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
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
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四)如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独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等专业意见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
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3-1-1(七)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青岛双星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青岛双星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
问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内部核查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青岛双星接触后到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3-1-2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1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1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2
目录....................................................3
释义....................................................9
一、一般释义................................................9
二、专有名词释义.............................................13
重大事项提示...............................................15
一、本次重组方案.............................................1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22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2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3
重大风险提示...............................................2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7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29
三、其他风险...............................................31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3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32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9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4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3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44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48
3-1-3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7
一、基本情况...............................................5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7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9
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9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59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60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情况......................................62
八、其他交易相关方............................................62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63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63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83
三、其他事项说明.............................................83
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89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89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117
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192
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231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31
二、募集配套资金............................................234
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238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238
二、星投基金评估情况..........................................267
三、星微国际评估情况..........................................270
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274
五、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378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的意见.............................................390
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39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392
3-1-4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401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403
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408
五、《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410
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415
一、同业竞争情况............................................415
二、关联交易情况............................................416
第九节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37
一、前提假设..............................................437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437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允、合理性分析............................445
四、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分析.......................................447
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4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454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469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470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470
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分析.................................470
十一、资产交付安排分析.........................................471
第十节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472
一、审核关注要点1:本次重组完成后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下降或者摊
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472
二、审核关注要点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472
三、审核关注要点3:是否准确、有针对性地披露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重
大风险.................................................473
四、审核关注要点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设置价格调整机制....................................................474
五、审核关注要点5: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474
六、审核关注要点6: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换股吸收合并............................475
3-1-5七、审核关注要点7:审核程序.................................476
八、审核关注要点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
于同行业或上下游............................................476
九、审核关注要点9: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478
十、审核关注要点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480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480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1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上市条件..........................481
十三、审核关注要点13:过渡期损益安排是否合规.............................482
十四、审核关注要点14:是否属于收购少数股权..............................482
十五、审核关注要点15:是否披露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483
十六、审核关注要点16: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
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
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484
十七、审核关注要点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485
十八、审核关注要点18:标的资产是否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重组被
否或终止................................................490
十九、审核关注要点19: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以及经营模式等...........................................491二十、审核关注要点20: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情况.............................492
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21:是否披露主要客户情况.............................496
二十二、审核关注要点22: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规
定及环保政策..............................................500
二十三、审核关注要点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503
二十四、审核关注要点 24:标的资产是否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 505
二十五、审核关注要点25:本次交易是否以资产评估结果或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
价依据.................................................505
二十六、审核关注要点26:本次交易标的是否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507
二十七、审核关注要点27:本次交易是否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512
3-1-6二十八、审核关注要点28:本次交易是否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513
二十九、审核关注要点29:本次交易标的是否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
结果作为定价依据............................................514
三十、审核关注要点30: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515
三十一、审核关注要点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517
三十二、审核关注要点32: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发生变化......519
三十三、审核关注要点33:是否披露标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521
三十四、审核关注要点34: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应收款项主要构成、账龄结构以及
坏账风险等...............................................523
三十五、审核关注要点35: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存货分类构成及变动原因、减值测
试的合理性...............................................530
三十六、审核关注要点36:标的资产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可收回风险、是否存在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37
三十七、审核关注要点37: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分布特征与变动原因、
折旧政策、是否存在减值风险.......................................539
三十八、审核关注要点38:是否披露标的资产的无形资产取得及构成情况,研发
费用及无形资产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545
三十九、审核关注要点39:商誉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547
四十、审核关注要点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是否充分......................553
四十一、审核关注要点41: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收入构成和变动情况..................554
四十二、审核关注要点42: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销模式收入或毛利占比较高的情形(如占比超过30%).........................................559四十三、审核关注要点43: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如占比超过
10%)、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584四十四、审核关注要点44: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大额异常退货(如退换货金额超过10%)、现金交易占比较高(如销售或采购占比超过10%)、以大额现金支付薪酬、
报销费用、垫付各类款项的或第三方回款的情形...............................592
四十五、审核关注要点45:标的资产营业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595
四十六、审核关注要点46: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和变动原因
3-1-7...............................................605
四十七、审核关注要点47:是否披露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与可比公司毛利
率对比情况...............................................611
四十八、审核关注要点48: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形....................................613四十九、审核关注要点49: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股份支付...........................615
五十、审核关注要点50: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616
五十一、审核关注要点51:本次交易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617
五十二、审核关注要点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619
五十三、审核关注要点53:承诺事项及舆情情况..............................619
五十四、审核关注要点54: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620
五十五、审核关注要点55:是否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622
五十六、审核关注要点56:本次交易是否同时募集配套资金.........................623
五十七、审核关注要点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625
五十八、审核关注要点58: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和业绩承诺中是否包含募投项
目带来的投资收益............................................625
第十一节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及结论性意见................................627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627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628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628
附表一锦湖轮胎本部自有土地清单.....................................632
附表二锦湖轮胎本部自有房屋清单.....................................644
附表三锦湖轮胎本部租赁土地清单.....................................675
附表四锦湖轮胎本部租赁房屋清单.....................................678
附表五锦湖轮胎本部自有专利权清单....................................680
附表六锦湖轮胎本部设计类知识产权清单..................................715
附表七锦湖轮胎本部自有商标权清单....................................730
附表八锦湖轮胎本部域名清单.......................................827
3-1-8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指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司、青岛双星叁伍玖公司指青岛叁伍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指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投创投指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指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双星投资指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信创投指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指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双星投资及国信创投
业绩承诺方指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
星投基金指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星微国际指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指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
星微韩国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XINGWEI KOREA COMPANY星微韩国指
LIMITED
锦湖轮胎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KUMHO TIRE CO. INC.,于韩锦湖轮胎、目标公司指
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073240.KS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标的资产指权
锦湖香港 指 锦湖轮胎(香港)有限公司,Kumho Tire (H.K.) Co. Limited锦湖中国指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锦湖南京指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
锦湖天津指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
锦湖长春指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
锦湖越南 指 Kumho Tire (Vietnam) Co. Ltd.锦湖美国 指 Kumho Tire U.S.A. Inc.Kumho Tire Georgia 指 Kumho Tire Georgia Inc.Georgia Holding LLC 指 Kumho Tire Georgia Holding LLC
锦湖欧洲 指 Kumho Tire Europe GmbH
3-1-9锦湖英国 指 Kumho Tyre (U.K.) Limited
锦湖澳大利亚 指 Kumho Tyre Australia Pty Limited
锦湖加拿大 指 Kumho Tire Canada Inc.锦湖法国 指 Kumho Tire France S.A.S
锦湖日本 指 Kumho Tire Japan Inc.锦湖墨西哥 指 Kumho Tire de Mexico S.A. de C.V.锦湖埃及 指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锦湖巴西 指 Kumho Tire Do Brasil Comercial Ltda.锦湖巴拿马 指 Kumho Tire Panama Co. Inc.锦湖哈萨克斯坦 指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指锦湖轮胎拥有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指锦湖轮胎拥有的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城投集团指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集团指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金融指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信产融指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冠投资指青岛星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指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诚恒业集团指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双星资本指青岛双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海琅国际指海琅国际创投(青岛)有限公司
伊克斯达指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本次交易指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同时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购买资产、本次重组
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指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重组报告书、报告书指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报告书摘要指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3-1-10过渡期间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2023年12月31日,加期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2025年
评估基准日指
6月30日
审计基准日指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价基准日指公告日,即2024年4月9日交割日指完成标的资产转让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SHIN&KIM LLC(以下简称“韩国律师”)就锦湖轮胎出具的
《韩国法律意见书》指
《Interim Legal Opinion》及《Top-up Legal Opinion》
LNT & Partners(以下简称“越南律师”)就锦湖越南出具的《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指 《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 及 《 ADDITIONAL告》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 Eversheds Sutherland (US) LLP 就锦湖美国出具的《US Legal指告》 Due Diligence Report》DEHENG–SHI & CHEN ASSOCIES 就锦湖法国出具的《Legal《法国法律意见书》指Opinion》Anderson Mori & Tomotsune LPC 就锦湖日本出具的《法律意见《日本法律意见书》指书》《英国法律尽职调查报 Pinsent Masons LLP 就锦湖英国出具的《Legal Due Diligence指告》 Report》
《埃及法律意见书》 指 Matouk Bassiouny Ltd.就锦湖埃及出具的《Legal Opinion》《香港法律尽职调查报 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就锦湖香港出具的《Legal Due指告》 Diligence Report》《澳大利亚法律尽职调查 Pinsent Masons LLP 就锦湖澳大利亚出具的《Legal Due Diligence指报告》 Report》《墨西哥法律尽职调查报 Jáuregui y Del Valle S.C.就锦湖墨西哥出具的《Due Diligence指告》 Report》
《德国法律意见书》 指 DeHeng Law Office Frankfurt 就锦湖欧洲出具的《Legal Opinion》《加拿大法律尽职调查报 Fasken Martineau DuMoulin LLP 就锦湖加拿大出具的《Legal Due指告》 Diligence Summary》
《巴西法律意见书》 指 Veirano Advogados 就锦湖巴西出具的《Legal Opinion》
《巴拿马法律意见书》 指 MORGAN & MORGAN 就锦湖巴拿马出具的《Legal Opinion》《哈萨克斯坦法律意见德恒律师事务所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办公室就锦湖哈萨克斯坦出指书》 具的《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韩国法律意见书》《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国法律意见书》《日本法律意见书》《英国法律尽职调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查报告》《埃及法律意见书》《香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澳大利亚指文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墨西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国法律意见书》《加拿大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巴西法律意见书》以及《巴拿马法律意见书》的合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审计报告》指80005830J03 号)、《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
华明(2025)审字第 80005830J04号)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指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
3-1-11报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0号)、《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1号)、《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2415号)、《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2440号)、《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69号)、《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70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双星轮胎股份《备考审阅报告》《审阅指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报告》ZA14840 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指买资产协议》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指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双星集团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股份认购协议》指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指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指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充协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指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充协议之二》
《公司章程》指《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格式准则26号》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监管指引第8号》指组》及其不时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指号》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不时修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1-12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国资委指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法律顾问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安永、审计机构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审阅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评估机构指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与胎冠中心线呈90°或接近90°排子午线轮胎、子午胎指列),并有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一类轮胎
EV 轮胎 指 电动汽车专用轮胎
RE 轮胎 指 Replacement Equipment 轮胎,轮胎替换市场的替换轮胎OE 轮胎 指 Original Equipment 轮胎,主机厂的原装配套轮胎滚阻指滚动阻力,阻碍轮胎转动的摩擦力车辆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智能轮胎设计、智能轮胎传感智能轮胎、智慧轮胎指
器设计、智能通信和智能数据处理和决策
Foam-filled tire,又称发泡填充轮胎,是外胎内腔中以弹性发泡材料Foam 轮胎 指代替压缩气体的一种轮胎
轮胎内壁附着一层高分子复合材料(呈软固态胶状),被扎后能够自修复轮胎指
防漏气、防爆胎、自修复的一种轮胎
Airless 轮胎 指 又称无气轮胎或非充气轮胎,是不受气压支撑的一种轮胎又称失压续跑胎,是在失去胎压时能够保证汽车继续行驶的一种轮Run-flat 轮胎 指胎
从含胶植物中提取的、以聚异戊二烯为主要成分的天然高分子化合
天然橡胶指物,其成分中91%~94%是橡胶烃(聚异戊二烯),其余为蛋白质、脂肪酸、灰分、糖类等非橡胶物质
SUV 指 运动型多用途汽车
PCR 指 乘用车子午线轮胎
LTR 指 轻卡子午线轮胎
TBR 指 卡车子午线轮胎
SPECIALTY 指 乘用车用备用轮胎
VPD 指 Virtual Product Development,虚拟产品开发技术CNAS 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3-1-13除另有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1-1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
(一)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青岛双星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
交易方案简介本次重组前,星投基金持有星微国际99.9715%的股权,星微国际通过全资子公司星微韩国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4926588081.49元资金金额)
名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股份外,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锦湖轮胎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交易
所属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标的
一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名称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股份外,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锦湖轮胎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交易
所属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标的
二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交易性质√是□否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3-1-15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鉴于星投基金、星微国际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92518.30万元,评估增值143776.10万元,增值率为41.2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493011.05万元,评估增值171410.18万元,增值率为53.30%;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537793.62万元,增值率为77.18%。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评估或估值结果本次拟交易
基准日增值率交易价格(元)
名称方法(万元)的权益比例
2023年12
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492518.3041.23%100%4925183000.00月31日
2023年12
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493011.0553.30%0.0285%1405081.49月31日
2、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情况
(1)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情况
鉴于中同华出具的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同华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以确认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截至加期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
3-1-16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所有者权益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1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348610.00492730.23492730.2341.34%
2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320013.42493355.27493355.2754.17%
归属于母公司所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有者权益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收益法1238500.0061.97%
1锦湖轮胎764658.811238500.00
市场法1181000.0054.44%
经加期评估结果验证,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492730.23万元,评估增值173341.85万元,增值率41.34%。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3355.27万元,评估增值173341.85万元,增值率54.17%。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87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4年6月30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92.73:1,
折合人民币1238500.00万元(取整)。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2)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情况
鉴于中同华出具的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同华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以确认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截至加期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所有者权益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1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348337.71499281.11499281.1143.33%
2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317088.56500180.39500180.395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有者权益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收益法1260000.0041.38%
1锦湖轮胎887561.331260000.00
市场法1459000.0063.71%
3-1-17经加期评估结果验证,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499281.11万元,评估增
值150943.40万元,增值率43.3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0180.39万元,评估增值183091.83万元,增值率57.74%。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9400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5年6月30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90.00:1,
折合人民币1260000.00万元(取整)。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仍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无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元序交易交易标的名称及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号对方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付总对价星投基金
无1828308937.75无无
双星37.1216%财产份额
11829714019.24
集团星微国际0.0285%
无1405081.49无无股权城投星投基金
2无1406391490.58无无1406391490.58
创投28.5551%财产份额国信星投基金
3无1687669788.69无无1687669788.69
资本34.2661%财产份额
双星星投基金0.0286%
41406391.49无无无1406391.49
投资财产份额
国信星投基金0.0286%
51406391.49无无无1406391.49
创投财产份额
合计2812782.984923775298.51无无4926588081.49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股)
3.39元/股,不低于定价
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
3-1-18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452441089股(按照发行价格3.39元/股计算),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
发行数量
本的比例为64.01%(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
□是√否方案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等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该等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以锁定期安排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国信资本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配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项目名称
(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支付本次重组现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2812782.980.35%金对价
补充流动资金、
797187217.0299.65%
偿还债务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
3-1-19发行期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
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发行数量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是√否调整方案
双星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锁定期安排得转让。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
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青岛双星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载重全钢子午胎系列和乘用半钢子午胎系列。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知名轮胎制造商,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已实现产品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目标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轮胎产品,如低滚阻、低噪音、低能耗、高安全性的高性能轮胎,在 EV、低滚阻、
3-1-20智慧轮胎等方面有领先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青岛双星将成为双星集团下属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青岛双星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
双星集团26464.4232.40%80438.2835.45%
国信金融4416.485.41%4416.481.95%
国信资本2894.413.54%52678.1823.21%
城投创投--41486.4718.28%
其他股东47900.5958.65%47900.5921.11%
合计81675.90100.00%226920.01100.00%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合并)(备考合并)(合并)(备考合并)
资产总额(万元)923233.753554222.90911568.133466607.97
负债总额(万元)769292.332535880.50738742.26248146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0159.95503186.38159533.44509018.32
3-1-21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合并)(备考合并)(合并)(备考合并)(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227156.351446708.55433457.802799758.51
净利润(万元)-18018.1541131.92-38469.48141646.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8636.445675.93-35582.8542424.32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3-0.440.19
资产负债率(%)83.3371.3581.0471.58
根据上述,本次重组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在取得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已出具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青岛双星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青岛双星及其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青岛双星未来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3-1-22(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就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青岛双星的股份的计划。2、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原持有的青岛双星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青岛双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所形成的衍生股份(如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青岛双星的股份的计划。2、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青岛双星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青岛双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所形成的衍生股份(如有)。”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内部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已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3-1-23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允。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此外,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交割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六)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重组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但是,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标的公司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原因,出现经营业绩的不利变化,可能存在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防范及应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持续提高上市公司未来回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如下:
1、加快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整合,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与目标公司的协同发展战略,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改善整体经营效率,提高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1-2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
激励与约束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九)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七)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因本次交易未能在2024年完成,故2024年不作为业绩承诺期,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
2026年度及2027年度。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
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
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2025年2026年2027年
承诺净利润210780.79226885.41243737.43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在每年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上述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
进行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以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3-1-25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3-1-26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经营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者目标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虽然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目标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签订了明确可行的补偿条款,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但本次交易中业绩补偿义务人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为323751.19万元,占总交易对价的比例为65.72%,业绩承诺补偿覆盖率不足100%,且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义务以其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存在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盈利水平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得到扩大,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及专业人员储备等均提出更高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在经营资产整合、业务渠道对接、人员架构安排等方面整合目标公司并充分发挥其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3-1-27(三)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
如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发生对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可能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的相关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3、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
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
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本次《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2518.30万元,增值率为41.2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93011.05万元,增值率为53.30%;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折合人民币
1234010.00万元(取整)。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
3-1-28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目标公司产业链价格传导、毛利率及业绩不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绩虽持续增长,毛利率分别为23.45%、26.43%和26.37%。
但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标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及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影响较大,且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目标公司存在无法完全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时传导至产业链下游产品销售价格的风险,进而面临采购成本上行、毛利率下滑以及经营业绩受损的风险。此外,当外部宏观环境发生恶化、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时,目标公司毛利率及业绩亦存在因上述变化而出现不利波动的风险。同时,目标公司业绩的不利波动可能对上市公司未来分红造成负面影响。
(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近年来,随着中国轮胎产能的增长,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方式限制中国生产的轮胎出口。且随着中国轮胎部分产能向东南亚地区的外移,美国开始了针对产自韩国、泰国、越南等国家轮胎的反倾销调查。2025年3月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公布对所有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额外25%关税、对等关税等关税政策,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大。目标公司的轮胎生产工厂分布于韩国、中国、越南和美国,美国和欧洲是目标公司主要销售市场,虽然相关关税政策有所调整,存在暂缓执行、税率下调的情形,但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轮胎进口国继续提高关税或采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锦湖越南建设项目未办理完毕相关验收或许可的风险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于2023年完成了四期扩建工程的建设与投产,新增15处、面积合计60896.40平方米的房屋,应平阳工业区管理局要求变更工程规划等原因,该等建设工程已取得了关于第四期扩建工程之工程规划许可的变更许可,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相应的施工许可手续已补办完毕,但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手续尚在办理中。
3-1-29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5月16日出具的信函,该
委员会将积极协助锦湖越南获得扩建所需的审批,如锦湖越南有任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处罚,该委员会将协助纠正和完成文件,并根据规定处以罚款,以最终完成锦湖越南的审批申请;该委员会将全力协助避免和减轻可能导致拆除或暂停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委员会将委托建设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同锦湖越南,执行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
锦湖越南正在积极办理上述扩建工程的相关验收手续,但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多起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包括作为反诉被告)且标的金额或潜在支出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劳动用工、反垄断及合作经销商纠纷等事项,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上述未决案件尚未经主审机关最终判决、裁定,判决或裁定结果尚未明确,如果未来主审机关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的裁定,可能导致目标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劳工及劳务纠纷风险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存在多起劳动争议或纠纷案件,虽然目标公司已通过积极应诉、达成和解协议等方式予以应对,但仍造成目标公司一定的员工赔偿或补偿支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目标公司所在地关于劳工和工会的相关政策,与目标公司工会保持积极沟通,依法保护员工权益,营造良好的劳资关系,避免因相关劳动争议或纠纷案件对目标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工会罢工、停工、纠察等行为或未来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劳工、工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造成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目标公司劳工及劳务纠纷相关风险。
(六)目标公司部分资产存在权利负担或权属瑕疵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存在设置质押、抵押等权利负担的情况。该等权利负担主要系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或为以其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的
3-1-30反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但是,如未来目标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或面临债权人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就上述资产进行限制或处置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明,或涉及资产权属相关的争议或诉讼的情况。目标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以完善相关资产权属,前述情形预计不会对目标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仍然存在目标公司最终无法如期完善权属的不确定性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安全生产的风险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行业生产安全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目标公司已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但由于轮胎产品生产工序相对复杂,存在因操作不当、技术设备等因素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如未来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则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重组涉及相关信息脱密处理的风险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对目标公司部分主要客户名称等
信息进行了脱密处理。上述处理不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不会对投资者的决策判断构成重大影响,但可能导致投资者阅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其他披露文件时对部分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1-31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支持国有企业将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5)》,提出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好促进产业链
供应链贯通融合。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为上市公司的产业整合与升级注入了新动能,为上市公司借助并购重组方式实现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提供了良好条件。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2、因双星集团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而形成的同业竞争问题亟待解决
2018年4月,双星集团及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星微韩国与目标公司及韩国产业银行
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星微韩国拟认购目标公司45%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前述交易完成后,导致形成目标公司与双星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双星集团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前述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的交易交割完成后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前述交易完成后,受宏观环境、原材料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轮胎行业景气
3-1-32度下滑,包括目标公司在内的业内公司业绩普遍承压。受此影响,在原同业竞争承诺
到期前将目标公司注入青岛双星的时机尚不成熟,双星集团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将原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三年至2026年7月5日。
青岛双星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议案》。
3、轮胎行业进入上行周期,行业持续向好
2022年下半年以来,轮胎行业迎来上行周期,轮胎企业业绩逐步向好。在成本端,
伴随国际油价高位回落,天然橡胶等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同时,随着各国港口劳动力供应逐步回升,运转效率加快,全球海运费价格自高位开始回落。在需求端,全球汽车行业产销量回升,尤其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23年以来轮胎企业开工率逐步回升,轮胎需求实现复苏。2025年,轮胎行业保持向好态势。行业的逐步回暖亦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本次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目标公司多措并举实现业绩大幅改善近年来,目标公司多措并举以重振业绩,通过产品竞争力提升、本地化销售网络拓展、成本费用持续优化等方式实现经营状况大幅改善。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均保持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空间,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2、发挥协同优势,打造行业领先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将成为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全球化专业平台,并进一步发挥与目标公司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打造行业领先上市公司。
3、解决同业竞争,践行资本市场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
3-1-33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解决,双星集团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目标公司为全球轮胎行业的主要生产厂商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及市场耕耘,拥有较强的客户优势、规模优势与技术优势。在全球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上市公司聚焦经营改善和创新突破两条主线,渠道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持续提升,且积极布局海外产能,产品竞争力和制造竞争力不断提升,持续高质量发展。
2018年4月,双星集团及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星微韩国与目标公司及韩国产业银行签
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星微韩国拟认购目标公司45%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成功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作为同受双星集团控股的兄弟公司,自2018年以来已在采购、销售等方面开展了业务协同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均为轮胎行业上市公众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目标公司进一步在战略规划、产品结构、市场推广、资源整合、生产工
艺、产品研发等方面深度协同,增强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为双方未来发展打开广阔的空间。
1、产品结构优化及市场推广协同
青岛双星的传统优势在于卡客车胎(以下简称“TBR”),锦湖轮胎的优势在于乘用车胎(以下简称“PCR”)和轻卡胎(以下简称“LTR”),青岛双星和锦湖轮胎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战略协同效应。青岛双星发挥TBR产能和国内销售渠道优势,锦湖轮胎发挥PCR产品优势、品牌价值优势、全球销售渠道优势,实现双方产品结构的优化、销售渠道的互补,推动销售规模的增长。
(1)境外产品与销售渠道协同
轮胎市场是全球化要素流动市场,锦湖轮胎作为全球化跨国经营公司,已实现销售全球化布局,其品牌位居“亚洲品牌500强”轮胎行业第二,是全球知名品牌。锦湖轮胎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等地建设8家轮胎生产基地,并设有多家销售法人公司和海外分公司/事务所负责全球轮胎销售,较青岛双星具有全球化深度销售能力。
3-1-34锦湖轮胎的优势在于PCR和LTR,TBR产能不足总产能的3%,占其自身总产能水平较低,产品供应能力较弱。而青岛双星具有丰富的TBR产品经验和较强的TBR生产能力,但全球销售渠道能力与全球头部轮胎企业存在差距。
目前,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已尝试开展境外销售渠道协同,发挥青岛双星TBR产能优势,利用锦湖轮胎全球销售渠道,扩大TBR产品销售。一方面青岛双星通过产品代工方式,根据锦湖轮胎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和验收标准,生产锦湖品牌产品后由锦湖轮胎销售至中国境外市场;另一方面,青岛双星通过锦湖轮胎全球销售渠道,将双星品牌产品销售给锦湖轮胎后由锦湖轮胎继续对外销售,扩大双星品牌产品在中国境外市场的销售规模。通过上述协同措施,青岛双星境外收入实现增长,锦湖轮胎亦提高了TBR产品的全球供应能力。
未来,在海外市场上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补充锦湖轮胎产能短板,扩大青岛双星产品全球销售规模。不断提高青岛双星产品销售范围,深耕优势海外市场、开拓潜力海外市场,扩大产品销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充分发挥锦湖品牌价值,利用青岛双星TBR产能补充锦湖轮胎产能短板,加强新产品和新品牌系列的合作,扩大锦湖品牌TBR产品产销量,提高在中高端市场、高附加值产品上的协同。
(2)境内产品与渠道协同
* OE市场
青岛双星在国内配套市场上深耕多年,凭借在产品上的技术和性能优势与吉利、奇瑞、比亚迪等国内主流汽车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国内主流汽车厂家的重要供应商。锦湖轮胎发挥其在LTR和PCR方面的优势,通过青岛双星的推荐,逐步开发并成为国内主流汽车厂家的供应商,近年来先后进入比亚迪、奇瑞等国内车厂的供应体系,中国地区车厂配套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如在2022年10月与奇瑞汽车签订了多方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备忘录,锦湖轮胎对奇瑞汽车实现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未来将利用双方在各自车厂的优势和资源,尤其是在重点车厂的重点新能源车型上形成合力。
* RE市场
由于中国TBR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原因,头部外资品牌将重心转移至其他产品及其他市场。根据米其林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米其林将对中国沈阳卡车轮
3-1-35胎制造基地进行调整,转换为乘用车轮胎生产,拆除三条现有的卡客车轮胎硫化生产线,并对剩余的混合生产线进行调整。2024年2月27日,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通知,集团决定终止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商用车轮胎生产和销售业务,战略资源将重点投向预期实现增长的高端乘用车轮胎市场。2022年8月17日,邓禄普轮胎发布了关于整合邓禄普轮胎中国业务的通知,在通知中邓禄普表示自2023年1月1日停止卡客车轮胎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和生产。
随着头部外资品牌TBR产品逐步退出中国,中国TBR市场具有全球影响的国际品牌竞争减少。锦湖轮胎是具有较高国际品牌影响力的外资品牌,因此在中国TBR市场中存在较大发展机会。
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在产能、技术管理规范等方面协作,面向中国市场定制化开发锦湖品牌TBR产品,借助锦湖轮胎品牌影响力和青岛双星产能、中国境内销售渠道能力,提升锦湖轮胎在卡客车市场的产品竞争力。以品牌多元化实现渠道多元化,以多品牌满足多渠道客户和市场竞争需要,以当地化营销树立品牌形象。未来,锦湖品牌将持续定位中国最有价值的国际轮胎品牌:渠道上加强终端销售网络建设和空白市场开发,加快实现国内市场网络覆盖;产品上不断迭代升级、打造行业明星产品、加快电动公交趋势性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2、供应链整合
2018年双星集团收购锦湖轮胎后,双星集团牵头青岛双星与目标公司合作建立
“共同招标、独立采购、独立结算”的采购模式。该模式将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已有的供应商信息纳入资源池,同时双方按共同确定的供应商引入标准,不断优化资源池中的供应商资源,提高整体供应商质量。同时建立统一的招标平台,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透明和高效。通过实施上述采购模式,可以最大限度保障采购质量并优化采购成本。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持续加强并完善联合采购机制,即“共同招标、独立采购、独立结算”的方式实现采购、物流的规模效应,打造高效、透明的采购流程,共同捕捉市场机会,持续优化成本结构。同时通过全球工厂产能的协同,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降低供应链成本。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打造双方参与、资源共享、精准匹配、紧密协作的制造供应链体系,实现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形成物质生产力,促进
3-1-36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生产效率的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3、研发与产品创新
青岛双星具备全球领先的研发及检测能力,建成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得CNAS认可的全球开放的高性能轮胎研发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创新平台。凭借持续的科研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青岛双星在低滚阻轮胎、防爆轮胎、新能源轮胎方面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
锦湖轮胎在全球设有5个研究院,建立了全球领先的实验室和试车场,开发出世界首款26英寸超高性能(UHP)轮胎,是韩国首个开发自修补轮胎、防爆轮胎的企业。
锦湖轮胎的低滚阻轮胎、不充气轮胎和智慧轮胎在全球具有领先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助于双方在技术上实现突破,有利于中国轮胎企业打造创新引擎,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能,全面发力轮胎优势技术。
(1)加强人才建设,打造更高水平人才队伍
青岛双星充分利用锦湖轮胎的人才资源,不断提高青岛双星的设计水平和能力。
2020年,青岛双星引进锦湖轮胎前任全球研发中心CTO赵春泽,是青岛市唯一被省政
府评为“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目前,在外籍专家的指导下,青岛双星培养了一批乘用车胎核心技术骨干,青岛双星乘用车胎成为中国首个获得欧盟AAA认证的产品。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将通过参观、考察及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双方人员交流。
(2)加强突破尖端技术,满足全球用户需求
锦湖轮胎拥有全球顶级的VPD数字孪生设计体系,实现了从现实世界的物理轮胎开发向数字空间的虚拟轮胎开发的重大转变,既满足世界一流车厂的技术要求、提高轮胎品质,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研发费用。
锦湖轮胎应用VPD数字孪生设计体系,为全球用户打造了具有竞争力和可信赖的产品,更好服务全球市场。在北美,锦湖轮胎2024年再次进入美国J.D.Power消费者满意度前三。在欧洲,HS51轮胎在业内顶级杂志《Auto Bild》的测评中排名第一;HS52轮胎综合性能位居第二位,其中干地制动性能与德国马牌并列第一;PS71轮胎在ADAC的专业测试中排名第三。在中国,HS63轮胎获ApexTire2023“年度静音舒适
3-1-37SUV轮胎”大奖。此外,锦湖轮胎多款产品获得美国IDEA奖,德国2024红点设计大
奖、iF设计奖等国际大奖。锦湖轮胎“EnnoV PREMIUM”和“EnnoV WINTER”两款产品获得2025红点设计大奖,“Volume”和“Origami”两款产品获得德国“iF”设计大奖,EnnoV VS73 荣获“轮胎之星”卓越产品奖。
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将与锦湖轮胎加强技术交流和互动,不断提升中国轮胎品牌在尖端技术上的研发实力。
(3)引领新能源轮胎技术,支持汽车产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著,其发展不仅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变革,还对国家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
35.5%,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总销量的40.9%。
锦湖轮胎作为全球和中国的顶级新能源车厂的配套企业,其新能源轮胎技术处于全球领先水平。锦湖轮胎新能源车专用轮胎——EnnoV系列,采用锦湖轮胎独有的高负载能力(HLC)技术,为车辆提供更高负荷能力的同时,还能使车辆高效应对瞬间加速的高扭矩,保障高速行驶的稳定性。此外,EnnoV系列轮胎使用了采用高分散精密二氧化硅的EV专用复合材料,与普通产品相比,在抗磨损性能和制动力方面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能够有效延长轮胎的使用寿命,进一步降低车主的用车成本。
(4)培育先发前沿技术,布局新兴产业机会
科技创新能够推动产业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无人驾驶领域站在科技进步前沿,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带动作用,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
不充气轮胎由于无爆胎风险、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在无人驾驶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潜力。锦湖轮胎正不断开发不充气轮胎技术,其推出的不充气轮胎e-NIMF和混合轮胎e-TOPs荣膺德国iF设计大奖,并被高度评价为蕴含面向未来价值和技术的产品。青岛双星在卡客车、矿山车不充气轮胎领域亦具有领先优势,其开发的“增力轮”颠覆近180年“轮胎+轮辋”历史,无需充气、无需轮辋、不用卸轮、绝不爆胎,寿命可与车辆匹配,最长可达15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中国轮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整合全球资
3-1-38源,提升研发实力,更好地满足全球主流车厂和终端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中国
轮胎企业在国际大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持续加强技术交流和互动,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抓住新兴产业机会,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锦湖轮胎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经营管理优势与业务协同推动自身经营提质增效,优化技术、结构等要素,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双星集团持有的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
本次重组前,星投基金持有星微国际99.9715%的股权,星微国际通过全资子公司星微韩国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锦湖轮胎
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2518.30万元,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3011.05万元。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合计为4926588081.49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4923775298.51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99.94%;以现金支付对价
2812782.98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0.06%。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具体如下:
3-1-39支付方式
交易对价序号交易对方
(元)股份对价现金对价股份数量(股)
(元)(元)
1双星集团1829714019.241829714019.24539738648无
2城投创投1406391490.581406391490.58414864746无
3国信资本1687669788.691687669788.69497837695无
4双星投资1406391.49无无1406391.49
5国信创投1406391.49无无1406391.49
合计4926588081.494923775298.5114524410892812782.98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叁伍玖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因本次交易未能在2024年完成,故2024年不作为业绩承诺期,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
2026年度及2027年度。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
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
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2025年2026年2027年
承诺净利润210780.79226885.41243737.43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在每年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上述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
进行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以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3-1-40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其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
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
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占本次重组交占本次重组股序号项目名称
(元)额比例易对价比例份对价比例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12812782.980.35%0.06%0.06%
价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2797187217.0299.65%16.18%16.19%
债务
合计800000000.00100.00%16.24%16.25%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926588081.49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和
3-1-41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高于50%,且标
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资产净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主体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2654590.96336473.032390105.43
星微国际0.0285%股权756.6596.07681.18
标的资产合计2655347.61336569.102390786.61
标的资产交易金额492658.81
上市公司911568.13159533.44433457.80
指标占比291.29%308.81%551.56%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总额取值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取值以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3-1-42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青岛双星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载重全钢子午胎系列和乘用半钢子午胎系列。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知名轮胎制造商,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已实现产品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目标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轮胎产品,如低滚阻、低噪音、低能耗、高安全性的高性能轮胎,在 EV、低滚阻、智慧轮胎等方面有领先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青岛双星将成为双星集团下属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青岛双星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
双星集团26464.4232.40%80438.2835.45%
国信金融4416.485.41%4416.481.95%
国信资本2894.413.54%52678.1823.21%
城投创投--41486.4718.28%
其他股东47900.5958.65%47900.5921.11%
合计81675.90100.00%226920.01100.00%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重组
3-1-43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合并)(备考合并)(合并)(备考合并)
资产总额(万元)923233.753554222.90911568.133466607.97
负债总额(万元)769292.332535880.50738742.262481467.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0159.95503186.38159533.44509018.32(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227156.351446708.55433457.802799758.51
净利润(万元)-18018.1541131.92-38469.48141646.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8636.445675.93-35582.8542424.32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3-0.440.19
资产负债率(%)83.3371.3581.0471.58
根据上述,本次重组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青岛双星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已就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
位的备案;
3-1-444、本次交易已取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无条件批准;
7、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57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在取得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具体说明
1、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如下:
2024年4月9日,青岛市国资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出具意见,原则同意青岛双星实施本次交易。
2024年9月2日,国资主管单位城投集团完成了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程序,并对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为GQ202407);对标的公司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为GQ202408)。
2024年10月16日,青岛市国资委下发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青国资委[2024]60号),原则同意青岛双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025年1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青岛双星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3-1-45收购锦湖轮胎株式会社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除上述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国境内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境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根据越南LNT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的确认,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已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通知,本次交易涉及的经济集中已获无条件批准。
(2)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境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根据境外律师意见并经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除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关于经济集中的审批外,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外国投资、反垄断、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审查、强制申报或备案等程序。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序国家/境外律师
境外律师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情况号地区意见形式
(1)本次交易不需要进行(1)取得并查阅韩国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反垄断申报。(2)与韩国律师沟通了解相关法规框架;
(2)本次交易不需要国家 (3)查询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MOTIE 网站及其他
1韩国书面意见
安全审查或韩国贸易、工业公开信息;
和能源部(MOTIE)批 (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准。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美国律师,取得并查阅
(1)本次交易不需要向美
美国律师 CFIUS 及反垄断团队给予的邮件回复;
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2)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2 美国 (CFIUS)提交文件。 邮件回复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反垄断申报的分析备忘录
(2)本次交易不需要进行作为参考;
反垄断申报。
(3)查询美国政府相关网站及其他公开信息。
(1)本次交易构成越南法(1)就本次交易构成越南法下的集中与越南律师进行
下的经济集中,须进行经济沟通,并查阅越南律师提供的法规内容及立法沟通文集中申报(已完成)。件;
3越南(2)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书面意见(2)取得并查阅越南律师就无需其他相关审批的电子
并购交易审批,不需要对收邮件确认;
购交易引起的所有权变更进(3)配合越南律师准备经济集中申报相关法律文件;
行登记。(4)查阅境外律师制作的越南竞争法情况说明;
3-1-46序国家/境外律师
境外律师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情况号地区意见形式(5)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法国律师,取得并查阅
(1)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法国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投资控制审批程序。(2)核查锦湖法国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准;
(2)本次交易不涉及法国 (3)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4法国邮件回复
法律项下的受益权人变更。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法国相关申报的备忘录作
(3)本次交易不会触发法为参考;
国的合并控制。(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日本律师,取得并查阅
(1)本次交易不需要在日日本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本提交国家安全审查申报,
(2)核查锦湖日本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准;
具体指日本外汇外贸法所要
(3)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5日本求的“对内投资事先申邮件回复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日本相关申报的备忘录作报”。
为参考;
(2)本次交易不需要进行(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反垄断申报。
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中国香港律师,取得并
(1)本次交易不会触发任查阅中国香港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何中国香港的外商投资或并(2)核查锦湖香港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准;
中国
6购审批。邮件回复(3)公开渠道查询中国香港在外商投资、并购及反垄
香港
(2)本次交易不会触发中断方面的规定;
国香港的反垄断备案许可。(4)实地前往锦湖香港公司登记地址及秘书公司确认其为控股主体、不存在实际经营的情况。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德国律师,取得并查阅
(1)本次交易不适用德国德国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法律项下的外商投资或并购
(2)核查锦湖欧洲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准;
审查。
(3)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7德国(2)本次交易不会触发德邮件回复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德国相关申报的备忘录作国的公共安全审查。
为参考;
(3)本次交易不会触发德(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国反垄断申报义务。
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墨西哥律师,取得并查
(1)《墨西哥外国投资法》阅墨西哥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不要求任何墨西哥政府机构
(2)核查锦湖墨西哥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批准外国公司收购从事轮胎准;
墨西业务的墨西哥公司的直接或
8 邮件回复 (3)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哥间接权益。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墨西哥相关申报的备忘录
(2)本次交易不需要向墨作为参考;
西哥反垄断机构(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
(COFECE)申报。
指南》。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埃及律师,取得并查阅
(1)本次交易完全在埃及埃及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境外进行,不需要埃及层面
(2)核查锦湖埃及相关收入规模是否触及申报标准;
9埃及监管许可。邮件回复
(3)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2)本次交易无需通知埃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埃及相关申报的备忘录作及竞争管理局。
为参考;
3-1-47序国家/境外律师
境外律师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情况号地区意见形式(4)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1)取得并查阅澳大利亚律师就本次交易不触发相关
(1)本次交易不触发向澳申报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
澳大 (2)查阅前次交易向 FIRB 申报的文件;
10 (FIRB)的申报义务。 书面意见
利亚 (3)查询 FIRB 网站关于外国投资审查的介绍;
(2)本次交易无需进行反
(4)查询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及其发布垄断申报。
的合并指南。
(1)本次交易不会触发英(1)取得并查阅英国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2)查阅 CMA 发布的《合并:CMA 管辖权和程序指
(CMA)的审查标准,不 南(2024 年修订指南)》;需要自愿申报。(3)查阅《国家安全与投资法》及英国政府网站相关
11英国书面意见
(2)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指引;
投资方面的强制申报义务。 (4)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3)本次交易不会触发国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英国相关申报的备忘录作家安全审查。为参考。
(1)就相关审批事项邮件咨询加拿大律师,取得并查阅加拿大律师就无需相关审批的邮件回复;
(1)本次交易不需要强制(2)查询加拿大政府相关网站;
通知加拿大投资审查司(3)取得锦湖加拿大审计报告核查相关收入情况;
加拿
12 (IRD)。 邮件回复 (4)查阅前次交易聘请的律师 CLIFFORD CHANCE
大
(2)本次交易不需要进行 US LLP 关于前次交易不触发加拿大相关申报的备忘录反垄断申报。作为参考;
(5)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注:此处控股子公司所在国不包含巴拿马、巴西、哈萨克斯坦,目标公司虽在该三国注册了控股子公司,但相关主体仅以分支机构方式运作,未独立建账、无任何营业额,不涉及相关审批事宜。
综上所述,根据境外律师意见并经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除尚需履行深交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程序外,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履行的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上市公司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3-1-48承诺方承诺内容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上市公司董事、
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高级管理
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人员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叁伍玖公司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
3-1-49承诺方承诺内容
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合伙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
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合伙企业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
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标的公司、星微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韩国、目标公司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合伙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因本公司/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合伙企业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守法及诚信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上市公司3、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监事、高级管理案调查的情形。
人员2、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3-1-50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双星集团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3、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城投创投、国信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资本、双星投
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资、国信创投
3、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交易对方董事、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监事、高级管理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人员3、除城投创投副总经理刘家良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后同),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后同)。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青岛双星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等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该等股份双星集团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青岛双星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本公司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
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
3-1-51承诺方承诺内容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4、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青岛双星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青岛双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该
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后同),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后同)。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青岛双星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等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该等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青岛双星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青岛双星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青岛双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该
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的锁定城投创投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后国信资本同),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后同)。
3-1-52承诺方承诺内容
2、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青岛双星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青岛双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该
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公司已依法对星投基金、星
微国际履行完毕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逾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星投基金合伙人、星微国际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
影响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对所持的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本公
司真实持有该等标的资产,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双星集团的情形;本公司有权将本公司所持的标的资产转让给青岛双星。
3、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关于该等标的资产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情形。
4、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所持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
1、星投基金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公司已依法对星投基金履行完毕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逾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星投基金合伙人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星投基金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对所持的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本公
司真实持有该等标的资产,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城投创投、国信的情形;本公司有权将本公司所持的标的资产转让给青岛双星。
资本、双星投
3、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资、国信创投
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关于该等标的资产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情形。
4、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所持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
3-1-53(五)关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公司不参与相关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通过询价过程形成有效的价格,则本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青岛双星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继续参与认购。
2、本公司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款的能力。
双星集团
3、本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
星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保证青岛双星资产独立完整。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青
岛双星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青岛双星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双星公司章程中关于青岛双星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青岛双星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青岛双星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青岛双星人员独立。本公司承诺,青岛双星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青岛双星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青岛双星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双星集团、城投
3、保证青岛双星的财务独立。本公司保证青岛双星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
集团
体系独立;青岛双星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青岛双星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
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不会干预青岛双星的资金使用。
4、保证青岛双星的机构独立。本公司保证青岛双星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
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青岛双星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青岛双星的业务独立。本公司保证,青岛双星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星投基金、星微国际,目标公司锦湖轮胎,本公司承诺,为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及目标公司采购、销售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目标公司的购销体系及购销相关制度将与青岛双星保持一致。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青岛双星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同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青
3-1-54承诺方承诺内容
岛双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影响青岛双星业务的独立性。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
减少和规范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青岛双星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
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青岛双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双星集团、城投
业将与青岛双星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集团、城投创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
投、国信资本、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国信金融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青岛双星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青岛双星及其下属企业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在作为青岛双星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会直接或
间接从事任何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亦不会投资任何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本公司作为青岛双星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双星集团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避免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在作为青岛双星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会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亦不会投资任何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本公司作为青岛双星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城投集团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避免与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青岛双星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
3-1-55承诺方承诺内容
他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
1、为保证青岛双星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青
岛双星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青岛双星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双星集团、城投及其承诺的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遵集团守最新规定。
3、本公司切实履行青岛双星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
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青岛双星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董事、
6、如上市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承诺拟公
高级管理人员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遵守最新规定;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1-56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Doublestar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06436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册资本81675.8987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6年4月24日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经营范围批的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证券代码 000599.SZ上市日期1996年4月30日
电话0532-67710729
传真0532-67710729
公司网址 www.doublestar.com.cn
电子信箱 gqb@doublestar.com.cn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双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6464419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40%,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双星集团”;青岛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3-1-57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以方框图及文字的形式披露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因此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主要是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角度披露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国信资本系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且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更完整、准确地体现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股权结
3-1-58构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上市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图包含了国信资本和国信金融
的股权结构关系。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国资委,未发生控制权变动。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青岛双星的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线胎、半钢子午线胎、工程胎,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
公司以差异化的品牌不断创造市场竞争力,旗下拥有 DOUBLESTAR(双星)、NEWBUSTAR(新双星)、DONGFENG(东风)、CROSSLEADER(克劳力达)、
KUMKANG(金刚狼)、KINBLI(劲倍力)、AOSEN(奥森)等知名轮胎品牌,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并远销欧美、非洲、东南亚、中东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23233.75911568.13977855.88986333.81
负债总额769292.33738742.26769542.45748029.10
所有者权益153941.43172825.87208313.43238304.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0159.95159533.44213442.66239342.59
者权益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27156.35433457.80465550.02391039.77
营业利润-17823.96-38069.37-21541.10-68748.86
3-1-59利润总额-17798.03-37985.69-21326.16-68691.95
净利润-18018.15-38469.48-23477.85-69185.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636.44-35582.85-17614.50-60193.23者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381.621239.8528033.4333673.64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132.00-62802.74-8088.66-22716.58
净增加额基本每股收益(元/-0.23-0.44-0.22-0.74
股)
资产负债率(%)83.3381.0478.7075.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44-19.08-7.64-22.39益率(%)
注:上表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
(一)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2020年12月17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饶吉星”)发生人员伤害事故;2023年5月17日,广饶吉星收到广饶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鲁东广)应急罚〔2023〕20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广饶吉星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且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被处以罚款合计145万元。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广饶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7日出具《证明》,确认广饶吉星已在规定时限内对相应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该项被处罚行为属于一般事故处罚。
对于广饶吉星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
3-1-60亡,被处以罚款35万元,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事故发生时适用)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该项处罚为一般事故处罚,属于相关主管部门罚款裁量范围中惩罚力度较小的范围,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对于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被处以罚款110万元,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引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
(一)项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该项处罚的罚款金额110万元,属于相关主管部门罚款裁量范围中惩罚力度较小的范围,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就上述行政处罚,广饶吉星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已改正违法行为,该处罚未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拟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公开转让所持有的广饶吉星100%股权,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20500万元;2024年9月18日,上市公司与受让方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
《产权交易合同》,向其转让广饶吉星100%股权;2024年9月25日,广饶吉星100%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3-1-61(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涉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八、其他交易相关方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叁伍玖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叁伍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DC6QTXXN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1栋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1栋法定代表人王博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4年2月27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1-62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双星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163576098R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册资本16341.46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80年9月12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工业机器
人、机械装备、工模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整经营范围体解决方案及副产物的生产和销售;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汽车后市场和工业后市场的模式创新(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禁止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1980年9月,双星集团设立
双星集团前身为“国营青岛第九橡胶厂”,始建于1921年。1980年9月12日,双星集团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开业登记手续,企业名称为“国营青岛第九橡胶厂”,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2)2001年4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2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青政发[1999]260号《关于组建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双星集团为市直属企业,受市政府委托运营国有资产,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
3-1-632000年11月22日,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青国资企[2000]93号《关于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资本金设置方案的批复》,同意双星集团将所属的子企业的资产及负债纳入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范围,组建双星集团(国有独资)的方案;纳入改组范围的资产扣除负债后,2000年9月末净资产为38352万元;同意双星集团提报的双星集团国家资本金设置方案,即将净资产38352万元中的10000万元设置为国家资本金,差额28352万元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2001年2月8日,青岛海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海洋验字(2001)018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2000年9月30日,双星集团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
2001年4月17日,双星集团完成本次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改制完成后,双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0000100
合计10000100
(3)2020年4月,股权无偿划转2020年4月20日,青岛市国资委出具青国资委〔2020〕49号《关于将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以《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23488 号)为依据,将双星集团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城投集团。
2020年4月22日,双星集团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双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城投集团10000100
合计10000100
(4)2022年1月,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2020年4月20日,青岛市国资委出具青国资委〔2020〕47号《关于印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意双星集团引进具备支持双星
3-1-64集团持续发展实力的战略投资者;组织制定股权划转、公开挂牌、员工持股、职工安
置、债权债务处置以及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履行规定程序后组织实施。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
(2019)第041333号《资产评估报告》,双星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经审计后净资产为156669.50万元,双星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86188.71万元。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20年4月20日经青岛市国资委备案。
2020年4月24日,城投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双星集团以增资扩股同步股权
转让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同意双星集团增资扩股同步股权转让挂牌方案。
2020年4月27日,双星集团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本次挂牌通过青岛产
权交易所公开招募3名战略投资者,向双星集团增资扩股并同步受让原股东所持部分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后,城投集团持有双星集团股权比例为
41%;“战略投资者1”持有双星集团股权比例为35%;“战略投资者2”和“战略投资者3”各持有双星集团股权比例为4.5%,合计持股比例为9%;“职工持股平台”持有双星集团股权比例为15%。
2020年6月23日,双星集团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双星集团增资扩股同步股权转让挂牌结果通知书》,公示期内已征得3家意向投资者,分别为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技城”)、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鑫诚恒业集团。
2020年7月16日,城投集团与启迪科技城、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鑫诚恒
业集团、星冠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星集团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6341.46万元,其中启迪科技城以57616.1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94.50万元,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以7407.89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97.87万元,鑫诚恒业集团以7407.89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97.87万元,双星集团员工持股平台星冠投资以45638.95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51.22万元。此外,各方一致同意,城投集团分别将其持有双星集团26.25%、3.375%、3.375%的股权以
48874.54万元、6283.87万元、6283.87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启迪科技城、西海岸新区
融合控股集团、鑫诚恒业集团。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城投集团、启迪科技城、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
3-1-65鑫诚恒业集团、星冠投资将分别持有双星集团41%、35%、4.5%、4.5%、15%的股权。
2022年1月21日,青岛市国资委出具青国资函[2022]7号《关于双星集团混改有关事宜的函》,同意城投集团按照有关各方《关于〈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的约定,指导双星集团依法依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2022年1月24日,双星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3.375%
的股权转让给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并由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97.87万元;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3.375%的股权转让给鑫诚恒业集团,并由鑫诚恒业集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97.87万元;星冠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51.22万元;
城投集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94.5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城投集团持有双星集团76%的股权,其中35%由战略投资者认缴,按约定待战略投资者全部实缴出资到位后再办理股权登记;双星集团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6341.46万元。
2022年1月27日,双星集团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城投集团12419.5076.00
2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735.374.50
3鑫诚恒业集团735.374.50
4星冠投资2451.2215.00
合计16341.46100.00
注1:城投集团与星冠投资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2021年6月8日、2022年7月11日以及
2023年7月11日、2024年7月11日、2025年7月11日就其一致行动安排签署了《协议》,约定
星冠投资与城投集团在双星集团股东会层面保持一致行动。根据双方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的《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双方根据需要另行续签该协议;
注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启迪科技城未按照《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完毕交易对价款,启迪科技城原拟增资及受让的35%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城投集团登记持有双星集团76%的股权。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2年1月27日,双星集团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6341.46万元。具体
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双星集团”
之“2、历史沿革”。
3-1-664、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双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双星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5、主营业务情况
双星集团主营橡胶轮胎、智能装备及循环利用业务,致力于围绕两大主业将双星集团打造成为数智化、高新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一流企业。
双星集团橡胶轮胎板块的经营主体为青岛双星,其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详见“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智能装备及循环利用产业是双星集团的核心产业之一,智能装备产业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和其他智能装备等业务,通过与包括 HF、西门子、ABB、现代等在内的全球知名的数字和装备企业合作,致力于生产橡胶装备、环境装备、工业机器人、模具等产品;循环利用产业主要包括废旧橡胶循环利用装备和生产,以及环保新材料等业务,并致力于成为废旧轮胎(橡胶)循环利用领域的引领者。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810508.853707770.553844575.16
负债总额3000059.022910118.903124818.72
所有者权益810449.83797651.65719756.44
3-1-67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57899.562825968.982660861.42
营业利润108399.53140388.3441599.12
利润总额39363.46139465.3649155.44
净利润25866.6892443.3916077.12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528838.01
非流动资产2178932.54
总资产3707770.55
流动负债2019677.46
非流动负债890441.44
总负债2910118.90
净资产797651.65
营业收入2825968.98
营业利润140388.34
利润总额139465.36
净利润92443.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92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6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652.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2328.43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外,双星集团另持有12家公司股权,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3-1-68注册资本
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
110080%材料采购
限公司青岛双星资本投资有
2200070%股权投资
限公司青岛轮云设计研究院
3100060.42%工业产品研发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海琅国际创投(青
45000100%房屋土地管理
岛)有限公司青岛双星嘉信物业管
55090%物业服务
理有限公司青岛海琅控股有限公
63000100%股权投资
司
伊克斯达(青岛)控
73333.3360%股权投资
股有限公司
(二)城投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PKUUX71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法定代表人宁鲁峰
注册资本1447534.83472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经营范围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年4月,城投创投设立
2019年4月4日,城投集团党委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城投创投,作为城投集团
一级子公司管理,由城投集团出资5000万元作为资本金。
2019年4月19日,城投创投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3-1-69城投创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城投集团5000100
合计5000100
(2)2022年3月,第一次增资
2021年10月18日,城投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城投创投注册资本由5000万
元增加至285000万元,增加的280000万元由城投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22年3月30日,城投创投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城投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城投集团285000100
合计285000100
(3)2023年11月,第二次增资
2023年10月26日,城投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城投创投注册资本由285000
万元增加至1447534.834728万元,增加的1162534.834728万元由城投集团以对城投创投依法享有的债权转为股权(认缴)出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23年11月20日,城投创投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城投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城投集团1447534.834728100
合计1447534.834728100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2年3月30日,城投创投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85000万元。2023年
11月20日,城投创投注册资本由285000万元增加至1447534.834728万元。具体情
3-1-70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城投创投”之
“2、历史沿革”。
4、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城投创投的控股股东为城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城投创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5、主营业务情况
城投创投系城投集团下属资本运作平台,主要作为城投集团的基金管理以及投资公司,承担城投集团主导基金的管理人职责,开展市场化基金运营投资业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73730.951697005.691519921.01
负债总额382751.39387682.53192694.64
所有者权益1290979.551309323.161327226.37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17.08810.32
营业利润15105.5837387.9016670.34
利润总额15105.5737386.4916666.82
净利润11762.2934011.2317689.57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1-71(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90373.65
非流动资产1506632.04
总资产1697005.69
流动负债168108.63
非流动负债219573.90
总负债387682.53
净资产1309323.16
营业收入317.08
营业利润37387.90
利润总额37386.49
净利润3401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922.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432.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48.72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城投创投共持有36家公司股权,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青岛城投循环股权投资管理
170066.67%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250001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青岛城投深空股权投资基金
39990098.77%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
4100036.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3-1-72(三)国信资本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325920788K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1号楼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胡祥德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各类金融产品投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资产(或股权)并购业务;
经营范围资产(或股权)受托管理业务;资产(或债务)重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4年12月,国信资本设立
2014年6月27日,国信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国信资本,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其中,国信集团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国信金融认缴
出资4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
2014年11月17日,青岛市国资委出具《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国信集团设立青岛国信资本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函》,对国信集团出资设立国信资本事宜,同意授权国信集团董事会依法决策。
2014年12月18日,国信资本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国信资本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信金融4900098
2国信集团10002
合计50000100
3-1-73(2)2024年9月,股权无偿划转2024年7月18日,国信集团出具青国信集团〔2024〕120号《青岛国信集团关于资产重组整合方案第二批事项的批复》,以2023年12月31日为无偿划转基准日,国信集团将持有的国信资本2%股权无偿划转至国信产融。
2024年9月6日,国信资本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国信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信金融4900098
2国信产融10002
合计50000100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国信资本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
4、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资本的控股股东为国信金融,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国信资本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根据国信集团的说明以及青岛市国资委于2021年发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划转社保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信集团9.9611%的股权已由青岛市国资委划转给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但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1-745、主营业务情况
国信资本系国信集团金融板块下属综合投资平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产业投资等业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16593.19527879.24901347.69
负债总额420601.65422205.43802170.70
所有者权益95991.54105673.8199176.99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673.645161.222162.76
营业利润-2679.339186.3259827.31
利润总额-2679.339186.3459842.34
净利润-3365.527952.5845295.08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
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1198.26
非流动资产456680.98
总资产527879.24
流动负债358304.10
非流动负债63901.32
总负债422205.43
净资产105673.81
营业收入5161.22
营业利润9186.32
利润总额9186.34
3-1-75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净利润795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220.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207.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70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外,国信资本另持有10家公司股权,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1青岛久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6000100%资产管理
(四)双星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FA1G3X4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305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305法定代表人张军华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7月26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经营范围
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762、历史沿革
2017年7月12日,双星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双星资本与双星国际地产(青岛)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双星投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双星资本认缴出资1900万元,股权比例95%;双星国际地产(青岛)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股权比例5%。
2017年7月26日,双星投资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双星投资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资本190095
2双星国际地产(青岛)有限公司1005
合计2000100
注:双星国际地产(青岛)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海琅国际创投(青岛)有限公司。
双星投资的注册资本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双星投资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
4、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双星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双星资本,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双星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1-775、主营业务情况
双星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58.783279.513070.99
负债总额57.92132.0481.95
所有者权益3000.863147.472989.04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46.22446.22
营业利润-143.24166.84242.41
利润总额-143.24166.84242.01
净利润-146.61158.43229.85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
3-1-78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959.51
非流动资产320.00
总资产3279.51
流动负债132.04
非流动负债-
总负债132.04
净资产3147.47
营业收入446.22
营业利润166.84
利润总额166.84
净利润158.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3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双星投资另持有2家公司股权,其中直接控股企业情况如下:
出资额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青岛海琅股权投资基0.1502%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1金合伙企业(有限合66582.91(执行事务合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伙)伙人)(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1-79(五)国信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CFMQHXF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1号楼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胡祥德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23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历史沿革
2016年4月26日,国信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国信创投,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股东为国信金融、国信资本,出资比例分别为98%、2%。
2016年8月23日,国信创投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国信创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信金融294098
2国信资本602
合计3000100国信创投的注册资本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国信创投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
4、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创投的控股股东为国信金融,实际控制人
3-1-80为青岛市国资委。国信创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5、主营业务情况
国信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318.457846.678603.26
负债总额168.11952.901260.84
所有者权益7150.346893.787342.42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184.971564.971760.35
营业利润478.01-258.761313.50
利润总额478.01-258.761314.58
净利润256.56-462.241004.03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
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1-81(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632.58
非流动资产1214.10
总资产7846.67
流动负债938.28
非流动负债14.62
总负债952.90
净资产6893.78
营业收入1564.97
营业利润-258.76
利润总额-258.76
净利润-46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9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创投无直接控股子公司。除标的公司外,其他参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
14450000.1124%投资管理(有限合伙)青岛每日优鲜专项股权投资基金
22000001%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厦门每日优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1970010.0005%股权投资(有限合伙)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41500001%私募股权投资业(有限合伙)青岛国信百洋水产产业发展基金合
51000000.01%私募股权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
3-1-82注册资本
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青岛中欧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6500001%私募股权投资业(有限合伙)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双星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双星集团”。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除双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
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情况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均为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创投、国信资本均为国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集团与国信集团均受青岛市国资委控制。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情况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1-83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城投集团与国信金融均由青岛市国资委控制。
基于上述,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及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就本次交易作出了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国信资本、国信创投未作出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国信资本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就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以及本次交易相关业绩承诺安排、国信资本锁定期安排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不因与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
制而构成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第265条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第6.3.4条规定,“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2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双星集团、城投集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因此,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不因与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同受青岛市国资委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市场案例情况,同属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下属企业论证不构成关联关系的参考案例如下:
(1)青岛食品(001219.SZ)于2021年10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青岛食品
《招股说明书》,其论证除发行人已披露的关联方外,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半数以上的董事不存在于华通集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
3-1-84《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通集团、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2)青岛港(601298.SH)于2019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根据青岛港《招股说明书》,其论证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皆由各企业独立进行,不存在除同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之外的其他关联关系。因此,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除青岛港集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基于上述规定和案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不因与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同受青岛市国资委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2、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不因与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
制而同等适用相关业绩承诺及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但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同属青岛市国资委控制的下属企业。
经查询,存在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交易对方未被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从而不参与业绩对赌及设置12个月锁定期的参考案例,具体说明如下:
(1)越秀资本(000987.SZ)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证券32.765%股权项目
已于2018年实施完毕。根据越秀资本的《重组报告书》,越秀资本控股股东系越秀集团,该项目的交易对方之一广州金控由广州市国资委行使国有资产和股权的监督管理职责,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广州金控的实际控制人均认定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金控所获得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且因该次交易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故未设置业绩承诺。
(2)雪天盐业(600929.SH)发行股份购买湘渝盐化100%股权项目已于2022年实施完毕。根据雪天盐业的《重组报告书》,雪天盐业控股股东系轻工盐业集团,该项目的交易对方之一华菱津杉向上穿透隶属于华菱控股集团,轻工盐业集团与华菱控股集团均属湖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交易对方华菱津杉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认定为湖3-1-85南省国资委。华菱津杉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因存在合伙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不存在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华菱津杉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因仅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华菱津杉所获得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且未参与业绩承诺。
(3)柳工(000528.SZ)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项目已于2022年实施完毕。根据
柳工的《重组报告书》,柳工间接控股股东为柳工集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之一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均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柳工集团与广西国企改革基金之间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情况,不因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广西国企改革基金所获得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且未参与业绩承诺。
此外,《创业板注册制发行审核上市动态》(2021年第1期)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的同业竞争认定问题进行了解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的国资监管机构的,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虽存在与发行人业务相同、相似的情形,如无相反证据,原则上不认定为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为副省级以下的国资监管机构的,对国资监管机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与披露,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参考该文件,对于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国资监管机构下属企业适用于同一标准。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的中编〔1994〕1号文件,青岛为副省级市。
上述三个案例中,湖南省国资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属于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广州市国资委与青岛市国资委同属于副省级国资监管机构,故本次交易与上述案例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从上述案例情况来看,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控制的企业并不必然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基于相关规定及市场案例情况,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未参与业绩承诺;国信资本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具有合理性。
3、国信资本及国信创投的相关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1)国信资本及国信创投不参与业绩承诺符合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
3-1-86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
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本次交易对目标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因此本次交易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对目标公司未来整体净利润作出承
诺和补偿安排,国信资本及国信创投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参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2)国信资本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
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国信资本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也未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国信资本2018年初入股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因此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因此,国信资本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设置为12个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资本和国信创投不参与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国信资本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12个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柴永森、张军华由双星集团提名;
王静玉由国信资本控股股东国信金融提名。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
3-1-87(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城投创投副总经理刘家良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穿透计算交易对方的股东人数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按照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而设立的主体、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
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的原则,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穿透后的人数进行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专门以持有标的公是否需要穿透股东核算人序号交易对方名称性质司为目的而设立的主体计算数
1双星集团国有控股主体否否1
2城投创投国有控股主体否否1
3国信资本国有控股主体否否1
4双星投资国有控股主体否否1
5国信创投国有控股主体否否1
综上所述,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穿透后计算的最终出资人合计5人,未超过200人。
3-1-88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星投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MMATF7T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2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50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以及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金编号 SCU248
2、历史沿革
(1)标的公司设立及出资额变化情况
1)2018年1月,星投基金设立
2018年1月15日,双星集团、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与双星投资共同签署《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星投基金,全体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350200万元,其中:双星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国
信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双星集团、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资本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30000万元、100000万元、120000万元。
合伙企业期限为六年,自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算。
3-1-892018年1月23日,星投基金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2018年6月20日,星投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私募基金备案,
私募基金编号为 SCU248。
星投基金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集团有限合伙人13000037.1216
2国信资本有限合伙人12000034.2661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
3有限合伙人10000028.5551
有限公司
4国信创投普通合伙人1000.0286
5双星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286
合计350200100
2)2019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8月21日,星投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城投创投入伙,以货币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退伙。
同日,城投创投与双星集团、国信资本、双星投资、国信创投、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入伙协议书》;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双星集团、
国信资本、双星投资、国信创投共同签署《退伙协议书》;城投创投与双星集团、国信
资本、双星投资、国信创投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2019年8月26日,星投基金完成本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合伙人变更完成后,星投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集团有限合伙人13000037.1216
2国信资本有限合伙人12000034.2661
3城投创投有限合伙人10000028.5551
4国信创投普通合伙人1000.0286
5双星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286
合计350200100
3-1-903)2024年1月,延长合伙期限
2024年1月22日,星投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星投基金经营期限自届
满后延长三年至2027年1月22日。
同日,双星集团、国信资本、城投创投、双星投资、国信创投就上述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
2024年1月23日,星投基金完成本次延长合伙期限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合伙人均已完成实缴出资,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星投基金不存在增、减资及合伙份额转让的情况。
4、产权及控制关系
(1)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集团有限合伙人13000037.1216
2国信资本有限合伙人12000034.2661
3城投创投有限合伙人10000028.5551
4国信创投普通合伙人1000.0286
5双星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286
合计35020010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双星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1-91本次重组完成后,星投基金将更名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基金身份。
星投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1)在本次重组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前,星投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投资者募集资金,除持有星微国际99.97%的股权外,不开展其他任何业务;(2)在本次重组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后,各合伙人应同意星投基金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解除委托管理及其他与基金运营相关的所有协议;(3)
在本次重组交割时,各合伙人应配合办理星投基金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再保留名称中的“基金”字样、删除星投基金经营范围中与基金经营相关的内容。根据本次重组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星投基金各合伙人应在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本次重组的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星投基金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国信创投作为星投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同意,自星投基金完成本次重组的工商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其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请办理基金注销手续。
(2)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3-1-9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合伙协议》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
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或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亦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持有星微国际99.9715%股权并通过星微国际、星微韩国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股份。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4年3月6日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青黄岛)股权质销字[2024]第000005号)并经核查工商登记信息,星投基金此前将所持星微国际80000万股出质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的质
押登记(370211202211160002)已于2024年3月6日注销,且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已显示为历史股权质押(无效)的状态。因此,星投基金所持有的星微国际99.9715%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会对标的公司股权权属的清晰性产生不利影响。
星微国际的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星微国际”;锦湖轮胎的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不存在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星投基金《审计报告》,报告期各期末,星投基金合并财务报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79410.0632.64%516717.4429.56%440191.2622.75%
3-1-93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43250.002.44%52108.962.98%82314.034.25%
应付账款164255.449.25%169251.529.68%172297.698.90%
合同负债9424.950.53%12932.650.74%13056.350.67%
应付职工薪酬60928.123.43%54165.033.10%47904.582.48%
应交税费26207.051.48%20841.281.19%28439.681.47%
其他应付款130471.297.35%145261.728.31%146376.377.5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61146.139.08%87012.384.98%103430.745.3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7972.704.96%58131.243.33%
流动负债合计1263065.7571.15%63.87%1034010.7253.44%
1116422.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5084.1310.43%385976.2822.08%690559.3435.69%
应付债券105590.365.95%----
租赁负债52467.512.96%48529.522.78%20825.661.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0896.138.50%140012.978.01%122278.506.32%
预计负债16158.330.91%12501.030.72%13629.120.70%
其他非流动负债1934.740.11%44643.632.55%53570.682.77%
非流动负债合计512131.2028.85%631663.4336.13%900863.3046.56%
负债合计1775196.95100.00%100.00%1934874.02100.00%
1748085.6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报告期末,星投基金或有负债为22119.93万元,主要为目标公司作为被告而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6、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星投基金不存在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3-1-94最近三年,星投基金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7、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星投基金为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
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42012.882654590.962665831.06
负债总额1775196.951748085.661934874.02
所有者权益966815.93906505.30730957.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62830.10336473.03271229.26
益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营业利润153821.64237016.81127405.93
利润总额84749.44237348.03135125.78
净利润67796.68191491.62101839.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6040.9777882.8640640.85
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其他情况说明
(1)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星投基金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3-1-95(2)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债权债务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涉及星投基金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3)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职工安置方案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星投基金的职工安置。
(4)标的涉及的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或者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投基金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0、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标的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标的公司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标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标的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轮胎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3-1-96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标的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标的公司
为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标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4)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5)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6)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3 年 1 月,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于埃及新设成立;
2024 年 10 月,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于哈萨克斯坦新设成立。
(二)星微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794015676F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法定代表人张军华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3-1-9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8日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经营范围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标的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06年9月,星微国际设立
星微国际的前身是青岛双星液压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由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铸造”)以货币出资60万元、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橡塑”)以货币出资40万元设立。
2006年9月21日,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青振南会内验字(2006)
第181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2006年9月21日,星微国际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股东双星铸造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股东双星橡塑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
2006年9月28日,星微国际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星微国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铸造6060
2双星橡塑4040
合计100100
2)2011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11年12月15日,星微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
800万元。增加的700万元由双星铸造以货币出资420万元,双星橡塑以货币出资280万元。
2011年12月15日,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航会内验字[2011]第092号
3-1-98《验资报告》,证明截至2011年12月15日,星微国际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7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800万元,实收资本为800万元。
2011年12月16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铸造48060
2双星橡塑32040
合计800100
3)2012年5月,第二次增资
2012年5月17日,星微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加到
1000万元。增加的200万元由双星铸造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双星橡塑以货币出资
80万元。
2012年5月18日,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航会内验字[2012]第025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2012年5月17日,星微国际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012年5月22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铸造60060
2双星橡塑40040
合计1000100
4)2016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月20日,星微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双星橡塑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全部转让给双星铸造。
同日,双星橡塑与双星铸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星橡塑将其所持有的星微国际股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铸造。
3-1-992016年2月22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铸造1000100
合计1000100
5)2017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月10日,星微国际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双星铸造所持有的992.6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其余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青岛双星。
同日,双星铸造与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双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星铸造将其所持有的992.6万元出资额以1061.800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7.4万元出资额以
7.91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双星。
2017年1月10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1992.6099.26
合伙)
2青岛双星7.400.74
合计1000100
6)2017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8日,星微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992.6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双星集团,青岛双星将所持有的7.4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双星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星集团认缴出资
1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100%。
同日,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双星分别与双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992.6
3-1-100万元出资额以1070.8935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集团;青岛双星将其所持有的7.4
万元出资额以7.98369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集团。
2017年12月29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双星集团1000100
合计1000100
7)2018年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年2月2日,星微国际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双星集团所持有的999.715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星投基金。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星集团认缴出资0.285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0.0285%;星投基金认缴出资999.715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99.9715%。
同日,双星集团与星投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999.715万元出资额以1078.5697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投基金。
2018年2月11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星投基金999.715099.9715
2双星集团0.28500.0285
合计1000100
8)2018年5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5月15日,星微国际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
101000万元。增加的100000万元由星投基金认缴99971.5万元,双星集团认缴28.5万元。增资完成后,星投基金认缴出资100971.215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99.9715%;双星集团认缴出资28.785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0.0285%。
2018年5月16日,星微国际与双星集团、星投基金签署《增资协议》,双星集团
3-1-101以99.21万元对星微国际进行增资,其中28.5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星投基金以348000万元对星微国际进行增资,其中99971.5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5月22日,星微国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微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星投基金100971.215099.9715
2双星集团28.78500.0285
合计101000100
(2)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主管部门审批程
序、验资程序的情况
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验资程序的履行情况如下:
是否履序是否履行国是否履行评估及评估时间交易性质具体事项行验资号资审批程序备案程序程序青岛双星下属企业双星铸国家出资企2006年9造、双星橡塑分别以货币不涉及(货币形式出
1设立业双星集团是月出资60万元、40万元设资设立)确认立,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全体股东双星铸造、双星国家出资企不涉及(同比例货币2011年橡塑同比例以货币出资,
2增资业双星集团形式增资,股权比例是
12月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完确认未发生变动)成后注册资本合计800万元
全体股东双星铸造、双星橡塑同比例以货币出资,国家出资企不涉及(同比例货币
2012年5
3增资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完业双星集团形式增资,股权比例是
月成后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确认未发生变动)元双星橡塑将其所持有的星微国际400万元股权以400否(该股权转让行为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铸国家出资企发生时,星微国际无
2016年2
4股权转让造;本次股权转让系股东业双星集团实际经营业务,股权不涉及
月
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转让确认转让价格按照1元/注双方均系青岛双星全资子册资本确定)公司2017年1双星铸造将其所持有的国家出资企否(该股权转让行为
5股权转让不涉及
月992.6万元股权以1061.8003业双星集团发生时,星微国际无
3-1-102是否履
序是否履行国是否履行评估及评估时间交易性质具体事项行验资号资审批程序备案程序程序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星确认实际经营业务,股权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转让价格以星微国际限合伙);双星铸造将其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持有的7.4万元股权以资产为基础确定)
7.91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
岛双星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否(该股权转让行为有的992.6万元股权以发生时,星微国际无国家出资企
2017年1070.893534万元的价格转实际经营业务,股权
6股权转让业双星集团不涉及
12月让给双星集团;青岛双星转让价格以星微国际
确认
将其所持有的7.4万元股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以7.983691万元的价格转让资产为基础确定)给双星集团
否(该股权转让行为双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发生时,星微国际无
1000万元股权中的999.715国家出资企
2018年2实际经营业务,股权
7股权转让万元的股权以1078.569745业双星集团不涉及
月转让价格以星微国际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投基确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金资产为基础确定)
全体股东双星集团、星投基金同比例以货币出资,国家出资企不涉及(同比例货币
2018年5
8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00万业双星集团形式增资,股权比例否
月元,完成后注册资本合计确认未发生变动)
101000万元
(3)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存在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未履行主
管部门审批程序、未履行验资程序等瑕疵情形的整改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充分,是否构成本次重组交易的法律障碍
*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程序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
部令第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2017年12月29日废止)第二十六条规定:所出资企业
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
24日施行)第八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其子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确定审批管理权限。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3-1-103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
准。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对主业处于关
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2月出具的青政发[1999]260号《关于组建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为主体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市直属企业,该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运营国有资产,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双星集团对其权属子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将受托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在产权关系上形成母子公司体制。根据青岛市国资委2020年4月出具的青国资[2020]49号《关于将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城投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对双星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据此可知,自199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双星集团为青岛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
鉴于星微国际历史股权变动事项均发生于2020年之前,根据其历史股权变动各时期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星集团作为该等时期相关主体的国家出资企业,有权制定下属子企业的产权转让管理制度、审批管理权限,有权决策下属控股子公司星微国际的增资及股权转让等事项。星微国际历史股权变动事项均履行了内部股东会决策程序。
*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涉及的资产评估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9月1日施行)第六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5、产权转让;......。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
24日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格不得
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1、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2、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
3-1-104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施行)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1、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家
出资企业增资的;3、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其独资子企业增资的;4、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
a.星微国际历次增资情况
星微国际2011年12月、2012年5月及2018年5月的增资均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该等增资不属于上述法规中必须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任一情形,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不违反相关规定。
b.星微国际历次股权转让情况
2016年2月,双星橡塑将其所持有的星微国际400万元股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双星铸造,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
2017年1月,双星铸造将其所持有的992.6万元股权以1061.8003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双星铸造将其所持有的7.4万元股权以
7.915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双星,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
2017年12月,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992.6万元
股权以1070.8935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集团;青岛双星将其所持有的7.4万元股
权以7.98369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双星集团,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
2018年2月,双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1000万元股权中的999.715万元的股权以
1078.5697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投基金,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
上述历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属于青岛市国资委下属国有控股或全资子企业,且在上述股权转让发生期间,星微国际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相关股权转让均未影响青岛市国资委作为实际控制人、双星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星微国际的权益,星微国际未就上述股权转让专门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未造成
3-1-105国有资产的流失。
双星集团作为变动发生时的国家出资企业,有权就上述历次股权变动中的瑕疵事项进行确认,双星集团于2024年9月10日出具了《关于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之确认函》,“星微国际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企业,星微国际前期股权变动存在未履行公开挂牌转让、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核准程序的情形,但历次国有股权出资及国有股权变动真实、有效,价格公允、合理,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星微国际股权结构真实、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星微国际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由上,双星集团已确认星微国际的历次国有股权出资及国有股权变动真实、有效,价格公允、合理,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对于星微国际历史沿革涉及的上述瑕疵情形,双星集团于2025年1月6日出具补充确认函,“若星微国际因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瑕疵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并给青岛双星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青岛双星承担补偿责任。”*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涉及的验资程序
星微国际2006年9月设立及2011年12月、2012年5月的增资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办理了验资程序。201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生效后,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已被取消,故星微国际
2018年2月增资未办理验资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为有效查验星微国际2018年2月增资并用于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的资金来源的合法
性和准确性,2024年12月17日,安永对星微国际2018年2月的增资过程进行了补充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80005830_J01号);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7月1日,星微国际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00万元,其中星投基金出资99971.5万元,双星集团出资28.5万元。
综上,星微国际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存在的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未履行主管部门审批程序等瑕疵情形已取得星微国际历次股权变动时的国家出资企业双星
集团出具的确认函,确认星微国际的历次国有股权出资及国有股权变动真实、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同时,双星集团已出具补
3-1-106充确认函,承诺若星微国际因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瑕疵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并
给青岛双星造成损失的,双星集团将向青岛双星承担补偿责任。因此前述瑕疵情形不构成本次重组交易的法律障碍。
(4)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股东均已完成实缴出资,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星微国际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4、产权及控制关系
(1)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星投基金100971.215099.9715
2双星集团28.78500.0285
合计10100010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的控股股东为星投基金,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1-107(2)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或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亦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持有星微韩国100%股权并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股份。星微国际所持有的星微韩国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锦湖轮胎的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二、目标公司
3-1-108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星微国际《审计报告》,报告期各期末,星微国际合并财务报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79410.0632.65%516717.4429.56%440191.2622.75%
应付票据43250.002.44%52108.962.98%82314.034.25%
应付账款164255.449.25%169251.529.68%172297.698.90%
合同负债9424.950.53%12932.650.74%13056.350.67%
应付职工薪酬60928.123.43%54165.033.10%47904.582.48%
应交税费26207.051.48%20841.281.19%28439.681.47%
其他应付款130066.997.33%144981.568.30%146376.377.5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61146.139.08%87012.384.98%103430.745.3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7972.704.96%58131.243.33%--
流动负债合计1262661.4571.14%63.86%1034010.7153.44%
1116142.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5084.1310.43%385976.2822.08%690559.3435.69%
应付债券105590.365.95%----
租赁负债52467.512.96%48529.522.78%20825.661.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0896.138.50%140012.978.01%122278.506.32%
预计负债16158.330.91%12501.030.72%13629.120.70%
其他非流动负债1934.740.11%44643.632.55%53570.682.77%
非流动负债合计512131.2028.86%631663.4336.14%900863.3046.56%
负债合计1774792.65100.00%100.00%1934874.01100.00%
1747805.5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1-109截至报告期末,星微国际或有负债为22119.93万元,主要为目标公司作为被告
而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6、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星微国际不存在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星微国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7、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星微国际为双星集团及星投基金下设的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42349.442654911.562666167.43
负债总额1774792.651747805.501934874.01
所有者权益967556.78907106.0673129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3594.76337091.19271563.39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营业利润153961.73237281.20127686.14
利润总额84889.54237612.41135405.98
3-1-110净利润67936.78191756.01102119.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87.3978170.6540933.6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其他情况说明
(1)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星微国际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债权债务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星微国际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3)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职工安置方案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星微国际的职工安置。
(4)标的涉及的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或者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0、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标的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标的公司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标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标的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轮胎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
3-1-111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标的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标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4)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5)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6)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3 年 1 月,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于埃及新设成立;
3-1-1122024 年 10 月,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于哈萨克斯坦新设成立。
(三)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情况星投基金、星微国际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股份,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星微韩国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星微韩国株式会社
公司英文名称 XINGWEI KOREA COMPANY LIMITED
注册号627-86-00717
注册地址大邱广域市东区东大邱路489,8楼(新川洞,大邱贸易会馆)
主要办公地点大邱广域市东区东大邱路489,8楼(新川洞,大邱贸易会馆)
代表理事张军华、王博
注册资本65.0001亿韩元企业类型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4月19日
向其他公司投资,对投资公司的管理、资金支援及咨询活动,与达成上述目经营范围的有关或附随的所有事业及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4月,星微国际设立
2017年4月19日,星微国际出资设立星微韩国。星微韩国设立时,发行1股普通股,注册资本为10000韩元,星微国际持有星微韩国100%的股权。
(2)2018年6月,增资
2018年6月30日,星微国际新增发行650000股普通股,新增注册资本
6500000000韩元,全部由星微国际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微韩国共发行650001
股普通股,注册资本为6500010000韩元,星微国际持有星微韩国100%的股权。
3、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星微韩国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3-1-1134、产权及控制关系
(1)星微韩国产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国际持有星微韩国100%股权,为星微韩国的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为星微韩国的实际控制人,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星微韩国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韩国《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或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亦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3-1-114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有证不动产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不存在有证不动产。
*无证不动产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不存在无证不动产。
*租赁不动产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从共享办公室公司 Regus 处租赁位于大邱广域市东区东大邱路489,8层(新川洞,大邱贸易会馆)的办公室;租赁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知识产权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不存在自有知识产权,亦不存在被授权许可使用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星微韩国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星微国际”之“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6、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星微韩国不存在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星微韩国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3-1-115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韩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7、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星微韩国为星微国际下设的持股平台,除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41504.812653676.342660376.06
负债总额1705792.651679805.501865439.59
所有者权益1035712.15973870.8479493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31750.13403855.97335206.45
益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营业利润155352.32240402.92130070.64
利润总额86280.13240734.14137790.72
净利润69327.37194877.73104504.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7894.1668649.5243318.36
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9、其他情况说明
(1)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星微韩国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债权债务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星微韩国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3)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职工安置方案的说明
3-1-116本次交易不涉及星微韩国的职工安置。
(4)标的涉及的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或者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韩国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其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公司英文名称 KUMHO TIRE CO. INC.注册号101-81-95610
注册地址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素村洞)
主要办公地点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素村洞)代表理事郑日泽
注册资本14363.01435亿韩元企业类型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经营范围轮胎的生产和销售股票上市地点韩国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KUMHO TIRE
证券代码 073240.KS上市日期2005年2月17日
(二)历史沿革
1、目标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锦湖轮胎设立及发行上市
2003年4月18日,为了经营制造和销售轮胎业务,锦湖产业株式会社与军人共
济会签署《合作投资及事业转让合同》,锦湖产业株式会社以轮胎部门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实物投资和业务转让,从而设立锦湖轮胎。2003年5月30日,锦湖产业株式会社
3-1-117与锦湖轮胎签署《实物出资合同》及《营业转让合同》。锦湖轮胎成立后的总股本为
5000万股。
2005年2月17日,锦湖轮胎在韩国证券交易所发行680万股普通股股份,票面
金额为每股5000韩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650韩元;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以全球存托凭证的形式发行1120万股记名式普通股股份,票面金额为每股5000韩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650韩元。本次发行后,锦湖轮胎股票分别于韩国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锦湖轮胎总股本变更为6800万股。
(2)2005年3月,发行存托凭证
2005年3月3日,锦湖轮胎授予摩根大通证券的超额配售权被全部行使,锦湖轮
胎董事会决定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400万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价格为每存托凭证
7.13美元,2存托凭证为1股。本次发行后,锦湖轮胎新增200万股股份,总股本变
更为7000万股。
(3)2009年4月,发行认股权证及转股
2009年4月20日,锦湖轮胎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发行无担保附认股权证公司债,
发行金额为800亿韩元,债券到期日至2012年5月11日,行权价为5650韩元,行权期为2009年8月11日至2012年4月11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锦湖轮胎因上述认股权证转股累计新增8343股股份。
(4)2010年,减资及债转股
2009年底,锦湖轮胎出现流动性危机,并向金融机构债权人申请和解。2010年5月31日,锦湖轮胎与主要债权银行签订《业务正常化计划实施谅解备忘录》。同日,锦湖轮胎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发行无担保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发行金额为1581.81亿韩元(韩国产业银行827.23亿韩元,友利银行504.13亿韩元,国民银行102.39亿韩元,农协银行79.10亿韩元,韩国外汇银行68.96亿韩元),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转换价格为5000韩元,可转换日期为自发行之日起一年至到期日前一年。
2010年9月14日,锦湖轮胎作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锦湖轮胎以2010年10月15日为减资基准日,实施大股东100:1、小股东3:1的无偿减资。本次减资后,锦湖轮胎总股本减少59853639股。
3-1-1182010年10月29日,锦湖轮胎作出董事会决议,决定对锦湖轮胎部分债权进行债转股。2010年11月29日,锦湖轮胎向债权人发行80489952股。
(5)2010年12月,认股权证转股
由于认股权证转股,锦湖轮胎总股本持续发生变化。2010年,锦湖轮胎因认股权证转股累计新增2559964股股份。
(6)2011年9月,债转股
为实现经营正常化,经2011年9月21日董事会决议,锦湖轮胎以每股8460韩元的价格对金融机构债权人持有的债权进行转股。2011年9月30日,锦湖轮胎向债权人发行9303974股股份。
(7)2011年12月,认股权证转股
由于认股权证转股,锦湖轮胎总股本持续发生变化。2011年,锦湖轮胎因认股权证转股累计新增3848527股股份。
(8)2012年5月,第三方配股
2012年5月4日,锦湖轮胎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朴三求、朴世昌、锦湖韩亚文
化基金会分别以每股13700韩元的价格对锦湖轮胎进行增资,锦湖轮胎分别向朴三求、朴世昌、锦湖韩亚文化基金会发行4182481股股份、4065693股股份、4379562股股份。2012年5月22日,锦湖轮胎完成前述股份发行。
(9)2012年12月,认股权证转股
由于认股权证转股,锦湖轮胎总股本持续发生变化。2012年,锦湖轮胎因认股权证转股累计新增7272741股股份。
(10)2013年6月,可转换债券转股
2013年6月26日,韩国产业银行行使可转换债券转换权,锦湖轮胎向韩国产业
银行新增发行21553600股股份。
(11)2014年4月,债转股
为实现经营正常化,经2014年4月3日董事会决议,锦湖轮胎以每股13000韩元的价格对韩国朝银银行持有的债权进行转股。2014年4月23日,锦湖轮胎向韩国
3-1-119朝银银行发行99360股股份。
(12)2014年9月,可转换债券转股
2014年9月23日,因友利银行行使可转换债券转换权,锦湖轮胎新增发行
10082600股股份。
(13)2018年7月,增资暨控制权发生变更
2018年4月6日,双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星微韩国与锦湖轮胎及韩国产业银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星微韩国投资6463亿韩元(约39亿人民币)以每股5000韩元的价格认购锦湖轮胎新发行的129267129股股份,占锦湖轮胎发行后总股本的45%,并成为锦湖轮胎的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本次投资已经取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通知和青岛市商务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相关政府审批。
2018年7月7日,交易各方按照前述协议约定完成了标的股权的交割,星微韩国
按照协议向锦湖轮胎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并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双星集团成为锦湖轮胎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增资完成后,锦湖轮胎总股本变更为287260287股。
(14)2019年5月,从伦敦证券交易所退市
考虑到海外存托凭证交易量低且维护成本较高,锦湖轮胎于2019年5月从伦敦证券交易所退市。
2、目标公司历史上发行的认股权证等特殊权益情况
(1)目标公司历史资本金变更情况
根据韩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目标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设立时发行了
50000000股普通股(资本金250000000000韩元),之后通过数次资本金变更,现发
行了287260287股普通股(资本金1436301435000韩元)。目标公司历史资本金变更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总数
日期内容资本金(韩元)备注
(股)
2003年6月
目标公司成立50000000250000000000-
30日
2005年2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韩国证券交易所
68000000340000000000
17 日 (IPO)进行有偿增 6800000 股,伦敦证券
3-1-120发行股份总数
日期内容资本金(韩元)备注
(股)资交易所11200000股海外存托凭证
IPO 牵头证券公司行使
2005年3月行使海外超额配股权
70000000350000000000相当于普通股2000000
4日的有偿增资
股的超额配股权发行无担保附认股权
2009年4月证公司债(以下简称--详见后文说明
20日“2009认股权证”)
2009年12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70008343350041715000月31日8343股
2010年10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70080029350400145000月15日71686股发行记名式有息无担2010年7月保可转换债券(以下--详见后文说明
23日简称“2010可转债”)
2010年10
无偿减资1022639051131950000旨在改善财务结构月16日
2010年11
债转股90716342453581710000详见后文说明月29日
2010年12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93204620466023100000月31日2488278股
2011年3月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94633786473168930000
31日1429166股
2011年6月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95951978479759890000
30日1318192股
2011年9月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96565860482829300000
30日613882股
2011年9月
债转股105869834529349170000详见后文说明
30日
2011年12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106357121531785605000月31日487287股
2012年3月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110692582553462910000
31日4335461股
2012年4月2009认股权证行权转股
2009认股权证行权113629862568149310000
13日2937280股
认购方:朴三求
(4182481股)、朴世
2012年5月有偿增资昌(4065693股)、锦
126257598631287990000
22日(第三方配股)湖亚洲文化基金会
(4379562股),合计增加股份12627736股
2013年6月行使2010可转债的行权方:韩国产业银
147811198739055990000
26日转换权行,转换股份
3-1-121发行股份总数
日期内容资本金(韩元)备注
(股)
21553600股
有偿增资
2014年4月认购方:韩国朝银银
(通过向第三方配售147910558739552790000
23日行,认购股份99360股进行债转股)
2014年9月行使2010可转债的行权方:友利银行,转
157993158789965790000
23日转换权换股份10082600股
2018年7月有偿增资认购方:星微韩国,认
2872602871436301435000
6日(第三方配股)购股份129267129股
注:因海外存托凭证交易量低且维护成本较高,目标公司2019年5月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海外存托凭证转为普通股并退市,不涉及股本变动。
(2)资本金变更过程中涉及的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特殊权益工具发行情况
目标公司2009认股权证及2010可转债发行及转换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换请发行日期发行金额(韩转股价格可转换股份发行方式求可行转股及偿还情况到期日期元)(韩元)数(股)期限
2009认股权证
2009累计新增股份:
初始转股年8343股
价格56502010累计新增股份:
韩元;年2559964股
2010年12
2009年4月2009年82011累计新增股份:
月31日调
20日,月11日-年3848527股
80000000000公开发行整为588014159292
2012年5月2012年4韩元;2012累计新增股份:
11日月11日
2011年12年7272741股
月31日调总计新增股份:
整为5780到期13689575股韩元日已全部偿还剩余未行权权证
2010可转债
私募发行韩国产业银行转
2013
对象:韩换股份21553600年国产业银股
2011年7
2010年7月行、友利
月23日-2014友利银行转换股
23日,银行、国
1581810000002014年500031636200年份10082600股
2014年12民银行、
12月30月31日农协银
日已全部转股,总行、韩国到期计新增股份:
外汇银行日31636200股等
3-1-122目标公司发行的上述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特殊权益工具均已行权或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3、资本金变更过程中涉及的债转股情况
(1)2010年债转股
2010年1月6日,根据债权金融机构会议决议,目标公司开始进行重组。作为目标
公司经营正常化的一环,根据目标公司与债权金融机构、关联公司和个人债权人的协商,目标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以债转股的形式进行有偿增资,涉及的转股债权总金额为402449760000韩元,每股价格为5000韩元,合计转换股份80489952股,转换股份数占转换后目标公司总股本的88.73%。
(2)2011年债转股
2011年9月2日,根据债权金融机构会议决议,作为目标公司经营正常化的一环,
债权金融机构对目标公司的部分债权进行债转股形式的有偿增资,涉及的转股债权总金额为529330930000韩元,每股价格以目标公司董事会决议日(2011年9月21日)前
3个交易日至前5个交易日的加权算术平均值为基准,按20%的折扣价计算。2011年9月
30日发行时,每股价格为8460韩元,合计转换股份9303974股,转换股份数占转换后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8.79%。
2014年12月23日,根据债权金融机构会议决议,因新资金支援、债转股和减资等措施,目标公司已成功进行经营正常化工作,被认定满足了完成重组的条件而结束了重组。上述基于重组而进行的债转股不再发生。
2018年7月,在星微韩国完成目标公司45%股份的交割后,星微韩国已与相关金融
机构重新签署有关债权安排的协议,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统一延长其还款期限至该等贷款到期日后5年,后续不涉及任何债转股相关安排。
2023年6月,目标公司与债权金融机构、股东金融机构、星微韩国、锦湖香港、锦
湖越南签订《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约定债权金融机构持有的对锦湖轮胎、锦湖香港、锦湖越南的债权还款到期日再次全部延长至2027年7月6日,亦不涉及任何债转股相关安排。
3-1-123根据目标公司的确认,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
披露的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任何类型的债务、权证或协议安排。根据韩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目标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资本金变动未发现特别问题;2018年星微韩国认购锦湖轮胎发行新股的过程中,已根据相关法律和新股发行及收购程序,发行新股并缴纳认购款,并且已合法完成相关公示。
4、目标公司历史上发行的特殊权益工具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目标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根据债券的相关条款,转股的行权价参考近期股票收盘价确定,行权时目标公司需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目标公司将其整体认定为金融负债,并于转股时将金融负债转为股本和股本溢价。上述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综上,目标公司历史上发行的认股权证等特殊权益均已行权或终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后续不存在因认股权证转股及债转股等影响目标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三)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目标公司不存在增、减资的情况,星微韩国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转让的情况。
(四)产权控制关系
1、目标公司产权及控制权关系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核定股本总数为
40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7260287股。其中,星微韩国持有目标公司
129267129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青岛
市国资委为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3-1-1242、目标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018年双星集团以现金增资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末的
79.55%大幅降低至2018年末的68.22%。在双星集团的支持下,2018年7月,星微韩
国与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等债权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债权安排的协议,将截至2017年末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统一延长其还款期限至该等贷款到期日后5年,并降低了部分借款的利率。上述贷款偿还延期及利率优惠,极大的缓解了目标公司的偿债压力,为目标公司经营正常化及业绩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3-1-125前次交易后,在双星集团推行的各项经营改善措施积极影响下,目标公司经营状
况逐步改善,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但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对成本端价格的极端影响,目标公司至2022年仍处于亏损状态。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外部不利因素逐步消除,成本端价格回归正常水平,轮胎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鉴于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等债权金融机构亦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约18%的股份,在轮胎行业景气度回升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支持目标公司长远发展,获取更高的股东回报,同时为保证营运资金稳定及债权安全,降低违约风险。2023年6月30日,韩国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协银行、韩亚银行、光州银行、Shinbochaean 基金第一次流动化专业有限公司、信用保证基金(以下合称“股东金融机构”)、新韩银行(与股东金融机构合称“债权金融机构”)与星微韩国、锦湖轮胎、
锦湖香港、锦湖越南,共同签署了《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约定各债权金融机构对锦湖轮胎、锦湖香港及锦湖越南的债权到期延长以及各股东持有
股份的处理方案等事项,具体包括:
(1)债权延期:不论原来约定的到期及偿还方式,债权金融机构对锦湖轮胎、锦
湖香港、锦湖越南的贷款债权到期一律延长至2027年7月6日,偿还方式全部改为到期一次性偿还,自期限延长之日(2023年7月6日)所有债权金融机构对同一主体统一适用相同利率。
(2)股份限制:大股东(即星微韩国)持有的锦湖轮胎股份自期限延长之日
(2023年7月6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两年后维持最大股东地位的前提下可以转让;
股东金融机构持有的锦湖轮胎股份自期限延长之日(2023年7月6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大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金融机构转让锦湖轮胎股份时,应保障大股东(即星微韩国)对所有转让标的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但是,股东金融机构以场内出售方式转让股份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4)其他:大股东(即星微韩国)及各股东金融机构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可随
时向其关联公司转让持有股份;股东金融机构中的 Shinbochaean 基金第一次流动化专
业有限公司可以以清算涉及的对出资者的剩余财产的分配为目的转让股份,但是,需要主债权金融机构(即韩国产业银行)的事先同意。
3-1-1262025年7月10日,相关股东金融机构及债权金融机构与星微韩国、锦湖轮胎、锦湖香港及锦湖越南共同签署了《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变更协议书》,对《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中的债权展期及偿还方式进行了变更,各债权金融机构向目标公司贷款债权的到期日、偿还方式、利率等具体条件和内容将
根据目标公司与各债权金融机构之间的个别协议确定。根据变更后的协议,目标公司可与各债权金融机构单独约定其贷款债权的到期日、偿还方式、利率等具体事项,可有效减轻贷款集中到期偿还风险并降低利率。
上述协议的签署系相关债权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目标公司偿债能力、股东前景及
长期合作关系后作出的商业决策。根据《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以及双星集团确认,双星集团及其控股的星投基金、星微国际、星微韩国未与任何债权人或任何机构就目标公司的《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中约定
的借款延期签署或达成未披露的借款延期补充协议、利益补偿安排或债务兜底承诺。
《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中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或星微韩国就本次交易须向主债权金融机构报告等条款。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星微国际的股权和星投基金的合伙份额,不涉及星微韩国持有的锦湖轮胎股份对外转让,因此,本次交易未违反上述《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中有关股权转让的限制约定。同时,根据韩国律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分析意见,《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不涉及限制本次交易或要求就本次交易须向主债权银行等报告的相关条款,相关债权金融机构未就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根据韩国 KOSPI 市场披露条例,本次交易本身不会触发目标公司在韩国证券交易所披露条例下的报告义务,韩国证券交易所亦未就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公司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或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亦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3-1-127(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92448.972619709.322636190.46
负债总额1705792.381679937.471865438.31
所有者权益986656.59939771.85770752.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87561.33839213.96696216.38
益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营业利润148598.38227358.00115381.15
利润总额66645.76227689.21123101.23
净利润54452.96184825.4893170.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7827.36170787.0685550.24
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六)目标公司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3-1-128直接及间接
序号下属企业名称注册号注册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33 Peachtree Street Road
1 Kumho Tire U.S.A. Inc. 16030488 2016.03.31 美国 NE Suite 2800 Atlanta 轮胎制造及销售 100%
Georgia 30303
Suite 6 Hilton House
2 Kumho Tyre (U.K.) Limited 01331860 1977.09.28 英国 Corporation Street Rugby 轮胎销售 100%
England CV21 2DN
Strahlenbergerstra?e 110-
112 63067 Offenbach am
3 Kumho Tire Europe GmbH HRB 41214 1978.01.18 德国 轮胎销售 100%
Main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东京都中央区京桥三丁目
4 Kumho Tire Japan Inc. 0100-01-076155 1977.11.04 日本 轮胎销售 100%
12番7号
6430 Kennedy Road Unit
5 Kumho Tire Canada Inc. 025070-8 1977.11.10 加拿大 B Mississauga Ontario 轮胎销售 100%
L5T 2Z5 Canada
Kumho Tyre Australia Pty 1 Carnaby Street Marsden
60033006781987.05.22澳大利亚轮胎销售100%
Limited Park NSW 2765 Australia
103 quai du Président
Roosevelt in 92130 ISSY-
7 Kumho Tire France S.A.S 500 685 433 2008.04.14 法国 轮胎销售 100%
LES-MOULINEAUX
(FRANCE)
Paseo de la Reforma 373
Kumho Tire de México S.A. de piso 7-A
8538996-12015.07.06墨西哥轮胎销售99.99999%
C.V. Colonia Cuauhtémoc
Mexico City 06500
Units 04-05 26/F Railway
Plaza 39 Chatham Road 无实际业务,仅
9锦湖轮胎(香港)有限公司1350644752004.11.08中国香港100%
South TsimShaTsui 作为持股主体
Kowloon Hong Kong
building number 80 located
10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201095 2023.01.19 埃及 at road 250 Maadi El 轮胎销售 100%
Sarayat Cairo Governorate
300 Creek View Road
11 Kumho Tire Georgia Inc. 5346921(特拉华州) 2008.01.01 美国 轮胎制造及销售 100%
Suite 209 Newark
3-1-129直接及间接
序号下属企业名称注册号注册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3420723(佐治亚 Delaware 19711(特拉华州) 州) / 3051 Kumho
Parkway Macon Georgia
31216(佐治亚州)
4336566(特拉华州) 向 Kumho Tire
Kumho Tire Georgia Holding 1240 Hwy 155 South12 2 / 12067030(佐治亚 2007.04.18 美国 Georgia 出租不 100%LLC McDonough GA 30253
州)动产
Rua Florida No. 1738 9th
Kumho Tire Do Brasil floor cj. 92 Brooklin
133352160874562000.01.18巴西轮胎销售94.2277%
Comercial Ltda. Mon??es S?o Paulo Brazil
18-D floor 18 P.H. Sortis
Hotel&Business Center
3
14 Kumho Tire Panama Co. Inc. 330789 1997.05.27 巴拿马 Obarrio Calle 56 y 57 行政支持 100%
Avenida Abel Bravo
Panama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技
15 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 9132010060893328XC 1994.10.18 中国 轮胎制造及销售 100%
术开发区春羽路8号天津开发区中南二街333
16 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 91120116717855444H 2005.04.28 中国 轮胎制造及销售 100%
号吉林省长春市锦湖大路
17 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 91220000717866506K 2006.07.17 中国 轮胎制造及销售 100%
677号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民丰
18 91310000786277334F 2006.04.04 中国 轮胎销售 100%
司路24号
Lot D-3-CN My Phuoc 3
Industrial Park Thoi Hoa
Kumho Tire (Vietnam) Co.
