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6-02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无新增、无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同日0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名,代表股份数量133900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8280604股的比例为20.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19名,代表股份数量26968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2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
第1至4项、第7、8项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第5、6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
式选举第9、10项提案候选人。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07723097.64%35357002.20%2563190.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71752388.6838%353570010.5513%2563190.7649%注:总表决对应行的“占比”是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对应行的“占比”是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采用列表等简明方式进行披露表决结果,以下其它提案的表决情况中的“占比”同上述释义,股份数、选举票数单位均为股。
-1-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21172997.73%33767002.10%2808200.1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85202289.0851%337670010.0768%2808200.8380%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18562997.71%34475002.14%2361200.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82592289.0073%344750010.2881%2361200.7046%
4.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23172997.74%34024002.12%2351200.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87202289.1448%340240010.1535%2351200.7017%
5.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07682997.64%35116002.18%2808200.1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71712288.6826%351160010.4794%2808200.8380%本项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716182997.70%34511002.15%2563200.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980212288.9362%345110010.2989%2563200.7649%本项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2-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515882096.45%56975523.54%12877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779911382.9588%569755217.0028%128770.0384%
8.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
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
总表决15515882096.45%56975523.54%12877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779911382.9588%569755217.0028%128770.0384%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比(%)是否当选
9.01选举周明轩为公司第总表决15298057095.10%
是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562086376.4584%
9.02选举鄢国根为公司第总表决15297187495.09%
是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561216776.4325%
9.03选举黄懿为公司第十总表决15349121095.41%
是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613150377.9823%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比(%)是否当选
10.01选举高香林为公司第总表决15329457595.29%
是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593486877.3955%
10.02选举祝福冬为公司第总表决15363756395.50%
是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2627785678.419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治烈、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