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605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
1-6月实现净利润637761806.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557882719.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67517898.17元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158937023.91元。
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1-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6332589.44元,占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9%,占2026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04%。
4.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2-意见和诉求。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