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6-00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利润分配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167498.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63805658.0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23144555.1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268477961.02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6749985.10元(含税)。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次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批准,则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773428554.40元(其中含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96678569.30元)。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支付的金额 1000053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873433882.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81.77%。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列示: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73428554.401088624648.16971986293.00
回购注销总额(元)569633490.6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8167498.051659533740.631837291259.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5623144555.1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3268477961.02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834039495.5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569633490.6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21664166.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3403672986.18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否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五、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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