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GROUPCO. 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四川华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家,收费总额4478.80万
1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提供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
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审计项目组于2025年9月进场预审,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
2员进行了预沟通,确认审计重点。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四川华信与公
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交流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沟通年报审计安排与审计重大事项等内容。2026年1月至4月,四川华信审计项目组正式推进年报审计,并与公司保持持续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有效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6年1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与四川华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与四川华信负责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结
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与四川华信充分沟通和讨论了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展。
3(五)2026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对四川华信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内容进行了确认;同时综合评价后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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