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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8 00:00 查看全文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

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增信措施情况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sti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09.04亿元(2025年

9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66%,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64%。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19亿元(2022年度、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782.57万元、

184341.24万元和199611.69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于2026年3月4日出具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6〕1206号),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 AAAsti1,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未来投资压力较大。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总投金额合

计110.19亿元,已投资60.29亿元。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未来建设支出较大,未来存在较大的投资压力。

2、公司存在异地业务项目扩张风险。公司水务业务异地投资规模较大,但

异地项目所在区域整体经济财政实力弱于成都市,需关注公司异地项目运营回款及盈利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三、本期债券无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

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

1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符号体系中,对于科技创新企业主体和科技创新债券,信用等级

符号加下标“sti”,以示区别。

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四、发行人从事的水务行业和环保业务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

产投入大,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稳定的特点。发行人为拓展业务规模,未来新建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污水污泥处理工程或参与异地并购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面临的资金支出压力相对较大。若因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变化,发行人不能顺利地通过银行、发行新股或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五、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3833860.92万元、4355502.51

万元、4844846.86万元和493706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741693.56万元、772279.84万元、885081.24万元和901391.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5%、17.73%、18.27%和18.26%;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092167.36万元、

3583222.67万元、3959765.62万元和4035675.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80.65%、82.27%、81.73%和81.74%,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91、0.78、0.76和1.02,发行人资产流动性相对较低,存在一定风险。

六、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分别为1470644.47万元、1584840.44万元、

1542831.69万元和1467493.2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32602.72万元、834738.33

万元、824947.99万元和827079.50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6382.59万元、8974.05万元、8280.93万元和6064.9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330.58万元、34209.35万元、38281.33万元和56426.20万元。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架构,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主要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水平发生大幅波动,或者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控制发生不利变化,则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84434721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58089292.83

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6月19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属于发行人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84434721股变更为29840087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2984008721元。上述事项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过

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九、(1)因工作调整,贾飒飒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邹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白鹏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李晓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经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饶怡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于

2025年3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程进先生、饶怡女士、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贾飒飒女士、谢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经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贾飒飒为监事会主席。

(2)因工作调整,赵璐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宋兴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姜玉梅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任期届满(姜玉梅女士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经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会计专业人

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士杨雨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名胡涵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因工作变动,发行人原董事长刘嫏女士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发行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杨玉清女士当选公司董事。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玉清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2024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原因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

发行人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

十一、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十二、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主体的货币资金等。发行人承诺: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

额的2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如有)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

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50%。

十三、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四、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五、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六、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

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14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5

第二节发行概况..............................................22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22

二、认购人承诺..............................................24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25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5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6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36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7

一、发行人概况..............................................3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7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42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44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48

六、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62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65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85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85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86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86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90

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91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9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8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11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15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22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23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2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2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24

三、其他重要事项............................................125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25

第七节增信机制.............................................131

第八节税项...............................................132

一、增值税...............................................132

二、所得税...............................................132

三、印花税...............................................132

四、税项抵消..............................................132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134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4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137

三、定期报告披露............................................137

四、重大事项披露............................................137

五、本息兑付披露............................................138

六、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特殊安排......................................138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39

一、偿债计划与保障措施.........................................139

1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141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142

四、受托管理人.............................................156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172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72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174

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175

发行人声明...............................................176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77

主承销商声明..............................................190

发行人律师声明.............................................19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96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199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00

一、备查文件清单............................................20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200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200

1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审计机构指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本次债券指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指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成都市兴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指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书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指资者

2022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及2025年1-9月/2025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指年9月末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指发行人过往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元指人民币元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国资委指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环境集团指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指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排水公司指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再生能源公司指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环境水务公司指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注册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

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水务行业和环保业务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入大,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稳定的特点。发行人为拓展业务规模,未来新建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污水污泥处理工程或参与异地并购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面临的资金支出压力相对较大。若因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变化,发行人不能顺利地通过银行、发行新股或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2、资产流动性较低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3833860.92万元、4355502.51万元、4844846.86万元和493706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741693.56万元、

772279.84万元、885081.24万元和901391.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5%、

17.73%、18.27%和18.26%;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092167.36万元、3583222.67万

元、3959765.62万元和4035675.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65%、82.27%、

81.73%和81.74%,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

动比率分别为0.91、0.78、0.76和1.02,发行人资产流动性相对较低,存在一定风险。

3、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015426.36万元、1166148.40万元、1327938.33万元和1460486.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49%、26.77%、

27.41%和29.58%。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管网资产、机器设备、运输

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由于未来生产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能进行有效消化,进而对公司

1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短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无形资产占比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145766.80万元、1317009.57万元、1310573.03万元和1281582.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9%、30.24%、

27.05%和25.96%,占比较大。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主要是特许经营权,若特许经营

权价值出现下降,则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资产缩水风险。

5、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573547.79万元、1779249.11万元、1955290.98万元和2090445.53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52122.68万元、1099582.04万元、1244620.65万元和1365228.5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0.51%、61.80%、63.65%和65.31%。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重较高,若公司未来发生大规模分红,将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产生较大影响,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6、应收类款项无法正常回收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分别为328024.41万元、10498.40万元和188949.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7%、0.22%和

3.90%。发行人应收类款项规模相对分散,但若未来还款方经营情况或信用情况发生恶化,对款项的正常回收可能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发行人部分应收类款项为针对政府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急污泥处置费、应收 BT 项目款和已被财政部

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 PPP 项目款等,未来能否正常收回将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信用。如果政府发生违约,则上述款项的正常回收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7、投资控股型架构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分别为1470644.47万元、1584840.44万元、1542831.69

万元和1467493.2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32602.72万元、834738.33万元、

824947.99万元和827079.50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

别为6382.59万元、8974.05万元、8280.93万元和6064.9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0330.58万元、34209.35万元、38281.33万元和56426.20万元。发行人属于投

1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资控股型架构,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主要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水平发生大幅波动,或者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控制发生不利变化,则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和供水水质不达标的风险根据排水公司与成都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进水水质超标时排水公司按照正常的污水处理程序对污水进行处理后,出水水质不达标的,排水公司不承担超标排放的责任;但由于排水公司原因造成出水水质超标、未处理排放等违约行为,排水公司应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排水公司存在污水处理水质超标所导致的经营风险。根据自来水公司和成都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在成都市政府确保原水水质不低于国家要求的《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水体标准》前提下,自来水公司应确保出厂水及用户贸易结算点水质符合 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此外,供水安全要求城市供水系统必须保证水量、水压以满足千家万户的用水需求,尽管自来水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但仍存在因自来水生产、组织、管理不善和操作不规范导致的运行事故,导致供水水质、水量、水压的运行指标达不到要求而不能为用户提供合格服务的风险。

2、水源较为集中、水源污染的风险

原水是自来水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原水水质对制水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有重要影响。目前,自来水公司所有水厂的原水均取用岷江内江水系中的徐堰河、柏条河和沙河,未来不排除岷江内江水系出现水质大幅下降的情况,包括受到突发事件、公共环境事件、生态灾难导致的水源污染,如汶川大地震后山体滑坡、泥石流导致原水浊度指标大幅超标;在雨季持续强降雨过程中氨氮、总氮、生化需氧量、化学

需氧量、总磷、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可能出现超标;因石油化工类企业管道泄漏等工

业事故导致的突发苯指标、油污染、金属超标等。水源水质的大幅下降将导致制水效率降低、单位售水成本上升,甚至导致采用常规的制水工艺无法提供合格的自来水,需要对原水实施深度净化处理工艺,进一步增加水厂的制水成本。若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甚至可能导致自来水厂在一段时间内被迫停取原水并停产,对自来水

1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自来水公司水源较为集中的情况降低了公司应对水源危机的弹性,存在水源集中的风险。

3、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单价调整对未来收益的影响根据排水公司与成都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三年核定一次。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价格的批复》,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均价为2.63元/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第五期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暂未核定,未来如结算单价下调则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发行人拥有成都市中心城区30年污水处理、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成都

市中和组团污水处理服务30年特许经营权、成都市中心城区24年中水服务特许经

营权、成都市中心城区及郫县30年自来水供应特许经营权、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

3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20年特

许经营权、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25年特许经营权、隆丰环保发电项目25年特许经营权等。同时,发行人通过拓展在兰州市、银川市、西安市、四川省巴中市的污水处理 BOT 项目、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获授特许经营权,成都市近郊金堂县部分地区获授3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若发行人无法续签特许经营权或取得其他新增项目,公司将存在业务规模下降的风险。

5、异地业务扩张风险

公司国内业务已拓展至甘肃、陕西、江苏、河北等多个地区,随着各地的监管政策、社会环境、自然条件的不利变动,均将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及管控风险。水务行业具有行政垄断特征。异地污水处理项目的排放标准和收费标准较其在四川省的标准偏低,发行人异地污水处理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都会低于成都地区,发行人的整体回款进度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发行人加强对于未来异地项目的发展情况的关注程度。

6、参与环保项目拓展风险

发行人参与大量的环保项目,环保项目一般具有项目投资额大、经营周期长的特点。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拓展市场,参与的环保业务项目大多处于运营早期或

1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建设期,可能会造成发行人未来运营难度的加大。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决策机制及内外部融资渠道受到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8、水处理成本上涨风险

水务行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为原水及水资源费、动力费、折旧等。电力价格近些年来持续上涨,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压力。而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过于依赖水价的上调,进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9、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受国家宏观政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国内水务环保市场整体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竞争十分激烈。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促使更多社会资本战略调整进入水务环保领域,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行业竞争加剧,低价竞争频现。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水务环保行业集中度正在提高,部分企业规模迅速扩张并向全产业链延伸,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众多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发行人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职责。公司通过异地拓展,在兰州、银川、西安、沛县等地投资设立公司,运营污水处理业务。异地扩张及子公司数量的增多将对发行人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提出更高的要求。

2、关联交易风险

因所处行业的管理特点,发行人与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主要为净水剂、水表、油料、设施、设备维修、水表检测等;发行人同成都环境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主要为设施、设备维修、水表检测等。尽管该等关联交易均出于生产经营目的,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但仍然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相关方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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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工程及项目管理风险

发行人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合规,不存在需要暂停建设的情况,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具备合法开工建设条件。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但由于项目尚未完工,仍然存在项目建设的进度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阶梯水价政策变动风险

供水价格方面,成都市自来水终端价格主要由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构成。2013年和2014年,根据成发改价格[2013]1071号文、成发改价格[2013]1183号文及成发改价格[2014]1090号文,成都市对上游水资源费和原水费进行了上调,同时,自来水终端价格按规定实施同步同幅度联动调整。2015年,根据成发改价格[2015]1067号文,成都市实施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第一、第二、第三阶梯

水价分别按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阶梯水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阶梯水价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成发改要素价[2020]516号文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若上述阶梯水价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引发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波动。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业务属于水务行业,依赖于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投资规模。若国家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对市政公用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将对整个水务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业务属于水务行业,依赖于国家产业政策

2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环保投资规模。若国家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对市政公用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将对整个水务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若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监管风险

随着《环境保护法》及“水十条”等一系列环保政策法规的实施推进,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环保治理要求。在环保监管政策的不断趋严,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监管风险。

5、BOT、PPP 项目政策变化风险201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等6部委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财政部、原环保部两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2017 年国家财政部、原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 模式的通知》(简称《通知》),分别在相关领域鼓励和推进 PPP 模式。《通知》要求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快速建立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基于绩效的 PPP 项目收益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制度。如果未来 BOT、PPP 项目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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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23年11月13日,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8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6 兴蓉 K1”。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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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3月23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31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 A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6年3月18日。

发行首日:2026年3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3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3日,共2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本期债券

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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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经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908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本期债券为该批复项

下第二期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主体条件

发行人属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符合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主体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7号指引》)第八十一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者挂牌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发行人诚信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209.0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66%,不高于80%,符合相关要求。

(2)《7号指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20项以上。”作为深耕环保领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人近年来已逐步从传统水务服务商转型为科技驱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三基地”:

一是聚焦产学研基地建设,打造“本地头部高校-上下游先进企业-内部应用场景”创新生态圈。2025年,发行人与四川大学、西南市政院签订合作协议2项,联合申报四川省、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充分释放“1+1>2”的联动效能。

二是聚焦政府认证企业技术中心基地建设,将地方“所需”与企业“所能”链接起来。智慧转型成果《基于数字建模的成都地区污水处理工艺模拟与低碳运行策略研究》成功获批2026年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

三是聚焦自主创新基地建设,从“技术实践者”向“标准制定者”转型升级。

2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瞄准国家“双碳”目标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方向,提速打造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新标杆。截至目前,发行人共主持、参编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55项,软件著作权77项,主要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主持、参编的主要编制标准序号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

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国家标准 GB24188-2009

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国家标准 GB31962-2015

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

3 国家标准 GB/T 35170-2017

处理可燃物GB/T 50331-2002(2023 年

4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国家标准

版)

5 高效能炉排炉评价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 GB/T 44565-2024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

6 行业标准 CJJ 207-2013

全技术规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

7 行业标准 CJJ/T228-2014

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

8 行业标准 CJJ 92-2016

标准

9 磁控开关阀 行业标准 JB/T 14307-2022

四川省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管理

10 地方标准 DBJ51/T080-2017

标准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

11 地方标准 DBJ51/T081-2017

标准四川省城镇供水厂运行管理标

12 地方标准 DBJ51/T118-2019

准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

13 地方标准 DBJ51/T134-2020

理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碳减排评估标

14 团体标准 T/CUWA50055-2023

准废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评估指

15 团体标准 T/ACEF 144-2024

南废水处理温室气体监测技术规

16 团体标准 T/ACEF 142-2024

程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

17 团体标准 T/ACEF 173-2024

方法协同降碳绩效评价城镇污水

18 国家标准 GB/T 46725-2025

处理

表:发行人主要授权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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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智能

1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SR0172623

调度系统 V1.0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加压

2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SR1796103

站无人值守系统 V1.0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3 司智慧水务业务管理系统【简称: 2022SR1561844

公司

智慧水务业务管理系统】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4 司智慧水综合展示系统【简称:智 2022SR1561830

公司

慧水务综合展示系统】智慧水务区域计量分析管理系统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5 【简称:区域计量分析管理系统】 2023SR1433226

公司

V1.0

6 水务建设公司施工管理系统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020SR1758545

7 水务建设智慧工地平台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020SR1758551

8 智慧工地平台 V2.0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023SR0490818

9 智慧水环境云控平台 V1.0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9R11L052067

10 污泥运输监管系统 V1.0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9R11L052090

智慧水环境移动终端应用平台

11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9R11L052127

V1.0

12 智慧水务移动终端应用平台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SR0884194

13 智慧水务云控平台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5SR0017750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智能

14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SR1234411

语音质检系统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15 智慧水务表务管理系统 2024SR0314763

公司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16 智慧水务供水服务热线系统 2024SR0319754

公司

自来水生产沉淀池排泥 AI 视频识 成都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

17 2024SR1684549

别系统公司

18 厂网一体化系统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SR0975412

用于生产调度管控的镜检和 SV30

1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SR0424879

比对管理系统

20 电量分区计量平台 V1.0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SR0228944

成都沃特地下管线探测有限责

21 成都沃特漏控系统 V1.0 2025SR0296191

任公司

基于 AI 驱动的水表抄表识别系统

22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5SR0300240

V1.0

23 智慧水务云控平台 V1.0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5SR0017750

发行人以国家双碳战略为指引,聚焦传统水务产业提质增效、新兴领域拓展延伸积极开展技术创新,2025年重点布局智慧水务、污水资源化、固废资源化、绿

2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色低碳、设备研发等方向开展100项课题研究。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项目来源项目进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厨余垃圾生物炼制旨在研发一种废弃生物质乳酸发酵资划“政府间国际

