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有关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被提名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等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提名人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情况。被提名人了解可担任监事的条件以及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同意接受提名成为监事候选人。
审查提名情况,李穗女士、覃剑宇先生、刘剑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提名合规、有效,符合公司法、深交所有关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戴炳源高香林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