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000593证券简称:德龙汇能公告编号:2025-027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47054.5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6345608.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7298554.1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6376043.79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47054.51-241326305.1948241249.46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67298554.14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36376043.79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8012667.0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截至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积极评估实施分红的可行路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收益权,并继续聚焦清洁能源主业,夯实燃气业务基本盘,深化新能源业务转型,推
2进主营业务稳步增长,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和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川华信审(2025)第0061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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