1联产生物基产品关源化技术,将餐厨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已结题科技创新合作”键技术与示范转化为各类符合市场规范的高值产物。

重点专项微波等离子体无极开展微波等离子体无极紫外线中试规

紫外线对再生水的模研究,形成可应用于实际再生水厂的成都市重点研发

2已结题

消毒机制及工程应微波等离子体无极紫外线高效消毒技项目用效能研究术与系统。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针对接收区域成都天府新区华阳片区清华大学合作项

3片区的漏损控制方管网漏损率较高的问题,开展华阳片区已结题

目法研究漏损控制方法研究。

结合管网监测数据

针对供水管网健康状态影响因素多、评与智能决策算法的

价方法缺失的问题,研究数据驱动的管清华大学合作项

4自来水管线健康等已结题

线健康状态评估技术,为管线的维护更目级评估与风险预测新提供科学依据。

系统旨在提升供水管网的管理水平与运行

供水管网水力动态效率,解决现有管网运维痛点,为管网

5监测与智能运行技运行管理提供精准技术支撑,推动供水企业自主研究进行中

术研究管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开发集设备智能化管控、生产智慧化管“设备管控-生产管理、人工智能应用于一体的综合应用平理-人工智能”三位

6台,选择典型再生水厂开展核心人工智企业自主研究进行中

一体智慧化平台开

能应用场景示范,推进公司生产管理业发及应用研究务全面数字化转型。

发行人获得“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川省循环经济科技进步奖”“四川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100强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能力100强”“四川环保产业50强”“中国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优秀案例”“四川省水环境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四川省智慧水务应用先进单位”“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链标杆链主企业”等多项荣誉,形成从技术突破到成果转化的创新闭环。截至目前,发行人累计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42余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具体明细如下:

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类型

2019103162180发明一种格栅拦污处理方法2019年4月19日2021年2月19日

2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类型一种污泥焚烧的自控运

2020104188937发明2020年5月18日2022年8月30日

行控制方法一种适用于高污泥浓度

2020113096258发明2020年11月20日2022年10月14日

的强化脱氮系统及方法一种压差式水下管道封

201710212981X 发明 2017 年 4 月 1 日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堵装置

2017102278509发明一种溢流口快开门结构2017年4月10日2022年11月22日

一种快速测定工业级乙

2021106550575发明酸钠溶液中乙酸钠含量2021年6月11日2023年5月16日

的方法

一种 MBR 中空纤维膜恢

2021105816923发明2021年5月27日2022年6月7日

复性清洗方法

一种污泥-垃圾协同焚烧

2019100949122发明2019年1月31日2021年6月15日

混合物料热值测定方法一种复合型杀菌灭藻剂

2018108562607发明2018年7月31日2021年6月15日

及杀菌灭藻方法

一种陈腐垃圾-原生垃圾

2019104175440发明2019年5月20日2021年6月22日

协同焚烧的方法一种利用深度矿化陈腐

2019104989612发明垃圾复合用于填埋场封2019年6月11日2021年7月20日

场生态修复的方法一种利用深度矿化陈腐

2019104989504发明垃圾复合用于填埋场覆2019年6月11日2021年7月23日

盖的方法

一种陈腐垃圾-原生垃圾

2019104176509发明协同焚烧混合物料热值2019年5月20日2022年5月31日

测定方法一种用于垃圾焚烧厂的

2020111288840发明2020年10月21日2022年5月31日

尿素水力输送装置一种楔形弧面滴水消声

2020110157334发明2020年9月24日2022年5月31日

装置一种防抢水跳闸的石灰

2020111377581发明2020年10月22日2022年9月9日

浆泵进口母管一种脱酸塔除盐水补水

2020111288408发明2020年10月21日2023年3月21日

装置基于数据拟合方法的净

2018112501396 发明 水厂 PAC 智能投加控制 2018 年 10 月 25 日 2020 年 3 月 3 日

系统多水源环状供水管网的

2018104780477发明活塞式调流阀自动控制2018年5月18日2020年12月4日

方法

2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类型

同时检测水中灭草松、

2018105037208 发明 24-D、24-二氯酚、246- 2018 年 5 月 23 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三氯酚、五氯酚的方法一种基于城市供水管网

2018102085021发明人工水质监测点选址方2018年3月14日2022年1月7日

法一种自来水生产监控与

201810882816X 发明 2018 年 8 月 6 日 2021 年 8 月 24 日

供水调度管理系统用于膜生物反应器强化

2019100730045发明2019年1月25日2020年12月11日

除磷的方法一种漏点探漏效果的评

2018106692269发明2018年6月26日2020年6月9日

估方法一种实验室含汞废水的

2021103008147发明2023年6月7日2023年8月18日

深度处理方法一种曝气沉砂池的刮渣

2017111914895发明2017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日

装置一种离子色谱法同时测

2021114303194发明定工业级乙酸钠和柠檬2021年11月29日2024年3月19日

酸的方法可增加过水量的格栅装

2019103162513发明置及包括此装置的格栅2019年4月19日2024年4月30日

除污系统

2019103162528发明一种格栅拦污处理系统2019年4月19日2024年7月5日

一种用于垃圾焚烧炉的

2020106567425发明可切换式尿素-浓缩液喷2020年7月9日2024年10月18日

入系统及方法一种超滤膜污水过滤装

202410067460X 发明 2024 年 1 月 17 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置一种污水处理剂播撒装

2024106310043发明2024年5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置及播撒方法一种有机固体废弃物处

2024100685591发明2024年1月16日2024年6月11日

理设备及其使用方法一种可应急调节防氨抑

2022111546860发明制厌氧系统及应急调节2022年9月19日2025年1月28日

方法一种垃圾渗滤液膜浓缩

2025107948446发明2025年6月14日2025年11月21日

液处理工艺一种新型内回流泵起吊

201910841249发明2019年9月6日2025年9月5日

装置和方法一种污泥焚烧的热力系

202010418201发明2020年5月18日2025年7月1日

3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类型一种用于高海拔低温地

2023104897852发明区的污水处理微生物驯2023年5月4日2025年9月19日

化培养方法一种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

2025110301696 发明 MABR 膜曝气生物膜反 2025 年 7 月 25 日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应器

发行人研发的发明专利已全面覆盖主营业务板块,形成完整的水务环保技术矩阵。在水务领域应用于自来水生产供应与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如《一种自来水生产监控与供水调度管理系统》,针对现有自来水生产和输送过程,构建了集操作、监控、报警、系统对接为一体的全流程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了从取水、制水、供水到住户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该系统在发行人生产运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提升了制水流程管理、设备运行监督及数据报表分析能力,有效减少一线人员配置并降低生产人工与药剂成本,通过对设备运行调度、生产药剂单耗调整提供辅助,加压站人员配置由20人减至4人,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在污水处理领域支撑工艺优化与水样药剂检测关键环节,如《一种适用于高污泥浓度的强化脱氮系统及方法》,针对城镇污水厂进水总氮高、碳氮比低、水质水温波动大的问题,通过“厌氧区→缺氧区→好氧 I 区→微缺氧区→好氧Ⅱ区→膜池区”六级串联工艺结合三级智能回流系统,采用 DO 自控+ORP 实时监测动态调节溶解氧、碳源投加及回流比,成功实现出水总氮稳定<10mg/L。该技术已在发行人四个再生水厂应用,优化了再生水厂的碳源投加、溶氧控制、污泥回流等工艺控制,实现了高污泥浓度、进水碳氮比失衡的运行条件下的低渗氧自控,大大减少了人工调控工作量,应用后单厂生化池风机全年平均电耗降低0.014度/吨水。在固废资源化方向提升系统运行效率与安全环保效能,如《一种脱酸塔除盐水补水装置》,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半干法脱酸工艺中旋转雾化器高温运行难题,研发闭式+外开式循环的双重互备循环冷却系统,不仅保障旋转雾化器降温的连续稳定性,并且可避免循环冷却水水质恶化而导致旋转雾化器内部结污垢、影响换热降温效果,可延长雾化器的使用寿命。项目实施后提高了系统安全性,降低了人工成本,达到了提高装置的安全环保系数。同时,发行人近三年实施技改技革41项,涵盖生产工艺优化、设备升级、自动化改造等重点环节,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与经济效益。

(3)发行人所属的科技创新领域

3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所属的科技创新领域主要集中于节能环保领域,具体体现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年),“以支撑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重大科技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重大行动为抓手,以战略科技力量为支撑,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发行人深入实施“科技强企”行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技术布局高度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科技创新属性。

(4)核心关键技术

在智慧水务领域,构建智慧管网和智慧水厂双体系:依托数据处理中心,运用数理模型动态分析水厂与管网运行状态,自动完成预警工作;采用 KERSE 神经网络+YOLO 机器 AI 视觉算法等前沿技术,自主研发数字孪生水厂四大智能模块——排泥、加药、消毒、安防,解决传统供水领域混凝沉淀工艺滞后等行业难题,基本实现水厂全流程“无人化”场景。

在污水治理领域,攻克高海拔低温地区污水处理难题,通过创新填料与分阶段调控成功驯化出耐低温高效微生物群落,显著提升微生物活性并促进其正常生长代谢,同时好氧区实现同步硝化反硝化,有效强化污水处理效果,最终达成污泥减量化、节能降耗及药剂减量目标,为高寒地区提供低成本低碳解决方案;同时,应用微生物技术处理污水的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可识别超 2000 种微生物,通过 AI图像采集及“虫脸识别”技术,不仅可将其熟练应用于活性污泥的接种和驯化,还能够提前预判工艺的细微变化,实现提前预警及精准处置;此外,创新打造地埋式“水厂+公园”工程,采用双层全地埋组团式布局,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维协同的基础上,显著突破土地集约化、环境友好化、景观生态化三大技术瓶颈,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脱酸+SCR”烟气净化工艺,实现酸性气体、重金属及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指标优于国标及欧盟标准,助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同步构建“数字孪生+智慧运营”体系,探索 AI 算法在垃圾焚烧发电中的应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电厂”,推动运营效率与管理模式全面升级。

在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采用全球领先的处置式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透技术,将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水严格净化达标后,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以及冲

3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洗道路等,实现垃圾渗滤液的无害化处理,全量净化筑牢生态防线。

在污泥处置领域,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一期、二期)及万兴环保发电厂(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采用“污泥干化+协同焚烧”技术,实现能源高效协同再利用,凸显循环经济优势;通沟污泥处置厂通过“多级淘洗+筛分+回收利用”工艺,达成规范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目标,成为西部首例、国内第三家成功应用的典范案例。

在厨余(餐厨)垃圾处置领域,采用“预处理+中温湿式厌氧消化+固液分离+沼气净化及利用”处置工艺,通过厌氧发酵将有机质转化为沼气发电,回收废弃油脂制备生物航油、混合燃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构建餐厨有机废弃物分质利用-生物转化-循环再生闭环生态治理体系,驱动城市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流动。

(5)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

发行人形成“1+1+N”技术工作体系,1 个技术管理部作为技术管理平台开展制度机制保障建设,1 个兴蓉研究院作为技术研究和专业技术支持平台,N 个子公司作为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平台,形成技术创新工作合力。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与奖励激励制度体系,包括技术创新体系工作、科技研发管理、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技术交流与培训管理等,为技术创新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工作的持续、规范开展。发行人持续加大与头部高校、上下游先进企业的创新合作力度,并拓展内部应用场景,推进创新落地,与清华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市政院、成都市政院等深入开展项目化合作,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影响力。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拥有2个国家级水质监测站、1个省级水质监测站、3个自主创新实验室、3个中试基地,研发人员数量475人,占比8.9%。

综上,发行人符合《7号指引》关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主体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出具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目标等因素,发行人可认定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可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具体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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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募集资债务人债务类型债券名称起息日期行权日期借款余额金金额

发行人 中期票据 23 兴蓉环境 MTN001 2023/4/4 2026/4/4 50000.00 50000.00

合计50000.00500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

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后调整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明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发行人调整拟偿还债务明细不属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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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全部计入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5年9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倍

项目2025年9月末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901391.92901391.92-

非流动资产4035675.514035675.51-

资产合计4937067.434937067.43-

流动负债879600.74829600.74-50000.00

非流动负债1967021.152017021.1550000.00

负债合计2846621.902846621.90-

资产负债率57.6657.66-

流动比率1.021.090.07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5年9月末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流动比率由1.02上升至1.09,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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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8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债券简称“25兴蓉 K1”,募集资金总额 6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 6 亿元,募集资金余额 0 亿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5 兴蓉 K1”募集资金专户运作良好。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25 兴蓉 K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20 兴蓉 01”。“25 兴蓉 K1”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约定用途一致,不涉及用途变更调整。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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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598

法定代表人:饶怡

注册资本:298400.8721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98400.8721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6年5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24367821D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85913967

传真:(028)85007801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涵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8)85913967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

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s://www.cdxre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1、设立

3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清洗”)。蓝星清洗是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的前身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下属的清洗剂总厂于1995年9月13日经中华人民

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以化政发(1995)711号文件批准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监发审字[1996]26号《关于同意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 A 股的批复》、证监发审字[1996]27 号

《关于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其中含公司职工股250万股)。1996年5月

29日,公司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证券简称“蓝星清洗”,股

票代码000598。

2、上市后股权分置改革前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997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1997)36号文批准,蓝星清洗向全

体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10:3,配股完成后蓝星清洗总股本为755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为4300万股,流通股为3250万股。

1998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1998)138号文批准,蓝星清洗向

全体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10:3,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525万股。

1999年5月25日,蓝星清洗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8525万股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转增6股,方案实施完毕后蓝星清洗总股本为15345万股。

2001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91号文批准,蓝星清洗

向全体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10:3,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626.5万股。

2002年7月23日,蓝星清洗实施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7626.5万股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方案实施完毕后蓝星清洗总股本为

19389.1499万股。

2003年4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国)名称变核内字[2003]第

147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蓝星清洗名称由“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0日,蓝星清洗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389.1499万

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方案实施完毕后蓝星清洗总股本为

3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3266.9798万股。

2005年8月25日,蓝星清洗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3266.9798万股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完成后蓝星清洗总股本为30247.0737万股。

3、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2006年3月14日,蓝星清洗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3月23日

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蓝星集团作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安排50895702股对价股份,以流通股股份总数169652337股为基数,流通股每10股获送3股股份,蓝星集团在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上述对价安排后,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6年3月29日,蓝星清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298号)。

2006年4月10日,蓝星清洗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

4月17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唯一非流通股股东蓝星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

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9年6月2日,经蓝星清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蓝星清洗与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环境集团前身)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09年7月7日,蓝星清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蓝星清洗与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与蓝星清洗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作价64614.45万元,拟置入资产作价164128.41万元。拟置入资产价值超过拟置出资产价值部分,蓝星清洗按照每股6.24元的价格发行159559300股股份购买,差额51.05万元,成都环境集团以现金补齐。

2009年3月10日,蓝星清洗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

征集方式出让其持有的蓝星清洗全部81922699股股份,并确定成都市兴蓉投资有

3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为股份受让方。2009年6月2日,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价格为64614.45万元,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与蓝星清洗进行资产置换后以从蓝星清洗置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予以支付。2009年7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585号),同意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蓝星清洗81922699股股份转让给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蓝星清洗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

2010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3号),核准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下发了《关于核准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公告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豁免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

2010年1月21日,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过户至蓝星清洗名下。

信永中和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XYZH/2009CDA2026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蓝星集团81922699股股份转让给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的

相关事宜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过户手续完成。2010年5月5日,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

2010年7月,蓝星清洗更名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

为“兴蓉投资”,经营范围变更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技术开发、咨询。

5、重大资产重组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0年9月28日及10月13日,兴蓉投资先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1973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90934.28万元用于收购成都环境集团持有的自来水公司100%股权。自来水公司100%股权经评估后确定交易价格

