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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新大洲A: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1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总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

1.00√

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2.00(修订稿)的提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06股份锁定期√

2.07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3.00√股股票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4.00√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00√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6.00√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7.0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提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

8.00√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2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

9.00√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10.00√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

11.00√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提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1、5、9、10和11的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审议提案2、3、4、6、7、8的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5年5月29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50135

传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

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提案编号提案名称投票目可以投

票)非累积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

100总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1.00√

A股股票条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2.00

股票方案(修订稿)的提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06股份锁定期√

2.07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3.00√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4.00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5.00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6.00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7.00√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8.00(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9.00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10.00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1.00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

提案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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