19 4 3700747000 2006.09.05 越南 Ward Ben Cat City 轮胎制造及销售 57.59%
Ltd.Binh Duong Province
VietNam
Office 401 block 2A Al-尚未开展任何业
20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241040028952 2024.10.24 哈萨克斯坦 Farabi Avenue 5 100%
务
Bostandyk district Almaty
3-1-130直接及间接
序号下属企业名称注册号注册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city Kazakhstan注 1:根据《香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持有的锦湖香港 1419946457 股股份已质押给了韩国产业银行(The KoreaDevelopment Bank);
注 2:根据《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Georgia Holding LLC 因未能支付 2018 年、2019 年的美国特拉华州经营税,导致其开展业务的授权被撤销,报告期内没有在特拉华州开展业务;Georgia Holding LLC 在佐治亚州法律项下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
注3:根据锦湖轮胎的说明,其最初拟以代表处的形式在巴拿马及巴西两国设立分支机构,由于受到当地法律限制,仅能以法人形式成立附属企业,因此,锦湖轮胎将其在该两国的办事机构设立为子公司,但以分支机构的模式对其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
注 4: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香港持有的锦湖越南全部股权已质押给友利银行(Woori Bank)、新韩银行(Shinhan Bank)及韩国外汇银行(Korea Exchange Bank),其中,与锦湖香港出资额质押相关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77566320 美元。
3-1-131锦湖轮胎下属企业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3-1-132(七)主要资产权属
1、有证不动产
(1)锦湖轮胎本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拥有包括位于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的土地及工厂(即“光州工厂”)、位于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锦湖街的
土地及工厂(即“谷城工厂”)、位于京畿道平泽市浦升邑平泽港路的土地及工厂(即“平泽工厂”)、位于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沙隐路的土地及研究楼(即“龙仁研究所”)、
光阳物流中心、全国营业店的土地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自有有证土地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拥有182宗、面积合计
1137366.20平方米的土地,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附表一所示部分自有土地存在抵押情况,该等抵押系锦湖轮胎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轮胎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抵押情况外,锦湖轮胎拥有的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自有有证房屋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拥有517处、面积合计
654478.27平方米的房屋,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附表二所示部分自有房屋存在抵押情况,该等抵押系锦湖轮胎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轮胎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抵押情况外,锦湖轮胎拥有的房屋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1-133*不动产争议和纠纷及用地合规性等相关情况
A.与锦湖建设株式会社(原“锦湖产业株式会社”)间的不动产争议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于2024年2月19日针对锦湖建设株式会社(原锦湖产业株式会社,下称“锦湖建设”)提起了请求转移登记光州工厂土地内锦湖建设名下的光州广域市光山区素村洞541-5、541-13、541-19、541-20及光州光山区松
亭洞1110-1土地所有权的诉讼;上述土地在2003年锦湖建设通过实物出资及业务转
让其轮胎事业部门业务的方式新设锦湖轮胎的过程中,被列入了转让至锦湖轮胎的土地目录中,但由于当时所有权转移工作发生遗漏,导致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至今仍在原所有者名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上述诉讼进行了一审审理,于2024年5月31日决定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9月6日作出代替调解的决定,要求被告锦湖建设履行上述每块土地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责令将该土地转移至锦湖轮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该不动产纠纷案件已解决,该等土地均已完成过户至目标公司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或已对外处置,未对目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等土地变更登记及处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
权利人 土地位置 用途 2 登记时间 备注 号 (m )有权利负担(1979-2002年间光州广域市光山工厂2024年9
1锦湖轮胎33设定,该等抵押目前不存在有
区素村洞541-5用地月24日效的主债务,后续将注销)光州广域市光山受铁路建设影响,政府征用该已出售予工厂已对外处
2区素村洞541-1地块,并向锦湖轮胎支付
政府用地置
131150000韩元的补偿金光州广域市光山有权利负担(1979-2002年间工厂2024年9
3锦湖轮胎区素村洞541-64设定,该等抵押目前不存在有
用地月24日
19效的主债务,后续将注销)光州广域市光山有权利负担(1979-2002年间工厂2024年9
4锦湖轮胎区素村洞541-1设定,该等抵押目前不存在有
用地月24日
20效的主债务,后续将注销)
光州广域市光山2024年9
5锦湖轮胎水田171无权利负担
区松亭洞1110-1月24日
因此上述事项对锦湖轮胎的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B.关于 9 号输电铁塔所在土地的不动产争议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存在一起关于9号输电铁塔所3-1-134在土地的不动产纠纷案件,立案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其中,锦湖轮胎为被告,
原告 Choi Eunil 系锦湖轮胎为向锦湖轮胎谷城工厂供电而由锦湖轮胎建造的 9 号输电铁塔所在土地的所有者;原告主张锦湖轮胎的输电铁塔非法占用了原告的土地(位于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霁月里),并向光州地方法院请求拆除;该案涉案金额为
2750825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42729元),一审原告胜诉。目前,锦湖轮胎提交
了上诉状,正在进行二审中。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系与上述土地的原所有者签订了关于9号输电铁塔的地上权设定协议,但未对该协议进行登记。经韩国律师分析,随着9号输电铁塔所在土地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本案的焦点主要在于:(i)锦湖轮胎是否有权向作为新所有者的原告请求地上权的设定;(ii)原告在明知已签订地上权设定协议的情况下
购买9号输电铁塔并随后向锦湖轮胎提出拆除请求,是否属于滥用权利或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一审法院认为,由于锦湖轮胎无权使用该土地,因此有义务根据土地所有者原告的请求拆除输电铁塔等,因原告拟根据其拥有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其要求拆除并非滥用权利。虽然锦湖轮胎再次主张原告滥用权利并对一审判决进行了上诉,但在二审中,难以排除维持原告胜诉判决的可能性。因此,锦湖轮胎对原告进行经济补偿或协议购买该土地相关讨论亦在进行中。
C.农地转用相关事项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本部拥有8宗,面积合计4891平方米的土地被登记为“农田(旱田/水田)”,但实际作为锦湖轮胎营业店或光州工厂停车场使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韩国《农地法》规定,原则上拟将土地分类为水田或旱田等的农地转为其他用途时,必须取得“农地转用许可”,若不履行则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土地价值的50%以下金额。但如果地方自治长官与农林畜牧食品部长官签订了《农地转用协议》,则视为已获得农地转用许可。当地方自治长官希望在城市地区指定住宅区、商业区或工业区时,如果该地区包括农地,地方自治长官必须事先与农林畜牧食品部长官提前协商农地转用协议。即,城市地区中,位于划定为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中的农地可视为已经达成农地转用协议,此时无需另行办理农地转用许可。
上述锦湖轮胎本部拥有的8宗土地中,其中7宗土地分类为水田,实际作为锦湖
3-1-135轮胎营业店使用。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该7宗土地中1宗地块已被划定为城市地
区中的“商业区”,6宗地块已被划定为“住宅区”,因此可以视为已达成农地转用协议,属于转用无限制的区域。
剩余1宗土地被指定为自然绿地区,实际作为锦湖轮胎光州工厂停车场使用,未包含于农地转换协议对象中。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如果锦湖轮胎在将上述土地作为光州工厂停车场时未获得农地转换许可时,则可能存在因转用而违反《农地法》的问题。但是,由于锦湖轮胎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且经韩国律师确认土地利用计划确认文件和卫星图像,该土地相邻的土地均未用作农地使用,因此即使维持现状,锦湖轮胎因违反《农地法》而实际受到罚款等制裁的风险较低,被责令恢复原状的可能性也较小。同时,该等土地面积为95平方米,土地面积较小且占锦湖轮胎自有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亦较低,因此前述农转地问题对锦湖轮胎的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主管部门并未对上述土地使用现状采取任何措施、指责或制裁等;除上述情形外,亦未发现锦湖轮胎本部未合法持有其资产所有权、承租权、使用权或存在违反相关合同、法律等事由的情况。
D.光州工厂迁移计划
光州工厂目前所处地块位置优良,基于周边城市化发展,当地政府有意向将该地块变更为商业用地,且已将该规划纳入“光州城市基本规划”范围内,该地块预计会有较高的溢价空间。目标公司计划迁移光州工厂,主要系光州工厂土地出售能够获得较好的资金回报,同时通过工厂迁移可优化产能布局,通过新工厂建设改进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效率,以满足电动汽车轮胎、大尺寸轮胎以及新型轮胎的产能需要。迁移后,新工厂将用于生产电动汽车轮胎、大尺寸轮胎以及新型轮胎,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布局和建设自动化物流系统,提高对整车厂商的响应能力。新厂的搬迁还将加强环保和低碳目标,通过建设符合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的工厂,进一步提升目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为了迁移光州工厂,于2021年12月与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以下简称“LH”)签订了在 Bitgreen 产业园区第 2 期业务区域内准备锦湖轮胎光州工厂迁移场地相关的业务协议后,缴纳了协议履约保证金116亿韩元(折
3-1-136合人民币约6018.78万元),相当于工厂迁移的土地购买价款1160亿韩元的10%。
根据锦湖轮胎与 LH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锦湖轮胎光州工厂迁移场地准备项目业务协议》,如果锦湖轮胎放弃参与该项目,LH 有权解除或终止锦湖轮胎的上述业务协议,如果由于锦湖轮胎的原因导致解除或终止的,LH 可以从锦湖轮胎已支付的116亿韩元协议履约保证金中结清投入费用,若投入费用超过116亿韩元的,锦湖轮胎应支付超出费用。此处的投入费用系指协议签订后因协议解除/终止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 LH 在协议解除/终止前支付的工程费、劳务费以及 Bitgreen 产业园区 2 期业务区域的预留工程、预留土地供应、工期延长,以及 LH 因项目工期延长而承担的费用等间接费用。
如果因锦湖轮胎光州工厂土地转让的延迟/失败而未能入驻Bitgreen产业园区,锦湖轮胎有义务结清上述业务协议解除/终止而产生的投入费用并支付超出费用。根据锦湖轮胎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目标公司与LH已于2024年10月30日签署了土地买卖合同,约定目标公司以116084170000韩元的购买价款向LH购买Bitgreen产业园区内
500000.7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购买价款分五年支付。根据土地买卖合同,目标公司已
支付的11608417000韩元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土地买卖合同项下的保证金,2026年4月
30日应付23216834000韩元,2027年6月30日应付23216834000韩元,2028年8月30日
应付23216834000韩元,2029年10月30日应付34825251000韩元,2026-2029年待支付剩余土地价款以土地买卖合同签署日人民币兑韩元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39亿元。
根据目标公司与LH签署的土地买卖合同,除上述目标公司已支付的11608417000韩元保证金外,目标公司应于2026-2029年完成剩余土地价款的支付,各年具体应付金额及目标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报告中预测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当年需支付的土地购
23216.8323216.8323216.8334825.25
买价款
目标公司自由现金流273530.64296541.82420651.70424521.31由上表,随着目标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预测期目标公司现金流足以覆盖上述各年需支付的土地价款。极端情况下,即使无法出售光州工厂现有土地,目标公司亦能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并完成新工厂土地的购买,获得新工厂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土
3-1-137地买卖合同,除按期支付土地价款外,新工厂土地的购买不涉及其他额外费用,目标
公司取得新工厂土地不存在实质障碍。
针对光州工厂搬迁事宜,目标公司原已制定了五年搬迁方案。但2025年5月17日,光州工厂发生火灾事故。本次事故造成光州工厂2号工厂基本损毁(光州工厂分为1号工厂和2号工厂)。为应对事故造成的光州工厂产能损失,事故发生后,目标公司管理层重新制定了2025年及之后年度的生产计划,采用由目标公司中国及越南等工厂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扩建、青岛双星现有工厂提供代工支持的方案对光州工厂损失产能进行填补。针对光州工厂复产及新工厂建设安排,目标公司管理层拟定于现厂址恢复生产 250 万条/年产能,并拟在前述已购置的 Bitgreen 产业园区内土地上新增建设具备350万条/年产能的新工厂,合计规划搬迁后新工厂产能为600万条/年。截至
2025 年 5 月末,Bitgreen 产业园区内土地已平整完毕,具备建设条件。根据目标公司
管理层规划,新工厂建设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启动并于2028年完建投产。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光州工厂搬迁及新工厂建设计划目前在正常推进中,目标公司取得新工厂土地不存在实质障碍,光州工厂不存在无法搬迁的风险,搬迁相关事宜不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自有有证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4宗、面积合计1001794.9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土地面积使用权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
号(2用途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m ) 类型
苏(2018)宁南京市浦口因地上房工业
1锦湖南京浦不动产权第区春羽路8443596.02出让至2066.07.20屋抵押而
用地
0040024号号受限
津(2018)开开发区西区工业
2锦湖天津发区不动产权中南二街310105.00出让至2054.12.31无
用地
第007680号333号房地证津字第开发区西区工业
3锦湖天津114011203795新业三街22078.90出让至2055.10.16无
用地号49号
吉(2023)长长春高新开工业
4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发区锦湖大226015.00出让至2056.04.10无
用地
第0430393号路677号
合计1001794.92/3-1-138注:上表第1宗土地上有18处、面积合计222201.09平方米的房屋处于抵押状态(详见后续“*自有有证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因此,以上18处房屋坐落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于抵押状态。
上述土地抵押系锦湖南京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南京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南京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境内实体的自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抵押情况外,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的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自有有证房屋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50处、面积合计501920.59平方米的自有房屋,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2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m ) 房屋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限制
11387.26厂房
2622.19厂房
32299.68变电站
4126526.72厂房
51809.68厂房
61915.31厂房
714154.72厂房
8苏(2018)宁45322.42厂房南京市浦口区春
锦湖南京浦不动产权第至2066.07.20抵押
95920.66羽路8号厂房0040024号
10505.99厂房增压站(泵
11615.40房)
121152.73污水泵站
13576.59消防站
14304.03厂房
1522.15厂房
165896.35厂房
3-1-139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 2m ) 房屋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限制
17378.67传达室
1812790.54厂房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19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108.61成套住宅无3号302室
0012335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0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68.12成套住宅无37号602室
0012220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1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7号601室
0012292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2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68.12成套住宅无37号502室
0012230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3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7号501室
0012294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4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7号401室
0012296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5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7号201室
0012227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6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至2064.03.30无37号101室
0012214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7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1号602室
0012267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8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1号502室
0012231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29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68.13成套住宅无31号501室
0012225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30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1号402室
0012255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31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1号302室
0012216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32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68.12成套住宅无31号301室
0012293号
苏(2024)宁鼓楼区金城花园
33锦湖南京鼓不动产权第86.84成套住宅无31号202室
0012221号
3-1-140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 2m ) 房屋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限制
津(2018)开开发区西区中南
34锦湖天津发区不动产权165030.54工业至2054.12.31无二街333号
第007680号
5944.80研究楼
房地证津字第开发区西区新业
35锦湖天津1140112037955480.93实验楼至2055.10.16无三街49号
号
200.48警卫楼
吉(2023)长
36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2728.47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3号
吉(2023)长
37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1166.16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4号
吉(2023)长
38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43230.52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9号
吉(2023)长
39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2218.55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5号
吉(2023)长
40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867.51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87号
吉(2023)长
41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3228.12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88号
吉(2023)长
42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0220.26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长春高新开发区
第0430390号锦湖大路677号
吉(2023)长
43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862.51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8号
吉(2023)长
44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0489.18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2号
吉(2023)长
45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2540.58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6号
吉(2023)长
46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299.13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97号
吉(2023)长
47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387.85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389号
吉(2023)长
48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387.85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
第0430400号
吉(2023)长
49锦湖长春387.85工业用房至2056.04.10无春市不动产权
3-1-141权利
序号 2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m ) 房屋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限制
第0430402号
吉(2023)长
50锦湖长春春市不动产权1798.71变电室至2056.04.10无
第0430401号
合计501920.59/
注1:上表第1项至第18项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序号1至序号18所列房屋坐落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于抵押状态;
注2:就上表第19项至第23项、第25项、第27项至第33项房屋,锦湖南京与南京麦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出租委托合同》,锦湖南京委托南京麦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其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金城花园的13套、面积合计1067.16平方米的房屋的出租事项,委托期限自2021年
12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上述房屋抵押系锦湖南京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南京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南京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境内实体的自有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抵押情况外,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的房屋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自有有证土地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3宗、面积合计434503.67平方米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不动产权土地面积权利权利人坐落位置用途使用期限
号证号(㎡)限制
No.808888 Lot G-CN My Phuoc
Industrial Park 3 Thoi 建设用于生
1 锦湖越南 Hoa Ward Ben Cat 315000.00 产轮胎的房 至 2056.06.30 无
No.808889 Town Binh Duong 屋/工厂
Province Vietnam
Georgia 155 South
2 Holding / McDonough Henry 83081.96 办公及配送 / 抵押
LLC County Georgia
711 S Cleveland
3 锦湖美国 / Massillon Road 36421.71 办公 / 无
Akron Ohio 44333
合计434503.67/
3-1-142注 1:根据《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Georgia Holding LLC 的上表第 2 宗土地及地上 37799.83
平方米建筑物出租给 Kumho Tire Georgia;
注 2:根据《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Georgia Holding LLC 上述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已抵押给Georgia Holding LLC 的债权人 Wells Fargo 银行,以担保 Georgia Holding LLC 在其与 Wells Fargo银行间的借款合同下之债务(借款本金为950万美元)。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与 Investment and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编号为 No.49/HDTLD),租赁其位于 Lot G-CN My Phuoc Industrial Park 3 Thoi Hoa Ward Ben Cat Town Binh
Duong Province Vietnam 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共计 315000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建设用于生产轮胎的房屋/工厂;租赁期限为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2056年6月30日止。上述《土地租赁协议》已于 2012 年 5 月 9 日经 Binh Duong Management Board ofIndustrial Park 认证,认证文书编号为 No.28/XN-BQL。基于此,锦湖越南取得该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No.808888 及 No.808889。
上述 Georgia Holding LLC 的土地抵押系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Georgia Holding LLC 除向 Kumho Tire Georgia 出租不动产外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土地抵押不会对 GeorgiaHolding LLC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境外实体的自有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土地抵押情形外,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的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自有有证房屋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31处、面积合计126974.74平方米的自有房屋,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房屋编号 面积( 2m ) 房屋位置 用途 权利限制
1锦湖越南103-112960.00厂房抵押
2锦湖越南103-210368.00厂房抵押
Lot G-CN My Phuoc
3 锦湖越南 103-3 7128.00 Industrial Park 3 Thoi 厂房 抵押
Hoa Ward Ben Cat
4 锦湖越南 - 1500.00 Town Binh Duong 抛光厂 抵押
Province
5 锦湖越南 104b 7524.00 厂房 抵押
6锦湖越南103-46480.00铸造车间抵押
3-1-143序号 权利人 房屋编号 面积( 2 m ) 房屋位置 用途 权利限制
7锦湖越南103-110296.00车间抵押
8锦湖越南2012430.00办公抵押
9锦湖越南2022160.00办公抵押
10锦湖越南2032253.00办公抵押
11锦湖越南-1476.00轧制车间及办公室抵押
12锦湖越南-864.00办公抵押
13锦湖越南2043360.00仓库抵押
14锦湖越南1025940.00原材料库抵押
15锦湖越南-840.00硫化物仓库抵押
16锦湖越南2012740.00原材料库抵押
17锦湖越南401160.40主安保室抵押
18锦湖越南-34.00接待室抵押
19锦湖越南40415.50副安保室抵押
20锦湖越南-784.00食堂抵押
21锦湖越南410952.20车库抵押
22锦湖越南406966.00变电站抵押
23锦湖越南3051692.00锅炉房抵押
24锦湖越南-1210.00冷却塔抵押
25锦湖越南-1200.00压缩空气站抵押
26锦湖越南404432.00油氮泵站抵押
27锦湖越南308775.00泵房抵押
28锦湖越南30940.00泵房抵押
29锦湖越南-702.00废水处理站抵押
Georgia 155 South McDonough
30-37799.83办公与配送抵押
Holding LLC Henry County Georgia
711 S Cleveland
31 锦湖美国 - 1892.81 Massillon Road Akron 办公 -
Ohio 44333
合计126974.74/
注1: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上表第1项至第29项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为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英文全称: Joint Stock Commercial Bank For Foreign Trade Of Vietnam(Vietcombank);
注 2:上述 Georgia Holding LLC 与锦湖美国的房屋面积为自有土地地上建筑物总面积,《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于地上建筑物面积未作单独拆分。
3-1-144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上述锦湖越南部分自有房屋存在抵押情况,该等
抵押系锦湖越南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越南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越南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境外实体的自有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房屋抵押情形外,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的房屋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无证不动产
(1)锦湖轮胎本部
锦湖轮胎本部拥有的无证不动产情况详见本节“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之“1、有证不动产”之“(1)锦湖轮胎本部”之“*不动产争议和纠纷及用地合规性等相关情况”。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锦湖轮胎本部不存在其他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屋。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不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屋。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二期扩建工程存在1处、面积648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该等房屋由于建造完工时间晚于同期其他房屋,因此尚未登记至相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中,并拟与锦湖越南三期、四期扩建工程所涉及的新增房屋共同申请办理登记。该等无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人房屋编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
1 锦湖越南 A10 C 123 648.00 办公区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三期扩建工程新增7处、面积合计
29808平方米的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锦湖越南已于2023年12月向平阳省
3-1-145消防署提交了第三期扩建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申请,并于2025年6月26日新增取得平阳消防署向其核发的关于第三期扩建工程的消防验收批准文件(许可文号为 458/NT-PCCC);2025 年 7 月 11 日锦湖越南完成了第三期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取得第三期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批准文件(许可文号为 22/TB-HC)。
本次扩建工程的新增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人房屋编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
1 锦湖越南 CN-101a 1440.00 厂房
2 锦湖越南 CN-102a 2772.00 厂房
3 锦湖越南 CN-103-1a 3888.00 厂房
4 锦湖越南 CN-103-2a 3564.00 厂房
5 锦湖越南 CN-103-3a 8424.00 厂房
6 锦湖越南 CN-103-4a 6480.00 厂房
7 锦湖越南 CN-104-1a 3240.00 厂房
合计29808.00/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于2023年完成了四期扩建工程的建设与投产,新增15处、面积合计60896.40平方米的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就第四期扩建工程,锦湖越南已于2024年9月27日新增取得平阳工业区主管部门平阳工业区管
理局(Binh Duong Industrial Zones Authority)向其核发的施工许可,许可文号为
No.78/GPXD;并于2024年10月14日新增取得平阳工业区管理局向其核发的施工许可,许可文号为No.81/GPXD。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No.81/GPXD号施工许可在No.78/GPXD号施工许可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建筑基底标高及建筑高度。本次扩建工程的新增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人房屋编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
1 锦湖越南 CN-101b 1973.20 原料仓库
2 锦湖越南 CN-102b 2811.60 混合车间
3 锦湖越南 CN-103-1b 7862.40 延压车间
4 锦湖越南 CN-103-2b 8843.40 切割&串接车间
5 锦湖越南 CN-103-3b 7207.20 铸造车间
6 锦湖越南 CN-103-4b 7207.20 轧辊车间
7 锦湖越南 CN-105 7240.00 硫化车间
3-1-146序号房屋所有人房屋编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
8 锦湖越南 CN-104e 7895.20 产成品仓库
9 锦湖越南 CN-106 3456.00 陈列仓库
10 锦湖越南 DV-411 1577.20 车库
PTKH-407(HH) 972.00 生物质锅炉房
11锦湖越南
PTKH-407a 1620.00 生物质锅炉房
12 锦湖越南 PTKT-214 391.00 消防站
13 锦湖越南 PTKT-410 280.00 室外厕所
14 锦湖越南 PTKT-411 960.00 浴室
15 锦湖越南 PTKT-405 600.00 废水处理站(扩建)
合计60896.4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越南三期、四期扩建工程相关批复、手续补办的进展如下:
工程需办理的主要手续办理进展完成情况或预计完成时间备注
施工许可2023年8月取得已完成/
三期扩消防安全设计评估2022年6月取得已完成/
建工程消防验收2025年6月取得已完成/
建筑竣工验收2025年8月取得已完成/
施工许可2024年9月取得已完成/
四期扩消防安全设计评估2024年3月取得已完成/建工程消防验收办理中预计于2025年10月完成无障碍建筑竣工验收办理中预计于2025年11月完成无障碍
就三期扩建工程,锦湖越南已办理完毕施工许可、消防安全设计评估及消防验收手续,并已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四期扩建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尚在办理中。根据越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未经消防验收批准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的,最高处越南盾1亿(折合人民币约27995元)的行政罚款,并被强制要求获得相关批准;2、未经建筑竣工验收批准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的,最高处越南盾1亿(折合人民币约27995元)的行政罚款,并被强制要求获得相关批准;3、未经消防验收批准,将需要特殊消3-1-147防安全保证的项目投入运营或使用,且主管部门已书面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却未实施的,
可能会被要求临时停业(不超过30天)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可恢复,如整改仍无法完成才会被要求正式停业;4、对于已完工的建筑,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影响对建筑的使用,仅会限制出售、抵押、出租等涉及产权转让或处分的交易行为。
根据锦湖越南的确认,其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四期扩建工程的消防及建筑竣工验收手续办理,相关程序在正常进行中,待四期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将一并办理
第二期(648平方米)、第三期(29808平方米)、第四期(60896.4平方米)扩建工程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锦湖越南未收到主管部门任何关于纠正或停业的书面通知。
针对锦湖越南上述所有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情况,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5月16日出具信函表示,该委员会将积极协助锦湖越南获得扩建所需的审批,如锦湖越南有任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处罚,该委员会将协助纠正和完成文件,并根据规定处以罚款,以最终完成锦湖越南的审批申请;该委员会将全力协助避免和减轻可能导致拆除或暂停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委员会将委托建设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同锦湖越南,执行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
因此,锦湖越南取得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积极督促锦湖越南履行其第二期(648平方米)、
第三期(29808平方米)、第四期(60896.4平方米)扩建工程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审批、备案及权属完善手续;如因前述房屋建筑物的审批、备案或权属瑕疵导致锦湖越南无
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双星集团应向青岛双星补偿锦湖越南因无法正常经营而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综上,锦湖越南四期扩建工程相关批复、手续不完善事宜,不会对锦湖越南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不存在其他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屋。
3、租赁不动产
(1)锦湖轮胎本部
3-1-148*租赁土地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租赁使用35宗、面积合计13437.55平方米的土地,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三。
*租赁房产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租赁使用20处、面积合计41029.141平方米的房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四。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租赁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不存在租赁使用土地的情况。
*租赁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承租使用共计1处、面积合计882.39平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337号上海翎丰维
维璟中心办公楼内的名义楼层2023.12.01-
1锦湖中国璟物业管理882.39办公G 幢 2 层(实际楼层为 9 幢 2 2026.11.30有限公司
层)01、02、03、10单元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租赁土地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之“1、有证不动产”
之“(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之“*自有有证土地”。
根据《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承租使用3宗、面积合计912525.65平方米的土地及坐落于该宗土地上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土地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Kumho MACON-BIBB 3051 至 2036.12.011 Tire County Industrial Kumho Parkway 671616.29 轮胎生产场所 (如 KumhoGeorgia Authority Macon Georgia Tire Georgia 行
3-1-149租赁面积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土地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31216-5864使全部续租
权)
Kumho 155 South
Georgia Holding
2 Tire McDonough Henry 83081.96 办公及配送 至 2032.04.27
LLC
Georgia County Georgia
Teachers
Insurance & 10299 Sixth Street
3 锦湖美国 Annuity Rancho Cucamonga 157827.40 办公 至 2026.05.31
Association of California 91730
America
合计912525.65//
注:Kumho Tire Georgia 在租赁上述土地的同时,也租赁了地上房屋分别用于轮胎生产、办公及配送;《美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于上述第1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租赁面积未作拆分,予以合并计算。
*租赁房屋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租赁使用共计 30 处、面积合计 287957.76 平方米的房产(不包括 Kumho Tire Georgia 上述第
1宗租赁土地上的房屋面积、锦湖越南租赁房屋的面积),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Kumho 155 South
Georgia
1 Tire McDonough Henry 37799.83 办公及配送 至 2032.04.27
Holding LLC
Georgia County Georgia
Teachers Insurance 10299 Sixth Street
锦湖美 & Annuity Rancho
277173.55办公至2026.05.31
国 Association of Cucamonga
America California 91730
133 Peachtree
Street N.E. Suite锦湖美
3 GA-MET LLC 2800 Atlanta 1176.90 办公 至 2026.02.16
国
Fulton County
Georgia
3700 Pinnacle Point
锦湖美 374 Pinnacle 办公、仓库及
4 Drive Suite 300 36583.58 至 2026.03.31
国 Owner LP 配送
Dallas Texas 75211
Troy Place
Equities II LLC 2855 Coolidge锦湖美外部仓库(原
5 and Nemer Troy Highway Suite 107 155.24 至 2029.09.30国材料)
Place Equities II Troy Michigan
LLC
210 Interstate
锦湖美 USCLP GA South Drive 办公、仓库及
639777.37至2035.03.31
国 210 LLC McDonough GA 配送
30253
锦湖美 PERIMETER 1001 Summit
71176.90办公至2026.02.16
国 SUMMIT 1 OWNER Blvd. NE Suite
3-1-150租赁面积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LLC 1800 Atlanta
GA 30319 USA本协议的初始期限为自2025年4月1日起算的三个月。
初始期限届满
Kumho 2600 Weaver 后,本协议将Macon
8 Tire Road Macon 13935.46 仓库、储存 按月续期;出
Weaver LLC
Georgia Georgia 31217 租人或承租人均有权通过向另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按月租赁关系。
Kumho Macon 7595 Industrial
仓库、储存及
9 Tire Industrial Highway Macon 21576.73 至 2030.09.01
其相关用途
Georgia 7595 LLC Georgia
Strahlenberger
Str.110-112
Bain Capital锦湖欧 (Brüsseler Platz 1- 德国办公区、
10 Credit Alphahaus 1265.72 至 2034.05.31
洲2)63067仓储区
S.a.r.l.Offenbach am
Main Germany锦湖欧
Helmut-Qualtinger-
洲奥地 Marxbox GmbH &
11 Gasse 2/3 1030 320.36 维也纳办公室 至 2027.03.31
利分公 Co OG
Wien Austria司
锦湖欧 al. Jerozolimskie
Atlas Tower Sp.
12 洲波兰 123A 02-017 147.98 华沙办公室 至 2027.04.30
zo.o
分公司 Warszawa Poland
Office 602A
Entrance 3 World
Public Joint Stock Trade Center
锦湖欧 Company World Krasnopresnenskaya
13144.10莫斯科办公室至2025.12.26
洲 Trade Center embankment intra-(PJSC WTC) city area Presnensky
Municipal District
Moscow Russia
47 to 103 quai du
Président Roosevelt锦湖法
14 SYCTOM 92130 ISSY-LES- 277.07 办公 至 2030.09.30
国 MOULINEAUX
(FRANCE)
Zone du Gatinais -锦湖法 Eurologistics. 仓库(仓储及
15 1 TEMPOLOG89 8000.00 至 2025.12.31 国 89150-Savigny-Sur- 派送服务)
Clairis
P.E.Alvia Edificio 3
锦湖法 METROVACESA
16 Planta2 Oficina 3 334.21 办公 至 2027.05.22
国 S.A.C/jose Echegaray8
3-1-151租赁面积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28232 Las Rozas
Madrid SPAIN
S.S padana
superiore 2/B 20063锦湖法
17 Commer S.r.l. Cernucso Sul 315.00 办公 至 2027.10.31
国
Naviglio (MI)
ITALY锦湖日内外物产株式会东京都中央区京桥
182201.94办公至2026.11.30本社三丁目12番7号
Suite 6 Hilton
House Corporation锦湖英
19 Jelmac Properties Street Rugby 332.00 办公 至 2027.05.21
国
Warwickshire
CV21 2DN
Tenancy 1 1
锦湖澳 Carnaby Street
20 Ganian Pty Ltd 10036.00 仓库、办公 至 2032.12.31
大利亚 Marsden Park
NSW 2765
Part 2 of 31-55
Wedgewood
锦湖澳 Carter Way
21 Developments Pty 10000.00 仓库、办公 至 2026.09.01
大利亚 Dandenong South
Ltd
VIC 3175
ESR Investment
Management 2 Sherbrooke
(Australia) Pty Industrial Estate
锦湖澳 Building 3 Tenancy22 Limited (作为 6771.00 仓库、办公 至 2032.12.31大利亚 1 550 Sherbrooke
450 Sherbrooke
Road Willawong
Road Trust 的受托
QLD 4110
人)
Joterese Pty Ltd
Forgione
锦湖澳 24 Temple Court
23 Investments Pty 2772.00 仓库 至 2026.06.30
大利亚 Ottoway SA 5013
Ltd. Davidejo Pty
Ltd.
8150.00仓库
Perth Airport Pty 办公、便利设Ltd(转租方: 177.00锦湖澳 3 Ulm Place Perth 施
24 Fairlandview 至 2026.06.13
大利亚 airport WA 6055 办公、便利设
Investments Pty 198.00Ltd) 施
28.00顶棚
6430 Kennedy
锦湖加 AMB Annagem
25 Road Mississauga 8099.57 办公室及仓库 至 2031.01.31
拿大 L.P.Ontario L5Y 2Z5
Paseo de la Reforma
Promociones
373 piso 7-A
锦湖墨 Inmobiliarias de
26 Colonia 434.00 办公 至 2029.12.31
西哥 Reforma S.A. de
Cuauhtémoc
C.V.Mexico City 06500
building number. 80
Mahfouz
锦湖埃 located at road 250
27 Mohamed El Zaher 265.00 办公 至 2027.01.13
及 Maadi El SarayatBebars(自然Cairo Governorate
3-1-152租赁面积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
人)
Office 401 block锦湖哈 2A Al-Farabi 个人(BritkovaAvenue 5
28 萨克斯 Nafisa 93.00 办公 至 2025.12.17
Bostandyk district坦 Anvarovna) Almaty city
Kazakhstan
First and Second
Floors 9
Kindale
29 锦湖英国 Mitchell Court / 办公 至 2035.03.24
Enterprises LLP
Castle Mound Way
Rugby CV23 0UY
Do presente
Contrato a
locag?o do
conjuntocomercial
n. 92 do
RECREIO
Condominio
30 锦湖巴西 PARTICIPA?? ES 240.25 商业用途 至 2030.01.19
Attilio Tinelli
LTDA.situado na Rua
Dr. Geraldocampos
Moreira 375
Cidade Mong?es-
S?o Paulo
合计287957.76/
注1:根据《法国法律意见书》,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除非任何一方在首次续期或每次续期期满前7个月内以挂号信形式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并确认收到通知,该服务合约可连续延期,每次延期12个月;
注2:根据《日本法律意见书》,锦湖日本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锦湖日本或出租方均未在租赁期满日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更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将自动续期,新租赁期从期满日的次日起为期2年,并以此类推。
根据《日本法律意见书》,锦湖日本与日本梱包运输仓库株式会社(Nippon KonpoUnyu Soko Co. Ltd.)签署了委托仓储合同,仓库所在地位于茨城县东茨城郡(距离常陆那珂港30公里,距离东京110公里),双方约定锦湖日本可使用仓库面积800坪(约合2645平方米),委托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该委托仓储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均未在合同期满日3个月前通知对方更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将自动续期1年)。
4、主要生产设备
(1)锦湖轮胎本部
3-1-153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拥有的账面净值15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
况如下: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
1 锦湖轮胎 PCR Tread #3 压出机 1 4416.89 2100.00 47.54% 抵押
TREAD
2锦湖轮胎压出机14017.552018.7150.25%抵押
???#4
PCR INNER
3锦湖轮胎压出机12996.722429.7281.08%抵押
??? LINE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上述设备随设备所处建筑物一并设置抵押权。该等抵押系锦湖轮胎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轮胎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轮胎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的账面净值15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压出机)二系与北银金期三复合挤出融租赁有限
1锦湖南京压出机13516.591586.5945.12%机1台(桥林公司融资租
1#)赁租入资产
系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
2锦湖南京大压延压延机18676.414147.0547.80%
公司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系与北银金物流自动化系融租赁有限
3锦湖南京其他124829.5116872.3967.95%
统公司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系与北银金低压电缆及配融租赁有限
4锦湖南京其他14397.642874.4765.36%
电盘公司融资租赁租入资产
原材料/密炼/系与招银金半成品物流自融租赁有限
5锦湖南京其他12247.821516.3367.46%
动化系统公司融资租
(ASRS) 赁租入资产密炼工程环境系与招银金
6锦湖南京其他12381.791656.3869.54%
设备 CFRTO 融租赁有限
3-1-154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
(浓缩无火焰公司融资租蓄热式氧化赁租入资产
器)物流自动化系
7 锦湖南京 统 Conveyor 其他 1 1976.60 1929.53 97.62% 无
Line System大压延
(PRECISION
8锦湖天津压延机19176.381565.2517.06%无
CALENDER
)
9锦湖长春大压延机压延机17506.201818.5024.23%无
注1:上述第1至第6项设备,系融资租赁的租赁物。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只享有占有、使用权;待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按时履行完毕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后,届时按照留购价款留购租赁物后,租赁物所有权将转移至锦湖南京。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的账面净值15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
Kumho APU Tire
1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13766.85 11579.88 84.11% 无
Georgia #7
Kumho Main Sub-
2 Tire station+Switch 其他 1 11087.17 2629.11 23.71% 无
Georgia /Condenser
Kumho Carbon
3 Tire handling 密炼机 1 5125.11 2374.87 46.34% 无
Georgia System
Off Line
Kumho
Chemical
4 Tire 密炼机 1 3937.80 1836.15 46.63% 无
Weighing
Georgia
System
Mixer #3
Kumho
(Carbon
5 Tire 密炼机 1 3793.16 1796.69 47.37% 无
Black Master
GeorgiaBatch)
Mixer #4
Kumho
(Carbon
6 Tire 密炼机 1 3767.77 1782.54 47.31% 无
Black Master
GeorgiaBatch)
Kumho Fabric
7压延机13962.191929.3348.69%无
Tire Calender
3-1-155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
Georgia
EBSKumho (Electron
8 Tire Beam 压延机 1 3149.92 1570.31 49.85% 无
Georgia ProcessingSystem)
Kumho
Steel Belt
9 Tire 裁断机 1 3716.28 1846.06 49.68% 无
Cutter #1
Georgia
Kumho
Steel Belt
10 Tire 裁断机 1 3519.25 1700.96 48.33% 无
Cutter #2
Georgia
Kumho APU Tire
11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332.82 1693.29 50.81% 无
Georgia #1
Kumho APU Tire
12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021.57 1530.11 50.64% 无
Georgia #2
Kumho APU Tire
13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050.94 1531.50 50.20% 无
Georgia #3
Kumho APU Tire
14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041.88 1527.17 50.20% 无
Georgia #4
Kumho APU Tire
15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053.63 1539.64 50.42% 无
Georgia #5
Kumho APU Tire
16 Tire Building M/C 成型机 1 3202.46 1639.56 51.20% 无
Georgia #6
Semi
Kumho Finished/APU17 Tire _LGV(Lift 其他 1 4125.62 2113.32 51.22% 无Georgia GuidedVehicle)
G/C AS/RSKumho (Automated
18 Tire Storage 其他 1 5574.53 2521.71 45.24% 无
Georgia RetrievalSystem)
Kumho
19 Tire Curing_EMS 其他 1 3554.48 1582.34 44.52% 无
Georgia
Tire AS/RSKumho (Automated
20 Tire Storage 其他 1 5199.47 2306.48 44.36% 无
Georgia RetrievalSystem)
Kumho
Inspection Cell
21 Tire 其他 1 3199.15 1774.00 55.45% 无
conveyor
Georgia
Kumho22 SWB(Single 其他 1 1945.00 1658.01 85.24% 无Tire
3-1-156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Georgia Wire Bead)
M/C #2
F/S Calendar
23锦湖越南压延机18277.531561.3818.86%抵押
Line
AUTOMATE
D LASER
TIRE
24锦湖越南其他11844.071780.5796.56%抵押
INNERLLNE
R CLEANING
MC
B/B MIXER
25锦湖越南密炼机14923.773147.2963.92%抵押
#4
B/B MIXER26 锦湖越南 #5 2? (G? 密炼机 1 4271.82 3643.95 85.30% 抵押
2)
Tread # 3
27锦湖越南压出机13611.573153.4587.32%抵押
(3?)
MIXER #7
28锦湖越南密炼机13978.933477.1087.39%无
(3?)
UT Main Pipe
29 锦湖越南 (Steel Pipe) 其他 1 2067.97 1832.76 88.63% 无
(3?)
F-Calender
30锦湖越南压延机15128.484599.2789.68%无
3?
INNER
31 锦湖越南 EXTRUDER 压延机 1 2596.47 2306.59 88.84% 无
4?
???
32 锦湖越南 AS/RS ?? 压出机 1 3131.17 2791.25 89.14% 无
3?
G/C ??
33锦湖越南硫化机18584.137624.0588.82%无
3?
?????
34锦湖越南检查设备17869.646987.8388.79%无
4?
Side Extruder
35锦湖越南压出机13142.762804.1589.23%无
#2(4?)
Tread #4
36锦湖越南压出机13815.723407.6289.30%无
4?
B/B MIXER
37锦湖越南密炼机13988.433571.9389.56%无
#6(4?)
B/B MIXER
38锦湖越南密炼机13824.233419.3089.41%无
#84?
B/B MIXER
39锦湖越南密炼机13824.233419.3089.41%无
#9(4?)
B/B MIXER
40锦湖越南密炼机13854.403446.1389.41%无
#104?
110KV??
??(???
41锦湖越南其他12350.512109.1289.73%无
110kv)
(3.4?)
3-1-157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分类数量成新率他项权利(万元)(万元)
?????
42锦湖越南其他12347.012093.3989.19%无
3?
Conv. Line
(AS/RSLine~??
43锦湖越南检查设备12148.861923.6289.52%无
Main Line~FZ line)
4?
???
44 锦湖越南 KM1526SM #D4 成型机 1 1694.55 1503.37 88.72% 无
4?
???
45 锦湖越南 KM1526SM #D2 成型机 1 1694.44 1503.28 88.72% 无
4?
???
46 锦湖越南 KM1526SM #D3 成型机 1 1694.44 1503.28 88.72% 无
4?
???
47 锦湖越南 KM1526SM #D1 成型机 1 1694.14 1503.02 88.72% 无
4?
注: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上述第23至第26项设备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为Vietin Bank;第 27 项设备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为 Kexin Vietnam。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上述锦湖越南的部分设备已设置抵押,该等抵押系锦湖越南为其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锦湖越南经营状况正常,未出现债务违约事项。因此,上述抵押事宜不会对锦湖越南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知识产权
(1)锦湖轮胎本部
*专利权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合计拥有603项现行有效的专利,其中韩国境内495项,韩国境外108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五。该等专利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其中,7项韩国境内注册专利和9项韩国境外注册专利为锦湖轮胎与第三者共有
3-1-158的专利,除共有人另有规定外,根据韩国专利法,原则上向第三方转让(设定担保)
共有专利或许可、放弃共有专利实施权时,需要共有人的允许或同意。
*设计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合计拥有302项设计类知识产权,其中韩国境内120项,韩国境外182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六。该等设计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商标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合计拥有779项注册商标,其中韩国境内156项,韩国境外623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七。该等注册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此外,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与锦湖建设及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下称“锦湖石油化学”)分别于2018年4月及5月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约定锦湖轮胎对锦湖建设和锦湖石油化学共同持有的“锦湖”及其标志在内的商标、服务标志等,有权:(i)对于轮胎制造、销售业务及其他附属业务相关产品,独家、排他地使用;(ii)对于其他产品,非独家、非排他的使用;(iii)将商标授权给其子公司、孙公司、国内外销售代理商等用于再使用;锦湖轮胎应按其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锦湖建设、
锦湖石油化学支付使用费;就合同期限,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解除,或因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违约及未履行纠正措施而导致对方当事人以书面通知解除的情况外,前述商标使用合同永久存续。经韩国律师分析,锦湖轮胎通过签订上述商标使用合同已取得了对锦湖建设及锦湖石油化学共同持有商标的合法使用权;针对本次交易,前述合同内不存在锦湖轮胎需承担向合同相对方的通知义务或合同相对方持有解除权的条款,或授予合同方任意解除权的条款。
*域名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合计拥有126项域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八。该等域名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作品著作权
3-1-159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合计拥有4项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发表作品完成
序号权利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类别/类型登记日期取得方式日期日期
C-2012- 2012.05.2
1锦湖轮胎多罗美术作品2011.05.012011.04.01原始取得
0104004
C-2013- 2013.06.1
2锦湖轮胎罗罗美术作品2011.10.052011.04.01原始取得
0120371
磨损寿命保 C-2013- 2013.12.1
3锦湖轮胎编辑作品2013.04.012013.04.01原始取得
证书0275593
磨损寿命保 C-2013- 2013.12.1
4锦湖轮胎编辑作品2013.04.012013.04.01原始取得
证书0275603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该等作品著作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共拥有70项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号权人一种能够改善轮
锦湖 ZL202422375
1胎行驶震动的接2024.09.292025.06.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764.0
头
锦湖 一种防止胎面缺 ZL202421962
22024.08.142025.06.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胶的成型工具621.3
一种轮胎带束层
锦湖 ZL202422089
3角度快速测量工2024.08.282025.06.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850.5
具一种快速高精度
锦湖 ZL202422180
4的轮胎钢丝角度2024.09.062025.06.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175.7
测量尺一种轮胎胎圈放
锦湖 ZL202422132
5置架防脱落的装2024.09.022025.06.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816.1
具
锦湖 一种改善轮胎空 ZL202422048
62024.08.232025.05.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腔噪音的结构036.9
一种提高车辆极
锦湖 ZL202422000
7限操控性能的轮2024.08.192025.05.0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995.3
胎结构
锦湖 一种改进型胎圈 ZL202421757
8 2024.07.24 2025.05.0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天津 设备 068.X
锦湖 一种轮胎胎侧缺 ZL202421918
92024.08.092025.05.0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胶的覆盖结构059.4
锦湖 一种增加轮胎导 ZL202421869
102024.08.052025.05.0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电性的结构842.6
3-1-160序专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号权人一种能够增强轮
锦湖 ZL202421658
11胎胎面抗变形的2024.07.152025.04.0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834.7
结构
锦湖 一种防止胎肩开 ZL202421578
122024.07.052025.04.0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裂的轮胎110.1
一种改善轮胎滚
锦湖 ZL202411604
13动阻力性能的非2024.11.122025.03.11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天津963.2
胎面配方一种改变树脂种
锦湖 ZL202411595
14类提高轮胎抓地2024.11.112025.03.07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天津239.8
性能的胶料一种在轮胎试验
锦湖 ZL202411191
15机上便于轴杆固2024.08.282024.11.15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天津900.9
定的快速夹具一种便于轮胎断
锦湖 ZL202411207
16面尺寸测量的夹2024.08.302024.10.29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天津248.5
具
锦湖 一种便于领圈尺 ZL202411197
172024.08.292024.10.29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天津寸检测的工装752.1
锦湖 一种轮胎硫化机 ZL202322538
182023.09.182024.04.0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的安装支架612.3
锦湖 一种成型机胎圈 ZL202322111
192023.08.07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加热装置607.4
锦湖 一种多刀纵裁卷 ZL202322110
202023.08.07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取装置692.2
锦湖 一种三角胶贴合 ZL202322453
212023.09.08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机冷却装置913.6
锦湖 一种垫布整理安 ZL202322111
222023.08.07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全防护装置925.0
锦湖 一种轮胎生产压 ZL202322368
23 2023.08.31 2024.04.0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天津 延机供料装置 271.X
锦湖 一种钢丝缠绕机 ZL202322293
242023.08.24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的缠绕装置930.8
锦湖 一种具有调距功 ZL202322292
252023.08.24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能的轮胎压延机907.7
锦湖 一种三角胶贴合 ZL202322437
262023.09.07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机钢圈送料装置483.9
一种轮胎生产用
锦湖 ZL202322393
27多刀纵裁机的裁2023.09.012024.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289.5
切装置
锦湖 一种用于胎面挤出 ZL2023227363
282023.10.112024.05.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机的裁切装置66.2
锦湖 一种轮胎胎坯可移 ZL2023226927
292023.10.082024.05.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动存放装置26.3
锦湖 一种胎面胶挤出机 ZL2023224945
302023.09.142024.05.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供胶装置18.2
锦湖 一种双复合挤出机 ZL2023224847
312023.09.132024.05.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胎面定长装置33.4
3-1-161序专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号权人一种轮胎帘子布
锦湖 ZL2023222944
32压延机的张力装2023.08.242024.05.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67.9
置
锦湖 一种耐磨损的轮 ZL202121739
33 2021.07.29 2022.04.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天津 胎模壳 266.X
锦湖 一种增强抗鼓包 ZL202121862
342021.08.112022.04.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性能的轮胎991.6
一种轮胎气密性
锦湖 ZL202122148
35检查用漏气实验2021.09.072022.03.0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687.1
机一种轮胎骨架结
锦湖 ZL202122148
36构物理性能检测2021.09.072022.03.0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706.0
用拉伸机
锦湖 一种轮胎耐撞击 ZL202122148
372021.09.072022.03.0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性能试验机699.4
锦湖 一种防跑偏的轮 ZL202121698
382021.07.262022.03.0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胎结构338.0
一种增强花纹块
锦湖 ZL202121824
39刚性的轮胎模具2021.08.062022.0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888.2
3D 钢片
锦湖 一种提高耐久性 ZL202121698
402021.07.262022.0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能的轮胎330.4
锦湖 一种耐撞击的轮 ZL202121739
41 2021.07.29 2022.01.1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天津 胎结构 259.X
锦湖 一种新型低滚阻 ZL202121698
422021.07.262022.01.0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轮胎341.2
一种增强轮胎操
锦湖 ZL202121862
43控性能的轮胎结2021.08.112022.01.0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875.4
构
锦湖 一种防止胎圈气 ZL202121824
442021.08.062022.01.0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泡的轮胎结构923.0
一种新型增强胎
锦湖 ZL202121824
45圈耐久力的轮胎2021.08.062021.12.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914.1
结构一种多功能中小
锦湖 型乘用车轮胎抗 ZL202121220
462021.06.022021.12.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冲击性能检测设995.4
备一种可针对轮胎
锦湖 不同部位单独进 ZL202121143
472021.05.262021.12.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行硫化的硫化模858.5
具
锦湖 一种增强制动性 ZL202121083
482021.05.202021.12.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能的轮胎488.0
锦湖 一种便于加工圆 ZL202121083
492021.05.202021.12.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铁件的工装748.4
锦湖 一种便于画线使 ZL202121083
502021.05.202021.12.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用方便快捷操作489.5
3-1-162序专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型取得方式号权人的工具
锦湖 一种降噪性能好 ZL202121083
512021.05.202021.12.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的轮胎738.0
锦湖 一种轻量化结构 ZL202121083
522021.05.202021.12.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的轮胎739.5
一种具有改善
锦湖 ZL202121083
53 NVH 性能的花纹 2021.05.20 2021.12.0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天津 487.6
沟轮胎一种便于拆卸和
锦湖 ZL202121083
54安装线切割导轮2021.05.202021.12.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天津517.3
的工装
锦湖 一种轮胎打磨喷 ZL201910445
552019.05.272025.01.21发明专利原始取得长春胶机754.0
锦湖 一种轮胎标签粘 ZL202223167
562022.11.292023.04.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贴装置494.1
一种轮胎纤维帘
锦湖 ZL202223344
57布层的冷刺针辊2022.12.142023.02.0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243.6
装置
锦湖 一种三角胶条挤 ZL202223204
58 2022.12.01 2023.01.1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长春 出机的出口结构 366.X
锦湖 一种轮胎剪毛机 ZL202223202
592022.12.012023.01.0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的导向装置652.2
一种配合金属检
锦湖 ZL202222689
60测仪使用的划线2022.10.132022.12.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296.5
装置
锦湖 一种成型机成型 ZL202223034
612022.11.162022.12.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鼓快速排气装置958.1
锦湖 一种胎面冷却水 ZL202222994
622022.11.102022.12.0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吹干装置976.8
锦湖 一种冠带条生产 ZL202223004
632022.11.112022.12.0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线裁刀装置902.1
锦湖 一种钢丝缠绕机 ZL202222961
642022.11.082022.12.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导开轴074.4
锦湖 一种积载自动叠 ZL202222895
652022.11.012022.12.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胶装置377.0
锦湖 一种传送带运输 ZL202222906
662022.11.022022.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防堆叠装置213.3
锦湖 一种胎圈十字旋 ZL202222834
672022.10.272022.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转台089.4
一种胎面导电胶
锦湖 ZL202222894
68电阻值实时检测2022.11.012022.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548.8
装置
锦湖 一种轮胎胎侧热 ZL202222777
69 2022.10.21 2022.11.2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长春 刺装置 643.X
一种带有过滤功
锦湖 ZL202222837
70能的橡胶挤出机2022.10.272022.11.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长春274.9
机头
3-1-163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合法拥有上述专利,上述专利权属清晰,不存
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共拥有1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商标取得商标名称商标标识商标类别注册号注册日期有效期至号所有权人方式原始
1锦湖中国泽图12551425832021.11.072031.11.06
取得原始
2锦湖中国喆图12551331312021.11.212031.11.20
取得原始
3锦湖中国迈必达12453279122020.12.282030.12.27
取得原始
4锦湖中国统帅12444032622020.12.142030.12.13
取得原始
5锦湖中国翼驰达12108807312013.08.142033.08.13
取得原始
6锦湖中国翼驰达35108807302013.08.142033.08.13
取得原始
7锦湖中国翼驰达37108807292013.08.142033.08.13
取得原始
8锦湖中国翼驰达41108807282013.08.142033.08.13
取得原始
9锦湖中国车驿站4164774312011.01.142031.01.13
取得原始
10锦湖中国车驿站4164774302011.01.142031.01.13
取得原始
11锦湖中国车驿站1264774242010.06.072030.06.06
取得原始
12锦湖中国车驿站1264774232010.06.072030.06.06
取得原始
13 锦湖中国 TIRE PRO 12 6415409 2010.04.21 2030.04.20
取得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合法拥有上述注册商标,上述注册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3-1-164*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共拥有4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持有人域名审核日期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取得方式
1 锦湖中国 kumhotire.com.cn 2021.07.21 沪 ICP 备 17018004 号-5 原始取得
2 锦湖中国 kumhotires.cn 2021.07.21 沪 ICP 备 17018004 号-3 原始取得
3 锦湖中国 kumhotire.cn 2021.07.21 沪 ICP 备 17018004 号-4 原始取得
4 锦湖中国 kumhotires.com.cn 2025.03.27 沪 ICP 备 17018004 号-2 原始取得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合法拥有上述域名,上述域名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共拥有30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锦湖产品生命
2025SR0707
1锦湖长春周期管理系统—2024.03.072025.04.29原始取得174
V1.0锦湖实时监控
2025SR0707
2锦湖长春与数据采集系—2024.02.092025.04.29原始取得190
统 V1.0
锦湖仓库管理 2025SR0707
3 锦湖长春 — 2024.03.07 2025.04.29 原始取得 系统 V1.0 189
锦湖轮胎生产
2025SR0707
4锦湖长春能源管理系统—2024.03.072025.04.29原始取得155
V1.0
锦湖分布式控 2025SR0707
5 锦湖长春 — 2024.03.07 2025.04.29 原始取得 制系统 V1.0 188
产品自动检测 2024SR1343
6锦湖长春—2021.10.252024.09.10原始取得报警系统397
生产线智能监
2023SR0025
7锦湖长春控管理系统2021.07.162021.07.062023.01.05原始取得455
V1.0胎圈钢丝智能
化生产物料供 2023SR1424
8锦湖长春2021.12.292021.12.162023.11.14原始取得应管理系统678
V1.0
ERP 管理人员
2023SR1433
9锦湖长春物料检验辅助2020.12.242020.12.192023.11.14原始取得070
管理系统 V1.0厂区工作人员
2023SR1432
10锦湖长春基本信息综合2021.09.282021.09.082023.11.14原始取得448
管理系统 V1.0
3-1-165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工业生产劣质
2023SR1413
11锦湖长春产品自动检测2021.04.192021.04.192023.11.09原始取得313
筛选系统 V1.0货车胎侧形变
2023SR1434
12锦湖长春智能检测登记2021.11.302021.11.262023.11.14原始取得179
系统 V1.0
轮胎安全检测 2023SR0018
13 锦湖长春 2020.12.30 2020.12.23 2023.01.05 原始取得 传送系统 V1.0 637
轮胎生产数据 2023SR0018
14 锦湖长春 2020.12.30 2020.12.25 2023.01.05 原始取得 接收系统 V1.0 636
轮胎智能检测 2023SR0002
15 锦湖长春 2020.09.28 2020.09.18 2023.01.03 原始取得 系统 V1.0 683
X-RAY 数据正
2023SR0002
16锦湖长春反转检测系统2020.05.262020.05.162023.01.03原始取得684
V1.0
LOT
2023SR0005
17 锦湖长春 TRACKING 出 2020.08.18 2020.07.16 2023.01.03 原始取得 230
库系统 V1.0
KUMHOTIRE 2023SR0019
18 锦湖长春 2020.10.30 2020.10.19 2023.01.05 原始取得 入库系统 V1.0 353
轮胎检测系统 2023SR0043
19 锦湖长春 2022.05.25 2022.05.14 2023.01.09 原始取得 V1.0 632
轮胎码在线识 2023SR0043
20 锦湖长春 2022.06.23 2022.06.12 2023.01.09 原始取得 别系统 V1.0 635
轮胎总成装配
2023SR0043
21锦湖长春自动化生产系2022.07.232022.07.132023.01.09原始取得629
统 V1.0
物流入库出库 2023SR0311
22 锦湖长春 2020.12.30 2020.12.19 2023.03.09 原始取得 管理系统 V1.0 124
轮胎一体成型
机设备参数智 2023SR1410
23锦湖长春2022.03.252022.03.162023.11.09原始取得能管控系统811
V1.0
密炼 LOT 智能
2023SR1424
24锦湖长春数据综合管理2021.04.282021.04.162023.11.14原始取得973
平台 V1.0轮胎张力参数配
2024SR0038
25锦湖天津置设置系统2023.08.232023.08.192024.01.05原始取得128
V1.0钢丝缠绕机缠
2023SR1122
26锦湖天津绕装置运行控2023.06.232023.06.082023.09.20原始取得237
制软件 V1.0轮胎帘子布压
延机张力装置 2023SR1486
27锦湖天津2023.07.202023.06.092023.11.23原始取得参数调节系统687
V1.0轮胎生产压延
2023SR1139
28锦湖天津机供料自动化2023.05.262023.05.182023.09.22原始取得054
系统 V1.0
3-1-166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轮胎压延机调
2023SR1130
29锦湖天津距功能测试软2023.05.262023.05.192023.09.21原始取得627
件 V1.0胎面胶挤出机
2023SR1122
30锦湖天津供胶自动化系2023.06.142023.04.062023.09.20原始取得000
统 V1.0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合法拥有上述软件著作权,上述软件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专利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未拥有自有专利。
*商标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未拥有注册商标。
*域名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共拥有57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持有人域名起始日期到期日取得方式
1 锦湖美国 kumhomarketing.com 2023.08.15 2026.08.14 原始取得
2 锦湖美国 kumhoportal.com 2023.07.04 2026.07.03 原始取得
3 锦湖美国 Kumhoedgeacademy.com 2025.06.14 2026.06.13 原始取得
4 锦湖美国 Kumhospiff.com 2025.06.14 2026.06.13 原始取得
5 锦湖美国 Kumhospiffprogram.com 2025.06.14 2026.06.13 原始取得
6 锦湖美国 Kumhotirespiff.com 2025.06.14 2026.06.13 原始取得
7 锦湖美国 kumhotire.us 2023.03.31 2026.03.30 原始取得
8 锦湖美国 kumhotireusa.com 2023.12.11 2025.12.10 原始取得
9 锦湖美国 kumhotireusa.xyz 2023.06.09 2026.06.08 原始取得
3-1-167序号域名持有人域名起始日期到期日取得方式
10 锦湖美国 kumhotireusarebates.com 2024.03.19 2026.03.18 原始取得
11 锦湖美国 kumhousa.com 2023.12.11 2025.12.10 原始取得
12 锦湖美国 tireconnects.com 2023.10.23 2025.10.22 原始取得
13 锦湖欧洲 kumho.at 2012.05.16 2026.05.16 原始取得
14 锦湖欧洲 kumho.ch 2020.05.13 2026.05.13 原始取得
15 锦湖欧洲 kumho.de 2008.03.08 2026.03.08 原始取得
16 锦湖欧洲 kumho-anvelope.ro 2014.04.01 2026.04.01 原始取得
17 锦湖欧洲 kumhoopony.com 2013.12.13 2025.12.13 原始取得
18 锦湖欧洲 kumhopneu.ch 2020.05.13 2026.05.13 原始取得
19 锦湖欧洲 kumhoreifen.ch 2020.05.13 2026.05.13 原始取得
20 锦湖欧洲 kumhotire.at 2007.11.16 2025.11.16 原始取得
21 锦湖欧洲 kumhotire.de 2008.02.07 2026.02.06 原始取得
22 锦湖欧洲 kumhotire.eu 2014.04.07 2026.04.07 原始取得
23 锦湖欧洲 kumhotires.de 2017.01.23 2026.01.23 原始取得
24 锦湖欧洲 kumhotires.pl 2013.12.20 2025.12.20 原始取得
25 锦湖欧洲 kumhotyres.ch 2020.06.17 2026.06.17 原始取得
26 锦湖欧洲 kumhotyre.es 2020.10.13 2025.10.13 原始取得
27 锦湖欧洲 kumho.it 2020.10.13 2025.10.13 原始取得
28 锦湖欧洲 kumho-eu-tyre-label.eu 2012.08.31 2026.08.31 原始取得
29 锦湖欧洲 kumho-platinum-club.com 2012.08.31 2026.02.10 原始取得
30 锦湖欧洲 kumho-platinum-club.de 2011.02.10 2026.02.10 原始取得
31 锦湖欧洲 marshal-eu-tyre-label.eu 2012.10.25 2025.10.25 原始取得
32 锦湖欧洲 claim.kumhotire.de 2008.02.07 2026.02.06 原始取得
33 锦湖欧洲 kumho-eu-tyre-label.com 2012.08.31 2026.08.31 原始取得
34 锦湖欧洲 kumhotire.pl 2024.09.13 2026.09.13 原始取得
35 锦湖日本 kumhotire.co.jp 2016.09.01 2025.09.30 原始取得
36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com.au 2006.10.25 2026.08.27 原始取得
37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ire.com.au 2010.02.23 2026.02.22 原始取得
38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ires.com.au 2010.02.23 2026.02.22 原始取得
39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yre.net.au 2010.02.23 2026.02.22 原始取得
40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yres.net.au 2010.02.23 2026.02.22 原始取得
41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yre.com.au 2008.04.04 2026.04.04 原始取得
42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yres.com.au 2008.04.04 2026.04.04 原始取得
3-1-168序号域名持有人域名起始日期到期日取得方式
43 锦湖澳大利亚 tyremaster.com.au 2011.02.09 2025.10.31 原始取得
44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platinum.com.au 2012.10.12 2025.10.12 原始取得
45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dealer.com.au 2013.05.31 2027.05.29 原始取得
46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epos.com.au 2015.10.07 2026.10.06 原始取得
47 锦湖澳大利亚 marshaltyre.com.au 2021.06.02 2026.06.02 原始取得
48 锦湖澳大利亚 marshaltyres.com.au 2021.05.19 2027.05.18 原始取得
49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dealerhub.com.au 2022.02.08 2026.02.06 原始取得
50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platinumdealers.com.au 2022.06.29 2026.06.28 原始取得
51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kit.com.au 2019.08.14 2027.08.13 原始取得
52 锦湖澳大利亚 marshaltyres.co.nz / 2026.09.19 原始取得
53 锦湖澳大利亚 kumhotyres.co.nz / 2026.07.30 原始取得
54 锦湖加拿大 kumhocanada.com 1999.08.10 2026.08.10 原始取得
55 锦湖加拿大 kumhokds.com 2017.09.25 2026.09.25 原始取得
56 锦湖加拿大 kumhotire.ca 2002.08.30 2026.08.30 原始取得
57 锦湖法国 kumhotire.fr 2008.02.14 2025.10.14 原始取得
注:上述域名均为每年自动续期。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锦湖轮胎境外实体合法拥有上述域名,上述域名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软件著作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未拥有软件著作权。
6、其他情况说明
(1)目标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的具体情况
*目标公司本部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的具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本部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设定的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顺位/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债务履
债权人担保金额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序号范围务到期日行情况
3-1-169顺位/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债务履
债权人担保金额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序号范围务到期日行情况
2005年设定的最高额抵押
2736000000001、谷城工厂所在土地、韩元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有构
第一顺韩国产业
25200000美元2027.7.6正常筑物和机器设备
位银行
2532000000日2、光州工厂所在土地、元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有构
168000000美筑物和机器设备
产业银行2027.7.6正常
元3、平泽工厂所在土地、锦湖轮胎于
133800000美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有构
友利银行2003年7月8日2027.7.6正常元筑物和机器设备贷款协议项下
韩亚银行70200000美元1的借款以及根2027.7.6正常
4、光阳物流中心所在土
地、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据其他金融合有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同对最高额抵
5、六处营业店所在土
第二顺押权人目前或
地、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位即将承担的所
有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包有债务
括 TP 天 安 东 南 店 、
农协银行 34800000美元 2027.7.6 正常 TP/KTS光州店、TP九老
店/南部加油站、TM浦项
总办、TP岭东店/胶东加
油站、KTS大田店/STC
(具体信息见重组报告书附表一和附表二)
2010年设定的最高额抵押及2013年设定的锦湖香港股份最高额质权
韩国产业369650000001、光州工厂内的福利会
2027.7.6正常银行韩元馆(位于光州广域市光山
22528000000区云南洞519-11)所在土
友利银行2027.7.6正常
韩元地、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
4576000000韩有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国民银行2027.7.6正常
元2、龙仁研究所所在土
进出口银2315000000韩地、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
2027.7.6正常
行元根据2010年4月有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3535000000韩30日第三次债3、八处营业店所在土
1农协银行2027.7.6正常
元权金融机构会地、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议决议,对各有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包银行目前或将 括TM 蔚山店、TP 安阳
来承担的所有 店、TP 釜山店、TP 清
3081000000韩 债务 州店、TP 三德店、TP
外换银行2027.7.6正常
元 西釜山分店、TP 陆湖广
场店、TP 蓬谷店
(具体信息见重组报告书附表一和附表二)
2013年韩国产业银行代表上锦湖轮胎持有的锦湖香港2述各银行与锦湖轮胎签署股2027.7.6正常已发行的全部股份(截至份最高额质权设定合同,按报告期末为1373946457
1 对KTS大田店/STC的韩亚银行的债权最高额为37200000美元,与其他营业店不同。
3-1-170顺位/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债务履
债权人担保金额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序号范围务到期日行情况上述各银行的担保金额,担股)保有关债务
2009年设定的对存货的转让担保权
1锦湖轮胎自进出2027.7.6正常光州工厂内的所有存货
进出口银81700000000口银行的一揽子
2行韩元
光阳物流中心内的所有存
出口金融借款2027.7.6正常货
根据2023年6月《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目标公司本部的上述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所担保的所有相关债权一律延长至2027年7月6日到期。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本部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所担保的债务均在正常履行范围内,不存在因无法偿债、相关资产被拍卖、变卖的风险,不影响目标公司资产权属清晰性。
*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的具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设定的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债务
被担保债务抵押、质押公司债权人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范围履行到期日的资产情况情况锦湖越南与该银行的以下合同;
1. 115K21号贷款合同;
2. 062BL21号信贷额度担保合同;
3. 054K22号贷款合同;
4. 054B22号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5. 034BL22号信贷额度担保合
越南外贸股同;
份商业银行 6. 035BL22号信贷额度担保合
Joint Stock 同; 锦湖越南使
Commercial 循环使用,7. 008CK22号信贷额度折扣合 用的全部土锦湖越 Bank for 相关贷款合未限定 同; 正常 地使用权及
南 Foreign 同的最后到
8. 011BTT22号信贷额度专业保理 全部有证房
Trade of 期日
Vietnam 合同; 产
Vietcomban 9. 029LC22 号信用额度信用证签
k 发合同;
10. 030LC22号信贷额度信用证签
发合同;
11. 109B22号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12.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023年2月9日)起15年内所有国际信用发行请求;
3-1-171债务
被担保债务抵押、质押公司债权人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范围履行到期日的资产情况情况
13.锦湖越南与该银行在本合同
签署之日起15年内签署的所有信贷合同
Kexim越南租赁有限公2433900美锦湖越 司(Kexim锦湖越南与该租赁公司签署的编元和
Vietnam 号为K2023020的融资租赁合同项 2027.3.1 正常 存货、设备南2831000欧
Leasing 下的义务元
CompanyLimited)
存货、设约锦湖越南与该银行签订的
锦湖越越南外贸股备、应收账
13910969 046K25-KUMHO号信贷额度贷款合 2026.4.15 正常
南份商业银行款、房产及
8美元同
土地
锦湖越南与该银行签订的FDI-
存货、设
锦湖越 30000000 006/2023-H?CVHM/ NHCT640-
Vietinbank 2025.8.30 正常 备、应收账
南 美元 CT LOP KUMHO VIETNAM号信款贷额度贷款合同锦湖越南与该银行的以下合同;
1. 115K21号贷款合同;
2. 062BL21号信贷额度担保合同;
3. 058LC21号信用额度信用证签
发合同;
4. 054K22号贷款合同;
5. 054B22号锦湖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6. 034BL22号信贷额度担保合同;
7. 035BL22号信贷额度担保合
正常同;
循环使用,(目越南盾 8. 008CK22号信贷额度折扣合锦湖越 越南外贸股 相关贷款合 前已
437937696同;货物
南份商业银行同的最后到全部
000 9. 011BTT22号信贷额度专业保理
期日偿合同;
还)
10. 029LC22号信用额度信用证签
发合同;
11. 030LC22号锦湖信用证开立合同;
12. 109B22号锦湖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13.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022年
11月14日)起15年内所有国际信
用发行请求;
14.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022年
11月14日)起15年内签署的所有
信贷合同
3-1-172债务
被担保债务抵押、质押公司债权人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范围履行到期日的资产情况情况
锦湖越南与该银行的以下合同:
1. 115K21号贷款合同;
2. 062BL21号信贷额度担保合同;
3. 054K22号设施合同;
4. 054B22号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5. 109B22号信贷额度贷款合同;
6. 035BL22号信贷额度担保合同;
7. 011BTT22号信贷额度专业保理合同;
8. 029LC22 号信用额度信用证签
发合同;
9. 015K23-KUMHO号设施合同;
10. 015B23-KUMHO号的信贷额 循环使用,
锦湖越越南外贸股越南盾2730度贷款合同;相关贷款合正常货物
南 份商业银行 亿 11. 008BL23-KUMHO号信贷额度 同的最后到担保合同;期日
12. 009BL23-KUMHO号信贷额度
担保合同;
13. 003BTT23-KUMHO号信贷额
度专业保理合同;
14. 010LC23-KUMHO号信贷额度
信用证签发合同;
15. 002CK23-KUMHO号信贷额度
贴现合同;
16.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023年4月14日)起15年内所有国际信用发行请求;
17.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023年4月14日)起15年内签署的所有信贷合同未限定,由对公司名下锦湖英 Barclays银 银行根据销 销售融资协议项下的英国本地债 的资产设定循环使用正常国行售开票情况务及出口债务固定及浮动核准抵押
Georgia
Holding LLC
Georgia Holding LLC与瑞银集团 运营有关的
Georgia 于2017年5月3日签订的特定贷款
Wells Fargo 所有土地、
Holding 950万美元 协议项下的义务,该贷款协议债 2027.5.6 正常银行建筑物、设
LLC 权人后续从瑞银集团转让给富国 备、固定装
银行置、个人财产和租金
Kumho Tire USA 、 Kumho Tire
Kumho Bank of Kumho Tire
7500万美 Georgia 与 Bank of America.
