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603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194434108.1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1038024485.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56664667.23元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869938960.67元。
-1-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1366758.4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中期现金分红)为393308097.31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89%,占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40.08%。
5.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
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93308097.31453237606.22444755082.69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2-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038024485.401219079731.961126863205.74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7869938960.67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353254524.8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是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1291300786.2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1127989141.03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291300786.22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4.48%。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3-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2025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