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下列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收购人鼎耘产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红星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李红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管理层收购。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报告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达到一半;公
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管理层收购出具专业意见。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管理层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批准程序、
收购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我们认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
1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路于振中卫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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