Tire America. 2028.6.17 正常 USA财产的全
元 N.A.于2025年6月17日签订的贷
USA N.A. 面抵押款协议
3-1-173债务
被担保债务抵押、质押公司债权人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范围履行到期日的资产情况情况南京市浦口区春羽路8号土地上共计房屋18处中国工商银(面积合计锦湖南锦湖南京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三
行南京三山30658万元2034.3.23正常222201.09平京山街支行贷款合同街支行方米)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锦湖南京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
银行签署《贷款合同》,由中国各锦湖南京所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双星集团有的、无任
799589000
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循环使用,元人民币何权利负担
锦湖南对锦湖南京履行《贷款合同》的相关贷款合双星集团(以最新金的设备(账正常京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同的最后到额自动更面价值合计保;锦湖南京、锦湖香港与双星期日121273972
新)集团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反7.98元人民担保合同》,锦湖南京为双星集团币)提供反担保锦湖香港自2025年2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签署银行融资业务相关合锦湖南京所同,双星集团与上述银行签署了有的、无任《保证合同》,对锦湖香港履行循环使用,何权利负担锦湖南银行融资业务相关合同的还款义相关贷款合的设备(账双星集团未限定正常京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锦湖同的最后到面价值合计南京、锦湖香港与双星集团于期日2695531932025年4月1日签署《反担保合.80元人民同》,锦湖南京为双星集团提供币)反担保锦湖中国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融资业务锦湖南京所
相关合同,双星集团与上述各银有的、无任行等金融机构已经签署并即将签
循环使用,何权利负担署《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锦湖南相关贷款合的设备(账双星集团未限定同》等,对锦湖中国履行主合同正常京同的最后到面价值合计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期日80687252.保。锦湖南京、锦湖香港、锦湖
74元人民
中国与双星集团于2025年4月30币)
日签署《反担保合同》,锦湖南京为双星集团提供反担保锦湖天津所
245133539锦湖天津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
循环使用,元人民币有的、无任银行签署《贷款合同》,由中国各锦湖天相关贷款合
(以最新金何权利负担双星集团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双星集团正常津同的最后到额自动更的设备(账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期日
新)面价值合计对锦湖天津履行《贷款合同》的
120398862
3-1-174债务
被担保债务抵押、质押公司债权人担保金额被担保债务范围履行到期日的资产情况情况
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0.02元人民保;锦湖天津、锦湖香港与双星币)集团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反担保合同》及2024年2月签署《新增抵押设备明细》,锦湖天津为双星集团提供反担保锦湖长春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
银行签署《贷款合同》,由中国各锦湖长春所
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双星集团
110000000有的、无任
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循环使用,元人民币何权利负担
锦湖长对锦湖长春履行《贷款合同》的相关贷款合双星集团(以最新金正常的设备(账春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同的最后到额自动更面价值合计保;锦湖长春、锦湖香港与双星期日
新)31495432.0集团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反
4元人民币)担保合同》,锦湖长春为双星集团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所担保的债务均在正常履行范围内,不存在因无法偿债、相关资产被拍卖、变卖的风险,不影响目标公司资产权属清晰性。
(2)目标公司权属瑕疵资产的账面值及占比,评估中是否充分考虑权属瑕疵资产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的权属瑕疵情况如下:
主体工程项目瑕疵面积(㎡)
三期扩建工程新增房屋29808.00
锦湖越南四期扩建工程新增房屋60896.40
二期扩建工程中建造完工时间晚于同期其他房产的房屋648.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权属瑕疵资产账面值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瑕疵面积瑕疵房屋账面目标公司房屋及主体工程项目占比
(㎡)值合计建筑物账面值
三期扩建工程新增房屋29808.00818215222.49%
锦湖四期扩建工程新增房屋60896.4014244784332913284494.33%越南二期扩建工程中建造完工
648.007893040.02%
时间晚于同期其他房产的
3-1-175瑕疵面积瑕疵房屋账面目标公司房屋及
主体工程项目占比
(㎡)值合计建筑物账面值房屋
就上述未取得权属证明的资产,锦湖越南已陆续办理完毕施工许可,正在办理该等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待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后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已出具信函,确认将积极协助锦湖越南获得扩建所需的审批,执行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因此,锦湖越南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该部分房屋位于锦湖越南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不存在权属纠纷。房产准确面积待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确定,预计与未来实际办证面积不存在显著差异,未办理产权并不影响锦湖越南正常使用,亦不会对锦湖越南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相关手续在陆续办理完成中,未收到主管部门任何关于纠正或停业的书面通知;且根据越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未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涉及的行政处罚金额较小,相关手续在报告期内及期后陆续补办完成;剩余办理权属登记过程中预计所需要的办
证费用较少,该等费用均将由锦湖越南自行承担。且预计后期解决相关权属瑕疵费用仅为工本、交通费用等,金额较小,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费用,对本次目标公司评估值不构成重大影响。
就上述尚未办理完毕权属证书手续的房屋,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积极督促锦湖越南履行其第二期(648平方米)、第三期(29808平方米)、第四期
(60896.4平方米)扩建工程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审批、备案及权属完善手续;如因前
述房屋建筑物的审批、备案或权属瑕疵导致锦湖越南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双星集团应向青岛双星补偿锦湖越南因该无法正常经营而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权益变动不涉及对目标公司层面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星投基金、星微国际、星微韩国及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目标公
3-1-176司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资产虽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但均系在生产经营中产生,且该等抵押、质押涉及的相关债务期限未届满、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相关资产被拍卖、变卖的风险,不影响目标公司资产权属清晰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亦未就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作出其他协议安排,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目标公司与锦湖建设的相关争议土地已妥善过户至目标公司名下或对外处置;目标公司就光州工厂搬迁事宜已购置新土地并制定搬迁计划;
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锦湖越南的资产权属瑕疵问题已在陆续解决,且双星集团已承诺补偿上市公司相关损失,不会对目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之规定。
(八)对外担保情况
1、锦湖轮胎本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南京、锦湖长春及锦湖天津存在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双星集团与锦湖南京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的《反担保合同》,锦湖南京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双星集团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锦湖南京履行《贷款合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此,双星集团与锦湖香港、锦湖南京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若锦湖南京未能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导致双星集团根据《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偿还了锦湖南京应付贷款本息的,双星集团对锦湖南京享有追偿权或双星集团有权将前述对锦湖南京的追偿债权转换为对锦湖南京的增资。
根据双星集团与锦湖长春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的《反担保合同》,锦湖长春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双星集团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锦湖长春履行《贷款合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此,双星
3-1-177集团与锦湖香港、锦湖长春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若锦湖长春未能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导致双星集团根据《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偿还了锦湖长春应付贷款本息的,双星集团对锦湖长春享有追偿权或双星集团有权将前述对锦湖长春的追偿债权转换为对锦湖长春的增资。
根据双星集团与锦湖天津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的《反担保合同》,锦湖天津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双星集团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锦湖天津履行《贷款合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此,双星集团与锦湖香港、锦湖天津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若锦湖天津未能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导致双星集团根据《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偿还了锦湖天津应付贷款本息的,双星集团对锦湖天津享有追偿权或双星集团有权将前述对锦湖天津的追偿债权转换为对锦湖天津的增资。
根据锦湖南京、锦湖香港与双星集团于2025年4月1日签署的《反担保合同》,锦湖香港自2025年2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签署银行融资业务相关合同,双星集团与上述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锦湖香港履行银行融资业务相关合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此,锦湖南京、锦湖香港与双星集团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若锦湖香港未能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导致双星集团根据《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偿还了锦湖香港应付贷款本息的,双星集团对锦湖香港享有追偿权或双星集团有权将前述对锦湖香港的追偿债权转换为对锦湖南京的增资。
根据锦湖南京、锦湖香港、锦湖中国与双星集团于2025年4月30日签署的《反担保合同》,锦湖中国自2019年1月起与中国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融资业务相关合同,双星集团与上述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签署并即将签署《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对锦湖中国履行主合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此,锦湖南京、锦湖香港、锦湖中国与双星集团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若锦湖中国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合同项下的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导致双星集团根据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偿还了锦湖中国应付贷款本息的,双星集团有权要求锦湖南京承担反担保责任或双星集团有权将前述对锦湖南京的反担保债权转换为对锦湖南京的增资。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情形外,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3-1-178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目标公司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星微国际”之“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1、锦湖轮胎本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存在11起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其中,8起案件为劳动争议诉讼,该等案件的争议主要系关于锦湖轮胎与其员工对劳动报酬组成成分、计算方法及金额的分歧,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案件经过案件名法院诉求号
(1)请求支付通常工资计算遗漏部分之诉锦湖轮胎的劳动者请求支付将锦湖轮胎未计入通常工资
2021年4月26中的各种津贴及奖
日受理;请求支金包含于通常工资
6837775232024年5月30付通常后重新计算的工资
韩元 2021Gahap545光州地方法日宣告一审(原工资计与锦湖轮胎已支付锦湖轮57院(一审)
117名原告(折合人民币告胜诉);算遗漏工资之间的差额。
胎 /2024Na23209 光州高等法
约3598829(16批)2024年7月4部分尽管法院已对各案院(二审)元)日受理上诉状;(16件做出和解劝告决
2025年8月14批)定、强制调解决
日宣判日期延期定,但由于原告16批17人仍提出异议申请,因此本案正在进行二审。
2023年4月20原、现任现场管理
日等受理;人及退休的现场管
640383553 2023Gahap523
192025年1月14理人、过去非工会9韩元
Gang
(折合人民币 2023Gadan534成员以2012年1月锦湖轮日宣告一审请求支光州地方法
2 Namil等 876 (2023Gahap5231 起至 2019 年 5 月为
胎约付奖金院
179人 2023 Gadan 9); 止向技能职劳动者
337043985360182025年2月4支付的奖金应计入
元) 2025Na20674 日受理上诉状 通常工资为由,请
(2023Gahap5231 求锦湖轮胎支付工
3-1-179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案件经过案件名法院诉求号
9)资差额。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
该新增案件系由于韩国大法院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的相关判例扩大了
通常工资的范围,
511500000
请求支员工有权对该判例
0韩元
Pak 付通常 生效后可纳入通常锦湖轮 (折合人民币 2025Gahap385 2025年 6月 19 光州地方法
3 Yeongsu等 工资计 工资范围的对应金
胎约2日受理院
1705人算遗漏额请求补充支付,
26921053
部分原告参考2024年元)
12月19日的判例,请求支付定期奖金、节日奖金、休假费等17个项目。
(2)劳动者地位确认之诉作为所属锦湖轮胎合作企业的劳动
2022年6月17者,向锦湖轮胎提
2022Gahap547 日(17 批)受 起的诉讼,请求对
28610411007(17批)理;确认劳非法派遣作出雇佣
3韩元 2022Gahap558
Ji 2024 年 11 月 12 动者地 之意思表示,并支锦湖轮(折合人民币78(18批)光州地方法4 Jeongsun 日宣告一审(17 位(17 付锦湖轮胎与合作胎 约 2022Gahap567等 179 人 院 批); 批~20 公司之间的工资差
1505811141(19批)
元) 2023Gahap553
2024年12月19批)额。目前
49(20 批) 日受理上诉(17 2022Gahap54707 案批)件未开始二审,剩余案件一审进行中。
(3)其他人事劳务诉讼在作为锦湖轮胎内部合作企业所属劳动者进行工作的过程中,被认定为是
2022Gahap512 2022 年 1 月 29 锦湖轮胎劳动者而
10日受理;
6744081000直接被锦湖轮胎雇
2022Meo59475 2025年 3月 13
韩元佣之后退休的劳动
Lim 2023Gadan513 日2022Gahap51 请求支锦湖轮 (折合人民币 244(移送 光州地方法 者,向锦湖轮胎提5 Jangbin 210案件一审已 付工资等人胎约前)院起诉讼,请求锦湖706宣判(原告败之诉
35495163 2024Gahap546 轮胎支付按照被视诉);
元)64(移送后)为雇佣或发生雇佣2025年3月28
2025Na20799 义务的时间重新计日,原告上诉
算的退休金或员工持股分配金与锦湖轮胎已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目前案
3-1-180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案件经过案件名法院诉求号件正在审理中。
锦湖轮胎的1876
2712500000
名生产职劳动者请
Kim 韩元请求支求锦湖轮胎根据集Gyeongsik 锦湖轮 (折合人民币 2023Gahap557 2023 年 8 月 18 光州地方法
6付工资体合同支付未支付
等1876胎约14日受理院之诉奖金及未支付调休人14276316日加算工资。目前元)一审正在进行中。
锦湖轮胎的1876
9380000000名劳动者向锦湖轮
韩元胎主张内容为返还
Jeong 请求支锦湖轮 (折合人民币 2023Gahap566 2023 年 9 月 25 光州地方法 奖金的 2018 年集体
7 Jongo 等 付工资
胎约18日受理院合同之有效期限届
1876人之诉
49368421满,请求锦湖轮胎元)支付奖金。目前一审正在进行中。
原告系锦湖轮胎的劳动者,向锦湖轮
1465000000
胎主张关于返还奖
Jeong 韩元 请求支
锦湖轮 2024Gahap507 2024 年 1 月 30 光州地方法 金的集体合同之有8 Chiyong (折合人民币 付工资胎92等人日受理院效期限已届满,请293约7710526之诉求锦湖轮胎支付奖
元)金。目前一审正在进行中。
(4)其他诉讼
2024年4月29日受理;
10394914142025年4月22
锦湖轮胎追讨光明
Choi 韩元 2024Gahap536 日一审已宣判
追讨欠 仁川地方法 Inch 韩国公司的未9 锦湖轮胎 Young- (折合人民币 34 (原告部分胜
2025Na10851 款之诉 院 付款。目前二审正ae 约 5471007 诉);
在进行中。
元)2025年5月7日,原告与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锦湖轮胎就俄罗斯
420407000
货物运输及交付延Unico 韩元(折合人 请求返
2025Gadan709 2025年 1月 31 首尔中央地 迟事项,请求返还
10 锦湖轮胎 Logisti 民币约 还不当
69日受理方法院运费及损害赔偿。
cs 2212668 得利目前一审正在进行
元)中
2020年11月16原告为也门原交易
1558185 美 日提交起诉状; 方 Al Hajjaji,其
元(折合人民2021年3月14请求损也门商事法主张1998年签署Al- 锦湖轮11币约/日判决禁止进口害赔偿院(北部地的合同仍然有效,Hajjaji 胎
11123801锦湖轮胎诉讼区)并提起诉讼申请禁
元) Marshal 品牌产 止 锦 湖 轮 胎
品(也门北 Marshal 品牌产品
3-1-181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案件经过案件名法院诉求号部);2021年4进口至也门境内以月27日判决禁及请求损害赔偿。
止进口锦湖轮胎原告最初索赔额约
Marshal 品牌产 1.7 万美元,后续品(也门南在2025年2月4部)。日的庭审中,提交了补充索赔动议并增加索赔金额至
1558185美元
(包含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
注:基于诉讼请求相同,第1至第4起纠纷为多个案件合并描述。
根据锦湖轮胎的说明并经韩国律师核查,尽管有上述持续进行中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报告期内,锦湖轮胎未发生集体罢工事件,且其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未因该等案件而发生生产经营停滞、放缓或受到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锦湖轮胎出具的《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关于劳动争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函》,锦湖轮胎就上述劳动争议情况承诺如下:
“对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未决劳动诉讼,如经相关司法机关终审判决或双方和解确定需由本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全面执行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及/或双方达成的任何和解协议,以妥善解决本公司与相关员工间的争议及纠纷。
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持续积极推动未决劳动诉讼的和解工作,就员工的合理诉求进行磋商并寻求和解方案,尽最大努力达成合适的和解协议,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持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类似诉讼或争议再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对工资/津贴/福利的计算或支付的合规审查、劳动者权益保护及人事劳务方面管理的持续优化,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存在1起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3-1-182序标的金额
原告被告案件编号法院案由进展情况号(元)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
告的货款6879659.59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
桐乡市人民法院已
息5750元,以本金2000000元确认争议债务已偿为基数,自2024年4月30日至还部分,尚余
2024年5月31日,按照中国人民
262979.30元应还,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判决支持该余额及心于2024年5月20日发布的一年
合众新能(2024)浙江省逾期利息,锦湖中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的1倍锦湖源汽车股浙0483民桐乡市国于2025年5月申请
16879659.59计算逾期利息。
中国份有限公诉前调人民法强制执行。由于对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
司9303号院方已于2025年6月12息,以本金6879659.59元为基日被嘉兴市中级人数,自2024年5月31日起,按照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产程序,锦湖中国业拆借中心于2024年5月20日发已向管理人进行债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权申报。
3.45%的1倍持续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担
保费用、保全费用。
2024年7月19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了编号为(2024)浙0483诉前调
确3111号的《民事裁定书》,认定锦湖中国与被告在桐乡市高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截至2024年7月19日,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尚欠锦湖中国已达成付款条件的货款本金6880464.68元,于2024年7月31日前支付2880464.68元,于2024年8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2,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000元
[上述款项每期以40%现汇,60%银行承兑(票期180天)支付,开票银行需在四大行(工农建中)以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范围内,不接受回头背书的汇票];
2.若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的,锦湖中国有权就剩
余未支付款项一并提前申请强制执行;
3.本案中双方尚有争议的217967.6元(具体明细以双方于2024年7月19日签订的《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锦湖中国已于2024年8月1日收到该笔款项。
3-1-183尾款》为界),锦湖中国同意另案处理;
4.锦湖中国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2025年3月26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了编号为(2025)浙0483民初2727号
的《民事判决书》,确认争议债务已偿还部分、尚余262979.30元应还,判决支持该余额及逾期利息,锦湖中国于2025年5月开始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对方已于2025年6月12日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锦湖中国已依法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存在9起诉讼标的金额或潜在支出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未决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法院案由进展号
2024年2月23日提交,目
前案件已被多地区诉讼司法1:24-cv- 小 组 ( Judicial Panel onMichael锦湖轮胎、 1419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合并
Curran 和 乘用车替换
Kumho Tire 同类案件在美国俄亥俄州北
Timothy
USA 等 24 按实际损失三 5:24-美国纽约轮胎反垄断
(单 部地区法院(东区)审理; 1 Borland 南区联邦 集体诉讼家公司(12独并代表处倍赔偿
md- 2024 年 8 月 9 日目标公司已3107-SL 地区法院 (操纵轮胎家轮胎制造境相似的所就相关案件与原告签署调停(合并价格)商)有其他人)协议,目前锦湖轮胎及后) Kumho Tire USA 已不再被
列为被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跟踪案件进展。
2024年3月8日提交,目前
案件已被多地区诉讼司法小5:24-cv- 组 ( Judicial Panel onLouise 锦湖轮胎、 00449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合并乘用车替换
Shumate Kumho Tire 美国俄亥 同类案件在美国俄亥俄州北
(单独并代 轮胎反垄断USA 等 25 按实际损失三 5:24- 俄州北部 部地区法院(东区)审理;
2表处境相似 集体诉讼 家公司(12 倍赔偿 md- 联邦地区 2024 年 8 月 9 日目标公司已的所有其他 3107-SL (操纵轮胎家轮胎制造 法院 就相关案件与原告签署调停人)(合并价格)商)协议,目前锦湖轮胎及后) Kumho Tire USA 已不再被
列为被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跟踪案件进展。
3-1-184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法院案由进展号
2024年3月8日提交,目前
案件已被多地区诉讼司法小1:24-cv- 组 ( Judicial Panel on锦湖轮胎、 1981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合并
Percy Price 乘用车替换
Kumho Tire 同类案件在美国俄亥俄州北
(单独并代USA 等 25 按实际损失三 5:24-美国纽约轮胎反垄断
部地区法院(东区)审理;
3表处境相似南区联邦集体诉讼家公司(12 倍赔偿 md- 2024 年 8 月 9 日目标公司已的所有其他 3107-SL 地区法院 (操纵轮胎家轮胎制造 就相关案件与原告签署调停人)
商)(合并价格)协议,目前锦湖轮胎及后) Kumho Tire USA 已不再被
列为被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跟踪案件进展。
原告指控被
Institute for 告公司因在
Fisheries 轮胎制造过
Resources请求法院宣程中使用化
(渔业资源Kumho Tire 布被告违 学物质 N-研究所)及美国加利USA 等 13 法,并颁发 (13-二甲基 2023 年 11 月 18 日立案,目Pacific Coast 3:23-cv- 福尼亚北
4 家公司(13 禁令阻止被 丁基)-N'-苯 前法院在推进审判前的和
Federation of 5748 区联邦地
Fishermen's 家轮胎制造 告继续非法 基对苯二胺 解。 区法院Associations 商) 危害受保护 (简称(太平洋海 的鱼类种群 6PPD)而导岸渔民联合致受保护的
会)鱼类种群造成伤害。
2021 年 2 月 Reifen Straub
本诉:
GmbH 在斯图加特地方法院
486672.70欧
督促付款裁定;2021年11元(折合人月锦湖欧洲申请启动反诉程民币约序并将争议纠纷移交达姆施
4077293
德国斯图塔特中级法院审理。2024年Reifen Straub 元)及利息
锦湖欧洲加特地方锦湖欧洲与8月9日,达姆施塔特中级GmbH(原 和律师费; 61268775(被告和反法院/达姆经销商发生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原告告和反诉被反诉:47诉原告)施塔特中的货款纠纷诉讼请求。2024年8月19告)739548.69欧级法院日原告律师向被告律师提
元(折合人出,申请签发一审法院判决民币约的可执行副本。2024年10
6195861月29日,被告向法兰克福元)及利息
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该上诉和律师费案件正在审理中。
本诉:
241495.862022年7月15日,一审法
欧元(折合院作出判决。被告于2022Roland 德国科布锦湖欧洲人民币约锦湖欧洲与年8月5日向科布伦茨高级
Mühlbauer 1125281 伦茨中级6(原告和反2023227(被告和反经销商发生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该上诉75法院/高级诉被告)元)及利诉原告)的合作纠纷案件尚在审理中。法院息、费用根据法院通知,本案的判决等;预计于2025年10月作出。
反诉:
3-1-185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法院案由进展号
187107.29欧
元(折合人民币约
1567565
元)及利息一审法院(通过民事书面程序)于2023年11月21日
作出判决,判定被告向锦湖墨西哥支付本案所争议票据下的600万墨西哥比索。被告随后提起上诉。
2024年7月1日,墨西哥联
墨西哥城邦地区高等法院第五民事庭
高等法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一
6000000墨西
Toro Llantas 院、墨西 审审理过程对被告存在程序哥比索(折合向被告追讨Trade SA de 哥联邦地 性错误,判定一审判决无效
7锦湖墨西哥人民币约907/2021票据项下款
CV 及 Kim 区高等法 并将本案发回一审法庭重
2277158项
Jae Jin 院、第 14 审。
元)
民事地区2025年2月18日,第14民法院事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第五民事法庭于2024年7月1日作出的判决侵犯了锦
湖墨西哥的宪法权利,并命
令第五民事法庭根据第14民事地区法院判决中确定的
标准作出新的判决,该案件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本诉:
3150000美元及利息(折合违约及不当人民币约得利。原告
22487684
要求追讨原Kumho Tire 元); 告应 KumhoJames USA(反诉 反诉:实际 美国德克 Tire USA 的Worldwide 原告)、 损失 2024 年 11 月 27 日原告提出
Inc. 4:24-cv-萨斯州南请求并向该
8 Reginald P. 2500000 美 起诉申请,目前案件仍在审04703(原告和反 区联邦地 公司提供的Delasbour 元(折合人 理中,尚未作出判决/裁定。诉被告) 区法院 港口短途运and Melis 民币约
Group LLC 输、公路货17847368运和其他服
元)、惩罚赔务所造成的偿以及法规损失允许的最高法定损害赔偿金额原告的诉求包美国北卡亚马逊第三
GE Tires 括三倍实际损 罗来纳州 方卖家 GE 2025 年 6 月 17 日提交,目
3:25-cv-
9 锦湖美国 Online 失、被告违法 西部地区 Tires 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作
421Inc. 所得、惩罚性 法院(夏 Online Inc. 出判决/裁定赔偿洛特分长期虚假宣
3-1-186序
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编号法院案由进展号
区)传、销售非
正品/二手翻新轮胎,构成对锦湖轮胎商标的侵权及不公平竞争
注:序号1-3之乘用车替换轮胎反垄断集体诉讼属同类型诉讼案件,已由美国多地区诉讼司法小组(Judicial Panel on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指定在美国俄亥俄州北部地区法院(东区)进行合并同
类案件审理,美国多地区诉讼司法小组系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将涉及共同事实问题的、分布在不同联邦地区法院的民事案件,集中转移至指定的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协调或合并审理。
根据锦湖轮胎说明,目标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上述诉讼,该等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其正常及持续经营。上述案件中目标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预计承担诉讼赔偿损失的概率较低,故未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1)乘用车替换轮胎反垄断集体诉讼(序号1-3):该三起反垄断诉讼主要系原告
认为包括固特异、普利司通、米其林及目标公司在内的多家轮胎企业存在价格垄断行为。根据原告递交的诉讼申请,其依据美国克莱顿法案(Clayton Antitrust Act)中对于受反垄断法所禁止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个人或实体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各被告按实际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金额将在诉讼中结合案件相关证据获取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在诉讼提请阶段无法量化实际损失金额,故相关诉状中原告并未约定具体赔偿金额)。针对该三起反垄断诉讼,锦湖轮胎确认其及各子公司从未在美国、欧洲及全球其他地区参与过任何价格串通或进行过任何价格操纵。此外,
2024 年 8 月 9 日锦湖轮胎已就相关案件与原告签署调停协议,目前锦湖轮胎及 Kumho
Tire USA 已不再被列为被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跟踪案件进展。另根据公开信息检索,2024 年 Sampayan 曾做为原告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起同类诉讼(案件编号NYS/1:24-CV-00881),指控包括米其林、固特异、德国马牌、陪耐力在内的多家轮胎企业人为提高在美国销售的轮胎价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三倍损害赔偿,相关被告轮胎企业表示价格上涨是由于原材料成本的上升。2025年2月美国俄亥俄州地方法院的法官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原告的主张,驳回该案。故综合该三起反垄断诉讼实际情况及近期相关案例判决结果,预计上述反垄断案件目标公司实际承担诉讼赔偿损失的概率极低,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3-1-187(2)危害受保护的鱼类种群诉讼(序号4):该案件系原告渔业资源研究所及太
平洋海岸渔民联合会指控锦湖轮胎在内的13家轮胎制造商因在轮胎制造过程中使用化
学物质导致受保护的鱼类种群受到危害,一方面该案原告诉讼请求未涉及损害赔偿,另一方面,该类案件通常审理周期较长,涉及轮胎企业众多,且原告较难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轮胎制造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对特定区域鱼类存在直接不利影响,预计锦湖美国败诉概率较低,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3)锦湖欧洲货款纠纷(序号5):该案件系锦湖欧洲与经销商就货款支付产生争议,因该案件锦湖欧洲已发起反诉,且反诉金额高于本诉金额,故预计锦湖欧洲实际承担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4)违约及不当得利诉讼(序号8):该案件系锦湖美国与一家为其提供物流服
务的供应商发生的贸易纠纷。2024年11月27日,原告提起诉讼,指控锦湖美国及其代理商 Melis Group LLC 未就原告提供的港口拖运、公路运输等服务支付费用。根据锦湖轮胎说明,锦湖美国曾与原告就其提供的上述服务达成协议,由原告提供港口拖运和公路运输服务,但服务期间因锦湖美国代理商 Melis Group LLC 与原告发生纠纷,原告非法扣留了锦湖美国超过100个集装箱,导致锦湖美国无法履行与第三方的合同,对锦湖美国造成约100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该金额已超过需支付于原告的服务费用。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尚未做出一审判决。此外,锦湖轮胎已就原告非法扣留资产行为发起反诉,预计锦湖美国实际承担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故该案件未计提预计负债。
就上述目标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目标公司作为被告所涉及的未决诉讼经判决、裁定或调解后,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超过目标公司已计提的预计/或有负债(“超额损失”),双星集团承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十一)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锦湖轮胎本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锦湖轮胎本部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存在1起处罚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及整改要求处罚时间整改情况锦湖轮胎违反《产业缴纳罚款1960万韩元锦湖韩国本部已于2024年9月
12024.08.22本部安全保健法》(折合人民币约96785.922日全额支付了前述罚金,并
3-1-188序号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及整改要求处罚时间整改情况
(7件)元)并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完成相关违法事项的整改。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锦湖轮胎本部在整改期间内已完成了对上述违反法律事项的整改,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锦湖轮胎本部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报告期内,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存在1起处罚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处罚金额及整改要序号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时间整改情况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对锦湖天津处以罚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款15万元并完成相锦湖天津及崔钟宪已分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关整改措施;对锦
别于2025年4月9日、款及第三十九条、《场湖天津董事兼总经
1锦湖天津2025.04.032025年4月3日全额支付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理崔钟宪处以罚款
了前述罚金,并完成相安全技术规程》的规137774.05元;并关违法事项的整改。
定,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要求当事人完成相管理不到位,造成一起关整改措施叉车挤压事故,导致承包商1名员工死亡。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4日出具《证明》,确认锦湖天津已在规定时限内对相应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该项被处罚行为属于一般事故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告期内,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存在6起处罚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处罚对象处罚文书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及整改要求处罚时间整改情况号190351美元(折合人2025年2月6日,代理劳民币约1390252元) 工 部 长 、 Kumho TireKumho 违反《职业并进一步要求Kumho Georgia以及美国钢铁工
1 Tire 1740802 安全与健康 2024.10.4
Tire Georgia采取一定 人联合会和地方工会Georgia 法》措施改善其工作场所9008签署了一份和解协
的安全与卫生状况议,约定2024年10月4日
3-1-189序
处罚对象处罚文书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及整改要求处罚时间整改情况号
处罚通知中针对Kumho
Tire Georgia发出的所有
罚单均已撤销,并要求Kumho Tire Georgia采取一定措施改善其工作场
所的安全与卫生状况,以及向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支付190351美元的罚款;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Kumho Tire Georgia已支付190351美元的罚款,并在和解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必要整改措施。
锦湖越南已于2023年2月
300000000越南盾
24日全额支付了前述罚Decision 在未取得环( 折 合 人 民 币 约 金。锦湖越南于2023年3No. 保许可的情 83984元)并自该处
2锦湖越南2023.02.24月28日取得了该行政处
429/QD- 况下开工建罚作出之日起4个半月XPHC 罚所述的环保许可(许设 内禁止从事可产生废可文号:No. 11/GPMT-弃物的活动BQL)
362753583越南盾锦湖越南于2022年5月19Decision ( 折 合 人 民 币 约 日支付了前述罚款及相No. 101552元),其中: 应滞纳金,合计越南盾
1311/QD- (1)行政处罚金额为 363403795(折合人民
CTBDU 216737245 越 南 盾 币约101704元,按支付误报增值税(折合人民币约时间增加了滞纳金)与增值税退60675元)
3锦湖越南2022.05.18
税金额的返(2)至2022年5月17锦湖越南于2022年5月19Decision 还 日的税务滞纳金为 日全额返还了增值税退
No. 146016338 越 南 盾税金额,合计1312/QD- ( 折 合 人 民 币 约CTBDU 1083686223越南盾(折40877元)合人民币303375元)返还增值税退税金额
3290776608越南盾Decision ( 折 合 人 民 币 约No. 锦湖越南于2023年6月9
921244元)及
2020/QD- 日全额支付了前述罚款CTBDU 6500000越南盾(折因误报而导合人民币约1820元)
致少缴企业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锦湖越南于2023年6月9
4锦湖越南所得税,增16228903969越南盾2023.06.06日补缴了前述少缴的企Decision 值税退税金( 折 合 人 民 币 约 业所得税No. 额的返还 4543239元)
2021/QD- 税 务 滞 纳 金 : 锦湖越南于2023年6月9
CTBDU 1078650970 越 南 盾 日支付了基于少缴的企
(折合人民币约业所得税而导致的税务
301966元),其中:滞纳金,以及基于少缴
3-1-190序
处罚对象处罚文书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及整改要求处罚时间整改情况号
(1)因少缴企业所得的增值税而导致的税务税而产生滞纳金滞纳金
1052451034越南盾
(折合人民币约
294631元)
(2)因少缴增值税而产生滞纳金26199937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7335元)锦湖越南于2023年6月9返还增值税退税金额日全额返还了增值税退税金额
待缴纳税款:
(1)进口税:
364385283越南盾Decision 锦湖越南于2022年9月23( 折 合 人 民 币 约No. 日向国家预算全额支付实际货物与 102009元) 2022.09.23 686/QD- 了评估后的待缴纳税
KTSTQ 报关文件所( 2 ) 增 值 税 :
5锦湖越南款。
载货物不一818326311越南盾
致(折合人民币约
229088元)
Decision
236542319越南盾
No. 锦湖越南于2022年9月28(折合人民币约2022.09.28
698/QD- 日全额支付了前述罚款XPHC 66219元)法国竞争总局于2024年4月24日提出了以下和解
方案:锦湖法国支付对产品特性
30000欧元,并在法国竞
以及广告商
争总局和法国经济、财承诺范围存
政、工业和数字主权部在误导性陈30000欧元(折合人的网站和社交网络账户
6锦湖法国-述,涉及2023.12.01民币226468.68元)上发布新闻稿,向公众《法国消费通报法国竞争总局对轮者法典》项胎市场的监管结果。截下的误导性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商业行为签署日锦湖法国正式同意并完全执行了该和解方案。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1)针对 Kumho Tire Georgia 违反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发出的所有罚单均已于 2024 年 10 月 4 日撤销,且 KumhoTire Georgia 已与代理劳工部长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和地方工会 9008 签署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了所有必要整改措施,同时向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支付了 190351 美元的罚款,因此相关处罚不会对 Kumho Tire
3-1-191Georgia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锦湖越南已就上述行政处罚完成整改,并
缴纳了全部罚金,相关行政处罚不会对锦湖越南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锦湖法国已就上述处罚与法国竞争总局达成和解方案,支付了30000欧元并执行和解方案,相关行政处罚不会对锦湖法国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目标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10408人。其中,锦湖轮胎本部员工合计5546人,具体岗位分布情况如下:
岗位分类人数行政及管理锦湖轮胎行政及管理人员小计369韩国本社生产管理人员506生产管理人员海外法人生产管理人员519(管理职能)生产人员小计1025韩国本社一般工人3842生产人员海外法人一般工人3692
(一般工人)车间人员小计7534韩国本社销售人员331销售人员海外法人销售人员498销售人员小计829韩国本社研发人员498研发人员海外法人研发人员153研发人员小计651员工合计10408
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企业,于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目标公司在全球拥有
8个生产基地和5个研发中心,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包括轿车胎、运动型多用途车(SUV)轮胎、赛车轮胎等,其低滚阻轮胎、Airless 轮胎和智慧轮胎等产品在全球具有领先水平。目标公司在全球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主流车厂的主要供货商之一,并且已成功为多家全球和中国的头部新能源车厂供应
3-1-192配套产品。
(二)目标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
目标公司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应用于汽车行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锦湖轮胎的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产品系列轮胎类型主要特点主要产品以差异化技术和质量
PCR 竞争力为基础,适用智能电动汽车的轮胎
高品质系列,注重乘PCR 坐舒适感和体验感
运动品牌,采用优质配方技术设计,在高PCR 速行驶中提供稳定的转向响应和较高的性能注重燃油效率和环保性,采用锦湖轮胎的PCR 独特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增加行驶里程高级SUV品牌,提供PCR 高品质的舒适性和最佳的转向稳定性专为冬季性能而设计的品牌,在冰雪路况PCR 下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SUV品牌,适用于公LTR 路和越野道路
LCV品牌,专为动力强劲、重量轻的车辆
LTR 设计,适用于任何路况或季节条件,具有出色的性能和耐用性
3-1-193(三)目标公司核心业务流程
1、生产流程
轮胎产品的核心生产流程包括密炼、压延、压出、裁断、胎圈、成型、硫化和检验入库。生产流程图如下:
(1)密炼
利用密炼机把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操作油、硫磺等混合,形成轮胎橡胶所需要的特征,是轮胎生产的最基本工艺。
(2)压延
使用密炼生产的橡胶,通过压延机均匀压合在骨架材料两面,生产半成品的工艺。
(3)压出
在挤出机均匀混合的橡胶,通过挤出机口型生产出标准要求形状半成品的工艺。
(4)裁断
把压延工艺上挂胶的帘子布,依技术标准(宽度、角度、长度)裁断,供应到套筒或成型的半成品工艺。
3-1-194(5)胎圈制作
钢圈具有把轮胎装在轮辋上的作用。胎圈钢丝覆胶后,按照标准要求的线、回、周缠绕成钢丝圈,并通过三角胶复合机将三角胶与钢丝圈复合的半成品工艺。
(6)成型
把在压出、压延、裁断、胎圈各工艺环节加工形成的半成品,在成型机上进行组装,制造出胎胚,并供硫化阶段使用的工艺。
(7)硫化
在成型的胎胚内外侧上喷涂液,放入模具中,通过硫化手段(蒸汽、热水)制造弹性橡胶。
(8)检验
检验是轮胎制造过程中必要的工序,主要分为原材料检验、工艺过程检验以及成品检验(外观检验、性能检验)等环节,是发现缺陷、保证和改善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2、采购流程
(1)原材料采购
目标公司通过采购招标平台,采用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后,由目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金额较小的配件可不通过招标平台自行采购)。目标公司确定采购需求后制定采购计划,下发给供应商确认,原材料到货后经检验入库,并定期与供应商结算并开具发票。
(2)设备资材采购
目标公司就物料需求通过采购部门收集,由采购部门对物料进行核实,如物料已有招标价,则进入采购订单流程;如无招标价,则将相关信息定期提交至采购招标平台进行招标,招标完成后进入采购订单流程,并通过系统下发采购订单。货物入库时,由需求部门及质量部门进行产品核检,核验通过后入库。
3、销售流程
目标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主要应用于配套轮
3-1-195胎销售市场,客户主要为汽车生产厂商及轮胎制造企业;经销模式主要应用于替换轮
胎销售市场,客户主要为轮胎经销商。不同销售模式的主要销售流程如下:
(1)直销模式销售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市场动向等信息分析年度销售计划的相关指标,建立销售数量及单价计划。销售计划复核确认后,通报给企划财务部。
销售部门收集直销客户生产计划和市场信息、竞争对手信息等,经整理并反映在直销客户的需求预测中。销售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的供货量,在此基础上,物流部根据次月预测的供货量基准及当前库存量,确定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根据接收的订单要求物流部发货,产品入库后定期向客户开具发票。
(2)经销模式销售流程目标公司根据客户系统接收的订单以及库存情况发出物流需求或生产计划。其后与客户仓库确认收货时间,并向库存管理部门发出发货指令,产品入库后定期向客户开具发票。
(四)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整合供应商资源,提升上游供应和保障能力,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透明和高效,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采用“共同招标、独立采购、独立结算”的模式,使用统一的招标平台进行采购,由各自单独与供应商进行签订采购合同与价款结算。目标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等。锦湖轮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在选择供应商时会首先甄选行业内具有一定实力的供应商,并通过实验室测试、跑胎实验(部分原材料)、工厂合格物料评价等流程对原材料进行
质量遴选后,将选定供应商加入供应商库。锦湖轮胎同步通过供应商多元化、新供应商的开发、配方升级、材料更新等方式不断加强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实现整体成本的持续优化。
2、生产模式
锦湖轮胎的生产活动由分布在韩国、美国、中国、越南的生产主体负责。销售部门结合市场订单和销售预测等进行需求管理,并同步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接收销
3-1-196售计划后制定生产计划进行排产,在保证合理期限安全库存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原材
料库存情况下发采购订单,在生产所需物料入库后组织生产活动。锦湖轮胎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障生产质量及优化成本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 VMI 成型机(VMI 集团是世界领先的轮胎成型机制造商)等行业内先进的设备,通过不断完善工艺、升级设备和标准化管理等手段提高产品良率,降低不良品带来的成本损耗;
*通过新型复合材料替代的方式降低材料成本;*在各生产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化排产,以实现各工厂产能的充分利用,从而降低单位产品加工费;*不断推进生产工艺迭代,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降低能源成本。
3、销售模式
锦湖轮胎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主要针对汽车生产厂商销售配套轮胎,经销模式主要针对轮胎经销商客户销售替换轮胎。锦湖轮胎在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全球各地均设有分支机构负责各地轮胎销售,向全球范围内100余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产品。在直销销售方面,锦湖轮胎与全球多家汽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等在内的多家汽车集团生产配套轮胎,保障了其配套轮胎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经销销售方面,锦湖轮胎与全球范围内多家知名轮胎经销商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力支撑了经销业务的稳定发展。
(1)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主要销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及占经销模式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经销模式收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入比例
1 客户 H 轮胎 70865.56 8.09%
2 客户 D 轮胎 29678.98 3.39%
2025年 3 客户 I 轮胎 14478.47 1.65%
1-6月 4 客户 J 轮胎 11805.55 1.35%
5 客户 M 轮胎 10897.55 1.24%
合计137726.1015.73%
2024 年 1 客户 H 轮胎 141194.87 8.08%
3-1-197占经销模式收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入比例
2 客户 D 轮胎 57965.68 3.32%
3 客户 I 轮胎 24132.78 1.38%
4 客户 V 轮胎 21533.70 1.23%
5 客户 K 轮胎 19891.13 1.14%
合计264718.1515.15%
1 客户 H 轮胎 124172.10 7.57%
2 客户 D 轮胎 55870.27 3.41%
3 客户 I 轮胎 32539.57 1.98%
2023年
4 客户 J 轮胎 27652.28 1.69%
5 客户 K 轮胎 21734.07 1.32%
合计261968.3015.97%
注:上述经销商收入统计均为单体口径。
2024 年,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新增客户 V。客户 V 主要位于韩国,自 2008 年
起与目标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2023 年,客户 V 为目标公司前十大经销商,是目标公司韩国地区主要经销商之一。
2025 年 1-6 月,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新增客户 M。客户 M 位于沙特阿拉伯,自
2012 年起与目标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客户 M 均为目标公司前二十大经销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十大经销商收入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客户名称所属区域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H 北美洲 70865.56 8.09% 141194.87 8.08% 124172.10 7.57%
客户D 北美洲 29678.98 3.39% 57965.68 3.32% 55870.27 3.41%
客户K 欧洲 7480.46 0.85% 19891.13 1.14% 21734.07 1.32%
客户M 亚洲 10897.55 1.24% 18639.42 1.07% 13625.13 0.83%
客户N 欧洲 10488.38 1.20% 18277.81 1.05% 21456.65 1.31%
客户L 北美洲 8701.29 0.99% 17250.06 0.99% 16380.09 1.00%
客户I 北美洲 14478.47 1.65% 24132.78 1.38% 32539.57 1.98%
3-1-198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客户名称所属区域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J 北美洲 11805.55 1.35% 9795.37 0.56% 27652.28 1.69%
客户V 亚洲 9915.21 1.13% 21533.70 1.23% 21649.95 1.32%
客户S 欧洲 6954.80 0.79% 18824.62 1.08% 20147.22 1.23%
客户AA 中国 5486.40 0.63% 15040.17 0.86% 19083.60 1.16%
客户W 欧洲 9796.73 1.12% 18597.16 1.06% 12583.80 0.77%
客户X 欧洲 6598.08 0.75% 17854.74 1.02% 8399.36 0.51%
客户AJ 北美洲 10614.04 1.21% 12038.73 0.69% 10612.20 0.65%
客户AK 北美洲 9504.26 1.09% 12841.44 0.73% 11315.88 0.69%
合计223265.7525.50%423877.6624.25%417222.1725.43%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收入的比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十大经销商合计收入金额分别为
417222.17万元、423877.66万元及223265.75万元,随着目标公司业务的发展整
体略有增长;占经销模式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3%、24.25%及25.50%,整体占比较为稳定。随着目标公司与客户 H、客户 D、I 客户 W、客户 AJ 等客户合作不断加深,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对其实现的收入也有所增长。2024 年,目标公司对客户 J 实现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客户 J 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所致,双方合作规模大幅缩减。经查阅相关申请及法院裁决文件,2024 年 10 月,客户 J 已向美国特拉华州
(Delaware)破产法院申请第 11 章破产保护,通过重组支持协议、融资及资产出售等
方式进行重整;法院也初步批准了客户 J 支付特定关键供应商和索赔人破产前债权的
临时命令,以确保关键供应商能持续供货,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能够继续运营,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 tyrepress 中国相关报道,客户 J 仍将继续保持其在全国分销网络的运营。目标公司未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其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根据 2025 年 3 月 moderntiredealer 相关报道,客户 J 已完成资产重组,其作为大型轮胎经销商持续开展轮胎分销业务。目标公司 2025 年 6 月末应收客户 J 余额为
7973.82万元,截至2025年8月底已收回2452.66万元,未收回款项均处于正常信用期内。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权益。
3-1-199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十大经销商毛利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区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客户名称域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 H 北美洲 34443.19 12.72% 61534.84 11.10% 38967.75 8.37%
客户 D 北美洲 12454.01 4.60% 22887.86 4.13% 15119.14 3.25%
客户 K 欧洲 909.50 0.34% 3271.21 0.59% 2397.47 0.51%
客户 M 亚洲 2659.02 0.98% 4251.40 0.77% 3327.89 0.71%
客户 N 欧洲 2340.06 0.86% 2689.25 0.48% 1660.70 0.36%
客户 L 北美洲 4244.30 1.57% 7168.83 1.29% 4760.60 1.02%
客户 I 北美洲 6387.95 2.36% 9815.58 1.77% 9315.44 2.00%
客户 J 北美洲 4349.50 1.61% 450.56 0.08% 7486.65 1.61%
客户 V 亚洲 1767.79 0.65% 5063.48 0.91% 5740.12 1.23%
客户 S 欧洲 2062.78 0.76% 6231.55 1.12% 7051.40 1.51%
客户 AA 中国 890.75 0.33% 2536.24 0.46% 2275.35 0.49%
客户 W 欧洲 2619.48 0.97% 5519.82 1.00% 3712.07 0.80%
客户 X 欧洲 1919.33 0.71% 5668.68 1.02% 2658.73 0.57%
客户 AJ 北美洲 2396.25 0.89% 2154.84 0.39% 1148.26 0.25%
客户 AK 北美洲 3949.62 1.46% 4957.42 0.89% 3605.68 0.77%
合计83393.5430.80%144201.5526.00%109227.2523.46%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十大经销商合计毛利额分别为
109227.25万元、144201.55万元及83393.54万元,随着目标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及毛利率水平的回升呈快速增长趋势;占经销模式总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23.46%、
26.00%及30.8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客户毛利占比有所提升,一是因为目标公司
持续优化产能布局,二是随着目标公司业务开拓,高毛利产品销售有所增多。2024年,目标公司对美国客户J实现毛利额较小,主要原因系受客户J自身经营不善以及销售产品结构性变化等因素影响,当期收入出现较大下滑;同时,由于该客户仍为美国地区最大的经销商之一,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2024年,基于后续持续合作等因素考虑,目标公司作为其长期合作供应商当期对其给予了一定的支持。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历史采购销售规模情况如下:
3-1-200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规模历史采购规模
该客户成立于1960年,经营折扣轮胎,零售汽车零部件和配件,其折扣轮胎服务客户遍及美国,拥有290002021年及2022年,目余名员工。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 客户H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消费国,2023年美国替换轮胎 销售额 10426.88万美
市场销售量为3.3亿条,市场规模约数千亿元人民币。元、13779.37万美元根据IBIS WORLD,该客户在美国轮胎经销商行业市场份额显著,约为15.8%。
该客户成立于1918年,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
2021年及2022年,目兰,拥有1300余名员工,为来自美国42个配送中心的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2 客户D 10000多家汽车经销商提供服务,也为众多汽车厂家提
销售额5878.74万美
供管理咨询,服务的品牌包括奥迪、奔驰、大众等众元、6699.78万美元多知名车企。2023年销售额约6.1亿美元。
该客户成立于1921年,总部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巴拉辛威德,是一家汽车售后市场连锁店和零售商,提供优
2021年及2022年,目
质的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部件。客户共有约8000名员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3 客户I 工,在美国和波多黎各设有办公室,拥有约8000个服
销售额4070.82万美务区。
元、3995.70万美元
根据美国Fortune统计,该客户每年销售规模约20亿美元。
该客户成立于1935年,为轮胎和车轮零售经销商,通过其配送中心为服务维修站和汽车性能商店提供轮
胎、车轮和服务设备。客户总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亨特斯维尔。该客户是美国替换轮胎市场最大的独立轮胎供应商之一,运营着超过115个配送中心,为美国约
80000名客户提供服务,拥有约4500名员工。2023年,该公司获得年度汽车和运输设备(大型)公司史蒂夫银奖,夏洛特最优秀、最聪明的公司之一,全国2021年及2022年,目商业资源协会(NABR)评为2023年夏季全美最佳和最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4 客户J
聪明的公司之一,以及《新闻周刊》最受欢迎的100个销售额3914.02万美工作场所之一。经查阅相关申请及法院裁决文件,该元、3187.72万美元客户已在特拉华州自愿提交了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通过一系列方式进行重整;法院也初步批准了客户J支
付特定关键供应商和索赔人破产前债权的临时命令,以确保关键供应商能持续供货,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能够继续运营,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2025年3月moderntiredealer相关报道,客户J已完成资产重组,其未来仍将继续开展轮胎分销业务。
客户K是世界领先制造商品牌的主要分销商,总部位于莫斯科,在俄罗斯轮胎和车轮销售商中占据领先地2021年及2022年,目位;客户K在俄罗斯市场经营超过29年,拥有150000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5 客户K
平方米仓库空间及超过100辆车的卡车车队。销售额1133.35万欧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220亿卢布,折合人民币约20元、2297.97万欧元亿元。
该客户成立于1979年,是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在线轮胎销售商,旨在为乘用车和轻型卡车供应轮2021年及2022年,目胎、车轮、悬架和制动器。客户在美国拥有超过270万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6 客户L
平方英尺的配送中心,约950名员工,是美国跑车俱乐销售额3351.02万美部、宝马CCA赛车俱乐部等的官方轮胎零售合作伙伴 元、3127.87万美元及冠名赞助商。
3-1-201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规模历史采购规模
客户L是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在线轮胎销售商,年营收规模约为4亿美元。
客户M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得,提供乘用车和商用车的全系列轮胎。客户M母公司Zafco Trading是各类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轮胎和电池的
2021年及2022年,目
可靠供应商,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吉达,是KUMHO、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7 客户M CEAT、ZEETEX和ARMSTRONG等轮胎的授权经销
销售额135.43亿韩元、商。
281.27亿韩元
HASCO注册资本4000万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约
7700万元,HASCO的母公司Zafco Trading是中东地区
最大的轮胎配送中心。
客户N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
2021年及2022年,目州,凭借出色的响应能力和可靠性,成为俄罗斯境内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8 客户N 领先的工业设备批发贸易公司。近年来公司拓展业务
销售额739.11万欧元、范围,在欧洲进行生产采购,并成立维修中心、仓储
1448.00万欧元中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客户V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专注于轮胎流通的企业, 2021年及2022年,目其业务主要集中在轮胎销售与供应链合作领域。客户V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9 客户V
是韩国地区业内第一家轮胎分销公司,目前在韩国经销售额349.19亿韩元、营的门店超过500家。379.67亿韩元该客户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意大利伦巴第大区贝
2021年及2022年,目
加莫省塞里亚特市,是意大利领先的轮胎分销商之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0 客户S 一,专注于汽车、商用车、卡车、摩托车、农业和工
销售额1929.11万欧
业车辆的轮胎及相关配件的销售。2022年,该客户营元、2124.27万欧元
业额约为3.26亿欧元。
该客户成立于2021年,系途虎-W(09690.HK)全资子
2021年及2022年,目
公司之分公司,途虎是中国领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汽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1 客户AA 车服务平台,提供汽车保养、维修、零部件销售等一
销售额9558.76万元、
站式服务,2024年,途虎-W营业总收入为147.59亿元
10697.12万元人民币。
目标公司自2022年开
该客户创始于1965年,总部位于荷兰,目前已发展成始与该客户建立合作
12 客户W 为欧洲最大的轮胎和车轮经销商之一,提供超过17000 关系,2022年目标公
种轮胎及相关产品,涵盖高端、中端和自有品牌。司对其实现销售额
318.11万欧元
该客户成立于1968年,总部位于荷兰,是一家国际轮目标公司自2021年开
胎批发商和分销商,在轮胎行业拥有超过55年的经始与该客户建立合作验,该公司销售的轮胎种类繁多,包括30多个轮胎品
13 客户X 关系,2022年目标公牌,包括用于乘用车、厢式货车/轻型商用车、拖车/大司对其实现销售额
篷车/露营车、4×4/SUV、卡车和摩托车的夏季、冬季
223.94万欧元
和全季节轮胎,且在物流、ICT和营销领域提供支持。
2021年及2022年,目
客户AJ成立于1951年,总部位于美国,提供可再生能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4 客户AJ 源产品、润滑油、轮胎及零部件的分销服务,公司员
销售额845.80万美
工超过5000名,在行业拥有75年相关经验。
元、1827.50万美元
客户AK成立于1949年,总部位于美国,是轮胎与汽车 2021年及2022年,目服务领域的美国领导者,旗下品牌家族包括:Mavis折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5 客户AK
扣轮胎、Mavis轮胎与刹车、米德斯、快换油与轮胎工 销 售 额 853.84 万 美
程师、刹车加、轮胎王国、NTB(全国轮胎与电池)、 元、1097.27万美元
3-1-202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规模历史采购规模
镇市轮胎及塔菲。从轮胎、换油、刹车、调校、电池,到悬架、排气系统及州检服务,公司在美国及加拿大拥有3500余家直营及特许零售网点。
注:经销商的基本情况来源于经销商官网、公开报道、Capital IQ 和访谈确认。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均为业内较为知名的轮胎行业从业企业,和目标公司合作多年;报告期内,随着目标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入,除客户J因自身经营陷入困境等因素导致2024年收入有所减少外,目标公司对主要客户的收入整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目标公司主要客户向目标公司采购规模与自身业务规模相匹配。
1)不同销售金额区间经销商毛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同销售金额区间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销售金额区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5000万以上158416.8058.52%270418.9748.77%212163.9145.56%
1000万到5000万65879.8324.33%123223.3622.22%118421.1525.43%
500万到1000万16741.116.18%38810.517.00%35079.377.53%
500万以下29683.2410.96%122065.7022.01%99988.7621.47%
合计270720.98100.00%554518.54100.00%465653.19100.00%
注: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2025年1-6月经销商收入层级划分已年化处理。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高度重视核心客户及市场的拓展和培育,核心客户群体收入及毛利规模均呈稳步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5000万元以上收入经销商实现的毛利金额分别为212163.91万元、270418.97万元及158416.80万元,占经销模式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56%、48.77%及58.52%,是目标公司毛利额的最主要来源。
目标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中主要定位为中高端品牌中的高性价比产品,相较于一线头部轮胎企业,有着充分的价格优势和替代效应。根据美国轮胎电商平台 SimpleTire3-1-203数据,目标公司轮胎价格为国际三大品牌(普林斯通、米其林、固特异)的60%-70%,
消费降级背景下,目标公司性价比优势尤为凸显。近年来,高通胀叠加高利率环境使得欧美消费者面临利息昂贵与物价上涨的双重挤压,叠加当前海外经济增长前景难言乐观,海外市场消费降级趋势愈演愈烈。报告期内,随着欧洲通胀加剧,消费降级凸显、俄乌冲突后欧洲停止进口俄罗斯轮胎、欧洲老旧工厂关停,高性价比轮胎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部分消费者在进行轮胎替换时,在同样的质量条件下,有选择高性价比产品的倾向,在此情形下,目标公司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一方面,得益于经营战略的改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战略与经营方面,目标公司通过加强与主力市场经销商的合作和扩展新的经销渠道,强化了欧洲本土的营销策略,巩固并强化了与欧洲核心区域主要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欧洲市场核心经销商客户的收入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
另一方面,目标公司在北美地区持续深耕运作,不断强化与客户 H 等当地大型经销商的合作,也带来了经销收入的快速增长。在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持续推进业务终端整合以及核心区域渠道的拓展和营销,目标公司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客户的家数、实现收入及占比、实现毛利额及占比均呈快速增长趋势。
2)新增、退出经销商毛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经销商性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当期新增经销商实
5902.402.18%13726.942.48%18463.093.96%
现毛利
合计270720.98100.00%554518.54100.00%465653.19100.00%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新增经销商列示标准为上一年度未实现收入且本年度实现收入经销商;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10475.73
2024年毛利总金额554518.54
3-1-204项目金额
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1.89%
2024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5681.17
2023年毛利总金额465653.19
2024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1.22%
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1043.56
2022年毛利总金额243298.91
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0.43%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退出经销商列示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现收入且本年度未实现收入经销商;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新增经销商实现毛利额分别为18463.09万元、
13726.94万元及5902.40万元,占当期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3.96%、2.48%
及2.18%;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2022年实现毛利额为-1043.56万元,占2022年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为-0.43%,主要系经营不善、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等因素导致退出合作。2024年及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2023年及2024年实现毛利额分别为
5681.17万元及10475.73万元,占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1.22%及1.89%。目标公司经销收入及毛利额主要由核心存续经销商贡献,新增或退出
经销商贡献的收入及毛利额均较小。
3)不同类别经销商价格、毛利率变动情况
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扁平化管理,未对经销商进行层级、类别划分管理。报告期内,受不同区域市场竞争差异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不同区域的经销模式产品价格、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不同区域经销模式产品价格、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主要区域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均销售价格利率均销售价格利率均销售价格利率
北美洲606.4640.29%606.8240.99%597.3629.91%
欧洲417.1527.80%401.3927.72%387.0027.31%
韩国472.4626.88%468.8230.09%482.5232.16%
3-1-205主要区域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中国240.7022.01%250.3924.79%239.6214.63%
其他382.9727.19%398.4328.16%397.3226.69%
报告期内,受销售产品结构、原材料成本变动、海运费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目标公司不同区域经销商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目标公司在全球设立了多个销售法人公司和海外分公司/事务所,共同负责全球轮胎销售业务。针对不同区域轮胎市场,目标公司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市场竞争情况、不同地区消费水平、不同地区关税水平、不同市场平均销售成本等因素,合理进行差异化定价。整体而言,目标公司中国境内经销模式毛利率相对低于其他地区,主要原因系受区域性经济发展水平、竞争激烈程度差异、轮胎尺寸差异等影响,目标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经销模式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低于其他地区,导致中国境内经销模式毛利率相对较低,以销售法人口径统计,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中国境内经销商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分别为37.47%、38.65%及41.60%,中国境外经销商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分别为41.48%、41.59%及41.53%(上述占比统计不含卡客车轮胎以及 SPECIALTY)。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地区的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区域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境内22.05%20.86%18.84%赛轮轮胎
境外25.33%29.88%30.78%
境内未披露14.60%14.78%玲珑轮胎
境外未披露29.39%27.35%
境内11.36%14.77%15.44%
S佳通
境外21.80%23.17%25.75%
如上表所示,目标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中国境内销售毛利率均显著低于境外地区销售毛利率,此外,根据轮胎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森麒麟、贵州轮胎、通用股份等其他轮胎行业公司也存在境外毛利率高于境内毛利率的情况,与目标公司情况相符,目标公司中国境内经销模式毛利率相对低于其他地区的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3-1-206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除此以外,目标公司在北美洲地区经销模式平均销售价
格显著高于其他地区,毛利率也整体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北美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且高单价、高毛利的大尺寸轮胎收入占比较高。
2023年,各区域经销商毛利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原材料成本下降、海运费成本下降、通胀及汇率影响等。其中,欧洲地区、北美地区毛利率提升较多,一方面,目标公司在欧洲、北美地区的当地产能较小(欧洲地区无生产工厂,美国生产工厂的产量占比不足总产量的10%),目标公司在欧洲地区、北美地区销售的产品主要来源于韩国、中国、越南等地的生产工厂,海运费波动对其成本影响相对较大;另一方面,受俄乌冲突、通胀等因素影响,欧洲地区销售单价有所上升。自俄乌冲突以来,欧洲地区原材料和能源价格高企,轮胎生产成本显著抬升,推动了轮胎销售价格持续走高。同时,目标公司在欧洲地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高价值产品销量,抢占现有高端轮胎品牌的市场份额,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此外,2023年欧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提升幅度较大,亦推动了以人民币计价的平均销售单价的上升,同时也带来了毛利率的提升。
2024年,欧洲、韩国等区域经销商毛利波动较小,北美洲及中国经销商毛利率增长较多。中国经销商毛利率增长主要系目标公司于中国市场逐渐恢复市场地位,品牌价值重新获得认可。一方面,目标公司持续新增知名整车厂和车型的配套,市场知名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目标公司不断深耕途虎等市场知名经销渠道,在消费者中的品牌认可度也有所加强。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目标公司得以提升销售价格,同时叠加成本端压力减轻,带来了中国地区经销模式毛利率的提升。但中国市场轮胎企业竞争激烈,销售产品中小尺寸占比较高,使得中国经销商毛利率仍低于其他区域。
北美洲经销商毛利率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成本端平均单位成本持续下降所致,目标公司越南工厂因人工成本较低等原因,产品平均单位成本较低,北美洲区域销售产品中来自越南工厂的产品比例逐步上升,使得其毛利率持续提升。
2025年1-6月,北美洲、欧洲、中国及其他地区经销商毛利波动较小。韩国地区
经销客户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2025年上半年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
(2)采取经销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3-1-207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比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万韩元
2024年2023年
公司名称经销收入经销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占比占比
赛轮轮胎2902645.353136270.2992.55%2428564.382556275.7295.00%
玲珑轮胎未披露2181038.09/未披露1986544.99/
S 佳通 436950.93 462184.47 94.54% 403150.66 412275.62 97.79%
韩泰轮胎未披露9134980.00/未披露8939621.00/
目标公司1747606.152384066.7273.30%1640412.702191577.5274.85%注1:玲珑轮胎分零销和配套口径披露营业收入,销售模式包括“采用给主机厂配套的直接销售、与经销商签订代理服务合同的间接销售、通过智慧零售云平台线上商城直接销售给门店、通过阿特拉斯卡友之家 APP 直接销售给司机用户”四种,未直接披露经销模式收入;
注2:韩泰轮胎未披露经销模式收入,收入来自公司公告;
注3:韩泰轮胎收入单位为百万韩元;
注4:2025年1-6月,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均未披露。
轮胎市场主要分为轮胎替换市场和轮胎配套市场,轮胎企业会针对不同市场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轮胎替换市场通常伴随着修理、安装等附加服务以及精细化的销售渠道要求,因而决定了经销模式是轮胎替换市场的主要经营模式。其余的轮胎产品销售则直接面向各大整车厂商,这部分市场称之为轮胎配套市场,主要经营模式为直销模式。如上表所示,目标公司针对替换轮胎销售市场多以经销模式开展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4、结算模式
(1)客户结算模式
根据下游客户群体不同,目标公司与下游客户约定了不同的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票据、信用证、承兑交单等。
(2)供应商结算模式
目标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入库后,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支付货款。目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信用证、电汇和票据等。
3-1-2085、盈利模式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通过轮胎产品的销售实现收入和利润。
(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1)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分产品类型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229139.5599.76%2384066.7299.75%2191577.5299.68%
其他业务收入2928.410.24%6038.720.25%7071.820.32%
合计1232067.96100.00%2390105.43100.00%2198649.34100.00%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轮胎产品的销量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条,元/条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销量3061.216044.285567.21
同比1.29%8.57%17.15%
平均销售单价402.48394.43393.66
同比2.04%0.20%1.25%
注:上述平均销售单价为加权平均价格,即目标公司轮胎产品营业收入/销量;平均销售单价按照当年度平均汇率换算;2025年1-6月销量同比变化采用年化数据比较。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分销售类型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类型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直销353420.9528.75%636460.5726.70%551164.8325.15%
经销875718.6071.25%1747606.1573.30%1640412.7074.85%
3-1-209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类型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合计1229139.55100.00%2384066.72100.00%2191577.52100.00%
(2)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锦湖轮胎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销售产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品
1 客户A 轮胎 134014.19 10.88%
2 客户B 轮胎 79566.85 6.46%
2025年 3 客户C 轮胎 64739.49 5.25%
1-6月 4 客户D 轮胎 29678.98 2.41%
5 客户AD 轮胎 25041.21 2.03%
合计333040.7127.03%
1 客户A 轮胎 247729.87 10.36%
2 客户B 轮胎 158444.92 6.63%
3 客户C 轮胎 105156.61 4.40%
2024年
4 客户D 轮胎 57965.68 2.43%
5 客户E 轮胎 48069.26 2.01%
合计617366.3425.83%
1 客户 A 轮胎 241424.12 11.02%
2 客户 B 轮胎 140552.19 6.41%
3 客户 C 轮胎 108851.78 4.97%
2023年
4 客户 D 轮胎 55870.27 2.55%
5 客户 F 轮胎 33707.93 1.54%
合计580406.3026.49%
注:报告期内,上述客户的销售收入已按照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客户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客户或为目标公司新增客户的情形。
2023 年,客户 E 为目标公司第六大客户,是欧洲知名轮胎经销商;报告期内,目标公
3-1-210司不断加强业务终端整合,增加对欧洲地区的市场拓展和营销,同时基于客户本身的
行业经验、规模与销售实力,目标公司对客户 E 的销售额保持稳定增长,客户 E 成为目标公司 2024 年第五大客户。2025 年 1-6 月,客户 AD 成为目标公司第五大客户,该客户是日本跨国汽车制造商公司,目标公司与该客户合作多年,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的50%的情况,目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权益。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千克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项目采购金额采购均价采购金额采购均价采购金额采购均价
合成橡胶113102.9614.78228259.2914.91185631.9813.08
天然橡胶162075.2415.22221522.7913.05155049.9510.11
帘线64507.2614.29141973.3715.44140087.9716.86
炭黑55931.847.78121430.718.48118105.958.74
胎圈钢丝10365.336.4320994.946.8121095.687.52
注:原材料采购单价按照当年度平均汇率换算。
目标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帘线和炭黑等,其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是最主要的生产原材料,报告期各期,二者在原材料成本中的合计占比均超过40%。2023年,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价格下降,主要系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基础原料价格下跌;炭黑价格下降主要系国际油价下跌导致炭黑原料油价格下跌,炭黑出厂单价下降。2024年,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推高了合成橡胶主要原料丁二烯的生产成本,直接导致合成橡胶的生产成本上升,推动合成橡胶价格上涨。2024年天然橡胶的价格上涨主要受到天气和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全球天然橡胶主产区受到异常天气的影响,导致割胶工作受阻,原料供应减少;同时,全球轮胎行
3-1-211业需求增长显著。除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外,其他主要原材料价格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2025年1-6月,天然橡胶平均单价上涨,上一年供给与需求叠加因素影响仍在延续;
合成橡胶及其他主要原材料平均单价均处于下降通道。
1)天然橡胶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天然橡胶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项目价格变动率
2023年采购均价10.11-11.86%
2024年采购均价13.0529.08%
2025年1-6月采购均价15.2216.63%
2023 年标准胶 SCRWF 均价 12.15 -3.19%
2024 年标准胶 SCRWF 均价 14.79 21.73%
2025年 1-6月标准胶 SCRWF 均价 15.50 4.80%
报告期标准胶 SCRWF 最高月平均单价 17.24 -
报告期标准胶 SCRWF 最低月平均单价 11.30 52.57%
注:标准胶 SCRWF 价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2)合成橡胶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合成橡胶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项目价格变动率
2023年合成橡胶采购均价13.08-7.93%
2024年合成橡胶采购均价14.9113.99%
2025年1-6月合成橡胶采购均价14.78-0.87%
2023年丁苯橡胶(1502#)均价12.42-4.02%
2024年丁苯橡胶(1502#)均价13.7310.55%
2025年1-6月丁苯橡胶(1502#)均价13.55-1.31%
报告期丁苯橡胶(1502#)最高月平均单价15.32-
报告期丁苯橡胶(1502#)最低月平均单价12.0327.35%
注:合成橡胶:丁苯橡胶(1502#)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
3-1-212如上所示,目标公司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波动
具有共同趋势,采购价格的波动具有合理性。
(2)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类型采购金额占比号
1 KOREA KUMHO PETROCHEMICAL CO. LTD. 合成橡胶等 51237.15 10.64%
2 SOUTHLAND GLOBAL PTE. LTD. 天然橡胶 41339.84 8.59%
2025 年 3 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 天然橡胶 27087.13 5.63%
1-6 月 4 Aditya Birla Carbon 炭黑 19432.23 4.04%
5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天然橡胶18890.363.92%
合计157986.7132.82%
KOREA KUMHO PETROCHEMICAL CO.
1合成橡胶等108745.0011.70%
LTD.
2 Aditya Birla Carbon 炭黑 49266.81 5.30%
HYOSUNG ADVANCED MATERIAL
3帘布等46406.224.99%
2024 年 CORP.
4 SOUTHLAND GLOBAL PTE. LTD. 天然橡胶 42319.99 4.55%
5 KOLON INDUSTRIES INC 帘布等 37649.15 4.05%
合计284387.1830.59%
KOREA KUMHO PETROCHEMICAL CO.
1合成橡胶等79469.279.86%
LTD.HYOSUNG ADVANCED MATERIAL
2帘布等46430.235.76%
CORP.
3 Aditya Birla Carbon 炭黑 46067.31 5.71%
2023年
4 SOUTHLAND GLOBAL PTE. LTD. 天然橡胶 36574.65 4.54%
5 KOLON INDUSTRIES INC 帘布等 36407.54 4.52%
合计244949.0030.38%
注: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已按照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均为长期合作供应商,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供应商或为目标公司新增供应商的情形。2025 年 1-6 月,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和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成为目标公司前五大供应商。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诗董橡胶股份有限3-1-213公司)成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泰国合艾,是全球领先的天然橡胶产业链集成公司,
同时在泰国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双边上市,已与目标公司合作超过20年。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列村,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的收购、加工与销售,与目标公司合作多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报告期内存在向目标公司销售轮胎成品和帘线、炭黑
等生产轮胎所需的原材料,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的情况;除向双星集团采购外,目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3、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锦湖轮胎的轮胎工厂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条
分类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产能3166.086226.675858.61
产量3090.286139.915594.82
产能利用率97.61%98.61%95.50%
2024年轮胎市场需求持续提高,目标公司工厂产能利用率较2023年保持提升。
2025年1-6月目标公司产能利用率稳定在2024年的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锦湖轮胎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条工厂2025年6月末2024年2023年期初库存1212.091076.70977.62
期末库存1266.261212.091076.70
3-1-214(六)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资质
1、锦湖轮胎本部主要经营资质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已取得从事业务所必须的许可、审批与资质。锦湖轮胎本部拥有的与主要业务相关的资质如下:
(1)环境保护相关许可许可名称工厂相关法律最初取得日发证机关
光州1978.12.16光州广域市市长《大气环境保护大气排放设施安装谷城法》第23条第11989.04.15全罗南道知事许可证款
平泽2003.06.27京畿道知事
光州1978.12.06光州广域市市长
废水排放设施安装《水环境保护法》
谷城1989.04.15全罗南道知事许可证第33条第1款
平泽2004.05.15京畿道知事大气污染物总量管《关于大气管理区理经营场所设置许光州域的大气环境改善2020.09.23光州广域市市长可证特别法》光州《化学物质管理有害化学物质使用2015.12.23荣山江流域环境厅厅
法》第28条第4
业许可谷城2016.03.11长款
(2)安全相关许可许可名称相关法律区分最初取得日发证机关室外储罐区(22-0119-
1973.06.05
730605号)室外储罐区(22-0882-
2005.09.21
056921号)
地下储罐区2004.11.19
加油处(自用)2014.09.05《危险物安全一般处置室(34-0122-光山消防署长
1995.07.19危险品制造所等竣管理法施行950719号)工验收证令》第10条第一般处置室(34-0123-
1999.11.20
2款991120号)室内储藏室(21-0126-
2003.12.18
20031218号)室内储藏所(21-0127-
2015.03.24
150324号)
一般处置室2003.05.21平泽消防署长
室外储罐区2003.05.21
3-1-215(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地区工厂发行日到期日认证机关
光州 2023.11.07 2026.11.06 UR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韩国 谷城 2023.11.07 2026.11.06 URS(ISO9001:2015)
平泽 2023.11.07 2026.11.06 URS
光州 2023.11.07 2026.11.06 URS汽车质量管理认证
韩国 谷城 2023.11.07 2026.11.06 URS(IATF16949:2016)
平泽 2023.11.07 2026.11.06 URS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地区工厂发行日到期日认证机关
光州 2022.11.04 2025.10.24 UR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韩国 谷城 2022.11.04 2025.10.24 URS(ISO14001:2015)
平泽 2022.11.04 2025.10.24 URS
(5)环境标志认证书
国家/认证证书工厂颁发日期到期日认证机关备注地区
11R 22.5 16PR KCD12/卡车、2020.11.16 2026.11.15 巴士用轮胎(11R22.5 16PRNormal 冬季用)
275/70R 22.5 18PR KCD12/卡
车、巴士用轮胎
2020.12.142026.12.13
(275/70R22.518PR Normal冬季用)
韩国环境产 11R22.5 16PR KCA03/卡车、巴环境标志认韩国 谷城 2021.09.02 2027.07.28 业技术院院 士用轮胎(11R22.5 16PR证书长 Normal 冬季用)
275/70R 22.5 18PR KCA03/卡2022.08.17 2026.12.13 车、巴士用轮胎(275/70R22.5
18PR Normal 冬季用)
275/70R22.5 18PR KCA31/卡
车、巴士用轮胎
2023.08.222026.08.21
(275/70R22.518PR Normal一般用)
汽车用轮胎/Majesty X环境标志认韩国环境产
韩国 光州 2025.01.21 2028.01.20 245/40ZR20 XL99W证书业技术院院
(2305932)
3-1-216国家/
认证证书工厂颁发日期到期日认证机关备注地区
长 汽车用轮胎/Majesty X
245/40ZR20 XL99W
(6301472)
(6)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地区工厂发行日到期日认证机关光州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韩国 谷城 2024.09.05 2027.09.04 URS(ISO50001:2018)平泽
(7)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本部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已取得从事业务所必需的许可、审批与资质。
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拥有的与主要业务相关的资质如下:
(1)排污许可和辐射安全许可资质序号证件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日期有效期至主体
91320100608
锦湖行业类别:轮胎制南京市生态
1 排污许可证 93328XC001 2025.05.19 2030.05.18南京造,锅炉环境局U
种类和范围:使用 V锦湖辐射安全许苏环辐证南京市生态
2 类放射源;使用 III 2025.05.22 2030.05.21
南京 可证 [A0188] 环境局类射线装置天津经济技
锦湖91120116717行业类别:轮胎制
3排污许可证术开发区市2024.06.132029.06.12
天津 855444H002V 造,锅炉生态环境局
锦湖 辐射安全许 津环辐证 种类和范围:使用 II 天津市生态
42023.03.032027.03.13
天津可证[00044]类射线装置环境局
65系列轿车子午线
中国国家强国家认证认
锦湖 20070112012 轮胎符合 CNCA-C12-
5制性产品认可监督管理2025.08.052030.08.04
长春3396201:2024认证规则的证证书委员会要求
锦湖91220000767行业类别:轮胎制长春市生态
6排污许可证2023.05.252028.05.24
长春 866506K001Z 造,锅炉 环境局锦湖 辐射安全许 吉环辐证 种类和范围:使用 V 吉林省生态
72022.05.242027.05.23
长春 可证 [00069] 类放射源;使用 II 环境厅
3-1-217资质
序号证件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日期有效期至主体类射线装置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地区工厂发行日到期日认证机关
锦湖南京 2024.03.15 2027.02.18 TUV NORD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中国 锦湖天津 2024.03.29 2027.02.28 TUV NORD(ISO9001:2015)
锦湖长春 2024.08.21 2027.08.20 TUV NORD
锦湖南京 2024.03.15 2027.03.14 TUV NORD汽车质量管理认证
中国 锦湖天津 2024.02.29 2027.02.28 SGS(IATF16949:2016)
锦湖长春 2024.07.10 2027.07.09 TUV NORD
锦湖南京2023.11.092026.11.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
(GB/T 24001-2016/ 中国 锦湖天津 2022.09.02 2025.09.12心ISO 14001:2015)
锦湖长春2023.12.072027.01.21
锦湖南京2023.11.092026.10.3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质量认证中
认证(GB/T 45001- 中国 锦湖天津 2022.09.02 2025.09.04心
2020/ ISO 45001:2018)
锦湖长春2022.11.222025.11.2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锦湖南京 2023.01.05 2026.03.04 (GB/T 23331- 中国质量认证中
2020/ISO 中国
心
50001:2018RB/T114- 锦湖天津 2025.02.06 2028.01.27
2014)
(3)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内实体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主要经营资质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已取得从事业务所必须的许可、审批与资质。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拥有的与主要业务相关的资质如下:
(1)环保(排污)许可及辐射安全许可序号资质主体证件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1 锦湖越南 环保许可 No.11/GPM 项目产能为 1250 平阳工业区 2023.03.28 2033.03.27
3-1-218序号资质主体证件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T-BQL 万个轮胎/年 管理局越南辐射与
No.从事辐射 涉及对 X 射线机械 核安全局—
2 锦湖越南 1218/GP- 2023.11.29 2026.11.30
活动许可设备的使用—科学与技
ATBXHN术部越南辐射与
涉及对带有 SR-90
从事辐射 No. 687/GP- 核安全局—
3锦湖越南放射源的机械设备2023.07.312026.07.31
活动许可 ATBXHN —科学与技的使用术部
Kumho
废水排放 Macon 水务
4 Tire / / 2022.10.01 2027.09.30
许可管理局
Georgia
Kumho No.3011-空气质量佐治亚州环
5 Tire 021-0211-S- / 2020.04.21 长期
许可境保护局
Georgia 01-1
许可内容:将工业
Kumho雨水排放活动中所产生的雨佐治亚州环
6 Tire GAR050000 2022.06.01 2027.05.31
许可水排放至佐治亚州境保护局
Georgia的水流中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地区工厂发行日到期日认证机关
越南 锦湖越南 2024.01.03 2027.01.02 UR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Kumho Tire 美国 2023.11.27 2026.11.26 URS
Georgia
越南 锦湖越南 2024.01.03 2027.01.02 URS汽车质量管理认证(IATF16949:2016) Kumho Tire 美国 2023.11.27 2026.11.26 URS
Georgia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越南 锦湖越南 2018.12.15 2026.12.14 URS(ISO 14001:2015)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越南 锦湖越南 2019.01.24 2028.01.23 URS
45001:2018)
(3)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持有序号证书编号认证标准认证内容发证日期有效期至人
33505/C/000 ISO45001:201 客车轮胎与轻型货
1锦湖越南2025.1.242028.1.23
1/UK/En 8 车轮胎的制造
(4)汽车轮胎质量证书
3-1-219序号证书持有人证书编号轮胎类型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145R13C 88/86R
1 锦湖越南 1164/VAQ18-03/19-00 2022.12.13 2025.12.13
PORTRAN KC55
185/65R15 88H
2 锦湖越南 1213/VAQ18-03/19-00 2022.12.13 2025.12.13
ECOWING ES01
185R14C 102/100R
3 锦湖越南 0041/VAQ18-03/22-00 2025.2.19 2028.2.19
PORTRAN KC53
195/55R16 87V
4 锦湖越南 0848/VAQ18-03/20-00 2023.2.24 2026.2.24
ECOWING ES01
195/65R15 91H
5 锦湖越南 10682/VAQ18-03/23-00 2023.9.26 2026.9.26
ECOWING ES31
195/70R15C
6 锦湖越南 1214/VAQ18-03/19-00 104/102R PORTRAN 2022.12.13 2025.12.13
KC53
195R15C 106/104R
7 锦湖越南 10901/VAQ18-03/23-00 2023.11.3 2026.11.3
PORTRAN KC53
205/55R16 91H
8 锦湖越南 10681/VAQ18-03/23-00 2023.9.26 2026.9.26
ECOWING ES31
215/45 ZR18 93W
9 锦湖越南 11005/VAQ18-03/23-00 2023.9.29 2026.9.29
ECSTA PS31
215/45 ZR17 91Y
10 锦湖越南 11022/VAQ18-03/23-00 2023.12.4 2026.12.4
ECSTA PS71
215/60R17 96H
11 锦湖越南 0990/VAQ18-03/22-00 2025.8.1 2028.8.1
SOLUS HS63
215/70R16C
12 锦湖越南 10900/VAQ18-03/23-00 108/106T PORTRAN 2023.11.3 2026.11.3
KC53
215/75R16C
13 锦湖越南 10903/VAQ18-03/23-00 116/114R PORTRAN 2023.11.3 2026.11.3
KC53
225/45R17 91W
14 锦湖越南 10688/VAQ18-03/23-00 2023.9.26 2026.9.26
ECSTA PS71
235/55 ZR19 101Y
15 锦湖越南 11021/VAQ18-03/23-00 2023.12.4 2026.12.4
ECSTA PS71
235/55R19 101H
16 锦湖越南 0635/VAQ18-03/20-00 KL33 CRUGEN 2023.2.24 2026.2.24
PREMIUM
225/45ZR17 94W
17 锦湖越南 10898/VAQ18-03/23-00 2023.11.3 2026.11.3
ECSTA PS31
225/45ZR18 91W
18 锦湖越南 11023/VAQ18-03/23-00 2023.12.4 2026.12.4
ECSTA PS31
235/40R18 91W
19 锦湖越南 10680/VAQ18-03/23-00 2023.9.26 2026.9.26
ECSTA PS71
235/65R16C
20 锦湖越南 1215/VAQ18-03/19-00 118/116R PORTRAN 2022.12.13 2025.12.13
KC53
235/65R17 104T
21 锦湖越南 10899/VAQ18-03/23-00 2023.11.3 2026.11.3
CRUGEN HT51
22 锦湖越南 1216/VAQ18-03/19-00 P235/60R18 102H 2022.12.13 2025.12.13
3-1-220序号证书持有人证书编号轮胎类型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SOLUS KL21
(5)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轮胎境外实体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七)目标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企业,总部位于韩国,在全球拥有8个生产基地和5个研发中心,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等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生产情况详见本节“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之“3、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轮胎产品分销售区域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销售区域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北美洲408668.8133.25%744170.8131.21%686232.4331.31%
欧洲343235.1527.92%627568.1326.32%522830.4823.86%
韩国197795.5616.09%459882.3919.29%475583.3621.70%
中国89818.537.31%189958.777.97%169693.967.74%
其他189621.5115.43%362486.6215.20%337237.3015.39%
合计1229139.55100.00%2384066.72100.00%2191577.52100.00%
(八)目标公司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第三条的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
3-1-221他污染严重的行业。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所属
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范畴。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高排放行业明确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所属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高排放行业范畴。此外,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的主要产品乘用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轮胎、轻卡子午胎,均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不属于重污染、高排放、高污染行业。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已取得的相关环境保护许可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六)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资质”。
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锦湖越南存在:(1)部分废物处理工程尚未安装亦未进行试运行、部分监测工业粉尘及废气的设备尚未安装的情况;(2)未能对部分
工业粉尘、废气进行有效监测;(3)未能根据生产技术迭代及固废处置量变化情况更
新其环保许可的情况。根据《越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锦湖越南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且该等事项不会对锦湖越南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锦湖越南的书面确认,锦湖越南后续将遵守其已取得的环保许可关于废物处理、排放、监测等方面的全部要求,并按监管机关的要求完成有关整改(如需)。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安全生产情况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25〕27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3-1-222应当投保安责险”。《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目标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高危行业领域。
报告期内,锦湖轮胎本部发生如下三起安全事故:
所属工厂事故情况处理进展事故整改情况已改进事故设备及其他类该事故已于2024年8月20日移送光州地方检
似机型安全装置,张贴安察院,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光州地全警示标志、梳理完善安
由于成形机夹压事方劳动厅正在调查中;此外在事故发生后,光全操作流程,同时对岗位谷城工厂故导致1名工人死州地方劳动厅进行了特别检查,并于2025年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此外
亡3月13日就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分别对已与事故人家属签署谅解工厂厂长、目标公司处以100万韩元(折合人协议支付补偿金,并计入民币约4938.06元)罚款。
2024年当期损益。
限制叉车行驶速度,安装该事故已于2024年9月23日移送光州地方检车辆行驶感应报警装置,察院,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光州地设置行人专用通道并建立由于叉车急刹车,方劳动厅正在调查中;此外在事故发生后,光工厂行人安全系统,同时导致1名工人被压州地方劳动厅进行了特别检查,并于2025年对岗位工人进行安全培死亡2月20日就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分别对训;此外已与事故人家属光州工厂工厂厂长、目标公司处以200万韩元(折合人签署谅解协议支付补偿民币约9876.11元)罚款。金,并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
承包商在发电机电该事故已于2024年10月15日移送光州地方承包商已完成相关整改措气检查作业中发生检察院,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光州施,目标公司不涉及整触电事故,导致1地方劳动厅正在调查中。改。
名承包商工人死亡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已针对上述事故采用适当整改措施并完成相关整改验收。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上述事故正在调查中,尚未有处理或处罚结果,该等事故不会导致目标公司被责令停业,亦不会导致目标公司难以正常经营。
另根据目标公司及其就该案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及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法
律顾问核查,基于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相关规定,制造业营业场所内发生事故灾害时,雇佣劳动部长官(光州劳动厅监督官)可以对发生事故灾害的相关作业单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但该停止作业命令仅针对发生事故的具体工程或作业单元,而非整
3-1-223个工厂。如一起事故同时导致2名以上劳动者死亡,则雇佣劳动部长官可以下达工厂
整体停工的命令。鉴于上述3起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可导致工厂整体停工的规定范畴,且相关安全事故发生后光州地方劳动厅已就事故对相关工厂具体作业单元下达短期停
工整改通知(累计停工3天),并经整改验收后解除停工措施,故后续不存在因正在进行的各项调查/侦查案件导致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业务被中断的可能,预计未来不会对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被处以罚金的可能性较低,即使被处以罚金,根据韩国《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至2025年1月21日,韩国法院关于重大灾害处罚法违反罪的量刑统计,对法人的法定刑规定为最多50亿韩元以下的罚款但被处以1亿韩元以下罚款的占比达到88.5%故预计上述事故处罚金额不超过1亿韩元的概率较高。
结合上述事实情况及韩国当地律师意见,鉴于目标公司已就上述事故完成整改及验收,并与当事人家属达成谅解协议支付补偿金,上述事故不会因正在进行的各项调查导致目标公司相关工厂的部分或全部业务被中断,不会对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鉴于上述事故尚在调查中,未有明确结论,如有权监管机关最终处罚结果与上述预计一致,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上述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双星集团已就上述安全事故出具承诺函,若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因该三起特定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导致停工停产造成损失或被处以罚金超过目标公司已计提的预
计/或有负债(“超额损失”),相关超额损失由双星集团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除上述三起安全事故外,2025年5月17日,目标公司韩国光州工厂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光州工厂2号工厂密炼车间。火灾发生后,值班人员在启动消防设备和人工灭火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报警。工厂按消防当局的要求,迅速撤离了有关人员,随后消防部门采用特种专业消防装备全力灭火。截至2025年5月17日晚火势基本得到控制,2025年5月18日中午明火已基本扑灭,2025年5月20日消防人员确认火灾全部扑灭且无复燃危险。
上述事故导致光州工厂2号工厂建筑物、构筑物及机械设备等发生财产损失,账面损失金额约为1537.85亿韩元,除有1名员工在疏散过程中骨折受伤外,无其他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于2025年6月组建联合调查组进驻光州工厂,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调查。相关调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3-1-2242025年8月28日,负责起火原因调查的韩国国立科学研究院调查组出具《鉴定书》,经调查鉴定认为,仅通过现场燃烧状态无法锁定起火点,结合调查资料可知二层密炼工序车间烤箱存在起火可能,但因烤箱等设备严重烧毁变形,火灾发生原因不明。
2025年9月4日,光州地方警察厅(以下简称“警察厅”)召开发布会,公布本
次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经调查:(1)警察厅认为,由于未对防止火灾发生所配置的烤箱内外燃烧及扩散防护装置及系统(火苗探测器、门自动关闭、二氧化碳自动手动喷射灭火装置、防火卷帘等)进行有效检查和管理,导致烤箱内火苗被扩散为大型火灾;
(2)警察厅认为,工厂部分场所存在广播及火灾报警系统疏漏,火灾险情未被迅速传播,导致1名员工在撤离过程中受伤;(3)警察厅认为,工厂就消防和安全教育、训练存在不足。最终警察厅认为,光州工厂相关负责人在可预见可能性和危险性的情况下,因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导致了本次火灾及人员受伤,并决定将包括光州工厂安全管理总负责人、光州工厂厂长在内的相关业务管理负责人等4人(不包括目标公司及其代表理事、高管)以涉嫌因业务过失致伤及业务上失火嫌疑为由进行立案并移送至检察厅。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以及目标公司就本次火灾事故聘请的专项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并经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核查,本次火灾事故中目标公司或其代表理事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1)《重大灾害处罚法》项下法律责任
《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的前提是构成“重大产业灾害”,需满足:*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同一事故导致2人以上需治疗6个月以上的受伤者(重大灾害处罚法
第2条第2项)。本次事故仅造成1名员工在人员撤离过程中骨折受伤。根据光州地
方警察厅出具的《移送决定书》,除已披露的受伤情况外,未有其他新的受伤人员/疾病人员,故本次事故不属于《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的重大产业灾害,后续追究目标公司或其代表理事在《重大灾害处罚法》项下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极低。
(2)《产业安全保健法》项下法律责任
根据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经营者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因机械、器具及其他设备的风险或电、热及其他能源导致的风险等工伤灾害(《产业安全保健法》第3-1-22538条)。若违反,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6.32万元)以下罚金(同法第168条第1项)。此类违反适用双罚规定,即公司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均可被处以罚款(同法第173条);若就本次事故认定目标公司违反规定,则未采取工伤灾害预防措施的员工(厂长等)及目标公司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公司董事直接参与违法行为,或明知违法而未采取预防措施,则可能因监督不当而被追责。
对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的犯罪,初步调查权归属雇佣劳动部(特别司法警察)。
通常发生产业灾害时,雇佣劳动部会与警察联合开展调查。然而本次事故发生已久,雇佣劳动部至今未就本次火灾启动任何调查。结合本次事故概况,一方面本次事故无人员死亡且官方经调查后认定具体起火原因不明;另一方面警察厅对目标公司相关代
表理事进行调查后,最终并未认定其存在违反安全措施义务的相关责任。故后续追究目标公司或其代表理事在《产业安全保健法》项下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极低。
(3)《消防预防法》项下法律责任
目标公司光州工厂属于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特定消防对象,其“关系人”(工厂所有者、管理者或占用者)有义务执行《消防预防法》第24条第5款项下的
消防安全管理业务。若就本次事故认定代表理事违反该义务时,可被处以3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58万元)以下的罚款(《消防预防法》第52条第3项)。此外,《消防预防法》第17条规定,橡胶类、塑料类、煤炭及木炭等特殊易燃物的储存及处理应符合一定的标准,若违反该等标准,相关责任人及公司会被处以200万韩元(1.0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消防预防法》等消防相关法令的犯罪嫌疑,初步调查权在消防厅(特别司法警察),若消防厅认为存在犯罪嫌疑,通常会在火灾发生初期阶段立即进行调查。截至目前消防厅并未就本次事故传唤嫌疑人调查或进行立案等犯罪调查。结合目前警察厅已公布的调查结果,专项律师认为后续追究目标公司或其代表理事在《消防预防法》项下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极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认为,鉴于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已由有关部门出具正式调查结论予以认定。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及其代表理事、高管未因本次事故被追诉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同时,结合对上述法规及相关潜在法律责任的分析,即使目标公司后续因本次事故被处罚,可能涉及的处罚金额上限合计不超过55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8.95万元),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不会导致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停滞,不会对目标公司的持续经营
3-1-226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合本次事故原因和性质、相关韩国律师意见及有关政府部
门调查结论,本次事故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社会恶劣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围绕风险管控系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已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六)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资质”。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九)目标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目标公司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并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015),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六)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资质”。
目标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及不合格品控制等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文件,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文件执行。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目标公司研发情况及技术水平
1、研发体系
目标公司在全球重要战略地点设有5个大型研发中心,建立了全球研发网络。目标公司以韩国龙仁中央研究所为中心,并在韩国光州设立为产品性能评价和量产化适用的光州性能评价中心(KPC Kumho Performance Center),在美国设立用于获取海外市场信息和开展当地产品开发活动的美国研究所(KATC Kumho America TechnicalCenter)、在德国设立欧洲研究所(KETC Kumho Europe Technical Center)、在中国设
立中国研究所(KCTC Kumho China Technical Center),其中龙仁中央研究所被青岛市
3-1-227科技局认定为离岸创新中心。
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核心技术技术所处序号核心技术简介相关专利名称来源阶段
通过在轮胎内衬上降噪材 共振降噪轮胎(KR 1507401)自主批量
1降噪材料技术料,降低轮胎内部共振声分带吸音材料的共振降噪轮胎:
研发应用贝 (US 10315468)用于轮胎的项圈密封剂组合物
充气轮胎的核心技术,即使密封胶轮胎技 自主 批量 (KR 1430052)
2发生爆胎,粘性密封剂也能术 研发 应用 轮胎密封胶组合物(KR将爆胎密封
1350580)
用于非充气轮胎的轮辋和由其构成解决自动驾驶过程中轮胎老
自主 批量 的车轮(KR 2005417)
3非充气轮胎化导致安全事故问题的空中研发 应用 制造非充气轮胎的方法(KR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1977349)轮胎监测系统和方法(KR收集并向车辆传输异常信智能传感器技自主批量2541932)
4息,如胎压、加速度、电
术研发应用轮胎传感器设置装置和智能轮胎系
压、温度、磨损率、GPS 等统(KR 2337097)可持续轮胎技通过使用可持续材料制造轮自主测试
5未公开
术胎研发验证
3、研发实力及成果
(1)目标公司自主研发研究课题研究期间研究内容
2023年1月 2023年3月 PS71SUV、HA32、WP52、WS71、WP72系列化开发
ES31、HS52、MU12、PS71、PS71EV、PS71SUV、
2023年4月2023年6月
TA21、TA92、WS61系列化开发
HP27、HP71EV、MT71、PS71EV、PS71、PS71SUV、
2023年7月2023年9月
TA51、TA91EV、TA92、WP72、WS71系列化开发
AT52、ES31、HA32、HP27、HP71、HP71EV、HS52、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MU12、TA51a、TA91EV、WP52系列化开发
PS72、VA91、VS73 新产品开发
PCR/SUV 轮 AT52、HA32、KH17、KL21、KU26、MU11、2024年1月 2024年3月胎的研制 PS31EV、PS71EV、TA21、TA92、WI32、WI32SUV、
WI51、WP52系列开发
PS72、VS73、WP52、EV新产品开发
ES01、HA32、HA32 SUV、HP21、HS52、MH22、
2024年4月2024年6月
PS71、TA21、TA51、TA92、WI32、WI32 SUV、WP52系列化开发
PA71 PS72 VA91 VP71 新产品开发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AT41 PS71 SUV TA92 WP72 WS71系列化开发
PA71 TA51+ WP52+ 新产品开发
2025年1月2025年3月
EC50 ES31 HS52 MH12 MU12 PS72 TA21 TA92
3-1-228研究课题研究期间研究内容
Wi32 系列化开发
WP52+ 新产品开发
2025年4月 2025年6月 ES33 HA32 HE21 HS52 MH15 MU12 PS72 TA92
VA91 系列化开发
2023年1月 2023年3月 AT52系列化开发
2023年7月 2023年9月 KC55、CW51系列化开发
2023年10月 2023年12月 AT52、HT51系列化开发
2024年1月 2024年3月 AT52、KL51系列化开发
2024年4月 2024年6月 AT52、CX11系列化开发
LTR 轮胎的
研制 HE21新产品开发 2024年10月 2024年12月AT41系列化开发
HP72 MC22 RT51 WP52+ 新产品开发
2025年1月 2025年3月 AT41 AT52 CR60 CW11 PS72 SUV WA70 Wi32 SUV
系列化开发
HP72 RT51 新产品开发
2025年4月 2025年6月 CW11 CW51 CX11 HA32 PA71 MU12 PS72 PS72
SUV VA91 VX51 Wi51 系列化开发
2023年1月 2023年3月 KXD10、KRS12、KCA03一体化开发
KXA17新产品开发KRA53、KXA11、KXD10+、KXS10
2023年7月2023年9月
系列开发
2023年10月 2023年12月 KMA31、KMD51系列化开发
KCA31新产品开发
2024年1月2024年3月
TBR 轮胎的 KRT01、KWA01系列化开发
开发 2024年4月 2024年6月 KLT23系列化开发
KMD33新产品开发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KRD23 KRT03系列化开发
KXA31 新产品开发
2025年1月2025年3月
KCA31 KLS12e KMA31 KRD23 KRS12e系列化开发
KXA31 新产品开发
2025年4月2025年6月
KCA31 KWA01 系列化开发
Racing tire轮 2024年10月 2024年12月 V730系列化开发
胎的开发 2025年4月 2025年6月 R800 系列化开发
注:研究内容列示的均为目标公司具体的轮胎产品系列。
(2)委托研发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涉及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研发的情况如下:
研究课题研究期间研究机构
Kumho sidewall Identity Renewal 研究 2023.05-2023.10 6 个月 双迪股份公司
3-1-229研究课题研究期间研究机构
基于生成型 AI 的图案设计自动生成过程的先
2023.09-2023.102个月纳尼亚实验室
行研究
未来机动轮胎设计研究 2024.05-2024.09 4 个月 BKID开发以智能轮胎为基础的实车磨损评价监测系
2025.05-2025.07 3个月 Aharise
统
注:BKID 是韩国知名工业设计工作室。
4、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工资福利及奖金14528.2229178.5427536.54
研发测试费用6041.3310207.169261.52
直接材料2401.535084.124591.37
固定资产折旧费2463.575450.475137.54
其他经费6731.8611241.479884.50
研发费用合计32166.5061161.7556411.48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2.61%2.56%2.57%
比例
(十一)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轮胎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为目标公司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3-1-230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重组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4月9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4.523.62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4.233.39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4.343.47
3-1-231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数量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依据上述计算原则,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3.3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452441089股,具体如下:
支付方式序交易对价交易对方号(元)股份对价现金对价股份数量(股)
(元)(元)
1双星集团1829714019.241829714019.24539738648无
2城投创投1406391490.581406391490.58414864746无
3国信资本1687669788.691687669788.69497837695无
4双星投资1406391.49无无1406391.49
5国信创投1406391.49无无1406391.49
合计4926588081.494923775298.5114524410892812782.98
3-1-232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后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本次重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等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该等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国信资本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配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期间损益安排
过渡期间损益指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合并口径,后同)的增加或减少。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分由上市公
3-1-233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减少(锦湖轮胎执行评估基准日后、《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前已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除外),标的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各自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承担。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重组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除双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
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1-234(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双星集团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通过询价过程形成有效的价格,则双星集团将按照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双星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3-1-235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配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
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占本次重组交占本次重组股序号项目名称
(元)额比例易对价比例份对价比例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12812782.980.35%0.06%0.06%
价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2797187217.0299.65%16.18%16.19%
债务
合计800000000.00100.00%16.24%16.25%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
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对重组后的业务进行整合,提高整合绩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配套资
3-1-236金规模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较为合理,与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分级管理权限、存放、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需求。
(十一)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在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并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带来的影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时没有考虑由募集配套资金带来的投入可能为目标公司带来的收益。因此,即使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无法成功募集或者无法足额募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不会受到影响。
3-1-237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
“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星投基金、星微国际是为收购目标公司所设立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为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45%股份,本次评估对目标公司锦湖轮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经评估,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
492518.30万元,评估增值143776.10万元,增值率41.2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493011.05万元,评估增值171410.18万元,增值率53.30%。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取整)。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1、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首次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所有者权益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1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348742.20492518.30492518.3041.23%
2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321600.87493011.05493011.055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有者权益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收益法1234010.0077.18%
1锦湖轮胎696216.381234010.00
市场法1145000.0064.43%
3-1-2382、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鉴于上述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以确认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截至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所有者权益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1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348610.00492730.23492730.2341.34%
2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320013.42493355.27493355.2754.17%
归属于母公司所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有者权益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收益法1238500.0061.97%
1锦湖轮胎764658.811238500.00
市场法1181000.0054.44%
经加期评估结果验证,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492730.23万元,评估增值173341.85万元,增值率41.34%。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3355.27万元,评估增值173341.85万元,增值率54.17%。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87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4年6月30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92.73:1,
折合人民币1238500.00万元(取整)。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3、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鉴于中同华出具的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同华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以确认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截至加期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3-1-239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1星投基金资产基础法348337.71499281.11499281.1143.33%
2星微国际资产基础法317088.56500180.39500180.395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序号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有者权益评估价值最终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账面价值
收益法1260000.0041.38%
1锦湖轮胎887561.331260000.00
市场法1459000.0063.71%
经加期评估结果验证,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499281.11万元,评估增值150943.40万元,增值率43.3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0180.39万元,评估增值183091.83万元,增值率57.74%。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9400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5年6月30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90.00:1,
折合人民币1260000.00万元(取整)。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2025年5月17日,锦湖轮胎韩国光州工厂发生火灾事故,本次火灾一方面对目
标公司造成资产损失,另一方面因事故导致光州工厂部分生产设施遭到损毁,造成部分产能损失。针对火灾造成的资产损失,目标公司已购买的财产综合保险预计能够覆盖本次火灾造成的资产损失;针对火灾造成的光州工厂产能损失,目标公司管理层重新制定了2025年及之后年度销售计划,相应对生产计划和外协加工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采用由目标公司中国及越南等工厂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扩建、青岛双星现有工厂增加代工支持的方案对光州工厂损失产能进行填补。
结合上述火灾事故影响,中同华根据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最新宏观及行业环境、目标公司产能及产品结构调整、资本结构变化等因素进行盈利预测。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目标公司基本面发生明显改善,使得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与首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本次加期评估目标公司评估值略高于首次评估,主要系:
(1)目标公司自身业绩增长及盈利能力提升:目标公司报告期销售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2%,2025年上半年较2024年上半年增长11%;
同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目标公司轮胎销售单价不断提升,2024年轮胎销售价格较
3-1-2402023年增长3%,2025年上半年在2024年销售均价基础上进一步增长5.6%;2024年
目标公司实现销售毛利率为25.72%,2025年上半年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25.91%。
目标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2)有息负债大幅下降带动利息支出减少,净资产规模显著增加:目标公司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较首次评估基准日减少3699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9.5亿元),净资产增加4768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5.1亿元),资产负债率由70.76%降低为63.35%,同时负债降低、贷款利率的降低带动财务费用大幅减少。本次加期评估与首次评估相比,2025年至2029年预测期利息支出合计减少约3427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8亿元),资本结构显著改善,资产质量明显增强。
(3)产能替代措施最大限度填补火灾造成的产能损失:为满足市场需求,2024年下半年开始目标公司对锦湖轮胎南京、天津和越南工厂进行产能效率提升,该三工厂2025年相应增加产能约412万条。此外,目标公司通过增加由青岛双星外协代工的产量,尽可能弥补光州工厂剩余产能缺口,以确保预测期产销量较首次评估不存在显著下滑;同时在产品结构持续改善的基础上,目标公司实际销售单价持续提升,使得预测期销售收入能够基本维持首次评估水平。
(4)保险理赔预计能够覆盖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本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
失账面金额为1537.85亿韩元(考虑资产折旧后的账面净值),鉴于目标公司以光州工厂事故前全部资产重置市场价值为基准缴纳保费,故保险公司将根据本次火灾损失资产重置市场价值进行赔付。根据保险公司已出具的初步理赔告知书,预计理赔区间为3500亿至5000亿韩元,即就火灾损失预计可获赔不少于350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8.4亿元),远高于本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账面金额,能够覆盖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失。
综上,目标公司本次加期评估评估值较首次评估增加156000.00百万韩元(取整),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后,评估值增加折合人民币82105.26万元。本次加期评估目标公司主要盈利预测指标变动及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本次加期评估收益法相关预测指标情况
*营业收入预测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韩元
3-1-241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首次评估48171114974307511165851575035157503本次加期评估47851784930299503134852498935315124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
-0.66%-0.88%-1.57%1.79%3.06%
次评估预测变化幅度%
目标公司在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协调包括韩国、中国、越南及美国在内的其他7个工厂生产资源制定了产能转移及外协加工方案。本次加期评估结合目标公司修正后的生产及销售计划,预测2025-2027年营业收入较首次评估分别下降
0.66%、0.88%、1.57%,主要系管理层结合中短期产能情况修正并下调了对应年份轮
胎销售数量;2028-2029年随着光州工厂异地重建并逐步投产增加产能、高收益产品销
售占比持续增加提升销售单价水平,使得对应年份营业收入预测较首次评估分别上涨
1.79%、3.06%。尽管前述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对目标公司中短期生产能力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但通过产能替代措施的实施,目标公司能够保障总体生产经营的持续性,本次加期评估中目标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较首次评估不存在显著差异。
本次加期评估中目标公司预测期具体销量及单价预测情况分析说明如下:
A.预测期销量变动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销量预测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销售重量(吨)775019798809820254827632827632首次评估
销售数量(千条)6409565567668796739667396
销售重量(吨)710507732059747333779927789705本次加期评估
销售数量(千条)6030061223624826518065989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销售重量-8.32%-8.36%-8.89%-5.76%-4.58%
次评估预测变化幅度%销售数量-5.92%-6.63%-6.57%-3.29%-2.09%
全球乘用车轮胎主要包括配套轮胎市场和替换轮胎市场,根据米其林年报披露数据,2024年全球轮胎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的消费量比约为1:3。就配套市场而言,配套市场轮胎销量与整车销量密切相关,轿车与轮胎的配套比例为1:5;就替换市场而言,乘用车轮胎的平均使用寿命在5-8万公里,每辆轿车每年需替换约1.5条轮胎,
3-1-242替换市场销量与汽车保有量密切相关,且存在刚性消费需求。除受特殊重大事件影响外,乘用车轮胎市场总体销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最近十年,除2020年受特殊事件影响全球轮胎销量降至15.8亿条外,近十年全球轮胎销量均保持在17亿条以上,且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整体呈增长趋势。本次加期评估销量预测主要基于英国知名汽车行业数据分析公司 LMC Automotive 对 2025-2029 年全球轮胎市场发展展望并由标
的公司管理层结合目标公司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做出。2025年上半年,尽管全球经济与制造业受到美国关税政策的不利影响,但全球轮胎市场基本盘稳固且长期增长动力明确。从下游汽车市场来看,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发布数据,2025年1-6 月全球汽车销量达到 4632 万辆,同比增长约 5%。根据 LMC Automotive 预测数据,
2025-2029年全球汽车注册量年复合增长率为1.7%、全球汽车产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1.9%。全球汽车产销量的持续攀升将拉动轮胎配套与替换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一方面,新车销量增长推动原配轮胎市场扩容;另一方面,庞大的存量汽车基数为替换胎市场提供长期支撑。根据米其林2025年半年报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球汽车轮胎(半钢胎+全钢胎)销量约为9.18亿条,同比增长约1.92%。
此外,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发布数据,
2025年1-6月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56万辆,同比增长31%;根据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发布数据,2025年1-6月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亦保持高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
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提升
将进一步刺激高性能、低滚阻轮胎的增量需求,考虑到新能源汽车普遍车重更大、扭矩更强,车胎磨损速度更快、更换周期更短,其销量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利好轮胎替换市场。综合来看,全球汽车市场的稳健扩张,叠加技术迭代与消费升级,为轮胎行业创造了多维度的增长空间。
基于上述轮胎行业基本面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管理层合理预计未来轮胎市场稳中向好。就未来轮胎市场需求情况,LMC Automotive 预测全球 OE 轮胎市场 2025-2029年需求复合增长率约为 1.7%、全球 RE 轮胎市场 2025-2029 年需求复合增长率约为
1.6%。同期目标公司 OE 轮胎、RE 轮胎销量复合增长率预测分别为 2.0%、2.7%,与
行业预测不存在显著差异。考虑到目标公司持续通过增加高性能、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积极拓展欧美高收益地区市场份额,目标公司预测期销量增速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可实现性。
3-1-243本次加期评估销量预测主要基于英国 LMC Automotive 对 2025-2029 年全球轮胎市
场发展展望并由标的公司管理层结合目标公司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做出。本次加期评估中目标公司预测期轮胎销量均低于首次评估,主要系目标公司管理层根据火灾后光州工厂产能恢复周期、其他各工厂产能替代及外协代工情况进一步修正并下调了预测期
销售计划:管理层预计2025-2027年轮胎销售数量较首次评估分别下降5.92%、6.63%、
6.57%;2028-2029年随着光州新工厂逐步达产,销售数量预测较首次评估差异缩小至
3.29%、2.09%。
光州工厂作为目标公司在韩国的主要生产工厂之一,2024年实际生产轮胎1125万条,占2024年目标公司总产量的18.33%。光州工厂本次事故造成工厂密炼车间损毁,进而导致工厂整体停产约4个月(预计2025年10月复产),且复产后原工厂短期内仅能保持约250万条/年产能。针对上述产能损失,目标公司制定了如下产能替代方案:
a.协调目标公司除光州工厂外其余 7 个工厂生产资源承接订单
为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锦湖轮胎越南工厂、长春工厂、天津工厂及南京工厂均有新增硫化机、成型机等设备投入。同时,2024年下半年目标公司开始对南京工厂、天津工厂及越南工厂进行产能效率提升,该三工厂2025年合计产能增加约412万条,具备承接光州工厂生产订单的能力。基于此,目标公司对各工厂未来五年生产计划进行了重新调配,以越南工厂、南京工厂及天津工厂为主,其他工厂为辅,在各工厂产能范围内,各自承接光州工厂原有部分订单,以确保目标公司整体产量不出现显著下降。目标公司2024年各工厂实际产能产量及2025-2029年目标公司产能产量规划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4 年 A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2029 年 E光州工厂1158468250250500600谷城工厂136113201319132713271327平泽工厂213212215222222222生产产能南京工厂547756845845845845(万条)天津工厂9199981053105610561056长春工厂393418422422422422越南工厂130614301443144314431443美国工厂329323333333333333
3-1-244项目 2024 年 A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2029 年 E
合计622759255882589861486248光州工厂1125463248248495594谷城工厂126512781286128913001305平泽工厂209206215222222222南京工厂576784845845845845生产量天津工厂91910211043104510451045(万条)长春工厂395424422422422422越南工厂133614131433143814381438美国工厂314316323323323323合计614059055816583360926196此外,标的公司管理层已于2024年提出光州工厂迁移计划,并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与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签署土地买卖合同,购买了 Bitgreen 产业园区内500000.7平方米的土地,2025年5月末该土地已平整完毕,具备建设条件。
标的公司管理层拟定于本次火灾后在原厂址恢复 250 万条/年产能,并在 Bitgreen 产业园区内新厂址新增建设350万条/年产能,合计规划搬迁后新工厂产能为600万条/年。
光州工厂具体产量恢复情况预测如下:
项目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生产量(万条)36248248495594
注:2025年上半年火灾事故发生前,光州工厂已生产轮胎432万条,2025年下半年复产后考虑设备调试及试生产周期预计能生产36万条。
由上,目标公司拟通过提高现有各工厂设备使用率、提升生产效率、合理优化生产计划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除光州工厂外其余7家工厂实际产量,同时通过新增产能投入逐步填补火灾造成的产能损失。
b.由青岛双星通过外协方式承接订单
自2019年起,青岛双星与目标公司已开展生产、销售协同,青岛双星利用自身产能代工生产符合目标公司要求的轮胎产品,并由目标公司负责在其渠道进行销售。截至2024年末,青岛双星轮胎设计产能2050万条/年,产能利用率为72.61%,尚有约
30%的产能未充分利用。青岛双星储备产能充足,根据2025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其
3-1-245利用相关产能为目标公司提供外协生产不会影响自身生产经营,具备在不影响自身订
单需求的前提下,为光州工厂订单生产交付提供支持的能力。
截至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管理层已与青岛双星就轮胎代工生产方案达成一致。青岛双星已按计划推进产能承接准备工作,并已于2025年6月开始增加对目标公司的轮胎订单供应量,2025年下半年预计可承接约80万条轮胎订单。结合青岛双星现有十堰东风基地、董家口基地及柬埔寨工厂产能情况,预测期青岛双星为目标公司代工产量预计如下:
单位:万条项目2025年下半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外协代工产量规划80440465500500
在上述产能替代方案基础上,目标公司预测期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条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目标公司自有产量59055816583360926196目标公司自有产能59255882589861486248
目标公司产能利用率(%)99.66%98.88%98.90%99.09%99.17%代工产量80440465500500产量合计59856256629865926696销量合计60306122624865186599
产销率(%)100.75%97.86%99.21%98.88%98.55%
注1:2025年产销率超过100%系考虑部分库存轮胎产品销售;
注2:2025年代工产量为2025年下半年由青岛双星外协生产数量。
随着汽车、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发展,全球汽车消费市场及配套轮胎市场刚性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标的公司管理层据此分析未来年度目标公司订单量将在自有及外协产能充分释放的条件下稳步提升,产能利用率预计保持在98%以上水平。目标公司产能可覆盖预测期内的轮胎生产需求,销售量的预测与目标公司产能相匹配。
B.预测期销售单价变动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销售单价预测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韩元/千克
3-1-2462025年
项目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2029 年 E
1-6 月 A
首次评估/61976209621362136213本次加期评估672067196718671667156714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
/8.42%8.21%8.09%8.08%8.06%
次评估预测变化幅度%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轮胎销售单价较首次评估有所上调,主要系目标公司持续推进大尺寸、高性能轮胎产品发展战略,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使得议价能力改善。近年来目标公司轮胎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9-2025年上半年目标公司轮胎产品平均售价情况
8000单位:韩元/千克
6720
7000
[值][值]6366
6000
[值][值]5194
5000
4000
3000
2000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
目标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自2019年的5043韩元/千克提升至2025年上半
年的6720韩元/千克,销售单价增长约33.25%。自2018年双星集团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以来,目标公司一方面增加高性能、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拓展欧美高收益地区市场,使得产品毛利空间不断增厚,其中高性能轮胎(HVP)销售占比自 2023 年的
38.1%提升至 2025 年上半年的 43.4%;另一方面目标公司加大 EV 电动汽车轮胎的销
售EV 电动汽车轮胎占 OE 车厂收入的比重由 2023 年 9.8%提升至 2025 年上半年的
20.3%同时通过与部分整车厂商建立 RMI(RawMaterialIndex)轮胎价格调整机制,在
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对轮胎价格进行适当调涨,从而将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影响部分传导至客户。
因此,受益于目标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以及议价能力改善,近年来目标公司轮胎产品销售价格保持稳步提升,2024年实际轮胎销售单价6366韩元/千克较首次评估预测
3-1-2472024年轮胎销售单价6188韩元/千克高2.88%;2025年上半年销售单价较2023年全
年进一步提升8.9%。本次加期评估中2025年预测销售价格结合2025年上半年与2024年同期水平的增速,以及2024年上下半年价格波动率进行修正,修正后2025年全年销售价格基本保持与2025年上半年价格同等水平预测。对于未来年度,在管理层对产品结构的优化已逐步完善的前提下,预计销售价格不存在大幅波动,相关售价预测具有合理性。
*预测期营业成本预测变动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营业成本预测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韩元/千克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首次评估18531831935730198650620077142007714直接材料成本本次加期评估18829241843648184714419388551973808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1.60%-4.76%-7.02%-3.43%-1.69%
预测变化幅度%首次评估532190547217560317573377573377直接人工成本本次加期评估487451544175581359609015646556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8.41%-0.56%3.76%6.22%12.76%
预测变化幅度%首次评估278154250094245610232078232078折旧摊销费本次加期评估257670270582274874271051226750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7.36%8.19%11.91%16.79%-2.30%
预测变化幅度%首次评估10972961134456116559211765761176576其他成本本次加期评估10284891215965122935312860691298925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6.27%7.18%5.47%9.31%10.40%
预测变化幅度%
首次评估21.71%22.04%22.35%22.42%21.71%毛利率
本次加期评估23.47%21.27%21.69%21.66%21.85%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1.76%-0.77%-0.66%-0.76%0.14%
预测变化百分点首次评估37711353878120396897140010044001004营业成本本次加期评估36620923881604394017641126304153874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2.89%0.09%-0.73%2.79%3.82%
预测变化幅度%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营业成本较首次预测不存在显著差异。2025年以来受光州工
3-1-248厂火灾事故影响,标的公司管理层对目标公司产能结构及生产计划做出相应调整。本
次加期评估结合相关规划对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和
摊销、关税成本及其他成本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A.直接材料成本本次加期评估对于直接材料成本的预测参照历史年度单位材料成本以及对应销售
价格增长变动情况进行预测,预测逻辑与首次评估保持一致。2024年原材料橡胶价格走势震荡上行,考虑到成本传导具有一定滞后性,2025年上半年目标公司平均单位材料成本较2024年有所上涨,达到2674韩元/千克。故结合当前主要原材料橡胶价格走势,本次加期评估谨慎预测预测期单位材料成本维持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水平,较首次评估预测上浮11.91%~13.80%。
此外,考虑到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后,标的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产能情况适当下调了预测期各年生产计划,故2026-2027年直接材料成本根据生产量的减少较首次评估预测略有下降,但随着光州新工厂新建产能逐步投产,实际产量于2028-2029年逐步恢复,直接材料成本与首次评估预测差异缩小。
B.直接人工成本
本次加期评估对直接人工成本的预测基于评估基准日工资标准和人员配备情况,并结合目标公司整体调薪计划、产品产量增长所需的员工增长等情况进行预测。目标公司生产用工人数总体与预测期业务量相匹配,人均产出随产能利用率的提升以及产品结构的优化保持稳定增长。预测期内,以实际用工需求人数,在2024年年平均薪酬水平基础上按照2%增幅预测直接人工成本。
受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影响,2025-2027年光州工厂现有部分员工持续处于待业状态。
根据标的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光州工厂恢复生产及待业人员转移计划,部分待业人员拟就近转移至目标公司其他工厂进行生产工作。2026-2028年随着光州工厂产能逐步恢复,待业人员人数逐年下降。针对上述待业人员,目标公司将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按照光州工厂平均薪酬水平的70%计发工资,故本次加期评估预测2025-2026年直接人工成本较首次评估预测分别下降8.41%、0.56%。2027-2029年随着相关待业人员复工复产,直接人工成本较首次评估预测有所增加。
此外,由于光州工厂原有产能约1158万条/年,且加之原有工厂建造年代较久、3-1-249设备自动化效率偏低,本次恢复生产及新工厂建设投入使用预计不需要额外增加人员,
保持现有人员水平可以满足生产需要,故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预计生产人员数量总体保持稳定。预测期目标公司生产人员配置及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生产人员总数(人)78777937796279628062
平均薪酬水平(百万韩元/年)61.8868.5673.0276.4980.20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产量(吨)704383693540695232726424738310
本次加期评估人均产出(吨/人)89.4287.3887.3291.2491.58
鉴于本次加期评估标的公司管理层下调了预测期各年产量,在生产人员数量不存在显著减少的情况下,单位人工成本较首次评估预测有所增长,相关预测具有合理性。
C.折旧摊销费本次加期评估折旧摊销费的预测按照目标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和资本性支出情况,对应折旧、摊销年限水平进行预测。预测逻辑与首次评估保持一致。2025年折旧摊销费较首次预测下降7.36%主要系光州工厂火灾损失导致账面长期资产减少1359.53亿韩元,相应减少折旧摊销费用。2026年开始随着光州现工厂复产及新建产能资本性投入增加,预计预测期折旧摊销费较首次评估相应增加。2029年因部分长期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但相关资产实际仍符合生产经营使用条件,后续维持性资本支出远低于产能扩建的大规模投入,故折旧摊销费较首次评估预测下降约
2.30%。
D.其他成本
其他成本主要包括水电能源费、修缮费、采购运费、办公费等其他制造费用以及
产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关税成本、内陆运输及仓储成本、船运成本等。本次加期评估按照考虑各费用性质、特点及与收入规模的匹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其中,其他制造费用、内陆运输及仓储成本、船运成本等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目标公司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参考历史年度的相关费用占收入平均比例进行预测。2025年其他成本较首次评估预测有所下降主要系预计产量下调与生产相关的制造费用同步下降导致。2026-2029年随着外协供应产量提升,加之美国追加关税对成本端的影响显现,其他成本预测高于首次评估。具体说明如下:
3-1-250a.关税成本预测
目标公司轮胎销售区域中美国市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目标公司全球轮胎销量6044万条,其中美国市场销量1347万条,占全球销量的22%。2024年目标公司全球轮胎产量为6140万条,出口美国轮胎数量占其全球产量的17%,其中:韩国工厂产量2599万条,出口美国146万条,占韩国工厂产量5.6%;越南工厂产量1336万条,出口美国907万条,占越南工厂产量67%;美国工厂产量314万条,主要销售美国市场。2025年7月,美国与韩国达成新贸易协议,将对韩国征收15%的对等关税(适用于 TBR 轮胎)并将对韩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的关税由 25%下调至 15%(适用于 PCR 轮胎);同月,美国与越南达成新贸易协议,将对越南征收 25%的对等关税(适用于 TBR 轮胎)。美国具体关税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地区韩国产越南产
轮胎类型 PCR/LTR TBR PCR/LTR
基本关税4.00%
首次评估适用 AD 反倾销关税 5.40%
美国关税税率 CVD 反补贴关税 7.89%
合计5.40%11.89%
基本关税4.00%
AD 反倾销关税 4.37%
本次加期评估适用 CVD 反补贴关税 7.89%
美国关税税率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类别15.00%25.00%
其他普遍/相互征收关税产品15.00%
合计19.37%15.00%36.89%
根据上述美国关税政策变化情况,标的公司管理层结合预测期美国市场轮胎销售计划更新调整了对关税成本的预测。具体更新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首次评估预测关税成本8133883992863108707987079本次加期评估预测关税成本156229194512196191200138201149
首次评估预测关税成本占比%2.16%2.17%2.17%2.18%2.18%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关税成本占比%4.27%5.01%4.98%4.87%4.84%
3-1-251尽管上述新增关税变化增加了预测期目标公司营业成本,但预计不会对目标公司
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a)美国轮胎市场存在刚性进口需求,即使实施对等关税政策也需要进口轮胎满足市场需求
根据美国轮胎制造商协会(USTMA)的数据,2024 年美国轮胎产量出现了连续第三年的下降乘用车轮胎产量下降4.1%,至9170万条;轻卡轮胎产量下降0.9%,至2320万条;卡客车轮胎产量下降4%,至1190万条。同年,美国进口2.08亿条半钢胎及1898万条全钢胎,故美国轮胎市场接近三分之二依赖海外进口,即使新增关税政策的实施也需要进口轮胎满足刚性需求。
目前美国进口的轮胎主要是来自于东南亚、韩国、日本等各轮胎工厂,目标公司在全球拥有8大生产基地,其中销往美国市场的轮胎工厂分别位于韩国、越南和美国。
受益于在美国、韩国、越南等多个国家的产能布局,目标公司在美国市场相对于其他同等规模及品牌影响力的公司更具竞争优势。此外,在新增关税带来的通胀预期下,美国消费降级趋势有望进一步加强,有望提高以目标公司为代表的二线轮胎品牌竞争力,带动目标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高。
(b)关税政策实施将助推美国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上涨,以抵减关税成本美国本土轮胎企业原材料成本中约70%是天然胶和合成胶,大部分进口自东南亚各国,受关税政策影响,也将推高其原材料进口成本,进而推动轮胎的售价上涨。美国进口的轮胎产品,因受关税政策影响,进口价格也相应上涨。故虽然美国关税政策会增加目标公司的整体成本,但受目标公司因成本传导带来的销售价格的提高、因成本优势及品牌优势带来的销量增加,预计关税政策对目标公司业绩影响相对可控,公司整体利润仍可维持在较高水平。
b.外协成本
为弥补光州工厂产能缺口,标的公司管理层除协调目标公司包括韩国、中国、越南、美国在内的其余7个工厂生产资源承接订单并推动光州工厂复产及新建计划外,同步计划利用青岛双星轮胎产能为目标公司增加外协支持。对该部分外协成本,本次加期评估中结合历史年度同类产品采购情况及产能替代方案对外协单价及外协采购量
进行了单独预测,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3-1-252项目 2023 年 A 2024 年 A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2029 年 E
外协成本(百万韩元)734016808295611235845235870250737250167
单位外协成本(韩元/千克)3560356738183831385736643655
外协采购量(吨)20621190862504261560611546844068440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管理层已就上述外协生产方案与青岛双星达成一致,青岛双星已按计划推进产能承接准备工作,并已于2025年6月开始增加对目标公司的订单供应量。其中,青岛双星十堰东风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6月开始生产;董家口基地模具已运抵正在调试及技术改造中,预计2025年9月开始试生产;
柬埔寨工厂已签订技术支持协议,目标公司已派驻技术小组指导产线改造及调试工作,预计于2026年1月具备生产能力。
此外,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位于韩国的三家工厂与中国及越南主要替代生产工厂单位生产成本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韩元/千克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韩国工厂平均(光州、谷城、平泽)415642414401南京工厂307632033248天津工厂318133103444越南工厂282429053090青岛双星历史代工356035673814
注:目标公司各工厂单位生产成本数据源自工厂生产指标月度分析报告由上表,因韩国人工成本高于中国及越南,目标公司韩国工厂单位生产成本显著高于中国及越南工厂。鉴于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营业成本中生产成本为主要组成,报告期内生产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均超过75%,故即使考虑新增关税及其他运输成本,由中国和越南工厂替代生产仍具有一定成本优势。因此,尽管前述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对锦湖轮胎中短期生产能力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但通过产能替代措施的实施,锦湖轮胎能够保障总体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并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光州工厂搬迁、全球产能布局优化战略。
3-1-253*预测期期间费用变动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期间费用预测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销售及管理费首次评估569888594110617234630701630701用本次加期评估590592613011635767660759662477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3.63%3.18%3.00%4.77%5.04%
预测变化幅度%首次评估138854138922138982139002139002财务费用本次加期评估7526277572766507322771721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45.80%-44.16%-44.85%-47.32%-48.40%
预测变化幅度%
销售及管理费首次评估11.83%11.94%12.08%12.23%12.23%用率(%)本次加期评估12.34%12.43%12.64%12.59%12.46%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0.51%0.49%0.56%0.36%0.23%
预测变化百分点
财务费用率首次评估2.88%2.79%2.72%2.70%2.70%
(%)本次加期评估1.58%1.58%1.53%1.40%1.35%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
-1.30%-1.21%-1.19%-1.30%-1.35%预测变化百分点
目标公司销售及管理费用由人员工资、折旧费用、租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构成。
人员工资主要系销售部门及一般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本次加期评估根据历史人员工资水平及考虑企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确定预测期人员人数;并根据不同地区工资增长水平确定预测期的人员工资;折旧费用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规模,采用直线法计提;其他销售及管理费用主要为目标公司业务运营中产生的通讯费、办
公费、税金等,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企业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参考历史年度费用发生额确定合理的增长比率预测未来年度中的相应费用。本次加期评估销售及管理费用预测逻辑与首次评估保持一致,预测期销售及管理费用金额及收入占比较首次评估预测不存在显著差异。
目标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所带来的利息收入、汇率变动损益及利息支出等。由于经营现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已在评估值中体现,故不对利息收入进行预测;汇率变动损益因不能可靠计量,故本次加期评估不对此进行预测;利息支出与目标公司
3-1-254的借款本金和利率密切相关,本次加期评估以评估基准日的付息债务金额为基础,参
考评估基准日同期利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财务费用较首次评估预测显著下降,主要由于首次评估基准日后,目标公司持续偿还银行借款使得利息支出相应减少。截至2025年6月末目标公司付息负债余额为18051亿韩元,较2023年末下降3699亿韩元(折合人民币19.47亿元)。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目标公司年利息支出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首次评估年利息支出136771136771136771136771136771本次加期评估年利息支出6896171081700256631464723本次加期评估较首次评估
-67810-65690-66746-70457-72048增减额
随着目标公司付息负债余额减少,财务结构不断优化,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23年末的70.76%降低到2025年6月末的63.35%。同时,因付息负债规模显著下降,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年利息支出平均较前次评估基准日下降约650.78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3.61亿元),财务费用的大幅减少,使得目标公司盈利能力较前次评估基准日显著增强。
*其他收益和非经营损益预测
鉴于营业外收支及非经常损益具有不可预测性,首次评估中未进行预测。本次加期评估因光州工厂火灾事故影响,目标公司一方面于2025年二季度就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及准备金合计1611.38亿韩元,另一方面目标公司结合韩国劳动法、财产损失保险投保情况分别对停工待业人员政府救济补助金及保险理赔分别进行预测,预测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政府补助-停工待业工资补助17075102608100--
保险理赔800009761210238870000-
-161138
火灾损失及准备金----
3-1-255针对停工待业补助,根据光州地方雇佣劳动厅规定,就因火灾事故影响导致的目
标公司停工待业人员工资,由政府在企业发放薪酬基础上提供救济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为按每年6个月承担该等待业人员实发薪酬金额的40%。2025-2027年根据光州工厂实际待业人员数量及工资发放水平,预计各年度可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170.75亿韩元、102.60亿韩元、81亿韩元。
针对保险理赔,经锦湖轮胎管理层盘点确认,本次火灾事故共计造成光州工厂资产损失账面价值约为1537.85亿韩元。此外考虑本次火灾事故各项赔偿及救助费用支出,锦湖轮胎已于2025年二季度计提直接财产损失及准备金合计1611.38亿韩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火灾损失金额(亿韩元)
存货178.32
长期资产1359.53
资产损失小计1537.85
计提赔偿准备金68.66
救助费用4.87
合计1611.38
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预防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锦湖轮胎近年来持续购买财产保险,相关保险均按照重置市场价值投保,投保金额12948亿韩元(其中单次最高赔付金额为5000亿韩元)。具体情况如下:
投保金额单次最高赔付金额
保险公司险种在保时间保险范围(按重置市场价值)(亿韩元)(亿韩元)
DB保险 6085 2350现代海上31071200财产一切
三星火灾财产综合2024/11/21-险、机器1295500
韩华保险保险2025/11/20险、一般赔1165450偿责任险
Meritz 火灾 648 250
KB保险 648 250合计129485000
注:投保金额指光州工厂事故前全部资产重置市场价值,锦湖轮胎依据该市场价值计算并相应缴纳保费。
3-1-256锦湖轮胎投保的财产险主要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和一般责任险。根据保
单相关条款,本次火灾导致的财产损失适用“财产一切险”之“物理损失与损坏”。
同时,财产一切险中的不赔付范围主要包括如战争、正常损耗、蓄意行为、非法占用等。本次事故属于典型的可保风险,未被列为除外责任,因此火灾事故在 DB 保险公司保单的保障范围之内。本次保险损失覆盖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A.直接财产损失:本次火灾财产损失账面金额为 1537.85 亿韩元(考虑资产折旧后的账面净值),鉴于锦湖轮胎以光州工厂事故前全部资产重置市场价值为基准缴纳保费,故保险公司亦根据本次火灾损失资产重置市场价值进行赔付。目标公司向保险公司申报的理赔资产重置市场价值为6500亿韩元,远高于本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账面金额。根据 DB 保险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出具的《锦湖轮胎光州工厂火灾事故相关补偿事项告知书》,预计赔付金额在3500-5000亿韩元,故保险赔付款预计能够覆盖本次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基于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2025年下半年针对光州工厂复产计划预计可获得保险预赔付800亿韩元,2026年至2028年根据光州工厂新建计划预计每年可获得保险理赔金额分别为976.12亿韩元、1023.88亿韩元、
