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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3 00:00 查看全文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一、议案二和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监事会进行改革,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和国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

三是根据公司近期限制性股票注销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相关内容。

《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并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相衔接,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该制度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并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相衔接,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则关于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对监事会

进行改革的要求,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有关条款。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拟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内容。二是按照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对监事会进行改革的规定,修订制度有关条款。三是优化制度行文内容。

《关联交易制度》(草案)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三)住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五)注册资本:8730万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等(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七)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上海迪禹持股40%。上海迪禹

系自然人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5729.97万元,总负债54053.78万元,

净资产11676.1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2.79万元,利润总额839.89万元,净利润889.58万元。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

9月30日,总资产65403.85万元,总负债52585.42万元,净资产

12818.4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91.54万元,利润总

额1193.80万元,净利润1142.24万元。

(九)截至目前,东营津膜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银行贷款情况东营津膜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用于日常经营。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拟就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2、债务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及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6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述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2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

10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自债务人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贷款提前到期的,为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4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800万元。

三、本次担保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为东营津膜公司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东营津膜公司筹措资金,提高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保障。东营津膜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亦按持股比例为东营津膜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31556.88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75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8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9.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03%。公司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或诉讼的担保金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1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12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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