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证券简称:青岛双星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完成与锦湖轮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锦湖轮胎”)的重大资产重组,为切实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时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重新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2025年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业技
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零售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土木工程
建筑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7亿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叶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宝萱,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2024年开始为青岛双星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晖,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19年开始为青岛双星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赟莘,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
2.项目中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承担的
工作量和耗费的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2)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195万元上涨50万元,主要
原因为公司重组项目完成后,审计范围扩大。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24年起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
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中兴华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中兴华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公司已完成与锦湖轮胎的重大资产重组,为切实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时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重新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立信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