700.00亿韩元。本次加期评估根据上述赔付计划于预测期内将保险理赔款分期纳入营业外收入考虑。
B.第三方损害赔偿:对于因本次火灾可能引发的第三方损失赔偿,如周边居民补偿等,光州工厂投保了第三方损害责任险和特殊建筑物火灾财物损害赔偿责任险,最高赔付金额各为10亿韩元,共计20亿韩元,在二季报中目标公司又额外计提了
68.66亿韩元赔偿准备金,足以覆盖本次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锦湖轮胎已投保的财产综合保险和第三方损害责任险预计能够覆盖本次火灾造成的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及潜在第三方赔偿损失。本次加期评估基于上述预计赔付下限3500亿韩元,于预测期内将保险理赔款分期纳入营业外收入考虑,该赔付金额远超本次火灾事故造成的实际账面财产损失。
*预测期资本性支出变化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预测期资本性支出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3-1-257单位:百万韩元
项目2025年(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首次评估136125136125136125136125136125维持性资本支出本次加期评估87467165234154472158572162786
首次评估2241----新增生产能力支出
本次加期评估9205219366426462857118-
注:本次加期评估中2025年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加期评估基准日后2025年7-12月预测金额。
就维持性资本支出而言,本次加期评估高于首次评估预测主要系考虑报告期南京工厂、天津工厂、长春工厂等扩建项目完工投产后每年增加维护性资金投入。
就新增生产能力支出而言,首次评估预测期预计不涉及大规模新建产能支出;本次加期评估预测较首次评估显著增加主要集中于韩国本土的光州工厂新建以及越南工
厂 OE 性能提升项目的新增投入。根据标的公司管理层测算,光州新工厂建设预计于
2025年四季度启动至2028年完建投产,预测期合计资金投入约5544.83亿韩元。
*折现率预测变化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预测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首期评估本次加期评估
β系数0.67040.5498
无风险收益率(Rf) 3.42% 2.84%
市场风险溢价(ERP) 6.44% 5.84%
股权权重79.53%65.73%
债权权重20.47%34.27%
特有风险收益率(Rs) 2.00% 4.00%
股权收益率(Re) 11.02% 11.80%
债权收益率(Rd) 3.64% 2.52%
加权资金成本(WACC) 9.33%~9.37% 8.45%~8.47%
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预测较首次评估有所下降,主要受资本市场利率、资本结构、目标公司特有风险变化以及市场风险溢价变动影响。具体对比分析如下:
A.β系数取值差异
本次加期评估可比公司选取与首次评估保持一致。根据同花顺 iFinD 资讯公司公
3-1-258布的β计算器及彭博数据库计算得出可比公司β值较首次评估均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首次评估β值本次加期评估β值变动
韩泰轮胎0.640.47-24%
赛轮轮胎0.820.62-10%
玲珑轮胎0.690.62-9%
S 佳通 0.53 0.48 -26%
均值0.670.51-23.90%
韩泰轮胎于2025年1月完成对热管理企业翰昂系统的收购后,非轮胎业务营业收入贡献比重达到18%,分散弱化了单一轮胎行业经营风险。此外,2025年韩泰轮胎完成匈牙利工厂扩建,欧洲本土化产能覆盖率超过40%,减少地缘政治引发的供应链中断风险,抗风险能力增强。赛轮轮胎柬埔寨基地对美出口占比提升至35%,有效规避了美国对东南亚双反关税。玲珑轮胎新能源汽车配套订单占比超20%,绑定特斯拉/比亚迪长周期合约弱化了传统汽车市场周期影响。S 佳通聚焦替换轮胎市场,73%收入来自 RE 轮胎需求,受新车销量周期性影响减弱。上述可比公司通过产品结构优化、产能布局调整以及技术升级增强了经营稳定性,系统性的降低了市场波动风险,反映了轮胎行业从粗放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特征,故β值的下降具有合理性。
B.资本结构变化
资本结构变动主要受可比公司资本结构变化影响,两次评估中可比公司债权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首次评估基准日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增减百分点债权比例债权比例
韩泰轮胎17.18%53.14%+35.96%
赛轮轮胎18.95%21.67%+2.72%
玲珑轮胎30.63%42.74%+12.11%
S 佳通 15.12% 19.52% +4.40%
平均债权比例20.47%34.27%+13.80%
注1:债权比例=评估基准日付息负债/(评估基准日付息负债+股权公平市场价值)
注2:股权公平市场价值取自各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收盘市值
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债权比例较首次评估均有所增加,平均资本结构中债权比例由首次评估基准日的20.47%提升至34.27%。考虑到资本结构系对折现率模
3-1-259型中确定权益资本成本与债务成本比例关系的重要参数,其应当反映目标市场可比公
司整体财务杠杆比例关系。本次加期评估可比公司平均债权比例较首次评估有所上升,使得两次评估中目标资本结构存在差异。
C.特有风险溢价本次加期评估结合基准日国际贸易摩擦及目标公司光州工厂火灾事故衍生的潜在风险,将折现率模型中企业特有风险溢价由首次评估中的2%上调至4%。具体调整依据说明如下:
风险类别溢价范围风险事项
火灾直接衍生风险1.0%-1.2%存在产能中断/代工依赖/客户流失等潜在风险
关税政策变动导致供应链波动、客户及供应商替换
关税政策变动风险1.5%-2.0%等潜在风险
安全生产系统性风险0.5%-0.8%监管处罚/保险成本上升/产能恢复不确定性
其他基础风险0.5%-1.0%汇率波动/市场竞争
合计3.5%-5.0%
结合上述风险事项,本次加期评估中特有风险溢价由首次评估的2%上调至4%,具有合理性。
D.资本市场利率变化
由于基准日的变化,本次加期评估中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风险溢价及债权收益率均较首次评估基准日有所下降。其中:
a.无风险收益率(Rf):两次评估无风险利率均采用韩国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韩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由首次评估基准日的3.42%下降至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的2.84%,下降0.58个百分点,与全球降息周期同步;
b.市场风险溢价(ERP):两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计算公式相同,即市场风险溢价
(ERP)=中国市场 ERP+(韩国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国家风险溢价)。本次加期评估中国
市场 ERP 由首次评估基准日的 6.75%下降至 6.12%。此外,国家风险溢价根据达摩达兰数据库2025年更新数据,韩国国家风险溢价由首次评估基准日的0.72%下降至
0.66%;中国国家风险溢价由首次评估基准日的1.03%下降至0.94%。故本次加期评估
经上述参数计算得到的市场风险溢价较首次评估下降0.6个百分点,反映出中韩股市
3-1-260波动率有所收敛。
c.债权收益率(Rd):两次评估债权收益率均依据韩国央行公布的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2025年6月30日韩国央行公布的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为2.52%,较首次评估基准日下降1.12个百分点,与全球范围内货币政策转向宽松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预测中充分反映了目标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变化,同时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及可比公司基本面变化等情况。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较首次评估有所下降,主要系评估基准日不同,目标资本结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预期报酬率及债权收益率等参数均有所变化,折现率随之降低,具有合理性。
此外,结合资本市场宏观环境变化情况,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利率处于整体下行趋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3 年 12 月 20 日的 1 年期 LPR 为 3.45%,5 年期以上LPR 为 4.2%;2025 年 6 月 20 日,1 年期 LPR 为 3.0%,5 年期以上 LPR 为 3.5%,分别累计下降45和70个基点。2023年韩国央行将关键利率维持在3.5%,但为应对经济增长放缓,韩国央行于2024年10月将货币政策转向宽松基调,并在2025年上半年两次下调基准利率至2.5%。整体来看,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中国及韩国的宏观市场无风险利率均呈现下行趋势。
在上述利率下行宏观背景下,近期 A 股重大资产重组同类加期评估市场案例存在收益法评估计算折现率时,下调无风险收益率及债权收益率取值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 烽火电子(000561.SZ)
标的公司长岭科技98.3950%股权案例一
(2025年3项目首次评估加期评估月10日注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册生效)
无风险收益率(Rf) 3.04% 2.46%
债权收益率(Rd) 4.20% 3.95%
上市公司 朗新集团(300682.SZ)
案例二标的公司邦道科技10.00%股权
(2025年1项目首次评估加期评估月24日注册生效)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无风险收益率(Rf) 3.0782% 2.4608%
3-1-261债权收益率(Rd) 3.83% 3.70%
上市公司 安孚科技(603031.SH)
标的公司安孚能源31.00%股权案例三
(2025年8项目首次评估第一次加期评估第二次加期评估月12日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册生效)
无风险收益率(Rf) 2.56% 2.21% 1.68%
债权收益率(Rd) 3.57% 3.36% 3.06%
上市公司 南京商旅(600250.SH)
标的公司黄埔酒店100%股权案例四项目首次评估加期评估
(审核问询阶段)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2025年3月31日
无风险收益率(Rf) 2.30% 1.81%
债权收益率(Rd) 3.40% 3.20%项目首次评估第一次加期评估第二次加期评估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本次交易
无风险收益率(Rf) 3.42% 3.337% 2.84%
债权收益率(Rd) 3.64% 3.518% 2.52%
另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数据统计,2020-2024年间,中国境内证券市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折现率平均值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年度 WACC 平均值 债务资本成本平均值 股权资本成本平均值
2020年11.05%4.75%12.79%
2021年10.67%4.28%12.81%
2022年10.33%4.54%12.17%
2023年10.28%4.23%11.38%
2024年9.44%3.78%11.10%
数据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因此从宏观市场环境来看,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较首次评估有所下降,符合市场趋势。鉴于 A 股上市公司收购轮胎生产企业的可比交易较少,近十年详细披露资产评估情况的可比交易案例仅有以下三例,其中风神股份两次收购 Prometeon Tyre GroupS.r.l.股权交易与本次交易类似,均系轮胎行业跨境并购交易。相关案例折现率预测及
3-1-262具体参数取值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风神股份彤程新材风神股份
Prometeon Tyre Group 中策橡胶 57.11%股 Prometeon Tyre Group标的公司
S.r.l. 38%股权 权 S.r.l. 90%股权
评估基准日2020/12/312018/12/312016/12/31
加权资金成本(WACC) 7.89%~8.50% 8.38%~8.72% 9.27%~9.41%
无风险收益率(Rf) 1.32% 3.83% 0.80%
市场风险溢价(ERP) 7.35% 4.24% 8.43%
β系数0.80470.6693未披露
债权权重(D/(D+E)) 50.38%~54.52% 39.49% 46.82%~51.29%
特有风险收益率(Rs) 4.00% 3.50% 3.00%
股权收益率(Re) 13.58%~13.77% 11.70%~11.94% 13.41%~14.12%
债权收益率(Rd) 3.04%~3.48% 3.96% 4.67%~4.88%
注:风神股份收购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90%股权交易于 2018 年 1 月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
行相关审批程序而终止;风神股份收购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38%股权交易于 2021 年 7 月因
交易背景发生变化终止。两次交易终止原因与标的公司估值情况无关,交易各方均未对交易价格产生分歧,因此相关交易估值水平仍具有参考性。
从可比交易案例情况看,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预测处于可比交易案例范围内,与可比交易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值略低于部分案例主要系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基准日较早,目标资本结构、无风险收益率和市场预期报酬率距今均有所变化,使得折现率取值与相关交易案例有所差异。此外,考虑到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受全球范围内货币政策趋向宽松影响,韩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及韩国央行公布的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均较首次评估有所下降,故本次加期评估折现率预测低于首次评估,具有合理性。
*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变化情况
结合前述相关预测指标变化情况,本次加期评估与首次评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项目本次加期评估首次评估变动幅度%
目标公司现金流现值合计42628224350653-2.02%
加:非经营性资产205150329628-37.76%
减:付息负债18050562174997-17.01%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66291725052846.29%
减:少数股东权益2688312676010.46%
3-1-263项目本次加期评估首次评估变动幅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价值239400022380006.97%
受预测期经营性现金流减少及光州工厂重建资本性支出增加影响,本次加期评估目标公司现金流现值合计较首次评估下降2.02%。但受益于资本结构的改善,目标公司付息负债规模较首次评估下降17.01%,使得目标公司于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较首次评估显著增加,故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价值较首次评估增加6.97%。
综上所述,本次加期评估收益法预测期内目标公司主要参数均根据目标公司于加期评估基准日最新经营情况进行评估预测,预测期内相关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及公允性。
(2)本次加期评估市场法相关预测指标情况
本次加期评估市场法预测指标与首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 市场法评估结果汇总表(P/E)目标企业调整算术
项目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P/E 调整后 P/E 归属于母公司系数平均股东全部权益股东的净利润价值(万元)(万元)
601058.SH 赛轮轮胎 11.66 0.98 11.47
本次加期 601966.SH 玲珑轮胎 15.72 1.01 15.86
12.48130012.171623000.00
评估 600182.SH S 佳通 17.29 1.01 17.52
161390.KS 韩泰轮胎 5.22 0.97 5.07
601058.SH 赛轮轮胎 11.88 0.99 11.73
601966.SH 玲珑轮胎 20.38 1.01 20.53
首次评估13.4487127.421171000.00
600182.SH S 佳通 13.77 1.01 13.97
161390.KS 韩泰轮胎 7.81 0.97 7.54
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本次加期评估目标公司收益法下2025年预测数据。
* 市场法评估结果汇总表(P/B)
3-1-264目标企业
调整算术
项目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P/B 调整后 P/B 归属于母公司系数平均股东全部权益所有者权益价值(万元)(万元)
601058.SH 赛轮轮胎 2.31 0.98 2.28
本次加期 601966.SH 玲珑轮胎 1.17 1.01 1.18
1.52891193.451350000.00
评估 600182.SH S 佳通 2.13 1.01 2.16
161390.KS 韩泰轮胎 0.46 0.97 0.44
601058.SH 赛轮轮胎 2.47 0.99 2.44
601966.SH 玲珑轮胎 1.36 1.01 1.37
首次评估1.62696498.761127000.00
600182.SH S 佳通 2.07 1.01 2.10
161390.KS 韩泰轮胎 0.59 0.97 0.57
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目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数据。
目标公司属重资产企业,与首次评估保持一致,本次加期评估对市场法分别得到的 P/E、P/B 下的估值按照 40%和 60%的权重计算最终市场评估结果为 1459000.00 万元。该评估结果高于首次评估,主要系目标公司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资本结构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得到改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较首次评估基准日显著增加、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亦较首次评估显著增长。除上述因评估基准日变更导致的数据更新外,涉及的可比公司、修正体系等核心参数未发生变动,本次加期评估市场法下可比公司 P/E、P/B 倍数均低于首次评估。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仍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无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本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分析均以中同华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鉴于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目标公司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即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参考公司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参考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而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故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对市场法而言能够更加充分、
3-1-265全面、合理地反映目标公司整体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
(二)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和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值,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1、星投基金、星微国际评估方法的选择
星投基金、星微国际作为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职能是间接持有下属经营实体的股权,其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2、目标公司的评估方法选择
目标公司成立时间较长,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因此目标公司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同时,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轮胎制造、销售业务,在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与目标公司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因此,目标公司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综上,本次评估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目标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本次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
3-1-266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
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
管理模式,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
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5)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可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8)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9)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二、星投基金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星投基金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其
他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
3-1-26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星投基金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8742.20万元,评估值
为492518.30万元,评估增值143776.10万元,增值率41.23%。其中,星投基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49096.39万元,评估值为492872.49万元,评估增值143776.10万元,增值率41.19%;负债账面价值为354.19万元,评估值为354.19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7.821.95-15.87-89.03
非流动资产349078.57492870.54143791.9741.1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49078.57492870.54143791.9741.19
资产总计349096.39492872.49143776.1041.19
流动负债354.19354.1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54.19354.1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48742.20492518.30143776.1041.23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共计1.95万元。经评估,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1.9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87万元,系星投基金留待抵扣进项税额。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0万元,评估减值15.87万元,减值率100%。减值原因为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内核算的是因支付基金管理费产生的进项税额,在可预期的未来无销项税抵扣,故本次评估按照0万元确认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星投基金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其持有的星微国际99.9715%股权,评估
3-1-268值为492870.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1星微国际349078.57492870.54143791.9741.19
合计349078.57492870.54143791.9741.19
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详见本节“三、星微国际评估情况”。
3、负债
星投基金的负债仅为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星投基金与双星集团、星微国际之间的往来款项,账面价值为354.19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经评估,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354.1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2、重大期后事项
(1)2024年1月23日,星投基金延长经营期限至2027年1月22日。除此之外,星投基金股权架构、合伙人数量、合伙份额均无变化。
(2)经评估人员核实,星投基金已于2024年3月6日办理了(青黄岛)股权质
销字[2024]第000005号股权出质注销,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星投基金评估情况”
之“(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之“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星投基金不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
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星投基金存在股权出质事项,详细情况如下:
出质股权所出质股权质权登记编号出质人质权人出质日期在公司名称数额
370211202211160002青岛星微国80000万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2022.11.16
3-1-269出质股权所出质股权
质权登记编号出质人质权人出质日期在公司名称数额
际投资有限元金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公司支行
经评估人员核实,星投基金已于2024年3月6日办理了(青黄岛)股权质销字[2024]第000005号股权出质注销。
三、星微国际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星微国际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其
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星微国际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1600.87万元,评估值为493011.05万元,评估增值171410.18万元,增值率53.30%。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91035.30万元,评估值为562445.48万元,评估增值171410.18万元,增值率
43.83%。负债账面价值为69434.43万元,评估值69434.43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5791.375791.37--
非流动资产385243.93556654.11171410.1844.4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85243.93556654.11171410.1844.49
资产总计391035.30562445.48171410.1843.83
流动负债18434.4318434.43--
非流动负债51000.0051000.00--
负债总计69434.4369434.4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21600.87493011.05171410.1853.30
3-1-270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账面价值共计5350.85万元。经评估,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5350.8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54.19万元,主要为星微国际与星投基金之间的往来款。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354.1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3)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6.34万元,系星微国际留待抵扣进项税额。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86.34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星微国际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其持有的星微韩国100%股权,评估值为
556654.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1星微韩国385243.93556654.11171410.1844.49
合计385243.93556654.11171410.1844.49
由于星微韩国系设立于韩国的持股平台公司,除持有的锦湖轮胎45%股份外无实际业务经营,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星微韩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351.021351.02--
非流动资产356382.69555304.37198921.6855.8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6382.69555304.37198921.6855.82
3-1-271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资产总计357733.71556655.38198921.6855.61
流动负债1.281.28--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1.281.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57732.43556654.11198921.6855.61
*流动资产
星微韩国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评估无增减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备注银行存款韩元账户1
个、美元账户1个;其
货币资金1350.891350.89-他货币资金系一年期定期存款及应计提的存款利息支付的办公室租赁押
其他应收款0.130.13-金
流动资产合计1351.021351.02--
*非流动资产
星微韩国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对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555304.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1锦湖轮胎356382.69555304.37198921.6855.82
合计356382.69555304.37198921.6855.82
锦湖轮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详见本节“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
*负债
3-1-272星微韩国的负债仅为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星微韩国在新韩银行开设
的企业法人信用卡透支余额,账面价值为1.28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经评估,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2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综上,星微韩国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7732.43万元,评估值为556654.11万元,评估增值198921.6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5.61%。
3、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长期借款中期限在1年以内的未偿还本金以及应计提利息,账面价值为18434.43万元。经评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评估值为
18434.4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4、非流动负债
星微国际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应付款,系星微国际应付双星集团的资金拆借款,账面价值为51000.00万元。经评估,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5100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2、重大期后事项
经评估人员核实,星微国际已于2024年3月6日办理了(青黄岛)股权质销字[2024]第000005号股权出质注销,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星微国际评估情况”之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之“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星微国际不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
关系
(1)截至评估基准日,星微国际涉及的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如下:
3-1-273本金金额借款余额
债务种类债权人资金用途债务期限担保方式(亿元)(亿元)中国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2020.03.24-
银行贷款有限公司青岛2.501.74信用担保
贷款2023.12.31市分行
该笔贷款合同还款日为2023年12月31日,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为元旦假期,所以按照合同约定已于2024年1月2日还款。
(2)截至评估基准日,星微国际存在股权被出质事项,详细情况如下:
出质股权所出质股权质权登记编号出质人质权人出质日期在公司名称数额青岛星微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80000万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
370211202211160002际投资有限有限公司青岛四方2022.11.16
元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支行
经评估人员核实,星投基金已于2024年3月6日办理了(青黄岛)股权质销字[2024]第000005号股权出质注销。
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
本次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序号评估方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1收益法223800097485477.18%
1263146
2市场法207700081385464.43%
(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模型
(1)收益法模型选取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和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3-1-274股利折现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偿还付息债
务本金+新借付息债务本金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值。
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基本公式为:
E = B-D
其中:E 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D 为付息负债的市场价值;B为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B = P +?Ci其中:P 为经营性资产价值;ΣCi 为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的价值。
n R P
P = ? i + n
(1 + r)ii =1 (1 + r)
n
其中:Ri 为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r 为折现率;Pn 为终值;n 为预测期。
各参数确定如下:
* 自由现金流 Ri 的确定
Ri=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 折现率 r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公式如下:
3-1-275E D
WACC = Re + Rd (1-T )
D + E D + E
其中:Re 为权益资本成本;Rd 为付息负债资本成本;T 为所得税率。
* 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ERP+Rs
其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险超
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 终值 Pn 的确定
根据企业价值准则规定,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分析预测期后的收益趋势、终止经营后的处置方式等,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测期后的价值。
企业终值一般可采用永续增长模型(固定增长模型)、价格收益比例法、账面价值法等确定。
*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ΣCi 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对于涉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司,采用同一评估基准日对其进行整体评估,以其整体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涉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司为锦湖越南,目标公司持有锦湖越南57.591%股权。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结果确认该部分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方式如下表所示:
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采用的评估序号控股股东是否整体评估经营状况名称(%)方法
存续经营,主要从事
1锦湖越南锦湖轮胎57.591是收益法
轮胎制造生产、销售
3-1-276(2)收益年限的确定
在对目标公司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目标公司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为5年,收益期为无限期。
本次评估将预测期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
日;第二阶段为2029年1月1日直至永续。
2、未来收益预测
对未来五年及以后年度收益的预测是星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星投基金、星
微国际管理层,根据目标公司历史情况所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根据中长期规划提供的。评估人员分析了预测数据并与管理层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程,基本采纳了管理当局的预测。
同时,经了解目标公司为一家全球化跨国经营公司,主要从事轮胎制造生产、销售,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等地建设8家轮胎生产基地,并在海外设有多家销售法人公司和海外分公司/事务所负责全球轮胎销售,其下属子公司与母公司主营业务一致,相关经营决策、销售生产计划等由锦湖轮胎统一制定及管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构成一个业务集团,据此分析本次评估采用合并现金流口径进行预测。
考虑目标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家公司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制度差异,对于所得税的预测按照各单家公司现金流口径预测至净利润,并计算得到各单家法人的预测期应纳所得税,汇总反映至合并现金流口径。
(1)营业收入预测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 PCR 乘用车轮胎和 LTR 轻卡轮胎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产品销售按下游市场类型分为 RE 市场(替换市场)与 OE 市场(原装配套市场)。目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可按销售路径分为韩国内销 RE 市场、海外 RE 市场、全球 OE 市场(除中国大陆)和中国 RE/OE 市场产品。
2022年及2023年目标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销售量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2023年
3-1-277项目2022年2023年
轮胎销售收入(百万韩元)35457344047844
销售重量(吨)575430655798
销售数量(千条)4754255672
1 韩国 RE 市场(百万韩元) 602349 622238
销售重量(吨)9780099197
销售数量(千条)67826982
2 海外 RE 市场-除中国大陆及韩国(百万韩元) 2012660 2287892
销售重量(吨)299610326735
销售数量(千条)2412627786
3 全球 OE 市场-除中国大陆(百万韩元) 722793 832110
销售重量(吨)123672146794
销售数量(千条)1137013284
4 中国 RE/OE 市场(百万韩元) 207931 305604
销售重量(吨)5434983072
销售数量(千条)52637620
截至2024年年底,目标公司全球共计8个生产工厂,设计产能约为6227万条/年,
2023年实际生产约6140万条,产能利用率约为98.61%。目标公司实际工作天数以及
生产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范围,随着全球汽车市场需求逐渐提升,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发展,对汽车轮胎生产制造商也带来一定机会。管理层据此分析未来年度目标公司订单量将在产能充分释放的条件下稳步提升,产能利用率预计保持在95%以上水平,产销率接近100%。
销售单价方面,目标公司未来侧重大尺寸、高性能产品,销售单价在2023年已明显提升的基础上,未来年度预计保持2023年销售价格企稳水平。轮胎市场价格的波动主要受核心原材料橡胶制品采购成本的变动影响,本次评估考虑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前提,并按照销售单价保持在近两年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1)预测期各年销售单价的具体预测情况及分析
*预测期各年销售单价的具体预测情况及测算过程
a.目标公司产品及市场结构情况
3-1-278目标公司主要从事PCR乘用车轮胎和LTR轻卡轮胎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产品销
售按下游市场类型分为RE市场与OE市场。针对RE市场,目标公司细分销售区域可分为韩国RE市场、北美RE市场、欧洲RE市场、中国RE市场以及其他地区RE市场;针对
OE市场,目标公司细分销售区域可分为韩国OE市场、中国OE市场以及其他海外OE市场。
b.预测期各年销售单价测算过程
2022年及2023年目标公司轮胎产品基于前述细分市场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平均销售单价
1 RE市场
1-1 韩国RE市场(百万韩元) 602349 622238 /
销售重量(吨)9780099197/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615962736216
1-2 北美RE市场(百万韩元) 746746 814670 /
销售重量(吨)9075197468/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822983588293
1-3 欧洲RE市场(百万韩元) 665651 899827 /
销售重量(吨)106154131810/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627168276549
1-4 中国RE市场(百万韩元) 78988 119712 /
销售重量(吨)1891330914/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417638724024
1-5 其他地区RE市场(百万韩元) 600264 573395 /
销售重量(吨)10270597457/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584558845864
2 OE市场
2-1 韩国OE市场(百万韩元) 235622 270985 /
销售重量(吨)4986358244/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472546534689
2-2 中国OE市场(百万韩元) 128943 185891 /
销售重量(吨)3543552157/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363935643601
2-3 其他海外OE市场(百万韩元) 487172 561125 /
3-1-279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平均销售单价
销售重量(吨)7380988550/
销售单价(百万韩元/千克)660063376469
本次评估基于上述细分市场,以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各细分市场营业收入除销售重量得到各年销售单价,并取2022年、2023年销售单价平均值作为该细分市场预测期各年销售单价。
*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和轮胎市场价格的历史波动情况、橡胶价格波动对轮胎
市场价格的影响、橡胶及轮胎近两年价格同历史期价格的差异情况、本次评估中假定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的合理性
a.历史期间橡胶及轮胎价格波动情况
目标公司轮胎生产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等,其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是最主要的生产原材料,近两年在成本结构中的占比均超过20%,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轮胎制造商的生产成本。当橡胶价格上涨时,轮胎制造商的成本增加,进而推动轮胎价格上涨,以维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反之,橡胶价格下跌时,轮胎制造商成本降低,为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轮胎制造商也可通过降价获取竞争优势。
尽管轮胎价格受橡胶市场价格影响较大,但其价格传导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轮胎制造商通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需求提前对原材料进行储备,以平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当橡胶价格上涨时,轮胎制造商会先消耗库存中的低价橡胶,而非立即提高轮胎售价。同样,当橡胶价格下跌时,轮胎制造商会继续消耗库存中的高价橡胶,使得橡胶价格的波动并不会立即反映到轮胎价格上。
因此,虽然轮胎价格与橡胶价格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但两者变动趋势并非完全同步。
历史期间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轮胎价格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3-1-2802015年-2025年6月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轮胎价格指数情况
单位:元/吨单位:元/条
19000600
17000550
15000
500
13000
450
11000
400
9000
7000350
5000300
天然橡胶平均价合成橡胶平均价轮胎价格指数注1:天然橡胶均价数据来自中国商务部,均价计算方式为进口3号烟片胶及国产5号标胶(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天然橡胶)价格的月度算术平均值,其中进口3号烟片胶数据仅发布至2023年11月17日;合成橡胶均价数据来自中国商务部,均价计算方式为丁苯橡胶(1502#)及顺丁橡胶
(BR9000)(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合成橡胶)价格的月度算术平均值,其中顺丁橡胶(BR9000)数据仅发布至2023年11月17日;
注 2:汽车轮胎经销商价格指数数据来自“我的轮胎网”、同花顺 iFind,计算方式为月度加权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如上图所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于2015-2016年波动下行,受此影响轮胎价格指数呈现震荡下行态势;2016-2017年受泰国、马来西亚洪灾导致的天然橡胶减产影响,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剧烈波动,于2017年出现快速上涨达到峰值后,随即进入下行通道,带动轮胎价格先升后降;自2020年5月起,因天然橡胶主产区减产、欧洲原油供给减少带动原油价格上涨,导致各类橡胶价格持续走高。考虑橡胶价格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轮胎价格指数自2021年开始震荡上行;202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基础原料价格下跌,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价格回落,轮胎价格指数也自2023年开始有所回调;2024年以来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价格进入波动上行通道,轮胎价格指数也止跌企稳;2025年上半年以来,因受到关税等市场因素扰动,橡胶价格及轮胎价格走势持续走低。
结合上述历史期价格波动情况可知,轮胎市场价格与橡胶价格走势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3-1-281b.历史期目标公司单位橡胶采购成本及轮胎售价波动情况
目标公司历史年度年均橡胶采购单价及轮胎产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2025年6月目标公司橡胶采购单价及轮胎售价情况
单位:韩元/千克
400067207000
6345
61626172
3500
6000
2985
3000505048965043
5194
486349902781
2828
4803
253130215000
25002296251921452232
21492027
2391240440001863
2000
211720542058
1822
15001674
3000
173817511726
10002000
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天然橡胶采购价格中位数合成橡胶采购价格
合成橡胶采购价格中位数轮胎售价(右轴)
2015年以来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与历史同期前述市场波动趋势相匹配。
2015-2016年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2016-2017年受橡胶市场极端行情影响,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亦呈现大幅波动;2018-2020年橡胶市场价格进入下行通道,结合双星集团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后通过联合采购模式控制采购成本,使得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持续下降;2020年以来受外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显著提升并于2023年回落;2024年受橡胶主产区供给减少影响,目标公司橡胶采购价格有所上涨;2025年上半年以来,目标公司采购情况延续2024年情况。
2015年以来目标公司轮胎产品售价总体呈现震荡上行态势。特别自2018年双星
集团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以来,目标公司一方面增加高性能、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拓展欧美高收益地区市场,使得产品毛利空间不断增厚;另一方面目标公司通过与部分整车厂商建立 RMI(Raw Material Index)轮胎价格调整机制,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对轮胎价格进行适当调涨,从而将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影响部分传导至客
3-1-282户。2024年目标公司实际轮胎销售单价6366韩元/千克较评估预测2024年轮胎销售
单价6188韩元/千克高2.88%。
因此,受益于目标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以及议价能力改善,近年来目标公司轮胎产品销售价格保持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c.本次评估中假定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具有合理性
根据前述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橡胶价格数据,2015至2025年8月,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价格的中位数分别为13282元/吨、12636元/吨,平均值分别为13541元/吨、
12757元/吨,最近十年中位值和平均值价位较为接近;天然橡胶均价的区间极大值
较中位值的涨幅约为33.77%,区间极小值较中位值的跌幅约为13.02%;合成橡胶均价的区间极大值较中位值的涨幅约为37.61%,区间极小值较中位值的跌幅约为18.99%;
极大值较中位数的涨幅较大,主要是受2017年峰值影响,其余年度均在中位数上下相对窄幅震荡。剔除峰值2017年因受泰国、马来西亚洪灾影响全年价格异常波动后,其震荡幅度约为中位值的±20%。2024年12月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均价较近十年价格中位值高约19.52%、12.93%。2025年1-8月,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均价较2024年末的价格水平整体均有所回落,同时存在一定波动。从历史震荡波动幅度角度看,未来再出现价格大幅上涨并对目标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概率较小。
根据 ANRPC(天然橡胶生产国联合会)报告,2024 年全球天然橡胶产量达到
1429.1万吨,同比增长2.8%。全球天然橡胶需求量达到1544.8万吨,同比增长1.8%。
在此背景下,预计天然橡胶价格较难出现大幅上涨。
轮胎用合成橡胶以顺丁橡胶和丁苯橡胶为主,其上游原料丁二烯通常是炼厂乙烯裂解装置的副产物,受原油价格影响较大,当前全球石油市场进入低增长阶段,原油价格相对稳定;从供需情况看,合成橡胶市场整体处于产能过剩阶段,故不具备大幅涨价的基础。
综合上述因素,本次评估假定预测期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是基于目前全球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情况做出的谨慎判断,具有合理性。
*目标公司历史期间的成本转嫁能力、不同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的价格差异情况
a.目标公司历史期间的成本转嫁能力
3-1-283目标公司轮胎产品销售定价采用“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率”的模式,目标公司通过
与下游部分客户协商调整产品定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市场端。具体而言,在 OE 市场,目标公司与部分整车厂商建立了 RMI 轮胎价格调整机制,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目标公司可依据与整车厂商具体商定的RMI 机制条款,对轮胎价格进行调价,从而将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影响部分传导至客户。
以某韩国整车厂商为例,目标公司与其商定的 RMI 调价机制相关条款如下:
分摊比例市场行情数据源原材料权重开始时适用周天然橡比较期间客户承目标公司其他间期天然橡胶以外天然合成钢丝担涨价承担涨价炭黑聚酯化学胶的原材橡胶橡胶绳幅度幅度品料
前十个月至前八 SICOM
BLS个月与前七个月(新加2022(美国按季度至前五个月相比50%50%坡商品25%23%12%14%8%17%年3月劳工统
较(M-10~M-8 交易计局)vs M-7~M-5) 所)
如上表所示,对于该韩国整车厂客户而言,本季度(假设为T)的轮胎价格将会参考T-3季度(即前十个月至前八个月)到T-2季度(即前七个月至前五个月)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具体而言,以SICOM和BLS的价格行情作为指数的基准,计算原材料的成本价格涨幅,对不同原材料分别赋予相应权重,由于原材料占成本的50%,故最终轮胎价格涨幅(即客户承担部分)为RMI机制所计算得出的原材料变动幅度*50%*50%。
以2022年2季度为例,最终目标公司实现对该客户共计83个细分型号的轮胎进行涨价
2.50%。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累计与26家直销客户(单体口径)建立了RMI价格调整机制,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RMI机制所涉及客户的销售收入 159238.17 281985.48 255392.30
目标公司直销收入总额353420.95636460.57551164.83
占比45.06%44.31%46.3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RMI机制所涉及客户的销售收入约占直销收入总额的
3-1-28445%,虽然各个客户的具体协商条款不同,进而使得对应的原材料涨幅成本分担比例
各有不同,但整体而言,目标公司通过与直销客户建立RMI调价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传导至销售端。
在 RE 市场,目标公司在不同的经销区域内,每年通过内部综合研究分析经销客户的承受能力、竞争对手的价格策略等,实施相应的调价举措。例如:2023年一季度,目标公司决定在欧洲经销市场对不同型号产品涨价约0.1%-7.8%;2025年6月,为应对美国新增关税政策,目标公司上调了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
b.目标公司不同地区、产品市场售价差异情况
目标公司不同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的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a)RE轮胎分地区:
单位:韩元/千克销售地区2024年平均售价2023年平均售价2022年平均售价
韩国RE 6157 6273 6159
北美RE 8669 8358 8229
欧洲RE 7230 6827 6271
其他地区RE 6047 5884 5845
中国RE 4418 3872 4176合计692566326471
(b)OE轮胎分地区:
单位:韩元/千克销售地区2024年平均售价2023年平均售价2022年平均售价
韩国 OE 4613 4653 4725
海外 OE 6508 6337 6600
中国 OE 3777 3564 3639合计521051175353
目标公司不同地区的轮胎售价差异主要受各地区经济水平、产品结构、运输成本、
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轮胎产品在欧洲、北美地区售价更高,而其他地区经济状况和消费者的购买力弱于欧美市场,因此售价相对较低。同时,OE市场竞争较RE市场
3-1-285更为激烈,且大多数情况下,出于批量销售和维护整车厂长期合作关系的考虑,OE轮
胎定价较RE轮胎更低。
c.目标公司产品结构变化情况
在轮胎行业,大尺寸轮胎通常具有较高的利润空间,因此也是各轮胎公司寻求业绩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自2022年以来,目标公司持续扩大大尺寸轮胎的销售占比,加大研发投入并持续丰富大尺寸、高性能轮胎产品矩阵,使得目标公司品牌价值及议价能力得到提升。
期间大尺寸轮胎(18英寸及以上)销售占比
2025年1-6月43.75%
2024年41.80%
2023年38.10%
2022年36.70%
数据来源:目标公司定期报告;“大尺寸轮胎”于目标公司定期报告中又称“高附加值产品(HVP)”,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指 18 英寸及以上的乘用车轮胎及轻卡车轮胎销售收入占乘用车轮胎及轻卡车轮胎总收入的比例;其中,少量18英寸及19英寸型号的乘用车轮胎由于不属于高附加值产品,故剔除。
鉴于大尺寸轮胎毛利率相对更高,随着其销售占比的提升,无论原材料价格涨跌,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滑成本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次评估以近两年平均售价预测销售单价具有合理性
轮胎行业定价策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议价能力等。
本次评估采用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平均售价可以充分反映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结构优化对销售价格的影响。对比2015年以来目标公司与韩泰轮胎销售单价走势情况如下:
3-1-286韩泰轮胎和目标公司轮胎销售价格走势
105000944379522496899
84306
9000079876
6728270854
73104
75000656336596066334
79238
74446726347489760000
6020560481
45000
5876558884602225958462030
30000
15000
韩泰轮胎轮胎价格(韩元/条)锦湖轮胎轮胎价格(韩元/条)
注:数据来源为公开披露的各年度报告,鉴于韩泰轮胎未披露销售重量单价,故选取销售数量单价进行比较。
由上表,2018年双星集团控股目标公司以来,目标公司轮胎平均售价总体保持稳步提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韩泰轮胎价格走势趋同。鉴于2022年、2023年平均售价也是目标公司在所处市场环境中成功实施其定价策略的有力印证,相关售价水平可以作为预测期产品售价的合理基准。
同时,从目标公司单位橡胶采购价格角度,目标公司2015-2023年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年均采购单价中位数分别为1822韩元/千克、2232韩元/千克,2023年目标公司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年均采购单价分别为2058韩元/千克、2531韩元/千克,2023年橡胶采购均价均高于2015年以来中位数水平。本次评估谨慎选取目标公司2023年橡胶采购单价作为预测基础,已充分考虑历史期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水平。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以2022年、2023年平均售价作为预测期各年度销售单价充分考虑了历史期原材料价格及轮胎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了目标公司自身产品定价策略,此外,2024年目标公司轮胎平均售价分别为6366韩元/千克,2025年上半年轮胎平均售价在2024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约5.56%,均高于2022年、2023年平均售价6162韩元/千克、6172韩元/千克,故本次评估对销售单价的预测依据充分、谨慎、合理。
2)预测期各年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情况及分析
3-1-287*目标公司预测期各年销售数量预测情况
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本次评估预测期分市场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2023-
2028年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复合增长率
一、韩国RE市场
销售重量(吨)97800991971028451044131068391100161110162.28%
销售数量(千条)67826982723373377485766977152.02%
二、韩国OE市场
销售重量(吨)498635824458647595936050561040613511.04%
销售数量(千条)46145229526253525420546554950.99%
三、全球RE市场(除中国大陆及韩国)
销售重量(吨)2996103267353910114214284378724505874544656.82%
销售数量(千条)241262778632731345593559436366366345.68%
四、全球OE市场(除中国大陆和韩国)
销售重量(吨)738098855089042906229144192556935001.09%
销售数量(千条)67568055809081528202829383680.76%
五、中国RE/OE市场
销售重量(吨)543498307290313989631021521060551073005.25%
销售数量(千条)52637620803486958865908591843.80%合计
销售重量(吨)5754306557987318577750197988098202548276324.76%
销售数量(千条)475425567261351640956556766879673963.90%本次评估销量预测主要基于目标公司历史销售数据及标的公司管理层未来经营规划。其中管理层预测系基于英国LMC Automotive(英国知名数据分析公司,在汽车预测和市场情报方面有较长的历史,以下简称“LMC”)对全球不同地区轮胎市场发展展望并结合目标公司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做出。具体说明如下:
a.韩国市场
根据LMC预测,韩国RE轮胎市场2023-2028年销量复合增长率展望为2.7%。同期目标公司韩国RE市场销售重量、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预测分别为2.28%、2.02%,其增速与行业预期不存在显著差异;LMC对韩国OE轮胎市场2023-2028年复合增长率展望
3-1-288为0.9%,同期目标公司韩国OE市场销售重量、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预测分别为1.04%、
0.99%。考虑2023年目标公司开始对车企新增LTR订单,如对现代汽车新增供应Kona和
Santafe车型的配套轮胎,对起亚汽车新增供应Seltos和Bongo车型的配套轮胎。故在上述增量订单的带动下,预测期增速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可实现性。
b.全球RE市场(除中国大陆及韩国)
RE轮胎市场的增长受到多种因素驱动,包括消费者对汽车性能和安全性关注度的提升、轮胎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全球经济状况的改善等。同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汽车保有量增长迅速,也为RE轮胎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LMC预测,全球RE轮胎市场2023-2028年销量复合增长率为2.7%。同期目标公司除中国大陆及韩国RE市场外的海外RE市场销售重量、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预测分
别为6.82%、5.6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受以下几个市场因素影响:
(a)欧洲 RE 市场
根据目标公司最新财务报告披露,2024年目标公司在欧洲市场实现销售重量
150364吨,较2023年增长14.08%。目标公司在欧洲市场销量增长强劲,主要受益于
经营战略的改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战略与经营方面,目标公司通过加强与主力市场经销商的合作和扩展新的经销渠道,强化了欧洲本土的营销策略,巩固并强化了与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荷兰等主要区域经销商的合作关系。2022年在欧洲市场与目标公司发生交易的经销商为2300余家,2023年增加至2600余家。同时,目标公司通过赞助意大利 AC 米兰、英国托特纳姆热刺、德国勒沃库森、法兰克福等足球俱乐部,增强了欧洲本土的市场推广力度和产品知名度。此外,2025年目标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欧洲市场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扩大欧洲本地仓库规模确保满足当地经销商供货时效要求,以此增强品牌竞争力,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在市场环境方面,随着欧洲通胀加剧,消费降级凸显,使得高性价比轮胎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部分消费者在进行轮胎替换时,在同样的质量条件下,有选择高性价比产品的倾向。根据 TyresNET 网站(luntai.net.cn)报价信息,目标公司部分轮胎产品价格与米其林对比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欧元/条)轮胎规格米其林目标公司
3-1-289价格区间(欧元/条)
轮胎规格米其林目标公司
185/65 R15 85~413 57~209
205/55 R16 92~363 63~143
205/55 R17 120~643 93~229
225/45 R18 170~262 111~169
235/55 R19 139~270 132~176
由上表可知,目标公司同规格轮胎产品价格区间显著低于头部品牌米其林。因此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目标公司的产品更具竞争力。根据米其林集团发布的2023年财报,米其林2023年在欧洲市场销售额为98.91亿欧元,较2022年下降2.5%,欧洲市场对其销售额的贡献比例亦由2022年的35.5%下降至2023年的34.9%;根据米其林集团
发布的2024年财报,米其林2024年在欧洲市场销售额为97.82亿欧元,同比2023年进一步下降1.1%。同为韩国轮胎制造企业的韩泰轮胎2024年在欧洲市场的销售收入同比继续实现增长,与欧洲市场消费者更青睐高性价比产品的情况相符。基于上述,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2023-2028年能够在欧洲市场保持6.9%的销量复合增长率。
(b)北美RE市场
目标公司在北美地区的预期增长,主要受 PCR 产品的经销市场增长所带动,2024年目标公司在北美市场实现销售重量104070吨,较2023年增长6.77%。目标公司通过加大北美经销市场开拓力度,并以高性价比产品,形成对头部轮胎企业的替代效应。
得益于强化与当地大型轮胎经销商的深入合作,2023 年在北美 RE 市场整体下行态势下,目标公司仍较2022年实现了14.94%的销量增长。另根据目标公司最新财务报告披露,2024年目标公司在北美市场实现销售收入902211百万韩元,较2023年增长
10.75%。预测期为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目标公司从产品结构优化、营销策略改善、销售渠道建设等方面设立了明确的战略计划:从产品角度,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并积极针对混动车型推出定制化产品以刺激市场份额提升;从营销策略角度,目标公司将重建高性能品牌形象,通过运营高端系列零售店,增加受众对高性能产品认知;从销售渠道角度,一方面通过增加 FSS 人员(Field SalesSpecialist,现场销售专员),进一步提高经销商覆盖,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包括 Belle、Pomp’s、Purcell 在内的美国市场头部轮胎连锁零售客户,拓展新的流通渠道。
3-1-290在上述战略计划的推动下,标的公司管理层认为预测期北美市场仍有希望通过渠
道拓展及头部品牌替代,实现优于行业平均的销量增长。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2023-
2028年目标公司能够在北美市场保持9.1%的销量复合增长率。
(c)其他地区RE市场
其他地区 RE 市场主要为南美洲、大洋洲、东南亚、中东以及非洲市场等,目标公司2024年在相关地区实现轮胎销售106307吨,同比2023年增长9.08%。考虑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汽车保有量仍将稳步提升,对轮胎需求亦将保持稳定增长。因此,管理层预计目标公司 2023-2028 年在其他地区 RE 市场能够保持 4.2%的销量复合增长率。
c.全球OE市场(除中国大陆及韩国)
根据米其林集团发布的 2024 年财报,OE 轮胎市场方面,欧洲和北美需求较 2023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到短期利率上升和电动汽车购买补贴减少、短期新车销售购买力收紧的影响,但总体保持稳定。根据 LMC 预测,全球 OE 轮胎市场 2023-2028年复合增长率为 2.4%。标的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预测期稳固当前 OE 轮胎市场竞争地位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制订了针对 OE 市场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包括集中提高HPV&EV 车型的配套轮胎供应;在欧洲扩大主流车厂的产品供应;在北美取得多家新
能源汽车厂商的准入资质,并持续扩大订单量。故基于上述战略规划,标的公司管理层预测相关 OE 市场 2023-2028 年销售重量、销售条数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09%、
0.76%。
d.中国市场
中国是亚洲地区轮胎产品最大消费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中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
35.5%。根据 LMC 预测,2023-2028 年中国市场轮胎销量复合增长率 4.9%。其中,中
国 OE 市场 2023-2028 年 PCR、LTR、TBR 轮胎销量复合增长率展望分别为 1.9%、
2.0%、2.3%;中国 RE 市场 2023-2028 年 PCR、LTR、TBR 轮胎销量复合增长率展望
分别为9.7%、0.5%、4.7%。
在中国 OE 市场,目标公司销量从 2023 年的 52157 吨增长至 2024 年的 67832 吨,
3-1-291涨幅30.05%,配套车型已不局限于传统的韩系和欧系整车厂,而是逐步覆盖至中资企业,2024年目标公司在中国市场整体配套已达到14家主机厂,77款车型,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 2023-2028 年中国 OE 市场销售重量、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分别约5.7%、3.6%,具有可实现性。
对于中国 RE 市场,目标公司销量从 2022 年的 18913 吨增长至 2023 年的 30914吨,增幅达63%。考虑中国汽车保有量稳步提升的趋势,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2023-
2028 年中国 RE 市场销售重量、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4.5%、4.2%,与行业增速
不存在显著差异。
*汽车及轮胎市场的周期波动情况
a.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为轮胎销量增长提供有效支撑轮胎市场整体由 OE 市场和 RE 市场组成。其中 OE 轮胎市场主要依赖于新车产量,市场景气程度与汽车工业景气程度存在正相关性;RE 轮胎市场主要依赖于汽车保有量,随着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RE 轮胎需求具备一定刚性。
根据世界汽车组织 OICA 统计数据,2015-2024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情况
12000单位:万辆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全球汽车产量全球汽车销量
2015-2017年全球汽车产销量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受世界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
全球汽车产销量开始出现下滑。2021年,随着全球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汽车市场需
3-1-292求有所回升。2022年全球汽车产量为8501.67万辆,较上年增长6.08%,全球汽车销
量为8287.11万辆,较上年小幅下降0.92%。2023年全球新车总产量约为9354.66万辆,较2022年增长10.03%;总销量约9272.47万辆,较2022年增长11.89%。2024年全球新车总产量约为9250.43万辆,较2023年小幅下降1.11%;全球汽车总销量约为9531.47万辆,较2023年增长2.79%。此外,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在全球迎来向上周期。根据 Trend Force 集邦咨询数据统计,2023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300万辆,较2022年销量增长超过20%;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629万辆,较2023年销量继续增长25.31%。
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发布数据,2025年1-6月全球汽车销量达到4632万辆,同比增长约5%;同期,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56万辆,同比增长
31%。根据 LMC Automotive 预测数据,2025-2029 年全球汽车注册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1.7%、全球汽车产量年复合增长率为1.9%。
全球汽车销量和保有量的增长对汽车轮胎市场有直接影响。一方面,新车销量增长推动原配轮胎市场扩容;另一方面,庞大的存量汽车基数为替换胎市场提供长期支撑。2015-2019年,全球轮胎市场消费量整体呈现稳定上升趋势;据米其林年度报告统计,2022年全球汽车轮胎市场销量为17.49亿条,同比2021年增长0.03%,虽与2019年相比小幅下滑1.98%,但仍创2020年以来新高。2023年全球轮胎总销量为17.9亿条,同比增长2.3%;2024年全球轮胎总销量为18.6亿条,同比增长3.9%。2025年上半年全球轮胎总销量为9.2亿条,同比增长约1.9%。
目标公司历史期销量也呈现与汽车工业及轮胎行业市场波动相匹配的趋势变化。
b.欧美市场趋向高性价比产品,利好目标公司获得更高市场份额近年来,高通胀叠加高利率环境使得欧美消费者面临利息昂贵与物价上涨的双重挤压,海外市场消费降级趋势愈演愈烈。根据美国轮胎电商平台SimpleTire数据,目标公司轮胎价格为国际三大品牌(普林斯通、米其林、固特异)的60%-70%,消费降级背景下目标公司性价比优势尤为凸显。
此外,外部不可抗力事件叠加俄乌冲突的双重影响导致2022年来通胀持续抬升,欧美轮胎老旧产能竞争劣势进一步放大,高通胀带来的成本压力持续侵蚀欧美轮胎厂及其下游产业链利润并加速落后产能退出,这为目标公司迎来替代良机。根据国际轮
3-1-293胎企业公开披露信息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米其林、固特异、普利司通等海外头部
轮胎企业在欧美地区(含俄罗斯)关停或减产的轮胎工厂超过15个,其中欧洲地区(不含俄罗斯)超过10个、基本为50年以上老厂,共涉及轮胎(乘用车+商用车)年产能超5000万条。
基于上述因素影响,轮胎市场份额向东亚企业倾斜的趋势愈加明显。根据美国《轮胎商业》发布信息统计,米其林、固特异、普利司通国际三大品牌轮胎企业从
2002年约56%的市场份额下降至2024年的约37.3%,而目标公司市场份额由2021年
约1.3%提升至2024年约1.8%。国际轮胎巨头企业市占率的逐年降低,为包括目标公司在内的东亚地区轮胎公司销量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目标公司不同市场及产品类型的销量波动情况
历史年度目标公司不同地区、不同产品及市场的销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千条
2020202120222023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4年年年年年
销售 OE 19409 18844 18253 16197 12334 10144 10517 14791 18199 21115
路径 RE 28745 28992 29972 27078 26826 26163 31295 32751 37473 39328
PCR 33218 31997 32518 29000 25650 23495 26557 30135 35483 37466
LTR 12318 13185 13370 12328 11823 11210 13223 15332 18130 21059产品
TBR 1885 1870 1680 1435 1227 类型 1217 1439 1476 1489
1531
SPECIALT
733783658512459385593598570387
Y合计48154478354822543275391603630741812475425567260443
注:PCR 为乘用车子午线轮胎;LTR 为轻卡子午线轮胎;TBR 为卡车子午线轮胎;SPECIALTY 为乘用车备用轮胎。
历史年度目标公司产品销售以PCR乘用车轮胎和LTR轻卡轮胎为主,这与目标公司在该类产品上的技术和品牌优势相符合。在各类产品中,RE轮胎贡献了大部分销量,这与目前轮胎行业中RE轮胎的市场容量远高于OE轮胎的市场容量这一行业特性相符合。此外,近年来目标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类型,逐年增加销售单价、利润空间更高的大尺寸(18寸以上)轮胎销售占比,使得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
*目标公司现有产能规划及与预测销量的匹配情况
3-1-294目标公司历史年度及预测期产能规划及利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生产产能(吨)680397666618679924680579766734806208824683842501850277
生产量(吨)451433513057581053649934744739788894814911836719845532
销售量(吨)443354510931575430655798731857775019798809820254827632产能利用率
66.35%76.96%85.46%95.50%97.13%97.85%98.82%99.31%99.44%
(%)
产销率(%)98.21%99.59%99.03%100.90%98.27%98.24%98.02%98.03%97.88%
注1:2020、2021年数据源于目标公司年报公开披露信息;
注2:2024-2028年为预测期,销量预测未单独考虑目标公司向双星集团的销售。
截至2024年末,目标公司全球共计8个生产工厂,设计产能约为723929吨/年,
2024年全年实际生产713867吨,产能利用率约为98.61%。预测期目标公司产能保
持稳定增长,新增产能主要系锦湖越南工厂三、四期工程完全落地投产以及锦湖南京
工厂178万条轮胎的新增产线投产。随着全球汽车市场需求增长,标的公司管理层据此分析未来年度目标公司订单量将在产能充分释放的条件下稳步提升,产能利用率预计保持在95%以上水平。
综上,目标公司产能可覆盖预测期内的轮胎生产需求,销售量的预测与目标公司产能相匹配。
*目标公司订单、合同与销量匹配情况
根据目标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客户通常会与目标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但考虑到轮胎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市场需求变化,整车厂及经销商为避免产生库存积压,会根据下游市场订单情况具体制定采购计划,故不会在框架协议中约定年度采购量或采购价格,而是以持续订单方式约定各批轮胎具体需求的品种和数量。基于目标公司业务特点情况,目标公司在手订单转化周期较短,期末在手订单并不能完全反映产品市场需求及库存消化情况。
综上所述,结合历史年度汽车及轮胎市场周期波动、目标公司现有产能及规划、历史期不同地区、不同产品市场销售以及目标公司订单、合同与销量预期匹配关系,预计目标公司预测期内销量保持增长具有合理性。
结合上述分析及管理层对目标公司未来五年的长期规划确定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
3-1-295预测情况。目标公司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轮胎销售收入(百万韩元)45285244803024495976550966445142022
销售重量(吨)731857775019798809820254827632
销售数量(千条)6135164095655676687967396
对于其他业务收入,为目标公司销售废旧材料(CMB)、汽车电池(ATB)、设备销售、技术授权、租赁收入等,报告期内的收入占比约1%。本次评估考虑以报告期内的其他业务收入水平为基础,确定一定增长比率进行预测。
上述收入预测为剔除内部关联交易口径下预测得出。
(2)营业成本预测
2022年及2023年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生产成本24065842436506
生产量:吨581053649934
生产量:千条4835155948材料费15363411511468劳务费453791502577其他费用416676422461附加费用555594510647税金及附加37363318
运输、仓储成本154601180231
2022年及以前,目标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到橡胶市场价格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
本的变动影响,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海运物流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但从订单量、生产量、开工率等业务指标来看,目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2023年,随着全球物流全面恢复、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之企稳,原材料、船运费明显下降。本次评估以近两年的橡胶采购成本、船运物流价格作为基础,考虑在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的前提下,企业经营持续有效改善,产能利用率逐渐提升,并由此对主营业务成
3-1-296本进行预测。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和摊销、手续费及其他成本等。预测情况如下: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的预测,参照历史年度材料单耗情况,对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进行预测。
*对直接材料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测算过程
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分生产工厂的直接材料成本情况如下表:
项目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韩国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842697753588849780886523929283954526968451生产量吨328125311322351061359059372651382773388358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2568242124212469249424942494南京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113292108839122560170315173317176071176314生产量吨46291530805977181432820478335083465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2447205020502092211221122112天津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157794154205194912219623231884241854242108生产量吨6441379540100537111062116101121093121220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2450193919391977199719971997长春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69549681379144697140103437109127113799生产量吨27623335944508646954495045222754463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2518202820282069208920892089越南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218415298480328457337861344650348913349945生产量吨83740136739150472151746153262155158155617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2608218321832226224922492249佐治亚轮胎工厂直接材料成本百万韩元134593128219135958141721153159156015157096生产量吨30860356593781238641413474211842409
3-1-297项目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4361359635963668370437043704
本次评估以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各生产工厂直接材料成本和生产量,计算得到对应年度各生产工厂单位材料成本,并以2023年为基础,预测2024年各生产工厂单位材料成本与2023年持平。同时考虑到当前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价格处于震荡上行区间,故谨慎预测2025年单位材料成本在2024年基础上提高2%,2026年在2025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1%,之后预测年度单位材料成本维持2026年水平。基于上述预测期各年单位材料成本,结合标的公司管理层对于各生产工厂产量预测情况,计算得到预测期各年各生产工厂直接材料成本。
目标公司历史期单位材料成本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至2025年1-6月目标公司年均单位材料成本波动情况
3100
2900
26442674
2700
2455
25002326
230020672102201320291870
2100
1840
19001744
1700
1500
单位材料成本(韩元/千克)单位材料成本中位数(韩元/千克)
2015至2025年1-6月目标公司年均单位材料成本中位数为2067韩元/千克,
2023年年均单位材料成本为2326韩元/千克,故本次评估选取2023年单位材料成本
作为预测基础显著高于2015年以来目标公司单位材料成本中位数。此外,目标公司持续重视成本管控,积极在生产经营的诸多环节挖掘新的成本管控措施,以应对原材料上涨的负面影响。2025年上半年,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影响,目标公司单位材料成本较2024年同期有所上涨。故本次评估结合当前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价格震荡上行态
3-1-298势,假设2025年、2026年单位材料成本进一步上涨,具有谨慎性。
*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历史波动情况
历史期间目标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波动情况如下:
注1:天然橡胶均价数据来自中国商务部,均价计算方式为进口3号烟片胶及国产5号标胶(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天然橡胶)价格的月度算术平均值,其中进口3号烟片胶数据仅发布至2023年11月17日;合成橡胶均价数据来自中国商务部,均价计算方式为丁苯橡胶(1502#)及顺丁橡胶
(BR9000)(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合成橡胶)价格的月度算术平均值,其中顺丁橡胶(BR9000)数据仅发布至2023年11月17日;
注2: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平均值计算方式均为首先计算其所对应的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橡胶价格
的平均值,然后以上述平均值为基础计算2015年至2025年8月的算术平均值;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中位值计算方式均为首先计算其所对应的两种业内代表性品类橡胶价格的平均值,然后取
2015年至2025年8月的中位值。
如上图所示,在供给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于2015-2016年波动下行,于
2017年出现快速上涨后达到峰值,随即进入下行通道,至2020年跌至最低水平;2020年下半年开始上涨,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保持相对高位波动;2022年至2023年整体处于波动下行趋势;2023年下半年开始进入波动上行通道。
2015年至2025年8月,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价格的中位值分别为13282元/吨、
12636元/吨,平均值分别为13541元/吨、12757元/吨;天然橡胶均价的区间极大
值较中位数的涨幅约为33.77%,区间极小值较中位数的跌幅约为13.02%;合成橡胶均价的区间极大值较中位数的涨幅约为37.61%,区间极小值较中位数的跌幅约为18.99%;
极大值较中位数的涨幅较大,主要是受2017年峰值影响,其余年度均在中位数上下相
3-1-299对窄幅震荡。剔除峰值2017年因受泰国、马来西亚洪灾影响全年价格异常波动后,其
震荡幅度约为中位值的±20%。2024年12月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均价较近十年价格中位值高约19.52%、12.93%。2025年1-8月,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均价较2024年末的价格水平整体均有所回落,同时存在一定波动。从历史震荡波动幅度角度看,未来再出现价格大幅上涨的概率较小。
综合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历史波动情况,本次评估假定预测期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2024年目标公司实际发生直接材料成本为1752602百万韩元,较本次评估
2024年全年预测高1.71%,2024年实际材料成本较预测不存在显著差异。考虑到预测期
目标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大尺寸、高性能轮胎销售占比,物料耗用效率有所提升;同时采购逐渐呈现规模化效应,也有助于降低单位采购成本。因此,本次评估假设预测期内单位重量轮胎材料单价整体保持平稳并略有提升,具有合理性。
*目标公司历史年度材料单耗及变动情况、目标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对材料单耗的影响
因目标公司各工厂、各年度生产轮胎产品类型、尺寸存在差异,为更合理体现材料耗用量情况,本次评估以轮胎生产重量作为量化比较参数进行分析。2022年、2023年目标公司单位材料耗用量对比情况如下:
工厂主要原材料2023年变动比例2022年天然橡胶0.2807-0.68%0.2826
合成橡胶0.1715-2.14%0.1752
韩国谷城工厂轮胎帘布0.0273-1.05%0.0276
钢丝绳0.1057-0.36%0.1061
炭黑0.2061-1.32%0.2089
天然橡胶0.25300.41%0.2520
合成橡胶0.2666-4.30%0.2786
韩国光州工厂轮胎帘布0.05321.26%0.0526
钢丝绳0.07960.95%0.0788
炭黑0.2342-2.95%0.2414
天然橡胶0.22062.72%0.2148
合成橡胶0.2092-5.43%0.2212中国天津工厂
轮胎帘布0.0460-3.02%0.0474
钢丝绳0.07190.51%0.0715
3-1-300工厂主要原材料2023年变动比例2022年
炭黑0.1828-1.23%0.1850
天然橡胶0.2099-1.67%0.2135
合成橡胶0.2367-4.32%0.2473
越南工厂轮胎帘布0.04751.58%0.0468
钢丝绳0.0721-1.71%0.0733
炭黑0.2293-4.81%0.2409
天然橡胶0.2171-0.94%0.2192
合成橡胶0.2283-1.80%0.2325
中国南京工厂轮胎帘布0.04973.89%0.0478
钢丝绳0.08121.08%0.0803
炭黑0.1995-7.15%0.2149
天然橡胶0.2300-0.78%0.2318
合成橡胶0.22450.65%0.2230
中国长春工厂轮胎帘布0.04635.70%0.0438
钢丝绳0.0689-0.56%0.0693
炭黑0.20612.37%0.2013
天然橡胶0.23261.84%0.2284
合成橡胶0.2469-4.39%0.2582
美国佐治亚工厂轮胎帘布0.06323.99%0.0608
钢丝绳0.08291.42%0.0817
炭黑0.2029-3.32%0.2099
天然橡胶---
合成橡胶---
韩国平泽工厂轮胎帘布0.0480-4.02%0.0500
钢丝绳0.0689-3.17%0.0712
炭黑---
天然橡胶0.2334-1.29%0.2364
合成橡胶0.2149-1.83%0.2189
合计轮胎帘布0.04452.58%0.0434
钢丝绳0.0829-2.17%0.0847
炭黑0.2064-1.81%0.2102
注1:单位材料耗用量=耗用量(千克)÷产量(千克)
注2:韩国平泽工厂无密炼工艺,故不采购橡胶和炭黑等原材料,由谷城工厂和光州工厂生产成半
3-1-301成品,平泽工厂继续生产成品轮胎。
由于目标公司各工厂所供应的产品类型及具体型号(涉及不同轮胎系列和功能特性等)差别较大,且不同工厂建厂时间不一,设备新旧程度及工艺水平也不尽相同,因此横向比较单位耗用量存在差异。2023年中国天津工厂单位合成橡胶用量下降
5.43%,主要系 PCR 轮胎生产占比减少所导致;2023 年中国南京工厂单位炭黑用量下
降 7.15%,主要为配合部分 OE 轮胎客户需求,胎面配方减少炭黑用料所致;2023 年中国长春工厂单位轮胎帘布用量增加 5.70%,主要系大尺寸的 LTR 轮胎生产占比增加所导致。目标公司各工厂单位原材料耗用量间存在差异,主要与生产的轮胎尺寸、型号、功能特性等有关,2022年、2023年单位耗用量变动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以2022年、2023年价格为基础预测相关成本充分考虑了历史价格波动情况,对材料成本的预测考虑了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提升对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成本预测同历史期不存在明显差异,对成本的预测谨慎合理。
2)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的预测,基于评估基准日工资标准和人员配备情况,结合目标公司整体调薪计划、产品产量增长所需的员工增长等情况进行预测。
*对直接人工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测算过程
目标公司轮胎产品核心生产工艺包括密炼、压延、压出、裁断、胎圈、成型、硫
化和检验入库,根据不同工艺环节相应设置生产车间。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生产人员配置及产量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生产人员数量(人)7314755476247809792479798019
平均薪酬水平(百万韩元/年)63.4666.5367.5668.1569.0670.2271.50产量(吨)581053649934736585778986809298836095852669
人均产出(吨/人)79.4486.0496.6199.75102.13104.79106.33
注:各年人员数量为年末数据,数据源来自各工厂单体数据汇总。
目标公司生产用工人数总体与预测期业务量相匹配,生产人员数量随着产量提升有所增加,人均产出随产能利用率的提升以及产品结构的优化保持稳定增长。预测期
3-1-302内,以实际用工需求人数,在2023年平均薪酬水平基础上按照2%增幅预测直接人工成本。
*目标公司历史及预测期不同地区人员配备及工资标准情况
目标公司历史年度及预测期不同地区生产人员配备、人均工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3-1-3032020-20232023年-
地区项目名称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年复合增2028年复长率合增长率
生产人员人3157306339703986398639863986398639868.08%0.00%韩国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标准百万韩元/年85.9987.8387.8893.4695.3397.2399.18101.16103.182.81%2.00%地区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增长率%2.140.066.342.002.002.002.002.00
生产人员人182817521751179918391949201420442069-0.53%2.84%中国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标准百万韩元/年23.7825.9830.4430.6531.2631.8932.5433.1933.868.82%2.01%地区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增长率%9.2417.160.692.012.022.022.012.00
生产人员人617716123714181443150315431563157331.97%2.10%越南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标准百万韩元/年15.5814.4313.9515.4815.7916.1116.4316.7617.10-0.21%2.00%地区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增长率%-7.36-3.3711.012.002.002.002.002.00
生产人员人3043383563513563713813863914.91%2.18%美国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标准百万韩元/年111.72116.24125.53150.91153.93157.01160.15163.35166.6210.54%2.00%地区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增长率%4.057.9920.222.002.002.002.002.00
生产人员人5906586973147554762478097924797980198.55%1.20%
生产人员平均年薪标准百万韩元/年60.7162.0563.4666.5367.5668.1569.0670.2271.503.10%1.45%
目标生产人员平均年薪增长率%2.212.274.841.540.881.331.691.82公司人均创收(营业收入/员工合计百万韩元/人367.54443.21487.31537.58595.76616.87627.75640.64643.1613.51%3.65%总人数)人均产出(总产量/员工总吨/人76.4487.4279.4486.0496.6199.75102.13104.79106.334.02%4.33%
人数)
3-1-304就生产人员数量而言,2021年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公司开工率不足,
生产人员数量需求减少,故2021年相较2020年生产人员数量有所下降。2022年以来,随着汽车市场需求回升,目标公司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生产人员数量在此期间同步增加。截至2024年年底,目标公司全球8个生产工厂合计设计产能约为723929吨/年,实际生产713867吨,产能利用率约为98.61%。目标公司现有产能已趋于饱和,目前无大规模人员扩张计划,故预测期预计生产人员数量总体保持稳定。
就生产人员薪酬水平而言,2022年、2023年随着目标公司经营效益改善,主要工厂根据订单需求、生产负荷及生产效率的变化集中进行了薪酬调整,中国、韩国、越南、美国地区生产人员薪酬待遇较历史年度显著提高。除此之外,2023年美国佐治亚工厂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制定了激励计划,主要在减少不良率、提高月平均生产率、出勤率等方面设置激励措施,相关激励计划的制定使得2023年年均薪酬标准相较上年增幅明显。2022年、2023年目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调薪计划已对生产人员薪酬进行了总体调整,2024年目标公司直接人工劳务费为509246百万韩元,同比2023年增长1.33%;人员数量同比下降1.56%。随着目标公司持续进行产能优化调整,产量逐步向更具有人工成本优势的越南工厂及中国工厂转移,使得总体生产人员薪酬略有下降。考虑到目标公司暂无大幅调薪计划,且历史年度已集中对人员工资进行调整,故预测期生产人员工资以2023年目标公司各地区工厂实际薪酬水平按照2%增幅进行预测。
综上,本次评估中对目标公司直接人工成本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3)折旧摊销费
折旧摊销费的预测,按照固定资产账面金额和不同类别资产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费。
4)其他成本
对于其他成本,按照考虑各费用性质、特点及与收入规模的匹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预测。
*对船运物流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分析
a.对船运物流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测算过程
3-1-305目标公司船运物流成本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运输、仓储成本及船运成本。
(a)运输、仓储成本
运输、仓储成本指内陆转运及轮胎存放的仓储成本,预测期内根据目标公司2022年及2023年的运输、仓储成本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取平均值后乘以预测期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得到预测期各年运输、仓储成本。2022年、2023年目标公司运输、仓储成本及收入占比相对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运输、仓储成本154601180231主营业务收入35641954060905
运输、仓储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4.34%4.44%
平均比重4.39%
(b)船运成本
船运成本指海上物流转运成本,包括船运及保险费,该部分费用核算于附加费用内。历史年度目标公司船运成本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船运成本5126611428274525235719352746122866251438主营业务收入2558681236919921706772601223356419540609054553361
船运成本收入占比2.00%4.82%3.43%9.06%9.90%3.03%5.52%
2021年、2022年目标公司船运成本波动较大。2020年以来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俄乌冲突、中东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海运价格波动上行,使得目标公司船运成本在
2021年、2022年占收入比重持续上涨:2021年目标公司船运成本占收入比重9.06%、
2022年船运成本占收入比重9.90%。自2023年以来,随着海外港口拥堵问题得到治理和解决,港口劳动力供应逐步回升,运转效率加快,拥堵度下降,全球海运价格回归正常水平。2024年上半年受红海危机影响,全球航运市场运价整体上涨,使得目标公司船运成本有所增加。预测期船运成本以2023年船运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基础进行预测。
3-1-306b.船运物流价格的历史波动情况
2015年以来全球船运物流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 1:数据来源为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同花顺 iFind;
注 2:海运费指数平均值计算方式为取 2015 年至 2025 年 8 月波罗的海运费指数:干散货(BDI)
的算术平均,中位值计算方式为取 2015 年至 2025 年 8 月波罗的海运费指数:干散货(BDI)的中位值。
2015-2019年国际海运费价格整体呈波动上涨趋势,但整体波动幅度较小,价格指
数相对稳定;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2020年下半年海运费价格开始有所上涨,并于2021年出现极端上涨行情。2022年上半年仍处于区间高位,下半年开始回落。
2023年开始低位运行后逐步缓慢上涨,于2024年维持相对高位波动,2024年末海运
费指数已回归近十年均值水平。2025年以来国际海运费有所上涨,截至2025年8月国际海运费价格高于历史均值水平,但仍处于近年来合理波动区间内。
2015年至2025年8月,海运费指数的中位值、平均值分别为1357、1430,最
近十年中位值和平均值较为接近。区间极大值较中位值的涨幅约为255.08%,区间极小值较中位值的跌幅约为77.40%。极大值较中位值和平均值的涨幅较大,主要是受
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极端情况影响,至2024年末海运费价格指数已回归近十年
均值水平,且呈波动下行趋势。2025年1-8月,海运费价格指数有所回升但仍处于近年来合理波动区间内。2023年海运费指数中位数为1402,高于近十年海运费指数中位数。因此,本次评估中预测期船运成本以2023年船运成本收入占比为基准进行预测具有合理性。
3-1-307*其他业务成本预测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其他成本主要包含水电费、修缮费、采购运费、办公费、折旧摊销等。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其他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1其他成本416676422461541522554771537143540411530113
占营业收入比例11.69%10.40%11.92%11.52%10.80%10.57%10.28%
1-1折旧摊销195252208397279844278154250094245610232078
1-2办公费5047516961546502673669106994
占营业收入比例0.14%0.13%0.14%0.13%0.14%0.14%0.14%
1-3水电费147760163700193633205874213213219170221618
占营业收入比例4.15%4.03%4.26%4.27%4.29%4.29%4.30%
1-4修缮费18116202312431925364264232705127307
占营业收入比例0.51%0.50%0.54%0.53%0.53%0.53%0.53%
1-5运费86185210431074111511451159
占营业收入比例0.02%0.02%0.02%0.02%0.02%0.02%0.02%
1-6租金费用1496156218731951205521102131
占营业收入比例0.04%0.04%0.04%0.04%0.04%0.04%0.04%
1-7保险费用5133546066366852716573367413
占营业收入比例0.14%0.13%0.15%0.14%0.14%0.14%0.14%
1-8其他税费2664283532543327345035423592
占营业收入比例0.07%0.07%0.07%0.07%0.07%0.07%0.07%
1-9代理费19453105822020820960220202254422770
占营业收入比例0.55%0.26%0.44%0.44%0.44%0.44%0.44%
1-10技术服务费1742800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0.49%0.00%0.00%0.00%0.00%0.00%0.00%
1-11研究支出经费2576238632883414352436083645
占营业收入比例0.07%0.06%0.07%0.07%0.07%0.07%0.07%
1-12教育培训费888128712701299134813851405
占营业收入比例0.02%0.03%0.03%0.03%0.03%0.03%0.03%
本次评估对上述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规律进行分析,采用不同模型进行预测,具体说明如下:
3-1-308a.折旧、摊销费用:该类费用与收入占比关系较小,按照目标公司各经营主体现
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和资本性支出预算,对应折旧、摊销年限水平预测。其中: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工器具、模具、备品备件等资产折旧年限较短,评估基准日相关固定资产在预测期陆续折旧完毕,导致后续年度折旧摊销金额逐年下降。
b.水电费、修缮费、采购运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目标公司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参考2022年、2023年期间的相关费用占收入平均比例进行预测。
目标公司2023年开始将其他成本中的技术服务费纳入销售及管理费用核算。除此之外其他成本历史期间不存在大幅度变动。除折旧、摊销费用外,本次评估根据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各项其他费用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进行预测,能够反映目标公司实际成本构成情况,具有合理性。
5)附加费用
*附加费用预测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目标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轮胎生产、销售,下属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人主体分别承担生产、销售及管理等不同职能。结合目标公司销售管理模式,其下属8个生产工厂的轮胎产品通过韩国本社或者其他销售法人进行内部结算后,再次销售至终端企业。在内部销售及产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包括船运成本、关税、成品胎直接销售成本以及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其他销售成本纳入附加费用进行核算,2022年、2023年目标公司附加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附加费用555593.92510646.58
主营业务成本占比17.80%16.31%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5.67%12.62%附加费用中船运成本分析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未来收益预测”之“(2)营业成本预测”之“4)其他成本”之“*对船运物流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分析”之“a.对船运物流成本的具体预测情况及测算过程”之“(b)船运成
3-1-309本”。
附加费用中关税、成品胎直接销售成本、其他销售成本历史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成
本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关税占营业收入比例0.27%1.65%2.06%1.71%
关税占营业成本比例0.35%2.01%2.35%2.21%
成品胎直接销售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1.22%0.67%0.63%0.57%
成品胎直接销售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1.56%0.81%0.72%0.74%
其他销售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0.71%3.11%2.99%6.89%
其他销售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0.91%3.78%3.41%8.90%
目标公司关税占收入成本比例在2021-2023年保持相对稳定;成品胎直接销售成
本系目标公司各销售法人直接采购成品胎发生的成本,近年来随着自产轮胎销售占比提升而逐年下降;其他销售成本主要为产品内部流转过程中各销售法人发生的运营成本,包括库存评价损益、产品质保金、配套产品服务费及销售法人的运营推广费用等,其中库存评价损益在报告期内依据中国会计准则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核算,2020年会计政策差异原因导致其他销售成本占比为负数。2020年因目标公司对存货的评估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进而冲减其他销售成本,导致其他销售成本为负,故其占比相应为负数。2020年、2021年其他销售成本由于会计政策口径原因不具备可比性;2023年随着船运成本、关税成本等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其收入占比相应下降。同时,随着目标公司营收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渠道拓展投入增加,用于支持运营的其他销售成本占比增加。本次评估以2023年相关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为基础对预测期各年附加费用中关税、成品胎直接销售成本及其他销售成本进行预测,能够合理反映基于2023年
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目标公司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附加费用采用2023年相关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以充分反映上述相关费用影响,具有合理性。
营业成本未来年度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310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生产成本27796862940144302009030872343111204
生产量:吨744739788894814911836719845532
生产量:千条6144364296659256725267872材料费17231141853183193573019865062007714劳务费515050532190547217560317573377其他费用541522554771537143540411530113附加费用571286605915625688642956648680税金及附加33694011408941984233
运输、仓储成本198708210753217630223637225628
(3)毛利率的预测情况及合理性
结合上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各项成本的预测,本次评估预测期目标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营业收入4542097.954817111.484974307.015111657.895157502.83
营业成本3562990.293771135.293878120.223968970.864001004.05
毛利率21.56%21.71%22.04%22.35%22.42%
目标公司预测期内毛利率分别为21.56%、21.71%、22.04%、22.35%、22.42%,预测期毛利率中位数为22.04%,整体保持平稳。历史年度目标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3-1-3112015至2025年1-6月目标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
30.00%
25.50%25.01%25.72%
25.91%
25.00%22.64%
21.76%
22.53%
20.00%17.80%
15.79%
15.00%14.43%12.15%
10.00%
5.00%
目标公司毛利率毛利率中位数
注:2022年度毛利率相较于2021年度下降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适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与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仓储成本等进行重分类调整所致。在韩国国际会计准则(K-IFRS)下,该类成本在销售及管理费用中核算,而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该类成本在营业成本-制造费用及其他合同履约成本中核算。在 K-IFRS 下,2022 年目标公司毛利率为
16.98%,与2021年较为接近。
2015-2016年目标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且维持较高水平。2017-2018年,目
标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一方面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目标公司2017年、2018年经营管理、人员等处于不稳定状态,经营状况不佳,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及相关固定成本的对冲能力相对较弱,导致毛利率水平大幅下降。2019-2020年随着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回落,目标公司毛利率较2017年、2018年显著回升。特别是在双星集团收购后,随着目标公司各项经营改善政策的实施,目标公司在重点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劳资关系稳定带来的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成效逐步显现,目标公司毛利率得以显著恢复。2021-2022年,在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目标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叠加原材料价格、海运费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高企,导致毛利率水平再次下降。2023年以来,一方面得益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海运费价格的回落,全球轮胎市场景气度回暖,目标公司产能利用率提升并保持稳定,成本端压力明显降低;另一方面目标公司不断增加高收益、高性能的大尺寸轮胎销售占比,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使得毛利率回归正常水平。
预测期目标公司毛利率中位数为22.04%,与上述2015-2024年间目标公司毛利率
3-1-312中位数22.15%不存在显著差异,且2024年、2025年预测毛利率值均低于历史年度中
位数水平,预测毛利率具有谨慎性。
除基于目标公司历史期数据外,考虑到预测期内随着更具生产成本及出口优势的越南工厂扩建完成,目标公司在越南工厂的产能得到释放,能够进一步降低目标公司整体生产和销售成本,生产规模化效应将予以体现;同时,通过加大欧美高收益市场开拓力度,争取高性能、大尺寸轮胎的市场份额,目标公司产品利润空间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预测期毛利率维持历史年度中位数水平并略有提升具有可实现性。
(4)税金及附加预测目标公司税金及附加分为中国境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以及其他境外法人的其他税费。
中国境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本次评估以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评估基准日适用的税率确定未来年度的税金及附加。
评估基准日中国境内法人执行的税率详见下表:
税种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13%、6%
增值税—进项税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房产税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从价计征,房产原值70%的1.2%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及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计缴
印花税0.03%
目标公司其他境外法人主体根据其他税费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目标公司发展规模和收入增长情况为基础,参考目标公司历史年度的费用发生额确定合理的增长比率预测未来年度中的税费。
(5)期间费用
目标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含销售及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中研发费用根据韩国国际会计准则(K-IFRS)纳入销售及管理费用核算。销售及管理费用主要
3-1-313为广告营销费、办公费、保险费、折旧摊销及人员工资等;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手续费等。目标公司期间费用预测情况如下:
1)销售及管理费用预测
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销售及管理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1销售及管理费用414219492336537541569888594110617234630701
占营业收入比例11.62%12.12%11.83%11.83%11.94%12.08%12.23%
1-1人工费用179980209281221827236505253110265381276721
1-2折旧摊销25022245323782638669366693911838440
1-3租赁费26371317493455936651378473889239241
占营业收入比例0.74%0.78%0.76%0.76%0.76%0.76%0.76%
1-4其他税费420439513544561577582
占营业收入比例0.01%0.01%0.01%0.01%0.01%0.01%0.01%
1-5修理费4099482153085629581359746027
占营业收入比例0.12%0.12%0.12%0.12%0.12%0.12%0.12%
1-6保险费10734110001299113777142271462014751
占营业收入比例0.30%0.27%0.29%0.29%0.29%0.29%0.29%
1-7业务招待费1956230725372690277828552880
占营业收入比例0.05%0.06%0.06%0.06%0.06%0.06%0.06%
1-8广告费46959617186443768339705697251773168
占营业收入比例1.32%1.52%1.42%1.42%1.42%1.42%1.42%
1-9代理费25167361313624238436396904078641152
占营业收入比例0.71%0.89%0.80%0.80%0.80%0.80%0.80%
1-10劳务费30882363754002042443438284503845442
占营业收入比例0.87%0.90%0.88%0.88%0.88%0.88%0.88%
1-11替换补偿费4053563657346081628064536511
占营业收入比例0.11%0.14%0.13%0.13%0.13%0.13%0.13%
1-12教育培训费729119811341203124212761288
占营业收入比例0.02%0.03%0.02%0.02%0.02%0.02%0.02%
1-13办公费20165241822637327969288822968029946
占营业收入比例0.57%0.60%0.58%0.58%0.58%0.58%0.58%
1-14研发费用37685429684804250951526135406654551
3-1-314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占营业收入比例1.06%1.06%1.06%1.06%1.06%1.06%1.06%
本次评估对上述各项费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规律进行分析,按照和营业收入占比的关系、自身的增长规律,采用不同模型进行预测,具体说明如下:
a.人工费用:人工费用包括销售、管理、研发类人员的工资,2023年人工费用增幅明显,系目标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销售渠道、加大高性能轮胎研发投入,导致2023年新增较多的相关人员同时适度提高人员薪酬所致。预测期以2023年人工成本和人员数量为基础,并根据目标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和人员配备情况,结合工资水平上涨及未来业务规划等因素进行预测。
b.折旧、摊销费用:该类费用与占收入的比例变动关系不大,按照目标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和资本性支出预算,对应折旧、摊销年限水平进行预测。
c.广告费、代理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目标公司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参考2022年、2023年期间的相关费用占收入平均比例测算。
2)财务费用预测
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财务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1财务费用合计119658166572138735138854138922138982139002
占营业收入比例3.36%4.10%3.05%2.88%2.79%2.72%2.70%
1-1其中:利息支出103123171776136771136771136771136771136771
1-2利息收入-3665-4398
1-3汇兑损失200438113102
1-4汇兑收益-181768-115677
1-5财务费用-手续费1530176919642083215122112231
3-1-315财务费用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所带来的利息收入、汇率变动损益、利息支出和财
务费用手续费等。利息收入考虑其生息资产规模、预计获息利率难以准确预计,谨慎考虑未进行预测;汇率变动损益因不能可靠计量,故未来不进行预测。
利息支出与目标公司的借款本金和利率密切相关,贷款利息支出以目标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借款金额为基础,参考目标公司长短期贷款合同利率,根据目标公司各类型付息负债加权平均利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各类型贷款贷款余额贷款利率区间加权平均利率预测期利息支出
信用借款1591394.722.90%-9.18%6.20%98642.18
担保借款82443.896.90%-7.03%6.98%5753.48
质押借款3381.006.99%6.99%236.33
抵押借款433281.535.19%-6.82%6.07%26319.31
保证借款64502.245.76%-6.18%5.95%3835.85
关联方借款72645.522.63%-5.80%2.73%1983.85
合计2247648.906.09%136770.99
财务费用手续费根据2022年、2023年手续费占收入平均比例进行预测。
3)预测期内目标公司的期间费用率较历史期是否存在差异,对期间费用的预测是
否谨慎合理
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内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销售及管理费用小计414219492336537541569888594110617234630701
销售及管理费用率11.62%12.12%11.83%11.83%11.94%12.08%12.23%财务费用小计119658166572138735138854138922138982139002
财务费用率3.36%4.10%3.05%2.88%2.79%2.72%2.70%期间费用合计533878658908676277708742733033756215769702
期间费用率14.98%16.23%14.89%14.71%14.74%14.79%14.92%
注:销售及管理费用中包含研发费用。
目标公司预测期内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4.89%、14.71%、14.74%、14.79%、14.92%。
3-1-316目标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研发支出、租金费用、日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差
旅办公费、折旧费用及利息支出等。根据目标公司在预测期的经营发展及业务规划,员工人数、工资薪酬及其他正常运营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收入水平为基础,维持合理增长;就研发费用而言,目标公司长期致力于推动技术更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因此预期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目标公司利息支出与其借款本金及利率密切相关,预测期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础参考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预测期目标公司期间费用率较2022年、2023年不存在显著差异。随着预测期目标公司收入增长及产能利用率的进一步提升,目标公司将产生一定规模效应,本次评估预计预测期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稳定,具有合理性。
(6)所得税及税后净利润的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可以得出目标公司未来各年度的利润总额,在此基础上,按照目标公司各法人主体执行的所得税率,对未来各年的所得税和净利润予以估算。具体公式如下: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
归属于目标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锦湖越南净利润×42.409%
目标公司预测期间损益表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项目 2024 年 E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4542097.954817111.484974307.015111657.895157502.835157502.83
减:营业成本3562990.293771135.293878120.223968970.864001004.054001004.05
税金及附加15005.4316524.7617007.9417492.4317767.4317767.43
销售及管理费用537541.22569887.95594110.43617233.59630700.86630700.86
财务费用138735.42138854.36138922.34138981.75139001.57139001.57
其中:利息费用136770.99136770.99136770.99136770.99136770.99136770.99
二、营业利润287825.59320709.13346146.08368979.26369028.92369028.92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287825.59320709.13346146.08368979.26369028.92369028.92
四、所得税67715.1478083.5487864.0292497.2694635.7598351.19
五、净利润220110.45242625.59258282.06276482.00274393.17270677.73
3-1-317项目 2024 年 E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永续期
加:折旧摊销317670.30316822.44286763.13284728.59270518.62270518.62
扣税后利息支出107351.34104298.95104247.55104199.60104415.65103145.37其他非付现成本
六、经营现金流645132.09663746.98649292.74665410.19649327.44644341.73
七、锦湖越南净利
81746.5875089.7574032.9877211.3882456.0078740.56
润
减:少数股东损益34667.9131844.8131396.6532744.5734968.7633393.08
八、目标公司归母
185442.54210780.79226885.41243737.43239424.40237284.65
净利润
注:基于韩国会计准则表中销售及管理费用包含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
本次评估考虑目标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子公司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制度差异,对于所得税按照各子公司现金流口径预测至税前利润,并计算得到各单家法人的预测期应纳所得税,将金额汇总反映至合并现金流口径。
目标公司各境外法人主体历史期税率情况如下:
所属国家历史期各地区企业主要的税率
增值税:10%;
所得税:适用阶梯累进制办法征缴,其中税前利润:
2亿韩元以下的部分:10%减按9%;
韩国
2亿韩元(含)~200亿韩元的部分:20%减按19%;
200亿韩元(含)~3000亿韩元的部分:22%减按21%;
超过3000亿韩元的部分:25%减按24%
消费税:日本政府在2019年10月起将消费税由8%提高至10%;
日本所得税:注册资本在1亿日元以下企业的有效法定税率为33.58%(锦湖日本注册资本为4000万日元)
增值税:0%、5%、10%;
所得税:法定税率20%(目标公司根据第218/2013/nd-CP法令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越南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从2023年7月开始在满足规定的投资条件(完成在特定园区内的扩建投资)的前提下,自首个获利年度起,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7%、19%;
德国
法定公司税15%,其他附加税、地方贸易税率合计约15%(视不同地区而定)增值税:0%、5%、20%;
英国
法定税率19%,2023年4月1日起为25%增值税:20%;
法国
法定税率28%,2022年起为25%美国联邦税21%,佐治亚州税率5.75%加拿大联邦税15%,安大略省税率11.5%墨西哥增值税16%;法定税率30%
3-1-318所属国家历史期各地区企业主要的税率
澳大利亚法定税率30%
上表锦湖越南税率中涉及的“首个获利年度”是指因锦湖越南增设的三、四期工
程在2023年第二季度已投产,依据越南政府第218/2013/nd-CP法令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在满足规定的投资条件(完成在特定园区内的扩建投资)的前提下申报享
受税收减免政策,即2023年锦湖越南向税务机关申报增设投资的固定资产额度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例为37.75%。具体测算说明如下:
单位:千美元
100%免税50%减免
类型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已有固定资产规模391784增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37574固定资产合计629358
增设投资规模占比37.75%综上,锦湖越南税前利润中37.75%的部分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目标公司各境外法人主体历史期税率无明显波动。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税金及附加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营业收入3564195406090545420984817111497430751116585157503税金及附加7518111361500516525170081749217767
税金占比0.21%0.27%0.33%0.34%0.34%0.34%0.34%
预测期目标公司税金及附加收入占比略有提升主要系2023年目标公司扭亏为盈、
主要工厂完成投建,留抵进项税逐步被消化,故预测期税金及附加占比略有提升,并与营业收入规模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目标公司所得税2022年、2023年及预测期如下表所示:
3-1-319单位:百万韩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税前利润-86296227368287826320709346146368979369029
所得税-6574552826771578084878649249794636
所得税占比7.62%24.31%23.53%24.35%25.38%25.07%25.64%
目标公司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2023年实现纳税额55282百万韩元,占税前利润
24.31%。预测期目标公司各法人主体税率按照2023年度执行税率,并根据各法人主体
息税前利润进行加权后确定综合所得税税率。预测期所得税与实际执行税率、2023年度实际所得税占比基本一致,无明显波动。
综上,本次评估税费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3、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年资本
性支出-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根据目标公司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调整情况表,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折旧及摊销情况如下表:
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构)筑物直线摊销法15-40年0%2.50%-6.67%
机器设备及工器具直线摊销法6-30年0%3.33%-16.67%
其他设备资产直线摊销法4-8年0%12.50%-25.00%
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直线摊销法3-10年0%10.00%-33.33%土地使用权(适用中国、越直线摊销法50年0%2%南等地区)
对于今后每年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各类资产,遵循了目标公司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计提,其折旧年限按以上年限计算折旧。
1)评估中预计净残值率同报告期内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鉴于目标公司下属企业较多,且分布范围较广,各地区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及对
3-1-320残值率的会计估计有所差异:中国地区的四家子公司残值率的会计估计为10%,韩国
本社对各项资产保留1000韩元作为残值进行会计估计;锦湖日本对各项资产保留1日
元作为残值进行会计估计;其他如欧洲、北美地区子公司残值率为0%。
本次评估中参照历史年度目标公司对残值率的会计估计,并结合对轮胎生产工艺流程的了解,考虑目标公司相关资产实际可回收残值金额较小,故对各项资产预计残值率取0%,具有合理性。
2)残值率不同对评估值的影响,对折旧摊销的预测是否准确合理
针对评估预测残值率与目标公司实际执行不同的情况,结合上述中国地区法人主体的残值率会计估计差异,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评估值进行了补充测算,在对4家中国子公司预计残值率取10%的情况下,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275000百万韩元,较原评估值2238000百万韩元增加37000百万韩元,评估值增幅1.65%。故经测算与原评估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本次评估对折旧摊销的预测系结合目标公司相关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做出的谨慎预计,对折旧、摊销的预测准确、合理。
(2)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目标公司每年需要进行的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工程资料及管理人员的介绍,采用如下方式预测资本性支出:
*维持现有生产能力的支出:现有生产能力未来维持不变,根据预测期内生产能力和设备使用情况,以及管理层根据历史运营年度的资产更替发生额确定各年的资本性支出金额。
生产基地年维持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工厂名称韩国南京天津长春越南佐治亚工名称维持性资本性支出本社工厂工厂工厂工厂厂
机器设备产业升级1933632251675225-
机器设备环境、清洁能源升级1774714179151--
机器设备品质/性能提高787611278201727-793
3-1-321项目工厂名称
韩国南京天津长春越南佐治亚工名称维持性资本性支出本社工厂工厂工厂工厂厂软件无形
IT/安防/系统的高效化 6533 176 602 425 703 559资产
营业/物流基础设施的改
其他资产4490-----造
机器设备安全/环境改善1934305112850183501
机器设备生产效率的提高863-339178-1409机器设备产能维持升级1604337765430189763195569其他资产模具改造12358135915978452714839小计87179998310263577598459669
销售法人维持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销售法人维持性支出中国日本德国英国年预计投入金额921549销售法人维持性支出法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洲年预计投入金额2642409785499
预测期维持性支出是标的公司管理层根据现有主要长期资产的成新率情况,参考各类长期资产的账面原值和可使用年限,作为因维持持续经营预计的更新资本性支出,预测期目标公司各法人主体维持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地区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锦湖本社8717987179871798717987179中国9292929292南京工厂99839983998399839983天津工厂1026310263102631026310263长春工厂57755775577557755775日本1112411越南工厂98459845984598459845德国5454545454英国99999
3-1-322地区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法国264264264264264美国24092409240924092409加拿大7878787878佐治亚工厂96699669966996699669墨西哥55555澳大利亚499499499499499
维持性支出主要考虑为保持目标公司现有生产能力、设备更新及维护需求,并根据历史运营年度的资产更替发生额确定各年的资本性支出金额。本次评估预测期各年度维持性支出发生额约136126百万韩元,占预测期各年度平均营业收入比例约为3%。
*新增生产能力支出:本次评估目标公司各法人主体新增生产能力支出预测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地区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韩国本社57222----
南京工厂32647----
天津工厂11202240---
长春工厂1600----
越南工厂2836----
注:根据目标公司采用的2023年1-12月韩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180.84:1折算。
本次评估中目标公司新增生产能力支出主要为南京工厂、天津工厂、长春工厂扩建项目。其中,南京工厂拟于2025年完成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轮胎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新增产能178万条,合计投资2.04亿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约1.81亿元人民币),于2024年启动建设,建设期为1年;天津工厂2024年下半年新增投入三台加硫设备线和2台成型设备线,预计2024年新增产能9万条,2025年实现新增产能35.4万条;长春工厂于2024年5月完成新增产能27.5万条,预计投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约884.96万元人民币)。
其他新增生产能力支出主要涉及韩国本土的光州工厂、谷城工厂,主要为一部分
3-1-323提高生产性能和效率的设备产线,预计投入57222百万韩元。
此外,永续期资本支出假设与永续期折旧摊销保持一致。
*资本性支出预测合理性分析
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目标公司预测期内收入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24年至
2028年销售重量复合增长率3.12%。预测期目标公司主要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升级设备性能,以提高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预测期产能复合增长率预计为3.10%,新增产能投入与预测销量增长情况相匹配。
此外,在对历史运营年度资产更替发生额进行统计后,在剔除历史年度增设投资发生额,目标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均维持性支出额为91595百万韩元,历史年度年维持性支出均值占营业收入均值比2.9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历史运营年度资产更替
95682193846372542202883
发生额(所有法人)*
增设投资预算*381813321958945增设投资预计三年期间实际结转固定资产发生406979
额*=*/12×11历史年度年维持性支出
91595
均值*=*-*历史年度年维持性支出
2.96%
均值占营业收入均值比
本次评估预测期间除2024年、2025年考虑新增产能优化提升工程外,预测期间主要资产更替的维持性支出约为136126百万韩元,占预测期各年度平均营业收入比例约为3%,与历史年度资本支出规模不存在显著差异。鉴于资产使用状况持续变化及物价水平的普遍提升,相关投入预测合理谨慎。
综上,本次评估对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3)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在未来期间,企业需追加营业资金,影响营运资金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现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经营
3-1-324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对于各
类款项对营运资金变化的影响具体考虑如下:
在考虑经营性应收项目未来规模时,由于应收账款与企业的收入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参考历史年度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应收款项金额。对于与企业营业收入非紧密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假设未来年度保持现有规模持续滚动。对预付账款和存货,由于其与营业成本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历史年度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预付账款和存货金额。
在考虑经营性应付项目未来规模时,由于其中的预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参考历史年度预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预收账款金额。对应付账款,由于其与营业成本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历史年度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付账款金额。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参考薪酬周转率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应交税费,根据期末应交税费占营业收入所确定的周转率情况,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交税费。对于与企业营业成本非紧密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假设未来年度保持现有规模持续滚动。目标公司预测期营运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营运资金增加18185583284486213982015272期末营运资金11386821221965127058613104061325678运营现金333693354805369105379204384383应收票据4268945274467514804248473应收账款709703752674777235798697805860应收款项融资1379514630151081552515664预付款项2785829485303223103231282经营性其他应
10631063106310631063
收款存货869022919789945883968042975855应付票据158355167606172361176399177822应付账款294462311664320506328014330661合同负债3034132178332293414634452
3-1-325项目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
应付职工薪酬8266887497899809208792831应交税费5771461209632066495165534经营性其他应
235601235601235601235601235601
付款
(4)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
综合上述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增加相关预测,并结合预测期净利润情况,目标公司自由现金流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净利润220110.45242625.59258282.06276482.00274393.17270677.73
加:折旧及
317670.30316822.44286763.13284728.59270518.62270518.62
摊销扣税后利息
107351.34104298.95104247.55104199.60104415.65103145.37
支出
减:资本性
231551.87138366.39136249.07136125.90136125.90270518.62
支出营运资金增
181855.4083283.6548620.5239820.1515272.38-
加目标公司自
231724.82442096.94464423.15489464.14497929.16373823.11
由现金流
(5)终值预测终值是企业在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企业终值一般可采用永续增长模型(固定增长模型)、价格收益比例法、账面价值法等确定。对于永续现金流量,考虑到资本支出与折旧相平衡,且不再追加营运资金的实际情况,永续现金流量等于永续期净利润。
即采用永续增长模型(固定增长模型)进行预测,假定目标公司的经营在2028年后每年的经营情况趋于稳定。
4、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采用选取可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
目标公司资产及其组织成员分布在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经合理分析后,本次评估
3-1-326采用目标公司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发展状况相同或
者相近的资本市场中的可比上市公司,类比估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
同时,本次评估涉及的交易市场发生在中国大陆,评估人员认为最有利市场应属于国内资本市场。
结合主要交易市场及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市场,综合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范围确定在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内。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中国境内上市公司中选取可比公司,然后估算可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可比公司资本结构、可比公司β以及目标公司资本结构、债务承担能力、自身特有风险评价能力和目标公司所处地区的
国家债券收益体系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可比公司的选取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业,因此在本次评估中,采用以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1)可比公司具有至少两年上市历史;
2)可比公司发行上市于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
3)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2年;
4)可比公司海外出口销售比接近或超过50%;
5)可比公司所处轮胎行业全球排名20位以内;
6)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相同或者相近。
根据上述原则,评估机构利用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及彭博数据库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以下4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1)可比公司一: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1058.SH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3-1-327成立日期2002-11-18
上市日期2011-06-30
注册资本328810.0259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
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
经营范围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非公路轮胎、翻新轮胎、胎面胶、胶主要产品名称
粉、钢丝、轮胎替换、旧轮胎翻新、再生胶制造、钢材生产。
2)可比公司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1966.SH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成立日期1994-06-06
上市日期2016-07-06
注册资本147352.2713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经营范围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名称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卡客车子午线轮胎、非公路轮胎。
3-1-3283)可比公司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182.SH
证券简称 S 佳通
成立日期1993-06-08
上市日期1999-05-07
注册资本34000.00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
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料,生产橡胶工业专业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经营范围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提供相关的咨询、管理服务。
主要产品名称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
4)可比公司四:HANKOOK TIRE &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代码 161390.KS证券简称韩泰轮胎
成立日期2012-09-03
上市日期2012-10-04注册资本61937534500韩元
注册地址韩国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区板桥路286号(三平洞)
韩泰轮胎是一家全球性轮胎制造及销售公司,由从事制造、销售轮胎的轮胎公司简介
部门和从事轮胎以外的一般机械、模具、制造、销售的其他业务部门组成。
PCR 、TBR 轮胎,主要品牌包括 HANKOOK、 VENTUS 、Dynapro 、主要产品名称
OPTIMO、Aurora、Laufenn、iON 等
(2)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WACC 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是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权资金回报率和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的总投资回报率。
1)股权回报率的确定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机构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或“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公司股权收益率的方法。
3-1-329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ERP+Rs
其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险超
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A.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确定折现率中的无风险利率时,如果标的资产及其组织成员分布在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可以采用标的资产注册地或者总部、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参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目标公司总部位于韩国,评估师可以直接获取韩国地区国债的到期收益率,本次评估选择截至评估基准日的韩国10年期以上国债收益率,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为3.415%,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
B.确定市场风险溢价(ERP)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途径通常包括利用标的资产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证券市场指数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以及引用相关专家学者或者专业机构研究发布的数据。
综合考虑样本的市场代表性、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性,以及与无风险利率的匹配性后,评估师倾向于选择韩国市场历史风险溢价数据确定市场风险溢价,但由于无法直接获取到韩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本次评估利用目标公司部分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以及交易市场所在国中国大陆地区的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
险溢价数据优先得到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
即,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ERP +(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国家风险溢价)
具体确定过程为:首先,选择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股权市场风险溢价,将每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收益率几何平均值计算出来后,根据每个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计算中的权重,计算300个股票几何平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值,以此作为本年计算 ERP 所需的投资收益率 Rm。通过估算可以得到 2023 年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ERP=6.75%。
3-1-330其次,采用公认的成熟市场(美国市场)风险溢价进行调整,同时考虑被评估单
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综合确定。根据达摩达兰数据库公布的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及韩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如下:
Adj. Default 股权风险 企业所得税国家穆迪评级国家风险溢价
Spread 溢价 税率
中国 A1 0.77% 5.63% 1.03% 25.00%
韩国 Aa2 0.54% 5.32% 0.72% 25.00%
评估单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0.72%,交易市场所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1.03%。
最后,以得到的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具体计算如下:
市场风险溢价(ERP)=6.75%+(0.72%-1.03%)=6.44%。
C.确定可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 β(Levered β)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1.1则意味着其股票风险比整个股市平均风险高10%;相反,如果公司β为0.9,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平均低10%。因为投资者期望高风险应得到高回报,β值对投资者衡量投资某种股票的相对风险非常有帮助。
中国国内可比公司选择沪深 300 指数,并根据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公布的 β计算器计算可比公司的β值;
韩国可比公司选择韩国证券市场 KOSPI 指数,并根据彭博数据库计算得到的可比公司的β值。
采用上述方式估算的β值是含有可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
D.计算可比公司 Unlevered β 和估算被评估单位 Unlevered β
根据以下公式,可以分别计算可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Unlevered β=Levered β/[1+(1-T)×D/E]
其中:D 为债权价值;E 为股权价值;T 为适用所得税率。
3-1-331将可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 β。
E.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收益法评估时采用的资本结构主要包括:
a.可比公司资本结构平均值作为目标资本结构;
b.被评估单位真实资本结构;
评估机构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差异,最终采用目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在确定目标资本结构时采用市场价值计算债权和股权的权重。
F.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 β
评估机构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单位 Levered β:
Levered β= Unlevered β×[1+(1-T)×D/E]
其中:D 为债权价值;E 为股权价值;T 为适用所得税率。
G.β 系数的 Blume 调正
评估机构估算β系数的目的是估算折现率,该折现率用以折现未来的预期收益,因此折现率应该是未来预期的折现率,对应要求估算的β系数也应该是未来的预期β系数。
评估机构采用的β系数估算方法系基于历史数据,因此估算得出的β系数是历史的β系数,而不是未来预期的β系数。为了估算未来预期的β系数,需要采用布鲁姆调整法(Blume Adjustment)。
布鲁姆在1975年“贝塔及其回归趋势”一文中指出,股票β的真实值要比其估计值更趋近于“1”,并提出“趋一性”的两个可能的原因:(1)公司初建时倾向于选择风险相对高的投资项目,当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释放时,β会出现下降的趋势。
(2)公司在决定新的投资时,作为风险厌恶者的管理层,可能倾向于考虑小风险的投资,这样公司的β系数就趋于“1”。
该调整方法被广泛运用,许多著名的国际投资咨询机构就采用了与布鲁姆调整法
3-1-332相类似的β计算公式。鉴于此,本次评估采用布鲁姆调整法对历史数据估算的β系数进行调整。
布鲁姆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βa = 0.35 + 0.65βh
ββ
其中: a 为调整后的 β 值, h 为历史 β 值。
H.估算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回报率,资本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回报率。
结合目标公司与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资产组合在企业经营环境、企业规模、经
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特殊因素等方面所形成的优劣势差异进行调整后,综合分析按
2%确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债权投资回报率实际上是被评估单位的债权投资者期望的投资回报率。
不同的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状态不同、资本结构不同等,企业的偿债能力会有所不同,债权投资人所期望的投资回报率也应不尽相同,因此企业的债权投资回报率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即资本结构密切相关。
鉴于债权投资回报率需要采用复利形式的到期收益率;同时,在采用全投资现金流模型并且选择行业最优资本结构估算 WACC 时,债权投资回报率 Rd 应该选择该行业所能获得的最优的 Rd,因此,一般应选用投资与被评估单位相同行业、相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债权投资回报率指标。
本次评估参照韩国央行公布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确定3.6390%作为债权收益率。
3)被评估单位折现率的确定
基于股权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
3-1-333权重为被评估单位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
算:
E D
WACC = Re + Rd (1-T )
D + E D + E
其中:WACC 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 为股权价值;Re 为股权回报率;D 为
付息债权价值;Rd 为债权回报率;T 为适用所得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测期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介于9.37%-9.34%,稳定期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为9.33%,评估机构以其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折现率。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及估算,评估机构在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和折现率后,根据收益法模型测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价值,未来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的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自由现金流231724.82442096.94464423.15489464.14497929.16373823.11
折现年限0.501.502.503.504.504.50
折现率9.37%9.34%9.34%9.34%9.34%9.33%
现金流现值221575.27386569.56371399.19357994.07333064.822680050.01
现金流现值合计4350652.92
(3)折现率的具体确定过程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方法计算确定。目标公司总部位于韩国,属轮胎制造行业,并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等地设有8家轮胎生产基地。截至评估基准日,韩国工厂产能占比约46%,中国工厂产能占比约31%,目标公司在中韩两国的产能布局占其全部生产能力的77%。同时,考虑到本次评估涉及的交易市场发生在中国大陆,评估师认为最有利市场应为中国资本市场。
综上,结合目标公司主要交易市场及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市场,综合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范围确定在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内。
在上述交易市场范围确定后,本次评估参考并遵循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3-1-334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相关文件,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折现率,具体所涉及的相关参数确定依据如下:
1)无风险利率
确定折现率中的无风险利率时,如果标的资产及其组织成员分布在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可以采用标的资产注册地或者总部、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参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目标公司总部位于韩国,评估师可以直接获取韩国地区国债的到期收益率,本次评估选择截至评估基准日的韩国10年期以上国债收益率,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为3.415%,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
2)市场风险溢价(ERP)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途径通常包括利用标的资产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证券市场指数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以及引用相关专家学者或者专业机构研究发布的数据。
综合考虑样本的市场代表性、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性,以及与无风险利率的匹配性后,评估师倾向于选择韩国市场历史风险溢价数据确定市场风险溢价,但由于无法直接获取到韩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本次评估利用目标公司部分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以及交易市场所在国中国大陆地区的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
险溢价数据优先得到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
即,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 +(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国家风险溢价)
具体确定过程为:首先,选择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股权市场风险溢价,将每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收益率几何平均值计算出来后,根据每个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计算中的权重,计算300个股票几何平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值,以此作为本年计算ERP所需的投资收益率Rm。通过估算可以得到2023年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6.75%。
其次,采用公认的成熟市场(美国市场)风险溢价进行调整,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综合确定。根据达摩达兰数据库公布的国家风险溢价,
3-1-335中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及韩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如下:
Adj. Default 股权风险 企业所得税国家穆迪评级国家风险溢价
Spread 溢价 税率
中国 A1 0.77% 5.63% 1.03% 25.00%
韩国 Aa2 0.54% 5.32% 0.72% 25.00%
评估单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0.72%,交易市场所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1.03%。
最后,以得到的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具体计算如下:
市场风险溢价(ERP)=6.75%+(0.72%-1.03%)=6.44%。
3)β系数
确定折现率中的贝塔系数等相关参数时,可比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与标的资产或者其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和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相同或者
相近的资本市场中的可比上市公司,并关注其与市场风险溢价的匹配性。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核心业务市场以及本次评估交易市场所在地,综合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范围确定在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内。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评估机构利用同花顺 iFinD金融数据终端及彭博数据库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赛轮轮胎、玲珑轮胎、S 佳通、韩泰轮胎4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其中,中国可比公司选择沪深300指数,并根据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公布的 β 计算器计算可比公司的 β 值;韩国可比公司选择
韩国证券市场 KOSPI 指数,并根据彭博数据库计算得到可比公司的 β 值。
*具体β数值选择标准如下:
中国国内可比公司标的指数选择:沪深300
计算周期:周
时间范围:5年收益率计算方法:对数收益率
3-1-336剔除财务杠杆:按照市场价值比
D根据基准日的有息负债确定,E根据基准日股票收盘价对应的市值计算。
韩国可比公司标的指数选择:KOSPI指数
计算周期:周
时间范围:5年收益率计算方法:对数收益率
剔除财务杠杆:按照市场价值比
D 根据基准日的有息负债确定,E 根据基准日股票收盘价对应的市值计算。
由上可得各可比公司剔除财务杠杆调整β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剔除财务杠杆调整Beta
1 601058.SH 赛轮轮胎 0.82
2 601966.SH 玲珑轮胎 0.69
3 600182.SH S佳通 0.53
4 161390.KS 韩泰轮胎 0.64
平均值0.67综上,评估机构通过上述金融数据库查询得到所选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后β平均值为0.67。
* β系数的Blume调正
评估机构估算β系数的目的是估算折现率,该折现率是用来折现未来的预期收益,因此折现率应该是未来预期的折现率,故要求估算的β系数也应该是未来的预期β系数。为了估算未来预期的β系数,本次评估采用布鲁姆调整法(Blume Adjustment)。
Blume在1975年的“贝塔及其回归趋势”一文中指出股票β的真实值要比其估计
值更趋近于“1”。并提出“趋一性”的两个可能的原因:(1)公司初建时倾向于选择风险相对高的投资项目,当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释放时,β会出现下降的趋势。
(2)公司在决定新的投资时,作为风险厌恶者的管理层,可能倾向于考虑小风险的投资,这样公司的β系数就趋于“1”。
3-1-337该调整方法被广泛运用,许多著名的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等就采用了与Blume调正
相类似的β计算公式。鉴于此,本次评估采用布鲁姆调整法对采用历史数据估算的β系数进行调整。
Blume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βa = 0.35 + 0.65βh
其中: β a 为调整后的β值, β h 为历史β值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87。
4)资本结构
本次评估采用目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在确定目标资本结构时是采用市场价值计算债权和股权的权重。
5)特定风险报酬率
特定风险报酬率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
溢价或折价,评估师通过对企业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特定风险报酬率。目标公司主要特有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国际经贸环境恶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税务风险等方面,综合以上因素分析,特定风险报酬率按2%预测。
6)债权收益率
本次评估参照韩国央行于2023年12月31日公布的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确定
3.6390%作为债权收益率。
7)目标公司折现率
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可以通过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得出。权重为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 Re + Rd (1-T )
D + E D + E
其中: WACC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为股权价值;Re为期望股本回报率;
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
3-1-338根据上述计算得到目标公司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在预测期介于9.37%~9.34%,
稳定期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9.33%,本次评估以其作为被评估单位于预测期各年的折现率,具有合理性。
(4)债权收益率同目标公司的债务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折现率的确定是否谨
慎、合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第七条(二)专家指引“债权期望报酬率一般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调整得出;也可以采用被评估企业的实际债务利率,但其前提是其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不存在较大偏差”。
本次评估参照韩国央行于2023年12月31日公布的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确定
3.6390%作为债权收益率。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3年12月
20 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显示 1 年期 LPR 为 3.45%;中国和韩国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水平趋近。目标公司付息负债的加权平均债务成本约6.09%。目标公司当前的债务成本高于市场债权收益率。无法体现最佳资本结构下的市场价值水平。
根据韩国央行公布的近一年基准利率,自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韩国基准利率维持不变,在一段时间内维持了紧缩的货币政策,其利率政策在评估基准日所处年度保持稳定,仅在2022年底进行了一次加息调整。与目前韩国市场的拆借利率趋势保持同步性。故以韩国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为基准作为债权收益率具有合理性。
同时,就市场报价利率与目标公司债务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评估机构选择目标公司自身真实资本结构及自身真实债务成本对折现率进行了复测,采用目标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债权价值2174997.44百万韩元、并参考彭博数据库中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市值1548332.95百万韩元作为股权价值,计算得到目标公司自身真实资本结构债权比例为58%,股权价值比例为42%。同时,采用目标公司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 为 0.81,自身真实债务成本利率为 6.09%,其他测算折现率的
适用参数如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ERP)、特定风险报酬率保持不变。由此,复测得到采用目标公司自身真实资本结构及自身真实债务成本的折现率为7.07%~7.20%。
通过上述方式复测,目标公司自身债务成本较高,在对应的资本结构下,其折现率低于最佳资本结构下的市场价值折现率水平。
3-1-339综上,本次评估债权收益率采用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确定的折现率谨慎、合理,本
次收益法评估折现率的确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5、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评估
根据评估人员分析,目标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389731.73389731.73
溢余资金33941.9733941.97
其他应收款87472.0387472.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3.01153.01
其他流动资产15605.4715605.47
长期应收款12235.2212235.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03.182103.18
递延所得税资产227535.77227535.77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85.0810685.08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60103.3060103.30
其他应付款29783.1329783.13
预计负债24717.7824717.78
其他非流动负债4662.194662.19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合计329628.43329628.43
对于非经营性负债和非经营性资产中的溢余资金、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
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按审计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1)结合目标公司的收益预测情况、目标公司各经营地区的相关所得税政策等补充披露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各经营地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测期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可弥补期限(韩元)(韩元)
3-1-340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测期应纳税所得额
项目可弥补期限(韩元)(韩元)锦湖韩国16217541594020659894363210年锦湖越南993045593714300602665年锦湖美国2173909497\无限制
锦湖加拿大26681023\无限制
佐治亚工厂28251353842\无限制锦湖澳洲671716448690640117810年注:韩元兑人民币折算汇率为181.36: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经确认,上述资产属于可以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并根据当地所得税政策处于可弥补期限内。其中:越南地区可弥补期限为5年,韩国及澳洲地区为10年,加拿大及美国地区递延所得税的弥补期限没有限制。目标公司在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时,首先根据上述地区所得税政策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结合目标公司的收益预测情况确认上述地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均处于可弥补期限内,在未来期间可以通过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抵扣。
综上,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审定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评估值是准确的。
(2)结合相关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对预计负债评估的准确性,后续目标公司因涉诉案件发生相关费用的承担方《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预计负债账面值为13629.12万元,与涉诉案件相关预计负债账面值为9275.45万元,占比68.06%;而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而
3-1-341未结案的涉诉案件共计50起,涉诉金额约人民币23610万元。其中:以“请求支付通常工资计算遗漏部分之诉”、“劳动者地位确认之诉”、“其他人事劳务诉讼”为主的劳
动争议纠纷案件占全部涉诉案件件数的72%;诉讼金额约19335万元,占全部涉诉案件金额的8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计提预计负债约8560万元,占比92%。
其他类型的以目标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涉诉案件(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进展情况如下:
案件进展/序原告案由诉讼标的金额与报告期末备注号变化
Michael Curran 和 锦湖轮胎及 Kumho
乘用车替换 按实际损失三倍赔 Tire USA 已不再被1 Timothy Borland(单独 轮胎反垄断 偿(具体金额在审 审理中 列为被告,仅作为并代表处境相似的所有集体诉讼判中确定)诉讼的非当事方跟其他人)踪案件进展Louise Shumate (单 乘用车替换 按实际损失三倍赔2独并代表处境相似的所轮胎反垄断偿(具体金额在审审理中同上有其他人)集体诉讼判中确定)Percy Price(单独并代 乘用车替换 按实际损失三倍赔3表处境相似的所有其他轮胎反垄断偿(具体金额在审审理中同上人)集体诉讼判中确定)
本诉:486672.7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4077293元)锦湖欧洲与
Reifen Straub GmbH 及利息; 一审败诉,
4经销商发生/(反诉被告)反诉:739548.69二审进行中的货款纠纷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195861元)及利息
本诉:3150000美
元(折合人民币约
23006409元)
反诉:实际损失审理中,违约及不当 2500000 美元 Kumho Tire
5 James Worldwide Inc. /得利 (折合人民币约 USA已提起
17847368元)、反诉
惩罚赔偿以及法规允许的最高法定损害赔偿金额原告最初索赔额约
1.7万美元,后续
1558185美元
请求损害赔在2025年2月4日6 Al-Hajjaji (折合人民币约 审理中偿诉讼的庭审中,提交了
11123801元)
补充索赔动议并增加索赔金额至
3-1-342案件进展/
序原告案由诉讼标的金额与报告期末备注号变化
1558185美元
(包含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
注:序号1-3之乘用车替换轮胎反垄断集体诉讼属同类型诉讼案件,已由美国多地区诉讼司法小组(Judicial Panel on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指定在美国俄亥俄州北部地区法院(东区)进行合
并同类案件审理,美国多地区诉讼司法小组系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将涉及共同事实问题的、分布在不同联邦地区法院的民事案件,集中转移至指定的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协调或合并审理。
根据锦湖轮胎说明,目标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上述诉讼,该等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其正常及持续经营。上述案件预计目标公司承担诉讼赔偿损失的概率较低,故未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说明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
“(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之“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未决诉讼和仲裁案件的进展、赔偿金额持续变动,目标公司随着案件的进展情况及诉讼阶段持续跟进并适时补充诉讼准备金的计提,标的公司管理层已持续判断相关未决诉讼对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对应的诉讼尚未形成最终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因此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
决诉讼对评估值的影响。
尽管有持续进行中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自2022年1月1日起,目标公司未发生集体罢工事件,未因相关案件而发生生产停滞、放缓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目标公司亦出具了《关于劳动争议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针对交易完成前的未决劳动诉讼,如需承担赔偿责任,目标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法院裁决或双方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争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和解,尽最大努力达成和解协议,维护员工权益。
同时,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目标公司作为被告所涉及的未决诉讼经判决、裁定或调解后,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超过目标公司已计提的预计/或有负债(“超额损失”),双星集团承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综上分析,本次对预计负债评估准确,后续目标公司因涉诉案件发生的已计提预计负债相关费用承担方为目标公司锦湖轮胎;对于赔偿金额超过目标公司已计提预计
负债的部分,双星集团承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损失。
3-1-3436、付息负债的评估
目标公司金融机构付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评估价值合计为2174997.44百万韩元。其中,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798336.82百万韩元,评估价值为798336.82百万韩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124268.15百万韩元,评估价值为124268.15百万韩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1252398.41百万韩元,评估价值为1252398.41百万韩元;汇率差异-5.94百万韩元。
7、少数股权权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目标公司涉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司为锦湖轮胎(越南)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持有其57.591%的股权,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确认该部分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序被投资单控股关持股比是否整体采用的评股东经营状况
号位名称系例%评估估方法锦湖轮胎
锦湖轮存续经营,轮胎制
1(越南)子公司57.591是收益法
胎造生产、销售有限公司
收益法下锦湖越南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具体确定过程如下:
(1)锦湖越南收益预测说明
1)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年限的确定与目标公司收益法的确定过程保持一致,即确定预测期为5年,收益期为无限期。
本次评估将预测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9年1月1日直至永续。
2)未来收益预测
*营业收入预测
锦湖越南主要从事PCR乘用车轮胎和LTR轻卡轮胎等产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
主要经营业务可按销售路径分为越南内销市场产品和出口市场产品。
历史年度锦湖越南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销售量情况如下表:
3-1-344产品2022年2023年收入(万美元)22183.2935415.91
产品1 - Tire- 数量(吨) 78464 127280
Export轮胎出口
(EX) 出口轮胎销售占有率% 94% 96%单价(美元/千克)2.832.78收入(万美元)1703.801910.35
产品2 - Tire -
Domestic 本地 数量(吨) 4662 5142
(RE零售/OE配 本地轮胎销售占有率% 6% 4%套)单价(美元/千克)3.653.72
整体销售量(吨)83126.18132421.72
整体销售额(万美元)23887.0937326.26
整体销售额(百万韩元)308609.26487260.75
锦湖越南营业收入未来年度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产品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收入(万美元)38208.3637375.7036994.3137077.3437187.00
产品1-
Tire- 数量(吨) 136223 133254 131894 132190 132581
Export轮 出口轮胎销售占
91%89%87%86%86%
胎出口有率%
(EX) 单价(美元/千
2.802.802.802.802.80
克)收入(万美元)4696.776255.267309.727892.197915.53
产品2-
Tire - 数量(吨) 12745 16974 19836 21416 21479
Domestic本地轮胎销售占
本地(RE 9% 11% 13% 14% 14%有率%
零售/OE配套)单价(美元/千3.693.693.693.693.69克)
整体销售量(吨)148967.65150228.11151729.74153606.32154060.63
整体销售额(万美元)42905.1343630.9644304.0444969.5345102.53
