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6-03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星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刘星海先生简历
刘星海先生,1983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无锡市梁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联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星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