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卫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卫强,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系主任、人工智能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07 年赴美国 MIT 斯隆管理学院任国际访问学者。目前担任中国模糊数学与模糊系统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
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人工智能技术与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担任《Knowledge-Based Systems》《Decision SupportSystems》《ElectronicCommerce Research》等学术期刊的副主编。现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性标准,确保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概况
2025年,本人以勤勉尽责为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慎审议
每一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作出独立的判断,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通过现场办公和调研行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支持公司经营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0次,实际参加
10次,本人均以现场参与或通讯方式全程出席,无任何缺席记录,亦未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股东会3次,实际出席3次,分别是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请假的情形。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意见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第二
2025-03-11同意
次沟通会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第三次沟通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第十二届董事会审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2025-03-25同意计委员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04-2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5-08-1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意见
2025-10-2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5-10-30审议《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5-11-17审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2025-11-17同意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第十三届董事会审 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计委员会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合肥鼎耘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
2025-12-05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同意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第一
2025-12-22同意
次沟通会
第十二届董事会薪
2025-10-3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11-17审议《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第十三届董事会薪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12-22同意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10-30同意
名委员会《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三届董事会提
2025-11-17审议《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名委员会
2025-11-1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11-1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同意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合肥鼎耘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意见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同意
2025-12-05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推动并督促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针对新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本人已开展详细审查,同意将聘任该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季度定期报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
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审议,并基于对财务信息与公司运营状况的全面了解,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参加任期内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详见本报告二、
(四))向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支持。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就《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核资格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长及高管薪酬等议案,同时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津贴的合规发放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总经理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第三
次沟通会,参加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2025年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公司运作规范。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职业操守与责任意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与专业性。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听取证券部、财务部的工作汇报,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发展等议题沟通交流;通过关注传媒及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决策意见。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15天。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证券合规形势、要点及案例》《公司治理与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以及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规则及违规案例解析”专题视频培训。通过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文件,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各项制度的认识与理解,特别是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这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履职能力,也强化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从而能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质的意见与建议,助力公司进一步实现规范运作。
(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征集投票权以及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2030万元,关联交易包括销售产品、采购服务。
本人对以上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按时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了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通过这些报告,公司向投资者展示了其透明、公开的经营状况,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财务透明度和准确性的信心。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构建起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得到有效执行,有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营。
(三)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所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从业资质,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法规及公司对年审会计机构的要求。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原董事郭智勇先生、副总经理肖增锋先生、财务总监王烨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增聘董事王绪权先生,增聘财务总监张杰先生,增聘独立董事于振中先生。
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议程序和披露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通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认真
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全力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卫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