整体销售额(百万韩元)560087.81569562.91578349.32587036.75588772.99
上述销售收入、销售单价、销售量预测思路及过程与目标公司保持一致。
*营业成本预测
锦湖越南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率预测情况如下:
3-1-345单位:百万韩元
历史数据预测数据项目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直接材料成本218415298480328457337861344650348913349945直接人工成本17253219562279024212253542619626891其他经费41401632627488176173772797642569928其他附加费用63122140142144147147船运成本4828704881018238836584918516合计281959390867434369446627455793460172455427
毛利率8.64%19.78%22.45%21.58%21.19%21.61%22.65%营业成本预测思路及过程与目标公司保持一致。
*期间费用预测期间费用预测思路及过程与目标公司保持一致。
*所得税及税后净利润的预测
根据上述一系列预测,可以得出锦湖越南未来各年度的利润总额,在此基础上,按照锦湖越南所执行的所得税率,对未来各年的所得税和净利润予以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锦湖越南按第218/2013/nd-CP法令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从2023年7月开始在满足规定的投资条件(完成在特定园区内的扩建投资)的前提下,自首个获利年度起,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评估基准日,锦湖越南增设的3、4期工程已投产,并在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锦湖越南具体减免税收政策适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型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法定税率(CIT)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减免后适用税率0.00%0.00%10.00%10.00%10.00%10.00%
3-1-346(2)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年资本性支
出-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根据锦湖越南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调整情况表,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折旧及摊销情况如下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构)筑物直线摊销法15-40年0%2.50%-6.67%
机器设备及工器具直线摊销法6-30年0%3.33%-16.67%
其他设备资产直线摊销法4-8年0%12.50%-25.00%
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直线摊销法3-10年0%10.00%-33.33%土地使用权(适用中国、越直线摊销法50年0%2%南等地区)
对于今后每年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各类资产,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计提,其折旧年限按以上年限计算折旧。
2)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根据锦湖越南提供的财务资料、工程资料及企业管理人员的介绍,采用如下方式预测资本性支出:
*维持现有生产能力的支出:现有生产能力未来维持不变,根据预测期内生产能力和设备使用情况确定各年的资本性支出金额。
越南生产基地年维持性支出:
单位:百万韩元名称维持性资本性支出金额机器设备产业升级25
机器设备环境、清洁能源升级-
机器设备品质/性能提高-
软件无形资产 IT/安防/系统的高效化 703
其他资产营业/物流基础设施的改造-
3-1-347名称维持性资本性支出金额
机器设备安全/环境改善83
机器设备生产效率的提高-机器设备产能维持升级6319其他资产模具改造2714小计9845
*新增生产能力的支出:锦湖越南三、四期扩建工程已完工,预计仅剩竣工验收的零星支出。三、四期工程完全投入后,设计产能约为1253万条/年,未来年度暂无新增生产能力方面的支出规划。
3)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影响锦湖越南营运资金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现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
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和经营性其他应付款等;
对于各类款项对营运资金变化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
营运资金增加-9740.834148.533233.562598.13170.23
期末营运资金162633.33166781.86170015.42172613.55172783.78
运营现金36136.7637404.3838160.5538722.4538981.43
应收账款109821.14111679.00113401.83115105.24115445.68
预付款项2209.402271.752318.382340.652316.52
经营性其他应收款642.48642.48642.48642.48642.48
存货74891.1677004.6178585.0179339.9378521.96
应付账款38782.9239877.3840695.8141086.7540663.16
合同负债42.4843.2043.8644.5244.65
应交税费3402.723460.293513.673566.443576.99
经营性其他应付款18839.4918839.4918839.4918839.4918839.49
4)终值预测
本次评估对锦湖越南采用永续增长模型(固定增长模型)进行预测,假定企业的
3-1-348经营在2028年及以后每年的经营情况趋于稳定。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方法计算确定,具体所涉及的相关参数确定依据如下:
1)无风险利率
确定折现率中的无风险利率时,如果标的资产及其组织成员分布在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可以采用标的资产注册地或者总部、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参数。本次评估少数股权涉及的经营主体位于越南,评估师查询了越南当地国债收益率,并选择越南10年期、15年期、20年期、25年期国债收益率,计算上述越南国债截至评估基准日所反映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综上,评估师以超过10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2.81%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率;
2)市场风险溢价(ERP)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途径通常包括利用标的资产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证券市场指数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以及引用相关专家学者或者专业机构研究发布的数据。
综合考虑样本的市场代表性、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性,以及与无风险利率的匹配性后,评估师倾向于选择韩国市场历史风险溢价数据确定市场风险溢价,但由于无法直接获取到韩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
本次评估利用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以及交易市场所在国中国大陆地区的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优先得到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
即,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 +(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国家风险溢价)
具体确定过程为:首先,选择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股权市场风险溢价,具体计算方法是将每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收益率几何平均值计算出
3-1-349来后,根据每个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计算中的权重,计算300个股票几何平均收益率
的加权平均值,以此作为本年计算ERP所需的投资收益率Rm。通过估算可以得到2023年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6.75%。
其次,采用公认的成熟市场(美国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综合确定。根据达摩达兰数据库公布的国家风险溢价,中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及越南国家风险溢价如下:
Adj. Default 股权风险 国家风险 企业所得税国家穆迪评级
Spread 溢价 溢价 税率
中国 A1 0.77% 5.63% 1.03% 25.00%
越南 Ba2 3.28% 9.00% 4.40% 25.00%
评估单位所在市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4.40%,交易市场所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风险补偿额为1.03%。
最后,以得到的中国股权市场风险溢价ERP,在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最终还原得到接近于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ERP)=6.75%+(4.40%-1.03%)=10.12%。
3)贝塔系数
与目标公司确定方法一致。
4)资本结构
与目标公司确定方法一致。
5)特定风险报酬率
与目标公司确定方法一致,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按2%预测。
6)债权收益率
截至评估基准日,锦湖越南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余额为217183.83百万韩元,贷款利率分别适用3.08%~7.02%不等。同期,越南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5.90%。越南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介于标的企业实际利率之间,较能公允反映市场报价利率与债权人回报期望值之间的差距,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越南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5.90%作为债权投资回报率。
3-1-3507)目标公司折现率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
权重为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 Re + Rd (1-T )
D + E D + E
其中:WACC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为股权价值;Re为期望股本回报率;
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锦湖越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11.84%,本次评估以其作为被评估单位预测期各年折现率。
(4)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锦湖越南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百万韩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0102.0810102.08
1-1溢余资金7755.277755.27
1-2其他流动资产1353.771353.77
1-3递延所得税资产993.05993.05
2非经营性负债小计5904.305904.30
2-1其他应付款1738.341738.34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54.221554.22
2-3预计负债2611.752611.75
3非经营性资产净值合计4197.774197.77
(5)付息负债的评估
锦湖越南付息负债为银行借款217183.83百万韩元,关联方拆借70369.01百万韩元。
(6)锦湖越南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综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锦湖越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收益法的评估值为631000.00百万韩元。目标公司对其持有57.591%股权,即归属于锦湖越南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为631000×(1-57.591%)=267600.79百
3-1-351万韩元。
8、本次收益法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对比情况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中的毛利率、折现率,同本次收益法评估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稳定期本营业收入35641954060905454209848171114974307511165851575035157503次
收营业收入-13.94%11.85%6.05%3.26%2.76%0.90%0.00%益增长率法营业成本31312913141486356299037711353878120396897140010044001004评
毛利率12.15%22.64%21.56%21.71%22.04%22.35%22.42%22.42%估
折现率--9.37%9.34%9.34%9.34%9.34%9.33%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稳定期商营业收入35641954060905454209848171114974307511165851575035157503誉营业收入
减-13.94%11.85%6.05%3.26%2.76%0.90%0.00%增长率值营业成本30952013108640353118737447953851553394623839866013986601测
试毛利率13.16%23.45%22.26%22.26%22.57%22.80%22.70%22.70%
折现率12.59%
商誉减值测试中收入增长率同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不存在差异,均采用基于2023年12月31日的管理层预测数据;毛利率预测存在差异,其原因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是经过合并对价分摊(PPA)评估后的基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股权评估涉及的账面价值为被并购方核算报表口径账面价值,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增减值变化,导致计提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金额与原始报表折旧摊销金额存在差异,导致对成本预测中折旧摊销金额发生变化,影响毛利率发生变化。
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预测同本次收益法评估存在差异,主要系本次收益法评估选取的折现率为税后折现率,而商誉减值测试中选取的折现率为税前折现率,两种折现率受税盾影响存在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对象为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商誉减值测试的测试对象
3-1-352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在进行股权评估时采用税后折现率,具体方法为首先在上市
公司中选取可比公司,然后估算可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之后根据可比公司资本结构、可比公司β以及市场风险溢价(ERP)、目标公司特定风险报酬率、债权投资
回报率估算目标公司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9.37%~9.33%,以此作为股权评估所适用的税后折现率。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包括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
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根据国际会计准则 ISA36--BCZ85 指导意见,“理论上,只要税前折现率是以税后折现率为基础加以调整得出,以反映未来纳税现金流量的时间和特定金额,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应当是相同的。税前折现率并不总是等于以标准所得税率调整税后折现率所得出”。据此,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税前折现率的计算是先计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税后自由现金流、税后折现率及资产组税前自由现金流,再采用迭代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
具体计算方式为先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税后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组经营
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永续期
税前利润EBT * 312207 339628 365291 384291 378781 381551
利息支出*136771136771136771136771136771136771
息税前营业利润EBIT * =* +* 448978 476399 502062 521062 515552 518322
加:折旧、摊销293289297904267618269417260767257996
减:资本性支出231552138366136249136126136126257996
减:营运资金增加
80498983284486213982015272(减少)
税前现金流量*-294274552653584811614533624920518322
利息对所得税的影响*=*×*294203247232523325713235533626
所得税率*21.51%23.74%23.78%23.81%23.66%24.59%
所得税*7322482238920869576696895101281
*=*-*-
税后现金流量-396917437943460201486196495670383416
*
税后折现率9.37%9.34%9.34%9.34%9.34%9.33%
3-1-353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永续期
折现系数0.960.870.800.730.677.17
折现现值-3795343829393680283556033315642748927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
3807527
折现值(税后口径)
在得到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进行迭代计算,迭代计算采用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商誉减值测试计算得到目标公司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2.59%。
与此相比,税前折现率还可以通过税后折现率/(1-适用所得税率),如采用该种计算得到税前折现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永续期
税后折现率*9.37%9.34%9.34%9.34%9.34%9.33%
所得税率*21.51%23.74%23.78%23.81%23.66%24.59%
税前折现率*=*/(1-*)11.94%12.25%12.25%12.26%12.23%12.37%
税前折现率均值12.22%
采用迭代计算倒求税前折现率,或者通过税后折现率直接求出税前折现率,两种方式都因税盾影响对本次商誉资产组折现率和本次股权评估折现率取值产生差异。
除上述情况外,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与本次收益法评估无其他差异,本次评估参数选取谨慎、合理。
9、收益法评估结论及分析
目标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测收入、利润等数据比较情况列示如下:
2024年
项目2024年预测差异额差异率实际实现数据
营业收入(百万韩元)45420984553361112630.25%
轮胎销售重量(吨)731857713469-18388-2.51%
销售单价(韩元/吨)618863661782.88%
毛利率(%)21.56%25.72%4.16%19.29%
3-1-3542024年
项目2024年预测差异额差异率实际实现数据
利润总额(百万韩元)28782643376814594250.70%
所得税(百万韩元)67715816591394420.59%
归母净利润(百万韩元)185443325368163770101.34%
注:2024年实际实现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目标公司2024年实际实现收入较全年预测完成率为100.25%,实际实现收入与预测收入差异率0.25%,差异较小,目标公司基本实现预期订单转换、产销规划安排;
目标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优于全年预期,主要得益于目标公司在各主要市场加强营销建设,不断优化产品类型,推出高性能产品,争取大尺寸轮胎的市场份额,使得轮胎平均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有所提升,产品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2025年上半年目标公司实现销售额2429761百万韩元,假设以2025年上半年数据年化测算,则全年预期销售额约4859522百万韩元,略高于目标公司2025年评估预测营业收入4817111百万韩元。
近年来,随着中国轮胎产能的增长,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方式限制中国生产的轮胎出口,且随着中国轮胎部分产能向东南亚地区的外移,美国开始了针对产自韩国、泰国、越南等亚洲国家的轮胎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大。在反倾销关税方面,欧美国家针对中国产品的惩罚性征收较为明显,高于其他亚洲国家,短期内未见下降趋势。美国和欧盟对目标公司各产地轮胎产品关税政策情况如下:
韩国产中国产越南产美国产销售市
场 PCR/LTPCR/LTR TBR PCR/LTR TBR PCR/LTR TBR TBR
R
基础税率:4%;基础税率:4%;
基础税率:反倾销税率:反倾销税率:9%;基础税基础税基础税
0%;76.46%;反补贴税率:率:4%;率:率:
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率:42.16%;反补贴税4%;0%;
美国率:4.37%;11.05%;“301调查”:25%;率:“对等//“对等关 “ 301 调 查 ”: “IEEPA”:20%; 7.89%; 关
“232条税”:25%;“对等关税”:34%“232条税”:
款”:15% 15% “IEEPA”:20%; (其中,24%暂缓实 款”:25% 25%“232条款”:25%施)
基础税率:4.50%基础税基础税
基础税率:基础税反倾销税率:10.29欧基础税基础税
欧盟基础税率:4.50%率:率:
0%率:0%元/条;率:0%率:0%
4.50%4.50%
反补贴税率:27.69欧
3-1-355韩国产中国产越南产美国产
销售市
场 PCR/LTPCR/LTR TBR PCR/LTR TBR PCR/LTR TBR TBR
R
元/条
注1:“232条款”指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美国于2025年3月26日第10908号公告(调整进入美国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进口)中宣布对所有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额外25%关税,其中轮胎属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类别,该条款仅适用于 PCR;根据美韩于 2025 年 7 月 30日达成的贸易协议,自2025年8月7日起美国对韩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的关税由25%降至
15%;
注 2:“IEEPA”是指 2025 年美国政府使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中国产品加征 20%的关税;
注3:美国“对等关税”的具体适用税率、适用期间、适用行业等仍处在动态调整中;中美日内瓦
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发布,美国于2025年5月14日凌晨起对中国商品的对等关税进行调整,其中,
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剩余10%的关税;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
声明发布,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
目标公司在韩国、中国、越南和美国设有生产工厂,报告期内,各国工厂所产产品优先在所在国销售,目标公司综合考虑各国产能及出口关税相关情况,由更具出口优势的越南工厂向美国市场销售、由具有相对产能和出口优势的中国工厂向欧洲销售,因此美国对中国逐步加强的惩罚性关税所造成的极端压力影响较为有限。
虽然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因素可能持续存在,但行业外部环境整体趋势向好,汽车及轮胎市场需求稳定持续增长,随着目标公司品牌影响力、议价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不断提升,将不断降低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相关参数选取谨慎、合理,预测过程准确客观,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前述评估预测及评估公式,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目标公司现金流现值合计4350652.92
加:非经营性资产329628.43
减:付息负债2174997.44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505283.91
减:少数股东权益267600.79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2238000
3-1-356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
条件下收益法的评估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取整),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取整)。
(二)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评估模型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评估基础是要有产权交易、证券交易市场,因此运用市场法评估整体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成熟、活跃,相关交易资料公开、完整;
(2)可以找到适当数量的案例与评估对象在交易对象性质、处置方式、市场条件等方面相似的参照案例;
(3)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在资产评估的要素方面、技术方面可分解为因素差异,并且这些差异可以量化。
目标公司位于韩国,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等地设有8家轮胎生产基地,并在海外设有多家销售法人公司和海外分公司/事务所负责全球轮胎销售。
目标公司产能分布主要集中于韩国和中国。截至2024年12月31日,韩国工厂产能占目标公司总产能约44%,中国工厂产能占目标公司总产能约30%。同时,本次交易收购主体为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即本次评估涉及的交易市场发生在中国,故评估师认为最有利市场应属于国内资本市场。
根据目标公司经营特点及其组织成员分布程度,参考并遵循《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相关建议,本次评估结合主要交易市场及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市场,综合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范围确定在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内。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本次评估中采用以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可比公司的具体标准:
(1)可比公司具有至少两年上市历史;
3-1-357(2)可比公司发行上市于中国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
(3)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2年;
(4)可比公司海外出口销售比接近或超过50%;
(5)可比公司所处轮胎行业全球排名20位以内;
(6)核心组织成员、核心资产、核心业务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相同或者相近。
经过上述条件筛选,并结合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评估师认为 A 股上市公司赛轮轮胎、玲珑轮胎、S 佳通及韩国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韩泰轮胎、耐克森凭借
资本市场平台以及自身优势,发展成为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在轮胎行业全球排名较高,市场地位较为显著,上述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具备一定的可比性。
目标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553361百万韩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8.93%。
经查阅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目标公司业务规模处于上述可比公司中等水平,盈利能力则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与之相比,纳入可比范围内的五家上市公司中,耐克森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47925百万韩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79%,债权结构比例接近70%,行业排名处于前述可比公司及目标公司之后,相关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结构明显不同于其他可比公司,故最终未纳入可比公司范围。
根据上述原则,评估机构利用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及彭博数据库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以下4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024年
首发上市上市主营业务或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入结构轮胎行日期地点主营产品业排名
全钢载重子午胎、出口及海外销售收
半钢子午胎和工程入占比74.16%;国
1 601058.SH 赛轮轮胎 2011/6/30 中国 10
子午胎的研发、制内销售收入占比
造和销售25.84%出口及海外销售收
汽车轮胎产品的研入占比46.60%;国
2 601966.SH 玲珑轮胎 2016/7/6 中国 17
发、生产和销售内销售收入占比
53.40%
生产销售轮胎、轮出口及海外销售收
3 600182.SH S佳通 1999/5/7 中国 16
胎原辅材入占比38.05%;国
3-1-3582024年
首发上市上市主营业务或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入结构轮胎行日期地点主营产品业排名内销售收入占比
61.95%
出口及海外销售收
入占比82.85%;国
4 161390.KS 韩泰轮胎 2012/10/4 韩国 PCR、TBR轮胎 7
内销售收入占比
17.15%
注 1:资料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轮胎行业排名参考美国《Tire Business》杂志发布的
2024全球轮胎75强榜单;
注2:收入结构为2023年数据;
注 3:韩泰轮胎国内销售指在韩国境内的销售,其他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国内销售指在中国境内的销售。
结合不同注册地的会计、税收、产业政策、商业环境的差异,不同经营地域面临的经营风险、客户群体、政策优惠的差异,不同股票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与估值差异,目标公司业务规模、其股票在公开市场的市场价值波动情况及波动区间,就上述可比公司选取依据及公允性,说明如下:
(1)不同注册地的会计、税收、产业政策、商业环境的差异,不同经营地域面临
的经营风险、客户群体、政策优惠的差异
本次评估在选取可比公司时,评估师充分考虑了中韩两国在会计、税收、产业政策、商业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在会计政策方面,根据国别经济结构和产业特点的不同,中韩两国制定了遵循于两国会计信息透明度和监管效率的企业会计准则,但中国和韩国的会计准则在制定和修订方面存在相似之处,都考虑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等国际标准。
在税收方面,虽然两国适用税率存在差异,但税收体系均以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核心。
在产业政策、商业环境方面,目标公司所在韩国地区,其支柱产业主要有半导体、汽车、电子电器、石化、造船、机械设备、数字经济等,而轮胎制造业作为汽车工业供应链的重要上游环节,也是韩国鼓励发展、重点推进的战略性产业之一。同时,作3-1-359为跨国经营企业,目标公司需要遵循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国家产业政策、营商环境,
以此制定自身经营发展规划。
此外,在选取可比公司时,本次评估亦充分考虑了不同经营地域面临的经营风险、客户群体、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在经营风险方面,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材料成本波动影响存在一定差异,中国轮胎企业主要受国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如橡胶、炭黑、钢丝等的价格波动。
韩国轮胎企业更依赖于国际原材料市场。同时,韩国轮胎企业作为出口导向型企业,受国际贸易政策和关税的影响较大。中国轮胎企业则可依托国内市场庞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际贸易壁垒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中国轮胎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而韩国轮胎行业则由韩泰轮胎、锦湖轮胎等大型企业主导,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在政策优惠方面,中韩轮胎企业对轮胎行业的健康发展均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
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促进轮胎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行业向着绿色、低碳、高质量方向迈进;韩国政府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在提升本国
轮胎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及扩大出口。
在客户群体方面,韩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通常定位于欧美中高端市场,而中国轮胎企业则在中低端市场占有较大份额。但近年来受“双反”贸易政策影响,中韩轮胎企业均布局海外产能,完善全球化布局,加强全球化客户群体合作,以应对贸易政策变化。
尽管中韩两国轮胎企业在经营风险、政策优惠、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其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国际经贸环境恶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是共同存在的。
本次评估所选可比公司无论所处注册地是韩国或中国,均存在于不同国家地区开展跨国生产、经营的情况,可比公司所面临的全球化产业政策、营商环境与目标公司是相似的。
在此基础上,本次市场法评估参考并遵循《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相关建议,充分考虑了可比上市公司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等环境差异对市场法评估测算结果的影响,并就本次评估对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处于不同注册地的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行业地
3-1-360位、跨地区经营规模进行了调整、修正。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考虑了目标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不同注册地的会计、税收、产业政策、商业环境的差异,不同经营地域面临的经营风险、客户群体、政策优惠的差异,并充分反映了相关因素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的影响,市场法评估结果准确、公允。
(2)所选可比公司在不同股票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与估值差异
1)不同股票市场的股票周转速率情况
选取近1年以来中韩两国股票市场股票周转速率情况如下:
单位:%月份韩国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6月172.76544.50222.97
2025年5月133.30486.27203.16
2025年4月151.20534.11251.86
2025年3月171.99660.95286.39
2025年2月206.07695.22291.58
2025年1月146.90473.40203.65
2024年12月156.98765.28318.32
2024年11月179.30855.80377.42
2024年10月153.21765.87336.05
2024年9月143.31318.09150.24
2024年8月177.21344.06153.70
2024年7月200.76365.11178.06
平均数166.08567.39247.78
数据来源:世界交易所联合会(The 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
注:股票周转速率=当地上市公司总电子买卖盘(Electronic Order Book)价值÷当地上市公司总市值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统计数据,目标公司所处的韩国交易所整体交易活跃度略低于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远低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不同股票市场估值差异
选取2022年以来中韩两国主要股票指数估值情况如下:
3-1-361市盈率倍数市净率倍数
日期
KOSPI 200 沪深300 KOSPI 200 沪深300
2025年6月12.1912.810.981.34
2025年5月11.3712.520.871.30
2025年4月11.8112.190.851.27
2025年3月12.4012.670.891.33
2025年2月12.3412.750.881.33
2025年1月12.0212.480.861.30
2024年12月12.5712.870.841.36
2024年11月13.3612.720.871.34
2024年10月13.8912.940.901.37
2024年9月15.7311.330.921.19
2024年8月17.8611.460.961.21
2024年7月19.1411.871.031.25
2024年6月20.0911.931.011.24
2024年5月21.4112.170.991.26
2024年4月18.9211.940.981.23
2024年3月18.9211.690.981.26
2024年2月18.3411.230.951.21
2024年1月17.5510.720.911.15
2023年12月17.6510.790.931.18
2023年11月16.8711.240.891.22
2023年10月16.1811.390.861.23
2023年9月14.9511.720.911.30
2023年8月13.7211.940.921.32
2023年7月13.9312.000.931.33
2023年6月13.4111.820.941.33
2023年5月11.3212.110.931.36
2023年4月10.5212.230.911.37
2023年3月10.0812.080.871.38
2023年2月10.3012.070.891.38
2023年1月9.9911.920.871.36
2022年12月9.3411.430.871.34
2022年11月9.0210.980.901.28
3-1-362市盈率倍数市净率倍数
日期
KOSPI 200 沪深300 KOSPI 200 沪深300
2022年10月8.3610.860.841.27
2022年9月8.8611.560.881.37
2022年8月9.6611.870.961.41
2022年7月9.2912.310.921.46
2022年6月9.5512.570.961.46
2022年5月9.6611.911.031.36
2022年4月10.8412.151.071.39
2022年3月10.9312.641.081.47
2022年2月10.9913.521.091.58
2022年1月11.4713.841.141.61
平均数13.2612.030.941.33
中位数12.2611.970.921.33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韩国交易所
根据同花顺iFind和韩国交易所统计数据,目标公司所处的韩国交易所KOSPI 200指数市盈率倍数略高于沪深300指数,市净率倍数低于沪深300指数。
3)不同股票市场主要轮胎上市公司估值差异情况
选取中韩两国主要轮胎上市公司及其估值情况,韩国轮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的平均值和中值均显著低于中国轮胎上市公司,具体如下:
2024年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市值(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东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倍)(倍)(亿元)(亿元)
韩泰轮胎 KOSE:A161390 231.45 55.07 548.47 4.20 0.42
锦湖轮胎 KOSE:A073240 67.77 17.08 83.92 3.97 0.81
耐克森 KOSE:A002350 29.46 6.24 92.01 4.72 0.32
平均值4.300.52
中值4.200.42
赛轮轮胎 SHSE:601058 451.88 40.63 195.09 11.12 2.32
玲珑轮胎 SHSE:601966 264.02 17.52 216.80 15.07 1.22
3-1-3632024年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市值(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东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倍)(倍)(亿元)(亿元)
森麒麟 SZSE:002984 253.86 21.86 134.93 11.61 1.88
三角轮胎 SHSE:601163 120.56 11.03 134.42 10.93 0.90
贵州轮胎 SZSE:000589 77.95 6.15 87.91 12.67 0.89
通用股份 SHSE:601500 84.72 3.74 59.13 22.66 1.43
S佳通 SHSE:600182 58.58 1.74 12.06 33.61 4.86
风神轮胎 SHSE:600469 44.93 2.81 32.84 15.99 1.37
青岛双星 SZSE:000599 36.26 -3.56 15.95 - 2.27
平均值16.712.83
中值24.802.27
注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Capital IQ;
注2:上市公司市盈率=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市值/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
市公司市净率=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市值/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3:市盈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大于40倍;市盈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低于0倍。市净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大于4倍。
鉴于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位于韩国,投融资活动大部分在韩国本地进行,故本次市场法评估审慎考虑选取韩国上市公司韩泰轮胎作为可比公司之一。
2、可比公司情况
可比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之“4、折现率的确定”之“(1)可比公司的选取”。
3、比率乘数的选择和分析
市场比较法要求通过分析可比公司股权(所有者权益)和/或全部投资资本市场价
值与收益性参数、资产类参数或现金流比率参数之间的比率乘数来确定被评估单位的
比率乘数,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收益能力、资产类参数来估算其股权和/或全投资资本的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分析确定、计算比率乘数。
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
(1)收益类比率乘数
3-1-364用可比公司股权(所有者权益)和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收益类参数计算出的比
率乘数称为收益类比率乘数。收益类比率乘数一般常用的包括: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乘数;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税息前收益比率乘数;全投资资
本市场价值与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比率乘数;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税后现金流比率乘数;股权市场价值与税后收益比率乘数。
* 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EV/S)
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乘数即全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该比率乘数可以反映企业主营业务的大小对其价值的影响,但通常无法反映因毛利率不同产生的差异。
* P/E 比率乘数
市盈率即股权的市场价值和净收益的比率,该比率乘数可以反映每股净收益的大小对其价值的影响,可以反映毛利率的不同产生的盈利能力的差异,并且将价格和收益联系起来,直观地反映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市盈率涵盖了风险补偿率、增长率、股利支付率的影响,具有很高的综合性。
(2)资产类比率乘数
用可比公司股权(所有者权益)和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资产类参数计算出的比
率乘数称为资产类比率乘数。资产类比率乘数一般常用的包括: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与总资产比率乘数;股权市场价值与净资产比率乘数。
* 全投资与总资产比率乘数(EV/TBVIC);
全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资本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并且全投资与总资产在分析口径上也是一致的。
* 股权与净资产比率乘数(P/B)用于衡量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关系。相较于全投资与总资产比率乘数,全投资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企业资本结构所带来的影响,而当考虑股权与净资产比率乘数时,净资产这一指标会受到资本结构的影响,所以净资产与全投资在分析口径上不完全一致。另外,股权与净资产比率乘数适用于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稳定的企业,以及有一定周期性影响的行业。
3-1-365(3)比率参数的选择
在选择影响企业价值的指标时,主要遵循以下几点:
*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指在选择指标时,应当在全面收集企业的价值信息基础上,综合全部信息进行,必须将企业核心的价值展现出来。这就要求将指标细化、具体化,尽量地选取相关指标,且尽量选择原始财务指标以避免评价结果失真。
*关键性原则
关键性是指标的选取重点在于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企业的核心价值,这就要求在指标选择时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且恰到好处,避免指标重复使用以及无关指标。
*可得性原则
如果指标涉及企业的内部信息,则不易从外部获得。在选择指标时,尽量选择从外部公开的信息中可直接获取的数据,并避免自行计算指标,保证指标口径一致。
根据上述三项原则,结合行业特点以及获取的资料程度经过分析及比较,本次评估选取净资产(P/B)和市盈率(P/E)作为目标公司的价值指标。
4、市场法分析计算过程
通过计算可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可比参数,可以得到相关价值比率,求得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修正系数
*可比指标的确定
根据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性质,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特点,本次评估选取盈利能力状况、债务风险状况、营运能力状况、企业规模状况和其他因素等
五个方面的指标作为可比指标。具体可比指标选择如下:
A.盈利能力状况:包括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毛利率及销售净利率;
B.债务风险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C.营运能力状况: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营业周期;
3-1-366D.企业规模状况:包括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营业总收入;
E.其他因素:包括行业排名、出口市场占比、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各因素可比指标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目标公司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净资产收益率ROE(%) 13.01 22.71 6.93 19.00 7.88盈利
销售毛利率(%)22.6427.6421.0120.0932.39能力
销售净利率(%)4.2412.336.908.818.15
资产负债率(%)70.7654.2251.7447.5024.55债务
流动比率1.061.140.741.982.96风险
速动比率1.030.720.461.601.80
存货周转率(次)4.084.153.466.402.70营运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928.505.422.454.99能力
营业周期(天)149.08129.08170.57203.13205.36
总资产(亿元)263.62337.26433.3038.88703.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7.08148.53209.0512.18526.73企业(亿元)
规模营业总收入(亿元)223.92259.78201.6541.64492.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8.7130.9113.911.8339.71润(亿元)行业排名161217157其他
出口市场占比76.7574.1646.6038.0582.85因素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0.721.031.031.030.72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彭博数据库;行业排名数据参考美国《Tire Business》
2023年度世界轮胎75强排行榜
*修正系数的计算
评估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单位与各可比公司在盈利能力状况、债务风险状况、营运
能力状况和企业规模状况等方面的可比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并结合行业情况,对被评估单位和各可比公司的可比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各可比指标进行打分量化,从而可计算得到各可比公司的市场法修正系数。具体过程如下:
A.相关性分析。通过比较分析目标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各项可比指标的差异,并
3-1-367结合企业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各项指标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否能合理解释其中的
差异以及该差异是否能够接受,并根据各项指标的差异定性地分析各可比指标与企业市场价值的相关性。
B.定性分析。结合行业水平及发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各项可比指标进行指标评价,从而确定各项指标打分调整的范围。指标评价是指通过计算各可比指标行业的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对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定性评价。评价标准为五级标准,具体包括:优、良、一般、较差、差。
指标评价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目标公司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净资产收益率ROE(%) 一般 良 较差 一般 较差盈利
销售毛利率(%)一般一般一般一般良能力
销售净利率(%)一般良一般一般一般
资产负债率(%)较差一般一般一般良债务流动比率较差较差较差一般良风险速动比率一般一般较差良良
存货周转率(次)一般一般一般良较差营运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一般良一般较差较差能力
营业周期(天)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
总资产(亿元)一般一般良差优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差一般良较差优企业(亿元)
规模营业总收入(亿元)一般一般一般差优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较差良较差差优润(亿元)行业排名良良良良优其他出口市场占比优良一般一般优因素国家主权信用评级优良良良优C.定量分析。根据指标评价的结果,并结合各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股票行情状况等,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各可比指标的差异通过打分调整进行定量化,确定各可比指标的调整评分值,并检验各调整评分值对所选取的比例乘数的影响程度,
3-1-368对不合理的调整评分值进行调整、修正。
将目标公司各可比指标的评分定为标准分100分,各可比公司与之相比,若各可比指标的指标评价优于被评估单位,则评分值高于100分,否则低于100分。具体调整评分结果如下:
项目 目标公司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净资产收益率ROE(%) 100 101 99 100 99盈利
销售毛利率(%)100100100100101能力
销售净利率(%)100101100100100
资产负债率(%)100101101101102债务流动比率100100100101102风险速动比率10010099101101
存货周转率(次)10010010010199营运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01011009999能力
营业周期(天)100100100100100
总资产(亿元)100100101981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0101102100103企业(亿元)
规模营业总收入(亿元)100100100981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0010210099103润(亿元)行业排名100100100100101其他出口市场占比100999898100因素国家主权信用评级100999999100
D.市场法修正系数的确定。根据检验调整修正后的各可比指标的调整评分值,计算得到各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法修正系数。目标公司市场法修正系数计算结果如下表:
项目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净资产收益率ROE(%) 0.9901 1.0101 1.0000 1.0101盈利
销售毛利率(%)1.00001.00001.00000.9901能力
销售净利率(%)0.99011.00001.00001.0000
资产负债率(%)0.99010.99010.99010.9804债务
流动比率1.00001.00000.99010.9804风险
速动比率1.00001.01010.99010.9901
3-1-369项目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存货周转率(次)1.00001.00000.99011.0101营运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99011.00001.01011.0101能力
营业周期(天)1.00001.00001.00001.0000
总资产(亿元)1.00000.99011.02040.98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亿
0.99010.98041.00000.9709企业元)
规模营业总收入(亿元)1.00001.00001.02040.980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亿
0.98041.00001.01010.9709
元)
行业排名1.00001.00001.00000.9901其他
出口市场占比1.01011.02041.02041.0000因素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1.01011.01011.01011.0000
盈利能力状况0.99311.00401.00001.0011
债务风险状况0.99600.99910.99010.9833权重
营运能力状况0.99701.00000.99911.0071修正
企业规模状况0.99410.99311.01430.9766
其他因素1.00711.01121.01120.9970
修正系数0.98731.00731.01450.9652
5、市场法评估结论的分析确定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AVERAGE(价值比率×调整系数)×40%+被评估单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AVERAGE(价值比率×调整系数)×60%
其具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1)市场法评估结果汇总表(P/E)目标企业公司调整算术
序号 股票代码 P/E 调整后 P/E 归属于母公司股名称系数平均股东全部权益价东的净利润值(万元)(万元)
1 601058.SH 赛轮轮胎 11.88 0.99 11.73
13.4487127.421171000.00
2 601966.SH 玲珑轮胎 20.38 1.01 20.53
3-1-3703 600182.SH S 佳通 13.77 1.01 13.97
4 161390.KS 韩泰轮胎 7.81 0.97 7.54
(2)市场法评估结果汇总表(P/B)目标企业公司调整算术
序号 股票代码 P/B 调整后 P/B 归属于母公司所名称系数平均股东全部权益有者权益价值(万元)(万元)
1 601058.SH 赛轮轮胎 2.47 0.99 2.44
2 601966.SH 玲珑轮胎 1.36 1.01 1.37
1.62696498.761127000.00
3 600182.SH S 佳通 2.07 1.01 2.10
4 161390.KS 韩泰轮胎 0.59 0.97 0.57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得到 P/E 价值乘数下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71000.00 万元;P/B 价值乘数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127000.00 万元。考虑被评
估单位所处传统制造业行业,且属于重资产企业,对市场法分别得到的 P/E、P/B 下的估值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算最终市场评估结果为1145000.00万元。
6、市场法评估结论及分析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法的评估值为1145000.00万元。
(三)评估结论及其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后净资产为
1397836百万韩元,折合人民币770752.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263146百万韩元,折合人民币696216.38万元。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次评估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较目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
3-1-371值974854百万韩元,增值率77.18%。
2、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本次评估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77000百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145000.00万元),较目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813854百万韩元,增值率64.43%。
3、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不同评估方法结果差异及原因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采用市场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77000百万韩元。收益法评估值较市场法评估值高161000百万韩元,差异率为7.75%。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值,市场法评估能够充分反映企业在某时点的外部市场价格,但其结果会受到市场投资环境、投机程度及投资者信心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剧烈波动。而收益法是评估人员对企业历史经营状况进行专业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未来收益做出合理预测而得出的结论,该方法侧重目标公司未来运营表现,相比市场法波动相对较小,体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
综上所述,两种评估方法计算的评估结果有一定的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鉴于目标公司在可预计的未来年度内能够实现盈利,从收益途径能反映出企业的价值,并且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即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可比公司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可比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而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238000百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
3-1-372(四)目标公司业务规模、其股票在公开市场的市场价值波动情况及波动区间的比较
1、目标公司业务规模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9.86亿元和239.01亿元,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就具体业务发展而言,目标公司通过开拓新的销售市场及销售渠道、培育中坚代理店、提升高收益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物流网络效率等方式实现 RE
轮胎业务的收入增长。同时,目标公司通过提高研发投入,强化研发基础体系,及时开发新车型适用轮胎、提升与整车厂的事前研发紧密度等方式推动 OE 轮胎业务收入的增长。目标公司与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金额同比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601058.SH 赛轮轮胎 1758667.97 16.05% 3180238.81 22.42% 2597825.95
601966.SH 玲珑轮胎 1181188.57 13.80% 2205793.89 9.39% 2016527.47
600182.SH S 佳通 228726.01 4.77% 466839.30 12.11% 416406.60
161390.KS 韩泰轮胎 2463227.04 4.42% 4940426.86 2.07% 4840076.60
平均值1407952.409.76%2698324.7211.50%2467709.15
标的公司1232067.966.23%2390105.438.71%2198649.34
注1:韩泰轮胎营业收入为按照历史平均汇率转换得出;
注2:韩泰轮胎2025年1-6月收入及同比变动率为其轮胎业务收入及同比变动率。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合理区间内;2024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8.71%,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变动趋势。
2、目标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的市场价值波动情况及波动区间的比较
2014年以来,目标公司股价走势情况如下:
3-1-373目标公司股价走势
16000
单位:韩元/股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数据来源:Capital IQ 数据库
近十年以来,目标公司股价呈震荡下行趋势。股价最高点为2014年2月10日的
14600韩元/股,股价最低点为2023年1月3日的2710韩元/股。受自身债务危机事宜影响,目标公司股价于2014-2017年间波动幅度较大。自2018年双星集团通过增资入股取得控制权后,目标公司股价于2018-2020年保持相对平稳。2024年上半年,受目标公司2023年业绩公告实现扭亏为盈的利好影响,股价明显回升。2024年下半年以来,目标公司金融债权人股东减持以及韩国股市整体行情下挫,使得目标公司股价显著下跌:一方面市场预计金融债权人股东于2024年7月6日解禁期满后会陆续减持,故自2024年5月开始有部分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前减持锁定收益,从而形成抛压;另一方面友利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债权人股东限售股解禁后持续减持进一步造成股价下跌。
2024年以来,目标公司股价对比韩国大盘走势图具体如下:
3-1-374锦湖轮胎股价与韩国综指对比
90003200
8000
3000
7000
60002800
5000
2600
4000
30002400
2000
2200
1000
02000
左轴:锦湖轮胎股价(韩元/股)右轴:韩国综指(点)
数据来源:Capital IQ 数据库
韩国大盘方面,韩国综指(KOSPI)于 2024 年 1-6 月呈现震荡上行趋势,但于
2024年7月开始持续下跌。根据路透社公开信息,韩国综指下跌主要受美国科技股下
跌、美国经济放缓、亚洲市场指数下跌等因素的影响。2025年以来,韩国大盘止跌企稳,主要系半导体企业估值修复;自2025年4月以来,受政府货币宽松及财政刺激政策的影响,以及国际贸易环境改善叠加全球科技需求增长,韩国综指呈现持续上涨态势。
目标公司股价对比韩国可比公司韩泰轮胎股价情况如下:
锦湖轮胎股价与韩泰轮胎股价对比
900070000
800060000
7000
50000
6000
500040000
400030000
3000
20000
2000
100010000
00
左轴:锦湖轮胎股价(韩元/股)右轴:韩泰轮胎股价(韩元/股)
数据来源:Capital IQ 数据库
3-1-375受轮胎行业进入景气周期,公告业绩向好影响,目标公司与韩泰轮胎股价于2024年1-4月间呈上涨态势。自2024年5月开始,受韩国大盘走势影响,两家公司股价均呈现震荡下行,2025年以来两家公司股价止跌企稳,但受2025年3月美国关税政策不利影响,两家公司股价均有所下跌。
3、本次交易评估值较目标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存在溢价具有合理性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结果,目标公司估值对应价格为7791韩元/股。不同取值期间本次交易评估值对应每股价格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韩元/股项目目标公司股价基准溢价率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5390779144.55%
审计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6540779119.13%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2024年3月26日)6060779128.56%
最近一年目标公司收盘价均价(2024年)5583779139.56%
最近十年目标公司收盘价均价(2014-2024年)6202779125.62%
如前所述,本次交易评估值较目标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存在一定溢价。主要系以下原因:
(1)本次交易与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性质不同。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将成为目
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能够对目标公司产生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力,并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决策其日常经营、资金管理、资本运作、长期战略等事宜。
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一般代表小股权交易,其交易价格与控股权收购交易在定价机制及定价逻辑上存在较大差异;
(2)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且最终交易定价以收益法评估结果
为基础进行确定。收益法评估中,采用目标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目标公司整体价值,然后扣除付息债务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估值逻辑充分考虑了目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受到资本市场活跃度、投资者心理、股票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
3-1-376(3)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通常不涉及附加义务及锁定限制。而本次交易中,双星集
团、城投创投及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目标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0780.79百万韩
元、226885.41百万韩元、243737.43百万韩元。此外,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中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价在交易完成后均存在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同时,鉴于本次交易为A股上市公司收购境外上市公司股权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经梳理2022年以来公告的同类A股上市公司交易案例,标的公司交易价格较评估基准日溢价率水平处于16.67%至87.67%之间,本次交易价格较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价的溢价率处于上述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评估基准日标交易价格较评交易价格标的公司交易股的公司股票收估基准日标的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原币/上市地权比例盘价(原币/公司股票收盘股)
股)价溢价率
瀚蓝环境粤丰环保中国香港92.77%4.94.216.67%
新巨丰纷美包装中国香港28.22%2.651.4681.51%
雅创电子威雅利电子中国香港87.76%3.32.0660.19%
亚信安全亚信科技中国香港28.00%7.75.5339.24%
HALCYON
AGRI
海南橡胶新加坡68.10%0.3150.1787.67%
CORPORATION
LIMITED
本次交易韩国45%7791539044.55%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了定价逻辑、目标公司未来收益增长情况及交易相关协议条款等因素,交易作价较目标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存在一定溢价具有合理性,与同类市场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资产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六)特殊事项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目标公司土地所有权权属瑕疵情况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
3-1-377“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之“2、无证不动产”。
(2)申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16项专利是与韩国科学技术院、横滨橡胶株式会社
等单位或公司共同申请取得,锦湖轮胎承诺上述共同申请的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3)锦湖越南房屋建筑物权属瑕疵情况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之“2、无证不动产”。
2、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存在数起未决诉讼,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而未结案的涉诉案件共计50起,涉诉金额约合人民币23610.00万元,其中:36起涉诉案件为未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涉及金额约合人民币19335.00万元,该等案件的争议主要系锦湖轮胎与其员工对劳动报酬组成成分、计算方法及金额的分歧。
尽管有上述持续进行中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自2022年1月1日起,目标公司未发生集体罢工事件,且其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未因该等案件而发生经营停滞、放缓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同时,自2022年1月1日起,目标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涉案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
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亦未发生产品召回事件,目标公司的产品质量未因上述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
关系
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土地、房屋情况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之“3、租赁不动产”。
本次评估假设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持续获得承租资产,且到期后能够按照现有租赁合同续租。
五、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等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3-1-378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
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以标的资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选用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依据合理性的分析
1、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报告期经营情况
本次评估中目标公司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趋势,并参考其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及“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3-1-3792、目标公司未来财务预测相关情况
(1)营业收入预测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在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增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营业收入4542097.954817111.484974307.015111657.895157502.83
增长率11.85%6.05%3.26%2.76%0.90%目标公司在预测期主要业务仍为轮胎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轮胎需求受汽车销售影响较大。全球汽车市场在经历了2020至2022年外部不可抗力因素、零部件短缺、供应链限制、原材料成本飙升等不利因素造成的产销低迷后,在2023年随着零部件供应限制缓解、制造商的生产逐渐正常化、全球汽车行业的情况不断好转,产销量不断回升。预测期内随着下游汽车市场旺盛需求及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将促使目标公司收入进一步增长,具体说明如下:
*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为轮胎销量增长提供有效支撑根据世界汽车组织 OICA 数据统计,2024 年全球新车总产量约为 9250.43 万辆,较2023年小幅下降1.11%;总销量约9531.47万辆,较2023年增长2.79%。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4年国内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此外,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在全球迎来向上周期,根据 Trend Force 集邦咨询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29万辆,较2023年销量增长超过20%。一方面传统汽车需求自2023年迎来显著复苏,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为轮胎业提供新的需求支撑。
*欧美市场趋向高性价比产品,利好目标公司获得更高份额近年来,高通胀叠加高利率环境使得欧美消费者面临利息昂贵与物价上涨的双重挤压,叠加当前海外经济增长前景难言乐观,海外市场消费降级趋势愈演愈烈。根据美国轮胎电商平台 SimpleTire 数据,目标公司轮胎价格为国际三大品牌(普林斯通、米其林、固特异)的60%-70%,消费降级背景下目标公司性价比优势尤为凸显。
3-1-380此外,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叠加俄乌冲突的双重影响导致2022年来通胀持续抬升,
欧美轮胎老旧产能竞争劣势进一步放大,高通胀带来的成本压力持续侵蚀欧美轮胎厂及其下游产业链利润并加速落后产能退出。同时,受对俄制裁影响,国际轮胎巨头相继退出俄罗斯市场,也为目标公司迎来替代良机。基于上述因素影响,轮胎市场份额向东亚企业倾斜的趋势愈加明显。根据普利司通官网信息,米其林、固特异、普利司通国际三大品牌轮胎企业从2002年约56%的市场份额下降至2022年的约39%,而目标公司最近三年市场份额由2021年约1.3%提升至2023年约1.7%。国际轮胎巨头企业市场占有率的逐年降低,为包括目标公司在内的东亚地区轮胎公司销售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基于汽车市场需求状况改善及行业竞争格局的有利变化,目标公司在预测期内的订单量将在产能充分释放的情况下稳步增加,带动收入规模持续提升。
(2)毛利率预测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在预测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项目2024年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营业收入4542097.954817111.484974307.015111657.895157502.83
综合毛利率21.56%21.71%22.04%22.35%22.42%
目标公司预测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56%、21.71%、22.04%、22.35%、
22.42%,预测期内平均综合毛利率为22.02%,略低于2023年综合毛利率22.64%,整
体保持平稳,具有合理性。预测期综合毛利率较2022年综合毛利率12.15%显著增加主要系2022年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海运物流不稳定等因素影响,生产成本高企,生产量、开工率不足导致毛利率水平较低。自2023年以来,相关不利因素已逐渐消除。
(3)期间费用预测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在预测期内期间费用金额及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3-1-381单位:百万韩元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期间费用金额期间费用金额期间费用金额入比例比例入比例管理费用(含销售费用及研发费537541.2211.83%569887.9511.83%594110.4311.94%
用)
财务费用138735.423.05%138854.362.88%138922.342.79%
合计676276.6414.89%708742.3114.71%733032.7714.74%
2027年度2028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入期间费用金额期间费用金额入比例比例管理费用(含销售费用及研发费617233.5912.08%630700.8612.23%
用)
财务费用138981.752.72%139001.572.70%
合计756215.3414.79%769702.4314.92%
目标公司预测期内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4.89%、14.71%、14.74%、14.79%、
14.92%。目标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研发支出、租金费用、日常生产经营所
必要的差旅办公费、折旧费用及利息支出等。根据目标公司在预测期的经营发展及业务规划,员工人数、工资薪酬及其他正常运营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收入水平为基础,维持合理增长;就研发费用而言,目标公司长期致力于推动技术更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因此预期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目标公司利息支出与其借款本金及利率密切相关,预测期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础参考评估基准日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总体而言,预计2023年后随着收入增长及产能利用率的进一步提升,目标公司将产生一定规模效应,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有一定下降,具备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3、未来财务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目标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报告期及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历史数据预测期数据项目
2023年2024年2024年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营业收入4060905.344553361.424542097.954817111.484974307.015111657.895157502.83
3-1-382历史数据预测期数据
项目
2023年2024年2024年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增长率-12.13%11.85%6.05%3.26%2.76%0.90%
净利润172085.87352108.83220110.45242625.59258282.06276482.00274393.17
增长率-104.61%27.91%10.23%6.45%7.05%-0.76%
作为全球化经营的轮胎行业上市企业,目标公司原材料进口依赖性强,如原材料
占比第二位的天然橡胶主要依赖进口。2020年以来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俄乌冲突等
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叠加海运费价格持续高位,使得目标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进入2023年,轮胎原材料价格走势下行回归正常水平,轮胎需求回暖,目标公司盈利水平回升走出低谷。长期来看,随着下游汽车市场旺盛需求,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带来的增量需求将带动轮胎行业进入景气周期,促使目标公司2024年及之后业绩进一步增长。同时在目标公司收入规模提升的情况下,高利润率的大尺寸轮胎产品销售比重提升、固定成本摊薄及费用增长水平低于收入增长水平也将使得净利润实现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未来各项财务数据的预测均以历史财务数据为基础并已考虑行业及产业链周期性波动所产生的影响,是结合目标公司行业地位、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营业收入、毛利率及费用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的测算结果。目标公司未来财务预测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
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
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
等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前述各个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具体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恰当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3-1-383(四)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根据对锦湖轮胎评估所参考的收益法评估模型,本次评估结果对关键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营业收入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营业收入的变动率锦湖轮胎全部股东权益评估情况评估值变动率
5.0%288800029.04%
2.5%256300014.52%
0.0%22380000.00%
-2.5%1915000-14.43%
-5.0%1587000-29.09%
毛利率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毛利率的变动率锦湖轮胎全部股东权益评估情况评估值变动率
5.0%287400028.42%
2.5%255600014.21%
0.0%22380000.00%
-2.5%1920000-14.21%
-5.0%1602000-28.42%
折现率变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折现率的变动率锦湖轮胎全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情况评估值变动率
10%1866000-16.62%
5%2043000-8.71%
0%22380000.00%
-5%24520009.56%
-10%269100020.24%
根据上述数据,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目标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率从-5%
3-1-384至5%,则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变化率为-29.09%至29.04%;目标公司毛利
率变动率从-5%至5%,则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变化率为-28.42%至28.42%;
若目标公司折现率变动率从-10%至10%,则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变化率为
20.24%至-16.62%。
(五)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轮胎制造商,致力于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差异化的品牌不断创造市场竞争力。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制造商,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目标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轮胎产品,如低滚阻、低噪音、低能耗、高安全性的高性能轮胎,在 EV、低滚阻、智慧轮胎等方面有领先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成为双星集团下属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鉴于本次交易直接标的公司星投基金、星微国际系为收购目标公司所设立的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本次评估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星投基金、星微国际下属主要资产为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45%股份,本次评估对目标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故以目标公司为主体进行定价公允性分析。
1、目标公司交易作价的估值水平
本次评估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锦湖轮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238000百万韩元,对应的市盈率及市净率水平如下: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项目利润计算的市盈率益计算的市净率
锦湖轮胎全部股东权益14.161.77
3-1-3852、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
目标公司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属于轮胎行业,同时考虑到目标公司是韩国上市公司,因此选取中国、韩国两地主要从事轮胎生产制造的上市公司,以及全球市场市值前十大轮胎企业中除中国、韩国外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具体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
市值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归属于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亿元)市盈率市净率股东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倍)(倍)(亿元)(亿元)
普利司通 TSE:5108 2011.22 166.66 1686.98 12.07 1.19
米其林 ENXTPA:ML 1818.97 155.42 1407.29 11.70 1.29
MRF NSEI:MRF 468.16 6.43 123.03 + 3.81
BKT Tires BSE:502355 422.91 8.84 63.21 + +
倍耐力 BIT:PIRC 386.17 37.55 430.64 10.28 0.90
赛轮轮胎 SHSE:601058 350.78 30.91 148.53 11.35 2.36
正新橡胶 TWSE:2105 336.84 16.62 197.73 20.26 1.70
韩泰轮胎 KOSE:A161390 302.84 39.38 522.35 7.69 0.58
固特异 NasdaqGS:GT 287.92 -48.86 331.00 - 0.87
玲珑轮胎 SHSE:601966 281.67 13.91 209.05 20.25 1.35
森麒麟 SZSE:002984 213.14 13.69 117.86 15.57 1.81
三角轮胎 SHSE:601163 115.28 13.96 128.71 8.26 0.90
贵州轮胎 SZSE:000589 73.02 8.33 70.89 8.77 1.03
通用股份 SHSE:601500 65.28 2.16 55.46 30.17 1.18
佳通轮胎 SHSE:600182 50.39 1.83 12.18 27.54 +
风神轮胎 SHSE:600469 45.01 3.49 32.44 12.90 1.39
耐克森 KOSE:A002350 43.40 5.62 92.76 7.72 0.47
青岛双星 SZSE:000599 36.35 -1.76 21.34 - 1.70
最大值30.173.81
平均值14.611.41
中值11.891.24
最小值7.690.47
目标公司14.161.77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CapitalIQ;
注2:目标公司市盈率=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公司市净率=
3-1-386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3: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总市值/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市公司市
净率=评估基准日总市值/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4:市盈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大于40倍;市盈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低于0倍。市净率“+”代表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大于4倍。
由上表可知,可比上市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市盈率范围为7.69~30.17倍,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14.16倍,低于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数。可比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市净率范围为0.47~3.81倍,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计算的市净率为1.77倍,处在可比公司市净率范围内。
3、同行业可比交易分析
目标公司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经筛选近5年全球范围内交易规模10亿人民币以上且能够获得交易数据的轮胎行业并购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序首次披露交易规模市盈率市净率收购方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营业务
号日期(亿美元)(倍)(倍)运输业橡胶产品制
Cooper Tire &造商。产品包括轮固特异 Rubber Co
12021/2/2227.4519.202.26(NasdaqGS:GT) (库柏轮胎)
胎、内胎、防震产
股权品、软管和汽车密100%封系统巨星科技中策橡胶集团汽车轮胎及相关橡
2 2019/6/4 (SHSE:002444) 有限公司 10.21 15.40 1.43
胶产品制造商
及其他投资人57.11%股权
PT Multistrada米其林
3 2019/1/22 (IDX:MASA) 轮胎制造商 7.38 - 1.69
(ENXTPA:ML)
99.64%股权
Toyo Tire
三菱 Corporation
42018/11/1轮胎制造商4.5125.371.86(TSE:8058) (TSE:5105)
17.5%股权
风神轮胎中国化工橡胶 (SHSE:600469
52020/6/30轮胎制造商2.7219.691.28有限公司)
23.01%股权
最大值25.372.26
平均值19.921.70
中值19.451.69
最小值15.401.28
目标公司14.161.77
注 1:数据来源于 Dealogic;
3-1-387注2:目标公司市盈率=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公司市净率=
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3:市盈率“-”代表可比案例中的标的公司市盈率低于0倍。
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14.1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市盈率平均值;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计算的市净率为1.77倍,位于同行业可比交易市净率区间内,与同行业可比交易市净率平均值差异较小。
综上,结合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并对比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估值情况,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的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4、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4月9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4.523.62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4.233.39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4.343.47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股份发行价格计算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与目标公司估值水平比较如下:
项目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1.30
目标公司14.161.77
注1:目标公司市盈率=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公司市净率=
目标公司评估值/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市盈率=本次重组发行价
格*上市公司总股本数量/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市公司市净率=本次重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总股本数量/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1-388注2:市盈率“-”代表市盈率低于0倍。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成为双星集团下属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及“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是在充分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股票估值水平,并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2025年5月17日,锦湖轮胎韩国光州工厂发生火灾事故,本次火灾一方面对目
标公司造成资产损失,另一方面因事故导致光州工厂部分生产设施遭到损毁,造成部分产能损失。针对火灾造成的资产损失,目标公司已购买的财产综合保险预计能够覆盖本次火灾造成的资产损失;针对火灾造成的光州工厂产能损失,目标公司管理层重新制定了2025年及之后年度销售计划,相应对生产计划和外协加工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采用由目标公司中国及越南等工厂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扩建、青岛双星现有工厂增加代工支持的方案对光州工厂损失产能进行填补。
结合上述火灾事故影响,中同华以2025年6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经加期评估结果验证,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为
499281.11万元,评估增值150943.40万元,增值率43.33%。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500180.39万元,评估增值183091.83万元,增值率57.74%。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94000.00百万韩元(取整),折合人民币1260000.00万元(取整),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上述光州工厂火灾事故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作价。
中同华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中,目标公司主要盈利预测指标
3-1-389变动及具体原因分析情况详见本节“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之“2、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中,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92518.30万元,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93011.05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星微国际0.0285%股权交易对价分别确定为4925183000.00元、
1405081.49元。交易对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
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
3-1-390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公司以标的资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选用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3-1-391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4年4月8日正式签署:
甲方(一):青岛双星
甲方(二):叁伍玖公司
乙方(一):双星集团
乙方(二):城投创投
乙方(三):国信资本
乙方(四):双星投资
乙方(五):国信创投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一方”,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一)至乙方(五)合称为“乙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二)本次重组方案
1、甲方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受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和支付的现金作为对价,具体包括:
(1)甲方(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一)、乙方(二)及乙方
(三)购买其分别持有星投基金37.1216%、28.5551%、34.2661%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
(2)甲方(二)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四)及乙方(五)购买其
各自持有的星投基金0.0286%的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
(3)甲方(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乙方(一)购买其持有的星微国
际0.0285%的股权。
3-1-392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由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
12月31日。
3、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两种对价支付方式分别对应的对价金额,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4、甲方就购买标的资产而需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公式、标的
资产的转让对价和发行价格计算,并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5、各方确认,在甲方(一)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
(三)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其各自名下时,甲方(一)即应被视为已经完
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股份方式对价的支付义务;在甲方(二)按本协议约定向乙
方(四)和乙方(五)指定银行账户汇付现金对价后,甲方(二)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现金方式对价的支付义务。
6、各方确认,在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星投基金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工商变更
以及星微国际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时,乙方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转让义务。
(三)本次发行方案
1、青岛双星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乙方(一)、乙方
(二)和乙方(三)。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青岛双星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青岛双星股份的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青岛双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青岛双星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3.39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份交易总量
3、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青岛双星如有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
3-1-393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系支付标的资产的部分转让对价向乙方(一)、乙方
(二)和乙方(三)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最终应以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为支付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而向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发行的股份
数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向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股,转让对价中折合甲方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均自愿放弃,青岛双星无需支付。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青岛双星如有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1、乙方(一)和乙方(二)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青岛双星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1-394的,乙方(一)和乙方(二)上述持有青岛双星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乙方(一)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4、乙方(三)就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5、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基于上述股份取得的青岛双星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之约定。
6、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乙方须向青岛双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该等补
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青岛双星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乙方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7、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
方将就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过渡期间安排
1、各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乙方同意且承诺,过渡期内将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在过渡期间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1)变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股本结构(包括增资、减资),或者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发行债券、可转换债、认购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股权的权利;
3-1-395(2)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结束营业,或对其现有的
业务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或者停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等所有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的行为;
(3)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资质证书或业务经营
证照、许可失效;
(4)在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上设置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权利负担(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方式的权利负担);
(5)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主动或同意承担重大金额的义务或责任(实际或或有的),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以往的一贯做法发生的除外;
(6)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向其股东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或者通过决议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7)不按照以往的一贯做法维持其账目及记录;
(8)其他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以及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在交割日前,乙方应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
东权利、享有相关资产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在相关重要方面未遵守或未满足其应依照本协议遵守或满足的任何约定、条
件或协议,乙方有义务在知悉该等行为或事件后尽快通知甲方,并应以书面形式适当、及时地向甲方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自本协议签署日以来到交割日期间发生
的、可能导致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在重大方面不准确或不真实的事件发出通知。
3、各方同意,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盈利或因其他原因使标的公司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合并口径的净资产,后同)增加,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分由甲方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净资产减少(目标公司执行评估基准日后、本协议签署前已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除外),标的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由乙方(一)至乙方(五)按其各自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转让对价的比例承担,并以等额现金向甲方(一)及甲方(二)作出相应补偿。
4、除目标公司执行评估基准日后、本协议签署前已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外,如目
3-1-396标公司经甲方事先同意在过渡期间实施利润分配的,各方同意将相应调整本协议项下
的转让对价和青岛双星发行股份数量。
5、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过渡期间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
减少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各方应当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如专项审计报告确认过渡期存在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净资产的减少,则乙方应当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减少金额向甲方(一)及甲方(二)作出相应补偿。
6、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15日以前(含当月15日),过渡期间损益自评估
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上月末;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15日以后(不含当月15日),过渡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当月末。
7、本次重组完成后,星投基金、星微国际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在交割日
后由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各出资人按其持股比例享有;青岛双星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日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本次重组的交割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将标的资产转让予甲方,甲方(二)应按
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甲方(一)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本次发行的股份交付。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甲方自交割日起即成
为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享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权利,并承担标的资产全部风险。
3、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协商确定交割日并办理标的资产的转让手续,乙方应在
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本次重组的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将标的资产转
让予甲方的法律程序,包括根据标的资产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签署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所需的转让协议、决议等全部文件,促使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向其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文件,并保证相关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自标的资产全部完成交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应于深交所及登记结
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重组的股份对价的发行、登记等手续,甲方(二)应向乙方(四)、
3-1-397乙方(五)支付现金对价。
(七)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1、各方确认,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本
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原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采取必要行动确保本次重组不影响该等债权、债务的实现和履行。
2、各方确认,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现有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人员安置事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现有人员继续保留在原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八)特殊约定
各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即终止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标的公司、标的资产和/或目标公司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意向书或函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一)向乙方
(二)、乙方(三)和乙方(五)出具的回购承诺函或作出的回购承诺,该等承诺涉及
的义务自本协议签署日完全终止,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且本条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受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生效条件的限制。
(九)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
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权监管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的重要原则条
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本协议之宗旨时,则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各方另行达成之书面协议的约定。
3、如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
(1)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明显下降、经营业绩明显下滑;
(2)遭受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必需的业务
3-1-398经营资质被吊销或降级;
(3)遭受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无法正常、持续、稳定运营。
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于本次重组完成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5、如本次重组未获得甲方董事会、甲方股东大会、乙方(二)董事会、乙方(三)
股东会、乙方(五)股东会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则本协议可经各方协商解除或终止。
在此情形下,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并于本
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台风、冰雹、火灾、疫情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调整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应毫不延迟地,或如遇通讯中断,则在通
讯恢复之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遇通讯中断,该五个工作日期限应自通讯恢复之时起算)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的影响。
4、如果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该方将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1-399(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3、乙方任一方违约的,由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各方均违约的,乙方各方
按照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转让对价的比例各自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甲方任一方违约的,由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生效条件
1、本协议特殊约定、信息披露及保密义务、甲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乙方的陈
述、保证及承诺、税费承担、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不可抗力、违约责任、适用
法律和争议的解决、通知及送达、协议生效条款自各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3)乙方(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4)乙方(三)股东会、乙方(五)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5)本次重组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
(6)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7)本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8)本次重组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如涉及)。
2、如果出现前述规定的生效条件不能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双方应友好协商,在继
续共同推进本次重组的原则和目标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完善,以使前述目标最终获得实现。
3-1-400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4年9月24日正式签署:
甲方(一):青岛双星
甲方(二):叁伍玖公司
乙方(一):双星集团
乙方(二):城投创投
乙方(三):国信资本
乙方(四):双星投资
乙方(五):国信创投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一方”,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一)至乙方(五)合称为“乙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二)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及发行股份的数量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星投基金合
伙人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2518.30万元;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93011.05万元。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合计为4926588081.49元,其中,星投基金
全部财产份额的转让对价为4925183000.00元,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1405081.49元;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中由甲方(一)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转让
对价合计为4923775298.51元,由甲方(二)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合计为
2812782.98元。具体明细如下:
支付方接收方对应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元)支付方式
乙方星投基金37.1216%的份额1828308937.75发行股份
甲方(一)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1405081.49发行股份
(一)乙方
星投基金28.5551%的份额1406391490.58发行股份
(二)
3-1-401支付方接收方对应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元)支付方式
乙方
星投基金34.2661%的份额1687669788.69发行股份
(三)
小计4923775298.51乙方
星投基金0.0286%的份额1406391.49现金
(四)甲方乙方
(二)星投基金0.0286%的份额1406391.49现金(五)
小计2812782.98
合计4926588081.49
3、各方确认,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计算的甲
方(一)就购买标的资产而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下:
接收方对应标的资产发股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星投基金37.1216%的份额3.39
乙方(一)539738648
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3.39
乙方(二)星投基金28.5551%的份额3.39414864746
乙方(三)星投基金34.2661%的份额3.39497837695合计1452441089
(三)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5.5条变更为: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后
九十(90)个工作日内,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星投基金、星微
国际在过渡期间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进行专项审计并出
具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各方应当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如专项审计报告确认过渡期存在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净资产的减少,则乙方应当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就减少金额向甲方(一)及甲方(二)作出相应补偿。
(四)其他条款1、各方同意,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上述条款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对各方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构成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有效补充,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
3-1-402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有冲突,应以本补充
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履行。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生效条件满足时生效。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4年9月24日正式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4年10月20日正式签署:
甲方(一):青岛双星
甲方(二):叁伍玖公司
乙方(一):双星集团
乙方(二):城投创投
乙方(三):双星投资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一方”,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一)至乙方(三)合称为“业绩承诺方”或“乙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
(二)业绩承诺期及业绩承诺金额
1、各方同意,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四年,即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2、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后同)应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3-1-403单位:百万韩元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承诺净利润185442.54210780.79226885.41243737.43
(三)业绩补偿
1、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内,甲方(一)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合格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上述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以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各方确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专项审核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所适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不作变更。
3、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
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不足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各业绩承诺
方取得的本次重组交易作价-各业绩承诺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退回。
4、乙方(一)和乙方(二)应当以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乙方
(三)应当以其通过本次重组收到的现金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方式如
下:
乙方(一)和乙方(二)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一)和乙方(二)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
甲方(一)在业绩承诺期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则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1-404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
甲方(一)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四)减值补偿
1、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一)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
中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的资产(即目标公司45%的股份)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采取的评估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2、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如目标公司
45%股份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各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的
股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各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现金,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各业绩承诺方减值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各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各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现金)
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减值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退回。
3、乙方(一)和乙方(二)应当以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乙方
(三)应当以其通过本次重组收到的现金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方式如
下:
乙方(一)和乙方(二)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一)和乙方(二)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减值补偿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
甲方(一)在业绩承诺期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则减值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1-405各业绩承诺方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各业绩承诺方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
甲方(一)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
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各业绩承诺方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
(五)补偿上限及补偿责任分担
1、业绩承诺方向甲方支付的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和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业绩
承诺方取得的本次重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累计向甲方补偿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数量(包括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获得的与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相关的甲方(一)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的股份)。
2、业绩承诺方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为:业绩承诺方各自取得的本次重组交易
对价/业绩承诺方合计取得的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乙方(一)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1829714019.24/3237511901.31=56.5161%
乙方(二)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1406391490.58/3237511901.31=43.4405%
乙方(三)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1406391.49/3237511901.31=0.0434%即,
乙方(一)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全部应补偿金额*56.5161%
乙方(二)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全部应补偿金额*43.4405%
乙方(三)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全部应补偿金额*0.0434%3、业绩承诺方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包括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获得的与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相关的甲方(一)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不会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未经甲方(一)书面同意,业绩承诺方不会就上述股份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会利用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等金融交易。如未来就上述股份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业绩承诺方将书面告知权利人根据本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补偿义务情况,并在相关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履行本
3-1-406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六)补偿措施的实施
1、甲方(一)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本协议约定的《专项审核报告》及/或约定
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或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
2、就业绩承诺方补偿的股份,甲方(一)应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应补偿的股
份由甲方(一)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并自甲方(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等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自前述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被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份分配的权利。
3、就乙方(三)应补偿的现金,乙方(三)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二
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二)指定账户。
4、若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因未获得甲方(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两个月内,业绩承诺方承诺配合将该等股份无偿赠予相应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甲方(一)其他股东,除业绩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相应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甲方(一)股份数量占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一)的总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股权登记日由甲方(一)届时另行确定。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并于本
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台风、冰雹、火灾、疫情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调整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应毫不延迟地,或如遇通讯中断,则在通
讯恢复之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遇
3-1-407通讯中断,该五个工作日期限应自通讯恢复之时起算)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
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的影响。
4、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需对本协议约定的业绩
承诺、业绩补偿和/或减值补偿进行调整的,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或以法院认定为准,除此之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生效条件满足的同时生效,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内容为准。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被终止、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同时自动终止、解除或失效。
2、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成立,除非各方均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不得被修订、修改或补充。
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由以下各方于2025年4月23日正式签署:
甲方(一):青岛双星
甲方(二):叁伍玖公司
乙方(一):双星集团
3-1-408乙方(二):城投创投
乙方(三):双星投资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一方”,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一)至乙方(三)合称为“业绩承诺方”或“乙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
(二)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1.1条、第1.2条的修改
1、各方同意,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2、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后同)应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2025年2026年2027年
承诺净利润210780.79226885.41243737.43
(三)其他条款
1、各方同意,除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条款外,《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其他条
款保持不变,对各方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构成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有效补充,为《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如有冲突,应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满足时生效。
3-1-409五、《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4月8日正式签署:
甲方(发行人):青岛双星乙方(认购人):双星集团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称时为“一方”,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双方”。
(二)发行股份与发行价格
1、甲方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乙方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甲方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30%,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甲方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底价”)。
5、在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
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乙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乙方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
与其他认购人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3-1-410未能通过询价过程形成有效的价格,则乙方应按照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7、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金额及数量、缴付及股份登记
1、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金额”);甲方同意乙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特定对象。
2、乙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3、若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等提出监管意见或要求(包括书面或口头),双方将根据该等监管意见或要求就乙方的认购金额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4、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收到甲方与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后,乙方应当
按照甲方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金额足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认购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主承销商扣除承
销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在乙方按上述条款支付认购金额后,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向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其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乙方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股份锁定期
1、乙方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的甲方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完成之日(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
3-1-411就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乙方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由
于甲方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4、若本条约定的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或证券监管机
构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调整,乙方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甲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与签署本协议相适应的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甲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违反以下任何一项的规定,也不会对以下
任何一项构成违约或触犯以下任何一项:由甲方签署的任何重要合同,但甲方已经或正在取得合同他方同意的除外;或任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对甲方或其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部门发出的任何判决、命令、裁决或法令。
3、甲方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办理获得本协议生效所需的一切批准和同意文件。
(六)乙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与签署本协议相适应的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已经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应取得的内部审批及授权。
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违反以下任何一项的规定,也不会对以下
任何一项构成违约或触犯以下任何一项:由乙方签署的任何重要合同,但乙方已经或正在取得合同他方同意的除外;或任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对乙方或其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部门发出的任何判决、命令、裁决或法令。
3-1-4123、乙方具备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乙方具备足够的资金能力,在本协议生效后,能够按时、足额缴付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认购金额。
4、乙方的认购资金均系乙方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甲方直接或通过其下属企业向乙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
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并于本
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台风、冰雹、火灾、疫情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调整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应毫不延迟地,或如遇通讯中断,则在通
讯恢复之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遇通讯中断,该五个工作日期限应自通讯恢复之时起算)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的影响。
4、如果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该方将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1-413(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及使另一方支付对违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费用、
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费用和应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等。
2、乙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认购金额;如发生逾期,则乙方应自逾
期之日起按应付而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或明确表示不予支付认购金额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十)协议生效的条件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成立,并且在
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如涉及)。
2、如上述条件未能成就,则本协议自始未发生效力,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
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生效和实施以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1-414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青岛双星的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线胎、半钢子午线胎、工程胎,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
2018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及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星微韩国与目标公司及
韩国产业银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星微韩国认购目标公司45%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企业,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包括轿车胎、运动型多用途车(SUV)轮胎、赛车轮胎等。
双星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收购目标公司后导致与上市公司部分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双星集团于2018年4月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前述收购锦湖轮胎控股权的交易交割完成后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前述交易完成后,受宏观环境、原材料及海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轮胎行业景气度下滑,包括目标公司在内的业内公司业绩普遍承压。受此影响,在原同业竞争承诺到期前将目标公司注入青岛双星的时机尚不成熟,双星集团于2023年5月出具了关于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将原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三年至2026年7月5日。青岛双星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议案》。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的股份并控股目标公司,即目标公司将成为青
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解决,双星集团
3-1-415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为进一步避免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法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法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双星投资星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双星资本星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
3双星集团星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4城投集团星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法
3-1-416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双星投资、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双星资本无其他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双星投资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青岛海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一实际控制人
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双星集团或城投集团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双星集团或城投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众多,且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大部分该等企业不存在商业交易往来情况,故根据重要性原则,重组报告书仅对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交易往来的关联企业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双星集团控制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2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3香港双星国际产业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4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5青岛星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6青岛海琅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7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8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9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10青岛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11双星漯河中原机械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12河南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双星集团原控制公司,其直接控股股东为青岛海琅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1月,青岛海琅控股有限公司对外转让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双星集团与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具有关联关系。
(3)由标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1-417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2、关联自然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采购轮胎、原材
12393.5323317.6219742.41
司料
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427.644019.995301.74
青岛星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1506.002182.4528.86
青岛海琅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采购设备655.38592.63917.27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
采购设备-111.51116.23司
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2671.94126.20811.03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采购实验试剂-11.50-
双星漯河中原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设备238.62238.62-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
采购原材料15.43--司
合计17908.5430600.5126917.5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1-418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销售合成胶28.07139.00107.09
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品牌使用费79.33313.1193.08
青岛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7.82108.50-
河南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3.3317.15-销售闲置固定资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28.80--产
合计147.35577.76200.17
3、关联方担保
(1)接受关联方担保
2025年1-6月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5/2/212026/2/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00.002025/6/272025/12/2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25/3/62026/2/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5/1/12026/6/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5/4/152026/4/1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200.0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50.002024/9/302026/3/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5/1/202026/1/1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4/8/292025/8/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0.332024/5/22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47.202024/6/20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742024/7/10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002024/8/23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4.292024/8/26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9.542024/9/11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32.212024/10/17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742024/11/42031/4/30是否
3-1-419担保是否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2.692024/11/13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732024/12/11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1.062025/1/15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4.122025/2/27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0.392025/3/27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6.202025/4/18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3.952025/5/22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4.582025/6/26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4/9/112025/9/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5/6/32026/5/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7/172025/7/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19.882024/8/142025/8/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00.002024/11/202025/11/1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0.002025/6/302025/12/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00.002025/2/132026/2/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8/232025/8/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5/2/132026/2/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7.252025/4/172028/4/1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3.692025/6/92028/4/1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5.202025/6/252028/4/1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5/4/302026/4/2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5/6/182026/6/1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000.002025/5/212028/5/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50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4/9/292025/9/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5/4/102026/10/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5/2/282025/7/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5/6/202025/10/1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5/3/212025/8/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02024/11/262026/11/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4/12/202026/11/12是否
3-1-420担保是否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5/1/212026/11/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10/232025/7/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342025/4/182025/9/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622025/6/302025/11/2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622025/6/302025/11/21是否
注1: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
注2: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接受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
2024年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8.052024/10/152025/5/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5.082024/5/152025/5/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6.872024/8/72025/5/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4/9/112025/9/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7/172025/7/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19.882024/8/142025/8/1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1/152025/1/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00.002024/11/202025/11/1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4/7/22025/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002024/7/232025/1/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8/232025/8/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50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000.002023/5/262028/5/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30.002024/3/122025/1/2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40.002024/3/122025/2/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30.002024/3/122025/2/2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652024/8/272025/2/2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3/292025/3/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448.002021/4/12034/3/23是否
3-1-421担保是否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3/82025/3/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9/302026/3/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243.5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648.262023/4/262026/4/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4/8/292025/8/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0.332024/5/22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47.202024/6/20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742024/7/10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002024/8/23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4.292024/8/26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9.542024/9/11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32.212024/10/17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742024/11/4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2.692024/11/13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732024/12/112031/4/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75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25.002023/5/262028/5/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3/3/82025/3/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4/9/292025/9/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9/272025/2/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4/12/192025/5/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4/192025/4/1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0.002024/11/262026/11/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4/12/202026/11/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00.002024/2/22025/1/3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10/232025/7/23是否
注1: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
注2:截至2024年末,标的公司接受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
2023年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3-1-422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履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00.002020/3/242024/1/2否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2023/3/172024/3/1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00.002023/3/272024/3/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00.002023/3/142024/3/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3/12/222024/12/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8.252023/8/142024/2/14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51.542023/8/312024/2/2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3/7/182024/7/1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3/4/122024/4/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3/10/232024/9/1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000.002023/5/262028/5/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2023/5/302024/3/7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0.002023/8/12024/2/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0.002023/8/312024/2/2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23/11/12024/10/31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3/3/212024/3/2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3/10/102025/3/25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33.502021/4/7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97.002021/3/29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00.0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44.0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00.002021/4/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00.002021/3/312034/3/2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00.002023/1/172024/1/1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00.002023/3/302024/3/2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23/8/112024/9/1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500.002023/4/262026/4/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2/12/122024/12/12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3/3/82025/3/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2023/2/172024/2/1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82.502023/7/312024/1/30是否
3-1-423担保是否履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反担保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0.002023/8/292024/2/28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40.002023/9/262024/3/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3/3/302024/3/30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0.002023/3/302024/9/29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500.002023/4/32028/4/3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50.002023/5/262028/5/26是否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2023/8/312024/8/30是否
注1: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
注2: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接受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
(2)提供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2022/7/12024/3/6是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项目向双星集团拆入
2025年1-6月拆借金额1000.00
2025年6月末余额69000.00
2024年拆借金额17000.00
2024年末余额68000.00
2023年拆借金额-
2023年末余额52010.94
注:标的公司子公司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率为2.82%至
3.90%。报告期各期,上述借款对应利息金额分别为1743.75万元、2567.12万元和1363.27万元。
3-1-424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921.157246.615255.01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应收账款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592.04--
应收账款河南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56-
应收账款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20.598.86-
应收账款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3.25--
应收账款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1.08--
合计616.9611.42-
其他应收款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80.10
合计--80.10
预付账款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508.43-
预付账款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67.2619.49
预付账款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3.94-607.81
合计103.94575.70627.30
应付账款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4961.284501.804440.25
应付账款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696.36
应付账款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674.24--
应付账款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4.73--
合计5650.244501.805136.61
其他应付款青岛星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7.561247.16342.58
其他应付款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900.95262.83930.60
其他应付款青岛海琅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09.14184.47635.41
其他应付款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3.57698.90
其他应付款双星漯河中原机械有限公司-269.64-
合计3817.661977.682607.49
其他流动负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008000.00-
合计9000.008000.00-
3-1-425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20000.001010.94流动负债
合计60000.0020000.001010.94
其他非流动负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51000.00
合计-40000.0051000.00
(四)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采购轮胎、原材
12393.5323317.6219742.41
司料
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427.644019.995301.74
青岛星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1506.002182.4528.86
青岛海琅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采购设备655.38592.63917.27青岛驭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
采购设备-111.51116.23司
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2671.94126.20811.03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采购实验试剂-11.50-
双星漯河中原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设备238.62238.62-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
采购原材料15.43--司
合计17908.5430600.5126917.53
(1)成品轮胎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采购上市公司成品轮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条,元/条产品类型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采购金额2469.88833.49672.95占成品轮胎关联采购金额
LTR 16.67% 3.43% 3.36%的比例采购量1550653288726417
3-1-426产品类型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单价159.28253.44254.74
采购金额12348.7023443.2619382.13占成品轮胎关联采购金额
83.33%96.57%96.64%
TBR 的比例采购量152126278147224853
单价811.74842.84861.99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 LTR 和 TBR 产品,产品结构以 TBR 产品为主,占成品轮胎关联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64%、96.57%和83.33%。其中,LTR 为向某国际头部轮胎厂家交付的批量定制化订单产品,采购规模取决于当期订单的需求情况;2025年1-6月,LTR 采购金额有所提高,主要系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新增采购用于轻型商用车轮胎的 LTR 产品,该类产品由全部自产改为自产+上市公司代工,其采购规模取决于目标公司对该类轮胎销售需求的预测。TBR 产品2024年较2023年采购金额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该类 TBR 产品为上市公司生产后再通过目标公司销售网络销售,目标公司依据下游客户需求情况决定向上市公司的采购规模,2024年下游客户总体需求超过2023年的水平;2025年1-6月份 TBR 产品采购规模较为稳定。上述成品轮胎采购的产品结构与上市公司轮胎 TBR 产能优势相吻合,且 TBR 产品由于轮毂直径更大、钢丝含量更高等原因,相较 LTR 具有更高的单价。
(2)成品轮胎销售情况
目标公司销售采自上市公司的成品轮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条产品类型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金额2223.431099.051190.91占成品胎关联采购对
14.53%3.72%4.37%
LTR 外销售金额比例
销售单价215.94391.04443.92
采购单价159.28253.44254.74
销售金额13077.7928450.6826081.86占成品胎关联采购对
85.47%96.28%95.63%
TBR 外销售金额比例
销售单价970.611013.131072.54
采购单价811.74842.84861.99
3-1-427报告期内,目标公司销售采自上市公司成品轮胎中,LTR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190.91万元、1099.05万元和2223.43万元,销售单价分别为443.92元/条、391.04
元/条和 215.94 元/条;2025 年 1-6 月,LTR 销售金额增长主要系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新增采购用于轻型商用车轮胎的 LTR 产品继续向下游进行销售。TBR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6081.86万元、28450.68万元和13077.79万元,销售单价分别为1072.54元/条、1013.13 元/条和 970.61 元/条。TBR 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95.63%、96.28%和
85.47%,与各年产品采购结构相吻合。
目标公司自上市公司采购成品轮胎后,通过全球轮胎销售网络向中国境外市场销售。上述产品主要销往北美、亚洲、澳大利亚、中南美洲、欧洲等地区的客户,客户分布较为分散,相关销售较为稳定。
(3)成品轮胎库存情况
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成品轮胎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产品类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TR 299.34 14.10% 12.17 0.58% 99.01 3.79%
TBR 1823.69 85.90% 2076.86 99.42% 2512.39 96.21%
合计2123.04100.00%2089.03100.00%2611.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成品轮胎库存分别为2611.39万元、
2089.03万元和2123.04万元,库存规模维持在合理水平。
(4)关联采购原因及合理性
1)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销售双星品牌轮胎
轮胎市场是全球化要素流动市场,目标公司作为全球化跨国经营公司,已实现销售全球化布局,是全球知名品牌。目标公司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等地建设8家轮胎生产基地,并在海外设有多家销售法人公司和海外分公司/事务所负责全球轮胎销售,相较上市公司具有全球化深度销售能力。上市公司可依靠目标公司全球销售渠道扩大
3-1-428双星品牌产品的销量。
2)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销售锦湖品牌轮胎
目标公司产能情况如下:
1.单位:万条
产能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PCR和LTR 3098 6090 5723
TBR 69 137 136合计316662275859
目标公司的优势在于轻卡胎和乘用车胎,卡客车轮胎产能水平较低,每年不足140万条,约占目标公司总产能的3%。目标公司现有 TBR 产能均在韩国工厂,产品主要面向韩国市场,在中国没有新增 TBR 产能的计划。目标公司使用上市公司的 TBR 产能扩大锦湖品牌产品的产量,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综上,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销售其生产的锦湖品牌和双星品牌轮胎,能够发挥双方在产能和销售能力上的互补效应,提高产品销量和品牌知名度,上述交易具有合理性。
(5)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
1)采购规模与定价方式
*采购规模
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 LTR 产品为向某国际头部轮胎厂家交付的批量定制化
订单产品,目标公司基于生产成本与产能优势,将该客户订单产品中的部分型号交由上市公司生产,该类 LTR 产品关联采购规模取决于当期该客户订单中的需求情况。
2025年1-6月,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新增采购用于轻型商用车轮胎的 LTR 产品,该类
产品由全部自产改为自产+上市公司代工,其采购规模取决于目标公司对该类轮胎销售需求的预测。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 TBR 产品销往轮胎替换市场,其采购规模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市场变动趋势决定,与下游市场销售情况密切相关,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上述产品存货周转率波动范围为10-15次/年,存货周转天数波动范围为24-36天,因此目标公司保持约1个月的库存水平,库存规模较为稳定,维持在合理水平。
3-1-429*定价方式
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成品轮胎的价格根据产品类型不同,关联采购定价模式亦有不同。
针对 LTR 产品和 TBR 中锦湖品牌产品,均为上市公司利用自身工厂产能代工锦湖品牌或某国际头部轮胎品牌产品,关联采购价格根据市场代工价格的情况,综合考虑需求数量、产品规格、技术指标、加工复杂程度制定,并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等成本因素进行调整。
针对 TBR 中双星品牌产品,由于该部分产品是上市公司生产后销售给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再向轮胎替换市场的下游用户进行销售,目标公司扮演上市公司经销商的角色,关联采购价格根据上市公司海外替换市场定价体系决定,与上市公司向其他经销商销售价格一致,其定价具有公允性。根据下文分析,双星品牌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最高的产品型号1,上市公司同时向目标公司和其他客户销售的价格差异率在2%以内,差异较小。
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关联采购价格包含在已存在的市场价格体系中,由市场行情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
