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证券简称:贵州轮胎公告编号:2025-067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本公司60255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1548599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6194396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1943960.16÷
1554624504=0.0398449元(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398449元。
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有利润分
1配权的股份1548599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拟共向股东派发红利61943960.1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与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调整原则为“分配比例不变”。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1548599004股(公司现有总股本155462450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2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2月5日。
2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12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22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8*****815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
12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回购价格的调
整方式: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在涉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咨询电话:0851-84767251、84767826
传真:0851-84763651
邮 箱:dmc@gtc.com.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3、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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