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证券简称:贵州轮胎公告编号:2026-020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5755.2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304244.7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2)第04356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年末余额
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673.69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158476.6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844.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1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遵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截止日余额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1191012367000482229413.42
兴业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6020401001000296941114.11
中信银行贵阳金阳支行8113201013900116854316.51
合计30844.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
2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3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8730.4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673.69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730.4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476.6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8.81%项目可行是否已改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变项目(含进度(%)(3)=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部分改变)(2)/(1)态日期化承诺投资项目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
是160000.00---2025-4-21不适用不适用是项目(已变更)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
目(由原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否158730.4226032.19140741.9588.67%2026-3-317373.14不适用否智能制造项目变更)
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已结项)否20000.0020000.00641.5017734.7488.67%2023-4-21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0000.00178730.4226673.69158476.69--7373.14--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80000.00178730.4226673.69158476.697373.14
4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因涉及产品规格跨度较大且大部分属于新产品,开发验证周期较长,对设备性能的验证及调试也需要一定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时间,为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仓储能力和物流效率,节约仓储成本。
原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在项目全面实施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制造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附表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30844.03万元,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款项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说明: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募集资金未投入余额不一致,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扣除的手续费。
5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实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际投入金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效益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额年产38万条全钢年产300万套高性
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全钢子午线轮胎158730.4226032.19140741.9588.67%2026-3-317373.14不适用否能制造项目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158730.4226032.19140741.9588.67%-7373.14--
改变原因:“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全部聚焦于高性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原因导致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
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未来效益,公司计划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券方案的议案》之“(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明(分具体项目)
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因涉及产品规格跨度较大且大部分属于新产品,开发验证周期较长,对设备性能的验证及调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试也需要一定时间,为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原因(分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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