目标公司将关联采购产品继续向下游销售的价格,依赖目标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商业谈判效果,本质取决于目标公司的销售能力和品牌价值,根据下文分析,目标公司销售该类产品具有良好的利润空间。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互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账务处理
目标公司于上市公司处采购成品轮胎的财务处理过程为:
借:存货-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目标公司向第三方客户出售成品轮胎时计入当期的轮胎销售收入,并进行对应的成本结转账务处理。
3-1-4302)目标公司销售该产成品的毛利情况
单位:元/条产品类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型自双星采购产品销售额占同类产品
0.46%0.09%0.15%
销售额的比例
采购单价159.28253.44254.74
LTR 销售单价 215.94 391.04 443.92
买卖价差/销售单价26.24%35.19%42.62%
LTR 总体毛利率 27.73% 26.37% 23.35%自双星采购产品销售额占同类产品
11.72%10.70%8.97%
销售额的比例
采购单价811.74842.84861.99
TBR 销售单价 970.61 1013.13 1072.54
买卖价差/销售单价16.37%16.81%19.63%
TBR 总体毛利率 17.49% 18.68% 17.17%注:表中 LTR/TBR 总体毛利率,为目标公司所销售的全部 LTR/TBR(包括自产和从上市公司采购的轮胎)的毛利率。目标公司 LTR/TBR 总体毛利率计算除买卖价差外,还需考虑向下游客户销售的物流运输及关税等成本。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 LTR 产品销售额占目标公司 LTR 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5%、0.09%和0.46%,占比较低。目标公司向下游客户的平均销售价格与向上市公司的平均采购价格的差额占平均销售价格的比例分别为42.62%、
35.19%和26.24%,由于该类产品为向某国际头部轮胎厂家交付的批量定制化订单产品,
各年度产品规格型号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买卖价差与销售单价之比存在一定波动;且买卖价差未考虑物流运输及税费等成本,故较锦湖销售 LTR 产品的综合毛利率高。
2025 年 1-6 月,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新增采购用于轻型商用车轮胎的 LTR 产品,该类
产品属于性价比较高的产品,产品自身盈利能力较低,致使 2025 年 1-6 月 LTR 产品买卖价差/销售单价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的 TBR 产品销售额占目标公司 TBR 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7%、10.70%和11.72%,该部分 TBR 产品买卖价差占平均销售价格比例与锦湖销售 TBR 产品的综合毛利率较为接近,主要系产品品牌溢价较低所致。
上述 TBR 产品为上市公司生产后再通过锦湖销售网络销售,该类产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上市公司自有品牌的产品,另一部分为通过锦湖产品测试后锦湖贴牌产品,该
3-1-431类产品由于生产自上市公司轮胎工厂,与锦湖自有工厂相比,向下游销售价格较低。
3)同类产品价格比较
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销售的轮胎成品种类丰富,既包括双星品牌产品又包括锦湖品牌产品,涉及几十余种型号,上述产品均销往中国境外,相关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制定。目标公司品牌价值和技术要求均较高,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供应的锦湖品牌轮胎成品系双方技术交流后的成果,具有定制化属性,其生产制造参数标准属于行业内较高水平。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供应的双星品牌轮胎成品为海外市场具有较好响应的产品。分别选择双星品牌产品和锦湖品牌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最高的产品型号价格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条、元/条轮胎
产品型号交易分类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品牌
销售金额1184.094292.222340.68销售数量112004175322976双星向锦湖
平均单价1057.221028.001018.75
产品型号1:子午销售胎,名义断面宽该产品销售额占
12,轮辋直径22.5成品轮胎关联采7.99%17.68%9.84%
双星英寸,钢丝层数购总额的比例
18,花纹编号销售金额-4.5129.54
双星向其他
MD100
境外客户销销售数量-45295售
平均单价-1002.801001.28
单价差异率--2.45%-1.71%
销售金额2079.195172.124420.96销售数量197044999442683双星向锦湖
平均单价1055.211034.551035.77销售
型号2:子午胎,名该产品销售额占义断面宽12,轮辋成品轮胎关联采14.03%21.30%22.04%
直径22.5英寸,钢锦湖购总额的比例丝层数18,花纹编
双星向其他销售金额39.89971.50200.57
号 RA88客户销售双
销售数量373.0093451978星品牌的相注
似参数轮胎平均单价1069.411039.591014.00
单价差异率1.35%0.49%-2.10%
注1:产品型号2为锦湖品牌产品,由于该产品为目标公司定制化产品,上市公司仅向目标公司供应,未向其他客户供应。故挑选与产品型号2具有类似参数的双星品牌轮胎对目标公司以外的客户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所挑选的参数为子午胎,名义断面宽12,轮辋直径22.5英寸,钢丝层数18,
3-1-432花纹编号 A298nd)。
注2:上市公司在2025年1-6月未向目标公司以外的客户销售产品型号1。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产品型号1(子午胎,名义断面宽12,轮辋直径 22.5 英寸,钢丝层数 18,花纹编号 MD100)的金额占成品轮胎关联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4%、17.68%和7.99%。产品型号1为双星品牌产品,上市公司同时向锦湖和其他客户销售。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和其他客户供应的代表性产品型号1的价格差异率在3%以内,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产品型号2(子午胎,名义断面宽12,轮辋直径 22.5 英寸,钢丝层数 18,花纹编号 RA88)的金额占成品轮胎关联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04%、21.30%和14.03%。产品型号2为锦湖品牌产品,由于该产品为目标公司定制化产品,上市公司仅向目标公司供应,未向其他客户供应。故挑选与产品型号2具有类似参数的双星品牌轮胎对目标公司以外的客户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报告期内价格差异率较小。同时,对比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销售产品型号1和产品型号2的单价,亦在同一价格水平。
综上所述,针对相同产品型号的轮胎,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与向其他客户销售的产品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2)采购原材料
标的公司向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和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采购原
材料的主要目的为降低采购成本。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采用共同招标、独立采购、独立结算的合作模式。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原材料通过代理商采购的情形,由于代理合同未到期,源头供应商无法绕过代理商向标的公司供货,故采取代采模式,该种模式在报告期内逐期减少;同时,存在部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直接对标的公司进行销售或根据自身的销售价格策略只能以高价销售给标的公司,亦采取代采模式。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和青岛双星材料采购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代采,以向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向标的公司销售,从而实现降本的目的。
标的公司向双星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采购轮胎、原材料和青岛双星材料采
购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25044.15万元、27337.60万元和
12821.17万元,占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9%、1.55%和1.14%,占比较
3-1-433低。成品胎采购为标的公司定制化产品,相关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原材料采购中,双星向标的公司销售原材料的交易价格为统一招标确定的采购价格,依据平进平出原则,供应商向双星销售与双星向标的公司销售的价格一致。标的公司向上述两家公司采购轮胎、原材料的相关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以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商业选择,该等关联交易具备商业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销售合成胶28.07139.00107.09
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品牌使用费79.33313.1193.08
青岛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7.82108.50-
河南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3.3317.15-销售闲置固定资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28.80--产
合计147.35577.76200.1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金额为200.17万元、577.76万元和147.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其中,对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猴”)的关联销售,主要交易背景系青岛双星为扩大自身在卡客车轮胎市场的影响力及占有率,同时进一步发挥双方协同效应,星猴向锦湖轮胎支付品牌使用费,并在部分特定型号产品中使用锦湖轮胎品牌进行销售。
标的公司的关联销售系按照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进行交易,其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3、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标的公司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部分尚未履行完毕。同时,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3-1-43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总金额为60000.00万元。该等担保系星投基金以其持有的星微国际79.23%的股权作为质押,为双星集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的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3月6日,该等股权质押已解除并办理注销登记。
4、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内,星微国际因偿还2018年收购锦湖轮胎后置换形成的银行贷款的需要,与双星集团签署了《统借统还协议》,约定由双星集团向银行统一进行借款并将该等借款提供给星微国际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关联方拆出资金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为69000.00万元,借款利息已全部偿还。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均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项目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合并)(备考合并)
关联销售18532.161523.35
营业收入227156.351446708.55
占营业收入比例8.16%0.11%
关联采购23620.2424561.49
营业成本216637.251111280.35
占营业成本比例10.90%2.21%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消除,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是,由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相对较低,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大幅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的关联交易比例将有所降低,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交易决策程序,加
3-1-435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相应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国信金融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七)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1-436第九节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前提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一)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
(二)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等文件真实可靠,该等文件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
(三)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
(四)本次交易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及时完成;
(五)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六)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七)本次交易各方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无重大变化;
(八)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目标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细分行业为“轮胎制造(C2911)”。目标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轮胎、轻卡子午胎。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3-1-437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产业为“斜交轮胎、力车胎(含手推车胎)”,斜交轮胎仅
在特定市场如工程轮胎、农业轮胎、飞机轮胎、特种车辆轮胎及工业和林业轮胎等领
域仍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力车胎通常指的是用于自行车、手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内胎和外胎。淘汰类产业为“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目标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的情况,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的报批事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就反垄断事项获得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及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反垄断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根据越南 LNT&Partners 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的确认,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已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通知,确认本次交易涉及的经济集中已获无条件批准。2025年1月23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青岛双星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锦湖轮胎株式会社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4)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为境内企业,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3-1-438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超过人民币4亿元,且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0%。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
3-1-439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3-1-440(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将得到明显提升,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实现大幅增长。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消除,标的公司与双星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是,由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相对较低,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大幅提升,预计上市公司整体的关联交易比例将有所降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进行关联交易,保障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公允性。为进一步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国信金融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3)关于同业竞争
3-1-441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目
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消除;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存在构成同业竞
争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同业竞争。
(4)关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5)第03010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
3-1-442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标的资产过
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合同生效条件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解答要求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我会相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
3-1-443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解答要求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及深交所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发行价为4.90元/股。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8日
3-1-444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根据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数据,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算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最低为12.62元/股,即预案董事会召开前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格。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72元/股,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算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最低为3.48元/股。即预案董事会召开前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允、合理性分析
(一)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由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具体资产评估情况详见“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相关内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4月9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
3-1-445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4.523.62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4.233.39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4.343.47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
3-1-446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双星集团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通过询价过程形成有效的价格,则双星集团将按照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分析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分析
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分析情况详见“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之“(二)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相关内容。
经核查,评估方法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价值类型以及标的资产的行业和经营特点,评估方法选择恰当。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资产评估合理性分析情况详见“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之“(三)本次评估假设”相关内容。
经核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评估参数取值合理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
3-1-447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及重要评估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轮胎制造商,致力于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差异化的品牌不断创造市场竞争力。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制造商,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比亚迪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及全球顶级新能源汽车制造
商提供配套服务。目标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轮胎产品,如低滚阻、低噪音、低能耗、高安全性的高性能轮胎,在 EV、低滚阻、智慧轮胎等方面有领先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成为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及备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资产总计923233.753554222.90284.98%911568.133466607.97280.29%
负债总计769292.332535880.50229.64%738742.262481467.64235.90%
所有者权益153941.431018342.40561.51%172825.87985140.33470.02%归属于母公司股
140159.95503186.38259.01%159533.44509018.32219.07%
东权益
营业收入227156.351446708.55536.88%433457.802799758.51545.91%
利润总额-17798.0358304.81427.59%-37985.69187986.21594.89%归属于母公司股
-18636.445675.93130.46%-35582.8542424.32219.23%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230.03113.04%-0.440.19143.18%(元/股)
资产负债率83.33%71.35%-11.98%81.04%71.58%-9.46%
3-1-448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后,由于目标公司的优质资产注入,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6613.75245279.32130.06%87726.87200966.18129.08%交易性金融资
35.2435.24----
产
应收票据24635.0939649.7960.95%37769.2257993.3653.55%
应收账款64717.30580734.02797.34%54125.38522756.13865.82%
应收款项融资7163.897875.169.93%6909.078096.8217.19%
预付款项5030.4216772.03233.41%8591.4424243.50182.18%
其他应收款3592.3738953.50984.34%4323.1514452.83234.31%
存货101937.22616962.59505.24%103509.12586099.07466.23%一年内到期的
-101.68100.00%-117.26100.00%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917.8223709.9183.54%14836.3123795.3860.39%
流动资产合计326643.101570073.24380.67%317790.561438520.54352.6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4602.52100.00%-4628.841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4762.872629.82-97.49%96620.262686.07-97.22%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1052.63100.00%-1065.58100.00%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589.81100.00%-3015.72100.00%
3-1-449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固定资产380222.621541644.01305.46%350901.381570983.49347.70%
在建工程66507.55112152.6968.63%98219.35136580.1239.06%
使用权资产-61680.19100.00%-56740.93100.00%
无形资产33608.7794037.08179.80%34485.3196845.76180.83%
商誉-26326.35100.00%-26326.35100.00%
长期待摊费用50.42349.58593.34%99.80389.03289.81%递延所得税资
10473.90123197.341076.23%10673.29114302.68970.92%
产其他非流动资
964.5111887.651132.51%2778.1914522.86422.75%
产非流动资产合
596590.651984149.66232.58%593777.582028087.42241.56%
计
资产总计923233.753554222.90284.98%911568.133466607.97280.29%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体现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提升。
2、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负债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96738.82976148.89146.04%330040.35846757.79156.56%
交易性金融负债60.6760.67----
应付票据26908.0570158.06160.73%52497.49104606.4499.26%
应付账款106409.81264412.79148.49%106433.78270348.15154.01%
预收款项100.21100.21-98.5098.50-
合同负债11027.6018096.2464.10%12428.1325337.65103.87%
应付职工薪酬8574.4069502.52710.58%9088.8663253.89595.95%
应交税费1509.2927716.331736.38%1631.9222473.201277.10%
其他应付款20336.63150807.93641.56%19851.84165113.56731.73%
3-1-450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负债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4203.69235349.82217.17%16637.59103649.98522.99%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9488.77107461.47451.40%26365.1784496.41220.48%
流动负债合计665357.941919814.91188.54%575073.611686135.56193.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3340.00258424.13252.36%132300.00518276.28291.74%
应付债券-105590.36100.00%---
租赁负债-52467.51100.00%-48529.52100.00%
长期应付款1720.001720.00-1720.00172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0896.13100.00%-140012.97100.00%
预计负债316.9616475.285097.91%408.4512909.483060.60%
递延收益28396.5928396.59-29055.3829055.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60.84160.84-184.81184.81-
其他非流动负债-1934.74100.00%-44643.63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3934.39616065.59492.74%163668.65795332.08385.94%
负债合计769292.332535880.50229.64%738742.262481467.64235.90%
交易完成后,公司负债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体现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提升。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流动比率0.490.820.550.85
速动比率0.340.500.370.51
资产负债率83.33%71.35%81.04%71.58%
注:上述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
3-1-451力有所增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2025年-202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自
由现金流预测值均为正值且整体处于持续增长态势。因此,目标公司净资产规模有望持续增长,从而使得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增强上市公司偿债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相关银行借款中,到期时间为2025年的银行借款金额为288191.88万元,占比相对较高。该部分银行借款主要为借款期限为1年的短期借款,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到期短期借款均得到原机构续贷或按时偿还。
目标公司的银行贷款到期时间主要集中在2027年,随着目标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改善及相关协议签署,目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及增加低息借款等方式用低成本融资置换高利率借款,并持续降低有息负债规模,2025年上半年,目标公司提前偿还原2027年7月到期的银行借款3891.89亿韩元(以报告期末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20.57亿元),目标公司亦存在继续提前偿还部分于2027年到期的银行借款的计划,
从而逐步降低2027年银行借款偿还规模。
随着目标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将逐步降低银行借款整体规模,但生产经营亦需合理利用债务融资工具,保持一定规模银行借款。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为3554222.90万元,参考目标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银行借款占总资产比例的合理范围26.01%-
28.0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理银行借款规模为924543.14万元-996023.75万元,需偿还银行借款规模为392165.13万元-463645.74万元。
根据目标公司分年度待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其主要待偿还借款为2027年到期的
382682.5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7502.50万元,同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2025年下半年-2027年预测自由现金流为
320235.51万元,合计金额为457738.01万元,可以覆盖上述待偿还银行借款敞口。
若剔除目标公司2027年到期的银行借款,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截至报告期末的银行借款规模为1005506.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2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相近。同时,目标公司将结合经营状况改善及资金周转情况,提前偿还部分于
2027年到期的银行借款。
综上所述,随着目标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将逐步降低银
3-1-452行借款整体规模,在保持合理银行借款规模的前提下,目标公司2025年6月末货币资
金余额与2025年下半年-2027年预测自由现金流之合计值可以覆盖待偿还银行借款敞口,随着目标公司逐步偿还2027年到期的银行借款,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银行借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将逐步下降至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本次交易后集中偿债风险较为可控,偿还借款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流动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有所增强,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的影响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标的资产进行合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于2018年4月与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及锦湖轮胎债权人代表韩国产业银行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投资6463.36亿韩元以5000.00韩元/股的价格认购锦湖轮胎发行的129267129普通股新股,占锦湖轮胎股份发行之后总股份数的45.00%,并成为锦湖轮胎的控股股东。根据付款和股东登记完成日期将收购日确定为2018年6月30日。上述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成本381522.00万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锦湖轮胎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355195.65万元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会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增强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标的公司运营情况,努力提升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3-1-453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管控计划
1、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目标公司现有治理机构主要包括:*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负责经营决策的理事会以及负责监督职能的理事会内的监事委员会;*代表理事(执行理事会决策并代表公司);*理事会下设战略运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监察(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委员会和ESG委员会,分别负责不同专项事务。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的理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职位姓名推荐主体
1 代表理事及内部理事 JUNG IL-Taik 星微韩国
2其他非常务理事柴永森星微韩国
3其他非常务理事张军华星微韩国
4 独立理事及监事委员 Song Moon-Sun 股东金融机构
5 独立理事及监事委员 Koo Han-Seo 星微韩国
6 独立理事 Kim Jin-Young 星微韩国
7 独立理事 Pyo Insu 星微韩国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星微韩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且在目标公司7名理事会成员中,有6名由星微韩国推荐。因此,星微韩国对目标公司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将成为目标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青岛双星将按照韩国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通过星微韩国合法行使股东权利。该等股东权利包括参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向目标公司推荐理事负责经营决策、根据需要向目标公司派驻若
干名观察员负责了解和监督目标公司日常运营情况。此外,青岛双星将设立锦湖运营部,负责整体协调目标公司的业务运营,推动目标公司实现事业计划。
根据韩国《商法》和目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需要出席股东的表决权的过半数、发行股份总数的1/4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的表决权的2/3以上、
发行股份总数的1/3以上通过;理事会决议原则上需要理事过半数出席和出席理事过半
3-1-454数同意(普通决议),对于法定的特定事项,必须获得在职理事2/3以上的同意(特别决议)。
目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其股份由公众分散持有,而韩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率通常约60%-70%,因此,星微韩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能够决策目标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事项,例如选任理事、决定理事的报酬、分配股息等。星微韩国可推荐及通过股东大会选任7名理事中的6名,从而在目标公司理事会执行相关事项上享有决策权。
同时,目标公司理事会下设以下三个主要委员会:战略运营委员会,负责决策目标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由代表理事 JUNG IL-Taik、柴永森、张军华及独立理事Koo Han-Seo 组成;薪酬委员会,负责高管人员的选聘及薪酬机制的设定,由独立理事 Koo Han-Seo、JUNG IL-Taik 和张军华组成;监察(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目标公司的会计及业务,由独立理事 Song Moon-Sun 和 Koo Han-Seo 组成。除 SongMoon-Sun 由股东金融机构推荐外,各主要委员会的理事均由星微韩国推荐并通过股东大会选任,可全面参与上述各主要委员会的决策及监督活动,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经营的全方位管理。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双星将通过星微韩国继续依据目标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控股目标公司。为保持目标公司经营相对稳定,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安排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就具体理事人选方面,青岛双星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择机进行调整。同时,在保持目标公司现有组织架构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全球化战略协同的需要,青岛双星也将适时结合境内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青岛双星公司章程及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完善目标公司治理结构。
2、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具体整合计
划、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在轮胎行业拥有多年的历史积淀,具备深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化市场拓展经验。作为国内领先的轮胎制造企业,上市公司已经在国内外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及广泛的销售网络。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可以结合两家上市公司在不同市场领域的优势,实现双向协同。
3-1-455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团队由多位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管组成,
多位高管具有领先的跨国经营集团的工作经验。柴永森董事长曾任海尔集团常务副总裁,具备深厚的制造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副总经理邓玲拥有多年在海尔集团和上市公司海外事业部的管理经验,擅长国际市场拓展;财务负责人邹广峰曾在海信欧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海信捷克工厂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具备扎实的国际财务管理和跨境业务经验;其他高管如陈刚、王君等在轮胎行业具备丰富的大型企业实践经验。上市公司在行业经验、国际化视野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团队配置为本次整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目标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相对独立的同时,继续全面深化双星集团已与目标公司建立的协同机制,实现两家上市公司在各个领域的协同效应。
(1)业务层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保持目标公司相对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双方将在产品、渠道、研发等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
* 产品互补: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 TBR 轮胎,而目标公司的轮胎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且主要产品为 LTR 和 PCR 轮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将各自继续生产具有优势的卡车子午胎、乘用车子午胎,在强化各自原有优势地位的同时,通过产品互补实现业务结构及布局优化。同时发挥双方协同效应,不断强化研发实力,加速在新能源轮胎、低滚阻、UHP(高性能轮胎)等领域的产品创新,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行业领先的上市公司。
*销售协同:双方将会在各自优势市场实现流通网和客户资源的协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充分发挥丰富的高中低品类轮胎产品线,创造出更多的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
*供应链资源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持续加强联合采购,即“共同招标、独立采购、独立结算”的方式实现采购、物流的规模效应,打造高效、透明的采购流程,共同捕捉市场机会,持续优化成本结构。同时通过全球工厂产能的协同,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降低供应链成本。
3-1-456(2)资产层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进行自身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行使正常生产经营的资产使用权和处置权。上市公司将着力资源优化和配置,确保两家上市公司资产配置的高效性,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增值能力。尤其是在全球工厂与产能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将整合其国内、柬埔寨的生产基地及目标公司的全球8个生产基地,实现全球工厂的产能协同,特别是在亚太地区的生产资源整合,优化生产布局,提高全球生产和销售的灵活性与响应能力。
(3)财务层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韩国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将保持原有的财务管理团队和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亦接受上市公司在财务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向上市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
上市公司将定期与目标公司共同进行全球经营分析,提升财务管控效率和财务运营能力。
(4)人员层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保持原有主要管理团队、业务团队、技术研发团队等核心人员稳定,充分发挥管理团队的使命感、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上市公司现有的管理团队具有强大的执行力和丰富的人力资源整合经验,能够有效应对人员整合的挑战。
上市公司将重点针对全球化业务拓展,在法律、财务、运营、技术和市场等领域积极储备具有国际化背景的管理团队,为公司的全球扩展提供人力支持。同时,结合两家上市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加强与锦湖轮胎员工的融合,激发全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整体业务的高效运行。
(5)机构层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目标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和财务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全面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同时,因青岛双星与锦湖轮胎分别为中国、韩国两地上市的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及锦湖轮胎的公司治理同步进行动
3-1-457态优化,确保符合两地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针对不同国家的财务
报告标准、信息披露要求等,上市公司将整合两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计流程,确保透明度,并避免因上市规则差异带来的合规风险。
综上,上市公司将最大化发挥与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能力,推动两家上市公司在全球轮胎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3、本次交易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及管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已经在轮胎行业积累了多年的跨国经营经验,特别是在2018年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目标公司以来,已与目标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协同基础,因此,虽然此次整合涉及跨国运营和不同市场,但由于锦湖轮胎与双星集团现有业务在全球经营、供应链和产品开发等方面已形成紧密合作,整合风险相对较小。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计划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将其已建立的锦湖运营部门整体转至上市公司,这一前期协同的积累为两家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整合框架,进一步降低了整合风险,同时减少了由于文化差异、管理体系冲突等带来的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在本交易后的整合过程中将采取继续灵活的整合策略,制定明确的业务整合目标与战略,确保两家上市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等方面的资源能够形成优势互补,通过业务组合优化和产品线调整,消除重复和无效的业务操作。
同时,上市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合规和监管小组,协调各方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确保及时响应监管变动。该小组将负责监控并分析中国和韩国的法规变化,确保上市公司在全球运营中符合两地监管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管理团队以及上市公司在境外子公司运营管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加强目标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及时有效防范跨境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实现业务整合及内部管控的有效性。
(二)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积极整合自身及股东资源优势及双方在轮胎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支持目标公司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费用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此外,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将充分发挥双方在采购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性,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运营能力,扩大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3-1-458(三)未来上市公司开展跨境经营可能面临的汇率、税务、政策等风险以及具体应对
措施
1、未来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开展跨境经营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
作为全球化经营的轮胎企业,目标公司在跨国经营中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目标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394.10万元、-
5938.55万元及10491.99万元,占报告期内各期目标公司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37%、-3.10%及15.48%。报告期内目标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相对较大,2023年、2024年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低,对净利润的负面影响较小。2025年上半年汇兑损益占净利润比例有所增加,主要系韩元兑美元、人民币、澳元等主要货币汇率上升产生汇兑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轻汇率变化对上市公司、目标公司业绩的影响,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计划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通过建立实时动态的汇率监测体系,确保能够及时调整财务和结算策略应对汇率变化;
(2)开展深入的汇率风险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强化内部相关人员的汇
率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
(3)优化汇率风险的管控策略,从而全面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稳定性和未来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
2、未来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开展跨境经营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需在各自辖区内履行纳税义务。各经营主体的实际税率受所在地区税率变化及相关税法调整的影响。未来,各国家和地区税务机关可能对企业税收规则及其适用方式进行调整;同时,跨境关联交易亦可能触发转让定价调查,导致额外税务调整,这些均可能导致目标公司税负增加,进而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上述风险,未来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将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共同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利用预先定价协议(APA)等各种措施来管理转让定价风险,通过设定预期利润率减少税务争议,优化税负管理,节约税务成本,避免重复纳税。同时,上
3-1-459市公司将保持政策敏感性,结合与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需求,及时跟踪各国税收政策变化,尤其是各国税收管理和国际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合理利用有关税收协定及各国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例如通过增加投资额和提高投资抵扣比率等措施减轻税务负担。
此外,上市公司亦将加强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以最小化税务风险并有效管理跨境税务问题。
3、未来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开展跨境经营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各自拥有独特的经济和贸易政策,这些政策可能会因政治和经济环境的波动或重大转变而出现不稳定或显著变化。因此,未来上市公司在进行跨国经营时可能会遭遇与经贸政策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壁垒与进口关税,例如,美国等国家对轮胎行业施加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限制特定国家产品出口;各国环保和劳动法律法规变动并日趋严格,导致合规成本增加;有关国家的政策和政局稳定性可能对业务造成影响。
为了应对在跨国经营中可能遭遇的经贸政策风险,上市公司将强化全球协同,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合理分散生产和市场布局,降低单一国家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管理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从而增强对政策风险的抵御能力;提前开展合规审查,针对目标市场的税收、环保、劳工法规和外资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的法律合规审查;积极参与国际或地区性行业协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参与政策制定讨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深入研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状况,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一旦经贸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上市公司将迅速调整相关区域的业务规模和经营模式,以最大程度减轻外部政策变动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负面影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团队基于其行业从业经验具备对标的资产整合及有效管控能力
1、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构成,前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公司
业务发展的重要人员离职的情形
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认定标准为: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公司研发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主持或负责研发管理工作;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主导人员,拥有深厚且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资历背景及丰富研发经验;任职期间参与并主导完成
3-1-460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或带领团队完成多项专利的发明,对公司的主要知识产权及
业务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基于上述认定标准,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在目标公司工序号姓名学历职位入职时间主要工作职责作年限
KIM 主要负责轮胎与车辆信息管理机械与汽车工
1 HYOUNGSE 专业研究员 2011 年 5 月 11 日 14 年 系统、车辆动力学相关技术研
程博士
OK 发
YOON 航空航天工程 主要负责轮胎降噪技术及共振
2技术总监2017年3月2日8年
TAESEOK 博士 降噪轮胎产品的研究开发
JUNG 无机化学 主要负责轮胎新材料与复合材
3技术总监2014年12月1日10年
DONGEUI 博士 料性能提升相关技术开发工作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从业经历、工作业绩情况如下:
(1)KIM HYOUNGSEOK
任职目标公司研发总部动力学/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组性能研究责任研究员,毕业于韩国蔚山大学,拥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博士学位。KIM HYOUNGSEOK先生于2011年加入锦湖轮胎,在此之前曾担任韩国蔚山大学讲师,主要从事轮胎与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车辆动力学研究。
KIM HYOUNGSEOK 先生在车辆动力学分析、智能轮胎传感系统进行了深度的研发,随着交通工具电气化、自动驾驶的发展,相关技术能够为轮胎数据测量、性能管理和事故预防提供重要的支撑。
(2)YOON TAESEOK
任职目标公司研发总部车辆分析团队专业研究员,毕业于首尔大学,拥有航空航天工程博士学位。YOON TAESEOK先生于2002年至2006年在三星家电事业部基础技术研究中心担任首席研究员,于2007年至2017年在雷诺三星汽车中央研究中心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团队担任首席研究员,于2017年加入目标公司,并在目标公司研发总部车辆分析团队担任专业研究员。
YOON TAESEOK先生在轮胎振动与噪声研究中有多项研究项目,其研究的降噪轮胎是锦湖核心技术之一,该技术应用在ECSTA PS71、MajestyX SOLUS等高端产品,获得了现代等全球知名车企的配套认可,在降噪轮胎领域展现了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市
3-1-461场竞争力。
(3)JUNG DONGEUI
任职目标公司研发总部材料研究负责人,毕业于高丽大学,拥有无机化学博士学位,曾在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和Know Labs(纽交所上市公司)担任研究员,加入目标公司后主要研究方向是轮胎新材料与复合材料性能提升。
JUNG DONGEUI先生参与超低重量轮胎开发、大众汽车密封胶轮胎开发,密封胶+降噪泡沫组合轮胎的开发,不断推进复合材料设计,提高复合材料性能,缩短开发时间。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为目标公司提升技术和产品竞争力发挥了重大作用,且自前次交易发生前均已在目标公司处任职,任职时间均已超过5年。自前次交易发生后上述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重要人员离职情形。
2、目标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目标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和竞
业限制协议的情况
(1)目标公司主要人员协议签署情况是否签署保密及竞序号姓名职位入职时间保密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业限制协议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JUNG IL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1社长1988年12月6日了相应的保密及竞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TAIK 及终止后 2 年业禁止义务均须履行保密义务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LIM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2财务总监1997年1月1日了相应的保密及竞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WANJU 及终止后 2 年业禁止义务均须履行保密义务
LIM 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副社长级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3 SEUNGBI 2021 年 10 月 1 日 了相应的保密及竞 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销售专务及终止后2年N 业禁止义务 均须履行保密义务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PARK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4采购常务2005年11月16日了相应的保密及竞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EUNTAE 及终止后 2 年业禁止义务均须履行保密义务
KIM 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副社长级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5 MYEONGS 1992 年 12 月 1 日 了相应的保密及竞 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生产专务及终止后2年EON 业禁止义务 均须履行保密义务
KIM 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单独签署保密及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6 HYOUNGS 专业研究员 2011 年 5 月 11 日 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业限制协议及终止后2年EOK 均须履行保密义务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YOON 单独签署保密及竞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7技术总监2017年3月2日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TAESEOK 业限制协议 及终止后 2 年均须履行保密义务
3-1-462是否签署保密及竞
序号姓名职位入职时间保密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业限制协议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JUNG 单独签署保密及竞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8技术总监2014年12月1日非获目标公司同意
DONGEUI 业限制协议 及终止后 2 年均须履行保密义务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与目标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除核心技术人员外,目标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虽未与目标公司直接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但在其聘用合同中均具体约定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义务。
(2)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具体条款内容
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中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项目具体内容
(1)在职期间,独自或与他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开发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公司商业秘密,仅用于公司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未经公司明确许可,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与其相关的资料、整理记录等。
(4)公司提供的各种电算系统及通讯装置只用于业务用途;向外部传送商业秘密时,要遵
守公司的控制程序,不得对为保护公司信息资产而实施的电算及通信检查提出异议。
(5)公司分配的电算 ID 及密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泄露给他人。
(6)即使是公司外部提供的信息,如果是提供方保密的商业秘密,则只用于相关业务用途,并履行维持提供方和公司信赖关系的保密义务。
(7)本人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与业务无关的人(公司其他职员、顾客、关联公司、合作企业或本人家属等)。
(8)本人熟悉并遵守公司的保密政策、规定和方针。
(9)本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没有公司的书面批准,对在职时取得的下列事项及其他类似事项(不论原件、复印件、摘录、摘要、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以下简称“公司机密”),除用于指定业务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本人或第三方公开或使用。(但是,在推进业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需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保密条款
*人事、组织及财务状况、生产及销售现状、事业计划、营销手法、教育手册、营业及服务
方法、经营战略等业务及经营上的信息;
*程序、信息系统、设计方法、设计图纸、技术诀窍、工程、公式、制造装置、制造相关技术信息和其他知识产权;
*产品的研发计划、作业报告及日志内容、实验数据、研究成果分析资料、研究、考案、概
念、发明、发现、数据、程序等研发相关信息;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客户公司、合作企业、交易企业等与交易关系相关的信息;
*其他*~*相似或相应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和其他对营业活动有用的技术或经营上的信息。
(10)本人不得访问未经许可的信息或设施,遵守公司的信息保护规定及方针。
(11)本人在执行业务中获取的或与业务无关而获取的公司机密,除用于指定业务外,一律
不得进行复印、录音拍摄及其他方式的复制。
(12)本人承认在职期间,与职务相关的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发明、发现、开发、设计、研制
的技术和信息及其他产物的所有、使用、处置等权利均属于公司,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也不得为本人或第三者使用、牟利。
(13)本人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公司要取得与本人负责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等权利的法律保
3-1-463项目具体内容
护或将相应权利转让给他人时,本人会根据公司的要求,亲自制作图纸、明细单、确认书等必要的文件或资料,积极协助公司或其代理人。
(14)公司分配的所有 ID 及密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泄露给他人。
(15)即使是公司外部提供的信息,如果是提供方保密的商业秘密,则只用于相关业务用途,并履行维持提供方和公司信赖关系的保密义务。
(16)本人同意公司提供的电脑和所有 E-mail 账户只用于公司业务,通过公司提供的 E-mail
账户收发或在公司内收发的所有 E-mail 都视为仅用于公司业务。如果需要对公司机密的侵害行为或贪污、渎职、受贿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理解并同意公司收集、利用电脑及 E-mail 账户上的所有信息。
(17)本人离职时主动返还公司提供的一切物品,搬出个人物品时,同意公司事先检查所有搬出物品(备品、办公用品、书籍、移动式磁盘、资料、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文件、个人E-mail(包括内网、网页邮件等)收发内容等)并遵守检查程序。如果需要对公司机密的侵害行为或贪污、渎职、受贿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理解并同意公司收集、利用电脑及 E-mail账户上的所有信息。
(1)本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离职后委任顾问/咨询时,从委任期间及解除委任之日起2年内),不得利用在职时取得的商业秘密,创立经营商业秘密所属行业的公司,也不得在竞业公司任职、合伙、作为顾问、提供咨询或进行其他商业合作。
(2)本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方,直接或间竞业禁止条款
接与公司的客户(包括正在进行协商的客户)进行交易、引诱顾客、接触与业务相关的顾
客、或以其他类似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此外,本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或劝说公司员工辞职或与其他企业签订雇佣或劳务提供等合同,不得以其他类似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目标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其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条款具体
如下:
项目具体内容
(1)本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没有公司的书面批准,对在职时取得的下列事项及其他类似事项(不论原件、复印件、摘录、摘要、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以下简称“公司机密”),除用于指定业务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本人或第三方公开或使用。
*人事、组织及财务状况、生产及销售现状、事业计划、营销手法、教育手册、营业及服务
方法、经营战略等业务及经营上的信息;
*程序、信息系统、设计方法、设计图纸、技术诀窍、工程、公式、制造装置、制造相关技术信息和其他知识产权;
*产品的研发计划、作业报告及日志内容、实验数据、研究成果分析资料、研究、考案、概
念、发明、发现、数据、程序等研发相关信息;
保密条款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客户公司、合作企业、交易企业等与交易关系相关的信息;
*其他*~*相似或相应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和其他对营业活动有用的技术或经营上的信息
(2)除非公司书面同意,否则本人应严格保密本合同涉及的事项和本合同的具体条款,不
得向任何个人、法人或公司公开。
(3)本合同终止时或公司书面要求时,本人应立即退还公司内部业务和与公司业务相关的
所有图样、笔记本电脑、记录及其他所有文件,以及所有管理的公司机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自身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当赔偿此损失。
(1)在与公司的委任合同终止后的2年内,不得去与公司现行业务或新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业禁止条款
竞争关系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对象竞争公司”)入职,或与对象竞争公司合
3-1-464项目具体内容作、合伙或其他方法进行竞业行为(包括为对象竞争公司的代理、帮助销售、提供咨询等),同意不创立或经营与公司现行业务或新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
(2)本人承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方,直接
或间接与公司的客户(包括正在进行协商的客户)进行交易、引诱顾客、接触与业务相关的
顾客、或以其他类似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此外,本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或劝说公司员工辞职或与其他企业签订雇佣或劳务提供等合同,不得以其他类似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星微韩国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后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及实际执行效果
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通过间接持股星微韩国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前次交易后,目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任职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10月,目标公司结合销售拓展及战略规划需要,聘请 LIMSEUNGBIN 先生担任副社长兼销售专务职务。除此之外,双星集团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后,目标公司不存在核心管理人员离职情形。
考虑到目标公司是韩国知名上市公司,为充分发挥目标公司核心优势,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以“激发锦湖人的智慧和斗志”为切入点,实施了以下一系列经营改善措施,推动目标公司向好发展:
1)搭建现代化法人治理架构,新设专门委员会
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成为目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在目标公司7名理事会成员中,星微韩国推荐及通过股东大会选任
6名,从而在目标公司理事会执行相关事项上享有决策权。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提
出了“在理事会领导下以社长为核心经营”的跨国治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搭建现代化的法人治理架构,在理事会下新设战略运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监察(审计)委员会。其中:战略运营委员会由星微韩国推荐的代表理事 JUNG IL-Taik、柴永森、张军华及独立理事 Koo Han-Seo 组成,负责决策目标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提高了目标公司战略布局和运营的有效性、时效性和协同性;薪酬委员会由星微韩国推荐的独
立理事 Koo Han-Seo、JUNG IL-Taik 和张军华组成,负责高管人员的选聘及薪酬机制的设定,建立和完善了以使命和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及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监察(审计)委员会由星微韩国推荐的独立理事 Song Moon-Sun 和 Koo Han-Seo 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目标公司的会计及业务,总体把控各项财务及经营风险。
上述各主要委员会的理事均由星微韩国推荐并通过股东大会选任,可全面参与目
3-1-465标公司的决策及监督活动,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经营的全方位管理。同时,不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效提升了目标公司决策效率和质量,确保战略制定及执行的连贯性、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并能够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战略运营委员会的推动下,前次交易以来目标公司落地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经营决策,助力目标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如在研发领域,战略运营委员会推动目标公司建立以成为全球顶级新能源汽车轮胎配套商为导向的 VPD 数字孪生设计体系,该体系有效降低了研发成本、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且因该体系的建立,目标公司在替换市场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得到了迅速提升。2023 年目标公司 HS51 型号轮胎在 Auto Bild 的专业测试中排
名第一,打破了相关测试排名长期被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国际巨头垄断的局面;在产
能布局上,2022年及以前,目标公司产能主要分布在韩国、中国,受双反政策影响较大。在战略运营委员会的决策推动下,目标公司进一步投资锦湖越南工厂,扩大锦湖越南工厂产能。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韩国及越南工厂合计产能占比超过60%,降低了国际贸易摩擦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销售策略上,通过战略运营委员会明确了品牌提升战略,加强与整车厂商的合作。通过加大奔驰、宝马、奥迪、大众等品牌的供货比重,并与国内外知名新能源车企进行合作,提高品牌影响力。同时确定聚焦欧洲市场的战略,大力提高欧洲市场投入力度。
2)加强与工会、员工的沟通,积极缓和劳资关系
为了缓和劳资关系,实现目标公司与工会、员工之间畅通交流、凝聚共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次交易后,目标公司新设立未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双星集团、目标公司、工会和债权团共同参与协商,就股东、企业、工会、员工等各方利益进行沟通,避免因沟通不畅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目标公司确定由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担任劳资合作担当职务,负责劳工和工会管理沟通,及时就薪酬、奖金、工厂投资安排、雇佣关系稳定等方面的事项与工会、员工进行沟通。同时设立包括企划小组、法律小组、宣传小组、教育小组、劳资关系管理小组等不同的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劳资相关服务、管理、沟通工作。通过与工会、员工建立良好合作、沟通机制,目标公司劳资关系得到极大缓和。根据目标公司公告,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目标公司韩国工厂共计发生14次部分或全部罢工,与之相比,双星集团收购后,目标公司韩国工厂仅发生两次罢工事件,合计罢工时间不超过3天,且均按照事前工会沟通罢工计划执行,未对韩国工厂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1-4663)创新采购模式,实现资源共享
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协同目标公司建立了“资源共享、共同招标、独立结算”的采购模式。该模式将双方已有的供应商信息纳入资源池,并按双方事前确定的供应商引入标准,不断开放整合新的供应商,优化资源池中的供应商资源。同时,对双方的采购物料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采购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明确,结合供应商的资源保障能力,确定每一类材料最终入选的厂商个数和配额比例,并根据物料供应周期确定招标周期,建立统一的招标平台,保证了目标公司采购的公开、公平、透明和高效。
4)整合物流体系,保障供应链稳定
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与目标公司联手整合国内外资源,通过引入世界前十船运公司,实现了海上运输资源的整合和有竞争力的运力保障。通过与大型船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一段时间内部分航线的航运价格以及最低货运量,使得目标公司海运费不必承受市场行情的大幅波动,确保了货物运输和销售的稳定性。
5)明确销售战略,助力重点市场开拓
前次交易后,借助双星集团在中国的本土化优势,目标公司加强了与中国国内整车厂商及新能源厂商的合作。目标公司与包括一汽大众、现代、起亚、长城、吉利等车厂在内的整车厂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功开拓了上汽大众、奇瑞汽车、一汽红旗等新的配套汽车厂商。在 RE 市场,战略运营委员会制定了当地化销售战略,特别是加强欧洲和北美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通过聘请了解当地情况的销售人员加大当地销售网络建设,加强与重要经销商的合作,优化经销商质量,并通过薪酬委员会调动各区域销售管理团队积极性。通过相关战略的落地实施,目标公司前100大经销商销售收入占比从2018年的49.75%提高到了2025年1-6月的59.49%,提高了9.74个百分点,目标公司和重要经销商的合作不断加强,经销商整体质量不断提高。
6)优化产能配置,抵御贸易摩擦风险
为更好应对“双反”政策,同时满足欧美市场扩大的订单需求,前次交易后在双星集团的支持下,目标公司进一步投资锦湖越南工厂,扩大锦湖越南工厂产能。增设投产后的锦湖越南年产能达到约1250万条,是原有产能的3倍。产能布局的优化也使得目标公司能够更好地拓展欧美等高收益、高关税国家市场。
7)延长贷款偿还期限,推动经营正常化
3-1-4672018年双星集团以现金增资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末的
79.55%大幅降低至2018年末的68.22%,后虽有波动,但整体维持在70%左右,至
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降至63.35%。除直接通过现金增资缓解目标公司流动性风险外,在双星集团的支持下,2018年7月,星微韩国与相关债权金融机构重新签署有关债权安排的协议,将截至2017年末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统一延长其还款期限至该等贷款到期日后5年,并降低了部分借款的利率。上述贷款偿还延期及利率优惠,极大的缓解了目标公司的偿债压力,为目标公司经营正常化及业绩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3年6月,目标公司与债权金融机构、股东金融机构、星微韩国、锦湖香港、锦湖
越南签订《关于锦湖轮胎协定借款延长等事项的协议书》,又将相关债权还款到期日再次延长至2027年7月6日。相关贷款期限的再次延长,一方面是基于目标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债权金融机构认可双星集团收购目标公司后所采取的经营改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2019年至2024年,目标公司年均财务费用(剔除汇兑损益后)为6.02亿元,较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年均财务费用(剔除汇兑损益后)下降9.06%。前次交易后,大
额流动资金的注入、大额到期贷款的延期及利率优惠,极大缓解了目标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也有效的降低了目标公司财务费用率,为目标公司改善经营状况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目标公司已结合资金周转情况,逐步提前偿还相关借款,降低资产负债率,截至2025年6月末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降至65%以下,未来目标公司再次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概率较低。
综上所述,在前次交易后双星集团推行的各项经营改善措施积极影响下,目标公司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产品竞争力及品牌价值持续提升。2024年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01亿元,较2018年153.79亿元增长55.41%,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63%;2025年1-6月轮胎销售年均单价达到6720韩元/千克,较2018年4863韩元/千克提升约
38.19%;毛利率由2018年的14.43%提升至2025年1-6月的25.91%;2024年、2025年1-6月目标公司实现净利润18.48亿元、6.78亿元,盈利水平与2018年亏损11.04亿元相比大幅改善。
(4)上述协议对本次交易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是否充分有效,以及对目标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仍将由前述人员组成,
3-1-468该等人员均须遵守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保密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同时,目标公司现任
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在目标公司已任职较长时间,认可目标公司企业文化及发展前景。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目标公司现有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人员配置原则上不会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薪酬福利、激励体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重大变化,目标公司仍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加强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融合,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采取的措施充分、有效,有助于目标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重要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合并)83.33%71.35%81.04%71.58%
营业收入(合并)227156.351446708.55433457.802799758.51
毛利率4.63%23.19%9.07%23.96%
净利率-7.93%2.84%-8.88%5.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3-0.440.1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3-1-469(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原有目标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公司继续聘任。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上市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
3-1-470批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青岛双星将成为双星集团下属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青岛双星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
经核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资产交付安排分析
根据交易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的交割、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3-1-471第十节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一、审核关注要点1:本次重组完成后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下降或者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一)核查情况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六)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审阅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报和
《备考审阅报告》;
(3)审阅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双星集团及城投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有可行性、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审核关注要点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
(一)核查情况本次重组需履行的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3-1-472(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本次重组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2)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境外程序征询境外律师的意见;
(3)查阅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查阅本次重组的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
(4)查阅交易对方的公司章程及关于本次重组的内部决策文件;
(5)查阅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的相关内容以外,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程序完备。
三、审核关注要点3:是否准确、有针对性地披露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
(一)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已准确、有针对性地披露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详见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中披露的各项风险。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结合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的具体情况,审阅重组报告书的“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二节风险因素”章节。
3-1-473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二节风险因素”章节充分
披露与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四、审核关注要点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一)核查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未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未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五、审核关注要点5: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双星集团持有的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3-1-474(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六、审核关注要点6: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双星集团持有的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3-1-475七、审核关注要点7:审核程序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申请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或分类审核程序或“小额快速”
审核程序,不涉及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查阅上市公司及深交所其他公开披露信息。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申请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或分类审核程序或“小额快速”
审核程序,不涉及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八、审核关注要点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一)核查情况
1、如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属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核查并说明标的资
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是否存在可显著量化的协同效应,如有,核查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交易定价是否考虑了上述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如不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核查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次交易是否满足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并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线胎、
3-1-476半钢子午线胎、工程胎,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
目标公司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包括轿车胎、运动型多用途车(SUV)轮胎、赛车轮胎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4754-2017),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均为“轮胎制造(C2911)”,双方为同行业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保持目标公司相对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双方将在产品、渠道、研发等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协同效应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管控计划”。
2、本次交易的商业逻辑,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是否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
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商业逻辑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之“(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为同一行业,本次交易具备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商业逻辑,不存在利益输送。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对公司业绩、市值作出超出相关规定的承诺和保证,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的运营模式;
(2)查阅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年度报告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1-477(GB/T4754-2017),对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所属行业进行了分析;
(3)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4)审阅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5)查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等资料。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属于同行业;
(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但无法量化,交易定价时未考虑
该协同效应,本次定价公允;
(3)本次交易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
(5)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审核关注要点9: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一)核查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
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
3-1-478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
城投集团与国信金融均由青岛市国资委控制。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参考深交所《上市规则》6.3.4条,“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资本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双星集团、城投集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因此国信资本不因与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同受青岛国资委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双星集团、城投创投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国信资本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审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3)审阅相关方出具的锁定期承诺;
(4)查阅《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双星集团、城投创投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国信资本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已出具3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国信资本已出具
12个月的锁定期承诺。
3-1-479十、审核关注要点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重大调整,交易方案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重大调整。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审阅上市公司历史沿革及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
(3)测算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占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比例;
3-1-480(4)核查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5)测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1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上市条件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上市条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审阅上市公司历史沿革及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
(3)测算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占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比例;
(4)核查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5)测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上市条件。
3-1-481十三、审核关注要点13:过渡期损益安排是否合规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6的规定,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七)期间损益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对比《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6的规定,上述过渡期损益安排具备合理性。
十四、审核关注要点14:是否属于收购少数股权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双星集团持有的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收购少数股权。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1-482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收购少数股权。
十五、审核关注要点15:是否披露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
(一)核查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其他事项说明”之“(六)穿透计算交易对方的股东人数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交易对方工商登记档案;
(2)查阅交易对方公司章程;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检索交易对方的相关股东信息;
(4)获取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按照将交易对方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非专门以持有标的
公司为目的而设立的主体、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
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
计划)的原则,穿透计算标的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二百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1-483十六、审核关注要点16: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
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一)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
双星投资及国信创投,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为双星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
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档案;
(2)查阅交易对方公司章程;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检索交易对方的相关股东信息;
(4)获取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
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3-1-484十七、审核关注要点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如发生增减资或
股权转让的,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和必要性、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星投基金”之“2、历史沿革”
及“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星微国际”之“2、历史沿革”。标的资产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2、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相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3、标的资产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已补足
未到位资金或资产,消除了出资不到位的法律风险,对出资不实或未及时到位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已充分披露,相关股权转让及增减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计、验资等程序及程序的有效性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均已实缴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情形,其实缴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星投基金”之“2、历史沿革”及“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星微国际”之“2、历史沿革”。
4、结合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是否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需要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的,是否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相关政府部门对产权的确认是否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是否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股权转让。
3-1-4855、标的资产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已书面通知其
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标的资产中,星投基金系有限合伙企业;星微国际系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所涉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转让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6、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演变情况,被代持人是否真实出资,是否存在因被代
持人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是否影响相关股权转让决议及审批效力;代持情况是否已全部披露,解除过程及解除代持关系是否彻底,被代持人退出时有无签署解除代持的文件;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标的资产不存在代持情况。
7、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事项
的进展情况,论证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资产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上市公司已就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劳工及劳务纠纷风险在重组报告书中作出相应提示,详见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8、涉诉事项对标的资产的重要性,若标的资产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涉诉,应当审慎判断可能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对标的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不存在标的资产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涉及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的情况。上市公司已就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劳工及劳务纠纷风险在重组报告书中作
出相应提示,详见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3-1-4869、如败诉涉及赔偿,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相关会计处理、或有负债计提是否
充分、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资产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其中,作为被告且对方主张赔偿涉及的案件共14件,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会计处理及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序号原告被告诉讼标的金额或有负债计提情况安排
683777523韩元117名原告锦湖轮胎(折合人民币约已确认预计负债不适用3598829元)10254368058韩元(折
6403835539合人民币约53670358
Gang Namil 等 韩元(折合人民 元),已确认的预计负债金
2锦湖轮胎不适用
179人币约33704398额大于诉讼标的金额
元)已确认预计负债
286104110310723328161韩元(折Ji Jeongsun 等 韩元
3锦湖轮胎合人民币约56438569不适用179人(折合人民币约元),已确认的预计负债金
15058111元)
额大于诉讼标的金额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
6744081000韩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涉及的案件目前一审正在进Lim Jangbin 等 元(折合人民币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
4锦湖轮胎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判
706人约35495163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决;未计提预计负债
元)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
2712500000韩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涉及的案件目前一审正在进Kim Gyeongsik 元(折合人民币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
5锦湖轮胎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判
等1876人约14276316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决;未计提预计负债
元)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
9380000000韩该案件于2023年9月25日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Jeong Jongo 等 元(折合人民币 受理,目前一审正在进行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
6锦湖轮胎
1876人约49368421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判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
元)决;未计提预计负债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该案件于2024年1月30日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1465000000韩
Jeong Chiyong 受理,目前一审正在进行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7锦湖轮胎元(折合人民币等293人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判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
7710526元)决;未计提预计负债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Pak Yeongsu等 5115000000 韩 该案件为 2025年 6月 19日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
8锦湖轮胎
1705人元受理,目前一审正在进行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3-1-487相关会计处理及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
序号原告被告诉讼标的金额或有负债计提情况安排
(折合人民币约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判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
26921053决;未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
元)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所有超额损失
2024年2月23日提交,目
Michael Curran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前案件已被合并同类案件审
和 Timothy 锦湖轮 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三倍 理;锦湖轮胎及 KumhoBorland(单独 胎、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9 赔偿(具体金额 Tire USA 已不再被列为被并代表处境相 Kumho 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在审判中确定)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似的所有其他 Tire USA 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跟踪案件进展,未计提预计人)所有超额损失负债
2024年3月8日提交,目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前案件已被合并同类案件审
Louise Shumate 锦湖轮 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两倍 理;锦湖轮胎及 Kumho
(单独并代表胎、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10 赔偿(具体金额 Tire USA 已不再被列为被处境相似的所 Kumho 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在审判中确定)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有其他人) Tire USA 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跟踪案件进展,未计提预计所有超额损失负债
2024年2月23日提交,目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前案件已被合并同类案件审
Percy Price 锦湖轮 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三倍 理;锦湖轮胎及 Kumho
(单独并代表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11 胎、 赔偿(具体金额 Tire USA 已不再被列为被处境相似的所 Kumho 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在审判中确定)告,仅作为诉讼的非当事方有其他人) Tire USA 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跟踪案件进展,未计提预计所有超额损失负债
本诉:486672.70
欧元(折合人民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币约4077293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Reifen Straub 锦湖欧洲 元)及利息;
涉及反诉,且反诉金额大于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12 GmbH(反诉 (反诉原 反诉:739548.69本诉金额;未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被告)告)欧元(折合人民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币约6195861所有超额损失
元)及利息和律师费
Kumho
Tire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
USA、 该案件于 2024 年 11 月 27 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3150000美元及利
James Reginald P. 日受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13息(折合人民币约Worldwide Inc. Delasbour 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提 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以及 22487684元) Melis 起反诉,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Group 所有超额损失
LLC
如有关判决、裁定或调根据锦湖轮胎所聘请律师判解实际确定的赔偿金额
1558185美元断,预计损害赔偿金额为
超过锦湖轮胎已计提的14 Al-Hajjaji 锦湖轮胎 (折合人民币约 617373 美元,已确认预计预计负债,双星集团承11123801元)负债617373美元(折合人诺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民币约4407393元)所有超额损失
3-1-48810、结合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对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性及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该等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标的资产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档案、验资报告及出资凭证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平台核实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2)查阅标的公司及目标公司提供的诉讼相关的起诉书、判决书等材料,通过裁
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查询标的资产的涉诉情况;
(3)查阅境外律师就目标公司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
(4)查阅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
(5)查阅标的资产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资产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2)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的注册资本均已完成实缴,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情形;
3-1-489(4)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股权转让;
(5)本次交易所涉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转让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6)标的资产不存在代持情况;
(7)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对标的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8)相关未决诉讼的责任承担主体明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十八、审核关注要点18:标的资产是否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重组被否或终止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目标公司为锦湖轮胎系韩国上市公司,未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不存在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以了解具体情况;
(2)查阅新三板挂牌、首发上市申报、重组公告等公开信息。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不存在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形。
3-1-490十九、审核关注要点19: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地位和
核心竞争力,以及经营模式等
(一)核查情况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及“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目标公司经营模式等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相关内容;相关贸易政策对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之“4、主要地区的贸易政策”;可比公司选取标准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之“4、折现率的确定”。
重组报告书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来自行业内知名的研究机构或行业协会,第三方数据均不是来自于定制报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访谈目标公司管理层、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情况及业务特点进行了梳理;
(2)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证券研究机构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等,了解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并将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业务进行对比分析;
(3)查阅数据来源资料,查询所引用重要数据第三方机构的市场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重组报告书引用数据具有必要性及完整性;
(2)标的资产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全面、公正,不存在没有将同行业知名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的情形;
3-1-491(3)目标公司根据不同对比事项的特征逐个分析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选取在各个
章节不存在差异;
(4)重组报告书存在引用第三方数据的情形,所引用第三方数据具备真实性及权威性,第三方数据均不是来自于定制报告,不是为本次重组专门定制,引用数据具备必要性及完整性,并与其他披露信息保持一致,直接或间接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具有充分、客观、独立的依据。
二十、审核关注要点20: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与前五大供应商各报告期内采
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准确性,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地域分布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对同一供应商交易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目标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等
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之“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目标公司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综合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采购价格参考市场定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目标公司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和其他化学制剂等辅料。天然橡胶主要供应商分布于泰国、越南、中国云南等地区,靠近原料产地;
合成橡胶是由人工合成的高弹性聚合物,亚洲是合成橡胶的主要产地,目标公司合成橡胶主要供应商分布于中国、韩国、日本;炭黑成分主要是碳单质,目前全球主要的生产地为中国、美国、印度、韩国,目标公司炭黑的主要供应商分布于韩国、中国、美国,与目标公司生产工厂的分布具有一致性,主要供应商地域分布具有合理性。
2025 年 1-6 月,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和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成
为目标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上述两家为目标公司的天然橡胶供应商,由于2025年1-6月天然橡胶平均单价上涨,提高了天然橡胶采购成本,因此对上述两家供应商的采购
3-1-492金额提升具有合理性。
2、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标的资产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标的资产采用公
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原材料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存在向双星集团采购轮胎成品和帘线、炭黑等生产轮胎所需的原材料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之“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除向双星集团的采购外,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标的资产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目标公司采购模式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1、采购模式”。目标公司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综合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采购价格参考市场定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原材料。
3、标的资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对比情况,供应商的稳定性和业务的持续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存在供应商集中情形)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4、对于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供应商集中度偏高的,核查该单一供
应商是否为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供应商集中度偏高的情形。
3-1-4935、存在新增供应商情况的,核查新增供应商的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历史,与该供应商新增交易的原因及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是否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标的资产主要供应商的情形,如存在应说明其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均为长期合作供应商,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供应商或为目标公司新增供应商的情形。2025 年 1-6 月,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和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成为目标公司前五大供应商。Sri trang Agro Industry Pcl.(诗董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泰国合艾,是全球领先的天然橡胶产业链集成公司,同时在泰国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双边上市,已于目标公司合作超过20年。西双版纳曼列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列村,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的收购、加工与销售,与目标公司合作多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6、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的,应核查相关交易的背景及具体内容,交易
金额及占比;业务开展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经营模式;涉及该情形的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还是独立购销业务,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等轮胎原材料供应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车厂或区域轮胎经销商,不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采购明细,计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并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供应商信息,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股东情况;
(2)获取对应的合同或招投标文件,检查关键采购条款,查看交易的实质与条款约定是否相匹配;
(3)针对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同型号原材料,对比目标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该原材料的价格;
(4)对主要供应商执行访谈及函证程序,了解目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情况、
3-1-494定价方式、采购金额等,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审阅目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
(6)统计目标公司报告期客户名单,并与供应商名单进行对比,检查关联交易明细,核查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准确,采购定
价具有公允性,地域分布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对同一供应商交易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2)除向双星集团的采购外,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
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标的资产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目标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目标公司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原材料;
(3)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4)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供应商集中度偏高的情形;
(5)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均为长
期合作供应商,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供应商或为目标公司新增供应商的情形;
(6)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等轮胎原材
料供应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车厂或区域轮胎经销商,不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
3-1-495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21:是否披露主要客户情况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与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销售内
容、销售金额及占比的准确性,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地域分布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变化或对同一客户交易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目标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销售占比等情
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之“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目标公司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客户需求和竞品信息,为直销和经销客户提供轮胎产品,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销售定价具有公允性。
目标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现代、起亚等直销客户,以及位于北美洲、欧洲、韩国等世界各地的轮胎经销商客户,地域分布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前五大客户未发生较大变化,目标公司对同一客户交易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客户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标的资产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的密
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标的资产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订单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标的资产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针对汽车生产集团等直销客户,主要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订单;针对经销客户,目标公司接收客户订单需求;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标的资产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订单。
3-1-4963、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对比情况,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的持续性,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存在客户集中情形)
目标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主要销售配套轮胎,经销模式销售替换轮胎。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形,客户集中度较低。
4、对于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客户集中度偏高的,核查该单一客户
是否为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客户集中度偏高的情形。
5、如存在新增客户情况,核查新增客户的成立时间,销售和结算方式,合作历史,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及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是否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标的资产主要客户的情形,如存在应说明其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客户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客户或为目标公司新增客户的情形。
2024 年,客户 E 成为目标公司第五大客户,系目标公司长期合作客户,是欧洲知名轮胎经销商。2025 年 1-6 月,客户 AD 成为目标公司第五大客户,该客户是日本跨国汽车制造商,目标公司与该客户合作多年,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6、如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应核查相关交易的背景及具体内容,交易
金额及占比;业务开展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经营模式;涉及该情形的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还是独立购销业务,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等轮胎原材料供应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车厂或区域轮胎经销商,不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
7、目标公司主要客户名称脱密处理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本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内容及脱密处理的原因如下:
3-1-497序号内容脱密处理原因
1、由于目标公司部分客户信息属于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如披露上述相关信息将导致目标公司国内外竞争对手掌握公司相关情况。在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的背景下,该等情形目标公司报告期
1可能导致目标公司在未来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与
主要客户名称
不利地位,不利于目标公司产品的销售并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2、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存在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的情形,要求目标公司对双方合作信息等基本情况进行保密。
根据《格式准则26号》第四条:由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的保密资料、商业合同的具体内容等)等特殊原因,本准则规定的某些信息或文件确实不便披露或提供的,上市公司可以不予披露或提供,但应当在相关章节中详细说明未按本准则要求进行披露或提供的原因。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披露或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或提供。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统计报告期主要客户名单及销售金额,计算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并通
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信息,了解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及股东情况;
(2)获取对应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的关键条款,查看交易的实质与合同条款约定的安排是否相匹配;
(3)对主要客户执行访谈及函证程序,确认主要客户与目标公司的合作历史、合
作情况、定价方式、销售内容及销售金额等,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对报告期所涉及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执行以下程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
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审阅标的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
(6)统计目标公司报告期供应商名单,并与客户名单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关联交易明细,核查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
3-1-498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准确,销售定价公允,地域分布具备合理性;目标公司前五大客户未发生较大变化,目标公司对同一客户交易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是目标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目标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主要向汽车生
产厂商销售配套轮胎,经销模式主要向终端轮胎市场销售替换轮胎。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形,客户集中度较低;
(4)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非因行业特殊性、行业普遍性导致客户集中度偏高的情形;
(5)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客户体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成立后短期内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客户或为目标公司新增客户的情形;
(6)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供应商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帘线等轮胎原材
料供应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车厂或区域轮胎经销商,不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
(7)本次交易涉及敏感信息内容脱密处理的情形,对目标公司部分主要客户名称
等信息进行了脱密处理。鉴于相关信息属于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一旦被市场主要竞争对手获得,会对自身业务拓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标公司相关信息脱密处理有助于稳定目标公司经营、保障本次交易完成,脱密处理符合《格式准则26号》的规定。
3-1-499二十二、审核关注要点22: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安
全生产规定及环保政策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如是,核查
并披露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等;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
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标的公司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均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第三条的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所属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范畴。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高排放行业明确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所属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高排放行业范畴。此外,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的主要产品乘用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轮胎、轻卡子午胎,均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目标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25〕27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
3-1-500保安责险”。《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目标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之“轮胎制造(C2911)”,不属于高危行业领域。
综上所述,目标公司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行业。
目标公司环保投资主要包括环境安全支出、能源管理支出、污染物监测和排放支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目标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污染治理、节能管理制度及执行概况,
环保节能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目标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污染治理、节能管理制度及执行概况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八)目标公司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3、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如是,说明产生原因及经过等具体情况,是否收到过相关部门的处罚,后续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11条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4、标的资产是否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如涉及特殊政策允
许投资相关行业的,应提供有权机关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有权机关对相关项目是否符合特殊政策的说明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目标公司生产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属于鼓励类产业。
3-1-501目标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的情况,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5、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九节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之“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之“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界定“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
类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目标公司是否属于该等行业;
(2)查阅目标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走访目标公司的部分经营场所,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3)审阅目标公司境内实体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网络核查目标公司境内实体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确认其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
(5)审阅境外律师就目标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6)审阅目标公司出具的确认其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的书面文件。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目标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3-1-502(2)目标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污染物治理制度和节能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目标公司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4)目标公司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5)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十三、审核关注要点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
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的相关证书名称、核发机关、有效期;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
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如是,是否会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均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持有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必要资质和许可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六)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资质”。
经核查,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制造、销售业务,目标公司已取得实际经营的业务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文件。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该等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延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1-5032、结合标的资产从事业务的具体范围及相关业务资质取得情况,核查标的资产
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如是,应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审慎发表意见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制造、销售业务。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已取得实际经营的业务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文件,其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不存在超期限经营情况。
3、如标的资产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办理相关资质
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核查涉及轮胎制造、销售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确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具备的资质情况;
(2)结合轮胎制造、销售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确认目标公司持有的生产经营相
关资质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3)核查目标公司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的相关行政机关网站,确认其是否存在违法
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资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4)查阅境外律师就目标公司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目标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3-1-504(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
范围的情形,不存在超期限经营情况;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况。
二十四、审核关注要点 24:标的资产是否曾拆除 VIE协议控制架构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涉及 VIE 协议控制架构,不存在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查阅标的资产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档案、验资报告及出资凭证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平台核实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不存在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二十五、审核关注要点25:本次交易是否以资产评估结果或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一)核查情况1、评估或估值的基本情况(包括账面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减值幅度等),并结合不同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差异情况、差异的原因、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设置等因素,对本次最终确定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审慎核查;如仅采用一种评估或估值方法,核查相关情况合理性、评估或估值方法的适用性、与标的资产相关特征的匹配性。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
“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对本次交易标的公
3-1-505司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星投基金、星微国际是为收购目标公司所设立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为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45%股份,本次评估对目标公司锦湖轮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2、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或估值假设合理性,如宏观和外部环境
假设及根据交易标的自身情况所采用的特定假设等。
本次交易对评估有重要影响的假设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之“(三)本次评估假设”。
3、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核查相关
事项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影响,对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审慎性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交易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中同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涉及对标的资产仅采用一种评估或估值方法的情况已进行充分说明、核查;
(2)相关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符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1-506二十六、审核关注要点26:本次交易标的是否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
价依据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即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238000百万韩元(取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韩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81.36:1,
折合人民币1234010.00万元(取整)。
1、核查并说明销售单价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标的资产主要核心产品所处生命周
期、可替代性、市场竞争程度、报告期内售价水平、可比产品售价水平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各期销售单价变动的合理性
(1)标的资产主要核心产品所处生命周期、可替代性、市场竞争程度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拥有完备的轮胎生产线,其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包括轿车胎、运动型多用途车(SUV)轮胎、赛车轮胎等,其低滚阻轮胎、Airless 轮胎和智慧轮胎等产品在全球具有领先水平。目标公司主要核心产品所处生命周期、可替代性、市场竞争程度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
(2)标的资产可比产品售价水平分析
目标公司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应用于汽车行业,目标公司属于全球轮胎企业
第二梯队,对应中端至中高端的市场需求,同属第二梯队可比公司主要包括马牌、住
友橡胶、倍耐力、韩泰轮胎等,由于轮胎产品类别、型号众多,不同类别及型号轮胎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导致目标公司产品价格与可比公司售价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但结合行业模式,轮胎产品价格主要由原材料成本及市场供求决定,目标公司产品在乘用车轮胎领域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及品牌影响力,产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3)报告期内售价水平及预测期各期销售单价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销售单价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之“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3-1-507预测期目标公司将侧重大尺寸、高性能产品,销售单价在2023年已明显提升的基础上,未来年度预计保持2023年销售价格企稳水平。轮胎市场价格的波动主要受核心原材料橡胶制品采购成本的变动影响,本次评估考虑橡胶价格不存在明显波动前提,并按照销售单价保持在近两年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2、核查并说明销售数量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或所处行业未来
年度市场容量发展情况、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现有客户关系维护及未来年度需求增
长情况、新客户拓展、现有合同签订情况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内各期销售数量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结合标的资产的现有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未来年度产能扩张计划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内销售数量与产能水平的匹配性
(1)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分析”、“(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及“(七)行业发展趋势”。
(2)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和客户情况
目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客户关系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3)销售预测合理性分析
1)行业情况
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分析”之“2、行业发展情况”。
2)目标公司情况
作为全球化经营的轮胎行业上市企业,2020年以来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叠加海运费价格持续高位,使得目标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进入2023年,轮胎原材料价格走势下行回归正常水平,轮胎需求回暖;同时目标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及 RE 市场复苏机会,在海外工厂建设、欧美高收益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突破,2023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19.86亿元,同比增长
18.33%,实现归母净利润9.13亿元,盈利状况大幅改善;2024年目标公司全年实现销
3-1-508售收入239.01亿元,同比增长8.71%,实现归母净利润17.08亿元,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预测期内随着下游汽车市场旺盛需求及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将促使目标公司销售数量将进一步增长。
综合考虑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和目标公司历史经营情况,预测期内各期销售数量具有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4)预测期内销售数量与产能水平的匹配性
截至2024年年底,目标公司全球共计8个生产工厂,设计产能约为6227万条/年,
2024年实际生产约6140万条,产能利用率约为98.61%。目标公司实际工作天数以及
生产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范围,随着全球汽车市场需求逐渐提升,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发展,对汽车轮胎生产制造商也带来一定机会。据此分析未来年度目标公司订单量将在产能充分释放的条件下稳步提升,产能利用率预计保持在95%以上水平,产销率将逐步稳定在100%左右水平。预计未来产品产能与销量能够匹配。
3、核查并说明营业成本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采购来源、原材
料价格波动情况、市场供需情况、与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关系稳定性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内营业成本预测的合理性
原材料的采购来源、价格波动情况、市场供需情况、与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关系
稳定性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之“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依据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未来收益预测”之“(2)营业成本预测”中披露的营业成本预测情况。
4、核查并说明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标的资产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
水平、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优势、原材料成本的预测情况、可比公司可比产品的毛利
率情况、市场竞争程度、产品的可替代性、行业进入壁垒情况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内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目标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中披露的毛利率分析。
3-1-509目标公司原材料成本预测依据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2、未来收益预测”
之“(2)营业成本预测”中披露的营业成本预测情况。
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程度、行业进入壁垒情况等详见重组报告书之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分析”及“(四)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及“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中披露的行业壁垒、行业竞争格局、目标公司核心竞争力。
5、核查并说明期间费用预测的合理性:结合销售费用率与管理费用率水平、构
成情况及其与报告期内的差异情况等,核查并说明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的重要构成项目的预测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与预测期内业务增长情况相匹配目标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水平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6、期间费用分析”。
目标公司预测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
“2、未来收益预测”之“(5)期间费用”。
6、核查并说明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的合理性:核查并说明营运资金增加额的计算过程,是否与标的资产未来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目标公司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之“(3)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7、核查并说明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标的资产现有主要设备的成新率
情况、未来厂房及产能扩建及更新计划等,核查并说明预测期内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合理性
目标公司现有厂房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
目标公司预测期内资本性支出及预测依据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
3-1-510估及作价情况”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之“(2)资本性支出预测”。
8、核查并说明折现率预测的合理性:结合折现率计算过程中主要参数的取值依
据及合理性,核查并说明相关参数是否反应了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的特定风险及自身财务风险水平,折现率取值是否合理目标公司折现率预测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之“四、锦湖轮胎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之“4、折现率的确定”。
9、核查并说明预测期期限的合理性:结合详细预测期期限及预测期内各年经营
业绩增速情况等,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为提高估值水平而刻意延长详细评估期间的情况,如存在详细评估期限较长的,核查并说明详细评估期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
评估实务中,详细预测期一般采用5年的预测期,本次收益法评估目标公司明确的详细预测期为2024年至2028年,符合评估实务操作惯例,不存在为提高估值水平而刻意延长详细评估期间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2)了解目标公司所处的轮胎行业市场概况、行业趋势、竞争格局等;
(3)了解目标公司的历史期间产销量情况,分析预测期销量的合理性;
(4)审阅目标公司的重大销售合同并访谈重要客户;
(5)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并访谈重要供应商;
(6)对目标公司历史期间主要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毛利率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7)对目标公司历史期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变动进行分析;
(8)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资本支出计划的合理性;
(9)复核收益法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并对重要参数的选取合理性进行分析;
3-1-511(10)了解预测期限选取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各期产品销售单价预测具有合理性;
(2)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各期产品销量预测具有合理性;
(3)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营业成本预测具有合理性;
(4)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毛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
(5)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期间费用预测具有合理性;
(6)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具有合理性;
(7)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资本性支出预测具有合理性;
(8)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折现率预测具有合理性;
(9)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目标公司预测期期限具有合理性;
(10)预测数据与目标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期、核
心竞争优势等保持一致,不同参数在样本选取、风险考量、参数匹配等方面保持一致性,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披露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的要求。
二十七、审核关注要点27:本次交易是否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未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审核关注要点27不适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未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审核关注要点27不适用。
3-1-512二十八、审核关注要点28:本次交易是否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
价依据
(一)核查情况
1、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业绩
承诺补偿的情形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
“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由于星投基金、星微国际作为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职能是间接持有下属经营实体,其资产负债清晰,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
本次交易对目标公司锦湖轮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
202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
“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规避业绩承诺补偿的情形。
2、核查标的资产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本次评估值情况,评估增值率情况,各资
产评估值与账面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重点核查评估增值类科目的评估过程,主要评估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
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与本次评估值情况,评估增值率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二、星投基金评估情况”及
“三、星微国际评估情况”。
3-1-513(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了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说明》;
(2)核查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本次评估值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星投基金、星微国际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合理性,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规避业绩承诺补偿的情形;
(2)星投基金、星微国际各项目评估值与账面值差异具有合理性,评估增值类科
目的评估过程,主要评估参数的取值依据具有合理性。
二十九、审核关注要点29:本次交易标的是否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定价依据,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评估结论,不存在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审阅中同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定价依据,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评估结论,不存在以其他方法评估结果或者估值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情形。
3-1-514三十、审核关注要点30: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一)核查情况
1、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内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和交易背景,转让或增资价格,对应的标的资产作价情况,核查并说明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与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资情况,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2、结合本次交易市盈率、市净率、评估增值率情况,综合考虑标的资产运营模
式、研发投入、业绩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定价情况等,多角度核查并购标的定价公允性,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的可比性本次交易估值合理性分析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五、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3、评估或估值的基本情况(包括账面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减值幅度等),并结合不同评估或估值方法的结果差异情况、差异的原因、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设置等因素,对本次最终确定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审慎核查
本次交易评估基本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
4、评估或估值基准日后重要变化事项,例如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迭代、市场供
求关系、标的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数量、毛利率等发生的重要变化,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本次交易由中同华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以下简称“首次评估”),并以该次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依据。鉴于首次评估之评估基准日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同华分别以
2024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两次加期评估。其
3-1-515中,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以下简称“二次加期评估”)中充分考虑
了目标公司光州工厂火灾事故相关影响。经两次加期评估确认,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两次加期评估结果不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仍以首次评估为依据。本次交易首次评估基准日后重要变化事项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五、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5、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核查是否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
产基础法的情形,如是,核查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性减值,对相关减值资产的减值计提情况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本次交易不存在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同一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情形,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不适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增减资情形;
2、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不存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5、首次评估基准日后,目标公司光州工厂发生火灾事故,经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结果确认,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光州工厂火灾事故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作价。
3-1-516三十一、审核关注要点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一)核查情况
1、业绩承诺安排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35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业绩补偿安排的触发条件、本次评估方法选取的合理性、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
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近期可比收购案例业绩承诺情况等,对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是否存在规避业绩补偿情形,相关业绩承诺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核查意见;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已出具承诺并保证业绩补偿的足额
按时履约,相关承诺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35条,“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
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1.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关联人,无论标的资产是否为其所有或控制,也无论其参与此次交易是否基于过桥等暂时性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均应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2.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双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星投资为双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城投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国信金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信创投为国信金融的控股子公司。
城投集团与国信金融均由青岛市国资委控制。
3-1-517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参考深交所《上市规则》6.3.4条,“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双星集团、城投集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因此国信资本、国信创投不因与双星集团、城投集团同受青岛国资委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及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就本次交易作出了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相关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国信资本、国信创投未作出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
“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星投基金、星微国际是为收购目标公司所设立的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为通过星微韩国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45%股份,本次评估对目标公司锦湖轮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之“(二)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发展趋势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等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及“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结合业绩奖励总额上限、业绩奖励对象及确定方式等,核查本次交易相关奖
励安排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规定,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奖励安排。
3-1-518(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
(2)审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审阅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及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就本次交易作出了业绩承诺
补偿安排,其所作出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不存在规避业绩补偿情形,相关业绩承诺安排可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及双星投资已在《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就保证业绩补偿的足额按时履行作出相应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1号》之1-2的规定;
(2)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奖励安排。
三十二、审核关注要点32: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一)核查情况
1、核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原因,标的资产提供的与控制权实际归属认定相关
的事实证据和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新纳入或剔除合并范围的业务或资产是否能被标的资产控制或不予控制,对特殊控制权归属认定事项如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真实性、证据充分性、依据合规性等予以审慎判断、妥善处理和重点关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新设子公司2家,不存在对外转出、受让或注销子公司的情形。标的公司新设子公司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 1 月通过新设方式成立了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并持有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100%股权,注册资本 5 万美元。由于标的公司拥有对
3-1-519Kumho Tire Egypt Co. LLC 的权力,通过参与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控制三要素的要求,标的公司自 Kumho Tire Egypt Co.LLC 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通过新设方式成立了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并持有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100%股权,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KZT。由于标的公司拥有对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的权力,通过参与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控制三要素的要求,标的公司自 Kumho TireKazakhstan LLP 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标的公司提供的与控制权实际归属认定相关的事实证据和依据充分、合理,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能被标的公司控制,不存在特殊控制权归属认定情形。
2、报告期内进行合并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追溯前期利润是否计入非
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3、合并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标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对于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更的判断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该问题。
5、资产剥离的原因,是否涉及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的重新分配,如是,
核查并说明相关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的重新分配原则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剥离的情况。
3-1-5206、核查被剥离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占剥离前标的资产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的
准确性;剥离后资产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对被剥离资产的业务、技术和盈利重大依赖的情形,剥离事项是否会对标的资产未来年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剥离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分析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合理性;
(2)查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工商或注册登记资料,内部决议文件等;
(3)查阅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审计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和 2024 年 10 月新设了 Kumho Tire Egypt Co.
