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证券简称:青岛双星公告编号:2026-03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
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0号),2026年3月30日已完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公司拟于近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