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审核意见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政策法规,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不存在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