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证券简称:青岛双星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柴永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7人,代表股份34918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6464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0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6人,代表股份84543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11%。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11434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11434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00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254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5%;
反对67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9%;弃权
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664%;反对67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2693%;弃权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3%。
2.00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26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61%;
反对676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80%;弃权
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63%;反对676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19%;弃权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9%。
3.00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25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33%;
反对677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8%;弃权
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314%;反对677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2684%;弃权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1%。
4.00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16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96%;
反对6873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3%;弃权
1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4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064%;反对6873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1089%;弃权1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7%。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53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29%;
反对679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98%;弃权
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80%;反对679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4433%;弃权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7%。
关联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64644199股,该股东已回避对议案5的表决。
6.0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77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63%;
反对722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4%;弃权
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8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59%;反对722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2266%;弃权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祁辉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