4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为190934.28万元。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1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兴蓉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2011年3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29号),核准兴蓉投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00万新股。

2011年3月31日,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73799983.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335227.79元。其中,新增股本114755813元,资本公积

1794579414.79元。

2011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14755813股在深交所上市。上述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为576785850股。

2011年8月16日,兴蓉投资实施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0年年初总股本302470737股为基数,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24298.33元(税前),即每10股派0.020640元(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018576元);以公司总股本576785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3571700股。

2012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357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5.35元/股。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配股相关议案。2012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此次配股申请。

2012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3号)。

公司此次获配股票共计339537601股,于2013年3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93109301股。

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4月22日,发行人实施2012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3109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

4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86218602股。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账户剩余股份652281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6218602股变更为

2985566321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652281元,变更为2985566321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5566321股变更为29849963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996321元。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4996321股变更为29844347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434721元。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84434721股变更为29840087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008721元。

6、公司名称变更

2015年6月25日,为使公司名称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公

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兴蓉环境”。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4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5960549442.2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6529570512.24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784167312.6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27735001.7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88100290.97

刘志强265944860.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

240909000.8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216465590.73

数证券投资基金

刘在京214895890.7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

200000000.67

投资基金

合计189872299363.64

(二)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持有公司42.2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名称: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

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成都环境集团资产总额944.63亿元,负债总额637.47亿元,净资产307.16亿元;2024年度,成都环境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8.73亿元,净利润

16.35亿元。

成都环境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争议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如下:

(1)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0年2月6日,注册资本为278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售饮用水【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

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饮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

4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

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340088.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4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增减变动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的情况及原因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

111.2739.6171.6627.747.92否

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

144.2383.6960.5529.228.20否

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

83.3646.1537.2113.274.00否

有限公司其中,最近一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相应指标的比重达30%的子公司如下:

(1)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

的36.65%,2024年度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30.66%,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的38.53%。

(2)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30.97%,2024年度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32.30%,净利润占发行

人合并口径净利润的39.92%。

(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相关情况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分别为1470644.47万元、1584840.44万元、1542831.69

万元和1467493.2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32602.72万元、834738.33万元、

824947.99万元和827079.50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

别为6382.59万元、8974.05万元、8280.93万元和6064.9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0330.58万元、34209.35万元、38281.33万元和56426.20万元。发行人属于投

资控股型架构,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主要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控股架构相关事项如下:

1、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受限资产0.45万元,为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

2、资金拆借情况

4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4046.44万元,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3928.63万元,主要为发行人对子公司的代垫款。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其他应收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账龄款余额合计余额数的比例

空港水务公司代垫款1082.303年以内26.42-

巴中兴蓉公司代垫款500.005年以内12.21-

阿坝兴蓉公司代垫款439.073年以内10.72-

沛县兴蓉公司代垫款418.684年以内10.22-

银川兴蓉公司代垫款333.745年以内8.15-

合计2773.8067.72-

3、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有息负债余额50.15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14.52亿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余额

银行借款5.99

公司债券13.88

债务融资工具-中票27.70

企业债券-

信托借款-

融资租赁-

境外债券-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其他有息负债2.58

合计50.15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46.53%,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4、对核心子公司的控制力以及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对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对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发行人对核心子公司的人员、资金及资产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

4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对核心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5、子公司分红政策及报告期内实际分红情况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分红无固定政策及比例。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及分红方式具备较强的控制力,发行人下属的经营主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均在综合考虑整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整体利润情况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公司整体的考量进行适当调整。近三年,主要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母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3.082.504.00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02.00-

合计5.084.504.00综上,发行人母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受限、重大对外资金拆借等情形,对核心子公司控制力较强,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发行主体偿债资金来源具有较强保障,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1、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分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公司治理制度。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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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定期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ESG(环境、社会、治理)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9)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0)对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1)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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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3)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6)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7)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机制;

19)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

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20)指导、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机制,

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2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具体设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5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合规官;

8)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

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0)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11)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拟订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经

营事项方案,决定其他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的重大经营事项及日常经营事项;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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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符合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专业资格要求。

(3)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二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选择;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二名。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

(5)内部审计部

内部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及评价;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并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各种常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按照管理

5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权限,开展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离任交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做出审计评价;负责项目建设过程审计、竣工结(决)算审计

及后评价等项目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及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跟踪审计结果的运用,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

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负责牵头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组织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开展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6)证券事务部(资本运营中心)

负责公司市值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投资(不含理财)、股

权类融资、关联交易管理、资本运作及 ESG 管理等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市值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开展证券市场分析,动态掌握资本市场各类信息,对相关政策、事件进行信息收集、摘录和分析,并向公司相关单位进行传递,实时掌握资本市场有效信息,定期开展战略价值审视/评估会议,形成实施方案并及时向资本市场传递;负责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准确、及时、合规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做好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投资者和媒体的沟通工作;负责投资者活动相关的财经媒体的对接工作,有效向资本市场及公司传递信息,并形成资本经营信息库和资源库;负责股权类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可转债、配股等)、股权回购、转让股权、证券投资(不含理财)等证券事

务工作;负责公司 ESG 管理;负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

构组织的岗位资格、持续教育、证券法律法规等培训;负责提醒和督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行使职权,切实履行承诺;负责组织筹办、协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拟定、修改公司及子公司章程等工作;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7)计划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对外担保等工作的业务主管

5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核算、投资回报测算,编制、审核、上报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资金计划,资金支付审核,资金回收,财务决算、税务筹划及预算的执行、分析等工作;负责公司资金保障工作,包括争取资金政策、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发行、内部拆借、股东拆借等债务类融资工作;负责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负责指导子公司清算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子公司拟定利润分配与弥补亏损方案;负责公司对外担保及反担保工作;

负责公司重置大修、无形资产等与资产相关的财务事项;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

的指导、监督及检查;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8)党群工作部

负责公司党建、宣传、工会及共青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公司党委的决定;负责公司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公司党委日常事务,组织落实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负责公司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政治理论研究与学习,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负责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新媒体管理,指导对外宣传和舆情工作;负责公司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公司工会、团委的日常工作,牵头筹备公司职工董事的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司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对接乡村振兴、慈善捐赠、社会责任等工作;负责公司党委会、党务

相关会议筹备、组织、会务工作;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9)纪检工作部

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维护党的纪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规定情况;负责开展监督会商工作,监督会商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举报,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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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强化效能督查,承办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问责追责;负责按程序提供相关人员党风廉政意见,包括拟提拔领导人员、拟推荐上级单位优秀人员等情况;负责开展内部巡检工作;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

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0)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薪酬福

利、员工绩效考核、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公司定编、定岗、定员工作;负责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

价、薪酬激励、监督管理、培养锻炼、退出等工作;牵头子公司外派董事的选拔、

委派等工作;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使用、评价、流动、考核、激励、解聘等工作;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关系、人事档案、

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负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

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1)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经营业绩考核、重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

息报送、综治维稳、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负责公司年度评优工作;负责公司

国资经营评价工作;负责公司制度管理、档案管理(除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文秘写作及公文管理;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本部会议的

会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印章、企业证照、保密等机要管理;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业务招待、差旅管理等工作;负责

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公司综治维稳工作;责公司办公

类固定资产管理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牵头

工商变更等注销相关工作;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2)法务风控部(采购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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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司招标、合同、法律事务、内部控制、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及信用体系

建设等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采购管理;负责公司本部的招标比选工作,以及公司本部招标控制价、工程签证及变更的造价审核工作;负责公司本部合同管理、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结算审核,负责所属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包括各职能部门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负责公司依法治企、诚信守法及信用体系

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管理,参与解决法律纠纷;负责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合法合规前置审查及组织或参与违规事件调查;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包括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对公司投资事项进行风险评估;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3)投资发展部

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国内外市场开发拓展、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策划、企业并

购重组等投资相关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牵头编制公司年度投

资计划;负责跟踪、推进国内外市场开发拓展,具体承担企业收并购、重组、对外增资扩股、基金组建等投资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策划、提请决策会审议等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分析,牵头项目投资类协议、合资合作协议等相关投资协议的谈判与签订工作;负责组织新设公司组建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公

司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牵头公司无形资产投资工作,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及特许经营权投资;负责子公司增减注册资本金工作;负责指导子公司开展对外投资工作;

负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4)生产经营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公司生产及质量监管、经营分析、委托或受托管理业务、项目投后管理、

厂级标准化管理、项目核调价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归口管理公司外派管理人员行权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监管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行、质量(如水质、水量、垃圾处理量等),组织生产运行情况分析等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检查、掌握子公司生产运行情况,发起生产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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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生产业务管理职责及权限划分在公司内进行调度或工作流转;负责组织公司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以及任务的分解、下达,并负责对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评价和考核;负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分析,对下属各运营项目构建从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的信息收集及分析机制,集合公司调度中心、财务共享中心数据,从公司经营管理角度采集各项目的经营数据、动态分析监控,提出生产经营预警报告或生产经营计划动态调整变更的建议方案,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决策支持;负责组织项目投后管理,指导子公司开展项目投后工作;指导子公司开展厂级标准化管理提升工作;指导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的核定、调价工作;

负责公司委托或受托管理业务;负责组织、协调老旧账款的催收工作;负责公司外

派管理人员行权归口管理;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5)技术管理部(技术应用中心)负责公司技术管理、信息化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技术、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公司技改技革项目、知

识产权(专利、商标、行业标准、奖项、论文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技术交流与

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协调申请省、市、区科技创新资金、专项补助、各项奖项;负责组织对公司内重大工艺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负责公司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工艺技术路线及设施设备选型备案与审核、招采阶段的技术方案备案与审核、实施阶段的工程签证变更技术审核及设施设备改造备案与审核等;

负责公司生产运营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重要技术引进、孵化及开发的备案与审核、重要工艺技术改造的备案与审核、重要设备更换的备案与审核、组织重要

生产问题技术方案的编制、执行监督及审核等;负责公司数智化转型、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公司网络及信息化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业务工

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6)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存货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应急管理、工程建设监

督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包括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盘点及统计分析,资产评估备案、租用、报废、转让等工作;指导子公司开展存货管理工作,包含废旧物资管理;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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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公司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

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签证、变更及索赔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监

管、协调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负责公司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17)兴蓉研究院

兴蓉研究院是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及技术业务中心,负责组织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协助公司技术管理部对公司各单位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支持。负责吸收、消化成熟先进水务环保技术,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改进,提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技术需求,开发、设计新工艺和新装备。负责承接国家、省、市、区级专项、重点课题研究,引技、引智,获取国家科研经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

负责编制技术方案及协助技术管理部对子公司提交公司审核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

对常规性、技术风险较低的技术方案,出具最终审核意见;对重大技术方案,发表独立技术意见。

(18)中水分公司

负责公司中水分公司中水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管理制度;负责中水分公司中水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部门之间的协办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形成了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行管理制度、计划与考核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以国家有关规定为指导,依照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坚持把组织考核和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聘相结合,以此作为对各级经营管理层人员的管理标准,建立和完善了培训制度,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

2、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以国家有关规定为指导,依照公司发展战略各分级财务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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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接受结算事业部的业务指导,目的是规范和完善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发行人制定了《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政策,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要求、方式、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等,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关联交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权益,发行人依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人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制度。公司根据对公司控制和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序及可能的结果等方面对关联人做出实质性判决,并作出不损害公司利益的选择。

4、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监督、规范本公司的预算管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项投资及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及《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围绕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建设计划和投资、融资协议编制预算,并以全面预算作为公司制定、落实和考核内部经营目标责任的依据。公司预算涵盖生产、经营、销售和建设的各个环节,公司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公司推行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了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为公司经营计划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证。

5、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明确投融资项目方向,制定相关程序,规范了项目选择、可研、尽职调查、审批、签约等各个环节,防范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和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为董事会提供建议,战略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直接融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公司直接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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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策划、论证、实施和跟踪管理;间接融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间接融资的策划、

论证、实施及跟踪管理,负责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审计部门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并对融资结果进行评价。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组成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

6、担保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担保的基本原则、方式、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责任承担,担保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依法合规,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控制风险原则,表决前需掌握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7、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股权关系对投资的公司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股东利益、促进投资的公司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在制度完善方面,各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的管理,建立健全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制度。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对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关键高管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发行人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子公司按规定向发行人报送财务报告,发行人对其子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

8、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编制临时报告予以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9、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公司及子(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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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发行人建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管

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为此,发行人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1、反舞弊制度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其他员工

的职业行为,促使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反舞弊工作。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资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发行人对其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不按照合法程序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双重任职情况,且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机构

发行人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董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内设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控股股东没有干预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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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

发行人具备独立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帐户,并独立依法纳税。

5、业务经营

发行人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控股股东不存在交叉的情形。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

六、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杨玉清董事长2026年1月至今程进董事2025年3月至今李雷董事2023年8月至今

董事:2025年3月至今

饶怡董事、总经理

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王彬董事2025年3月至今

胡涵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9月至今杨雨澄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潘席龙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王新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兰彭华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

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

杨程皓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

首席合规官:2024年8月至今

宋兴来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5年7月至今赵健副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

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换届选举、工作调整等原因所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稳定,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情况如下:

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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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玉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生,会计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招标管理中心主任,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都市财政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成都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程进,男,中共党员,1966年生,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环投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3)李雷,男,中共党员,1984年生,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济师。曾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部副总经理,硅谷数模(苏州)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董事,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一部总经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4)饶怡,女,中共党员,1979年生,英语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成环新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成都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环保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

(5)王彬,男,中共党员,1978年生,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专职副书记。

(6)胡涵,男,致公党,1988年生,全球商务分析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曾任西部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员工,岷山毅达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勤咨询(成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中心副总监、合伙人办公室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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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高级主管,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副主任。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7)杨雨澄,男,1989年生,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曾任会计与经济学杂志、当代会计学评论、美国会计学年度会议、麻省理工学院亚洲会计学年会等国际期刊和学术会议评审人。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美国会计协会会员,研究方向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人工智能在会计中的应用以及金融市场监管,同时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本科项目(专业会计学课程)主任、专业会计学课程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并在香港研究资助局杰出青年学者计划中担任相关课题负责人。

(8)潘席龙,男,1969年生,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美

国加州州立大学 MBA,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成都优拿味思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教授,成都财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王新,男,中共党员,1983年生,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兰彭华,男,中共党员,1974年生,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成都市温江兴蓉柳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

协会第九届理事单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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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程皓,女,中共党员,1985年生,汉语言文学(基地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副部长),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

(3)宋兴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生,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

(4)赵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生,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

究生学历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管理岗高级主管,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副部长,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管理部部长,兴蓉研究院院长,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水务环保是事关经济社会、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行业之一,其行业发展程度与经济增长水平、人口数量及城市化进程等因素高度相关。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

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系统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生态环境部门着力构建“1+N”政策体系,以源头防控、精准管控、规范引领、市场引导、科技赋能为基本思路,形

6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成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谋划和布局,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2024年以来,住建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包括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分别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和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和老旧管道升级改造,加强城市(含县城)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并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等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水务环保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趋势保持不变,并正在进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环保监管不断加强,市场需求持续升级,企业需从“专业、精细、安全”三个方面,全方位、多层次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在相关政策和环境需求的推动下,细分赛道渐次打开,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等领域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随着社会经济进入数据生产力时代,以 AI 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正在推动水务环保行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拥有全国排名前列的供排水规模,并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和污泥处置等环保产业,大力推进水务环保项目建设运营。根据2024年11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环境企业营收前50”榜单,兴蓉环境名列其中。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在水务环保行业市场化拓展领域中占重头的市政污水处理已经进入成熟阶段。一是从城镇化率增长和污水处理率等市场维度分析,

