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期权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2026年2月,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期限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合计92130份期权未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预留部分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