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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太阳能 --%

证券代码:000591证券简称:太阳能公告编号:2026-59

债券代码:127108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鉴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且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由3925800512股变更为3904852975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0333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最新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3904852975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

的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

10=0.130333元(含税,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39258005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0930100股后的3914870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按照约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50893315.3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派现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29)

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51)。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办理完成,且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由3925800512股变更为

390485297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0333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暂停转股。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03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173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02606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30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8*****280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08*****333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太能转债”转股价格为5.55元/股,调整后“太能转债”转股价格为5.5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0)。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事项均已完成,不存在相关调整事项。本次利润分配实施不存在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或其他差异化安排的情况。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咨询联系人:田帅

咨询电话:010-83052461

传真电话:010-83052459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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