6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市场规模增长接近饱和;二是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本身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运营属性和稳定的现金流,因此是市场化水务公司竞争的主要领域;三是行业集中度正在提升,行业正在加速整合,社会资本通过收并购等方式继续扩大规模。因此,业内企业需要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布局市场,拓宽发展空间。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包括:

1、规模优势及持续的市场拓展能力

公司立足水务环保市场,紧扣省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把握行业机遇,加速市场开拓,持续扩大业务版图,提高产业规模,完善产业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动能。公司在深耕成都的同时,不断壮大川内业务,积极拓展省外业务,从地方水务平台转型成为全国性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

公司水务环保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规模的不断扩张有助于公司持续增加收入利润,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为打造行业知名品牌、创造稳健投资回报奠定了坚实基础。

2、行业领先的运营能力及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近80年供水运营经验、30余年污水处理经验,具有行业领先的运营管理能力;建立了完善的水质监督和监测体系,运营国家级供水、排水水质监测站,拥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管网水力模型系统;并积极对标国际,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 和 ISO45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公司全面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并通过自主创新的技改技革项目着力降低运营成本,总体运营成本在同行业具有优势。公司上市以来在环保板块持续发力,污泥处置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稳定,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公司通过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措施,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近年来,公司通过建立“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和“智慧云控中心”,整合技术和人才优势,以智慧赋能方式实施生产管控,有效克服项目工艺多元化、规模多样化、布局分散化等因素影响,缩小管理半径,进一步加强对异地项目的统一管理和高效调度,为业务扩张提供了可复制的基础条件。

公司凭借卓越的运营管理能力和优秀的业绩水平,曾荣获“全国供水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先进单位”“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

6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业”“固废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中国环境企业营收前50”和“企业社会责任 ESG 先锋案例”等奖项,树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充分体现了行业影响力及投资价值。

3、特许经营优势

公司目前已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海南、江苏、河北、山东、西藏等省、

自治区获得50余个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主要为25至30年。特许经营权的获得,使公司拥有在相关区域和期限内独家从事水务环保业务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4、财务及融资优势

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结构稳健,融资渠道广阔,主体评级 AAA,有助于持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财务共享,优化财务管控体系;依托全面预算管理,促进成本管控,推进业财融合;依托资金集中管理,实现资金动态监控,有效降低支付风险。公司致力于打造具备高效服务力、风险管控力、财务管理创新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的财务管理组织,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5、技术及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多次参与编制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公司鼓励和重视技术创新,与国内多所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2024年,公司开展课题研究57项,新增自主专利33项,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公司开展“智慧水务”建设,将“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集成应用于水务业务,驱动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升级,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智慧化,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对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等进行战略性规划。

坚持市场化选人和“靶向引才”,构筑“人才蓄水池”,通过加强人才培育、畅通交流晋升渠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不断健全人才“选、用、育、留”全流程,为公司发展夯实人才要素保障。

(四)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

公司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在区域拓展方面,立足并深耕于做大成都市场,扎根四川、辐射全国、放眼全球;在产业发展方面,坚持

6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体化战略加适度多元化,聚焦水务环保主业,沿业务链条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巩固地区市场地位和影响力,逐步发展成为资产优良、技术先进、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设

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及

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作为西部领先的城市综合环境服务商,立足于从自来水生产、供应到污水处理的水资源产业链,并向该产业链相关领域积极拓展。目前业务主要分为水务和环保两大板块,包括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服务和供排水管网工程等,公司业务所处行业产业链如下:

图: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产业链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762967.92万元、808653.57万元、

904866.98万元和654778.03万元,近三年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近三年及一期的

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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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自来水制售195908.5829.92261995.6928.95244265.1230.21231373.3630.33

污水处理服务300978.3545.97364127.3140.24302387.9037.39265837.4334.84

供排水管网工程22577.553.4598084.0010.8495207.8111.77106630.7613.98

垃圾渗滤液处理23476.553.5931224.293.4538541.734.7748017.286.29

污泥处置28582.714.3733345.673.6933885.144.1931325.494.11

垃圾发电57448.198.7777438.838.5670075.808.6749788.636.53

中水及其他25806.103.9438651.194.2724290.053.0029994.983.93

合计654778.03100.00904866.98100.00808653.57100.00762967.92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69429.75万元、482368.23万元、

529767.92万元和341147.63万元,与营业收入趋势保持一致。近三年及一期的营

业成本构成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营业成本占比营业成本占比营业成本占比营业成本占比

自来水制售92938.0527.24142592.9126.92135656.8928.12128926.2327.46

污水处理服务158746.8046.53212523.9140.12180981.5837.52163581.3334.85

供排水管网工程18258.865.3576660.3614.4774119.6815.3781463.7217.35

垃圾渗滤液处理12730.773.7318205.333.4415372.853.1926499.465.65

污泥处置16929.414.9622841.264.3122676.914.7024014.645.12

垃圾发电29542.908.6640216.827.5941885.608.6830517.706.50

中水及其他12000.843.5216727.343.1611674.732.4214426.663.07

合计341147.63100.00529767.92100.00482368.23100.00469429.75100.00

3、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

自来水制售102970.5332.83119402.7831.83108608.2333.29102447.1334.90

污水处理服务142231.5545.35151603.4040.42121406.3337.21102256.10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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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毛利润占比

供排水管网工程4318.691.3821423.655.7121088.136.4625167.048.57

垃圾渗滤液处理10745.783.4313018.963.4723168.887.1021517.827.33

污泥处置11653.303.7210504.412.8011208.233.447310.852.49

垃圾发电27905.298.9037222.019.9228190.208.6419270.936.57

中水及其他13805.264.4021923.845.8412615.323.8715568.325.30

合计313630.40100.00375099.06100.00326285.34100.00293538.17100.00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

单位:%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自来水制售52.5645.5744.4644.28

污水处理服务47.2641.6340.1538.47

供排水管网工程19.1321.8422.1523.60

垃圾渗滤液处理45.7741.6960.1144.81

污泥处置40.7731.5033.0823.34

垃圾发电48.5748.0740.2338.71

中水及其他53.5056.7251.9451.90

合计47.9041.4540.3538.4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47%、40.35%、41.45%和47.90%,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的营收来源为自来水制售和污水处理。

近三年及一期,自来水制售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4.28%、44.46%、45.57%和52.56%,公司自来水制售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业务主要位于成都市辖区内,

区域内水质优良,且主要为地表水,制水净化成本低,成都市地形具有先天优势,西高东低,有利于水的运输和降低管网维护成本,业务区域内的天然优势,使得发行人营业成本降低,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污水处理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38.47%、40.15%、41.63%和

47.26%,毛利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供排水管网工程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3.60%、22.15%、21.84%和19.13%,收益率较为稳定,主要该板块上下游较为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垃圾渗滤液处理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44.81%、60.11%、41.69%和45.77%,受垃圾渗滤液处理量影响,毛利率有所波动。

近三年及一期,污泥处置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23.34%、33.08%、31.50%和

7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40.77%。该板块整体收益较好,2023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内部技术革新,产能得到

有效利用,使得污泥处置业务盈利能力增强。

近三年及一期,垃圾发电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38.71%、40.23%、48.07%和48.57%,该板块毛利率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发行人隆丰环保发电厂的投产运行,

工艺改善,产能利用率提升,垃圾发电板块的毛利率保持稳定。

4、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运营情况

(1)自来水制售

发行人自来水制售业务包括了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

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供水区域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及其周边区域,通过城市给水管网向成都市中心城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及郫县(九个镇)、金堂县部分地区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异地供水业务主要分布于文昌市新市区和徐州市沛县。

目前,发行人自来水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在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水厂的原水均取自岷江内江水系中的徐堰河、

柏条河和沙河,公司对原水进行沉沙、沉降、过滤、消毒等处理,成品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后输配给终端用水。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定期发布的《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公报》,2024年发行人各水厂出厂水常规九项日检、管网水常规七项半月检、出厂水和管网水常规指标月检、出厂水和管网水97项全分析

季检的水质达标率均为 100%,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环保标准:自来水厂生产的清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采用的处理方式为预沉淀+絮凝沉淀+过滤+消采方式保障水质达标。

1)经营模式

自来水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为特许经营权下的自主投资经营模式。2010年,自来水公司分别与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

根据《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关于郫县郫筒镇、犀浦镇等九个镇之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将于2040年到期。自来水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运营、维护和更新供输水设施;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水费及其他跟供。水有关的服务费用。

特许经营期满后,成都市人民政府优先与自来水公司续签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如

7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不再续签,对自来水公司经营期满尚未摊销的资产余值,按保障自来水公司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原则予以回购。

自来水公司现持有沱源自来水公司53.71%的股权,沱源自来水公司拥有金堂县水务局授予的金堂县赵镇、三星、清江、官仓及栖贤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经营模式为特许经营权下的自主投资经营模式。

2015年5月28日,自来水公司与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自来水

公司被授予在特许经营期限(期限为30年)和特许经营区域(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564平方公里,不包括协议签订之日时双流岷江水厂的供水服务范围)范围内运营、维护供输水设施,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权的期限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2045年5月27日止。

截至2024年末,海南兴蓉供水范围主要是文昌新市区(原清澜镇行政区)及周边农村地区,三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完工投产,清澜水厂供水能力达到3.8万吨/日,能有效保障清澜地区用水需求。

2)业务运营情况

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在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水厂的原水均取自岷江内江水系中

的徐堰河、柏条河和沙河,公司对原水进行沉沙、沉降、过滤、消毒等处理,成品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后输配给终端用水。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定期发布的《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公报》,2024年发行人各水厂出厂水常规9项日检、管网水常规7项半月检、出厂水和管网水常规指标月检、出厂水和管网水97

项全分析季检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在成都市拥有水二厂、水五厂、水六厂、水

七厂(一期)和水七厂(二期),设计供水能力分别为23万立方米/日、15万立方米/日、140万立方米/日、50万立方米/日和50万立方米/日,合计供水能力达到278万吨/日,主要供水范围覆盖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郫都区和温江区同时通过趸售方式向新都、双流等区县供水。

天府国际机场专供水厂于2019年10月10日投入运营,设计日供水量为2.5万吨。公司于2012年收购位于成都市金堂县的沱源自来水公司51%的股权,沱源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为10万吨/日,可为金堂县赵镇、三星、清江、官仓及栖贤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公司的异地供水业务方面,位于海南省的文昌市清澜供水开发

7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限公司供水能力为3.8万立方米/日,位于江苏省的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水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自来水厂规模统计表投运设计日供2022年平2023年平投资总2024年平时间水能力均日供水均日供水即期平均水厂名称额(亿均日供水量供水区域(年(万吨/量(万量(万达产率元)(万吨))日)吨)吨)成都市自来

19580.8323.0012.6810.689.2540.22%

水二厂成都市自来

19780.4515.007.756.465.5637.07%

水五厂成都市自来

19987.1360.00

水六厂 A 厂成都市自来成都市中

20023.7240.00146.46149.72146.98104.99%

水六厂 B 厂 心城区成都市自来

201010.9540.00

水六厂 C 厂成都市自来

201424.1750.00

水七厂一期

117.06131.38142.09142.09%

成都市自来

20188.0950.00

水七厂二期

金堂县自来赵镇、三

1998-4.00

水一厂星、清

6.87.027.3573.50%

金堂县自来江、官

20161.766.00

水二厂仓、栖贤海南清澜水

19930.363.801.952.092.31清澜地区60.79%

厂江苏沛县自

20164.5130.0021.323.1623.7沛县城区79.00%

来水厂天府机场专天府国际

20181.832.502.131.831.8272.97%

供水厂机场

合计-63.80324.30316.13332.34339.06104.55%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有成都市自来水二厂、成都市自来水五厂、成都市自来水六厂、成都市自来水七厂、天府国际机场专供水厂、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自来水厂、金堂县自

来水厂、海南清澜水厂、江苏沛县自来水厂等水厂投入运营,日供水能力合计达389.64万吨。供水范围涵盖成都市中心城区、郫县(郫筒镇、犀浦镇等镇)和金堂县(部分地区),并已拓展至海南、沛县等地。发行人是区域性的水务龙头企业,占有成都市中心城区绝大部分自来水市场。近三年发行人自来水销售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发行人自来水制售业务指标情况表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度

供水能力(万吨/日)389.64374.30334.30

7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度

供水量(亿吨)13.7812.8012.14

售水量(亿吨)11.5010.6810.21

供水管网(千米)15031.0014044.2713327.77

产销差率(%)16.5916.5215.33

销售模式方面,自来水的销售模式分为直供模式和趸售模式,以直供模式为主,直供模式销售金额占总销售金额的比例在80%以上。直供模式是指直接向终端用水客户供水的模式,通过总表或一户一表的方式结算,总表即一个小区、一个单元的多户用户使用一只贸易结算水表进行销售计量,一户一表指单户设立一只水表进行销售计量,直供模式以总表计量结算为主。趸售模式指根据供水协议向周边地区的当地供水企业批发供水,不针对终端用户的供水方式。公司通过铺设至周边区县的输水主管线,与当地管网实现有机衔接并在衔接处安置贸易结算水表与阀门,根据当地供水企业的购水需求开闭阀门实现趸售。双方以登记建档的贸易结算水表计量的水量确认销售数量,按月查抄水表进行结算。发行人直接收取用户不涉及财政补贴。

收费结算方式上,公司采取向客户直接收取水费或通过第三方代收协议由第三方代收水费,不涉及财政补贴机制。公司销售自来水根据营销部门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并与计费系统收费单核对后确认当月销售数量,以此销售数量乘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等相关税费)确认当月销售额。结算时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缴费或转账缴费,同时,除可在我公司自建收费点缴费外,还可通过与我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代收机构缴纳水费。

供水成本方面,公司供水成本主要由水资源费2、折旧、原水费、人工费用等构成,其中原水费(含 BOT)、人工成本和折旧占比较大。近年来,公司供水成本随着供水量的增长而逐年增长。近三年公司自来水供应成本分别为12.89亿元、13.57亿元、14.26亿元,发行人供水成本随供水量的增长而有所增长。

表:近三年发行人供水成本情况表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折旧费3.313.253.19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2024年12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水资源税,同时将水

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因此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税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列报于税金及附加。

7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人工成本3.293.243.20

原材料5.325.014.52

电费及其他2.342.071.98

合计14.2613.5712.89

(2)污水处理服务

发行人从事的污水处理服务涵盖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及

其他污水并进行除渣、除害处理,以及污泥的后续加工,然后将经过无害处理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污水排放入岷江的全过程。发行人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江苏、河北和山东等,其中,公司在成都市范围内的污水处理量占比仍保持在70%左右;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 BOT、BOO、TOT 及委托运营等。

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的权利,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核定。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集中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表:发行人近三年污水处理业务运营情况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432.36422.86386.02其中:成都市中心城区(包含高新区、万吨

264.00246.00230.00

/日)

污水处理量(亿吨)13.8412.6111.96其中:成都市中心城区(包含高新区、亿

8.517.717.34

吨)

随着排水管网体系的完善,污水处理量将逐年增加,产能利用率也将逐步提高,运营成本将随之降低,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成本构成方面,公司污水处理成本主要由人工、能源和动力、折旧、原材料等构成,其中能源和动力、折旧占比较大。

排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上游产业主要为药剂、设备、能源产业。其中,污水处理业务需要的药剂主要为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等,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向生产厂商采购。目前,公司所使用的药剂,市场供货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产品质量可靠,能够满足生产、技术及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污水处理业务所耗能源主要为电力,并且随着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量的增长,用电量也呈现递增的趋势,公司的电力供应由电力市场化交易(直购电)产生。污水处理业务下游产业为中水生产和

7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供应。成都市中心城区再生水主要用于景观河道补水及市政杂用水,再生水利用率逐年上升。

