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062债券简称:20老窖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泸州老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中期分红派息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
人”)作为泸州老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老容01”,债券代码14906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发行人涉及事项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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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发行人2024年中期分配方案为:以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8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约20亿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
分配发行人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行人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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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发行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发
行人现有总股本别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22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发行人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71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358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1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1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23日下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发行人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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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发行人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
108*****529泸州老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575泸州老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8*****191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8*****829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月13日至登记日
2025年1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庄
发行人自行承担.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分红派息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并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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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蓉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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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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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