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
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估基准日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国运新能源
(盐池)有限公司60%股权已无偿划转至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高沙窝28万千瓦风电项目对应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已无偿划转至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评估范围包含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60%股权,但不含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拟剥离的高沙窝28万千瓦风电项目;
(9)假设预测期现金流在全年均匀流入、流出。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将会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产生影响。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模拟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9059.8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22561.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70998.28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927.00万元,增值额为9928.72万元,增值率为13.98%。
(二)市场法评估结论
经市场法评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模拟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9059.8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22561.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70998.28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745.00万元,增值额为8746.72万元,增值率为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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