1)成都市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在成都市的污水处理业务由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排水公司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拥有第三至第十三污水处理厂。净为配合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公司于2014年开始进行污水处理一厂和二厂的搬迁工作,污水处理二厂已于2016年底完成搬迁工作。新建第九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日,在置换原污水处理一厂和二厂合计70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的同时新增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2015年以来,公司对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在原设计能力基础上分别扩建日处理能力10万吨、5万吨、10万吨和10万吨,并均已于2016年11月投入运营;同时已完成第6、7、9厂净水厂提标改造使其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污水处理工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第三、四、五、八净水厂及第十净水厂二期采用 MP-MBR 膜工艺技术,出水水质执行岷沱江标准(DB51/2311-

2016)。成都市第六、七厂采用多级 AO+高密沉淀池+反硝化过滤处理工艺,出水

水质执行岷沱江标准。成都市第九净水厂采用改良 A2/O+高密沉淀池+反硝化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岷沱江标准。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厂采用“改良 A2/O+反硝化”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 A 标准。

环保标准:污水厂处理尾水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 年版)(GB3838~2002)《城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处理方式: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保障出水达标。

污水处理费结算方式:根据特许经营权约定,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月进行结算,每月作为一个结算期间,在特许经营期内,结算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各污水处理厂结算污水处理量。

2)异地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凭借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技术优势积极对外拓展,近年来,还持续进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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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务扩张,在异地投资了多个污水处理项目,实现了跨区域经营。公司先后在兰州、西安、银川、宁东、巴中、石家庄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城市投建30多座污水处理厂。

发行人的 BOT 项目已列入当地财政预算,PPP 项目均已列入国家、省级 PPP项目库,纳入财政预算,在完成协议的签署后已正式开工。目前,发行人已有较多BOT、PPP 项目进入运营期并产生了较为稳定的现金回流,为后续的资金来源提供了一定保障;发行人作为成都市属国有企业,与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授信额度充足,银行贷款可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有力补充;发行人作为 A 股上市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亦得到了股东的大力支持,发行人及其母公司后续还将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及市场状况灵活选择股票、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向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为各在建、拟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总体来看,发行人在成都市内的污水处理业务具有显著的区域垄断优势,且积极开拓异地污水处理业务,随着在建、拟建工程的顺利投产,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提升;同时成都市实行的政府采购经营模式能够为发行人水处理项目带来较为稳定的回报。

3)业务经营模式

排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特许经营模式,即在特许经营权下的自主投资经营模式。2009年与成都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排水公司根据协议条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成都市人民政府优先与排水公司续签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如不再续签,则对排水公司经营期内尚未摊销的资产余值,按保障排水公司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原则予以回购。

根据成府函【2009】25号文,成都市政府授予公司成都市中心城区(不含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

2009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定价机制方面,成都市政府对公司的采购

结算价格每三年核定一次,首期、第二期、第三期结算价格分别为1.62元/吨、1.53元/吨和1.63元/吨。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污水处理服务第四期结算暂定价格的批复》,成都市政府同意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四期结算价格暂定为2.15

7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元/吨,执行期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待污水处理提标项目(即成都市第六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成都市第七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成都市第九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业主均为成都市排水公司)竣工决算完成后再根据核定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实施多退少补。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价格的批复》,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均价为2.63元/吨。

公司于2013年与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获得了在成都高新区中和组团提供污水处理服务30年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远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0.00万吨/日,第一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5.00万吨/日,结算价格自正式商业运行之日起每三年核定一次;首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62元/吨,执行期间为商业运营期开始后的前三年。该项目于2017年6月通水运营,目前已调试运行达标,价格核定为2.65元/立方米,自2021年2月8日开始执行。

公司下属的兰州兴蓉以 TOT 方式在兰州市运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限 30年,日处理能力30万吨,结算价格1.01元/立方米,服务区域为兰州市七里河、安宁两区。

西安兴蓉以 BOT 方式取得的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期限

30年,日处理能力20万吨,结算价格0.96元/立方米,已于2013年10月投入运营;西安兴蓉以BOT方式取得的西安市第一污水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期限 30年,设计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结算价格1.26元/立方米,已于2015年12月进入商业运行,日均处理量达到10万吨。

银川兴蓉以 BOT 方式取得的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30年,远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该项目一期工程已进入商业运营,处

理能力达5万吨/日,结算价格1.22元/立方米。

巴中兴蓉负责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权28年,远期设计处理能力均为20万吨/日。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自

2020年4月起进入商业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7.50万吨/日,结算价格1.17元/立方米。巴中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自2015年4月起视同进入商业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1.99万吨/日,结算价格2.50元/立方米。

宁东兴蓉公司负责宁东临河污水处理厂、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以

7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及宁东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宁东临河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30年,该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宁东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30年,该厂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目前均已进入商业运行;宁东鸳鸯湖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30年,该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关于工业废水处理费及南湖中水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包括2.4元/立方米、5.4元/立方米及11元/立方米等不同档位,具体结算价格按进厂水质确定。

石家庄兴蓉公司负责的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30年,该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以污水厂进水口计)基本单价4.785元/立方米,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低于规定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足单价为2.684元/立方米;当实际污水处理量高于规定的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超进单价为2.101元/立方米。

发行人下属阿坝兴蓉公司的子公司茂县兴蓉以 TOT 方式在阿坝州茂县运营污

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限30年,日处理能力1.2万吨。发行人下属阿坝兴蓉公司的子公司理县兴蓉以 TOT 方式在阿坝州理县运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30 年,日处理能力 0.4 万吨。发行人下属阿坝兴蓉公司的子公司汶川兴蓉以 TOT 方式在阿坝州汶川县运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30年,日处理能力0.45万吨。阿坝兴蓉及子公司所负责运营的上述污水处理厂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污水处理相关成本由政府补偿。阿坝兴蓉及子公司委托运营成本据实结算,并向政府收取固定的委托运营服务费。

发行人参与的 PPP 项目,均正规纳入国家财政部 PPP 项目管理库,相应的审批、竞争性磋商手续、业务模式、会计处理、发行人承担的角色等均合法合规。发行人不存在政府投资基金、BT 项目、回购其他主体项目、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定价及结算模式

结算方式上,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根据各地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污水结算处理量由当地政府机构如生态环境局或城管委等机构核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是按生态环境局等机构核定水量乘以单价(单价根据特许经营协议

8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确定,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阶段性调价),由公司向当地财政局申请付款。

根据《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市污水处理服务费实行政府采购模式。排水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收取额应足以覆盖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特许经营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市财政局按照程序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定,每3年核定一次。污水处理服务费收费方式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每月作为一个结算期间,按月进行结算。在特许经营期间应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各污水处理厂结算污水处理量。排水公司根据财政局核定的结算价格和生态环境局核定的结算污水处理量填写污水处理服务费付款申请书向市财政申请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定价机制方面,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价格的批复》,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均价为2.63元/吨。

(3)供排水管网工程

发行人从事的供水管网工程安装业务涵盖成都市范围内市政管网建设及改迁、用户新装水表安装及户表改造。公司管网安装工程业务主要集中于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公司主营市政工程施工业务,盈利利润主要为工程收入减去工程支出。工程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合同造价或工程结算造价收入,工程支出主要有材料采购、劳务人工费支付以及管理成本支出等。报告期内,供排水管网工程业务板块较稳定。公司目前已具有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发行人根据《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关于郫县郫筒镇、犀浦镇等九个镇之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等特许经营协议从事供排水管网工程相关业务。供排水管网工程安装业务涵盖成都市范围内市政管网建设及改迁、用户新装水表安装及户表改造。

(4)环保业务

发行人环保业务主要包括垃圾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以及中水服务业务。

1)垃圾渗滤液处理

8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垃圾渗沥液处理方面,由再生能源公司负责,经营的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日处理能力为4300吨,结算价格每三年核定一次。再生能源公司拥有垃圾渗滤液处理厂3座,特许经营期为20年。发行人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特许经营服务规模为4300吨/日,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300吨/日,是国内首家按照国家标准运行成功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2014年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二期)通过验收,新增处理能力1000吨/日。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第四期结算价格核定的批复》(成财建函[2021]70号),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第四期结算价格核定为231.8元/立方米,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四期结算价格较第三期结算价格上涨68.3元/立方米,主要系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及部分必要的成本费用增加。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第五期结算价格的批复》

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第五期结算价格核定为237.24元/立方米。

2011年再生能源公司与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及《〈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将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的特许经

营权独家授予再生能源公司,特许经营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2019年,双方签订《〈成都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二)》,将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三期)工程特许经营权授予再生能源公司,特许经营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再生能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对再生能源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进行采购,再生能源公司就所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收取服务费。

表:发行人主要已运营垃圾渗透液处理项目情况设计处2022年日2023年日2024年日投运时间投资总额理能力均处理能均处理能均处理能即期平均渗滤液厂名称

(年)(亿元)(万力(万力(万力(万达产率吨)吨)吨)吨)

成都市固体废一期:

弃物卫生处置2010年12场垃圾渗滤液月;二期5.910.230.180.190.2086.96%处理项目(一2013年12二期)月

8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设计处2022年日2023年日2024年日投运时间投资总额理能力均处理能均处理能均处理能即期平均渗滤液厂名称

(年)(亿元)(万力(万力(万力(万达产率吨)吨)吨)吨)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

2019年10

场垃圾渗滤液0.200.190.210.1995.00%月处理项目(三期)

合计5.910.430.370.390.3990.70%

2)污泥处置

污泥处置方面,主要由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目前拥有已投运的400吨/日的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一期),另有其他污泥处理项目在同步实施。为实现从单一的水务业务领域向水务和环保双业务领域发展的战略转型,排水公司承担了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排水公司设立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该污泥厂项目处理规模为400吨/日,总投资约4亿元,采用“半干化+焚烧”及“干法+湿法”烟气处理工艺。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项目从2020年7月29日开始商业运行,处理规模为200吨/日,总投资约2.6亿元,采用“半干化+焚烧”及“干法+湿法”烟气处理工艺。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污泥干化及协同焚烧处置项目从2020年12月31日开始商业运行,处理规模为820吨/日,采用“蒸汽热干化+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理工艺。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项目从2025年1月开始商业运行,处理规模为800吨/日。

公司下属排水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与成都市水务局签订《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被授予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及30年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从事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污泥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如果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特许经营权的要求提供了合格的污水污泥处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成都市水务局应优先与公司续签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

3)垃圾焚烧发电

垃圾焚烧发电方面,由再生能源负责。再生能源公司拥有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

25年特许经营权,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为2400吨/日。2015年7月,再

生能源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共同出资成立隆丰发电公司,设计日处理垃圾1500吨。

8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隆丰发电公司注册资本26495.00万元,拥有隆丰垃圾发电厂项目25年特许经营权。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万兴二期项目”)于2020年12月

31日成功实现点火试运行。万兴二期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为成都市日处

理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投运后,将进一步扩大发行人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发行人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

2012年再生能源公司与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签订《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期25年,万兴环保发电厂由再生能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收入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和发电收入。再生能源公司利用垃圾处理余热发电所生产的电力,除自用外可按相关程序并入国家电网。特许经营期满后,再生能源公司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优先受让权。如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不再出让项目特许经营权或再生能源公司未取得特许经营权,再生能源公司应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成特许委【2015】1号),《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的请示》(成城报【2015】30号)以及《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再生能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

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入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和发电收入。隆丰环保发电公司利用垃圾处理余热发电所生产的电力,除自用外可按相关程序并入国家电网。特许经营期满后,隆丰环保发电公司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优先受让权。如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再出让项目特许经营权或隆丰环保发电公司未取得特许经营权,隆丰环保发电公司应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

4)中水服务中水服务方面,根据2014年10月31日成都市水务局与公司签订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和《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30万吨/日清水河景观环境补水项目中水服务协议》,成都市水务局授予公司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的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共25年,自2014年11月1日至2038年12月

31日,中水服务价格由成都市财政局每3年核定一次。根据成财投【2016】16号

8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于中心城区中水服务首期结算单价的批复》,公司中心城区中水服务首期结算单价为0.28元/立方米,执行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根据成财建发【2020】6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中心城区中水服务费第二期核定结算价格的批复》,第二期结算价格核定为0.27元/吨,执行期为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2020年12月18日成都市水务局与公司签订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之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服务协议》,合同从2018年10月30日至2038年12月31日,中水服务单价由成都市财务局每3年核定一次,中水单价暂按0.33元/吨结算,待核价后对结算金额多退少补。

2014年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水务局签订了《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市水务局授予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由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百万吨污水处理厂、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

七、第八污水处理厂,以及未来投资新建或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区域范围内提供中水

服务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至2038年12月31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中水服务,成都市水务局购买相关中水服务。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或被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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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2022-2023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发行人2024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原因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发行人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主承销商和申报会计师已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明确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

8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对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15号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首次执行15号解释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调整2021年12月31日(调整后)

无形资产10739435534.11-730972.5910738704561.52

未分配利润8238990455.66-730972.598238259483.0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数据不涉及调整。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利润表项目

2021年度会计政策调整2021年度(调整后)

营业收入6732361617.9118597969.076750959586.98

营业成本4050434794.2419328941.664069763735.90

营业利润1770850774.54-730972.591770119801.95

净利润1511541802.92-730972.591510810830.33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度数据不涉及调整。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现金流量表项目2021年度(调整

2021年度会计政策调整

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146060063.5313574631.286159634694.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4622588.3010700735.222025323323.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7294344.072873896.062730168240.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783497267.602873896.063786371163.6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9894135.06-2873896.06-3692768031.12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度数据不涉及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8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

16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16号解释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3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

16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按照16号解释的要求,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16号解释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首次执行16号解释对2022年12月31日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

整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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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调整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167694598.2446651130.05214345728.29

递延所得税负债46886629.1546886629.15

未分配利润9521226833.29-226088.389521000744.91

少数股东权益957681573.70-9410.72957672162.9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不涉及调整。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会计政策调整2022年度(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270380772.70324954.04270705726.74

净利润1692619464.94-324954.041692294510.90归属于母公司股

1617825694.92-323216.161617502478.76

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74793770.02-1737.8874792032.14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度数据不涉及调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度数据不涉及调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度数据不涉及调整。

3、2024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5年1-9月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1-9月,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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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发行人2022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较2021年度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无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表:发行人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成都市兴蓉隆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二)发行人2023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2023年度较2022年度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9家,无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表:发行人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购买

2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购买

3成都蓉环供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4成都蓉环排水检测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5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99%投资新设

6成都市兴蓉宝林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7成都市兴蓉万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8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85%投资新设

9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1%投资新设

(三)发行人2024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2024年度较2023年度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3家,无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表:发行人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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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西安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购买

2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投资新设

3成都市金堂兴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00%投资新设

(四)发行人2025年1-9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2025年1-9月较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0118.07430033.41390784.83374367.79

应收票据-136.9273.902104.30

应收账款349492.91328024.41269873.56213142.66

应收款项融资---1416.92

预付款项5656.423988.633367.923058.75

其他应收款9982.7810498.4010186.1422676.04

存货27175.2722657.2222797.5522969.13

合同资产72094.1864486.3153915.8962109.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00.494066.993603.293676.97

其他流动资产22171.8021188.9417676.7736171.35

流动资产合计901391.92885081.24772279.84741693.5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9.46259.46199.46199.46

长期应收款185329.52188949.62194129.86195860.31

长期股权投资382.32---

固定资产1460486.991327938.331166148.401015426.36

在建工程930460.55946479.66712437.42568836.77

使用权资产4995.385984.964829.784751.56

无形资产1281582.351310573.031317009.571145766.80

开发支出146.10133.88--

商誉186.610186.61186.61186.61

长期待摊费用6327.573228.344351.76534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38677.2835208.9928983.8116769.46

9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其他非流动资产126841.39140822.74154946.00139022.53

