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30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3日。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9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潘席龙先生任期届满,已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潘席龙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8)。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新任独立董事补选。为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汤火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汤火箭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本次提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附件:汤火箭先生简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4日
附件:汤火箭先生简历汤火箭,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 年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汤火箭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汤火箭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培训证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