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06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新能源”)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实施了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
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的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宁
1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工局”)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含税金额为27840.00万元(不含税额为
24398.10万元)。由于宁工局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工局为宁国运二级全资子公司。灵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郭维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227760047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张正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352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宁工局始建于1951年3月,注册资本金1亿元。是区内唯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有市政、建筑工程、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等25项资质。公司总部设6部3中心,下属机电安装与基础处理、加工装配及青海、新疆、河南5家分公司,常态化直管项目部
50余个,遍布区内各市县和新疆、青海、河南、四川、湖南等省市。稳定合作劳务公司160余家,劳务人员8000余人,大型机械百余台,现有职工388人,一级建造师49人,二级建造师162人,中高级职称人员175人,年综合经营能力
15亿元以上。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宁
夏改革开放30年行业功勋奖、中国水利企业100强企业、宁夏百强企业、宁夏建筑业20强施工企业”等荣誉称号。
3.宁工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审计)(已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287480.08225722.81
负债总额(万元)254797.66197516.35
净资产(万元)32682.4228206.46
2025年1-12月2024年1-12月
项目(未审计)(已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212077.10137224.65
净利润(万元)389.81400.44
4.关联关系。宁国运持有公司334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工局为宁国运二级全资子公司。灵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图)。
5.履约能力。宁工局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招投标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4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承包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
目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及工程承包范围:储能系统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等所有专业;承包人提供为了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各项规范要求,保证储能系统正常功能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场地平整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三)合同工期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
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78400000元(含税),不含税
5总价为人民币243981000元。
(五)履约保函: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
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由经发包人同意的商业银行提供。履约保函在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持续有效。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剩余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质保期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电芯、BMS、EMS、PCS、储能升压变、消防系统等)质保期5年,其他设备质保期2年。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协议书自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合
同未生效,各方不得向甲方追究任何责任;
3.经协商一致,若合同协议书未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则各方前期投入的成本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
6单位,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
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国运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168.8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招投标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73.《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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