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董事会原则同意将乌拉圭22厂、177厂欠本公司货款形成的债权,因22厂担保案拟形成的债权和224厂5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鉴于224厂已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值状况,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为1美元;出售22厂、177厂欠本公司货款形成债权的价格为与欠款等值,即为6344677.85美元;出售因
22厂担保案拟形成债权的价格为与和解协议约定的欠款等值。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1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连和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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