非流动资产合计4035675.513959765.623583222.673092167.36

资产总计4937067.434844846.864355502.513833860.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1.364002.30--

应付票据8442.3110375.229245.1214015.09

应付账款551651.23637142.45597152.10529314.62

合同负债61482.9478353.0158853.7848939.11

应付职工薪酬23364.8250484.7149500.9747864.13

应交税费21110.2514205.0213595.3311757.25

其他应付款100832.6798365.1396935.8088295.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7076.19261221.82155391.6259951.59

其他流动负债13638.9615476.2213317.7314733.69

流动负债合计879600.741169625.88993992.44814871.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43218.08940611.43685912.37573776.03

应付债券325906.67276937.72388754.45394955.55

租赁负债685.021905.27959.091987.03

长期应付款347634.08359318.44380203.76382497.82

预计负债106672.2397707.1386305.2967057.56

递延所得税负债11454.3611972.928149.21-

递延收益16479.2717177.6618172.8812249.02

其他非流动负债14971.4414299.4113803.9112918.70

非流动负债合计1967021.151719929.991582260.961445441.70

负债合计2846621.902889555.872576253.402260313.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98443.47298443.47298556.63298621.86

资本公积金222254.95212673.03213200.92177997.45

减:库存股1918.003849.587161.927641.13

专项储备1120.671059.91952.19870.32

盈余公积金63057.5163057.5159229.3855808.44

未分配利润1365228.511244620.651099582.04952122.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48187.111816005.001664359.241477779.63

少数股东权益142258.42139285.98114889.8795768.16

所有者权益合计2090445.531955290.981779249.111573547.79

(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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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654778.03904866.98808653.57762967.92

营业总成本432627.97655774.67586181.11563059.52

其中:营业成本341147.63529767.92482368.23469429.75

税金及附加16804.3010617.589152.877535.59

销售费用13382.9617664.8015084.6714083.67

管理费用30334.6953261.6851130.7546436.02

研发费用2452.635321.111206.05467.67

财务费用28505.7539141.5827238.5425106.82

其中:利息费用38889.7853528.3941780.7738983.19

利息收入10447.2414586.4614845.8314025.55

加:其他收益6014.614928.963752.352010.30

投资收益-17.68

资产减值损失-235.29-326.92237.74-1905.24

信用减值损失-11414.11-12375.13-9221.18-4443.78

资产处置收益-14.787.9012.131627.91

营业利润216482.79241327.12217253.49197197.60

加:营业外收入1016.131031.311152.05303.20

减:营业外支出279.57637.62214.171200.77

利润总额217219.35241720.80218191.37196300.02

减:所得税35987.6836237.0629241.6427038.08

净利润181231.68205483.74188949.7316926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416.78199611.69184341.24161782.57

综合收益总额181231.68205483.74188949.73169261.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814.895872.054608.487479.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76416.78199611.69184341.24161782.57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2594.87857405.47789407.07727345.52

收到的税费返还3588.671469.03598.332913.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5258.14153599.41160083.61146970.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1441.671012473.91950089.00877229.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3421.58249525.49242622.40224400.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6418.82143632.11130775.36115452.31

支付的各项税费63544.9084105.5174816.7661936.28

9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8149.62167131.22162985.99143927.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1534.92644394.33611200.5154571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906.75368079.58338888.4933151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03.642905.993081.513288.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75.52160.54336.74531.36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8.3516962.1711727.6319490.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57.5120028.7015145.8823310.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265885.20459473.96444599.20419667.7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00609905.00199.4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4879.1110333.0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61.204167.3917631.5214831.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946.40478580.45482468.8043469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988.89-458551.75-467322.92-411388.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57.0010785.002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857.0010785.0025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3117.85515240.64362658.97394350.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8.8914840.0040301.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117.85519416.53388283.97434909.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5193.76282052.12147095.20212534.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8283.66105362.0382446.4376995.6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577.93950.12382.231442.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87.453391.5212114.9114744.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6364.87390805.67241656.54304274.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47.03128610.86146627.42130634.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29.1738138.6918192.9950758.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5409.99387271.30369078.31318319.4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5080.82425409.99387271.30369078.31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8294.98195517.15214002.78135003.22

应收账款269.64603.982651.1042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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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预付款项71.5840.4655.3631.28

其他应收款44087.496046.445372.0417420.79

存货12.6213.397.183.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404.7349328.42105031.6161200.98

其他流动资产39258.3836775.8235736.5557759.69

流动资产合计276399.42288325.66362856.61275707.2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60990.00136680.00138091.40178460.75

长期股权投资1088248.651080016.801045859.22979904.40

固定资产21361.6822206.7223073.1223802.17

在建工程16986.1612397.1211132.948615.85

使用权资产461.4565.00259.12446.12

无形资产683.24778.62886.95997.38

长期待摊费用14.5925.5340.32-

其他非流动资产2348.072336.232640.762710.54

非流动资产合计1191093.851254506.021221983.831194937.22

资产总计1467493.271542831.691584840.441470644.4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8012.317780.878722.499104.28

合同负债24.54--1635.62

应付职工薪酬629.032157.342468.202305.30

应交税费116.579.3044.6054.52

其他应付款219457.30199539.76194939.66128042.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84.84152086.1069495.458931.0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37324.59361573.37275670.40150072.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2770.0055160.0059940.0060320.00

应付债券325906.67276937.72388754.45394955.55

租赁负债212.5112.6137.26193.31

长期应付款24200.0024200.0025700.00325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03089.18356310.33474431.71487968.86

负债合计640413.77717883.70750102.12638041.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98443.47298443.47298556.63298621.86

资本公积金210430.15210847.49211373.41210422.79

减:库存股1918.003849.587161.927641.13

盈余公积金60307.0860307.0856478.9553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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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未分配利润259816.79259199.52275491.25278141.19

所有者权益合计827079.50824947.99834738.33832602.72

(五)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6064.938280.938974.056382.59

减:营业成本3648.964955.004750.734757.69

税金及附加41.6471.22174.0475.25

管理费用4102.558074.578533.707649.55

研发费用217.90141.64--

财务费用7201.4212092.069802.728783.29

其中:利息费用8017.4214225.0711757.469661.07

利息收入816.702214.041989.12909.62

加:其他收益82.2294.03111.4310.66

投资收益65420.3855441.4150208.8346374.32

信用减值损失103.66-178.21-1895.11-1170.75

资产处置收益-15.44-

营业利润56458.7038303.6734153.4530331.04

加:营业外收入0.800.4058.202.80

减:营业外支出33.3022.732.303.26

利润总额56426.2038281.3334209.3530330.58

净利润56426.2038281.3334209.3530330.58

综合收益总额56426.2038281.3334209.3530330.58

(六)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87.7710226.776469.62627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53.313296.884119.994294.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41.0813523.6510589.6110570.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44.22686.983031.802251.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47.57631.357475.596642.80

支付的各项税费258.27276.021275.22598.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97.482449.342450.56367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47.4513043.6914233.1813171.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6.38479.96-3643.57-26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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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388.0458335.3452125.3049462.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7.02-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465.25136831.5853604.21113583.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853.29195166.92105746.5216304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246.872606.051735.684380.7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8053.6733731.0758180.6865341.2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8.1879578.2121574.1632019.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8.72115915.3281490.52101741.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284.5779251.6024255.996130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0000150000.0050000.00976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8451.45856761.09912740.99356186.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8451.451006761.09962740.99453786.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3690185180.003580.001253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9026.4868834.4750793.3049150.9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7735.33850963.86849980.96234407.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0451.81104978.33904354.26408938.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000.36-98217.2358386.7344848.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222.17-18485.6878999.15103551.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516.7214002.38135003.2231451.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8294.53195516.70214002.38135003.22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9月

项目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

/9月末

总资产(亿元)493.71484.48435.55383.39

总负债(亿元)284.66288.96257.63226.03

全部债务(亿元)157.66149.31123.93104.27

所有者权益(亿元)209.04195.53177.92157.35

营业总收入(亿元)65.4890.4980.8776.3

利润总额(亿元)21.7224.1721.8219.63

净利润(亿元)18.1220.5518.891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17.8320.2218.501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17.6419.9618.4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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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

项目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

/9月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7.3519.6318.0415.74

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23.9936.8133.8933.1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24.70-45.86-46.73-41.1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1.3212.8614.6613.06

流动比率1.020.760.780.91

速动比率0.990.740.750.88

资产负债率(%)57.6659.6459.1558.96

债务资本比率(%)42.9943.3041.0639.85

营业毛利率(%)47.9041.4540.3538.4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5.246.426.356.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611.5011.8611.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8.8211.3111.6111.17

收益率(%)

EBITDA(亿元) - 45.03 39.43 36.0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30.16 31.81 34.53

EBITDA 利息倍数 - 7.25 7.71 7.47

应收账款周转率1.933.033.353.90

存货周转率13.6923.3121.0821.71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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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10118.078.31430033.418.88390784.838.97374367.799.76

应收票据--136.920.0073.90.002104.300.05

应收账款349492.917.08328024.416.77269873.566.20213142.665.56

应收款项融资------1416.920.04

预付款项5656.420.113988.630.083367.920.083058.750.08

其他应收款9982.780.2010498.400.2210186.140.2322676.040.59

存货27175.270.5522657.220.4722797.550.5222969.130.60

合同资产72094.181.4664486.311.3353915.891.2462109.651.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00.490.104066.990.083603.290.083676.970.10

其他流动资产22171.800.4521188.940.4417676.770.4136171.350.94

流动资产合计901391.9218.26885081.2418.27772279.8417.73741693.5619.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9.460.01259.460.01199.460.00199.460.01

长期应收款185329.523.75188949.623.90194129.864.46195860.315.11

长期股权投资382.320.01------

固定资产1460486.9929.581327938.3327.411166148.4026.771015426.3626.49

在建工程930460.5518.85946479.6619.54712437.4216.36568836.7714.84

使用权资产4995.380.105984.960.124829.780.114751.560.12

无形资产1281582.3525.961310573.0327.051317009.5730.241145766.8029.89

开发支出146.100.00133.880.00----

商誉186.610.00186.610.00186.610.00186.610.00

长期待摊费用6327.570.133228.340.074351.760.105347.50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38677.280.7835208.990.7328983.810.6716769.460.44

其他非流动资产126841.392.57140822.742.91154946.003.56139022.533.63

非流动资产合计4035675.5181.743959765.6281.733583222.6782.273092167.3680.65

资产总计4937067.43100.004844846.86100.004355502.51100.003833860.92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3833860.92万元、4355502.51万元、

4844846.86万元和4937067.43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发行人报告期内总

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与发行人的

9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业务特点相符。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374367.79万元、390784.83万元、

430033.41万元和410118.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76%、8.97%、8.88%和8.31%。发行人货币资金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6417.04万元,增幅4.39%,

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9248.58万元,增幅10.04%,变动不大;

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9915.34万元,降幅4.63%,变动不大。发行人货

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整体而言较为充足。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结构情况如下表: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0.080.00--

银行存款427858.4199.49388509.7599.42372192.7999.42

其他货币资金2175.000.512275.000.582175.000.58

合计430033.41100.00390784.83100.00374367.79100.00

2、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13142.66万元、269873.56万元、

328024.41万元和349492.9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56%、6.20%、6.77%和7.08%。发行人应收账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6730.90万元,增幅26.62%,

主要系新增宁东等项目应收款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58150.85万元,增幅21.55%,主要新增国网公司、郫都区水务局等项目应收款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1468.50万元,增幅6.54%,变动不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账龄余额占比

1年以内222246.4355.49

1-2年86657.6921.64

2-3年33894.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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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余额占比

3年以上57703.1814.41

合计400501.36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按欠款方归集的2024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总单位名称应收账款余额是否为关联方额比例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35426.3810.80否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30185.169.20否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4147.627.36否

管理委员会

沛县水利局22727.176.93否

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16474.265.02否

合计128960.5939.31

3、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2676.04万元、10186.14万元、

10498.40万元及9982.7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59%、0.23%、0.22%和0.20%。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2489.90万元,降幅55.08%,主要系上年末支付收购东营津膜及东营膜天膜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保证金1.3亿元,因该项目于当年度实施,相关保证金转为投资款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

312.26万元,增幅3.07%,变动不大;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515.62万元,降幅4.91%,变动不大。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近三年末构成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498.4010186.1422676.04

合计10498.4010186.1422676.04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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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他应收款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账龄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

代垫货款、

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3822.361-5年26.191145.41费用等司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其他2364.123年以内16.20230.59局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

应收诉讼款715.315年以上4.90715.31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收保证

1101.605年以内7.55526.13

管理委员会金、其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应收保证金1090.633年以内7.47126.18区土地储备中心

合计9094.0262.322743.62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占其他应收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账龄款余额的比坏账准备例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应收保证金2695.001年以内17.99134.75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其他2256.313年以内15.06196.44设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

应收保证金1582.944年以内10.56359.95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

代垫货款、

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1544.362-5年10.31861.71费用任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

应收保证金1100.003-5年7.34526.05区管理委员会

合计9178.6161.262078.90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0万元。

4、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015426.36万元、1166148.40万元、1327938.33万元和1460486.9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49%、26.77%、

27.41%和29.58%。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管网资产、机器设备、运

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50722.04万元,增幅14.84%,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61789.93万元,增幅13.87%,变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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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32548.66万元,增幅9.98%,变动不大。

表:发行人2024年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687787.09188287.511006.22498493.3737.54

管网资产829818.45269987.71166.02559664.7242.15

机器设备493343.21232103.151222.40260017.6519.58

运输设备9001.136244.71-2756.420.21

办公及其他设备14148.617343.0013.566792.040.51

固定资产清理---214.130.02

合计2034098.49703966.092408.211327938.33100.00

5、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568836.77万元、712437.42万元、

946479.66万元和930460.5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84%、16.36%、19.54%

和18.85%。发行人在建工程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43600.65万元,增幅

25.24%,主要系对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工程等项目的投入增加所致;2024年

末较2023年末增加234042.24万元,增幅32.85%,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工程进度增加的投资及已完工项目的结转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6019.11万元,降幅1.69%,变动不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三期工程202344.51-202344.51

成都市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池工程176536.98-176536.98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工程167549.28-167549.28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工

64710.59-64710.59

龙泉驿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项目63267.49-63267.49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净水厂49891.16-49891.16

成都市第六、第八再生水厂二期工程31625.41-31625.41

彭州餐厨处置项目23768.15-23768.15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

21485.74-21485.74

工程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18467.49-18467.49

邛崃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厂项目17612.18-17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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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成都市绕城高速给水输水管线工程14903.92-14903.92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

13930.89-13930.89

设项目

安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12951.82-12951.82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项目12643.77-12643.77

山南市泽当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10965.75-10965.75

成都市第五、六、七以及第八净水厂二

10832.90-10832.90

期再生水利用工程

成都市中心城区输配水管网建设工程10696.87-10696.87

成都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

8740.06-8740.06

处理项目(三期)

成都市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工程15.56-15.56

其他工程项目13539.13-13539.13

合计946479.66-946479.66

6、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145766.80万元、1317009.57万元、1310573.03万元和1281582.3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9.89%、30.24%、

27.05%和25.96%。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2023年末较

2022年末增加171242.77万元,增幅14.95%,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2023年末

减少6436.54万元,降幅0.49%,变动不大;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8990.68万元,降幅2.21%,变动不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293617.2845639.67270.36247707.25

数字资源33.091.38-31.72

特许经营权1372973.60313066.65-1059906.95

软件及其他7736.644809.52-2927.12

合计1674360.62363517.22270.361310573.03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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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特许经营权情况表

