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证券简称:启迪药业公告编号:2025-05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医药”、“乙方”)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公司拟将注册号第596372号、第8370336号、第44409822号、第9819031号“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在23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合同授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江琎先生、周延奇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6703.598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3293486436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497号1栋高层仓库101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8月31日,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60.391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9.6083%。
(二)恒昌医药控制的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1湖南状元制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江右制药(常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3恒昌(广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乐仙”)同为湖南赛乐仙(系公司控股股东)和恒昌医药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恒昌医药作为上海赛乐仙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如下:序
注册号注册图样授权商品/服务项目商标专用权期限号
2022年05月30日至
1596372中药成药。
2032年05月29日药酒;血液制品;生化药
283703362023年04月14日至品。2033年04月13日消毒剂;空气净化制剂;2021年02月07日至
344409822消毒纸巾。2031年02月06日中药成药;针剂;原料药;2023年03月21日
49819031药酒;血液制品;水剂;
至2033年03月20日生化药品;片剂;膏剂。
上述“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仅可在双方约定的23个中药成药产品(《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已约定)上使用授权商标。合同期内,授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商标使用许可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乙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授权商标信息
甲方合法拥有的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参见前述表格。
2、授权许可方式及范围
(1)授权许可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授权为普通许可,即甲方在授予乙方许可权的同时,有权自行使用该授权商标,且可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正常使用)。
(2)授权使用范围:
商品/服务范围:乙方仅可在双方约定的23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授权商标。
合同期内,授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地域范围:乙方使用授权商标的地域限于中国大陆;期限范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若未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及相关标识。
3、转授权权利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转授权权利,即乙方可将
授权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以下简称“次被许可方”)使用。
(2)乙方不得将转授权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授权期限届满或本
合同终止时,乙方与次被许可方的转授权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督促次被许可方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
4、商标使用规范及质量控制
(1)乙方及次被许可方使用授权商标时,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样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或其他显著特征;不得将授权商标与其他商标、标识组合使用(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保证使用授权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次被许可方的商品/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若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30日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按阶梯式收费。乙方以及关联
公司合计采购使用授权商标“古汉”的授权商品年度采购金额5000万元(含)以
内按照3%收费,年度采购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2%收费,年度采购金额超出1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费。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转授权权利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支付方式:按协议半年度为一次商标许可费结算周期(即第一次结算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以此类推),甲乙双方在结算周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对账,甲乙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次月支付商标许可费。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古汉”品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被评为“中华老字号”,“古汉”商标在医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恒昌医药作为国内医药流通领域的优秀企业,与优质的中小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了深入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覆盖全国市场的营销网络。
本次恒昌医药获得“古汉”商标使用许可,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古汉”品牌在医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提高“古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另一方面,公司有偿授权使用“古汉”商标,可以获得相应收益,增强盈利能力。
同时,也为双方后续的业务协同奠定良好基础,助力公司打开全国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恒昌医药之间尚无此类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属于正常的
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公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