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1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四、《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六、《关于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二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投票结果;议案六为逐项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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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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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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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二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全体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23856536.02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1995176.89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
盈余公积金52385653.60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
558089292.82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05376766.49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840087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35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701838851.18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不变,即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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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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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三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长杨玉清女士、非独立董事李雷先生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程进先生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年度薪酬标准,以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程进先生2025年度薪酬合计为61.9万元(含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职务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按实际任职期限计算并发放(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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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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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五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责任限额:8000万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金额:每年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五)保险期限:3年,保险合同每年签署(合同期限12个月)。
二、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公司相关制度选聘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投保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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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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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之六关于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排,公司拟采用有额度的统一注册模式(以下简称:统一注册),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30亿元。现将本次注册发行事宜汇报如下。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4号),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经自查,公司符合统一注册适用情形及相关资格条件。
二、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
(一)注册品种及额度
公司拟采用统一注册模式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择机选择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拟注册额度为30亿元,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单期发行品种及具体规模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11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三)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四)发行期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确定每期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并针对该品种设置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融资期限。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1年,中期票据不超过 20年,永续票据不超过 5+N年。
具体期限构成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置换存量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最终以监管审核通过的规模及用途为准)。
(六)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七)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公司将为后续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八)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事宜(含授权事项)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与发行工作,拟提请股东会就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
12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
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
定、新增或调整主承销团、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
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发
行存续、兑付兑息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决定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提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注册发行工作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备案及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对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五)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四、提请审议事项
(一)同意公司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
(二)同意公司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
13予以审议。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尚需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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