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兴蓉环境
股票代码:000598
债券简称:25兴蓉K1
债券代码:524369.SZ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兴蓉环境)对外公布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7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8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0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l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2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3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Xingrong Environment Co., Ltd.
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524369.SZ
债券简称 25兴蓉K1
债券期限(年) 5
发行规模 (亿元) 6.00
债券余额 (亿元) 6.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1.75%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不适用
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不适用
起息日 2025年07月23日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 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0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 无
发行时主体评级 AAA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时债项评级 AAAsti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饶怡
注册资本(万元):298,400.87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股票简称及代码:兴蓉环境 (000598)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06,763.41万元,产生营业成本506,755.73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244,393.34万元,实现净利润205,865.50万元。
三、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5年和2024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5年度/末 2024年度/末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总资产 5,103,642.68 4,844,846.86 5.34 -
总负债 2,964,659.55 2,889,555.87 2.60 -
净资产 2,138,983.13 1,955,290.98 9.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2,297.27 1,816,005.00 8.6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9,935.90 425,409.99 8.12 -
营业收入 906,763.41 904,866.98 0.21 -
营业成本 506,755.73 529,767.92 -4.34 -
利润总额 245,398.76 241,720.80 1.52 -
净利润 205,865.50 205,483.74 0.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501.18 199,611.69 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70,067.00 368,079.58 0.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15,742.49 -458,551.75 31.14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9,798.60 128,610.86 -115.39 主要系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负债率(%) 58.09 59.64 -1.55(注4) -
流动比率(倍) 0.91 0.76 19.74 -
速动比率(倍) 0.89 0.74 20.27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增减变动=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25 兴蓉K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运作,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债券为25兴蓉K1。截至报告期末,25兴蓉K1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总金额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已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未使用金额
524369SZ 25兴蓉Kl 60,000 偿还20兴蓉01 60,000 偿还20兴蓉01 0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债券为25 兴蓉K1。截至报告期末,25兴蓉K1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专项账户运行正常,发行人已按照有关要求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核查
25兴蓉K1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人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公司鼓励和重视技术创新,与国内多所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课题研究100项,新增自主专利19项,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公司开展“智慧水务”建设,将“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集成应用于水务业务,驱动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升级,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智慧化,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25兴蓉K1为无担保债券。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25兴蓉K1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5兴蓉K1不涉及本息偿付。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25兴蓉K1
25兴蓉K1在报告期内不涉及跟踪评级事项。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3、《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
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投保条款触发情况
1.25兴蓉K1
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发行人设置了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本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触发上述投保条款。
(二)特殊约定触发情况
不涉及。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5兴蓉K1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遵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存续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回访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特别地,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针对本期债券披露了以下报告: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改革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通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之盖章页)
上际海通股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