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平潭发展: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晓晨)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晓晨: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江西昂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远东集团总裁、江西安华欣兰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浦东食糖易中心有限公司总裁、宏仑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8)董事。现任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董事,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兼副董事长,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大会,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于重大事项,我从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审阅,发表意见,并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独立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应出席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应出席实际出姓名投票表决情况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卢晓对全部议案均

7070011

晨投同意票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亲自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候选人、提

名高管候选人、董监高奖金发放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未有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监察审计部、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初审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23年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动认真地学习

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

期现场考察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为我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使我能够有效履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核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平山先生、王

志明先生、季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罗娟女士、卢晓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志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陈正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吕祥熙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魏云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曦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核查,上述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没有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卢晓晨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