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8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2025年
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事项中,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被告/涉诉金额对公司的影
原告/申请人被申请案由诉讼进展(万元)人响
一审判决如下:根据一审
1、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判决,公司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后续对东台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哈工智能机日起30日内在未出资器人有限公
13600000元范围内对司未能清偿
江苏哈(2023)苏0981民初3684的部分向东东台市城东高工智能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东台市城东高
新技术投资发机器人1606.09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新技术投资股东损害公司展有限公司股份有公司对原告东台市城东发展有限公债权人利益责限公司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司承担补充任纠纷公司所负债务赔偿责任;
11500000元借款本金本诉讼将导
及利息(以9000000元致公司为基数,自2019年6月42025年利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润减少,计按照年利率7.2%计算;以算利息至实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元为基数,自际清偿日,
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最终以公司
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实际偿还金率8%计算)、诉讼费用额为准。
57631元,扣减已清偿的
727元不能清偿的部分向
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驳回原告东台市城东
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海溪因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
印智能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江阴江苏哈工智能科技合市人民法院已裁定本案对公司影响
机器人股份有伙企业股权转让纠纷3908.87按撤诉处理,公司现已将暂不确定。
限公司(有限本案提交上海市闵行区合伙)、人民法院立案,待法院受姜延滨理。
注:合计数未计算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的利息金额。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调解或已判决的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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