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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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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北部湾港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截至2021年7月5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450C000465号)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90号文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A股股票50,561.797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4,991.33万元(以前年度使用161,531.1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3,460.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均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当前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1,972.71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18.62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1 164,706.4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2] 27,828.67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33,702.51

其中:募集资金变更用途 60,631.8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60.15

已扣除发行费用 2,733.75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018.6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注1:公司的募集资金总额1,647,064,529.68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27,337,461.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068.03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

设”和“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的金额分别为28,725,403.83元、87,148,931.39元、40,256,517.19元、50,574,556.53元和71,581,257.44元,金额共计278,286,666.38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核字【2019】45020001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180.05万元(以前年度使用298,178.79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均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当前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7,337.31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42.74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 30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2) 44,713.09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53,465.70

其中:募集资金变更用途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

已扣除发行费用 2,662.69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842.7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注1:公司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26,626,859.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40.58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防城港渔簿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的金额分别为244617.392.41元和202,513,518.14元,金额共计447,130,910.55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21)第450A015300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868.81万元(以前年度使用143,038.62万元,本年度使用82,830.19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2,533.3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533.33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6,792.37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609.77万元,系募集资

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 36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2) 31,772.67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94,096.14

其中:募集资金变更用途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已扣除发行费用 3,207.63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609.7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82,533.33

注:注1:公司的募集资金总额3,599,999,996.24元,扣除部分费用32,076,313.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682.56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六期)”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分别为18,690,285.30元、60,044,584.51元、38,015,918.64元和200,975,871.72元,金额共计317,726,660.17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24)第450A012599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

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5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4日,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和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均为协议甲方)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用存储账户当前余额为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将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用账户全部注销。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用存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当前余额为0.00万元。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20016201040018158 募集资金专户 816,366,157.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 622386716607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20016201040018141 募集资金专户 1,323.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 621086718613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8113001013100266589 募集资金专户 8,965,818.55

合计 - - 825,333,299.2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610.06万元(其中2025年利息收入679.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9万元(其中2025年产生手续费0.19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22386716607)进行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的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改变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改变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14686-2号)。报告认为北部湾港公司编制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部湾港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北部湾港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市公运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进行披露。北部湾港2025年度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北部湾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詹梁钦

杨柏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0年3月1日

附表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197271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531.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31.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4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 否 8,837.00 8,837.00 - 8.395.46 9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 否 14,106.44 14,106.44 - 14,106.4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 是 52,621.54 5.557.78 - 5.557.7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 是 19,386.06 5,818.00 - 5,818.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 否 67,021.68 67.021.68 67.021.6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否 6,725.84 6,725.8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购买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否 18,675.14 18,675.1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购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否 - 35,230.84 - 35,230.8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2,359.59 注4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1,972.71 161,972.71 - 161,531.18 99.7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161,972.71 161,972.71 - 161,531.18 99.73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均为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同与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募投资金主要用于泊位后方建设、生产设备购置。项目投入使用后,原有设备也与新增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2、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3、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于2021年被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4、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的主要项目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项目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以及“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460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95.4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8,358.95万元,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36.51万元。

附表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733731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178.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否 75,112.64 75,112.64 75,112.64 100.00 2021年7月7日 18,995.19 是 不适用

2.防城港渔隅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 否 49,556.22 49,556.22 49.657.20 100.20 2025年12月31日 10,113.29 是 不适用

3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 否 172,668.46 172,668.46 173,408.95 100.43 2023年12月31日 -3,340.70 注1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7,337.31 297,337.31 298,178.79 100.2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297,337.31 297,337.31 298,178.79 100.28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项目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4,713.0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将“收购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防城港渔隅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以及“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产生了-定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1、“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408.9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72,668.46万元,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740.49万元;2、“防城港渔满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657.2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49,556.22万元,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00.98万元。

附表3: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56,792.37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830.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86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 否 198,217.98 198,217.98 52,042.56 67,790.15 34.20% 202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 否 29,732.70 29,732.70 11,995.68 29,867.24 100.45% 2026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 (六期) 否 29,732.70 29,732.70 18,791.95 29,083.03 97.81% 202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偿还银行借款 否 99,108.99 99,108.99 99,128.39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6,792.37 356,792.37 82,830.19 225,868.81 63.3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56,792.37 356,792.37 82,830.19 225,868.81 63.31%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六期)项目均在项目建设期;2、“偿还银行借款”不存在披露的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2,036.12万元。截至2024年5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同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6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9,084.8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1、“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1283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99,10899万元,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940万元;“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867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9,732.70万元,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4.54万元。2、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附表4: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 6,725.84 - 6,725.8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购买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 18,675.14 - 18,675.1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购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以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 35.230.84 - 35.230.84 100.00 2019年11月30日 -2,359.59 注3 否

合计 60,631.82 - 60,631.82 100.00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至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2、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于2021年被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3、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的主要项目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项目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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