LLC 和 Kumho Tire Kazakhstan LLP,并分别持股 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除此之外,不存在对外转出、受让或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剥离的情况。
三十三、审核关注要点33:是否披露标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一)核查情况
标的公司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3-1-521“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取得并审阅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复核标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披露信息准确性;
(2)核查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与业务模式匹配性;
(3)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开披露文件等,对所选可比公司的业务与标的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市场研究报告及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对行业特点进行梳理访谈标的
公司管理层,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真实、良好,与其业务模式匹配;
(2)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保持在轮胎制造主业,与标的公司在各方
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成为从事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上市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中国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地位。同时,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内已实现稳定盈利,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1-522三十四、审核关注要点34: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应收款项主要构成、账龄
结构以及坏账风险等
(一)核查情况
1、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如是,核查具体情况
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体系较为稳定,客户综合实力较强、信用良好,未出现信用或财务状况出现大幅恶化的情况。其中,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分别为83614.25万元、96452.79万元和88303.89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20.15%、20.12%和16.65%,均系标的公司长期合作的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或轮胎经销商,未出现信用或财务状况出现大幅恶化的情况。
标的公司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标的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3)应收账款”中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构成、账龄结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结构等情况。
2、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如是,核查具体情况以及坏账准备是否
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逾期492839.1592.94%456656.5295.22%378433.8291.19%
逾期1–30天20703.023.90%13352.312.78%11463.392.76%
逾期31–60天4577.230.86%1998.580.42%2366.560.57%
逾期61–90天2962.630.56%560.870.12%1262.130.30%
逾期91–240天2888.500.54%686.070.14%974.310.23%
逾期241天以上6287.761.19%6321.941.32%20508.124.94%
小计530258.28100.00%479576.29100.00%415008.33100.00%
减:应收账款
5660.965633.0119747.69
坏账准备
合计524597.32473943.28395260.63
3-1-52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
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标的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采用账龄迁徙法并考虑前瞻性因素等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并计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财务系统以收入确认时点为基准,结合系统中每个客户已录入的信用期限,自动生成应收账款的到期支付日。自应收账款达到到期支付日起,系统自动核算并记录超过到期支付日的时长,以此作为逾期天数。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到90天,个别海外客户因运输时间较长信用期相应延长,但一般为
180天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未逾期的应收账款,标的公司逾期241天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0508.12万元、6321.94万元以及6287.76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94%、1.32%及1.19%,占比较小。
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账龄迁徙法并考虑前瞻性因素等计算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逾期
241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8843.18万元、5034.12万元及
4781.83万元,逾期241天以上的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645.27万
元、469.77万元及516.38万元,逾期241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和组合合计计提坏账准备合计金额分别为19488.46万元、5503.89万元和5298.20万元,占逾期
241天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1.18%、87.06%及84.26%,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如是,应核查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是否存在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如是,未
计提的依据和原因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3-1-5245、是否存在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等理由而不计提
坏账准备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账龄迁徙法并考虑前瞻性因素等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并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一致。
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逾期天数划分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利于标的公司按逾期天数管理应收账款,差异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段的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末2023年末
未逾期0.010.010.01
逾期1–30天0.270.190.11
逾期31–60天0.910.870.42
逾期61–90天2.982.841.21
逾期91–240天4.264.2117.28
逾期241天以上38.1636.4833.58上表中,未逾期是指账龄未超过信用期。标的公司在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时,通常会基于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水平等因素进行友好协商谈判,对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到90天,个别海外客户因运输时间较长信用期相应延长,但一般为180天以内。
结合每个客户的信用期天数,将逾期天数转化为账龄天数。标的公司经转换的各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含组合计提及个别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2023年
1年以内0.070.030.07
3-1-5251年以上84.2687.0691.18
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包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经查阅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
账龄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国内/国外) S佳通 韩泰轮胎
1年以内0.541.00/0.300.50未披露
1至2年5.0045.00/20.005.00未披露
2至3年10.0067.00/80.0010.00未披露
3至4年50.00100.00/100.0030.00未披露
4至5年80.00100.00/100.0050.00未披露
5年以上不适用100.00/100.00100.00未披露
对比可知,标的公司1年以下账龄段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1年以上账龄段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标的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标的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逾期天数划分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利于标的公司按逾期天数管理应收账款,差异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严格执行相关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账龄迁徙法并考虑前瞻性因素等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并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一致。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逾期天数划分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利于标的公司按逾期天数管理应收账款,差异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3-1-5267、是否存在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
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如是,是否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主要由于公司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包括电汇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部分客户最终采用票据方式结算。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标的公司均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形成的原因,附追索权的金额和占比情况,是否按原有账
龄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分别为304175.92万元、
336830.70万元和310854.37万元,其中附追索权金额分别为302599.89万元、
331156.44万元和302637.75万元,占比分别为99.48%、98.32%和97.36%。附追索
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交易对手方均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不附追索权的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已经终止确认。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系为提升资金运作效率。根据标的公司全球业务安排,标的公司位于中国南京、中国长春、韩国等地的生产法人主体将成品轮胎销售给位于中国上海、美国、欧洲等地的销售法人主体,并通过销售法人主体对外销售,生产法人主体对销售法人主体的应收账款信用期一般为6个月。标的公司通过将合并范围内生产法人对销售法人主体的应收账款以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给银行并获取
银行借款用于日常经营,相关银行均在标的公司银行借款授信额度范围内发放借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均按时还款,未发生逾期情形,应收账款保理相关银行借款具体用途均符合保理协议约定。经公开检索,海鸥股份(603269.SH)、金河生物
(002688.SZ)等上市公司亦存在将合并范围内主体间应收账款进行应收账款保理的情形。
标的公司将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从银行收
到的款项作为短期借款处理,未对相应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根据坏账计提政策,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已经终止确认。
3-1-5279、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是,核查终止确认和未终止
确认的余额、期后兑付情况,是否出现已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期后不能兑付或被追偿的情形;相关应收票据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标的公司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不进行背书或贴现。标的公司仅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
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37569.0539405.0333556.80行承兑汇票
其中:终止确认33461.5930479.0025868.61
未终止确认4107.468926.037688.19
对于承兑行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通常情况下,由于利率风险已随票据的贴现及背书转移,相关票据可以在贴现、背书时予以终止确认。对于承兑行信用等级不够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由于我国票据法对追索权进行了明确规定,银行也大多在应收账款保理中保留追索权,因此这类金融资产在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后,其所有权相关的上述主要风险并没有转移给银行,相应企业在贴现、背书或保理此类金融资产时不应终止确认。
标的公司仅对信用等级较高的“6+9”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转让或贴现时予以终止确认。“6+9”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
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除上述银行外,标的公司对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
标的公司未出现已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期后不能兑付或被追偿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关于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1-528(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主要客户的合同或协议,了解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2)走访主要客户,了解相关合作情况、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3)通过网络查询主要客户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以及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了
解双方合作情况及其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关联关系情况;
(4)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根据回函情况进行核对与分析;
(5)了解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及
账龄分析表,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6)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发生的实际坏账损失及情况,并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核实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7)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明细表,对应收票据财务账记录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8)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核查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
3-1-529户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6)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各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
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标的公司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8)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从银行收到的款项作为短期借款处理,未对相应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根据坏账计提政策,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已经终止确认;
(9)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十五、审核关注要点35: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存货分类构成及变动原因、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一)核查情况
1、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的情形、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竞争环境、技术水平、采购模式、收入结构、主要产品的生产
周期、在手订单情况、预计交货时间等,核查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构成的合理性、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与对应业务收入、成本之间变动的匹配性
(1)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的情形、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构成分析”之“(7)存货”相关内容。
3-1-530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及类别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2024年末较2023年末
项目2025/6/302024/12/312023/12/31变动金额变动比例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原材料132040.93102355.7581720.2229685.1829.00%20635.5325.25%
在产品9871.5812236.5610305.65-2364.98-19.33%1930.9118.74%
库存商品341112.50327143.87270785.6413968.634.27%56358.2320.81%
发出商品3486.474004.845363.53-518.37-12.94%-1358.69-25.33%
周转材料697.01980.73873.77-283.72-28.93%106.9612.24%
在途物资32855.0642564.5932141.37-9709.53-22.81%10423.2232.43%
存货跌价准备-5038.18-6696.38-3243.631658.20-24.76%-3452.75106.45%
合计515025.37482589.96397946.5532435.416.72%84643.4121.2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97946.55万元、482589.96万元和515025.3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93%、18.18%和18.78%,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2024年末,标的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23年增长20635.53万元,主要系天然
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上涨所致。2024年相较于2023年,标的公司合成橡胶采购均价上涨13.99%,天然橡胶采购均价上涨约29.08%。合成橡胶价格上涨主要是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推高了合成橡胶主要原料丁二烯的生产成本,导致合成橡胶的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合成橡胶价格上涨。天然橡胶的价格上涨主要受到天气和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2024年全球天然橡胶主产区受到异常天气的影响,导致割胶工作受阻,原料供应减少;同时,全球轮胎行业需求增长显著亦推动天然橡胶价格上涨。
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29685.18万元,主
要系受汇率变动及天然橡胶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天然橡胶采购均价上涨约16.63%,2025年6月末较2024年底韩元兑人民币升值约6.18%。
2024年末,标的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较2023年增长56358.23万元,主要原因
系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上涨及库存商品数量增加所致。2024年,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呈现上涨态势,同时,受国际原油价格上升及环境保护政策影响,海运费波动对制
3-1-531造费用及其他合同履约成本的波动影响较大,2024年较2023年海运等附加费用增加
38.57%,使得库存商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为实现在客户下单后及时供货,标的公司
通常储备2个月销量的库存商品作为安全库存,随着月平均销量的增加,库存商品的安全库存数量相应增加。
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13968.63万元,
主要原因系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上涨及库存商品数量增加所致。2025年上半年受天然橡胶价格上涨及汇率等影响,单位库存成本较2024年末增长0.39%。2025年上半年随着销量的增加,标的公司储备的安全库存数量增加,使得期末库存商品数量较2024年末增加4.47%。
标的公司存货变动具有合理原因,不存在异常情形。
2)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标的公司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并对库龄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3243.63万元、6696.38万元和5038.18万元。2024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3年年末增加345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船运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2024年单位库存成本较2023年上升6.40%,同时,2024年标的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为394.43元/条,较2023年仅提高了0.20%,部分库存商品因单位库存成本升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无明显增加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相应增加。
2025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658.19万元,主要原因系
商品销售价格的涨幅高于单位成本的涨幅。2025年6月末单位库存成本较2024年末增长0.39%,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为402.48元/条,较
2024年上升2.04%。综合导致2025年6月末存货单位可变现净值增加,存货跌价准
备余额对应下降。
(2)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竞争环境、技术水平、采购模式、收入结构、主要产
品的生产周期、在手订单情况、预计交货时间等,核查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构成的合理性、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与对应业务收入、成本之间变动的匹配性。
3-1-53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环境、技术水平、在手订单情况、预计交货时间等详见重
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分析”和“三、目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采购模式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
“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收入结构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存货期末余额及其变动情况、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匹配性分析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存货周转率(次)3.643.993.96
存货期末余额(万元)515025.37482589.96397946.55
营业收入(万元)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营业成本(万元)907158.861758498.361683075.1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年化后呈增长趋势,存货规模2024年较
2023年增长21.27%,2025年6月较2024年增长6.72%,主要系随着销量的增加需要
储备的安全库存数量增加,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及汇率变动导致原材料期末余额增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6次、3.99次和3.64次,整体波动情况较小,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期间 标的公司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2025年1-6月3.643.923.426.802.37
2024年3.994.023.267.082.70
3-1-533期间 标的公司 赛轮轮胎 玲珑轮胎 S佳通 韩泰轮胎
2023年3.964.153.466.352.7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平均区间之内,具有合理性。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存货周转率情况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与对应业务收入、成本之间的变动具有匹配性。
2、结合原材料及产品特性、生产需求、存货库龄,确认存货计价准确性,核查
是否存在大量积压或滞销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1)关于存货计价准确性
标的公司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标的公司存货计价准确。
标的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产品 BOM、库存数据、生产计划等信息得出
原材料采购计划,组织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的生产,且不同产品间原材料的通用性较高,标的公司存货不存在大量积压或滞销的情况。
(2)关于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年以内2年以上2年以内2年以上2年以内2年以上
原材料132040.93-102355.75-81720.22-
在产品9871.58-12236.56-10305.65-
库存商品337565.363547.14324579.532564.33269049.971735.67
发出商品3486.47-4004.84-5363.53-
周转材料697.01-980.73-873.77-
在途物资32855.06-42564.59-32141.37-
3-1-534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年以内2年以上2年以内2年以上2年以内2年以上
合计516516.413547.14486722.002564.33399454.501735.67
存货跌价准备-1491.04-3547.14-4132.05-2564.33-1507.95-1735.67
计提比例0.29%100.00%0.85%100.00%0.38%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原材料等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标的公司库龄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其可变现净值为零,标的公司对其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相关计提方法合理、计提金额充分。
3、对报告期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范围、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
(1)监盘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含组成部分会计师)对标的公司存货进行了监盘,具体情况如下:
1)考虑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存货数量和存放地点。与管理层讨论盘点细节,包括盘点日期和时间安排,盘点范围,盘点人员分工及胜任能力,盘点方法,盘点人员分组,汇总盘点结果的程序等;
2)了解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是否有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以及未纳入
的原因;存货是否已经停止流动,如未停止流动,如何对在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流动以及出入库情况进行控制;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3)从标的公司存货清单中选取项目检查至存货实物;在现场选取存货实物并追查
到标的公司存货清单;
4)通过观察和询问,识别是否有毁损、陈旧和周转缓慢的存货;
3-1-5355)取得盘点汇总表,核查差异情况;
6)检查财务报表日后出入库情况,确定财务报表日与存货盘点日之间的存货变动
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2)监盘范围及监盘比例
监盘范围包括标的公司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库存商品、车间在产品。
2025年6月末,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对于标的公司存货的监盘比例约为60%。
(3)监盘结果经核查,标的公司存货盘点记录完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确,存货盘点过程中未发现重大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分析其商业合理性;
(2)计算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并结合其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分析合理性;
(3)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复核公司存货跌价的测算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标的公司存货盘点记录并在报告期末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不存在异常的情形、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和存货构成合理,存货周转率变化符
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营业收入和成本之间变动匹配;
(3)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计价准确性,不存在存货大量积压或滞销的情况,存货
3-1-536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合理,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充分。
三十六、审核关注要点36:标的资产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可收回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核查情况
1、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形成原因及相关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往来明细、资
金来源、款项用途、利息收益、还款安排等,是否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8890.47万元、10140.71万元和
35416.09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3%、0.38%和1.29%,金额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收退税款/税费返还29058.073798.7035813.86
保证金2522.142430.226499.54
员工借款955.34559.38584.88
其他2880.543352.415992.19
合计35416.0910140.7148890.47
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系其自有资金支付形成,主要为应收退税款/税费返还和保证金等项目,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其中,应收退税款/税费返还主要系计提的应收美国当局退回的多征收的反倾销税款,保证金主要为合同履约保证金。2023年末,公司应收退税款/税费返还金额较大,已于2024年5月收回31269.04万元反倾销税款退回。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应收退税款/税费返还金额较大,主要系2025年5月计提的23466万元应收美国当局退回的多征收的反倾销税款于
2025年6月30日尚未收回所致。
2、结合账龄及欠款方信用状况,核查是否存在可收回风险、减值风险,是否足
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退税款及税费返还、应收合同履
3-1-537约保证金和汇兑差额,欠款方信用状况良好,且账龄均为1年以内,可收回风险较小。
标的公司对其他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72.82万元、11.03万元和54.96万元,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方信用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3、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是,说明时间、金额、原因、用途、履行的决策程序、清理进展、解决方式,是否存在向股东分红进行抵消的方式解决(如是,分红款是否需缴纳个税),是否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是否构成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关联方2025年6月2024年末2023年末
其他应收款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80.10
2023年末,标的公司存在应收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款项,系2023年
底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合成胶原材料形成,金额合计80.1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核算,属于经营性往来。该款项已于2024年1月回款。除上述款项外,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对手方不存在其他关联方。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表、账龄分析表,了解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核查标的公司主要其他应收款欠款方及账龄;
3-1-538(2)获取标的公司关于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核查各期其他应收款实际坏账情况,复核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3)核查其他应收款方与标的公司的关联关系,分析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退税款及税费返还、合同履约保
证金和汇兑差额,其他应收款形成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欠款方信用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十七、审核关注要点37:是否披露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分布特征与变
动原因、折旧政策、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一)核查情况
1、通过询问、观察、监盘等方式,核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了解是否存在长
期未使用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标的公司已对闲置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其中,标的公司南京工厂有部分固定资产在历史年度与合作方签署销售协议列作持有待售资产,该销售协议于2023年取消,管理层在评估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可使用价值后,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除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外,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通过询问、观察、监盘等方式核查了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不存在其他长期未使用或损毁的固定资产。
2、结合经营模式核查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性,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并说明合理性
(1)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与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产能、业
3-1-539务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项目/2025年6月30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5年1-6月年2024年度日日日化较2024年度较2023年度机器设备原值(万
1527589.601678453.861699837.03-8.99%-1.26%
元)机器设备净值(万
572846.89634728.64647861.83-9.75%-2.03%
元)主要产品产能(万
6397.806226.675858.612.75%6.28%
条)主要产品销售量(万
6180.606044.285567.212.26%8.57%
条)
注:2025年1-6月主要产品产能和主要产品销售量已年化处理。
标的公司结合机器设备使用状况、下游市场发展规划及各地实际生产成本等因素,对总产能及在各生产法人之间的分布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与销量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产能利用率及产销量均保持较高水平。
2024年度,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保持相对稳定,产能较去年同期仍保持小幅提升。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较上年末减少8.99%,净值较上年末减少
9.75%,主要系2025年5月标的公司光州工厂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生产设备,导致机
器设备原值和净值金额分别减少204952.46万元和53294.14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
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公司名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5年1-6月年2024年度称化较2024年度较2023年度年末机器设备原值(万
1527589.601678453.861699837.03-8.99%-1.26%
元)年末机器设备净值(万标的公572846.89634728.64647862.83-9.75%-2.03%元)司
主要产品产能(万条)6397.806226.675858.612.75%6.28%主要产品销售量(万
6180.606044.285567.212.26%8.57%
条)
3-1-540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公司名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5年1-6月年2024年度称化较2024年度较2023年度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
238.77269.56290.14-11.42%-7.09%(元/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净值
89.54101.94110.58-12.16%-7.82%(元/条)年末机器设备原值(万
1592069.841544093.0014036023.11%10.01%
元)年末机器设备净值(万
909579.10905186.578515560.49%6.30%
元)
主要产品产能(万条)未披露10394.707766/1.40%赛轮轮胎主要产品销售量(万未披露7215.585579/29.34%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
未披露148.55181/8.33%(元/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净值
未披露87.08110/4.49%(元/条)年末机器设备原值(万
2055700.001987780.3217567893.42%13.15%
元)年末机器设备净值(万
1192451.001180055.3110395871.05%13.51%
元)
主要产品产能(万条)未披露12161.0012067/-16.04%玲珑轮胎主要产品销售量(万未披露8544.717798/9.58%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
未披露163.46146/34.38%(元/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净值
未披露97.0486/35.43%(元/条)年末机器设备原值(万
253690.93250899.642382091.11%5.33%
元)年末机器设备净值(万
67189.0566537.84596010.98%11.64%
元)
主要产品产能(万条)未披露1752.181520/15.26%S佳通 主要产品销售量(万未披露1752.181520/15.26%
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
未披露143.19157/-8.78%(元/条)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净值
未披露37.9739/-2.62%(元/条)
注1:可比公司在2025半年报中未披露主要产品产能及销售量;
注2:2025年1-6月主要产品产能和主要产品销售量已年化处理。
标的公司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可比公司主要在低成本地区(如中国、柬埔寨、越南、塞尔维亚等地)建厂,机器设备初始投入较
3-1-541低,标的公司则在中国、韩国、美国等地建厂,所需设备初始投入较高;综合考虑机
器设备的折旧和减值之后,标的公司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净值处于可比公司可比区间,标的公司目前为实现单位产能所占用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受工厂坐落位置、地缘经济等因素影响,单位产能机器设备原值及单位销量机器设备原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3、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合理,报告期内折旧费用
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400%-1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6-300%-10%标的公司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0%-1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4-80%-10%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赛轮轮胎
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15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55%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1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10%
玲珑轮胎模具年限平均法3-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0%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0%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4%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44%
S佳通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4%
辅助设备(含模具)年限平均法54%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4%
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3-60未披露韩泰轮胎
构筑物年限平均法2-50未披露
3-1-542公司名称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2-18未披露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2-10未披露
工具器具年限平均法2-30未披露
模具年限平均法2-8未披露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上限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对塑型机、硫化机等大型机器设备进行维护改替时,会重新评估增加该类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导致标的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上限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除此之外,标的公司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费用计提充分。
4、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是否恰当,减值测试方法、关键假设及参数是否合理,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是否谨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1)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系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相关确定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其中,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2)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方法、关键假设及参数是否合理,资
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是否谨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标的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关于减值迹象的明细规定以及标
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迹象分析。
3-1-543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标的公司将每个法人的所有固定资产识别为一个单独
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资产组的在用价值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恰当,减值测试方法、关键假设及参数合理,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谨慎,信息披露充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表,结合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分析固定资产分布特征,与业务量变化情况进行匹配分析;
(2)获取并检查新增大额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银行付款单据等资料,复核资产入账价值、入账时间是否准确;
(3)了解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及减值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进行对比,核查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通过询问、观察、监盘等方式,核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了解是否存在长
期未使用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访谈标的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产能与固定资产的关系,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披露,比较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折旧政策,重新计
算各期折旧费用的计提数是否正确,核查报告期内折旧费用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7)获取标的公司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减值测试方法,了解关键假设参数,核查标的公司减值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除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外,不存在其他长期未使用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2)标的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相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3-1-544(3)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折旧费用计提充分;
(4)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恰当,减值测试方法、关键假设及参数合理,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谨慎,信息披露充分。
三十八、审核关注要点38:是否披露标的资产的无形资产取得及构成情况,研发费用及无形资产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核查情况
1、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研发支出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与
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标的公司对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研发项目进行归集核算。
标的公司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及奖金、研发测试费用、直
接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研发试制的检验费、测试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产生的折旧费、维修费,研究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水电费等能源耗用,以及税金、书籍费等研发经费等。
综上,标的公司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恰当,研发支出真实发生,与研发活动切实相关。
2、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与研发活动的流程相联系,是否
遵循了正常研发活动的周期及行业惯例,并一贯运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依据是否完整、准确披露
标的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通过实验、试制等方式优化产品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以完善的技术储备应对潜在市场变化,以及根据客户需求试制并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
标的公司将前述流程均划分为研究阶段,产生的费用类开支纳入研发费用核算;相关划分依据合理,与研发活动的流程紧密联系,遵循了正常研发活动的周期及行业惯例并一贯运用;标的公司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依据已完整、准确披露。
3-1-5453、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均已满足,是否具有内外部证据支持;重点从技
术上的可行性,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支持等方面进行关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形。
4、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形。
5、标的资产确认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以研发活动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为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标的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
6、是否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等目的虚增研发支
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恰当,研发支出的发生真实,且与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不存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等目的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形。
7、是否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是否存在估值风险和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不存在估值风险或减值风险。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核算的会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了解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核算会计政策,了解是否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3-1-546(3)复核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无形资产的明细表,查阅各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的明细表,分析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核查无形资产取得方式及摊销方式;
(4)了解标的公司业务模式,检查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是否
与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是否存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形。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恰当,研发支出的发生真实合理,与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
(2)标的公司将研发活动产生的开支全部费用化并纳入研发费用核算,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形;
(3)标的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
(4)标的公司不存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等目的虚增研发支出;
(5)标的公司不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不存在估值风险和减值风险。
三十九、审核关注要点39:商誉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一)核查情况
1、商誉形成过程、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具体划分和认定、商誉增减变
动情况;
(1)标的公司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形成过程及资产组的划分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于2018年4月与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及锦湖轮胎债权人代表韩国产业银行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投资6463.36亿韩元以5000.00韩元/股的价格认购锦湖轮胎发行的129267129普通股新股,占锦湖轮胎股份发行之后总股份数的45.00%,并成为锦湖轮胎的控股股东。根据付款和股东登记完成日期将收购日确定
3-1-547为2018年6月30日。上述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锦湖轮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锦湖轮胎能够独立创造收入、实现现金流,独立运营,因此,管理层将锦湖轮胎整体确认为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账面商誉未发生增减变动。
(2)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商誉形成过程及资产组的划分青岛双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与标的公司合并层面的商誉相同。
2、商誉会计处理是否准确,相关评估是否可靠,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
据是否准确,是否已充分确认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并确认其公允价值;
(1)标的公司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
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标的公司于收购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18年1-6月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23523 号);标的公司于收购日的合并对价分摊经罗宾咸永道有限公司做估
值分析并出具《关于锦湖轮胎合并对价分摊的估值分析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会〔2012〕19号)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
3-1-548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从
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根据罗宾咸永道有限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关于锦湖轮胎合并对价分摊的估值分析报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专利与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无形资产在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30000.00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在过往运营过程中积累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综上,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的会计处理准确,相关评估可靠合理,商誉的确认依据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估值报告数据已充分识别标的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并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无形资产。
(2)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商誉会计处理情况由于青岛双星和标的公司在此次重组交易前后均受双星集团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青岛双星收购标的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青岛双星应以标的公司在双星集团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做持续计量,由于商誉亦是属于标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青岛双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的商誉按标的公司合并层面确认的商誉金额确认。青岛双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商誉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3、减值测试依据、相关评估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如有)、减值测试的主要方法和重要参数选择是否合规、合理,减值测试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如标的资产为 SPV,且在前次过桥交易中已确认大额商誉的,核查标的资产是否对前次交易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标的公司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模型对目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通过将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与包括完全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金额进行比较,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
标的公司计算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时采用了多项假设,各项关键假设详述如下:
3-1-549收入增长率—确定基础是在预测期前一年实现的收入基础上,根据预计市场发展情况确定。
预算毛利率—确定基础是在预测期前一年实现的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市场发展情况确定。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2025年6月末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和结果如下:
稳定期的关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关键稳定期关主体预测期的年限键参数的确(万元)(万元)(万元)参数键参数定依据收入增收入增稳定期收入长率
长率0%增长率为0%
2025年-2029年1.24%-
锦湖轮胎毛利率利润率、折
1392595.791453684.00-2030年至永续期5.09%毛利
株式会社22.14%折现率与预测
率21.84%-现率期最后一年
24.06%折
11.29%基本一致
现率11.29%
2024年12月末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和结果如下:
稳定期的关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关键稳定期关主体预测期的年限键参数的确(万元)(万元)(万元)参数键参数定依据收入增长率稳定期收入收入增长
0.01%-增长率为0%
2025年-2029年率0%毛利
锦湖轮胎7.16%毛利利润率、折
1445184.512023553.23-2030年至永续期率22.31%
株式会社率21.69%-现率与预测折现率
22.67%折期最后一年
10.70%
现率10.70%基本一致
2023年12月末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和结果如下:
稳定期的关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关键稳定期关键主体预测期的年限键参数的确(万元)(万元)(万元)参数参数定依据收入增长率稳定期收入
0.90%-收入增长率增长率为0%
2024年-2028年
锦湖轮胎11.85%毛利0%,毛利率利润率、折1462448.631915527.13-,
株式会社率22.26%-22.70%折现现率与预测
2029年至永续期
22.80%折现率12.59%期最后一年
率12.59%基本一致
3-1-550如上表所示,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标的公司根据收益法估值的资产组预计包含完全商誉在内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462448.63万元、1445184.51万元和1392595.79万元,资产组可回收金额高于包
含商誉在内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基于上述减值测试,标的公司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对锦湖轮胎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另外,锦湖轮胎不属于 SPV,且无前次过桥交易。
综上,标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
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执行商誉减值测试,聘请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
评估出具估值报告,减值测试依据充分、减值测试的主要方法和重要参数选择合规、合理。
(2)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减值测试情况青岛双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与标的公司合并层面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相同。
上市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选择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方法和重要参数。
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内控管理,提升对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监督,全面掌握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情况,并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影响的披露是否准确,对商誉减值风险的提示是否充分。
标的公司商誉未减值,不适用该问题。
3-1-551(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1)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1-6月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罗宾咸永道有限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
具的《关于锦湖轮胎合并对价分摊的估值分析报告》;
(2)查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估值报告及估值说明等文件;
(3)获取与商誉相关的假设以及基准日商誉确定的计算过程并检查其准确性,分析商誉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商誉形成过程、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具体划分和
认定、商誉增减变动情况;
(2)商誉会计处理准确,相关评估可靠,商誉的确认依据准确,已充分确认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并确认其公允价值;
(3)标的公司商誉系标的公司在本次收购锦湖轮胎股权中形成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估值项目》(中同华咨报字(2025)第040988号)估值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估值项目》(中同华咨报字(2025)第040393号)估值报告和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估值项目》(中同华咨报字2024第040385号)估值报告,以锦湖轮胎株式会社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基础,
公司对收购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锦湖轮胎株式会社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商誉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无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1-552四十、审核关注要点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是否充分
(一)核查情况标的公司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星投基金/(二)星微国际”之“10、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了解标的公司销售及采购过程、收入成本确认政策,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
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以及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等,确认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是否与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相匹配;
(4)查阅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收入成本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披露有针对性,不存在简单重述企业会计准则内容的情形;
(2)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符合标的资产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
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1-553四十一、审核关注要点41: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收入构成和变动情况
(一)核查情况
1、对标的资产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具体核查方法、过程、比例和结论,如函
证、实地走访、细节测试的比例和具体结果
针对标的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独立财务顾问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了解其业务往来和合同签订情况、销售流程
和收入确认原则及收入确认时点,获取主要合同,检查其权利及义务安排;
(2)了解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对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及一名随机抽
取的客户的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穿行测试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询问、观察、检查等程序,测试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3)获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及收入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原因;
(4)报告期内,分别对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含报告期期初)前后15天的收
入随机抽取5笔,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针对主要客户,独立财务顾问及审计机构进行函证、实地走访及现场、视频
访谈工作,具体比例如下:
报告期各期,客户函证发函及回函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发函交易金额860465.151661056.541589540.78
发函比例69.84%69.50%72.30%
回函金额665609.191326662.271184915.71
回函占发函比例77.35%79.87%74.54%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54.02%55.51%53.89%
访谈家数及覆盖收入金额情况如下:
3-1-55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走访客户销售额661103.441242983.401173761.17
其中:现场访谈112809.88238181.38192897.65
视频访谈529518.02971586.64951687.59
问卷/电话访谈18775.5333215.3829175.93
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53.66%52.01%53.39%走访家数959494
其中:现场访谈171818视频访谈757373
问卷/电话访谈333
(6)查阅及复核审计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2、标的资产商业模式是否激进,是否存在较大的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标的公司商业模式不激进,不存在较大的持续经营风险,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标的公司商业模式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的相关内容。
3、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收入波动的原因,是否与行业政策变动相符,是否与下游
客户的需求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比例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导致,与行业政策变动相符,与下游客户的需求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比例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的相关内容。
4、结合标的资产在手订单、行业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业绩预测、下游客
户景气度等,分析标的资产未来收入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乘用车轮胎的销售,该类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客户下单较为频繁,在手订单充足。在直销销售方面,标的公司与全球多家汽车制造商建立了长3-1-555期合作关系,为包括现代、起亚、奔驰、大众等在内的多家汽车集团生产配套轮胎,
保障了其配套轮胎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经销销售方面,标的公司与全球范围内多家知名轮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力支撑了经销业务的稳定发展。
轮胎制造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是中国鼓励发展、重点推进的战略性产业之一,为此中国相关部门连续颁布了鼓励扶持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性文件;美国、欧盟等
全球主要轮胎市场着重于确保轮胎安全、性能标准和环保要求,通过发布法规对行业进行规范;上述行业政策及法规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轮胎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在汽车行业发展初期,汽车保有量较少,轮胎需求主要受汽车产量影响。但随着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加,轮胎替换需求超过配套需求成为影响轮胎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能够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并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拥有规模效应所带来的成本优势、能够实
现全球化产能布局的头部轮胎企业预计将持续获得较好地收入增长,而同质化竞争、客户群体不稳固、管理水平不足、不具备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的中小型轮胎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标的公司是作为制造和开发汽车用轮胎的全球知名轮胎企业,长期致力于开发最佳轮胎产品,在技术研发层面引领行业领先水平,产品矩阵丰富。在销售方面,标的公司建立了全球销售网络,向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产品,与整车厂商客户和大中型经销商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下游市场能够为标的公司未来收入增长提供支撑。在生产方面,标的公司生产工厂设立位置靠近汽车生产地,能够抓住与主要汽车厂的合作机会,并在具有成本领先优势的区域积极进行产能布局,具有成本优势。在行业地位方面,标的公司属于全球轮胎企业第二梯队,对应中端至中高端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综合来看,标的公司未来收入的快速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1-5565、分析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分
析收入变动及其与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是否合理,与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客户需求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不显著,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收入变动与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合理,与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客户需求相匹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收入变动及其与成本、费用等配比关系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与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客户需求匹配关系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
“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6、结合标的资产重要销售合同、客户,分析第四季度或12月销售收入占当期营
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如是,应进一步核查产生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况,并详细说明对收入确认截止性测试的具体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不显著,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分析”之“(5)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的构成分析”。
独立财务顾问结合标的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收入确认时点,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检查,分别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5笔营业收入,检查相关的控制节点,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经核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况。
7、是否存在重要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标的资产、可比公司通常收入
确认周期的情形,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及对前述事项的具体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
经查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收入确认政策,并核查收入穿行测试相关细节单据,标的公司不存在主要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标的资产、可比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经比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的主要客户名单和收入明细,不存在个别客户销售金额异常大幅增长的情况,对标的公司客户销售相关情况的核查详见本节之“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21:是否披露主要客户情况”。
3-1-557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确认政策详见本节之“四十、审核关注要点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是否充分”,标的公司不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交易标的公司的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原则,执行收入函证程序、收入穿行测试,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2)通过公开信息、行业报告、重要客户基本信息及经营状况查询,了解交易标的公司的商业模式;
(3)获取交易标的收入明细表,了解收入波动原因,分析交易标的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4)了解交易标的在手订单情况、行业政策等,分析交易标的未来收入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5)取得标的公司分季度的收入明细,分析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分析标的公司收入及其与成本、费用等财务
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是否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可比;
(7)获取主要销售合同,检查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标的公司、可比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
(8)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标的公司商业模式稳定,不存在较大的持续经营风险,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波动与行业政策变动相符,与下游客户的需求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比例不存在较大差异;
3-1-558(4)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稳定性;
(5)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整体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收入变动及其与成本、费
用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合理,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客户需求匹配;
(6)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第四季度或12月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明显偏高的情况;
(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要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标的资产、可比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亦不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四十二、审核关注要点42: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销模式收入或毛利占比
较高的情形(如占比超过30%)
(一)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采用经销商模式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结合标的资产行业特点、产品特性、发展历程、下游客户分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标的资产经销商模式的分类和定义,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经销商划分标准,以及采用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1)经销模式符合下游市场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目标公司主要业务为轮胎的生产及销售,形成了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其中,直销模式主要面向各大整车厂商,即为整车厂商提供原厂配套轮胎产品;经销模式主要面向轮胎替换市场,即满足消费者各类汽车轮胎的更换需求。
轮胎替换市场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系由轮胎替换市场自身特点决定。一方面,轮胎替换市场的需求相对分散,消费者遍布世界各地。通过经销商布局的销售网络,目标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覆盖广泛的市场和消费者;另一方面,轮胎的更换和安装通常需要专业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受制于运输频次、技术服务、人员等限制,目标公司较难完全覆盖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或服务。而目标公司合作的经销商通常分布在世界各地,对当地市场相对熟悉,能够有效地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支持,并且从中赚取差价。
3-1-559综上,目标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优势,
及时响应终端消费者的需求,提升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品牌知名度,有利于目标公司业务拓展;目标公司针对轮胎替换市场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商业合理性。
(2)采用经销模式有利于降低销售资源投入
目标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经销商本地就近服务、快速灵活响应等优势,更为贴近终端客户,能够根据终端客户需求针对性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支持,减小目标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的人员、成本和管理压力,有效降低目标公司销售资源投入,提升人员产出效率。
(3)经销模式符合轮胎行业惯例经销模式为轮胎行业普遍的销售模式。对于主要面向各大整车厂商的配套轮胎产品,业内多为直销模式;对于主要面向轮胎替换市场的替换轮胎产品,业内多为经销模式。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赛轮轮胎、玲珑轮胎、S 佳通、韩泰轮胎等针对轮胎替换市场业务均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开展;目标公司经销模式符合同行业市场惯例。
目标公司替换轮胎产品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扁平化管理,未划分不同类别或层级。
2、经销收入确认、计量原则:对销售补贴或返利、费用承担、经销商保证金的
会计处理,对附有退货条件、给予购销信用、前期铺货借货、经销商作为居间人参与销售等特别方式下经销收入确认、计量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1)经销收入确认与计量
经销模式下,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即目标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商品的控制权即转移至经销商。相关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目标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目标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目标公司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
3-1-560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目标公司按
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目标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轮胎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对销售补贴或返利、费用承担、经销商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1)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计提时:根据双方约定的折扣政策计提折扣,公司按抵减折扣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已承诺未兑现的折扣计入负债。
兑现时:客户可在提货时要求将计提的折扣抵减本次提货款,公司将客户兑现的折扣冲减负债。
2)费用承担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为经销商承担费用的情况,亦不存在经销商为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形。
3)经销商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收取经销商保证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支付经销商保证金的情形。
综上,目标公司对经销商返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附有退货条件、给予购销信用、前期铺货借货、经销商作为居间人参与销
售等特别方式下经销收入确认、计量原则
1)附有退货条件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模式下不存在附有退货条件的销售收入。
2)给予购销信用
3-1-561目标公司综合考虑经销商的综合实力、合作历史、资信状况、交易规模等因素,
确定经销商的信用规模和信用期限。
3)前期铺货借货、经销商作为居间人参与销售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模式下不存在前期铺货借货、经销商作为居间人参与销售等特别方式的销售。
(4)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销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具体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境内销售本公司与内销经销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到签收,本公司按照产品运抵境内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与内销配套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上线安装,因此本公司按照客户领用产品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赛轮轮胎
*境外销售本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物装
船离港时,因此本公司在货物离港时确认境外销售收入。本公司向经销商提供基于销售数量的销售折扣,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按照期望值法确定折扣金额,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本集团生产轮胎等产品并销售予购货方。本集团在购货方取得产品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境内销售:
本集团与内销经销客户及部分配套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
转移时点为货到签收,本集团按照产品运抵境内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销售收玲珑轮胎入。与部分内销配套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上线安装,因此本集团按照产品由客户领用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
本集团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因此本集团按照产品装船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本公司轮胎销售以购货方取得产品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境内销售:
本公司与内销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发出并经
S佳通
客户确认,本公司按照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
本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物装
船离港时,因此本公司在货物离港时确认外销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在产品交付给购买者时确认。产品的交付发生在产品转移到特定地点,购买者承担产品损坏和丢失的风险,并且购买者根据销售合同接受了产韩泰轮胎品,或者接受期限已过期,或者公司拥有客观证据表明产品交付接受条件已满足时。
目标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轮胎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目标公司上,以货物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
3-1-562公司具体名称收入确认政策接受该商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3、经销商构成及稳定性:*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及毛利
占比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新增、退出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新增、退出经销商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合理性,新设即成为标的资产主要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经销商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变动原因及合理性,经销商向标的资产采购规模是否与其自身业务规模不匹配。*经销商是否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该类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毛利占比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扁平化管理,未划分不同类别或层级。报告期内,将销售金额分为5000万元以上、1000-5000万元、500-10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下四个区间,对经销商进行分层,各区间的经销商家数、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家、万元
2025年1-6月家数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5000万以上660.82%455040.6751.96%
1000万到5000万1942.42%210475.8124.03%
500万到1000万1712.13%59791.346.83%
500万以下759994.63%150410.7817.18%
合计8030100.00%875718.60100.00%
2024年家数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5000万以上650.73%836220.6447.85%
1000万到5000万1932.17%421475.3924.12%
500万到1000万1872.11%135812.897.77%
500万以下843094.99%354097.2220.26%
合计8875100.00%1747606.15100.00%
2023年家数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5000万以上600.71%773955.6047.18%
1000万到5000万1952.32%418728.7925.53%
3-1-563500万到1000万1792.13%126610.067.72%
500万以下798594.84%321118.2519.58%
合计8419100.00%1640412.70100.00%
注:2025年1-6月经销商收入层级划分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商数量相对稳定。目标公司下游经销商集中度相对较高,规模在1000.0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实现收入占比分
别为72.71%、71.97%及76.00%。随着目标公司与下游经销商业务的进一步开展,目标公司实现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家数、销售金额占比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不同销售金额区间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销售金额区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5000万以上158416.8058.52%270418.9748.77%212163.9145.56%
1000万到5000万65879.8324.33%123223.3622.22%118421.1525.43%
500万到1000万16741.116.18%38810.517.00%35079.377.53%
500万以下29683.2410.96%122065.7022.01%99988.7621.47%
合计270720.98100.00%554518.54100.00%465653.19100.00%
注: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2025年1-6月经销商收入层级划分已年化处理。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高度重视核心客户及市场的拓展和培育,核心客户群体收入及毛利规模均呈稳步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5000万元以上收入经销商实现的毛利金额分别为212163.91万元、270418.97万元及158416.80万元,占经销模式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56%、48.77%及58.52%,是目标公司毛利额的最主要来源。
目标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中主要定位为中高端品牌中的高性价比产品,相较于一线头部轮胎企业,有着充分的价格优势和替代效应。根据美国轮胎电商平台SimpleTire数据,目标公司轮胎价格为国际三大品牌(普林斯通、米其林、固特异)的60%-70%,消费降级背景下目标公司性价比优势尤为凸显。近年来,高通胀叠加高利率环境使得欧美消费者面临利息昂贵与物价上涨的双重挤压,叠加当前海外经济增长前景难言乐观,海外市场消费降级趋势愈演愈烈。报告期内,随着欧洲通胀加剧,消费降级凸显、
3-1-564俄乌冲突后欧洲停止进口俄罗斯轮胎、欧洲老旧工厂关停,高性价比轮胎愈发受到消
费者青睐,部分消费者在进行轮胎替换时,在同样的质量条件下,有选择高性价比产品的倾向,在此情形下,目标公司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一方面,得益于经营战略的改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战略与经营方面,目标公司通过加强与主力市场经销商的合作和扩展新的经销渠道,强化了欧洲本土的营销策略,巩固并强化了与欧洲核心区域主要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欧洲市场核心经销商客户的收入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另一方面,目标公司在北美地区持续深耕运作,不断强化与客户H等当地大型经销商的合作,也带来了经销收入的快速增长。在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持续推进业务终端整合以及核心区域渠道的拓展和营销,目标公司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客户的家数、实现收入及占比、实现毛利额及占比均呈增长趋势。
(2)新增、退出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占比,新增、退出经销商销售收入、毛利占比合理性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商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类型家数经销收入
2025年1-6月全部经销商8030875718.60
2025年1-6月新增经销商106017814.51
2025年1-6月新增占比13.20%2.03%
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190548431.29
2025年1-6月退出占比23.72%2.77%
2024年全部经销商88751747606.15
2024年新增经销商195360305.37
2024年新增占比22.01%3.45%
2024年退出经销商149721754.70
2024年退出占比16.87%1.33%
2023年全部经销商84191640412.70
2023年新增经销商167968492.95
2023年新增占比19.94%4.18%
2023年退出经销商355420.50
2023年退出占比0.42%0.39%
3-1-565注1:新增经销商列示标准为上一年度未实现收入且本年度实现收入经销商,退出经销商列示标准
为上一年度实现收入且本年度未实现收入经销商;
注2:新增家数占比=本年新增经销商数量/当年全部经销商数量;新增金额占比=本年新增经销商
实现经销收入/当年全部经销收入;退出家数占比=本年退出经销商数量/本年全部经销数量;退出
金额占比=本年退出经销商在上年实现经销收入/上年全部经销收入。
报告期内,受市场发展变动、经销商自身经营考虑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经销商增减变动存在部分变动。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新增经销商实现收入分别为68492.95万元、60305.37万元及17814.51万元,占当期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8%、3.45%及2.03%,整体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目标公司经销收入主要系存续经销商贡献。
报告期内,新增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经销商性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当期新增经销商实
5902.402.18%13726.942.48%18463.093.96%
现毛利
合计270720.98100.00%554518.54100.00%465653.19100.00%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10475.73
2024年毛利总金额554518.54
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1.89%
2024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5681.17
2023年毛利总金额465653.19
2024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1.22%
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1043.56
2022年毛利总金额243298.91
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上期实现毛利/上期毛利总金额-0.43%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新增经销商实现毛利额分别为18463.09万元、
3-1-56613726.94万元及5902.40万元,占当期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3.96%、2.48%
及2.18%;2023年退出经销商在2022年实现毛利额为-1043.56万元,占2022年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为-0.43%,主要系经营不善、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等因素导致退出合作。2024年及2025年1-6月退出经销商在2023年及2024年实现毛利额分别为
5681.17万元及10475.73万元,占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1.22%及1.89%。目标公司经销收入及毛利额主要由核心存续经销商贡献,新增或退出
经销商贡献的收入及毛利额均较小。
(3)新设即成为标的资产主要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均为原有合作经销商客户,不存在新设即成为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情形。
(4)主要经销商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变动原因及合理性,经销商向发行人采购规模是否与其自身业务规模不匹配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主要销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及占经销模式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经销模式收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入比例
1 客户 H 轮胎 70865.56 8.09%
2 客户 D 轮胎 29678.98 3.39%
2025年 3 客户 I 轮胎 14478.47 1.65%
1-6月 4 客户 J 轮胎 11805.55 1.35%
5 客户 M 轮胎 10897.55 1.24%
合计137726.1015.73%
1 客户 H 轮胎 141194.87 8.08%
2 客户 D 轮胎 57965.68 3.32%
3 客户 I 轮胎 24132.78 1.38%
2024年
4 客户 V 轮胎 21533.70 1.23%
5 客户 K 轮胎 19891.13 1.14%
合计264718.1515.15%
1 客户 H 轮胎 124172.10 7.57%
2023年
2 客户 D 轮胎 55870.27 3.41%
3-1-567占经销模式收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入比例
3 客户 I 轮胎 32539.57 1.98%
4 客户 J 轮胎 27652.28 1.69%
5 客户 K 轮胎 21734.07 1.32%
合计261968.3015.97%
注:上述经销商收入统计均为单体口径。
2024 年,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新增客户 V。客户 V 主要位于韩国,自 2008 年
起与目标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2023 年,客户 V 为目标公司前十大经销商,是目标公司韩国地区主要经销商之一。
2025 年 1-6 月,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新增客户 M。客户 M 位于沙特阿拉伯,自
2012 年起与目标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客户 M 均为目标公司前二十大经销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五大经销商毛利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客户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H 34443.19 12.72% 61534.84 11.10% 38967.75 8.37%
客户D 12454.01 4.60% 22887.86 4.13% 15119.14 3.25%
客户K 909.50 0.34% 3271.21 0.59% 2397.47 0.51%
客户V 1767.79 0.65% 5063.48 0.91% 5740.12 1.23%
客户I 6387.95 2.36% 9815.58 1.77% 9315.44 2.00%
客户J 4349.50 1.61% 450.56 0.08% 7486.65 1.61%
客户M 2659.02 0.98% 4251.40 0.77% 3327.89 0.71%
合计62970.9623.26%107274.9219.35%82354.4517.69%
注:占比为占总经销模式毛利额的比例;到客户的毛利额数据均为目标公司内部核算口径数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合计毛利额分别为
82354.45万元、107274.92万元及62970.96万元,随着目标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及毛利率水平的回升呈快速增长趋势;占经销模式总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17.69%、
3-1-56819.35%及23.2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客户毛利占比有所提升,一是因为公司持续
优化产能布局,二是随着公司业务开拓,高毛利产品销售有所增多。2024年,目标公司对美国客户 J 实现毛利额较小,主要原因系受客户 J 自身经营不善以及销售产品结构性变化等因素影响,当期收入出现较大下滑;同时,由于该客户仍为美国地区最大的经销商之一,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2024年基于后续持续合作等因素考虑,目标公司作为其长期合作供应商当期对其给予了一定的支持。根据 2025 年 3 月 ModernTire Dealer 相关报道,客户 J 已完成资产重组,其作为大型轮胎经销商持续开展轮胎分销业务,2025年上半年实现毛利额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历史采购销售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规模历史采购规模
该客户成立于1960年,经营折扣轮胎,零售汽车零部件和配件,其折扣轮胎服务客户遍及美国,拥有29000
2021年及2022年,目余名员工。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1 客户H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消费国,2023年美国替换轮胎
销售额10426.88万美
市场销售量为3.3亿条,市场规模约数千亿元人民币。
元、13779.37万美元
根据IBIS WORLD,该客户在美国轮胎经销商行业市场份额显著,约为15.8%。
该客户成立于1918年,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
2021年及2022年,目兰,拥有1300余名员工,为来自美国42个配送中心的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2 客户D 10000多家汽车经销商提供服务,也为众多汽车厂家提
销售额5878.74万美
供管理咨询,服务的品牌包括奥迪、奔驰、大众等众元、6699.78万美元多知名车企。2023年销售额约6.1亿美元。
该客户成立于1921年,总部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巴拉辛威德,是一家汽车售后市场连锁店和零售商,提供优
2021年及2022年,目
质的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部件。客户共有约8000名员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3 客户I 工,在美国和波多黎各设有办公室,拥有约8000个服
销售额4070.82万美务区。
元、3995.70万美元
根据美国Fortune统计,该客户每年销售规模约20亿美元。
该客户成立于1935年,为轮胎和车轮零售经销商,通过其配送中心为服务维修站和汽车性能商店提供轮
胎、车轮和服务设备。客户总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亨特斯维尔。该客户是美国替换轮胎市场最大的独立轮胎供应商之一,运营着超过115个配送中心,为美国约
2021年及2022年,目
80000名客户提供服务,拥有约4500名员工。2023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4 客户J 年,该公司获得年度汽车和运输设备(大型)公司史
销售额3914.02万美
蒂夫银奖,夏洛特最优秀、最聪明的公司之一,全国元、3187.72万美元
商业资源协会(NABR)评为2023年夏季全美最佳和最
聪明的公司之一,以及《新闻周刊》最受欢迎的100个工作场所之一。经查阅相关申请及法院裁决文件,该客户已在特拉华州自愿提交了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通过一系列方式进行重整;法院也初步批准了客户J支
3-1-569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规模历史采购规模
付特定关键供应商和索赔人破产前债权的临时命令,以确保关键供应商能持续供货,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能够继续运营,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2025年3月Modern Tire Dealer相关报道,客户J已完成资产重组,其未来仍将继续开展轮胎分销业务。
客户K是世界领先制造商品牌的主要分销商,总部位于莫斯科,在俄罗斯轮胎和车轮销售商中占据领先地2021年及2022年,目位;客户K在俄罗斯市场经营超过29年,拥有150000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5 客户K
平方米仓库空间及超过100辆车的卡车车队。销售额1133.35万欧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220亿卢布,折合人民币约20元、2297.97万欧元亿元。
客户V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专注于轮胎流通的企业, 2021年及2022年,目其业务主要集中在轮胎销售与供应链合作领域。客户V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6 客户V
是韩国地区业内第一家轮胎分销公司,目前在韩国经销售额349.19亿韩元、营的门店超过500家。379.67亿韩元客户M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得,提供乘用车和商用车的全系列轮胎。客户M母公司Zafco Trading是各类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轮胎和电池 2021年及2022年,目的可靠供应商,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吉达,是KUMHO、 标公司分别对其实现
7 客户M
CEAT、ZEETEX和ARMSTRONG等轮胎的授权经销商。 销售额135.43亿韩客户M注册资本4000万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约 元、281.27亿韩元
7700万元,HASCO的母公司Zafco Trading是中东地区
最大的轮胎配送中心。
注:经销商的基本情况来源于经销商官网、公开报道、Capital IQ和访谈确认。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均为业内较为知名的轮胎行业从业企业,和目标公司合作多年;报告期内,随着目标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入,除客户 J 因自身经营陷入困境等因素导致 2024 年收入有所减少外,目标公司对主要客户的收入整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目标公司主要客户向目标公司采购规模与自身业务规模相匹配。
(5)经销商是否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该类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仅在中国境内存在极少数个体经销户等非法人实体经销商,该类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非法人实体经销商数量121010
非法人实体经销商数量占经销商数量比例0.15%0.11%0.12%
3-1-570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法人实体经销商实现收入888.421524.111870.77
占当期经销收入的比例0.10%0.09%0.11%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仅在中国境内存在极少数非法人实体经销商,主要为个体工商户,相关主体经营规模较小,收入占比较低,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非法人实体经销商情况。
4、经销商模式经营情况分析:*经销商模式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不同销售模式(直销、经销等)、不同区域(境内、境外等)和不同类别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
比、毛利率情况;对不同模式、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经销商销售价格、毛利率存在显
著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经销商返利政策及其变化情况,返利占经销收入比例,返利计提是否充分,是否通过调整返利政策调节经营业绩。*经销商采购频率及单次采购量分布是否合理,与期后销售周期是否匹配。*经销商一般备货周期,经销商进销存、退换货情况,备货周期是否与经销商进销存情况相匹配,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退换货率是否合理。*经销商信用政策及变化,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模式或对部分经销商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经销商,是否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经销商回款方式、应收账款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回款或
第三方回款情况。*终端客户构成情况,各层级经销商定价政策,期末库存及期后销售情况,各层级经销商是否压货以及大额异常退换货,各层级经销商回款情况;直销客户与经销商终端客户重合的,同时对终端客户采用两种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销商模式销售收入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比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万韩元
2024年2023年
公司名称经销收入经销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占比占比
赛轮轮胎2902645.353136270.2992.55%2428564.382556275.7295.00%
玲珑轮胎未披露2181038.09/未披露1986544.99/
S 佳通 436950.93 462184.47 94.54% 403150.66 412275.62 97.79%
3-1-5712024年2023年
公司名称经销收入经销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经销收入轮胎收入占比占比
韩泰轮胎未披露9134980.00/未披露8721308.00/
目标公司1747606.152384066.7273.30%1640412.702191577.5274.85%注1:玲珑轮胎分零销和配套口径披露营业收入,销售模式包括“采用给主机厂配套的直接销售、与经销商签订代理服务合同的间接销售、通过智慧零售云平台线上商城直接销售给门店、通过阿特拉斯卡友之家 APP 直接销售给司机用户”四种,未直接披露经销模式收入;
注2:韩泰轮胎未披露经销模式收入,收入来自公司公告;
注3:韩泰轮胎收入单位为百万韩元;
注4:2025年1-6月,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均未披露。
轮胎市场主要分为轮胎替换市场和轮胎配套市场,轮胎企业会针对不同市场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轮胎替换市场通常伴随着修理、安装等附加服务以及精细化的销售渠道要求,因而决定了经销模式是轮胎替换市场的主要经营模式。其余的轮胎产品销售则直接面向各大整车厂商,这部分市场称之为轮胎配套市场,主要经营模式为直销。
如上表所示,目标公司针对替换轮胎销售市场多以经销模式开展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2)不同销售模式(直销、经销等)、不同区域(境内、境外等)和不同类别经
销商销售的产品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对不
同模式、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经销商销售价格、毛利率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扁平化管理,未对经销商进行层级、类别划分管理。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产品类别销售模式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直销345.58336.96351.28
LTR
经销528.43513.51507.38
直销276.96257.29254.36
PCR
经销360.16358.28351.56
直销1295.881367.161382.18
TBR
经销1484.991444.501463.93
3-1-572目标公司经销模式下各类产品平均单价高于直销模式各类产品平均单价,主要受
下游客户差异、市场竞争态势不同等所致。直销模式下,目标公司下游客户为全球汽车制造商。一方面,相关销售链条较短,省去了中间环节的成本,相应在售价上也有所体现;另一方面,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汽车制造商通常会与轮胎供应商协商,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采购,以控制整车成本。作为轮胎供应商,与汽车制造商直接合作,在扩大自身市场影响力方面有着较大提升,同时对配套市场销售亦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因此,轮胎供应商也有动力通过较低售价以对直销模式客户进行拓展。
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不同区域经销模式产品价格、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主要区域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经销模式平经销模式毛均销售价格利率均销售价格利率均销售价格利率
北美洲606.4640.29%606.8240.99%597.3629.91%
欧洲417.1527.80%401.3927.72%387.0027.31%
韩国472.4626.88%468.8230.09%482.5232.16%
中国240.7022.01%250.3924.79%239.6214.63%
其他382.9727.19%398.4328.16%397.3226.69%
报告期内,受销售产品结构、原材料成本变动、海运费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目标公司不同区域经销商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2023年,中国经销商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中国经销商销售产品中小尺寸占比较高所致。
2024年,欧洲、韩国等区域经销商毛利波动较小,北美洲及中国经销商毛利率增长较多。中国经销商毛利率增长主要系目标公司于中国市场逐渐恢复市场地位,品牌价值重新获得认可。一方面,目标公司持续新增知名整车厂和车型的配套,市场知名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目标公司不断深耕途虎等市场知名经销渠道,在消费者中的品牌认可度也有所加强。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目标公司得以提升销售价格,同时叠加成本端压力减轻,带来了中国地区经销模式毛利率的提升。但中国市场轮胎企业竞争激烈,销售产品中小尺寸占比较高,使得中国经销商毛利率仍低于其他区域。
3-1-573北美洲经销商毛利率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成本端平均单位成本持续下降所致,目标
公司越南工厂因人工成本较低等原因,产品平均单位成本较低,北美洲区域销售产品中来自越南工厂的产品比例逐步上升,使得其毛利率持续提升。
2025年1-6月,北美洲、欧洲、中国及其他地区经销商毛利波动较小。韩国地区
经销客户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2025年上半年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
(3)经销商返利政策及其变化情况,返利占经销收入比例,返利计提是否充分,是否通过调整返利政策调节经营业绩
目标公司向经销商提供的返利政策主要包括业绩达成类奖励、提前回款类奖励及
其他多种类型返利。计提销售返利时,根据双方约定的折扣政策计提折扣,目标公司按抵减折扣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已承诺未兑现的折扣计入负债;兑现销售返利时,客户可在提货时要求将计提的折扣抵减本次提货款,目标公司将客户兑现的折扣确认为当期收入,同时冲减负债。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返利占经销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经销模式计提折扣金额87699.36153454.89119802.17
经销收入875718.601747606.151640412.70
占比情况10.01%8.78%7.30%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折扣计提占比分别为7.30%、8.78%及10.01%。报告期各期,随着目标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经销商业务达成量也有所增长,折扣计提比例相应有小幅增加。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返利计提充分,不存在通过调整返利政策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形。
(4)经销商采购频率及单次采购量分布是否合理,与期后销售周期是否匹配;经
销商一般备货周期,经销商进销存、退换货情况,备货周期是否与经销商进销存情况相匹配,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退换货率是否合理
3-1-574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下游经销商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与目标公司独立开展购销业务、确定采购及备货周期,采购频率及单次采购量分布符合其自身经营情况,与期后销售周期匹配,相关购销业务规模与经销商实际经营规模相匹配,不存在经销商压货情形。
就主要经销商报告期各期末库存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抽样对其执行函证程序,并结合目标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其的销售数量,分析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期末囤货等异常情形。报告期各期,执行上述函证程序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占目标公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43%、39.92%及36.59%,通过回函取得进销存数据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占目标公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77%、34.92%及35.98%。回函经销商报告期各期末平均库存水平、各期销售数量、对应平均备货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条
2025年1-6月/2025年62024年/2024年12月312023年/2023年12月
项目月30日日31日
当期总销售数量670.001355.681361.12平均单家客户销售
23.1035.6832.41
数量
期末库存总数量275.88247.38273.01平均单家客户库存
9.516.516.50
数量
对应备货月份2.472.192.41
注:对应备货月份=平均单家客户库存数量/平均单家客户销售数量*1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主要客户平均单家客户销售数量分别为32.41万条、35.68万条和23.10万条,随着目标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各年有小幅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目标公司主要客户期末库存水平对应备货月份分别为2.41个月、2.19个月及2.47个月,基本保持稳定。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不存在配合目标公司期末囤货等情形。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退货总金额分别为8320.07万元、8726.39万元及2750.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37%及0.22%,退货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
(5)经销商信用政策及变化,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模
式或对部分经销商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经销商,是否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目标公司主要综合考虑所处市场地域、客户规模体量、信用情况等具体因素制定
3-1-575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显著宽松
于其他销售模式或对部分经销商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经销商的情形;目标公司对
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到90天,考虑到个别海外客户运输时间较长,对其信用期相应有所延长,但均未超过180天。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信用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的情形。
(6)经销商回款方式、应收账款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回款或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经销商主要回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票据等。目标公司与经销客户签署销售合同时,通常会基于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水平等因素进行友好协商谈判,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报告期各期末,目标公司经销客户大多处于正常授信额度内,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商客户不存在现金回款,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各期,目标公司经销模式下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905.07万元、2912.83万元及575.64万元,主要为客户实际经营者及其亲属代客户回款,金额及占比较小;相关付款方均向目标公司出具了代付说明。
(7)终端客户构成情况,各层级经销商定价政策,期末库存及期后销售情况,各
层级经销商是否压货以及大额异常退换货,各层级经销商回款情况;直销客户与经销商终端客户重合的,同时对终端客户采用两种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商终端客户主要为轮胎商店、修理厂及个人消费者等。
目标公司对经销商实行扁平化管理,未对经销商进行层级、类别划分管理。经销商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保持合理库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主要经销商库存水平合理,期后销售情况正常;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均不存在经销商压货及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况;经销商应收账款占销售额比重合理,经销商回款情况良好。目标公司不存在直销客户和经销商终端客户重合的情况。
3-1-5765、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输费用承担及补贴等)、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退换货机制、销售存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控是
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经销商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关联关系,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
(1)关于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制定了经销商管理规定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通常情况如下:
1)经销商选取标准和批准程序
目标公司针对经销商设定了合作准入标准,了解考察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及周边市场需求情况,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开发经销商的地理位置、从业情况、资金实力、预期销量规模、业务能力等。
针对拟开展合作的经销商,由公司销售人员与其商定合作范围、产品定价、交货方式、结算方式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并提交公司系统经适当授权人员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2)终端销售管理
目标公司通常对经销商向下游终端销售定价给与指导,并在合同中限定经销商的经销区域范围类别。针对终端销售定价,综合考虑目标公司对其销售价格、当地区域市场情况、物流费用、终端养户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市场销售指导价格,严禁经销商通过恶意、随意调整产品价格扰乱市场。
3)经销商日常管理
*返利政策
基于行业惯例及营销策略,为实现销售目标,目标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时,根据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不同的销售折扣政策。公司的折扣类型主要包括业绩达成类奖励、提前回款类奖励等多种类型。
*物流政策
目标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货物的配送方式,通常以公司配送为主。目标公司不存在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的情形。
3-1-577*经销商产品的退换货管理
目标公司在接到经销商退货要求后,由销售提交退货申请,经适当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目标公司退货的处理原则为非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
*信用及收款政策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在信用政策上,目标公司主要采用授信期限对下游客户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下游客户在与公司进行交易时,目标公司通常结合下游客户的资信情况、交易规模来核定相关信用期限,资信情况较好、业内知名度较高、交易规模较大的客户通常可以获得相对较长的授信期限。
*库存管理机制
目标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商品控制权转移后由经销商自行承担存货管理风险,因此目标公司未建立经销商的存货管理系统。公司通过业务员日常拜访、经销商销售数据统计分析等多方面了解经销商库存和向终端客户销售的情况。
*对账制度
市场部每月在系统上传经销商往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单,财务部每月对产生延期债权客户进行梳理和分析,并与市场部一起制定延期债权回收计划,经销商确认对账单是否相符,并进行确认。
*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执行情况
针对新开发的客户,销售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新开发客户开户申请,经相应核决权限审批后,由法务部将客户资料录入到 SAP 系统后客户账户生效。
目标公司与客户通常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方可进行销售。在销售订单下单环节,客户通知销售下单,订单信息包括产品物料号、产品规格、花纹、数量等,销售在 SAP 录入订单,经市场部、法务部审核客户债权、信用额度、订单金额等均无误后予以释放,释放订单流转至物流部门安排发货计划,实物出库时由物流部门进行系统结转,SAP 自动生成发货单,客户收货时与发货单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
在退货管理方面,由销售人员在系统内发起退货申请,经市场部、物流部、RE 总
3-1-578经理审核通过后退货。销售在 SAP 录入退货订单,货物退还至公司仓库后,物流部门
核对货物和退货订单数据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 SAP 系统中确认退货订单并结转。
(2)经销商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关联关系,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
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与目标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目标公司主要结合所处市场、客户规模体量、信用情况等具体事项制定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目标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合理,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的情形。
6、经销商与标的资产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合作:*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东、核心管理人员、员工
人数、与标的资产合作历史等。*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经销商或经销商的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特殊关系或业务合作(如是否存在前员工、近亲属设立的经销商,是否存在经销商使用标的资产名称或商标),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对经销商或客户提供的借款、担保等资金支持等。*经销商持股的原因,入股价格是否公允,资金来源,标的资产及其关联方是否提供资助。*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标的资产产品。*关联经销商销售收入、毛利及占比,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与非关联经销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前五大经销商基本情况如下:
开始合作序号经销商名称成立时间基本情况时间
该客户主要经营折扣轮胎、零售汽车零部件和配件
1 客户H 1960年 1990年产品。其折扣轮胎服务客户遍及美国。
该客户为全美的汽车经销商在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替
2 客户D 1918年 换轮胎和其他汽车零部件方面提供产品和服务,是 2009年
美国最大的轮胎和维修产品分销商之一。
该客户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美国汽车售后服务连
3 客户I 1921年 锁店,为美国各地的客户提供名牌轮胎产品,并提 2017年
供汽车维护和维修等服务。
该客户拥有140个轮胎产品分仓,配送车辆超过
1500台,销售产品超过40000种,代理普利司通、
4 客户J 1935年 1980年
米其林、固特异、马牌等多个汽车轮胎品牌,是美国最大的轮胎经销商之一。
该客户是世界领先轮胎制造商品牌的主要分销商,
5 客户K 1995年 在俄罗斯轮胎和车轮销售商中占据领先地位。该客 1999年
户拥有由101个贸易和服务中心(TSC)组成的广
3-1-579开始合作
序号经销商名称成立时间基本情况时间
泛零售网络和15万平方米的仓库,代理包括倍耐力、锦湖轮胎、马克西斯、Ikon等在内的多个汽车轮胎品牌。
客户V成立于1991年,是韩国地区业内第一家轮胎
6 客户V 1991年 2008年
分销公司,目前在韩国经营的门店超过500家。
该客户是沙特阿拉伯地区较有影响力的轮胎分销商
7 客户M 2011年 之一,代理包括锦湖轮胎、Zeetex、Armstrong等 2012年
多个汽车轮胎品牌。
资料来源:公开渠道查询。
(2)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关联方
与经销商或经销商的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特殊关系或业务合作(如是否存在前员工、近亲属设立的经销商,是否存在经销商使用标的资产名称或商标),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对经销商或客户提供的借款、担保等资金支持等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主要经销商或经销商的终端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存在前员工任职/设立的经销商。报告期各期,前员工任职/设立经销商家数分别为92家、95家及93家,实现经销收入分别为26294.13万元、
23500.49万元及8423.16万元,平均单家实现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285.81万元、
247.37万元及90.57万元。目标公司前员工任职/设立经销商平均收入规模较小,总收入
占整体经销收入规模的比例也较低。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与主要经销商不存在除正常购销活动以外的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对经销商或客户提供的借款、担保等资金支持等。
(3)经销商持股的原因,入股价格是否公允,资金来源,标的资产及其关联方是否提供资助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不存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情形。
(4)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标的资产产品
报告期内,经销商不存在专门销售标的资产产品情形。
3-1-580(5)关联经销商销售收入、毛利及占比,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与非关联经销商是否
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存在关联经销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内部控制测试
1)对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经销模式的业务流程、收入确认时点,以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了解目标公司的下游客户分布情况等行业特点,分析目标公司采取经销模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开年报信息,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2)查阅目标公司经销商相关制度文件、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订单等文件,核查公
司经销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目标公司返利政策、经销商信用政策、信用额度等情况,是否与直销客户存在较大差异;
3)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及经销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选取一定数
量的样本,对报告期内经销商执行内控测试及穿行测试,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走访
中介机构对经销商进行了实地访谈和线上访谈,了解经销商基本信息以及该经销商与目标公司交易情况,包括初始合作时间、期末库存、终端销售、运费承担方、结算方式、是否存在纠纷等,并了解经销商与目标公司关联关系等情况,实地观察抽样经销商经营场所或仓库,查看目标公司存货的存放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囤货积压。
(3)函证
1)对报告期各期主要经销商进行函证,确认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的销售金额、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等。报告期各期,函证经销商客户收入占目标公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76%、59.88%及60.69%;
2)抽取部分主要经销商,对其报告期内向目标公司采购产品、各期末库存产品及各
期对外销售产品数量进行函证,了解其报告期内与目标公司交易的真实性、期末库存情况以及各期对外销售情况。报告期各期,执行上述函证程序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占目标公
3-1-581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43%、39.92%及36.59%。
(4)经销收入真实性核查
1)检查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折扣协议、授信协议等,了解其主要客户权利及义
务安排;
2)对目标公司经销商收入抽样进行细节测试,检查经销商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物流单、签收单、发票、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3)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相关销售单据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获取报告期内折扣台账,分析各年度返利政策的变动情况,对销售返利计提的准
确性及充分性进行复核;
5)取得目标公司退换货明细,核实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导致的报表日后调整事项。
(5)经销商存货核查
1)抽样取得主要经销商的进销存数据并函证确认,核实其采购数量与目标公司的销
售数量是否匹配;
2)会同审计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实地、视频等方式,查看抽样经销商部
分仓库或进销存系统情况。项目组共计抽取了35家经销商客户执行实地/视频访谈程序,覆盖经销收入比例分别为27.31%、27.22%及29.26%。
(6)分析性复核
1)获取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客户清单,通过网络查询及访谈确认等方式
核实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判断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取得目标公司的经销收入明细表,按照收入分层,分析经销商的构成及经销商新
增、退出等情况和变动原因;
3)获取目标公司的销售明细,复核分析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销售数量、
3-1-582单价、收入的变动情况,分析目标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目标公司的销售明细,分析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的销售数量、销售
收入、单价等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分析主要经销商销售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5)取得报告期内前员工经销商的名单,获取经销商与目标公司交易明细,分析前员
工经销商与目标公司的交易内容、收入变动情况,并与其他同类产品进行比较;
6)了解目标公司销售结算条款、信用政策等情况。
2、核查意见
(1)经销模式是轮胎行业常见的销售模式,目标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具有必要性及
商业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目标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与经销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经销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3)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买断式经销业务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构成及变动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
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5)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关联方
与主要经销商或经销商的终端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经销商使
用目标公司商号或商标的情形,不存在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6)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收入占比高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市场变化情况共同影响,具备合理性;
(7)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模式下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高于直销模式下平均销售单价,主要系不同类型客户所处行业竞争特点所致,具备合理性;
(8)报告期内,目标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返利,目标公司经销商返利计提充分不存在通过调整返利政策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况;
(9)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收入确认真实、准确。目标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客户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与目标公司独立开展购销业务、确定采购及备货周期,采购频率及
3-1-583单次采购量分布合理,与期后销售周期匹配,不存在经销商压货情形;目标公司退换
货金额及比例均较低,退货率合理;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向终端客户实现了真实销售;
(10)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给予主要经销商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宽松于其他销
售模式或对部分经销商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经销商情形,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的情形;
(11)报告期内,经销商回款方式、应收账款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现金回款情形;报告期内,经销商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
(12)报告期内,目标公司主要经销商终端客户构成不存在重大异常,经销商定
价政策不存在重大异常,期末库存及期后销售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主要经销商不存在压货以及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形。
四十三、审核关注要点43: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如占比超过10%)、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
(一)核查情况
1、外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成立时
间、行业地位、资质情况、订单获取方式和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为标的资产关联方,境外客户为经销商的,主要最终客户的情况标的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系标的公司向中国大陆以外的客户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外销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份
占境外销售主要销售序号公司名称金额收入比例内容
1 客户A 133971.95 11.73% 配套轮胎
2 客户B 79566.85 6.97% 替换轮胎
3 客户C 64718.99 5.67% 配套轮胎
4 客户D 29678.98 2.60% 替换轮胎
5 客户AD 25041.21 2.19% 配套轮胎
合计332977.9829.15%
3-1-584单位:万元
2024年度
占境外销售主要销售序号公司名称金额收入比例内容
1 客户A 247729.87 11.29% 配套轮胎
2 客户B 158444.92 7.22% 替换轮胎
3 客户C 105156.61 4.79% 配套轮胎
4 客户D 57965.68 2.64% 替换轮胎
5 客户E 48069.26 2.19% 替换轮胎
合计617366.3428.14%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占境外销售主要销售序号公司名称金额收入比例内容
1 客户A 241424.12 11.94% 配套轮胎
2 客户B 140552.19 6.95% 替换轮胎
3 客户C 108851.78 5.38% 配套轮胎
4 客户D 55870.27 2.76% 替换轮胎
5 客户E 33553.69 1.66% 替换轮胎
合计580252.0628.70%
报告期内,外销前五大客户的成立时间、行业地位、资质情况、订单获取方式等基本信息如下:
是否具首次是否为标成立是否为主要最序号公司名称行业地位备相关接洽的公司关时间经销商终客户资质渠道联方
该客户是覆盖建筑、造船、汽车等几十个行业的全球著自主
1 客户A 1968 是 否 否 不适用
名综合性企业集团,是其本开拓国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
轮胎商该客户是美国轮胎零售及相
自主店、修理
2 客户B 1960 关汽车服务销售额排名首位 是 否 是
开拓厂及个人的零售商之一。
消费者等
3 客户C 1967 该客户是全球领先的轮胎和 是 自主 否 否 不适用
3-1-585是否具首次是否为标
成立是否为主要最序号公司名称行业地位备相关接洽的公司关时间经销商终客户资质渠道联方
橡胶公司,从事相关品牌轮开拓胎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客户为全美的汽车经销商在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替换轮轮胎商
胎和其他汽车零部件方面提自主店、修理
4 客户D 1999 是 否 是
供产品和服务,是美国最大开拓厂及个人的轮胎和维修产品分销商之消费者等一。
该客户拥有多个知名品牌,覆盖不同细分市场,业务遍自主
5 客户AD 1999 是 否 否 不适用布全球,汽车销量在全球名开拓列前茅。
轮胎商该客户主要从事轮胎和附件
自主店、修理
6 客户E 1981 的批发业务,是欧洲最大的 是 否 是
开拓厂及个人轮胎分销商之一。
消费者等
2、标的资产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况与标的
资产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1)标的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系标的公司向中国大陆以外的客户的销售收入。具
体包括:a.标的公司下属中国子公司直接出口给中国大陆以外客户的收入;b.标的公司
下属韩国子公司出口给非韩国及非中国大陆客户的收入;c.标的公司中国大陆以外的子公司对其所属国当地客户的销售收入。标的公司下属中国子公司和越南子公司存在将产品销售给标的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由韩国子公司出口给其他标的公司子公司和非韩国及非中国大陆客户的情形,但相关产品系由原产国中国和越南直发给相应标的公司子公司和客户,故标的公司涉及海关申报的收入包括:
a.标的公司下属中国子公司直接出口给中国大陆以外客户和出口给标的公司下属
韩国子公司的收入;b.标的公司下属越南子公司出口给标的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的收入;c.标的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出口给其他标的公司子公司和非韩国及非中国大陆客户的收入。
报告期内,海关出口数据统计的收入与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账面销售收入、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3-1-586单位:万元
根据海关出口
账面其中:其中:对标的公司集标的公司
2025年1-6月份数据差异占比占比
销售收入时间性差异其他差异团内部收入境外收入统计的收入
A B C=A-B D E=B-D
中国子公司120050.13126936.05-6885.92-6738.7597.9%-147.172.14%126936.05-
越南子公司151135.12157932.02-6796.90-6796.90100.0%--157932.02-韩国子公司
(原产国韩305533.09310725.36-5192.27-5192.27100.0%--国)
619568.95172511.64
韩国子公司
(原产国中国不适用481355.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和越南)
其他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969737.79
合计576718.341076948.66-18875.09-18727.9299.2%-147.170.78%904437.021142249.43
(续)根据海关出口
账面其中:其中:对标的公司集标的公司
2024年数据差异占比占比
销售收入时间性差异其他差异团内部收入境外收入统计的收入
A B C=A-B D E=B-D
中国子公司159331.33215064.81-55733.49-55537.2999.6%-196.190.4%215064.81-
越南子公司280339.77279481.30858.47858.47100.0%--279481.30-韩国子公司
(原产国韩615437.27605495.769941.529941.52100.0%--国)
1181923.38319634.06
韩国子公司
(原产国中国不适用896061.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和越南)
其他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80512.61
合计1055108.371996103.55-44933.50-44737.3099.6%-196.190.4%1676469.492200146.67
(续)根据海关出口
账面其中:其中:对标的公司集标的公司
2023年数据差异占比占比
销售收入时间性差异其他差异团内部收入境外收入统计的收入
A B C=A-B D E=B-D中国子公
219779.17200009.5119769.6619641.1899.4%128.470.7%200009.51-
司越南子公
253048.89245280.267768.637768.63100.0%--245280.26-
司韩国子公
司(原产529398.60526691.532707.072707.07100.0%-国韩国)
韩国子公903053.06285137.93
司(原产不适用661499.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国中国和
越南)其他子公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736745.64司
3-1-587根据海关出口
账面其中:其中:对标的公司集标的公司
2023年数据差异占比占比
销售收入时间性差异其他差异团内部收入境外收入统计的收入
合计1002226.661633480.7630245.3630116.8999.6%128.470.4%1348342.832021883.57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账面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统计收入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海关申报周期与收入记账周期不一致导致的时间性差异。以标的公司中国子公司为例,由于其因免抵退税的需要,一般于销售次月核算留抵税额,并于次月出口申报,因此海关申报周期晚于记账周期约30天。标的公司2024年差异相比较于2023年时间性差异有所上涨,主要因为标的公司中国天津工厂2024年6-12月订单于2025年申报出口退税导致。
除上述时间性差异外,标的公司账面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统计收入还存在其他小幅差异,主要系 CIF 贸易条款下离岸价和到岸价金额差异等原因导致,相关差异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报告期内,仅中国海关对标的公司下属中国子公司的产品出口有退税政策,中国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申报表的外销收入与中国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内部抵消前)对比情况同上表。
(3)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及审计机构关于标的公司境外客户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境外客户发函境外客户回函金期间发函占比回函占比境外销售收入金额额
2025年1-6月份1142249.43787690.6468.96%592834.6851.90%
2024年2194107.951512055.3168.91%1177661.0453.67%
2023年2021883.571469696.4072.69%1065194.5452.68%
3、对境外销售所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比例和结果,应当确保核查比例足以支
持核查结论
(1)获取主要外销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合同或订单中关键条款信息,判
断所销售的商品风险、控制权转移时点,并与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对比是否一致;
(2)对外销收入执行穿行测试,获取其销售合同、订单、物流记录、发票、回款
3-1-588记录等资料,对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3)独立财务顾问及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境外销售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函证和走访。相关比例和具体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函证程序走访程序标的公司期间境外销售收入发函回函发函金额回函金额金额占比占比占比
2025年1-
1142249.43787690.6468.96%592834.6851.90%595718.8352.15%
6月份
2024年2194107.951512055.3168.91%1177661.0453.67%1107821.9150.49%
2023年2021883.571469696.4072.69%1065194.5452.68%1065582.5552.70%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函证、走访等程序获取相关外部证据。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真实、完整。
4、标的资产外销产品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明显高于内销相同或同类产品,如是,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商业逻辑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价格、毛利率的境内外销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份2024年2023年内销单价(元/条)226.02226.02219.39
外销单价(元/条)427.70421.63421.78
内销毛利率11.88%13.60%9.65%
外销毛利率27.62%27.55%24.63%
标的公司境内销售价格和毛利率相对低于其他地区,主要原因系受区域性经济发展水平、竞争激烈程度差异、轮胎尺寸差异等影响,标的公司在境内的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低于其他地区,导致境内毛利率相对较低。此外,境内经销产品销售占比约为
19%,境外经销产品销售占比约为75%,而经销产品与直销产品单价相比较高,因此导
致外销单价较内销单价偏高,相应地外销毛利率较内销毛利率偏高。
3-1-5895、标的资产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标的资产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是否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如发生,对标的资产未来业绩是否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目标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之“4、主要地区的贸易政策”。报告期内未发生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6、标的资产出口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报告期内是否稳定,汇兑损益对标的资产
的业绩影响是否较大,标的资产是否采取了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出口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2023年及2025年1-6月份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较2024年处于高位,因此2023年及2025年1-6月份标的资产为汇兑收益,
2024年为汇兑损失。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份2024年2023年汇兑损益10491.99-5938.551394.10
净利润67796.68191491.62101839.20
占比15.48%-3.10%1.37%
营业收入1232067.962390105.432198649.34
占比0.85%-0.25%0.06%
如上表所示,2023年至2024年,随着标的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的不断扩大,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低。2025年1-6月目标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大,一方面受2025年1-6月汇率波动影响产生较大汇兑收益,另一方面目标公司2025年上半年受光州工厂火灾损失影响,整体净利润规模相对较小。整体而言,标的公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大,汇兑损益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
7、标的资产境外销售模式和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符
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3-1-590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可比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外销收入占比外销收入占比
赛轮轮胎1341278.3577.12%2381104.0375.92%1926469.5475.36%
玲珑轮胎未披露未披露1073028.4849.20%939685.7436.76%
S佳通 79543.61 34.80% 165172.68 35.74% 158462.37 38.44%
韩泰轮胎未披露未披露3763657.9676.18%3292688.9574.61%
平均值710410.9855.96%1845740.7959.26%1579326.6556.29%
标的公司1142249.4392.71%2194107.9592.03%2021883.5792.26%
注:玲珑轮胎、韩泰轮胎未披露2025年1-6月外销收入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销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由于标的公司的销售业务全部集中于下属控股子公司锦湖轮胎株式会社,锦湖轮胎株式会社系全球知名品牌,总部在韩国且在全球布局销售,其他可比公司总部均在中国,深耕国内市场,故同比标的公司外销占比较高。
8、标的资产关于贸易政策、汇率影响的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标的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九)汇率波动风险”及“(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模式、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及主要合同条款等信息;
(2)获取标的公司收入明细,计算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并通过公开信息渠
道查询重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信息,核查外销客户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计算并对比标的公司境内外毛利率及分产品类型的毛利率,分析境内外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
(4)对主要客户执行访谈、函证程序,核查标的公司外销收入的真实性;
3-1-591(5)取得标的公司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收入数据,检查与标的公司境外
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6)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标的公司外销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分析贸易政策变化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标的公司出口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变动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真实、准确;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整体而言,标的公
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大,汇兑损益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差异具有合理性;
(4)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5)标的公司已充分披露关于贸易政策、汇率影响带来的风险提示,详见重组报告书。
四十四、审核关注要点44: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大额异常退货(如退换货金额超过10%)、现金交易占比较高(如销售或采购占比超过10%)、以
大额现金支付薪酬、报销费用、垫付各类款项的或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一)核查情况
1、退换货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会计处理方法等;
查阅销售合同、销售部门对销售退回的处理意见等资料,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销售退回,判断销售退回的真实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退货总金额分别为8320.07万元、8726.39万元及2750.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0.37%及0.22%,退货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异常退货的情形。
3-1-5922、现金交易或者大额现金支付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与标的资产业务情况或
行业惯例相符,与同行业或类似公司的比较情况;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是否为标的资产的关联方;相关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的原则与依据,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与现金管理制度是否与业务模式具有匹配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备性、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现金交易或者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形。
3、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以及大额现金支付对象是
否与客户或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与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资金往来。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
4、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销商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905.07万元和
2912.83万元及575.64万元,主要为客户实际经营者及其亲属代客户回款,金额及占
比均较小;相关付款方均向标的公司出具了代付说明。
除上述经销商客户第三方回款外,标的公司还存在与直销客户第三方回款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车轮分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销售轮胎,一汽富维经组装后销售给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大众”),一汽大众为轮胎最终使用方;标的公司向一汽富维销售的轮胎由一汽大众向标的公司支付货款。标的公司、一汽富维与一汽大众签署了《二次配套件供货与结算协议》,协议约定一汽大众直接向标的公司支付货款。报告期内,一汽大众代一汽富维直接支付的货款金额分别为28522.96万元、23944.88万元及11651.20万元。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5、标的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的商业合理性或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
3-1-593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不存在第三方回款。
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如签订合同时已明确
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该交易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原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除与一汽富维、一汽大众合作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
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的情形。
7、第三方回款形成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
实质是否一致;第三方回款所对应营业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销模式下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905.07万元、2912.83万元及575.64万元,直销模式下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8522.96万元、23944.88万元及11651.20万元,相关金额及占比均较小;相关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第三方回款所对应营业收入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标的公司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的销售、采购模式;
(2)访谈标的公司财务人员,了解退换货、现金交易和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3)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况;
(4)查阅报告期各期的销售明细,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销售退回;
(5)抽查标的公司的大额银行流水,关注是否存在大额现金存取的情况,比对银行流水中的打款方是否存在不在客户清单中的第三方;
(6)对标的公司销售流程进行穿行测试,关注是否有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异常退货的情形;
3-1-594(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少量经营性第三方回款,相关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
性和商业合理性。
四十五、审核关注要点45:标的资产营业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核查情况
1、结合主要产品的产量、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核查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之“3、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目标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之“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之“(1)原材料采购”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的合理性参见重组报告书之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与主要产品的销量、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相匹配,与同行业公司的单位营业成本及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一致。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劳务外包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劳务外包人数及占当期标
的资产员工人数比例;劳务外包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劳务外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劳务外包金额4980.8615889.4719175.76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0.55%0.90%1.15%
劳务外包人数(截至报告期各期末)76914501242
占当期标的公司员工人数比例7.39%14.34%18.46%
3-1-59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劳务外包人数占当期标的公司总人数比重分别为18.46%、
14.34%及7.39%,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19175.76万元、15889.47万元及4980.86万元。标的公司劳务外包人员主要为光州、谷城、越南、佐治亚、南京、天津、长春工厂的生产辅助人员、保洁、保安等,不涉及核心生产工艺环节。标的公司属于生产制造企业,在订单密集或生产时间要求紧张时,自有生产人员不足,会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补充,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3、劳务公司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专门或主要为标的资产服务,与标的资
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锦湖轮胎本部
根据锦湖轮胎的确认及《韩国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为锦湖轮胎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涉及主体劳务公司名称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谷城工厂/光州工厂食堂的简
1锦湖轮胎锦湖轮胎谷城食堂(株)无
单烹饪、配餐
工厂保安、警卫、美化、洗
2 锦湖轮胎 S-Tec Safe 无
涤、造景
3 锦湖轮胎 S-Tec System 设施管理、美化、保安 无
4 锦湖轮胎 S-Tec Plus 海外营业DOC 无
5锦湖轮胎现代高速观光(株)驾驶巴士无
6 锦湖轮胎 J&J信息 IT/ 计算机系统维护 /维修 无
Key & Communications
7 锦湖轮胎 IT/ 计算机系统维护 /维修 无
Co. LTD.
8 锦湖轮胎 GNC资产管理 美化、警卫 无
9锦湖轮胎江南高速观光通勤班车无
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韩国部分劳务公司劳动者提起了诉讼,存在认定该等劳务公司所属的劳动者和锦湖轮胎之间签订的外包合同实质上属于派遣劳动者的情况,有关诉讼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十)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之“1、锦湖轮胎本部”;同时,与锦湖轮胎签订劳务合同的企业未取得劳动者派遣事业许可,且劳务企业所属劳动者在锦湖轮胎工作超过两年,因此,上述劳动者派遣关系被认定为非法派遣的可能性大。
3-1-596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a)如果锦湖轮胎与该等劳务公司劳动者的全员或其中
一部分人员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非法派遣,则锦湖轮胎将承担直接雇佣前述人员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则雇佣劳动部将对锦湖轮胎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名(折合人民币约 14.81 万元/名)派遣劳动者的罚款;(b)锦湖轮胎在直接雇佣前述人员时,将产生需向其支付与锦湖轮胎所属的、履行同类别或类似业务的人员同等水平工资的义务,对于过去最多10年的损害赔偿,可能发生与工资差额相当金额及与退职金差额相当金额的或有债务,并可能因此在日后发生额外的人工费负担。
(2)锦湖轮胎境内实体
根据锦湖轮胎的确认并经查询公开信息,报告期内,为锦湖轮胎境内实体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劳务公司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橡胶
锭子房、返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胶、硫化喷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
涂、胎胚修建筑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办公
理、胎胚分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初级农
离、轮胎修理南京富贤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史正平持股
(重)、轮胎2017年12
1锦湖南京商贸有限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普60%,陈然修理(轻)打月25日公司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然持股40%磨、NGC修理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
(包含BEAD-运;包装服务;家政服务;机械设NGC)、DB修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理、手动打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头相关业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模具交替、模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具砂洗、干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清洗、激光洗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模南京世中申玲持股
模、气眼套更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2012年10
2锦湖南京模具有限60%,李哲
换、气眼弹套研发;金属制品修理;机械电气设月12日
公司光持股40%
修复、52寸硫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化机胶囊交替零售;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相关业务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3-1-597劳务公司
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劳务派遣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装
璜施工;五金水暖、装饰材料、日
用百货、办公用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中介服务;劳务服务;外墙清洗服务;绿化施工与养护;中餐餐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集、运输、处理服务;搬运、装
卸、仓储服务;水电安装;绿植、
花卉租赁与销售;暖通设备、空调安装、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南京百佳郝绍宏持股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2004年9
3锦湖南京物业管理保洁业务98.75%,杨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月14日有限公司娴持股1.25%
为准)一般项目:生产线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新鲜蔬菜批发;包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水产品冷冻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苏紫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0%,张胜
持股30%,南京德勤保安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刘娟持股
2014年84锦湖南京保安服务保安服务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10%;月5日有限公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紫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张胜
持股80%,刘娟持股
20%
南京爱丽 员工餐厅委托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2012 年 8 Han Hyo
5锦湖南京
世餐饮管 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月28日 Seok 持 股
3-1-598劳务公司
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理有限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62.5%,刘千司南京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金持股37.5%花台分公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司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南京新爱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王拴爱持股
丽世餐饮员工餐厅委托目: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新鲜蔬2022年6
6锦湖南京99%、张冬珍
管理有限经营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家用电器月28日
持股1%公司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外卖递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保安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专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生态江苏士晟周吉才持股保护区管理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8
7锦湖南京保安服务保安服务80%,密夫建保护;环境保护监测;特种作业人月1日
有限公司持股20%员安全技术培训;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住房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
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饰研发;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
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区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3-1-599劳务公司
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
选别/入库叉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天津鸿实车、出荷/出库付东举持股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2023年3
8锦湖天津人力资源叉车、扒箱/码65%,刘晓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月24日
有限公司堆/擦胎相关业亮持股35%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务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原材料、药品
室零号机、锭
橡胶制品、轮胎制造技术研发;设
子房、G/C 修
备安装、维修;轮胎未出厂产品维理喷涂轻修理修;劳务派遣(境外派遣除外);
重修理、特殊货物、技术进出口;设备加工(限修理、区外分支机构经营);建筑设施安
RECHECK 、 玄 哲 持 股天津会友装;干冰的生产及销售(限区外分打磨、D/B 修 2001 年 1 89.8232% ,
9锦湖天津科技发展支机构经营);高尔夫练习场管
理、模具清月15日朴光明持股
有限公司理;轮胎、五金交电、润滑油、化
洗 、 Dry ice 10.1768%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cleaning、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品);叉车租赁;
弹簧气孔套、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Rim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Cleaning 、 刮经营活动)
边/剪毛、
barcode扫码
旅游信息咨询;省际包车客运、市
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物流服务;
公路货运;公路旅客运输;校车服吉林省长务;班车服务;广告业务;汽车美春乐驰旅容装饰;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2015年12杜爽持股
10锦湖长春班车租赁
游服务有住宿服务;健身服务;会议服务;月22日100%限公司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春市惠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周万会持股工厂门岗执勤2021年2
11锦湖长春捷物业管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90%,杨旭
服务月19日
理有限公供应链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生持股10%
3-1-600劳务公司
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司务;灌溉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固体废物治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装卸搬运;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家政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家政服务;
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招聘;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事务
原材料仓库、代理;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
药品称量、零吉林省鸿人力资源外包;人才交流;人力资
号机、锭子付东举持股实人力资源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2021年5
12锦湖长春房、垫布修80%,雷光源有限公培训);建筑劳务外包;人力资源月17日
理、手动包琴持股20%司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
布、喷涂相关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业务询;保洁服务;货物搬运;货物装卸;保险代理服务;物业服务;网
页设计;网站建设;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化妆品销售;建筑工程
3-1-601劳务公司
序号涉及主体外包服务内容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权情况名称
施工、咨询;工程机械设备安装、
维修、保养;电力工程咨询;办公用品销售;汽车租赁;通信工程设
计、施工、维护;翻译服务;通信
业务代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
终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集
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运营维护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研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物运输;仓储、装卸、配送长春骏琳服务及信息咨询;货运代理;物流王志强持股
国内快递、货2018年913锦湖长春运输服务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80%,陆金物运输服务月27日
有限公司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玲持股20%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餐饮管理及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长春市俊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梁学俊持股姬餐饮管2016年1
14锦湖长春经营员工餐厅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90%,李英
理有限公月21日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姬持股10%司营活动)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机电设备安
装、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特种设备除外),车辆租赁服务;叉车租赁及维修服务;装饰
装修工程、绿化工程、保温工程、长春市沃
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盆景腾物业服公司厂区内保2019年11孙佳丽持股
15锦湖长春及花卉、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
务有限公洁、绿化养护月20日100%
电、机械配件、劳保用品、汽车配司
件、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劳务分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
吉林山水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赵淑萍持股工厂门岗物业2019年516锦湖长春保安有限评估、秩序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98%,孙佰管理业务月10日
公司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山持股2%经营活动)。
(3)锦湖轮胎境外实体
根据锦湖轮胎的确认及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告期内,为锦湖轮胎境外实体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3-1-602序号涉及主体劳务公司名称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VINA THE MINH
1锦湖越南特殊高级修理和保养服务无
MEMBER COMPANY
BAY MOI GIO贸易和服务
2锦湖越南清洁服务无
有限责任公司
叉车驾驶、装载货物、清洁
3 锦湖越南 ECO有限公司 无
轮胎服务
4 锦湖越南 越南MN保安服务股份公司 保安服务 无
5 锦湖越南 GIA HUY技术有限公司 IT系统维护服务 无
HUYNH PHAT COMPANY
6锦湖越南设备维护和维修无
LIMITED
SENG WUN VINA
7锦湖越南车辆维修服务无
COMPANY LIMITED
8 锦湖越南 TAE SUNG ENG CO. LTD 设备维修管理服务 无
THANH HO TRADING AND
9 锦湖越南 SERVICE COMPANY 设备操作、清洗服务 无
LIMITED
YEN PHU
10锦湖越南清除标记、检查等服务无
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KJ VINA VIETNAM
11 锦湖越南 TECHNOLOGY 维修、喷漆等服务 无
DEVELOPMENT CO. LTD.BINH GIA PHU OFFICE
12锦湖越南劳动力派遣等服务无
EQUIPMENT CO. LTD.
