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职务变
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职务变
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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