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14),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并在2023年度报告中对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第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
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采用追溯法调整
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28178.8128319777.199291598.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720365.1910543960.868823595.67
未分配利润572279282.75572747285.46468002.71
所得税费用10648543.6310896632.43248088.80净利润118689178.63118441089.83-248088.80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4506246.5814878133.88371887.30
递延所得税负债452116.58888410.71436294.13
未分配利润305627127.60305562720.77-64406.83
所得税费用-1403272.49-1351771.2651501.23
净利润51994705.2251943203.99-51501.23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