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州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轮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2022年4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5755.2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304244.76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2)
第043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和“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的投资。鉴于“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在项目全面实施前发生
重大变化,经公司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
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贵
1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遵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11910123670004822128900.0025558.05
兴业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60204010010002969425000.001114.25
中信银行贵阳金阳支行811320101390011685425000.00316.55
合计178900.0026988.85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累计投入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其他 D
投入金额 A 金额 B 净额 C (=A-B+C+D)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由年产300万套高性能158730.42144630.62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10464.21169.5826988.85项目变更)
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
20000.0017744.74
目
合计178730.42162375.3610464.21169.5826988.85
注1: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的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
露等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形成了“其他”项。
结合项目结算情况,公司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74653.21万元,剔除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部分,截至2026年
3月末,该项目预计仍需投入16671.47万元。考虑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
项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以自有资金结算项目款项。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支付时为准),最终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3、部分合同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截至结项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3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约26988.8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本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东方何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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