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于健南
本人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新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任期内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于健南: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本年度应参以通讯方现场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会次加董事会次式出席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出席数数数
51400否2
1(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5次,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与 ESG 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会姓名应出席亲自出应出席亲自出应出席亲自出应出席亲自出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于健南33110011
(1)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内主持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了外部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参加了委员会的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本人作为第九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的1次会议,审议了
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报告、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报告、提名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报告,投了赞成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任期内,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交流。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核查,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部门
2的监督职能。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审阅书面材料、到公司现场调研、与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累计时间达到11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本人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
3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董事会秘书
候选人、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议案。本人对相关会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认为相关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与操守,持续强化政策法规学习,不
断提升专业判断与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
独立董事:于健南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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