单位:万元特许经营权对应公司名称获取时间获取成本累计摊销余额摊销方式账面价值入账依据项目名称成都市兴蓉万兴

成都市万兴环保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环保发电有限公2021年159686.6435902.52123784.12成本法发电厂项目二期营期限计算摊销司二分公司宁夏宁东兴蓉水宁夏宁东基地水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处理有限责任公资源综合利用2017年105155.0322748.4782406.56成本法营期限计算摊销

司 PPP 项目成都市兴蓉万兴

成都市万兴环保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环保发电有限公2012年122061.8047049.0475012.76成本法发电厂项目营期限计算摊销司成都市兴蓉隆丰

成都隆丰环保发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环保发电有限公2020年89444.5422119.7967324.75成本法电厂项目营期限计算摊销司

新津县成环水务新津红岩污水处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

2023年71512.385802.0865710.30成本法

有限责任公司理厂改扩建项目营期限计算摊销成都市兴蓉万兴万兴环保发电厂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环保发电有限公协同垃圾焚烧发2021年51286.3711910.9239375.45成本法营期限计算摊销司一分公司电项目

岳池兴蓉自来水岳池县嘉陵江水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

2019年45705.537828.0237877.51成本法

有限责任公司源供水工程营期限计算摊销

西安兴蓉环境发西安市第二污水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

2013年58578.7123424.2135154.50成本法

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厂二期营期限计算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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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对应公司名称获取时间获取成本累计摊销余额摊销方式账面价值入账依据项目名称西南航空港组团成都市双流区航

工业集中发展区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空港成环水务有2022年39395.537715.9931679.54成本法

第六期工业污水营期限计算摊销限责任公司处理厂一期工程巴中市第二污水

巴中兴蓉环境有处理厂、巴中经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

2012年42331.599280.0933051.50成本法

限责任公司开区污水处理厂营期限计算摊销

工程 BOT 项目

成都市西汇水环成都合作污水处直线法,按照取得原值除以特许经

2019年47007.8616132.4530875.41成本法

境有限公司理厂三期营期限计算摊销

合计832165.98209913.58622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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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001.360.074002.300.14----

应付票据8442.310.3010375.220.369245.120.3614015.090.62

应付账款551651.2319.38637142.4522.05597152.1023.18529314.6223.42

合同负债61482.942.1678353.012.7158853.782.2848939.112.17

应付职工薪酬23364.820.8250484.711.7549500.971.9247864.132.12

应交税费21110.250.7414205.020.4913595.330.5311757.250.52

其他应付款100832.673.5498365.133.4096935.803.7688295.963.9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7076.193.41261221.829.04155391.626.0359951.592.65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3638.960.4815476.220.5413317.730.5214733.690.65

流动负债合计879600.7430.901169625.8840.48993992.4438.58814871.4436.05

长期借款1143218.0840.16940611.4332.55685912.3726.62573776.0325.38

应付债券325906.6711.45276937.729.58388754.4515.09394955.5517.47

租赁负债685.020.021905.270.07959.090.041987.030.09

长期应付款347634.0812.21359318.4412.44380203.7614.76382497.8216.92

预计负债106672.233.7597707.133.3886305.293.3567057.562.97

递延所得税负债11454.360.4011972.920.418149.210.32--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

16479.270.5817177.660.5918172.880.7112249.020.54

其他非流动负债14971.440.5314299.410.4913803.910.5412918.700.57

非流动负债合计1967021.1569.101719929.9959.521582260.9661.421445441.7063.95

负债合计2846621.90100.002889555.87100.002576253.40100.002260313.14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2260313.14万元、2576253.40万元、2889555.87万元和2846621.90万元,近三年末呈增长趋势。近三年及一期末,

发行人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1、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529314.62万元、597152.10万元、

637142.45万元和551651.2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3.42%、23.18%、22.05%

和19.38%。发行人应付账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67837.48万元,增幅12.82%,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9990.35万元,增幅6.70%,变动不大;

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85491.22万元,降幅13.42%,变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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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余额占比

1年以内375711.7958.97

1-2年112369.0917.64

2-3年63184.959.92

3年以上85876.6213.48

合计637142.45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项目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7910.88工程未最终决算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558.81工程未最终决算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郫都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8123.93工程未最终决算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13209.30工程未最终决算

成都建工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1812.18工程未最终决算

合计161615.11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9951.59万元、

155391.62万元、261221.82万元和97076.1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65%、

6.03%、9.04%和3.41%。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

加95440.03万元,增幅159.20%,主要系部分长期债务转入一年内到期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05830.20万元,增幅68.11%,主要系部分长期债务转入一年内到期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降低164145.63万元,降幅62.84%,主要系兑付“20公司债01”债券资金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余额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8181.1033.7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45608.1655.7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5380.019.7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52.5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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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余额占比

合计261221.82100.00

3、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573776.03万元、685912.37万元、

940611.43万元和1143218.0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5.38%、26.62%、32.55%

和40.16%。发行人长期借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2136.34万元,增幅

19.54%;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54699.06万元,增幅37.13%;2025年9月

末较2024年末增加202606.65万元,增幅21.54%。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取借款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余额占比

保证借款127131.5113.52

信用借款609204.0964.77

质押借款173786.8018.48

质押及保证借款30489.033.24

合计940611.43100.00

4、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394955.55万元、388754.45万元、

276937.72万元和325906.6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7.47%、15.09%、9.58%

和11.45%。发行人应付债券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6201.10万元,降幅1.57%,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11816.73万元,降幅28.76%,主要系“21兴蓉环境 MTN001”兑付、“20 兴蓉 01”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48968.95万元,增幅17.68%,变动不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项目余额

21 兴蓉环境 MTN002 37000.00

22 兴蓉环境 MTN001 39998.83

23 兴蓉环境 MTN001 49975.11

24 兴蓉环境 MTN001 149963.78

10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余额

合计276937.72

5、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82497.82万元、380203.76万元、

359318.44万元和347634.0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6.92%、14.76%、12.44%

和12.21%。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主要为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发行人长期应付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294.06万元,降幅0.60%,变动不大;2024年末较

2023年末降低20885.32万元,降幅5.49%,变动不大;2025年9月末较2024年

末降低11684.36万元,降幅3.25%,变动不大。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654778.03904866.98808653.57762967.92

营业总成本432627.97655774.67586181.11563059.52

其中:营业成本341147.63529767.92482368.23469429.75

税金及附加16804.3010617.589152.877535.59

销售费用13382.9617664.8015084.6714083.67

管理费用30334.6953261.6851130.7546436.02

研发费用2452.635321.111206.05467.67

财务费用28505.7539141.5827238.5425106.82

其中:利息费用38889.7853528.3941780.7738983.19

利息收入10447.2414586.4614845.8314025.55

加:其他收益6014.614928.963752.352010.30

投资收益-17.68---

资产减值损失-235.29-326.92237.74-1905.24

信用减值损失-11414.11-12375.13-9221.18-4443.78

资产处置收益-14.787.9012.131627.91

营业利润216482.79241327.12217253.49197197.60

加:营业外收入1016.131031.311152.05303.20

减:营业外支出279.57637.62214.171200.77

利润总额217219.35241720.80218191.37196300.02

减:所得税35987.6836237.0629241.6427038.08

净利润181231.68205483.74188949.73169261.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6416.78199611.69184341.24161782.57

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181231.68205483.74188949.731692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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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4814.895872.054608.487479.38

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

176416.78199611.69184341.24161782.57

合收益总额

1、营业收入及成本

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占营业总占营业总占营业总占营业总金额金额金额金额收入比重收入比重收入比重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13382.962.0417664.801.9515084.671.8714083.671.85

管理费用30334.694.6353261.685.8951130.756.3246436.026.09

研发费用2452.630.375321.110.591206.050.15467.670.06

财务费用28505.754.3539141.584.3327238.543.3725106.823.29

合计74676.0411.40115389.1712.7594660.0111.7186094.1811.2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86094.18万元、94660.01万元、

115389.17万元和74676.04万元,期间费用合计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28%、11.71%、12.75%和11.40%。发行人的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中的职工

薪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水平较为稳定。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751441.671012473.91950089.0087722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511534.92644394.33611200.5154571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906.75368079.58338888.4933151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1957.5120028.7015145.882331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268946.40478580.45482468.8043469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988.89-458551.75-467322.92-411388.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353117.85519416.53388283.9743490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366364.87390805.67241656.543042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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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47.03128610.86146627.42130634.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29.1738138.6918192.9950758.8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1512.65万元、

338888.49万元、368079.58万元和239906.75万元,近三年保持充沛且持续增长的态势,主要受益于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各项收入的及时到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7375.84万元,增幅2.22%,变动不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29191.09万元,增幅8.61%,变动不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388.49万元、-467322.92万元、-458551.75万元和-246988.89万元。由于公司每年工程建设支出规模较大,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系自来水厂、污水厂等工程建设支出所致。发行人近三年的投资活动主要现金流出如下:

单位:亿元近三年投资预计收益实投资项目回收周期金额现方式污水处理服项目开始投运至特许经营

成都市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工程11.40

务费收入权到期日(2038年12月)污水处理服项目开始投运至特许经营

成都市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工程6.09

务费收入权到期日(2038年12月)污水处理服项目开始投运至特许经营

骑龙净水厂工程6.86

务费收入权到期日(2050年11月)污水处理服项目开始投运至特许经营

成都市第七再生水厂二期工程6.83

务费收入权到期日(2038年12月)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工程8.76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水费收入约15年

11.03

工程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17.61发电收入约13年合计68.58

注:上表为发行人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主要投资项目。

发行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自来水厂、污水厂等项目建设投入,有助于提高发行人在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等业务领域产能,有助于提高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能力与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无

11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重大不利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634.68万元、

146627.42万元、128610.86万元和-13247.03万元,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定。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

2025年1-9月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9月末

资产负债率(%)57.6659.6459.1558.96

流动比率(倍)1.020.760.780.91

速动比率(倍)0.990.740.750.88

EBITDA(亿元) - 45.03 39.43 36.01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7.25 7.71 7.47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91、0.78、0.76和1.02,速动比率分别为0.88、0.75、0.74和0.99。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这主要是由于水务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点,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较低所致。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58.96%、59.15%、59.64%和57.66%。发行人债务规模较为稳定,与发行人总资产规模的增长较为同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合理水平。发行人近三年 EBITDA 呈增长趋势,分别为 36.01亿元、39.43 亿元、45.03 亿元;近三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47、7.71、

7.25。发行人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较好,EBITDA 对利息支出的保障度很高。

(六)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运营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资产运营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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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9月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9月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1.933.033.353.90

存货周转率13.6923.3121.0821.71

总资产周转率0.130.200.200.2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0次/年、3.35次/年、3.03次/年和1.93次/年,应收账款周转期间较短。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71次/年、21.08次/年、23.31次/年和13.69次/年,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小,以原材料为主,周转率良好。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周转率分别0.21次/年、0.20次/年、0.20次/年和0.13次/年,周转速度缓慢但较稳定,符合水务行业重资产的特征。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1821380.46万元和1902330.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3.03%和66.83%。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122.88亿元,占有息负债的64.60%;银行借款、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合计为149.48亿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78.58%。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4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借款1228820.5264.601032347.3756.68

公司债券60000.003.15138800.007.62

债务融资工具266000.0013.98277000.0015.21

企业债券----

信托借款----

融资租赁----

境外债券----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

等其他有息负债-专项债、少数股东借款347509.6918.27373233.0820.49

合计1902330.21100.001821380.46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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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95780.49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5.03%。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2000.00-----2000.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8601.49-----88601.49

动负债

长期借款-86064.97122249.63103189.75103718.67727995.061143218.08

应付债券-66000.0050000.00150000.0060000.00-326000.00长期应付款(融资-8388.5833620.0010020.00154920.00129698.04336646.62租赁、专项债)

其他流动负债5179.00-----5179.00

租赁负债685.02-685.02

合计95780.49161138.57205869.63263209.75318638.67857693.101902330.21

注:应付债券系发行人待偿还债券本金。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金额占比

信用1490764.4278.37

保证139586.667.34

质押及保证31645.581.66

质押240333.5512.63

合计1902330.21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

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包含: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2、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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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直接间接自来水生同一控制下

自来水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产销售企业合并自来水生非同一控制

沱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53.71%产销售下企业合并自来水生同一控制下

海南兴蓉公司海南文昌海南文昌95.51%产销售企业合并

蓉环供水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检验检测100.00%投资新设供排水管

水务建设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分立新设网工程地下管线同一控制下

沃特探测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探测企业合并给水工程同一控制下

沃特设计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设计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

排水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100.00%证券取得

兰州兴蓉公司甘肃兰州甘肃兰州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

银川兴蓉公司宁夏银川宁夏银川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

西安兴蓉公司陕西西安陕西西安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

巴中兴蓉公司四川巴中四川巴中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

深圳兴蓉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污水处理60.00%投资新设

污泥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泥处置100.00%投资新设

蓉环排水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检验检测100.00%投资新设

山南兴蓉公司西藏山南西藏山南污水处理99.00%投资新设

锦安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泥处置100.00%投资新设垃圾渗滤同一控制下

再生能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液处理企业合并垃圾焚烧

万兴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投资新设发电垃圾焚烧

隆丰发电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80.00%投资新设发电餐厨垃圾

隆丰生态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投资新设处理餐厨垃圾

宝林生态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投资新设处理餐厨垃圾

万兴生态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投资新设处理西安环保科技公餐厨垃圾非同一控制

陕西西安陕西西安100.00%司处理下企业合并再生资源

金堂再生资源四川成都四川成都100.00%投资新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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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直接间接

MBR 水处

新蓉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51.00%投资新设理设备

沛县兴蓉公司江苏沛县江苏沛县供排水90.00%投资新设非同一控制

宁东兴蓉公司宁夏宁东宁夏宁东污水处理59.00%下企业合并

阿坝兴蓉公司四川阿坝四川阿坝供排水51.00%投资新设

理县兴蓉公司四川阿坝四川阿坝供排水95.00%投资新设

茂县兴蓉公司四川阿坝四川阿坝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自来水生

汶川成环水务四川阿坝四川阿坝100.00%投资新设产销售

温江柳投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环保工程100.00%投资新设垃圾焚烧

蓉实环境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51.00%投资新设发电非同一控制

西汇水环境四川成都四川成都供排水70.00%下企业合并城市基础设施及配

空港水务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60.00%投资新设套项目投资等自来水生

岳池兴蓉公司四川广安四川广安98.00%2.00%投资新设产销售

简阳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100.00%投资新设

双流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93.00%2.00%投资新设

新津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73.00%2.00%投资新设

彭州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83.00%2.00%投资新设河北石家

石家庄兴蓉公司河北石家庄污水处理98.00%1.00%投资新设庄

天府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51.00%投资新设

崇州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70.00%投资新设同一控制下

青白江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100.00%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

东营膜天膜山东东营山东东营污水处理100.00%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

东营津膜山东东营山东东营污水处理60.00%下企业合并

龙泉驿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污水处理84.00%1.00%投资新设自来水生

大邑成环水务四川成都四川成都51.00%投资新设产销售

3、合营和联营企业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联营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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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发行人关系拉合尔兴中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兴蓉市政公司)成都环晨环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晨实业公司)成都天环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天环市政)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锦实业公司)海南蜀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蓉公司)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境建设公司)成都淮州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淮州东兴公司)成都环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境创新科技)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管公司)成都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环润房地产公司)成都环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晨物业公司)成都成环新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成环新益)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环投城管公司)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港环境公司)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家岩公司)成都市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沱江流域公司)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江投资公司)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环科股份)

