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陈国祥,男,1963年出生,理学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南京体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自2025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结合是否连续报告期内以通讯方委托出席视频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应参加董式参加董董事会次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
11000否1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对上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我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我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主动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转达市场关切,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及多项业务活动,赴公司生产场所及销售市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一是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决策资料,组织调研和现场履职活动,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二是建立了便于独立董事履职的信息化会议系统、电子签
系统、独立董事与治理层的微信工作群,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信息渠道;三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国窖1573研究院活动,通过与其他行业专家交流,不断加深对各行业的认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24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就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以及对中小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决策、执行和披露情况是否合法合规进行了监督,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坚持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签字):陈国祥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