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
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刘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1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事项,
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叶森黄爱学刘庆林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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