11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环沱公司)成都成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新材料公司)成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司(以下简称成都国企改革研究院)成都环投水美乡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简称环投水美乡村)成都环投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简称环投新能源产业公司)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锦水务公司)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锦智慧公司)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简称温江水环境)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州公司)成都环投简州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简称环投简州公司)成都锦玺沃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锦玺沃特酒店)成都市污水处理厂三瓦窑加油站(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三瓦窑)成都原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水投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资)成都市双流云航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双流云航)成都市双流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双流九润)成都市双流牧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双流牧山)崇州市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环悦房地产)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隆水库)成都环科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环科资源)成都三坝水库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三坝水库)成都彭环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彭环投公司)

11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成都环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投资本管理公司)成都环投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简称环投汽车租赁公司)成都崇环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崇环城管公司)成都成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环产业公司)成都崇环城市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崇环城市治理公司)内江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泰环保)成都环投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投循环)成都环投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称环投资源)凉山州成环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简称凉山成环生态)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母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部环境)中电建成都原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母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简称原水管业)成都天环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母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称天环城管公司)成都园艺博览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母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称园艺博览公司)成都淮州湾科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母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简称淮州湾科创)成都市西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西汇投资公司)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东开投公司)成都天投公司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新津环投公司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成都建工集团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少数股东简称阿坝国资投资公司)

(二)主要关联交易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2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表:近三年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

净水剂、水表、管材、油料等14653.0817782.3015311.11参股公司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设施、设备维修、水表检测、

6489.805704.585357.93

参股公司物业服务、污泥运输服务等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理269.72281.47608.54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工程施工、建管及监理等服务79983.2194516.569248.78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设备、设施及配件采购5235.426204.402210.47

合计106631.23124489.3132736.83

(2)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表:近三年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

工程款、设备收入8592.869178.546964.37参股公司

检测费、咨询费、培训费、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1092.121848.981494.17技术服务费等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

管线安装、探测费4712.31108.02507.80参股公司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

自来水制售、水表报装36.35395.25530.51参股公司

成都环境集团参股公司材料收入59.9415.2127.18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污泥处置收入-133.0155.74

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委托运营收入2960.802759.722657.44

合计17454.3914438.7312237.22

2、关联租赁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表: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确认的租赁收入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都环境集团房屋12.0211.7511.53

12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确认的租赁收入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兴蓉市政管理公司房屋7.737.437.56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表: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支付的租金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成都环境集团房屋248.71713.88446.60

天环市政房屋105.60--

环晨实业公司房屋1670.211344.811827.81

汇锦实业公司房屋4.594.504.29

海南蜀蓉公司房屋2.254.14-

环晨实业公司车位80.4696.2216.53

汇锦实业公司车位3.643.6717.4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168.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01%。

自来水公司1993年6月25日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的法国政府贷款11937625.03欧元提供担保,其中:法国国库贷款6159550.09欧元,贷款期限30年;出口信贷为5778074.93欧元,贷款期限10年。成都燃气公司一直按贷款协议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截至2024年末,尚有未到偿还期的贷款余额223643.74欧元(折合人民币1683075.69元)。为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燃气公司担保潜在的债务风险,成都环境集团承诺因该项担保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成都环境集团全额承担。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重大承诺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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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623.42因诉讼、保证等事项冻结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

-借款质押权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

-借款质押理收费权

沛县供水 PPP 项目收费权 - 借款质押宝林生态公司的“邛崃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借款质押厂项目”项下应收账款

崇州成环水务污水处理收费权-借款质押东营津膜“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 BOT 项-借款质押目”特许经营期对应的应收账款

西安环保科技公司餐厨垃圾处置收费权-借款质押

隆丰生态公司“彭州餐厨处置项目”特许经

-借款质押营权收益权

合计4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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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评级时间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评级公司较前次变动的主要原因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2022/6/20 AAA 稳定 -

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2023/3/24 AAA 稳定 -

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2023/6/21 AAA 稳定 -

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2023/7/25 AAA 稳定 -

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2024/3/13 AAA 稳定 -

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2024/6/19 AAA 稳定 -

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2025/2/20 AAA 稳定 -

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2025/6/13 AAA 稳定 -

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2025/7/16 AAA 稳定 -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信用等级代表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概率极低;评级展望代表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未来投资压力较大。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总投金额合计

110.19亿元,已投资60.29亿元。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未来建设支出较大,未来存在

较大的投资压力。

公司存在异地业务项目扩张风险。公司水务业务异地投资规模较大,但异地项

12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所在区域整体经济财政实力弱于成都市,需关注公司异地项目运营回款及盈利情况。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有

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金融机构总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未使用额度

中国银行56.5221.1435.38

建设银行51.7314.0637.67

工商银行77.1542.7934.36

招商银行3.00-3.00

成都银行20.103.6916.41

邮储银行15.050.0515.00

中信银行10.003.007.00

民生银行30.0012.6017.40

农业银行48.838.7540.08

国家开发银行20.1820.18-

浦发银行6.600.106.50

成都农商行3.893.790.10

兴业银行12.663.199.47

四川银行8.433.744.69

合计364.14137.08227.06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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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债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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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年、%发行债券发行发行债券存续及偿还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募集资金用途方式期限规模利率余额情况

1 25 兴蓉 K1 深交所 公募 2025-07-23 - 2030-07-23 5 6.00 1.75 6.00 偿还公司债券 正常存续

公募公司债券小计6.006.00

22兴蓉环境

2银行间公募2022-04-212025-04-212027-04-213+24.003.082.90补充营运资金正常存续

MTN001

23兴蓉环境

3银行间公募2023-04-042026-04-042028-04-043+25.003.135.00补充营运资金正常存续

MTN001

9.9亿元偿还有

24兴蓉环境息负债,5.1亿

4银行间公募2024-03-252027-03-252029-03-253+215.002.5515.00正常存续

MTN001 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24.0022.90

合计30.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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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申报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含境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获注册/备案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获取批文债券产品剩余未发募集资金主体名称批文额度批文到期日场所类型行额度用途

发行人本部深交所小公募20.0014.00偿债、补流2026/12/25可续期小

发行人本部深交所25.0025.00偿债、补流2027/12/23公募

合计45.0039.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已申报尚未获批的债券。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情况如下:

12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亿元、年、%发行债券发行发行债券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募集资金用途方式期限规模利率余额

1 25 兴蓉 K1 深交所 公募 2025-07-23 - 2030-07-23 5 6.00 1.75 6.00 偿还公司债券

公募公司债券小计6.006.00

21 兴蓉环境 5 亿元回售 MTN 本金,

2银行间公募2021-11-042024-11-042026-11-043+27.003.203.70

MTN002 2 亿元补充营运资金

22兴蓉环境

3银行间公募2022-04-212025-04-212027-04-213+24.003.082.90补充营运资金

MTN001

23兴蓉环境

4银行间公募2023-04-042026-04-042028-04-043+25.003.135.00补充营运资金

MTN001

9.9亿元偿还有息负债,

24兴蓉环境

5银行间公募2024-03-252027-03-252029-03-253+215.002.5515.005.1亿元用于补充营运

MTN001资金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31.0026.60

合计37.0032.60

12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失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和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它失信单位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11.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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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增信机制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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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税项

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的相关规定,销售金融商品为增值税法项下的应税交易。在中国境内销售金融商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投资人如发生应税交易,则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

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公司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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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13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

(1)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审计(如需要),提交定期报告所需的财务报

告、财务报告附注和定期报告相关财务资料;

(2)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其他相关资料,起草定期报告文稿;

(3)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定期报告内容的审核工作;

(4)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文稿送达董事审阅;

(5)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年度报告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2、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

(1)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履行信息报告职责的联络人在了解或知悉应披露事项后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机构、深交所的质询或查询,而所涉及的事项构成须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就该等事项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联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须配合信息的核实与确认;

(2)证券事务部应按照本制度及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起草临时

报告文稿,并经相关业务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会签审核;

(3)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4)若相关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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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筹备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2、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

董事会及时回复深交所所有问询;

3、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4、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交所报告;

5、《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董事会、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股

东和关联人的职责,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提供履职保障。

(三)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董事、董事会的职责

(1)公司董事会各董事应勤勉尽责,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

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信息时,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3)董事会应当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

13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他职责。

2、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有

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职责

(1)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包括起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办理信息披露手续等;

(2)计划财务部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财务方面相关资料,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内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其它各部门和子公司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子

公司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和其指定的履行信息报告职责的联络人应按规定履行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及专业协助,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

(5)《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5、公司股东和关联人的职责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2)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3)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

13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子公司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和其指定的履行信息报告职责的联络人应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及专业协助,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四、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

13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五、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六、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特殊安排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科创项目进展情况、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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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与保障措施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3月23日。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3、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

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4、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1、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31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

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根据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综合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发行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6.30亿元、80.87亿元、

90.49亿元和65.48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9.63亿元、21.82亿元、24.17亿元和

21.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18亿元、18.43亿元、19.96亿

元和17.6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15亿元、33.89亿元、

36.81亿元和23.99亿元。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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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90.14亿元,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26%,其中货币资金41.01亿元、应收账款34.95亿元。

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通过变现具有较好流动性的资产来补充偿债资金。

(五)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等。

发行人承诺: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在本期债

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如有)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5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374367.79万元、390784.83万元、

430033.41万元和410118.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76%、8.97%、8.88%和

8.31%。总体上看,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保持着与经营规模及资产规模相匹

配的货币资金,以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2、为便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变化情况,发行人

承诺:

(1)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2)发行人于每半年度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出现偿

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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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法

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上述条款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下文“(六)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六)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节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五)偿债保障措施承诺”第2

条第(2)款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

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

款的方案,并于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

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

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

14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如有)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

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中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中第6项外的其他违

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

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另行约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应当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14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次债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本规则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

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除本规则第2.3条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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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

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

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如有)、增信措施(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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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

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3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措

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

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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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

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

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1)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

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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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形

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时间

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的召

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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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1.1条约定有效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因出席人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1.1条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1)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2)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3)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

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

14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

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

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资信评级机构(如有)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2)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3)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

14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

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4)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2)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3)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4)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

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一致

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

15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

的重大事项之一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1)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2)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3)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4)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5)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6)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

接实现本款第(1)至(5)项目的;

(7)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

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1.1条约定的会议召开

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

15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

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或参与

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有

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

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3条

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15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次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

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

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

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

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

15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应由债券持有人进行垫付,并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

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参

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五)特别约定

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债

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2、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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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2)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

本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

(3)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

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5)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6)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6.2.1条(1)项至(3)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

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

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

15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第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6.2.1条(4)项至(6)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

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四、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受托管理人”)接受

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如有,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强化法治

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发行人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

15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资金。

(4)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

特定项目的,发行人应当确保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5)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人的核查要求,每月及时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等资料。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其他特定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发行人应提供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发行人还应当每半年向受托管理人提供项目进度的相关资料(如项目进度证明、现场项目建设照片等),并说明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存续期内项目建设进度与约定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对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产生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应当每半年说明募投项目收益与来源、项目收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相关资产或收益是否存在受限及其他可能影响募投项目运营收益的情形,

157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项目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3)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

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5)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

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12)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

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

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6)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58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8)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

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2)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23)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4)发行人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

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5)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6)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7)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8)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29)法律、法规、规则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合受托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后续进展、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8)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

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经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

(9)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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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安排。

(10)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

告知受托管理人;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

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1)预计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

管理人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为: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

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依法向法定机关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发行人应当配合,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

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12)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本次债券的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主体(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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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申请处置抵质押物的,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14)本次债券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发行人拟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参与

违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说明聘请或变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受托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不得干扰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

(15)发行人应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增信措施(如有)、关于债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相关承诺和义务,切实保护持有人权益。

(16)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且受托管理人被授权加入的,应当协

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17)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

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

(18)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9)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挂牌转让。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0)发行人应当根据“2、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21、22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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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

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应由债券持有人进行垫付,并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21)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月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法

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受托管理人应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3)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主体的资信

状况、信用风险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

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主体

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每季度调取发行人、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4)每年对发行人和增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5)每年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6)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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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月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增信主体的诉讼仲

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每月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

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主体进行核查。涉及增信主体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监督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存

在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是否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和纠正。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月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月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还应当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项目运营效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或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是否存在

较大差异,实际产生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募投项目运营收

16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益的事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年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并核查发行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证监会、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7)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出现“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

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要求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影响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督促发行人报告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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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偿债

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如发行人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并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同时发行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3)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4)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受托管理人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风险。

(15)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主体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6)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

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17)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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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二十年。

(19)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募集说明书存在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在本处约定相应的履约保障机制。

发行人履行投资者保护条款相关约定的保障机制内容具体如下:

1)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次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在本次债券每次回

售资金发放日(如有)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50%。

2)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

余额及受限情况;发行人于每半年度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出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法满足本次债

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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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双方一致同意,国泰海通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为1万元,由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2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发行

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告

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或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清算程序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3)因发行人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

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应在发行人收到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23)发行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

公证费、差旅费等,以下简称“诉讼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如发行人拒绝承担,诉讼费用由债券持有人按照以下规定垫付,并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1)受托管理人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

持有人汇入的,因受托管理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发行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2)受托管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受托管理人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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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尽管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

如受托管理人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同意受托管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3、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

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9)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

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的;

2)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3)发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4)出现“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第(1)-(24)项等情形的;

5)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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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受托

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4、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情形:

1)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

2)受托管理人作为自行销售公司债券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2)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下列事项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所述之潜在利益冲突:

1)甲乙双方存在股权关系,或甲乙双方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

2)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第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

任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正在为发行人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且该金融服务的提供将影响或极大可能地影响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行事的立场;

3)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第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

任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系该期债券的持有人;

4)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第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

任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已经成为发行人的债权人,且发行人对该项债务违约存在较大可能性,上述债权不包括“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第3条第3项中约定的因持有本次债券份额而产生债权;

5)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6)上述条款未列明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影响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最大利

益行事之公正性的情形。

(4)受托管理人在担任受托管理人期间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应当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信息隔离管理要求,通过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和投资决策等方面独立运作、分

169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

发生潜在利益冲突情形,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既定流程论证利益冲突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确认发生利益冲突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5)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在发现存在利益冲突的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的方式

将冲突情况通知对方,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将上述利益冲突事宜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该方应对此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利益冲突短期无法得以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受托

管理人变更的事宜;

3)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与机构报告上述情况。

5、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新

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或者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履行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起,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

170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

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履行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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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法定代表人:饶怡

联系电话:028-85293300

传真:028-85007801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张颖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电话:021-38032644

传真:021-50688712

有关经办人员:李玉贤、李梁、蔡晓伟、康樊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6楼、17楼

事务所负责人:程守太

联系电话:028-86625656

传真:028-85256335

有关经办人员:许志远、舒明杰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172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事务所负责人:李晓英、宋朝学、谭小青

联系电话:028-62991888

传真:028-62922666

有关经办人员:何勇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事务所负责人:钟建国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有关经办人员:李元良、邱鸿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有关经办人员:唐立倩、张英昊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17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理事长:沙雁

电话号码: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0755-82083947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部自营账户持有兴蓉环境(000598.SZ)951100 股,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持有兴蓉环境(000598.SZ)17500 股,权益客需部自营股东账户持有兴蓉环境(000598.SZ)224300 股,国泰海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管计划持有兴蓉环境(000598.SZ)192862 股,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兴蓉环境(000598.SZ)67 股。

除此以外,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17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75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饶怡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6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杨玉清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7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程进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8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李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9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饶怡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0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王彬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1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胡涵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2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杨雨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3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潘席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4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王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5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兰彭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6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程皓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7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兴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8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9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李梁蔡晓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郁伟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0【授权委托书1/4】

191【授权委托书2/4】

192【授权委托书3/4】

193【授权委托书4/4】

19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许志远舒明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程守太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95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何勇王翔君【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96【离职说明】

197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李元良邱鸿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李青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98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唐立倩张英昊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万华伟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9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期发行的注册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28-85293300

传真:028-850078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蔡晓伟、康樊

联系电话:021-38032644

传真:021-50688712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已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200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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