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证券简称:海马汽车公告编号:2026-1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召开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40号1001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景柱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7人,代表股份579130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694321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23%。
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3人,代表股份121876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媒体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8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0%;反对360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2%;弃权4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315%;反对360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8548%;弃权4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7%。
议案2.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28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8%;反对4454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2%;弃权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同意764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22%;反对4454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6725%;弃权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
议案3.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75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8%;反对356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4%;弃权4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2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274%;反对356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5857%;弃权4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9%。
议案4.00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03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6%;反对356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7%;弃权4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516%;反对356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3总数的28.5072%;弃权4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2%。
议案5.0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280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24%;反对448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7%;弃权3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73%;反对448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9271%;弃权3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56%。
议案6.0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17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1%;反对4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0%;弃权4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078%;反对4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9382%;弃权4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0%。
4议案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795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15%;反对38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弃权4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878%;反对38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9102%;弃权4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0%。
议案8.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80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0%;反对38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9%;弃权4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574%;反对38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9270%;弃权4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5%。
议案9.00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537%;
反对44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15%;
弃权4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537%;反对44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5715%;弃权4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李举政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