13 锦湖越南 KWANG VINA 有限公司 IT系统维护服务 无
Kumho Tire
14 DK LLC 运输等相关服务 无
Georgia
Kumho Tire
15 JK USA 检验维修相关服务 无
Georgia
Kumho Tire
16 Sae Joong Mold Inc 磨具相关服务 无
Georgia
Kumho Tire SHENG GUANG
17检查、翻新等服务无
Georgia TECHNOLOGY INC
18 锦湖澳大利亚 Peoplemark Pty Ltd 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无综上,报告期内,为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均未超出其经营范围,部分外包公司虽存在专门或主要为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服务的情况,但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标的公司采购制度,了解并核查标的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流程,选
3-1-603取样本抽查;
(2)访谈标的公司主要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生产人员,了解标的公司生产、采
购、原材料、成本归集基本情况;
(3)对比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的成本结构,分析标的公司成本构成的合理性;
(4)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各期交易发生额及往来科目余额信息;
(5)对报告期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核查供应商是否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确认采购业务的真实性等信息;
(6)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外包相关事项,获取外包人员明细、检查标的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
(7)锦湖轮胎出具的确认函。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合理;
(2)报告期内,劳务外包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行业经营特点;
(3)报告期内,为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均未超出其
经营范围,部分外包公司虽存在专门或主要为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服务的情况,但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1-604四十六、审核关注要点46:是否披露标的资产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和变
动原因
(一)核查情况
1、结合销售模式、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数量等,分析各期间费用波动原因,并
结合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分析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存在,应说明原因及合理性;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低于标的资产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
(1)结合销售模式、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数量等,分析各期间费用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37119.403.01%73242.883.06%62687.002.85%
管理费用86005.366.98%168711.677.06%151868.576.91%
标的公司的销售模式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2687.00万元、73242.88万元和
37119.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5%、3.06%和3.01%,占比较低且较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广告宣传费、工资福利及奖金和销售服务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51868.57万元、168711.67万元和
86005.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91%、7.06%和6.98%,占比较低且较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及奖金、劳务费和使用权资产折旧费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间费用波动情况及原因、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6、期间费用
3-1-605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呈增长趋势,主要系2024年度标的公司盈利情况较好,销售人员奖金增加使得整体平均工资相应上涨;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有所提升,主要系2024年度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较好,管理层奖金相应增加,且为强化公司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标的公司提高管理人员的待遇所致。2025年1-6月,标的资产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平稳增长。
(2)结合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分析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
显著差异,如存在,应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序号公司名称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赛轮轮胎2.93%3.19%3.36%4.70%4.81%4.95%
2玲珑轮胎2.85%2.87%3.28%3.52%2.94%3.65%
3 S佳通 5.50% 5.54% 5.23% 1.11% 1.10% 1.60%
4韩泰轮胎//////
同行业平均3.76%3.87%3.96%3.11%2.95%3.40%
标的公司6.98%7.06%6.91%3.01%3.06%2.85%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经营市场区域、经营策略等均有所不同,因此销售费用率也存在一定差异。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范围区间,整体差异较小。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部分业务在韩国和美国等地区经营,人工成本及相关管理开支均较高;另外管理人员中有总部外派至各地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此部分人员薪酬水平较高。
综上,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当,管理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地域及人员分布等差异原因所致,相关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3)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低于标的资产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
3-1-606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销售人员与管理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所
示:
类别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11883.6121733.3519383.74
销售人员职工人数(人)485462416
平均薪酬(万元/人)49.0047.0446.61
薪酬总额(万元)40692.8977112.6472609.42
管理人员职工人数(人)171516631604
平均薪酬(万元/人)47.4746.3745.26
注:2025年1-6月人均薪酬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及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2024年标的公司盈利情况较好,销售人员奖金和管理层奖金相应增加;同时,为强化公司专业化、标准化建设,2024年标的公司提升了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呈平稳上升趋势,主要系
2024年标的公司提升了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管理人员人均薪酬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序号公司名称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赛轮轮胎未披露41.5542.28未披露47.0367.57
2玲珑轮胎未披露16.9420.63未披露19.9821.63
3 S佳通 未披露 30.13 27.96 未披露 12.13 11.96
4韩泰轮胎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同行业平均/29.5430.29/26.3833.72
标的公司47.4746.3745.2649.0047.0446.61
注:可比公司半年报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人数未披露。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部分业务在韩国和美国等地区经营,人工成本较高;
另外管理人员中有总部外派至各地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此部分员工薪酬水平较高。同
3-1-607行业公司主要经营地区为中国境内,人工成本相对较低且不存在境外派遣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人均薪酬低于标的公司。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与标的公司主要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职工平均工资序号所在地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韩国25.1628.0323.78
2美国46.5342.3241.96
3越南2.882.672.50
4德国38.5640.3139.65
5中国南京(注1)未公布未公布9.62
6中国天津(注1)10.0310.039.50
7中国长春(注1)8.618.617.72
8中国上海(注1)14.7714.7714.62
注1: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公布各地区全口径社平工资数据,2025年度数据暂未发布,采用2024年度数据;
注2:境外数据取自公开网络检索。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均不低于标的资产主要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符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人员地区分布情况,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不低于标的资产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
2、结合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及合规性;各报告期研发费用波动情况及原因、研发人员人数变化情况、研发人员薪
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研发费用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1)结合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情况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标的公司基
3-1-608本情况”之“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十)目标公司研发情况及技术水平”相关内容。
标的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通过实验、试制等方式优化产品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以完善的技术储备应对潜在市场变化,以及根据客户需求试制并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
标的公司将前述流程均划分为研究阶段,产生的费用类开支纳入研发费用核算。标的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测试费用、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活动设备折旧和其他费用。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波动情况及原因、研发人员人数变化情况、研发人员薪资
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研发费用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
研发费用32166.502.61%61161.752.56%56411.482.5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56411.48万元、61161.75万元和
32166.5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7%、2.56%和2.61%,各年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对轮胎的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的增加带来研发费用的增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14528.2229178.5427536.54
研发人员职工人数(人)648634639
平均薪酬(万元/人)44.8346.0243.10
注:2025年1-6月平均薪酬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2024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呈小幅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培养和研发体系的建设,随着公司盈利情况的好转,研发人员平均工资有所增加。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保持稳定。
3-1-60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序号公司名称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标的公司44.8346.0243.10
2赛轮轮胎未披露12.5811.48
3玲珑轮胎未披露13.5110.77
4 S佳通 未披露 5.56 4.68
5韩泰轮胎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同行业平均/10.558.98
注:可比公司半年报研发人员人数未披露。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部分高级研发人员为韩国、美国和德国员工,人工成本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的研发人员位于中国,人工成本相对较低,因此人均薪酬低于标的公司。
综上,各报告期研发费用及研发人员数量变动合理;研发人员薪资水平与同行业相比存在一定差异,符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人员地区分布情况,具有合理性;
研发费用确认真实、准确。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销售部门、管理部门和研发部门人员花名册,了解销售部门、管理部门和
研发部门的设置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地区分布、职能分工等,了解人员界定标准并分析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淆划分的情况;检查研发人员界定标准的合理性,兼职人员从事研发工作的,了解具体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2)分析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的变动与人员数量、人均工资变动的匹配性;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薪酬、当地平均薪酬水平,比较分析公司薪酬水平的合理性;
(4)计算分析期间费用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核查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3-1-610(5)对报告期各期大额期间费用进行细节测试,获取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判断各
期期间费用入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对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的发生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各期期间费用发生及变动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间费用波动情况合理,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合理,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低于标的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期间
研发费用波动情况合理,研发人员人数变化情况合理,研发人员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研发费用确认真实、准确。
四十七、审核关注要点47:是否披露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一)核查情况
1、结合标的资产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产品供需、客户等因素变化情况,
分析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毛利率发生波动的原因
标的公司毛利率及变动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2、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化
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结合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用途、客户差异等判断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正常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3-1-611可比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赛轮轮胎24.53%27.58%27.64%
玲珑轮胎15.50%22.06%21.01%
S佳通 15.00% 18.46% 20.09%
韩泰轮胎33.30%36.32%31.71%
平均值22.08%26.11%25.11%
中位值20.01%24.82%24.33%
标的公司26.37%26.43%23.45%
注1: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年报;
注2:标的公司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3:韩泰轮胎2025年1-6月毛利率为其轮胎业务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2023年度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及中位值,2024年度略高于中位值,与平均值相近,2025年1-6月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和中位值。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致性。
从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用途、客户等维度,标的资产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正常,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标的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计算主要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其变动原因;
(2)将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合理,毛利率正常;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3-1-612四十八、审核关注要点48: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数,或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形
(一)核查情况
1、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规模特征、销售模式等,结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
数据勾稽关系,对标的资产经营活动现金进行全面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934.96346919.08355551.5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03879.422304830.182166085.59
营业收入收现率101.96%96.43%98.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62534.051383340.431217257.54
营业成本付现率89.83%78.67%72.32%
2025年1-6月较2024年营业收入收现率和营业成本付现率均略有增加。
2024年较2023年营业收入收现率变动不大,2024年营业成本付现率较2023年变动不大。
报告期内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净利润67796.68191491.62101839.20
加:信用减值损失190.32-1230.932848.68
资产减值损失-981.303722.567024.95
固定资产折旧56738.12112684.02114769.88
使用权资产折旧9563.9416623.4915033.57
无形资产摊销2489.904944.984684.6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6.8913.2513.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6.37294.26279.17
资产处置损失-1288.317303.399077.34
3-1-613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75-28.78-31.47
财务费用26855.5984537.9095077.00
投资损失-2.12--13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4242.9525236.8721712.94
存货的减少-40283.35-133629.7254538.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133087.49-217483.51-199116.0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98248.88252439.68127935.90
灾害损失6884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934.95346919.08355551.59
2025年1-6月,2024年及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于净利润,主要系由于折
旧、利息等未付现及灾害损失所致。
2、核查标的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变动原因,判断标的资产资产流动
性、偿债能力及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风险相关指标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3、偿债能力分析”和“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相关内容。
3、对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或者远低于净利润的,应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并判断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且高于净利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差异原因合理,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并不持续为负,且与当期净利润相匹配,符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表,分析各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
3-1-614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差异原因合理,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正,且与当期净利润相匹配,符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十九、审核关注要点49: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股份支付
(一)核查情况
1、报告期内股份变动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形,不适用该问题。
2、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结果是否合理,与同期同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形,不适用该问题。
3、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是否真实、可行,服务期的判断
是否准确,服务期各年/期确认的员工服务成本或费用是否准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形,不适用该问题。
4、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形,不适用该问题。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工商档案,公司账务等资料;
(2)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形,不适用该问题。
3-1-615五十、审核关注要点50: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
(一)核查情况
1、结合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历次收购标的(如有)的后续整合管控情况、管理安
排、相关标的资产经营情况、业绩承诺实现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商誉减值情况等,审慎核查并说明上市公司对以前年度收购是否已实现了有效整合
2005年上市公司收购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和东风轮胎厂实业开发公司资产、设备,收购“东风轮胎”使用的“东风”牌和“高特”牌商标和“东风”商号无形资产等,上市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完成的收购事项已实现有效整合。
2、对比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本次收购标的的差异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近年来
的收购原因(如有),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审慎核查并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目的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3、结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构成及各股东推荐董事及高管情况、对标的资产重大事
项的经营决策机制、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的整合管控措施,审慎核查并说明相关整合管控措施的有效性,是否存在管控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及有效性参见重组报告书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4、结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及未来年度发展战略等,审查核
查本次交易是否对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及上市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性而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及未来年度发展战略,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及上市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性而采取措
3-1-616施的有效性,详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及公告,了解其业务情况及是否有历史收购;
(2)查阅目标公司披露的年报,对比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本次交易标的业务;
(3)了解上市公司未来年度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计划,查
阅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核查整合计划措施的有效性、是否存在管控整合风险;
(4)查阅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2005年上市公司收购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和东风轮胎厂实业开发公
司资产、设备,收购“东风轮胎”使用的“东风”牌和“高特”牌商标和“东风”商号无形资产等,上市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完成的收购事项已实现有效整合;
(2)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本次收购标的为同行业,本次交易的目的合理并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交易相关收购整合风险已于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部分予以披露;
(4)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发挥协同优势,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能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五十一、审核关注要点51:本次交易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一)核查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3-1-617(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安永、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了解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的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2)了解关联交易的背景及原因、定价方式等,审阅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
(3)审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完整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标的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报告期各期,除关联方采购、销售、借款、担保外,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具备业务独立性,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3)标的资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标的资产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确认标准及要求、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1-618五十二、审核关注要点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一)核查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双星集团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的相关协议、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
(2)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下属企业清单,并了解其开展业务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与青岛双星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以解决;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明确可执行;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五十三、审核关注要点53:承诺事项及舆情情况
(一)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均已出具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公司不转让在青岛双星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青岛双
3-1-619星董事会,由青岛双星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青岛双星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青岛双星董事会未向深交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以来,不存在媒体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的质疑,2025年5月,因目标公司锦湖轮胎光州工厂发生火灾事故,出现部分关于本次火灾事故的报道情况,相关媒体主要关注火灾影响及善后处置,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负面舆情。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出
具的《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
(2)检索本次交易相关舆情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均已根
据《格式准则26号》第五十四条作出相关股份锁定承诺;
(2)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以来,不存在媒体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提出的质疑,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负面舆情。
五十四、审核关注要点54: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
(一)核查情况本次交易的《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
3-1-620易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涉及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内部分客户名称以及上市公司部分客户详细信用期数据,如披露上述相关信息将导致标的公司国内外竞争对手掌握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在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充分的背景下,该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在未来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
与不利地位,预计将不利于标的公司、上市公司产品的销售并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标的公司与部分客户存在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的情形,要求标的公司对双方合作信息等基本情况进行保密。
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文件中报告期内各期部分主要客户的名称商业申请信息豁免公开披露。上述信息豁免处理不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不会对投资者的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已分别出具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规定要求,豁免披露后的信息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已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交易相关的申请文件;
(2)查阅《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3-1-621(1)本次交易披露文件中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
(2)本次交易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简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3)上市公司本次申请文件中未披露的信息涉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披露
豁免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后的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判断不构成重大障碍;豁免披露的信息不属于已公开信息或者泄密信息。
五十五、审核关注要点55:是否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一)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由盈转亏的情形本次交
易不涉及置出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审阅上市公司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由盈转亏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置出资产。
3-1-622五十六、审核关注要点56:本次交易是否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一)核查情况
1、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对象确定、募集资
金用途等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对象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合规性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解答要求的规定”。
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通过发行股份进行,不涉及发行可转债。
3、可转换债券利率确定、转股价格确定及调整原则、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
置的合理性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发行可转债。
4、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的现有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资金需求、可用融资渠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核查并说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现金充裕大额补流的情形
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现有经营规模等详见重组
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及“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的资产
现有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
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对重组后的业务进行整合,提高整合绩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3-1-623现金对价及费用,有助于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也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
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合绩效。上市公司不存在现金充裕大额补流的情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工资/货款、不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研发支出等情况,核查并说明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规模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
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的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及《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
(2)审阅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决议及上市公司与双
星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3)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安永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对象确定、募集资金用途等具备合规性;
(2)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规模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3-1-624——上市类第1号》1-1的规定。
五十七、审核关注要点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充上
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不涉及募投项目。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了解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募投项目。
五十八、审核关注要点58: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和业绩承诺中是否包含募投项目带来的投资收益
(一)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充上
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不涉及募投项目。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和业绩承诺中不包含募投项目带来的投资收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审阅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
(2)了解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3-1-6252、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补充上
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不涉及募投项目。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和业绩承诺中不包含募投项目带来的投资收益。
3-1-626第十一节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及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
求以及中金公司的质控和内核制度,中金公司自项目立项后、在不晚于首次公告或首次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文件或首次对外出具专业意见前,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项目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内核部负责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内核工作,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中金公司内核程序如下:
(一)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向投资银行部业务发展委员会申请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行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内核部就立项申请从项目关键风险控制角度提供意见。
(二)尽职调查阶段的审核
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材料的项目,项目首次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前至少一个月,若立项至申报不足一个月则在立项后5日内,项目组应向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提交截至当时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重点关注问题及解决情况说明,并就项目尽职调查计划和方案与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进行讨论,确定尽职调查工作计划和方案。
(三)申报阶段的审核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类项目,在首次将重组预案等文件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项目组需将重组预案等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内核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内核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在首次将重组报告书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项目组需将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质控小组审核无意见后视情况安排现场核查,组织召开初审会,对项目进行问核并验收底稿,经内核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正式申报
3-1-627文件时,如无重大内核会议会后事项,可不再召开内核会议。
(四)申报后的审核
项目组将申报材料提交证券监管机构后,项目组须将证券监管机构的历次反馈意见答复及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
(五)实施阶段的审核
项目获得注册批文后,实施期间所有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项目组应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
(六)持续督导阶段的审核
持续督导期间,所有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项目组应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会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内核会议(财务顾问业务)审议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会议共7名委员参与表决,经2/3以上参会内核委员表决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其他中介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以
3-1-628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
3、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及重要评估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有利
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
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在相关各方充分
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目标公司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
情况签订了补偿协议。该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在业绩承诺方遵守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下,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
9、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10、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了
3-1-629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3-1-630(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之签
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王曙光
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孙雷
内核负责人:______________章志皓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吴丹詹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1-631附表一锦湖轮胎本部自有土地清单
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33585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松田里1-12工业用地3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2105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济越里1257工业用地
- 债券最高额 KRW 273600000000 USD 25200
3 46 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济越里 1257-2 工业用地 000 JPY 2532000000
第二顺位预先抵押权
4469727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西峰里145工业用地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5 12 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松田里 1-490 工业用地 - 债券最高额 USD 168000000
-抵押权人:韩亚股份公司
636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松田里1-160道路
- 债券最高额 USD 70200000
73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西峰里163-217堤坝-抵押权人:友利银行谷城工厂- 债券最高额 USD 133800000 (工厂及
8806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西峰里842-40混合用地-抵押权人:农协银行股份公司住宅)
9 236 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西峰里 842-42 混合用地 - 债券最高额 USD 34800000
4
107692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16垈
11403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8垈
12611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14垈不适用
135657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13垈
147728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15垈
3“工业用地”具体系指制造业工厂设施用地。
4“垈”是指,其用途为可用于建筑居住、办公室、文化设施等的土地。
3-1-632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5618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1049-7垈
1633全罗南道谷城郡立面宋田里574-34垈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 债券最高额 KRW 273600000000 USD 25200
000 JPY 2532000000
第二顺位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7 225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 540-3 工业用地 - 债券最高额 USD 168000000
-抵押权人:韩亚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70200000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 债券最高额 USD 133800000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34800000
1834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41-2工业用地--
1928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41-17工业用地--
203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41-18工业用地--
21334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45-2工业用地
2292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4-1工业用地
233144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5工业用地
--
241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5-2工业用地
25170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5-4工业用地
2637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5-5工业用地
3-1-633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2736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6-2工业用地
283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1-2工业用地
2981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1-5工业用地
303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1-3工业用地
31414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2-1工业用地
32346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2-2工业用地
3336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92-3工业用地
3463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5工业用地
35792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0工业用地
361430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5工业用地
3772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6-1工业用地
381023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90工业用地
39302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0工业用地
4020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7-3工业用地
4114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75工业用地
4224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6-2工业用地
43865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72工业用地
44326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68工业用地
4555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1工业用地
461073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57-1工业用地
3-1-634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4787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3-84工业用地
485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3-88工业用地
4928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3-89工业用地
504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3-91工业用地
5146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83-6工业用地
528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8-2工业用地
53200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78工业用地
546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78-6工业用地
558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3-5工业用地
5611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3-24工业用地
5729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97-1工业用地
587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78-5工业用地
5922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83-23工业用地
6041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592-2道路
61201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7工业用地
6222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0-1工业用地
63285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工业用地
642699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6工业用地
6520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6-1工业用地
66221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6-2工业用地
3-1-635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672553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70-1工业用地
68468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70-2工业用地
69559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71工业用地
704679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93工业用地
711560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96工业用地
7218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64工业用地
7379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9-1工业用地
74388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9-5工业用地
751666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64工业用地
7691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8工业用地
77396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2工业用地
78125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5工业用地
7943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30工业用地
80196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0工业用地
8115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7工业用地
82706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62工业用地
83491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4工业用地
84311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38-1工业用地
8513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2工业用地
867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8-1工业用地--
3-1-636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879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7-1工业用地
8844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1工业用地
8946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05-4工业用地
908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9-6垈
91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1-9工业用地
9228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3-3工业用地
9312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9垈
9473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8工业用地
951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6-3道路
9644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9-1工业用地
978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8垈
9821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1垈
99575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0-6工业用地
10015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4垈
10147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45-14工业用地
1022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45-49工业用地
103259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73-1工业用地
1044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74-1工业用地
105296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04工业用地
1061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0工业用地
3-1-637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0790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09-1工业用地
1085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6-2工业用地
10980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6-1工业用地
11037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0-1工业用地
11112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0-2工业用地
11250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0-3工业用地
11377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7工业用地
114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2垈
11530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3垈
11615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4-2工业用地
11711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10垈
11838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1-1工业用地
11918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9工业用地
1203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5垈
1213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6垈
12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16-11工业用地
123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35-2工业用地
1241785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8工业用地
125210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2工业用地
126352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5-1工业用地
3-1-638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275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39-7工业用地
128267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4-1工业用地
129675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8工业用地
13015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0-5工业用地
1311859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9工业用地
132359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39-1工业用地
13323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39-6工业用地
13424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8-3工业用地
13522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7-1工业用地
1367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7工业用地
1373050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5工业用地
1383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5工业用地
13954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6工业用地
--
1409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27田
141488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5-1工业用地
142117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8-2工业用地
143119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2-8工业用地
144259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2-9工业用地
14549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09-6工业用地
14615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19-20工业用地
3-1-639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475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33工业用地
148709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新村洞999-6垈
149282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新村洞999-3垈-
1501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新村洞1000-6垈-
1517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光山洞664-191道路-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
152215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云南洞519-11垈股份公司,韩国进出口银行,农协银行股份公司,韩国外换银行股份公司- 债券最高额 KRW 7300000 万韩元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 债券最高额 KRW 273600000000;
- USD 25200000 JPY 2532000000
第二顺位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53 43862.5 京畿道平泽市抱胜邑内基里 679-15 工业用地 - 债券最高额 USD 168000000 平泽工厂
-抵押权人:韩亚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70200000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 债券最高额 USD 133800000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股份公司
债券最高额 USD 34800000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龙仁研究
15434872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芝谷洞456-9垈
股份公司,韩国进出口银行,农协银行股份公所司,韩国外换银行股份公司
3-1-640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债券最高额 KRW 7300000 万韩元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 债券最高额 KRW 273600000000;
- USD 25200000 JPY 2532000000
第二顺位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TP 天安东
155 1035.4 忠清南道天安市东南区元城洞 498-1 垈 - 债券最高额 USD 168000000
南角
-抵押权人:韩亚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70200000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 债券最高额 USD 133800000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34800000
156 2324 光州广域市西区广川洞 36-1 垈 TP/KTS 光
-
157555光州广域市西区广川洞37畓(水田)州店
九老店/南部加油站
158978.8首尔特别市九老区九老洞1126-17加油站用地-
(江西分店)光阳物流
15968640.5全罗南道光阳市光阳邑草南里742工业用地-
中心
TM 浦项总
160671.1庆尚北道浦项市南区海岛洞54-6垈-
经销
161 819 江原特别自治道江陵市桥洞 942 加油站用地 - TP 岭东店/
校洞加油162241.6江原特别自治道江陵市桥洞979-4垈-站(江原分店)
3-1-641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 债券最高额 KRW 273600000000 USD 25200
000 JPY 2532000000
第二顺位预先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63 4947 大田广域市大德区瓦洞 288-1 垈 - 债券最高额 USD 168000000 KTS 大田
- 抵押权人:韩亚股份公司 店,STC- 债券最高额 USD 37200000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 债券最高额 USD 133800000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股份公司
- 债券最高额 USD 34800000
164503大田广域市大德区瓦洞290-5垈-
165598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733-38畓(水田)
1661593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733-39畓(水田)
167221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733-40堤坝
168 344 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 733-88 畓(水田) 第一顺序预先抵押权 TM 蔚山店
169443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733-89畓(水田)-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银行,国民银行
股份公司,韩国进出口银行,农协银行股份公
170681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734-72畓(水田)司,韩国外换银行股份公司
171 582 蔚山广域市南区仙岩洞 734-73 畓(水田) - 债券最高额 KRW 7300000 万韩元
17270.3京畿道安养市东安区冠阳洞1442-3垈
173 43.2 京畿道安养市东安区冠阳洞 1442-4 垈 TP 安养店
174232.9京畿道安养市东安区冠阳洞1442-5垈
3-1-642土地面积
序号 2 土地位置 用途 权利负担 备注 (m )
175 639.3 釜山广域市金井区龟西洞 248-33 垈 TP 釜山店
176161忠清北道清州市兴德区新峰洞348-3垈
TP 清州店
177404忠清北道清州市兴德区新峰洞430-4垈
178 203.4 大邱广域市中区三德洞三街 370-4 垈 TP 三德分
(大邱分
179219.8大邱广域市中区三德洞3街371-4垈店)
TP 公司商180495.9釜山广域市沙上区甘田洞512-10垈店(西釜山分店)
TP 陆湖广
庆尚南道昌原市马山合浦区上南洞162-181877垈场店(马
168山分店)
TP 峰谷店182570.5庆尚南道晋州市峰谷洞10-22垈(晋州分店)
合计1137366.2----
3-1-643附表二锦湖轮胎本部自有房屋清单
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159435.74厂房一层
2156.00厂房中层
314519.03厂房二层
44372.68厂房三层第一顺位抵押权
5458.63厂房(电视模具库)-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6138.00厂房(培训室、淋浴间)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718.00厂房(加油站候车室)美元、2532000000日元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第二顺位抵押权891.00块第1工厂第2号)厂房(产品及培训中心)-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945.00厂房(垃圾库)-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68000000美元
10370.80屋顶(叉车维修车间)-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11504.75屋顶(叉车维修车间)二层厂房-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
美元
12111.95三层厂房(叉车维修车间)-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13436.82单层冷冻室-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33800000美元
14132.02二层冷冻室(天桥)-抵押权人:农协银行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15 234.00 F喷气维修候车室
块第1工厂第23号)美元
1636.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建筑(设备区)
1721.04块第1工厂第25号)二楼其他厂房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1814.30淋浴房、机房
块第1工厂第32号)
3-1-644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1939.60空盘库
块第1工厂第33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066.60储气库(装卸码头)
块第1工厂第35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110.50轮胎切割商场
块第1工厂第36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2306.45厂房(珠子装卸码头)
块第1工厂第100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3227.00修理车间入口通道
块第1工厂第101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4310.50厂房(可固化半进通道)
块第1工厂第102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25 106.80 厂房(FJet维修候车室)
块第1工厂第103号)
2641922.28厂房一楼27120.1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厂房中层
283738.80块第2工厂第13号)厂房二楼
293738.80厂房三楼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第3
3088.00厂房(叉车及运输车修理厂)
地块第2工厂第104号)31195.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充电站
32120.00块第3工厂第19号)屋面,单层附仓
厂房、自动化仓库(A、B)、模具仓3322305.36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库块4号工厂22号)
34120.00仓库(废油)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号
35 3.60 PC模压卫浴
工厂第4号工厂#27)
3-1-645序号 2 面积(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及3地
36136.80屋顶、单层厂房块工厂4号#105)
37826.54办公室地下室381541.49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号办公室一层
391541.49地块1号)办公室二层
40672.10办公室三层
411303.90福利中心地下421414.44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号地福利中心一层
431398.54块3号)福利中心二层
4460.00福利中心三层
45216.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号地厂房(锅炉房)地下室461516.42段5号)厂房(锅炉房)首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4772.00会议室
6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段
4888.56正门及保安室
7号)
49101.42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号地厂房(自动洗车场、会议室)一层5089.52块9号)厂房(自动洗车场、会议室)二层
51314.33水处理厂
52354.04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号地福利设施(卫生间)一层53472.33块10号)福利设施(卫生间)二层
54433.51福利设施(卫生间)三层55136.03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污水处理厂
3-1-646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56250.0011号)屋面一层
57290.11屋面二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和3号
5869.39污水处理厂地段12号)
593614.41自动化仓库608.04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屋面护柱
6127.00块14号)消防水箱地下室
6210.80消防水箱一层63162.5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和3号变压器仓库
64128.00地段15号)废料仓库
651384.80厂房(炼油厂)第一层
66836.66厂房(炼油厂)第二层
67110.72厂房(炼油厂)中层
68932.66厂房(炼油厂)第三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69162.00焚烧炉锅炉房块16号)
70204.00灰库
71160.00车间
7238.50地下室
7310.80一层7426186.58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厂房一层
755525.3717号)厂房二层
3-1-647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765532.20厂房三层
773306.07成品收发货区
78226.24仓库(轮胎库)
79110.00辅助仓库
8042.00雨棚(通道)
816996.00成品出货区
82160.00夹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83154.36其他厂房块20号)
841876.93辅助仓库
852021.77辅助仓库
862933.89原料库
873181.20保鲜库、废木材库
8810.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辅助层(技术员候诊室)
89479.60块21号)硫磺保税库
90253.23冷冻室
9137.46一层仓库
92194.02变压器房一层9370.37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二层
94336.00段24号)冷冻室
954469.56仓库(吴李尚指挥)
961048.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工厂(新、色昌工厂)
3-1-648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97149.2525号)其他厂房(厂房)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989.43产品休息室块26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9935.60原料场
29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098.40仓库(氢气库)
37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1327.60仓库(非作业设备库1)
38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2252.00仓库(非作业设备储藏室2间)
39号)
103405.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汽车相关设施(运输修理厂)一楼
10467.50块40号)二楼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546.80主楼
41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64.00农舍岗哨
43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07399.84垃圾库块44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0812.00焚烧炉化工仓库块45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0932.00焚烧炉泵房
46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104.00后门岗亭
49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1162.84永善厂房块50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27.50滑雪圈称重室块51号)
3-1-649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33.75地下公共入口(1)块52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43.75地下公共入口(2)块53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53.75地下公共入口(3)块54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65.40水处理泵房块55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块
11776.34大中制药仓库
56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828.00储气库(产品部)块57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1996.00石油库段70号)1201470.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段模具修理间12130.0071号)附属仓库(油库)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2294.50废金属库段72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2388.00厂房(更衣室)段73号)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2456.00畜棚(鹿)段74号)
125245.00交通通道126225.0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段装卸码头通道
12775.0075号)福利楼通道
12845.00线切割间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段
129494.40厂房(健康康复中心)
76号)
3-1-650序号 2 面积(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30284.70厂房(轨道建筑仓库)段77号)
131557.52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厂房(加工单元)
13254.50段78号)更衣室及淋浴房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3地段
13328.00厂房(女淋浴房)
79号)
134825.70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工厂(福利中心)一层
135795.95块80号)二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3地
13670.30厂房(模具修理车间入口通道)块106号)
137592.45办公室地下室
138606.72办公室一层全罗南道谷城郡锦湖路85-63(西峰里145号轨道
139594.82办公室二层管理大楼4号3地块)
140101.73办公室屋顶
141162.00厂房(车库)
1421026.00全罗南道谷城郡松田里1-12厂房
143493.89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西峰里145第8号硫磺仓库
144195.217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145号及长洞18号的2块土叉车维修车间
145216.953地叉车维修车间
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145号及长洞28号的2块土不适用
146187.20废料库
地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145号及长洞30号的2块土
14718.00储气库
地
14870.00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145号及长洞34号的2块土钢丝绳装卸码头
3-1-651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地全罗南道谷城郡西峰里145号及长洞48号的2块土
149399.00剩余储藏空间
地
1501782.00屋顶2层厂房第一顺位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5136.00厂房(配电房)-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522970.00基础厂房105000000韩元
第二留置权抵押
153180.00厂房(配电房)-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54144.00厂房(驾驶实验室一期)-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5000000韩元
第三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580000000韩元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等150地段第62号
第四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0000
15550.00单层泵房美元
第五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825000美元
第六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75377.7美元
5根据锦湖轮胎提供的资料,该等最高额抵押目前不存在有效的主债务,因此属于拟注销的抵押权,预计在2024年末到2025年初之间履行注销登记等手续。
3-1-652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第七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50000000韩元
第八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350000美元
第九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144000美元
第十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00000000韩元
第十一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000000美元
第十二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600000000韩元
第十三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610000美元
第十四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1-653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5400000美元
第十五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000000000韩元
第十六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520000美元
第十七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820000马克
第十八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7000000瑞士法郎
第十九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6750000美元
第二十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600000000日元
第二十一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5000000瑞士法郎
第二十二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3-1-654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9000000美元
第二十三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5000000000韩元
第二十四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000000000韩元
第二十五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000000000韩元
第二十六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8000000美元
第二十七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0000000000韩元
第二十八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长期信贷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3550000000韩元、62100000
美元
第二十九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长期信贷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750000000韩元
3-1-655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第三十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长期信贷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700000000韩元
第三十一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10000000000韩元
第三十二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现代投资信托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00000000000韩元
第三十三优先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韩国外换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00000000000韩元
1561938.00厂房一层第一顺位抵押权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号-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15783.07厂房(连通通道)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583006.13行车实验室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号美元、2532000000日元
159436.80地下室
第二顺位抵押权
1604751.48厂房一层-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614407.47厂房二层
168000000美元
1624265.2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号厂房三层-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
1631587.08地下室
美元
164397.22厂房(橡胶仓库)-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3-1-656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1656650.47实验厂房-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33800000美元
166234.00污水处理厂-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16710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号工厂板式屋顶-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美元
1682207.85办公室一层
1692118.25办公室二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号
1702118.25办公室三层
1711257.24地下室
172111.7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号保安室
173432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号厂房
174216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号养护室厂房
1751728.00厂房
176157.4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号一层仓库
177108.73二层电气室
178521.6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号净水厂房
179100.8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号污水处理厂
180194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号土工养护室
181891.00厂房一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号
182891.00厂房二层
1831664.40主楼及办公楼一层
1841693.3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4号主楼及办公楼二层
185153.75主楼及办公楼三层
3-1-657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186378.75主楼及办公楼地下
187690.00万治第3工厂1楼
188690.002楼
18985.00水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5号
19029.00单层
191891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6号仓库,三层屋顶
19262.00厂房
193288.00仓库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7号
194182.40仓库
195144.00厂房(行车实验室)
1962772.00(管)厂房
1974455.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8号(产品)仓库
19860.00配电室厂房
199168.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9号试验室
20018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0号锅炉房
20114.9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1号保安室
2023564.00屋面成型室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2号
2032592.00养护室
2041920.00炼油厂一楼
205192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3号炼油厂二楼
2061200.00炼油厂三楼
3-1-658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2076237.00三层屋顶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第1055号150地块24号
208630.00三层屋顶
2091536.00厂房精炼室一层
210153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5号厂房精炼室二层
2111536.00厂房精炼室三层
2122304.00厂房一楼
213241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6号厂房二楼
2141488.00厂房三楼
2154992.00炼油厂原料仓库一层
2165226.00炼油厂原料仓库二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7号
2174608.00炼油厂原料仓库三层
21896.00炼油厂原料仓库屋顶
2191932.00精炼间及车间一层
2201536.00精炼间及车间二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8号
2211536.00精炼间及车间三层
222276.96精炼间及车间地下室
2235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29号蓄水泵房
2248316.00造型室厂房一楼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0号
225710.00造型室厂房二楼
2268937.00滚压挤压成型四厂一楼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1号
227208.00滚压挤压成型四厂二楼
3-1-659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228356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2号五号造型室
2291957.00仓库一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第1055号150地块33号
230918.00仓库二层
23159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第1055号150地块34号屋顶厂房
2323072.00厂房二号精炼室四层
2332730.00厂房二号精炼室二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5号
2341680.00厂房二号精炼室三层
235158.40厂房二号精炼室屋顶
236583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6号第三厂房
2374.536产品仓库第四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7号
238162.00产品仓库二层
23919176.37仓库一层
2403684.17仓库二层
241132.25发电机房
24290.00仓库
2432145.60厂房、办公室一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8号
244432.00厂房、办公室二层
24590.00仓库
246720.00仓库
2471296.00地板工厂
24870.00地下室棚
3-1-660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24987.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39号厂房(污水处理厂)
250891.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0号管工厂
2512673.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1号厂房
252178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2号工厂
2531485.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3号厂房
254356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第1055号150地块44号成型硫化室厂房
25539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5号大型轮胎厂
256396.00厂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6号
257318.60厂房
2581782.00厂房
259172.98厂房
26079.08淋浴房
26138.3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7号变电室
26299.00变电站
263227.06办公室
26444.38电气房
265540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8号硫化屋面
266693.00维修车间一楼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49号
26786.00维修车间二楼
268792.00厂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0号
26999.00维修车间
3-1-661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2705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1号泵房
271831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2号产品仓库
2725184.00产品仓库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3号
2734320.00养护室厂房
2743888.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第1055号150地块54号产品仓库
2757308.00工厂1楼
2761314.00普通厂房
27743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5号配电盘
27856.00仓库
279432.00配电盘
2807128.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6号造型房厂房
2811098.30办公室一层
2821053.00办公室二层
2831053.00办公室三层
2841053.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7号办公室四层
2851053.00办公室五层
28681.00办公室屋顶
2871053.00办公室地下室
28843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8号热水房
28936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59号铸造仓库模具厂
29051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3号碳素仓库一层
3-1-662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29145.83碳素仓库二层
29260.89碳素仓库地下一层
293518.25废纸仓库、锅炉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4号
29448.75地下室
2952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5号室外厕所
29680.00天桥一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6号
29780.00天桥二层
298313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69号装卸码头
29918.9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0号水房
3009.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1号消防机房
301274.89燃油卸货间及原料库一楼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2号
3022646.00燃油卸货间及原料库二楼
3034320.00工厂一楼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4号
304360.00工厂二楼
3055586.10厂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5号
3061248.57运输车通道
3072541.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6号管工厂(气囊)
308407.7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7号叉车维修车间
30929.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8号挤压实训中心
310357.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9号设备厂房等候室
31117.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0号应急发电机房
3-1-663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31224.9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1号仓库
313146.2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3号吸收式冷却冰柜
3149.7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4号灭火及废水泵房
31532.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5号东南休息区
31625.8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6号卫生间
31722.7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7号压缩机房
3182360.2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8号压缩机房
31930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9号仓库
320759.7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0号通道(二厂泵房间)
321390.6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1号设备候车室
3229.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2号油库
323300.8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3号汽车修理厂
32411.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4号电工材料仓库
3253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5号开关室
326177.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6号冷冻柜
327177.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7号厂房
328 96.00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8号 F/Jet机械维修等候室
329 58.41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99号 USAP磨场
33056.6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0号广播室、司机等候室
33163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1号仓库装卸码头
33218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2号无级磨床
3-1-664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3333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3号仓库
33415.8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4号堆场管理候车室
33520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5号废金属仓库
33624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6号线材仓储
3379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7号污水处理厂机房
33849.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8号磨床及泵房
339108.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09号仓库
34020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0号废纸仓储
34125.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1号蓄电池充电站
3427.6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2号卫生间
3434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3号景观办公室
34471.2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4号屋面单层无机
34525.8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5号卷材休息室
34616.2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7号厂房
347144.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8号吸收式冷冻室
34861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9号试点楼
34918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0号试点楼
35080.00厂房一层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1号
351110.25厂房二层
3528.3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2号试点楼
35327.5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3号试点楼
3-1-665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35433.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4号试点
35533.1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5号试胎安装间
3563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6号试胎安装间
35756.2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7号试胎安装间
358108.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8号仓库
3594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29号胎圈机等候室
3606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0号制造厂房
3617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1号仓库装货平台
36221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第132号废油储存仓库
36358.8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3号合作商淋浴房
36418.7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4号永城材料仓库
36540.3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5号永城材料仓库
36632.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6号污水处理厂
367 15.00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7号 单层G、O、T、R
36872.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8号产品仓库装货平台
369440.18厂房
370900.50仓库
371140.00办公室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39号
372110.00淋浴间
37348.00休息室
374110.00淋浴房
3-1-666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37515.00厂房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40号
37665.52仓库
377530.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73号实验室及仓库
378362.0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116号自行车储藏室不适用
37910.0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55号150地块82号发动机泵储藏室
380446.40公寓一层第一顺位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381446.40公寓二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82446.40公寓三层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美元、2532000000日元
383446.40公寓四层第二顺位抵押权
384446.40公寓五层-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85446.40公寓六层168000000美元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三岩路27街41(新村洞999-3)
386281.70公寓地下室-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美元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872.00卫生间133800000美元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美元
3881092.00游泳池第一顺位抵押权
3891098.48游泳池及健身房-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白玉兰路211(519-11云南洞)银行、国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
39030.00机房行、农协银行、韩国外换银行
39157.60零售店-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1-667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392202.90托儿设施73000000000韩元
393330.79幼儿设施
394211.71幼儿设施京畿道平泽市浦升邑平泰港路156街87(那义里
39584.80仓库及通道
679-15H洞)京畿道平泽市浦升邑平泰港路156街87(那义里第一顺位抵押权
396292.00仓库
679-15池洞)-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397239.37厂房地下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39822954.81厂房一层美元、2532000000日元
3991006.27厂房二层第二顺位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400186.30厂房三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0142.00厂房四层168000000美元
-抵押权人:韩亚银行402103.91京畿道平泽市浦升邑平泰港路156街87(那义里水箱及厂房地下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
403255.50679-15)水箱及厂房一层美元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404333.70仓库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0540.49厂房一层133800000美元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40677.15自成交通通道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407573.60仓库一层美元
408395.00仓库一层
4093884.1492教育研究设施(研究中心)一层第一顺位抵押权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新恩路215-21(地谷洞456-9-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
4104335.138教育研究设施(研究中心)二层锦湖轮胎中央研究所研究实验大楼)银行、国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
4114349.419教育研究设施(研究中心)三层行、农协银行、韩国外换银行
3-1-668序号 面积( 2 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4123845.201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73000000000韩元
4131464.055二层
414210.408三层
41546.029附楼1,1层
41631.764附楼2,1层
4174285.5071层
418370.8752层419337.20青南道天安市东南区元城14街2(元城洞498-11邻里生活设施一层
420337.20洞)邻里生活设施底层第一顺位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421127.00忠清南道天安市东南区元城14街2(元城洞498-1邻里生活设施一层-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22127.002洞)邻里生活设施二层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美元、2532000000日元
42345.00地下1层第二顺位抵押权
424460.90(仓库)一层-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光州广域市西区竹峰大路98(广川洞36-1及1地-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25193.60(仓库)二层
块)168000000美元
426593.78(办公)建筑物一层-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
427450.27(维修工厂)二层美元
428458.23邻里生活设施一楼-抵押权人:友利银行首尔特别市九老区始兴大路539(九老洞1126--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29167.01邻里生活设施二楼
17)133800000美元
430460.43一楼-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43125947.39仓库一层淋浴间、办公室、仓库美元
全罗南道光阳市光阳邑曹南里742
432369.39二层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
3-1-669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433369.39三层办公室、夜班室、培训室
434361.74地下一层机房、发电机房、食堂
43590.64技术员候诊室
43652.36工程师候诊室
43736.00水站
43836.00水站
4395.76岗亭
4405.76保安岗亭
4413.15集气中心
44215.00仓库
443256.214办公设施及邻里生活设施一楼
444262.562办公设施及邻里生活设施二楼
445262.562庆尚北道浦项市南区中央路80(海岛洞54-6)办公设施及邻里生活设施三楼
446262.562办公设施及邻里生活设施四楼
447289.974办公设施及邻里生活设施地下一层
448199.40仓库及疏散用房地下一层
44967.50江原道江陵市江陵大路117(校洞942及1地)危险品储存处置设施
450386.58邻里生活设施
451489.74一楼维修车间第一顺位抵押权大田广域市大德区新滩津路337(和洞288-1、1地-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452200.69一楼仓库
2洞)-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53106.52一楼办公室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3-1-670序号 2 面积(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454228.39二楼办公室美元、2532000000日元
第二顺位抵押权
45584.32二楼办公室-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45680.46二楼办公室-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68000000美元
45784.79一楼疏散室-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458127.00维修车间-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7200000
美元
45964.96维修车间-抵押权人:友利银行460127.00大田广域市大德区新炭镇路337(和洞288-1、1地二楼办公室-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3洞)133800000美元
-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46163.50维修车间-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美元
462688.53仓库设施(仓库)
463316.00蔚山广域市南区西南洞587-14及1地块邻里生活设施(修理厂)
464316.00邻里生活设施(办公室)
465144.79一层维修车间
第一顺位抵押权
46617.08一层停车场-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友利
京畿道安阳市东安区观阳洞1442-5及2地块银行、国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
467161.87二层办公室
行、农协银行、韩国外换银行
468161.87三层办公室-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73000000000韩元
469308.19邻里生活设施及仓储设施一层釜山广域市金井区中央大路1891(九西洞248-33
470306.63邻里生活设施及仓储设施二层锦湖轮胎有限公司釜山分公司)
471200.88邻里生活设施及仓储设施三层
472230.10忠清北道清州市兴德区新峰洞1地348-3邻里生活设施一层
3-1-671序号 面积( 2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473230.10邻里生活设施二层
474230.21邻里生活设施三层
475191.40邻里生活设施(修理店)
476191.40大邱广域市中区三德洞3街370-4锦湖轮胎洞大邱邻里生活设施(汽车销售办公室)
477191.40支店1地邻里生活设施(办公室)
478191.40邻里生活设施(办公室)
479258.88邻里生活设施(零售店)
480296.94釜山广域市沙上区洛东大路822(512-10甘田洞)邻里生活设施(其他)
48183.09地下停车场
482377.99一层维修车间
483135.12庆尚南道昌原市马山八浦区上南洞162-168二层办公室
484212.20三层办公室
485198.50邻里生活设施一楼
庆尚南道晋州市峰谷洞10-22及1地
48699.78邻里生活设施二楼
487249.53邻里生活设施(维修店)
488253.50庆尚南道晋州市晋州大路1152(峰谷洞10-22)邻里生活设施(汽车销售办公室)
489253.50邻里生活设施(办公室)
3-1-672序号 面积( 2 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490208.16邻里生活设施(维修店)
49136.00停车场第一顺位抵押权
-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492244.16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区板桥路6190-2板桥洞511-3邻里生活设施(零售店)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493244.16邻里生活设施(事务所)1440000000韩元
49418.21阁楼一层台阶室
495186.75邻里生活设施1楼(零售店)
江原特别自治道束草市朝阳商街路1朝阳洞1497-
49672.24邻里生活设施2楼(零售店)不适用
1
497186.75邻里生活设施3楼(零售店)
49863.91邻里生活设施1楼
49923.69釜山广域市中区札嘎其路15号路6-1南浦洞6街停车场
不适用
50087.60113-3邻里生活设施2楼
50187.60邻里生活设施2楼
502687.62公寓1楼第一顺位抵押权
-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503662.96公寓2楼
-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月谷山顶路12号,201栋1楼
504662.96公寓3楼273600000000韩元、25200000
101号于山洞1571-1河南住宅公社公寓
美元、2532000000日元
505662.96公寓4楼
第二顺位抵押权
506662.96公寓5楼-抵押权人:韩国产业银行
6根据《韩国法律意见书》,该等建筑物所在土地为锦湖轮胎租赁使用,该等建筑物之上设有的最高额抵押的债务人为韩泰甲(土地所有者之一)(下称“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在新建该等建筑物时,锦湖轮胎投资了约6亿韩元取得了该等建筑物之所有权,为确保该等建筑物不受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的影响,锦湖轮胎于新建该等建筑物时设定了以土地所有者为债务人、抵押权人为锦湖轮胎的最高额8亿韩元债权的抵押权,因此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不会对锦湖轮胎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3-1-673序号 2 面积(m ) 房屋座落 用途 权利负担
507662.96公寓6楼-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68000000美元
508662.96公寓7楼-抵押权人:韩亚银行
509662.96公寓8楼-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70200000
美元
510662.96公寓9楼-抵押权人:友利银行
511662.96公寓10楼-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
133800000美元
512662.96公寓11楼-抵押权人:农协银行
513662.96公寓12楼-所担保之债权最高金额34800000
美元
514662.96公寓13楼
515662.96公寓14楼
516662.96公寓15楼
517687.10地下室
合计654478.27
3-1-674附表三锦湖轮胎本部租赁土地清单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面积(㎡)土地位置租赁用途租期租金(韩元)/月
2014.7.1至保证金:200000000
1 韩泰甲,崔炳镇 锦湖轮胎 407.8 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区板桥洞 511-3 号 TP 板桥科技谷店
2025.6.30月租金:0江原道束草市朝阳洞1497-1(朝阳上街2021.11.1至保证金:80000000
2 李英子,朴成完 锦湖轮胎 670.3 TP 东草店
路1)2026.7.31月租金:5000000
TP 札嘎其 2023.12.1 至 保证金: 50000000
3朴成淑锦湖轮胎156.2釜山广域市中区南浦洞6街113-3113-6(Jagalchi)店 2028.11.30 月租金: 5550000
41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6-4
2021.1.1至
533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6-7
2025.12.31
622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44-1
7137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2
2025.1.1至
854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3年租金:83576310
2029.12.31
955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7
10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5
韩国资产管理公
锦湖轮胎光州工厂2025.1.1至1127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6司(国有土地)2029.12.31
1234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9
133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7962023.7.31至
年租金:3159220
1413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782025.7.30
2023.8.1至
158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21年租金:1860490
2028.8.11
2024.4.30至
161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29-4年租金:400000
2029.4.29
2024.3.27至年租金:
1765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76-39
2029.3.264152700
3-1-675序号出租方承租方面积(㎡)土地位置租赁用途租期租金(韩元)/月
1815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4
铁路设施公团2023.1至
19锦湖轮胎39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45-71年租金:10419960(国有土地)2025.12.31
2055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003-363
2023.7.1至
2130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99-
2026.6.30
2251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8-4
233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9-3
2419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6-32022.1.1至
25538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5-32027.12.31
2676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0-6年租金:13200660
2718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39-8光山区厅(区有
2023.1.1至
28锦湖轮胎土地)22.75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云南洞519-112032.12.31
2025.1.1至
29不适用7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631
2025.12.31
2024.4.13至
303.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40-3
2029.4.12
2023.1.1至
311253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松亭洞1145-23年租金:12141570
2023.12.31
3269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32
2023.1.1至
3331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1-41年租金:13449850
2025.12.31
34600光州广域市光山区仙岩洞2-7
7该项为有关地下埋设物(管道)之使用,而非道路地上面积。
3-1-676序号出租方承租方面积(㎡)土地位置租赁用途租期租金(韩元)/月韩国电力公社(2025.1.1至
35锦湖轮胎25.2光州广域市光山区小村洞654年租金:473180松汀变电站)2025.12.31
合计13437.55----
注 1:有关#1 土地,该宗土地上目前建有锦湖轮胎的 TP 板桥科技谷店,该建筑物之上设有债权最高额为 1440000000 韩元、抵押权人为株式会社友利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债务人为韩泰甲(土地所有者之一)(下称“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在新建该等建筑物时,锦湖轮胎投资了约6亿韩元取得了该等建筑物之所有权,为确保该等建筑物不受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的影响,锦湖轮胎于新建该等建筑物时设定了以土地所有者为债务人、抵押权人为锦湖轮胎的最高额8亿韩元债权的抵押权,因此板桥建筑物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不会对锦湖轮胎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注2:有关#4~#35土地,其为锦湖轮胎以光州工厂的所有及运营为目的,为使用国家或区所有的国有土地/区有土地的部分面积而贷款(租赁)。
3-1-677附表四锦湖轮胎本部租赁房屋清单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面积(㎡)房屋位置租赁用途租期租金(韩元)庆州崔氏参判首尔特别市卢原区东一路1021、7层(公陵洞2016.11.25至保证金:100000000
1锦湖轮胎225.06江北分店公派宗亲会 576-19 Hi 首尔大厦) 2025.11.25 月租金: 6000000
环州产业株式2022.1.15至保证金:50000000
2锦湖轮胎555.6首尔特别市江西区登村洞661-10环州大厦,5层江西分店
会社2027.1.14月租金:3500000
(株)T&D 京畿道城南市水井区高登洞 607-3,天安迪大厦 3 2023.12.15 至 保证金: 100000000
3锦湖轮胎216.2城南分店
Soft 楼部分(304 号,305 号)东南侧 2028.12.14 月租金: 4100000(株)京畿广京畿道水原市永通区梅荣路345号路111(州)京2023.4.11至保证金:100000000
4锦湖轮胎283.06水原分店
播畿广播新馆4楼(永通洞961-17)2026.4.10月租金:3670000李天奎,尹龙仁川广域市富平区京仁路1185号路1成一大厦22020.1.6至保证金:100000000
5信,李钟成,锦湖轮胎280.16仁川分店
楼203号(日新洞2-5)2026.1.5月租金:3300000李钟日
财团法人远东江原道原州市市厅路10金井塔7楼701号、7022011.7.15至保证金:100000000
6锦湖轮胎145.464江原分店
广播号(务实洞1720-3)2025.9.308月租金:1500000财团法人熙英大田广域市中区鸡龙路825熙荣大厦6层(龙头2015.5.16至保证金:50000000
7锦湖轮胎412.5大田分店9学术文化财团洞35-9外6块地)2017.5.15月租金:4000000
株式会社无穷全罗北道全州市完山区红山南路11-10庆熙宫大厦2012.5.21至保证金:50000000
8锦湖轮胎330.56全州分店
花信托8层(孝子洞2街101238-2)2026.5.20月租金:2000000全罗南道顺天市王池 2 路 4-10SB 大厦 302 号(王 2015.3.4 至 保证金: 10000000
9 黄海贞 锦湖轮胎 45.0 顺天 Post
池洞)202611863-4.3.3月租金:500000
8据确认,在以1年为单位自动延长合同期间。
9据确认,在以1年为单位自动延长合同期间。
10据确认,在以1年为单位自动延长合同期间。
11据确认,在以1年为单位自动延长合同期间。
3-1-678序号出租方承租方面积(㎡)房屋位置租赁用途租期租金(韩元)
CJ 大韩通运 济州市延三路 89 号 CJ 大韩通运济州知事办公楼 2024.5.1 至 保证金: 13000000
10锦湖轮胎127.29济州分店
(株)主楼4楼(奥拉3洞2732)2026.4.30月租金:1412979
保证金:2517372000
兴国人寿保险首尔特别市钟路区新门安路68号,地上15号,2024.2.17至
11锦湖轮胎6934.94首尔事务所月租金:268519680
株式会社16号,17层(新门路1街,兴国生命大厦)2029.2.16(按年度而异)
2024.6.1至保证金:200000000
12 崔万植 锦湖轮胎 397.09 釜山广域市东莱区社稷洞 160-2、160-14 TP 社稷店
2029.5.31月租金:12000000
大邱广域市达西区大川洞795-51以外的4块地
KTS 南大邱 2023.1.1 至 保证金: 50000000
13朴武镇锦湖轮胎294(761、761-15、758-78、761-12)(达西大道
店2025.12.31月租金:8925000
101)罗光洙,罗卿2024.4.14至保证金:200000000
14锦湖轮胎599.57首尔特别市松坡区松坡大道465(石村洞184-2)蚕室店瑗,罗秀景2026.4.13月租金:15900000CJ 大韩通运株 批量生产物 2024.4.1 至 保证金:333301254
15 锦湖轮胎 7950.413 庆尚南道梁山市物金邑堤方路 27 号配送中心 F 栋
式会社流中心2025.3.31月租金:101000380
CJ 大韩通运株 长城物流中 2025.1.1 至 保证金:223407723
16锦湖轮胎7966.942全罗南道长城郡西三面物流路335
式会社心2030.12.31月租金:67699310
CJ 大韩通运株 世宗特别自治市富江面延清路 745- 清远物流中 2025.1.1 至 保证金:323594915
17锦湖轮胎4519.008
式会社 46(中部综合物流码头 6 栋(A 栋)配送中心) 心 2030.12.31 月租金:53803753
CJ 大韩通运株 温州物流中 2025.1.1 至 保证金:137700000
18锦湖轮胎2809.92江原道原州市浩泽面浩梅谷1街97号(周山里)
式会社心2030.12.31月租金:25908000
CJ 大韩通运株 金浦物流中 2025.1.1 至 保证金:无
19锦湖轮胎3300京畿道金浦市古村邑阿拉陆路20号
式会社心2030.12.31月租金:60000000
CJ 大韩通运株 漆谷物流中 2025.1.1 至 保证金:无
20锦湖轮胎3636.364庆尚北道漆谷郡加山面大布居文1街14号
式会社心2030.12.31月租金:27285500
合计41029.141----
注:#12~#14房屋,租赁建筑物的同时租赁建筑物坐落土地,租金包括土地及房屋租金。
3-1-679附表五锦湖轮胎本部自有专利权清单
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锦湖轮胎10-2615820轮胎、带束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1.8.52023.12.152041.8.5注册无韩国
2锦湖轮胎10-26122322-帘布轻量化结构的重荷载用轮胎专利2021.10.272023.12.62041.10.27注册无韩国
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3锦湖轮胎10-2612231专利2021.11.22023.12.62041.11.2注册无韩国
轮胎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的制造方法及其
4锦湖轮胎10-2612230专利2021.5.122023.12.62041.5.12注册无韩国
轮胎胎面
5锦湖轮胎10-2611609班伯里混炼机转子专利2021.9.292023.12.52041.9.29注册无韩国
6锦湖轮胎10-2611608实时驾驶中轮胎事故感应装置专利2021.10.282023.12.52041.10.28注册无韩国
7锦湖轮胎10-2599523采用混合动力帘线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6.212023.11.22041.6.21注册无韩国
含有胎圈焊接装置、焊接方法及包括相
8锦湖轮胎10-2591837专利2021.8.312023.10.172041.8.31注册无韩国
应胎圈的轮胎
9锦湖轮胎10-2590437轮胎用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21.8.192023.10.122041.8.19注册无韩国
10锦湖轮胎10-2590430轮胎打滑测量装置专利2021.10.62023.10.122041.10.6注册无韩国
11锦湖轮胎10-2590427带消音器的轮胎轮辋专利2021.10.292023.10.122041.10.29注册无韩国
12锦湖轮胎10-2589846轮胎刚性测量装置专利2021.10.192023.10.112041.10.19注册无韩国
13锦湖轮胎10-2581888低噪音充气轮胎专利2021.9.82023.9.192041.9.8注册无韩国
14 锦湖轮胎 10-2581872 apex 挤压线速度自动反馈控制装置 专利 2021.10.1 2023.9.19 2041.10.1 注册 无 韩国
15锦湖轮胎10-2581860轮胎静电发电装置专利2021.10.82023.9.192041.10.8注册无韩国
16锦湖轮胎10-2581847改进后的珠状充气轮胎专利2021.10.182023.9.192041.10.18注册无韩国
17锦湖轮胎10-2578276防夹石轮胎和胎面损坏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8.52023.9.82041.8.5注册无韩国
3-1-680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8锦湖轮胎10-2578275充气轮胎专利2021.8.122023.9.82041.8.12注册无韩国
使用了强化后的去耦槽纹理的重荷载用
19锦湖轮胎10-2576910专利2021.7.192023.9.62041.7.19注册无韩国
充气轮胎具有多个三角条状的充气轮胎及其成型
20锦湖轮胎10-2576865专利2021.7.162023.9.62041.7.16注册无韩国
方法
21锦湖轮胎10-2576859轮胎用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21.7.212023.9.62041.7.21注册无韩国
22锦湖轮胎10-2571716共鸣音低减轮胎专利2021.8.22023.8.232041.8.2注册无韩国
23锦湖轮胎10-2567416轮胎硫化模具胎肩无气塞专利2021.10.192023.8.102041.10.19注册无韩国
24锦湖轮胎10-2567415可以调节重心的轮胎专利2021.8.92023.8.102041.8.9注册无韩国
25锦湖轮胎10-2567414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21.9.22023.8.102041.9.2注册无韩国
26锦湖轮胎10-2566457充气轮胎专利2021.7.92023.8.82041.7.9注册无韩国
27锦湖轮胎10-2566447具有雨滴形状的凹槽纹理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7.282023.8.82041.7.28注册无韩国
28锦湖轮胎10-2556287均匀性改善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10.272023.7.122041.10.27注册无韩国
29锦湖轮胎10-2556164轮胎水膜现象评估用室内试验装置专利2021.6.292023.7.122041.6.29注册无韩国
30锦湖轮胎10-2550566粘合力测定装置专利2021.7.212023.6.282041.7.21注册无韩国
含有提高旋转阻力的多重油的轮胎胎面
31锦湖轮胎10-2548319专利2021.7.202023.6.222041.7.20注册无韩国
橡胶组成物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32锦湖轮胎10-2546478专利2021.6.82023.6.192041.6.8注册无韩国
轮胎
33锦湖轮胎10-2546469耐久性和耐磨性优秀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5.122023.6.192041.5.12注册无韩国
34锦湖轮胎10-2542034充气轮胎专利2021.6.42023.6.52041.6.4注册无韩国
35锦湖轮胎10-2541932轮胎监控系统及利用它的轮胎监控方法专利2020.11.102023.6.52040.11.10注册无韩国
36锦湖轮胎10-2533996硫化器装载机和卸载定心装置专利2021.10.282023.5.152041.10.28注册无韩国
3-1-681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7锦湖轮胎10-2533945轮胎硫化用气囊专利2021.10.282023.5.152041.10.28注册无韩国
38锦湖轮胎10-2526788轮胎胎面的刚性试验机专利2020.9.232023.4.242040.9.23注册无韩国
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39锦湖轮胎10-2526787专利2021.5.122023.4.242041.5.12注册无韩国
轮胎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40锦湖轮胎10-2526786专利2021.5.42023.4.242041.5.4注册无韩国
轮胎提高均匀度的轮胎的制造方法及随之而
41锦湖轮胎10-2526784专利2021.10.192023.4.242041.10.19注册无韩国
来的轮胎
42锦湖轮胎10-2523200拥有均匀特性轮胎的制造方法及其轮胎专利2021.8.52023.4.132041.8.5注册无韩国
43锦湖轮胎10-2522719胎体帘布线截断装置及截断方法专利2021.10.192023.4.122041.10.19注册无韩国
44锦湖轮胎10-2520185轮胎硫化用气囊制造装置专利2021.10.192023.4.52041.10.19注册无韩国
45锦湖轮胎10-2519881车用非充气轮胎专利2021.6.32023.4.52041.6.3注册无韩国
46锦湖轮胎10-2516983轮胎成型装置专利2021.8.192023.3.292041.8.19注册无韩国
47锦湖轮胎10-2516975轮胎的带束供应装置专利2021.8.232023.3.292041.8.23注册无韩国
48锦湖轮胎10-2512950可变曲率的轮胎带束成型鼓专利2021.8.192023.3.172041.8.19注册无韩国
49锦湖轮胎10-2511131具有优异工艺性的轮胎橡胶组合物专利2021.9.12023.3.132041.9.1注册无韩国
50锦湖轮胎10-2509168充气轮胎用胎圈总成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20.10.302023.3.82040.10.30注册无韩国
51锦湖轮胎10-2506028轮胎胎圈保管用装载台专利2021.10.272023.2.282041.10.27注册无韩国
52锦湖轮胎10-2464573轮胎橡胶的接触面积确认装置专利2020.10.142022.11.32040.10.14注册无韩国
53锦湖轮胎10-2461010轮胎胎面的弯曲刚性试验机专利2020.11.252022.10.262040.11.25注册无韩国
54锦湖轮胎10-2460721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其轮胎专利2021.5.122022.10.252041.5.12注册无韩国
55锦湖轮胎10-2456912轮胎吸音材料压制装置专利2021.10.122022.10.172041.10.12注册无韩国
3-1-682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56锦湖轮胎10-2456911轮胎硫化装置专利2021.10.182022.10.172041.10.18注册无韩国
轮胎带束的制造方法,由此产生的带束
57锦湖轮胎10-2449926专利2021.8.262022.9.272041.8.26注册无韩国
以及包含其的轮胎
58锦湖轮胎10-2449924实时轮胎行驶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方法专利2020.9.222022.9.272040.9.22注册无韩国
59锦湖轮胎10-2445780充气轮胎专利2021.1.62022.9.162041.1.6注册无韩国
60锦湖轮胎10-2435073充气轮胎专利2020.9.72022.8.172040.9.7注册无韩国
61锦湖轮胎10-2427012轮胎硫化装置专利2020.12.22022.7.262040.12.2注册无韩国
62锦湖轮胎10-2425923绿色轮胎成型装置专利2020.10.82022.7.222040.10.8注册无韩国
63锦湖轮胎10-2420749充气轮胎专利2020.10.212022.7.112040.10.21注册无韩国
64锦湖轮胎10-2418157轮胎试验机用轮辋专利2020.7.272022.7.42040.7.27注册无韩国
65锦湖轮胎10-2415200非充气轮胎专利2020.9.12022.6.272040.9.1注册无韩国
66锦湖轮胎10-2414905轮胎光泽保护剂喷射轮专利2020.10.262022.6.272040.10.26注册无韩国
67锦湖轮胎10-2414785轮胎边缘带束的裁剪方法专利2020.8.242022.6.242040.8.24注册无韩国
68锦湖轮胎10-2414784轮胎成型装置专利2020.9.292022.6.242040.9.29注册无韩国
69锦湖轮胎10-2414782不对称轮胎专利2020.9.112022.6.242040.9.11注册无韩国
70锦湖轮胎10-2414781带增强胎圈的重荷载轮胎专利2020.10.122022.6.242040.10.12注册无韩国
71锦湖轮胎10-2414778具有出色耐用性的重荷载充气轮胎专利2020.9.292022.6.242040.9.29注册无韩国
72锦湖轮胎10-2411073轻量化充气轮胎专利2020.10.212022.6.152040.10.21注册无韩国
73锦湖轮胎10-2410602充气轮胎专利2020.10.162022.6.142040.10.16注册无韩国
74锦湖轮胎10-2405145安装传感器的轮胎专利2020.9.252022.5.302040.9.25注册无韩国
75锦湖轮胎10-2401532带曲率的轮胎带束成型鼓专利2020.10.142022.5.192040.10.14注册无韩国
3-1-683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76锦湖轮胎10-2401473轮胎硫化模具用无气塞专利2020.10.272022.5.192040.10.27注册无韩国
77锦湖轮胎10-2401472绿色保护套修理装置专利2020.10.162022.5.192040.10.16注册无韩国
78锦湖轮胎10-2399439轮胎制造装置专利2020.10.262022.5.132040.10.26注册无韩国
79锦湖轮胎10-2395060轮胎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0.10.132022.5.22040.10.13注册无韩国
80锦湖轮胎10-2392650装有冷却通道的轮胎专利2020.11.32022.4.262040.11.3注册无韩国
81锦湖轮胎10-2389601充气轮胎专利2020.10.142022.4.192040.10.14注册无韩国
82锦湖轮胎10-2388856非充气轮胎专利2020.11.22022.4.172040.11.2注册无韩国
83锦湖轮胎10-2388855具备可拆卸轮辋保护器配件的充气轮胎专利2020.10.202022.4.172040.10.20注册无韩国
利用 reversion 特性优秀的聚丁二烯橡胶
84锦湖轮胎10-2385778专利2020.9.252022.4.72040.9.25注册无韩国
提高老化性能的橡胶组成物
85锦湖轮胎10-2384418具有改进胎圈耐久性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20.9.232022.4.42040.9.23注册无韩国
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86锦湖轮胎10-2384417专利2020.9.72022.4.42040.9.7注册无韩国
轮胎
87锦湖轮胎10-2378678具备低噪音胎面的轮胎专利2020.7.272022.3.222040.7.27注册无韩国
88锦湖轮胎10-2374571充气轮胎专利2020.8.142022.3.102040.8.14注册无韩国
89锦湖轮胎10-2371143充气轮胎专利2020.8.122022.3.22040.8.12注册无韩国
90锦湖轮胎10-2371139充气轮胎专利2020.9.102022.3.22040.9.10注册无韩国
91锦湖轮胎10-2364506具有带束支持橡胶的充气轮胎专利2020.9.12022.2.142040.9.1注册无韩国
胎面挤压状态不良区间感知及区分装置
92锦湖轮胎10-2361335专利2020.10.62022.2.72040.10.6注册无韩国
及方法
93锦湖轮胎10-2360876轮胎性能评估用室内测试装置专利2020.5.72022.2.42040.5.7注册无韩国
具有抗菌性的轮胎用橡胶组成物及其轮
94锦湖轮胎10-2356722专利2020.6.302022.1.242040.6.30注册无韩国
胎
3-1-684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95锦湖轮胎10-2356721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0.5.142022.1.242040.5.14注册无韩国
96锦湖轮胎10-2355864轮胎传感器无线电源系统专利2020.8.242022.1.212040.8.24注册无韩国
97 锦湖轮胎 10-2352788 轮胎 apex 修理装置 专利 2020.10.22 2022.1.13 2040.10.22 注册 无 韩国
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98锦湖轮胎10-2352782专利2020.3.272022.1.132040.3.27注册无韩国
轮胎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99锦湖轮胎10-2352779专利2020.3.172022.1.132040.3.17注册无韩国
轮胎
100锦湖轮胎10-2352124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20.7.32022.1.122040.7.3注册无韩国
101锦湖轮胎10-2350291侧肩强化型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20.7.62022.1.72040.7.6注册无韩国
102锦湖轮胎10-2337187可自动切割剥离橡胶的轮胎成型模具专利2020.10.282021.12.32040.10.28注册无韩国
103锦湖轮胎10-2337097轮胎感应装置及包含它的智能轮胎系统专利2020.9.142021.12.32040.9.14注册无韩国
104锦湖轮胎10-2336496除去异物的装置和包含其的组装体专利2020.6.162021.12.22040.6.16注册无韩国
105锦湖轮胎10-2301168充气轮胎专利2019.12.92021.9.62039.12.9注册无韩国
106锦湖轮胎10-2301167带有胎体帘布结构的充气轮胎专利2019.11.222021.9.62039.11.22注册无韩国
107锦湖轮胎10-2301165充气轮胎专利2019.11.282021.9.62039.11.28注册无韩国
非充气轮胎的用轮辋,以及包含其的轮
108锦湖轮胎10-2296157专利2019.8.72021.8.252039.8.7注册无韩国
毂
109锦湖轮胎10-2293842充气轮胎专利2019.11.222021.8.192039.11.22注册无韩国
110锦湖轮胎10-2289643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0.5.152021.8.92040.5.15注册无韩国
轮辋缓冲总成和应用该总成的重荷载用
111锦湖轮胎10-2289591专利2019.11.142021.8.92039.11.14注册无韩国
充气轮胎
112锦湖轮胎10-2285067预子午线轮胎用钢帘线专利2019.4.182021.7.282039.4.18注册无韩国
113锦湖轮胎10-2277817轮胎测试机专利2019.11.252021.7.92039.11.25注册无韩国
3-1-685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14锦湖轮胎10-2258392告知磨损情况充气轮胎专利2019.10.102021.5.252039.10.10注册无韩国
115锦湖轮胎10-2258387防夹住的充气轮胎专利2019.9.302021.5.252039.9.30注册无韩国
116锦湖轮胎10-2258385成品轮胎胎面摩擦能量测定方法专利2019.10.172021.5.252039.10.17注册无韩国
117锦湖轮胎10-2257880充气轮胎专利2019.11.112021.5.242039.11.11注册无韩国
118锦湖轮胎10-2250746轮胎弹性测量装置专利2019.11.282021.5.42039.11.28注册无韩国
119锦湖轮胎10-2236274轮胎专利2019.3.122021.3.302039.3.12注册无韩国
120锦湖轮胎10-2233847跑气保用轮胎专利2019.10.12021.3.242039.10.1注册无韩国
轮胎成型机的绿色外壳,移动装置用夹
121锦湖轮胎10-2233845专利2019.11.62021.3.242039.11.6注册无韩国
具结构具有增强胎圈部分的充气轮胎的制造方
122锦湖轮胎10-2233843专利2019.10.22021.3.242039.10.2注册无韩国
法以及使用该方法制造的轮胎
123锦湖轮胎10-2231227轮胎成型机和轮胎成型机的转形控制板专利2019.10.312021.3.172039.10.31注册无韩国
124锦湖轮胎10-2227762绿色轮胎成型鼓专利2019.9.252021.3.92039.9.25注册无韩国
125锦湖轮胎10-2227563轮胎侧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9.8.92021.3.82039.8.9注册无韩国
用于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可改善湿
126锦湖轮胎10-2212887滑路面的制动性能,同时保持雪地制动专利2019.9.252021.2.12039.9.25注册无韩国
能力
127锦湖轮胎10-2211026非充气轮胎专利2019.8.72021.1.272039.8.7注册无韩国
128锦湖轮胎10-2202587充气轮胎专利2019.6.132021.1.72039.6.13注册无韩国
旋转电阻特性优秀的轮胎橡胶组成物及
129锦湖轮胎10-2202580专利2019.4.82021.1.72039.4.8注册无韩国
其轮胎
130锦湖轮胎10-2196301轮胎硫化用气囊专利2019.8.212020.12.222039.8.21注册无韩国
131锦湖轮胎10-2196293环保汽车用的充气轮胎专利2019.9.252020.12.222039.9.25注册无韩国
3-1-686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32锦湖轮胎10-2177501控制轮胎气压的轮毂专利2019.10.12020.11.52039.10.1注册无韩国
133锦湖轮胎10-2177499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9.4.122020.11.52039.4.12注册无韩国
湿路面行驶性能提高的胎面橡胶组合物
134锦湖轮胎10-2177498专利2018.10.102020.11.52038.10.10注册无韩国
及其轮胎
135锦湖轮胎10-2177497低重量充气轮胎专利2018.8.92020.11.52038.8.9注册无韩国
136锦湖轮胎10-2172793充气轮胎专利2018.12.142020.10.272038.12.14注册无韩国
137锦湖轮胎10-2172330适用于重荷载的充气轮胎专利2018.11.222020.10.262038.11.22注册无韩国
138锦湖轮胎10-2168869轮胎用密封胶组成物专利2019.9.92020.10.162039.9.9注册无韩国
139锦湖轮胎10-2159720轮胎成型机输送夹具专利2019.10.152020.9.182039.10.15注册无韩国
140锦湖轮胎10-2159674充气轮胎的胎面专利2018.12.142020.9.182038.12.14注册无韩国
141锦湖轮胎10-2156604充气轮胎专利2018.10.312020.9.102038.10.31注册无韩国
142锦湖轮胎10-2154025带捕捉导航功能的标签专利2019.9.102020.9.32039.9.10注册无韩国
143 锦湖轮胎 10-2153667 采用 turn up 和 turn down 的充气轮胎 专利 2018.11.23 2020.9.2 2038.11.23 注册 无 韩国
在轮胎上安装导电气囊的轮胎制造成型
144锦湖轮胎10-2150995专利2018.10.312020.8.272038.10.31注册无韩国
器
145锦湖轮胎10-2150990充气胎的制造方法及其轮胎专利2018.10.312020.8.272038.10.31注册无韩国
轮胎胎面用低燃费橡胶组成物及由此产
146锦湖轮胎10-2150989专利2018.11.12020.8.272038.11.1注册无韩国
生的轮胎胎面橡胶
147锦湖轮胎10-2149241改善胎面纹理和高频噪音的充气轮胎专利2018.11.12020.8.242038.11.1注册无韩国
148 锦湖轮胎 10-2149239 预防半成品变形及损伤的 apex 板 专利 2018.10.30 2020.8.24 2038.10.30 注册 无 韩国
光学式轮胎触地压力测定试验机的压力
149锦湖轮胎10-2145349校正工具包及使用其的光学式轮胎触地专利2019.9.102020.8.112039.9.10注册无韩国
压力测定试验机的检验、校正方法
3-1-687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50锦湖轮胎10-2133866气囊更换装置专利2018.12.202020.7.82038.12.20注册无韩国
151锦湖轮胎10-2132709充气轮胎专利2018.10.312020.7.62038.10.31注册无韩国
152 锦湖轮胎 10-2125937 采用 turn down apex 的充气轮胎 专利 2018.11.21 2020.6.17 2038.11.21 注册 无 韩国
153锦湖轮胎10-2121377轮胎硫化气囊安装装置专利2018.10.302020.6.42038.10.30注册无韩国
绿色轮胎成型用变形的握把器及其控制
154锦湖轮胎10-2121376专利2018.10.152020.6.42038.10.15注册无韩国
方法
155 锦湖轮胎 10-2116135 3D 花纹细缝结构 专利 2018.10.10 2020.5.21 2038.10.10 注册 无 韩国
156锦湖轮胎10-2116134充气轮胎及其成型方法专利2018.8.172020.5.212038.8.17注册无韩国
157锦湖轮胎10-2113854跑气保用轮胎专利2018.10.112020.5.152038.10.11注册无韩国
158锦湖轮胎10-2104675具有磁流变性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8.9.182020.4.202038.9.18注册无韩国
159锦湖轮胎10-2104674轮胎均匀性检测装置专利2018.8.282020.4.202038.8.28注册无韩国
160锦湖轮胎10-2102429成型气囊专利2018.9.192020.4.132038.9.19注册无韩国
161锦湖轮胎10-2095476防帘布外翻轮胎专利2018.8.302020.3.252038.8.30注册无韩国
配备了能降低噪音的凹凸不平纹理的轮
162锦湖轮胎10-2092875专利2018.10.112020.3.182038.10.11注册无韩国
胎
163锦湖轮胎10-2088907适用于重荷载的充气轮胎专利2018.11.212020.3.92038.11.21注册无韩国
164锦湖轮胎10-2084149含有砌块强化部件的轮胎专利2018.8.82020.2.262038.8.8注册无韩国
165锦湖轮胎10-2070335轮胎滚动阻力预测方法专利2018.11.262020.1.202038.11.26注册无韩国
利用频率域分析的轮胎纹理噪音预测方
166锦湖轮胎10-2067197专利2018.10.252020.1.102038.10.25注册无韩国
法
167锦湖轮胎10-2066057轮胎低温耐久性试验装置及方法专利2018.10.262020.1.82038.10.26注册无韩国
168锦湖轮胎10-2066055绿色轮胎成型方法专利2018.10.152020.1.82038.10.15注册无韩国
3-1-688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钢圈缠绕机装置及利用其的胎圈制造方
169锦湖轮胎10-2065637专利2018.9.42020.1.72038.9.4注册无韩国
法
170锦湖轮胎10-2065634帘线织物的制造装置及制造方法专利2018.8.232020.1.72038.8.23注册无韩国
轮胎均匀度校正鼓及包括其的轮胎均匀
171锦湖轮胎10-2063843专利2018.9.112020.1.22038.9.11注册无韩国
度校正装置
172锦湖轮胎10-2055819耐用性更高的重荷载轮胎专利2017.10.312019.12.92037.10.31注册无韩国
173 锦湖轮胎 10-2032616 Apex 加强轮胎 专利 2017.11.14 2019.10.8 2037.11.14 注册 无 韩国
174锦湖轮胎10-2022357轮胎成型机用可移送二次成型鼓系统专利2017.11.72019.9.102037.11.7注册无韩国
带束传送带的带束磁铁角度自动调节装
175锦湖轮胎10-2017620专利2017.12.72019.8.282037.12.7注册无韩国
置
176锦湖轮胎10-2011072充气轮胎专利2017.12.282019.8.82037.12.28注册无韩国
177锦湖轮胎10-2007869充气轮胎专利2017.11.282019.7.312037.11.28注册无韩国
178锦湖轮胎10-2007300防止界面分离多线胎面专利2017.12.12019.7.302037.12.1注册无韩国
非充气轮胎的用途,以及包含这些的轮
179锦湖轮胎10-2005417专利2017.9.112019.7.242037.9.11注册无韩国
毂
180锦湖轮胎10-2003897硫化气囊及绿色外壳定心装置专利2017.11.152019.7.192037.11.15注册无韩国
181锦湖轮胎10-1999109维持空气压力轮胎专利2017.10.242019.7.52037.10.24注册无韩国
薄层型冠带层及采用此设计的低重量轮
182锦湖轮胎10-1998599专利2017.11.292019.7.42037.11.29注册无韩国
胎
183锦湖轮胎10-1998598轮胎室内磨损试验机专利2017.11.222019.7.42037.11.22注册无韩国
配备了波浪型凹槽纹理的重荷载用充气
184锦湖轮胎10-1995794专利2017.11.212019.6.272037.11.21注册无韩国
轮胎
185锦湖轮胎10-1995793越野车用的充气轮胎专利2017.11.282019.6.272037.11.28注册无韩国
186锦湖轮胎10-1995779具有出色耐用性的重荷载充气轮胎专利2017.11.62019.6.272037.11.6注册无韩国
3-1-689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187锦湖轮胎10-1995770多盘式轮胎胎面电导率测定装置专利2017.9.52019.6.272037.9.5注册无韩国
188锦湖轮胎10-1995769配置胶片冷却机的座椅橡胶冷却系统专利2017.11.282019.6.272037.11.28注册无韩国
189锦湖轮胎10-1995385带有加固带束的充气轮胎专利2017.11.152019.6.262037.11.15注册无韩国
190锦湖轮胎10-1994647老化特性及气味改善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11.92019.6.252037.11.9注册无韩国
191锦湖轮胎10-1992427嵌有槽的轮胎专利2017.11.132019.6.182037.11.13注册无韩国
192锦湖轮胎10-1989791纹理耐久性强的充气轮胎专利2017.11.82019.6.112037.11.8注册无韩国
193锦湖轮胎10-1983903轮胎成型机用的翻折缝合装置专利2017.10.232019.5.232037.10.23注册无韩国
194锦湖轮胎10-1983898绿色轮胎硫化方向控制装置专利2017.8.182019.5.232037.8.18注册无韩国
195锦湖轮胎10-1982846充气轮胎专利2017.12.192019.5.212037.12.19注册无韩国
196锦湖轮胎10-1982844充气轮胎专利2017.12.112019.5.212037.12.11注册无韩国
利用安装在轮胎上的 RFID 标签,将轮胎的规格信息传送到安装在轮胎内部的
197锦湖轮胎10-1981260专利2017.9.212019.5.162037.9.21注册无韩国
轮胎传感器模块上的轮胎规格信息传送装置
198锦湖轮胎10-1977349非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7.11.162019.5.32037.11.16注册无韩国
199 锦湖轮胎 10-1974054 汽车轮胎的 apex 挤压物冷却装置 专利 2017.10.13 2019.4.24 2037.10.13 注册 无 韩国
200锦湖轮胎10-1974052轮胎成型装置及方法专利2017.11.202019.4.242037.11.20注册无韩国
201锦湖轮胎10-1973285汽车轮胎的硫化方法专利2017.11.62019.4.222037.11.6注册无韩国
含有被有机饱和脂肪酸改性的强化性硅
202锦湖轮胎10-1973283专利2017.10.252019.4.222037.10.25注册无韩国
胶的高耐磨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
203锦湖轮胎10-1973273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17.9.112019.4.222037.9.11注册无韩国
204锦湖轮胎10-1970407轮胎成型机的转盘用夹具结构专利2017.10.182019.4.122037.10.18注册无韩国
3-1-690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205锦湖轮胎10-1965964轮胎和轮毂之间接触压力监测系统专利2017.8.312019.3.292037.8.31注册无韩国
206锦湖轮胎10-1965938轮胎自动摄像装置专利2016.12.202019.3.292036.12.20注册无韩国
填充性能优良的密封胶层轮胎制造方法
207锦湖轮胎10-1961557专利2017.8.292019.3.192037.8.29注册无韩国
及其轮胎共享专利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权人:/
KOREA
KOREA
ADVANCED
ADVANCED
208 10-1960521 非充气轮胎辐条用组成物 专利 2017.11.8 2019.3.14 2037.11.8 注册 INSTITUTE 韩国
INSTITUTE OF
OF
SCIENCE AN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ECHNOLO
GY)
209锦湖轮胎10-1957198轮胎防爆装置专利2017.11.152019.3.62037.11.15注册无韩国
210 锦湖轮胎 10-1950554 容易排出异物的 MT 用充气轮胎 专利 2016.2.3 2019.2.14 2036.2.3 注册 无 韩国
211锦湖轮胎10-1948514含膜衬垫层的充气轮胎及制造方法专利2017.5.182019.2.112037.5.18注册无韩国
212锦湖轮胎10-1947906越野轮胎性能评估用室内测试设备专利2017.6.132019.2.72037.6.13注册无韩国
213锦湖轮胎10-1947771电动汽车用重荷载轮胎专利2017.9.152019.2.72037.9.15注册无韩国
214锦湖轮胎10-1947768具有非对称胎圈结构的重荷载用轮胎专利2017.11.162019.2.72037.11.16注册无韩国
215锦湖轮胎10-1939496用于重荷载的轮胎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9.222019.1.102037.9.22注册无韩国
216锦湖轮胎10-1939477提高品质的振动型硫化装置专利2017.7.142019.1.102037.7.14注册无韩国
217锦湖轮胎10-1938980胎面纹理可变型轮胎专利2017.7.32019.1.92037.7.3注册无韩国
通过实测绿色轮胎形状,去除轮胎硫化
218锦湖轮胎10-1926233专利2016.11.142018.11.302036.11.14注册无韩国
气的方法
3-1-691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219锦湖轮胎10-1924107半充气轮胎专利2017.4.72018.11.262037.4.7注册无韩国
220锦湖轮胎10-1923295冠带层挤压装置专利2017.1.192018.11.222037.1.19注册无韩国
221锦湖轮胎10-1922349重荷载用午线轮胎专利2017.10.232018.11.202037.10.23注册无韩国
222锦湖轮胎10-1922339耐久性优秀的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17.5.122018.11.202037.5.12注册无韩国
223锦湖轮胎10-1916768容易确认轮胎磨损情况的指示器专利2017.9.42018.11.22037.9.4注册无韩国
224锦湖轮胎10-1916767轮胎半成品总成拆卸装置专利2016.11.162018.11.22036.11.16注册无韩国
225锦湖轮胎10-1914768轮胎的胎圈流动调查模块专利2016.12.202018.10.292036.12.20注册无韩国
226锦湖轮胎10-1914341钢带剪切机的释放装置专利2016.11.102018.10.262036.11.10注册无韩国
227锦湖轮胎10-1911823容易确认磨损情况的轮胎专利2016.10.52018.10.192036.10.5注册无韩国
228锦湖轮胎10-1910178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7.72018.10.152037.7.7注册无韩国
充气轮胎用电缆胎圈和配备其的充气轮
229锦湖轮胎10-1904621专利2016.12.222018.9.272036.12.22注册无韩国
胎
230锦湖轮胎10-1892395具有出色胎圈耐久性的充气轮胎专利2017.7.212018.8.212037.7.21注册无韩国
231锦湖轮胎10-1887820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7.142018.8.62037.7.14注册无韩国
232锦湖轮胎10-1884523可用于硫化的模具的震源测定装置专利2016.9.232018.7.262036.9.23注册无韩国
233锦湖轮胎10-1883341高耐磨性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10.272018.7.242036.10.27注册无韩国
234锦湖轮胎10-1878457可以延长轮辋边缘成型的轮胎成型装置专利2016.9.302018.7.92036.9.30注册无韩国
235锦湖轮胎10-1878260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9.222018.7.92036.9.22注册无韩国
236锦湖轮胎10-1868983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7.142018.6.122037.7.14注册无韩国
237锦湖轮胎10-1868452轮胎橡胶试验用试纸采集装置专利2016.10.312018.6.112036.10.31注册无韩国
238锦湖轮胎10-1868451轮胎半成品的位置自动校正装置专利2016.9.262018.6.112036.9.26注册无韩国
3-1-692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239锦湖轮胎10-1867231含有多孔硅胶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6.122018.6.52037.6.12注册无韩国
240锦湖轮胎10-1867175轮胎半成品缺陷检测方法及装置专利2016.9.262018.6.52036.9.26注册无韩国
241锦湖轮胎10-1864225轮胎内胎面用低发热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11.172018.5.292036.11.17注册无韩国
242锦湖轮胎10-1860223轮胎标记装置专利2016.10.282018.5.152036.10.28注册无韩国
243锦湖轮胎10-1860222低重量轮胎硫化法专利2016.10.272018.5.152036.10.27注册无韩国
244锦湖轮胎10-1860213电子束调查检测方法专利2016.10.52018.5.152036.10.5注册无韩国
装有安全装置的轮胎行驶试验机及其控
245锦湖轮胎10-1860202专利2016.5.252018.5.152036.5.25注册无韩国
制方法
246锦湖轮胎10-1859742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16.10.282018.5.142036.10.28注册无韩国
247锦湖轮胎10-1859741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9.12018.5.142036.9.1注册无韩国
248锦湖轮胎10-1855596提高排水性能的轮胎专利2016.10.252018.4.302036.10.25注册无韩国
249锦湖轮胎10-1849014跑气保用轮胎用侧肩内衬垫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10.282018.4.92036.10.28注册无韩国
250锦湖轮胎10-1849009轮胎胎面裁剪装置专利2016.10.202018.4.92036.10.20注册无韩国
251锦湖轮胎10-1849008胶片内衬垫轮胎的绿色外壳成型方法专利2016.10.102018.4.92036.10.10注册无韩国
252锦湖轮胎10-1846470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9.12018.4.22036.9.1注册无韩国
253锦湖轮胎10-1845720配备改良花纹细缝的轮胎专利2016.11.112018.3.302036.11.11注册无韩国
254锦湖轮胎10-1845719防夹石而受损的重荷载用轮胎专利2016.11.112018.3.302036.11.11注册无韩国
255锦湖轮胎10-1841827利用智能纤维传感器的智能轮胎专利2016.5.122018.3.192036.5.12注册无韩国
256锦湖轮胎10-1841655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9.12018.3.192036.9.1注册无韩国
257锦湖轮胎10-1840689带石子喷射器的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16.11.22018.3.152036.11.2注册无韩国
锦湖轮胎/ THE 共享专利
25810-1839537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7.292018.3.122036.7.29注册韩国YOKOHAMA (共享专利
3-1-693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RUBBER CO. 权人:THE
LTD YOKOHAM
A RUBBERCO. LTD)
259锦湖轮胎10-1834384轮胎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8.32018.2.262036.8.3注册无韩国
260锦湖轮胎10-1833363轮胎旋转装置专利2016.9.72018.2.222036.9.7注册无韩国
261锦湖轮胎10-1832064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8.182018.2.192036.8.18注册无韩国
轮胎衬垫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这些的轮
262锦湖轮胎10-1829144专利2016.10.112018.2.72036.10.11注册无韩国
胎
263锦湖轮胎10-1827111越野轮胎性能评估用室内测试装置专利2016.5.112018.2.12036.5.11注册无韩国
264 锦湖轮胎 10-1824807 apex 橡胶挤压机 专利 2016.7.18 2018.1.26 2036.7.18 注册 无 韩国
265锦湖轮胎10-1819829胎面裁剪装置专利2016.7.182018.1.112036.7.18注册无韩国
266锦湖轮胎10-1818861具有出色耐用性的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16.8.82018.1.92036.8.8注册无韩国
267锦湖轮胎10-1818664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9.12018.1.92036.9.1注册无韩国
268锦湖轮胎10-1818660非充气轮胎专利2016.9.12018.1.92036.9.1注册无韩国
269锦湖轮胎10-1817763冬季轮胎硫化法专利2015.10.302018.1.52035.10.30注册无韩国
270锦湖轮胎10-1816881充气轮胎胎侧总成专利2016.8.252018.1.32036.8.25注册无韩国
271锦湖轮胎10-1807413轮胎成型用的半成品修补装置专利2016.6.162017.12.42036.6.16注册无韩国
内衬垫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这些的充气
272锦湖轮胎10-1806907专利2016.9.302017.12.42036.9.30注册无韩国
轮胎
273锦湖轮胎10-1805307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16.6.92017.11.292036.6.9注册无韩国
具有静电放电特性的胎面磨损极限显示
274锦湖轮胎10-1802647专利2016.4.292017.11.222036.4.29注册无韩国
胎面成型用挤压带
275 锦湖轮胎/ THE 10-1796231 非充气轮胎 专利 2016.7.29 2017.11.3 2036.7.29 注册 共享专利 韩国
3-1-694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YOKOHAMA (共享专利RUBBER CO. 权人:THE
LTD YOKOHAM
A RUBBERCO. LTD)
276锦湖轮胎10-1796194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5.12.142017.11.32035.12.14注册无韩国
277锦湖轮胎10-1793020充气轮胎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6.6.152017.10.272036.6.15注册无韩国
含有多孔增强填充物的轮胎帽状胎面组
278锦湖轮胎10-1791749专利2015.11.232017.10.242035.11.23注册无韩国
成物
279锦湖轮胎10-1787421热屏蔽轮胎硫化气专利2015.8.312017.10.122035.8.31注册无韩国
280锦湖轮胎10-1777943自我发电轮胎专利2016.2.12017.9.62036.2.1注册无韩国
一个可以连续可定心的轮胎半成品绕线
281锦湖轮胎10-1769678专利2015.9.302017.8.112035.9.30注册无韩国
装置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
282锦湖轮胎10-1744125专利2016.10.192017.5.312036.10.19注册无韩国
轮胎
283锦湖轮胎10-1742279充气轮胎专利2015.12.292017.5.252035.12.29注册无韩国
284锦湖轮胎10-1742278密封胶溶液流速评价装置专利2015.12.242017.5.252035.12.24注册无韩国
285锦湖轮胎10-1741915能感知空气压力状态的充气轮胎专利2015.10.272017.5.242035.10.27注册无韩国
286锦湖轮胎10-1741081轮胎花纹细缝成型用模具及轮胎胎面专利2015.8.312017.5.232035.8.31注册无韩国
掌控性提高的高速行驶轮胎胎面用橡胶
287锦湖轮胎10-1737022专利2015.11.202017.5.112035.11.20注册无韩国
组成物
288锦湖轮胎10-1729420轮胎用半成品的黏着力测定装置专利2015.12.72017.4.172035.12.7注册无韩国
289锦湖轮胎10-1728679一种含有备份衬垫的充气胎法专利2015.9.72017.4.142035.9.7注册无韩国
290锦湖轮胎10-1723745带加强胎圈的重荷载用充气轮胎专利2015.10.202017.3.302035.10.20注册无韩国
291锦湖轮胎10-1716058提高路面干燥性能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专利2015.12.152017.3.72035.12.15注册无韩国
3-1-695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物及利用其的轮胎具有自我清洁功能的轮胎用橡胶组成
292锦湖轮胎10-1716057物,这种制造方法以及利用这种制造的专利2015.11.202017.3.72035.11.20注册无韩国
轮胎
293锦湖轮胎10-1703455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15.12.42017.1.312035.12.4注册无韩国
294锦湖轮胎10-1701848由分散性好的轮胎用橡胶组成专利2015.11.62017.1.252035.11.6注册无韩国
295锦湖轮胎10-1699625无电源空气压力检查用轮胎专利2015.10.232017.1.182035.10.23注册无韩国
296锦湖轮胎10-1696033含有煤渣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4.10.72017.1.62034.10.7注册无韩国
侧肩带橡胶组成物及含有橡胶的充气轮
297锦湖轮胎10-1694146专利2014.10.82017.1.32034.10.8注册无韩国
胎
298锦湖轮胎10-1694126跑气保用轮胎的硫化方法专利2015.6.172017.1.32035.6.17注册无韩国
299锦湖轮胎10-1694125带滚动排控制的橡胶供给装置专利2014.9.302017.1.32034.9.30注册无韩国
300锦湖轮胎10-1692258可更换胎面橡胶的非充气轮胎专利2015.12.42016.12.282035.12.4注册无韩国
胎体帘布线半成品的接合方法及胎体帘
301锦湖轮胎10-1691920专利2015.6.12016.12.272035.6.1注册无韩国
布线半成品的接合装置具有磁流变性和压电元件的可变弹性充
302锦湖轮胎10-1689466专利2015.5.62016.12.192035.5.6注册无韩国
气轮胎通过改善轮胎胎面改善性能的重荷载轮
303锦湖轮胎10-1676449专利2015.8.32016.11.92035.8.3注册无韩国
胎
304锦湖轮胎10-1675523轮胎制造精炼工程装置专利2015.9.112016.11.72035.9.11注册无韩国
拉伸强度及外观工艺性得到改善的轮胎
305锦湖轮胎10-1674452专利2014.9.292016.11.32034.9.29注册无韩国
橡胶组成物
306锦湖轮胎10-1674451轿车用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5.4.242016.11.32035.4.24注册无韩国
307锦湖轮胎10-1673446一种无接缝轮胎橡胶的制造装置专利2015.4.202016.11.12035.4.20注册无韩国
3-1-696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08 锦湖轮胎 10-1673444 轮胎 Apex 橡胶组成物 专利 2015.11.20 2016.11.1 2035.11.20 注册 无 韩国
耐老化性提高的轮胎侧面用橡胶组成物
309锦湖轮胎10-1666717专利2014.9.122016.10.102034.9.12注册无韩国
及含有其的轮胎
310锦湖轮胎10-1661155含有碳纳米管的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5.8.72016.9.232035.8.7注册无韩国
具备防热花纹细缝的轮胎和为形成此的
311锦湖轮胎10-1655266专利2015.6.12016.9.12035.6.1注册无韩国
花纹细缝的护栅绿色轮胎成型鼓以及利用它的绿色轮胎
312锦湖轮胎10-1652691专利2014.6.262016.8.252034.6.26注册无韩国
成型方法
313锦湖轮胎10-1638954胎侧增强充气轮胎专利2015.4.82016.7.62035.4.8注册无韩国
314锦湖轮胎10-1630941橡胶配方的自动控制方法专利2014.10.72016.6.92034.10.7注册无韩国
315锦湖轮胎10-1628070具有分离侧壁的充气轮胎专利2015.2.262016.6.12035.2.26注册无韩国
316锦湖轮胎10-1625960橡胶衬垫缝合装置专利2014.9.302016.5.252034.9.30注册无韩国
317锦湖轮胎10-1615018轮胎测试器及其使用方法专利2014.8.212016.4.182034.8.21注册无韩国
318锦湖轮胎10-1612195三环状冠带层释放设备专利2014.9.302016.4.62034.9.30注册无韩国
319锦湖轮胎10-1607857装有衬垫的轮胎制造成型装置专利2014.7.232016.3.252034.7.23注册无韩国
320锦湖轮胎10-1606458轮胎缺口裁剪性能评估装置专利2014.10.102016.3.212034.10.10注册无韩国
321锦湖轮胎10-1606457具有改进胎圈耐用性的重荷载轮胎专利2014.9.302016.3.212034.9.30注册无韩国
322锦湖轮胎10-1601670具备纹理内防夹石层的重荷载轮胎专利2014.10.212016.3.32034.10.21注册无韩国
胎体用超细钢丝帘线的乘用车子午线轮
323锦湖轮胎10-1601202专利2014.9.232016.3.22034.9.23注册无韩国
胎
324锦湖轮胎10-1598864含有氟兰的生物可降解环保轮胎专利2014.8.192016.2.242034.8.19注册无韩国
用于轮胎的条状橡胶组合物和含有该组
325锦湖轮胎10-1598861专利2014.9.262016.2.242034.9.26注册无韩国
合物的轮胎
3-1-697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26锦湖轮胎10-1595487轮胎成型用的绿色外壳输送装置专利2014.9.252016.2.122034.9.25注册无韩国
327锦湖轮胎10-1591345气囊更换装置专利2014.9.302016.1.282034.9.30注册无韩国
328锦湖轮胎10-1586365跑气保用轮胎专利2014.9.12016.1.122034.9.1注册无韩国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J K S (共享专利
32910-1585069轮胎侧边的刚性测量装置专利2014.5.292016.1.72034.5.29注册韩国
CO.LTD. 权人: J K SCO.LTD.)
330锦湖轮胎10-1582049采用硅胶充气轮胎专利2014.9.302015.12.242034.9.30注册无韩国
331锦湖轮胎10-1580888充气轮胎专利2014.10.12015.12.222034.10.1注册无韩国
332 锦湖轮胎 10-1576747 具有 apex 分离型胎圈轮胎的制造方法 专利 2014.9.18 2015.12.4 2034.9.18 注册 无 韩国
333锦湖轮胎10-1573870有双层轮辋轮缘的跑气保用轮胎专利2014.10.12015.11.262034.10.1注册无韩国
334锦湖轮胎10-1568161提高耐磨性能的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4.7.12015.11.52034.7.1注册无韩国
335 锦湖轮胎 10-1566399 compact 成型鼓驱动器 专利 2014.8.20 2015.10.30 2034.8.20 注册 无 韩国
包括金属钢丝绳在内的轮胎半成品的防
336锦湖轮胎10-1562745专利2014.8.252015.10.162034.8.25注册无韩国
变形装置
337锦湖轮胎10-1560484调整稳定性提高的非对称充气轮胎专利2014.6.122015.10.72034.6.12注册无韩国
卡车巴士用轮胎胎面橡胶组合物及其轮
338锦湖轮胎10-1539147专利2013.10.152015.7.172033.10.15注册无韩国
胎子午线充气轮胎用钢帘线及利用其的充
339锦湖轮胎10-1522467专利2013.11.122015.5.152033.11.12注册无韩国
气子午线轮胎
340锦湖轮胎10-1522465硅橡胶的配料温度控制方法专利2013.10.152015.5.152033.10.15注册无韩国
341锦湖轮胎10-1516490轮胎硫化机用气囊夹帽专利2013.10.302015.4.232033.10.30注册无韩国
342锦湖轮胎10-1507401共鸣音低减轮胎专利2014.4.252015.3.252034.4.25注册无韩国
343锦湖轮胎10-1505010轮胎用带束半成品对准装置专利2013.6.272015.3.172033.6.27注册无韩国
3-1-698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44锦湖轮胎10-1505007轮胎半成品接头的感应装置专利2013.6.72015.3.172033.6.7注册无韩国
345锦湖轮胎10-1502231冷冻室温度控制方法及装置专利2013.9.252015.3.62033.9.25注册无韩国
346锦湖轮胎10-1497238轮胎模具用无气塞专利2013.10.232015.2.232033.10.23注册无韩国
347锦湖轮胎10-1493611轮胎半成品胶接装置专利2013.10.22015.2.92033.10.2注册无韩国
适用于带有石料喷射器的重荷载用充气
348锦湖轮胎10-1480639专利2013.10.12015.1.22033.10.1注册无韩国
轮胎
349锦湖轮胎10-1473850共鸣音低减轮胎专利2014.4.252014.12.112034.4.25注册无韩国
350锦湖轮胎10-1467471充气轮胎专利2013.7.22014.11.252033.7.2注册无韩国
351锦湖轮胎10-1467465充气轮胎专利2013.7.22014.11.252033.7.2注册无韩国
共享专利
(共有专利锦湖轮胎/Nation
权人:
al IT Industry
352 10-1435409 轮胎用 RFID 标签 专利 2012.12.5 2014.8.22 2032.12.5 注册 National IT 韩国
Promotion
Industry
Agency
PromotionAgency)用于跑气保用轮胎的胎侧嵌件橡胶组合
353锦湖轮胎10-1432935专利2013.5.82014.8.142033.5.8注册无韩国
物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胶组
354锦湖轮胎10-1430052专利2013.4.262014.8.72033.4.26注册无韩国
成物
355锦湖轮胎10-1425034轮胎用钢带半成品移送权取器专利2013.4.262014.7.242033.4.26注册无韩国
356锦湖轮胎10-1418214安装智能轮胎传感器的自动化装置专利2013.5.292014.7.32033.5.29注册无韩国
357锦湖轮胎10-1409026成型滚筒驱动装置专利2012.12.182014.6.112032.12.18注册无韩国
358锦湖轮胎10-1400734耐磨性提高的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2.4.42014.5.222032.4.4注册无韩国
359锦湖轮胎10-1400732提高旋转阻力及耐磨性的轮胎橡胶组成专利2012.4.162014.5.222032.4.16注册无韩国
3-1-699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物
360 锦湖轮胎 10-1400731 Apex 接点压合机 专利 2012.8.30 2014.5.22 2032.8.30 注册 无 韩国
361锦湖轮胎10-1398712轿车用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2.9.42014.5.162032.9.4注册无韩国
耐磨性提高的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胎面
362锦湖轮胎10-1397298专利2012.4.202014.5.132032.4.20注册无韩国
用橡胶组成物绿色外壳成型装置及利用它的绿色外壳
363锦湖轮胎10-1390806专利2012.6.252014.4.242032.6.25注册无韩国
成型方法
364锦湖轮胎10-1377399轮胎用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2.4.232014.3.172032.4.23注册无韩国
365锦湖轮胎10-1377361耐热性能优良的充气轮胎专利2012.8.232014.3.172032.8.23注册无韩国
366锦湖轮胎10-1375379双带束帘线充气轮胎专利2012.10.302014.3.112032.10.30注册无韩国
367锦湖轮胎10-1370562轮胎胎侧橡胶组合物专利2011.11.22014.2.272031.11.2注册无韩国
368锦湖轮胎10-1362634转印油墨式胎面字符标记装置专利2012.6.72014.2.62032.6.7注册无韩国
369锦湖轮胎10-1352191用于轮胎静电释放的胎压压带专利2012.3.122014.1.92032.3.12注册无韩国
370锦湖轮胎10-1350646充气胎的帘线防止切伤结构专利2012.10.182014.1.62032.10.18注册无韩国
371锦湖轮胎10-1350580具有自密封性能的密封胶组成物专利2012.9.272014.1.62032.9.27注册无韩国
372锦湖轮胎10-1332529脱模剂搅拌器喷雾控制装置专利2011.12.152013.11.182031.12.15注册无韩国
373锦湖轮胎10-1332509防止异常磨损的充气轮胎专利2012.1.52013.11.182032.1.5注册无韩国
374锦湖轮胎10-1332496轮胎硫化气定心确认装置专利2011.12.62013.11.182031.12.6注册无韩国
375 锦湖轮胎 10-1320722 胎圈-apex 总成装置 专利 2011.11.23 2013.10.15 2031.11.23 注册 无 韩国
376锦湖轮胎10-1312841装有射频识别天线的轮胎专利2011.12.152013.9.232031.12.15注册无韩国
适用于重荷载的充气肋状纹理轮胎,提
377锦湖轮胎10-1302331专利2011.8.222013.8.262031.8.22注册无韩国
高了束带的耐用性
3-1-700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78锦湖轮胎10-1248895压延物卷取梁输送装置专利2011.12.212013.3.252031.12.21注册无韩国
379锦湖轮胎10-1245891初级半成品外壳转移装置专利2010.12.72013.3.142030.12.7注册无韩国
380锦湖轮胎10-1244132气密层与胎侧的预组装成型方法专利2011.10.312013.3.82031.10.31注册无韩国
381锦湖轮胎10-1222720提高物性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1.7.62013.1.92031.7.6注册无韩国
382锦湖轮胎10-1202055轮胎成型带钢丝帘线暴露检测装置专利2010.9.22012.11.92030.9.2注册无韩国
383锦湖轮胎10-1196954使用环保粘合剂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10.12.302012.10.262030.12.30注册无韩国
384锦湖轮胎10-1170392胎体帘布裁切装置专利2010.10.262012.7.262030.10.26注册无韩国
385锦湖轮胎10-1148609充气轮胎的冠带层形成方法专利2010.6.222012.5.112030.6.22注册无韩国
386锦湖轮胎10-1148253充气胎衬垫的多线带附着方法及装置专利2010.2.232012.5.112030.2.23注册无韩国
具有胎圈加固结构的重荷载用充气午线
387锦湖轮胎10-1141881专利2010.6.292012.4.242030.6.29注册无韩国
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388锦湖轮胎10-1141490轮胎用橡胶组成物及利用其制造的轮胎专利2010.1.52012.4.232030.1.5注册无韩国
389锦湖轮胎10-1130099轮胎用的缝纫装置专利2010.2.232012.3.192030.2.23注册无韩国
390锦湖轮胎10-1123507翻开/闭合兼用初步外壳成型装置专利2010.7.122012.2.272030.7.12注册无韩国
391锦湖轮胎10-1122193轮胎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09.9.42012.2.232029.9.4注册无韩国
392锦湖轮胎10-1111574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0.4.192012.1.262030.4.19注册无韩国
393锦湖轮胎10-1071046带有锯齿型花纹细缝的铆钉型雪轮胎专利2009.8.72011.9.292029.8.7注册无韩国
394锦湖轮胎10-1070965带有延长轮辋轮缘的充气轮胎专利2009.10.62011.9.292029.10.6注册无韩国
395锦湖轮胎10-1069077无胎圈总成单一半成品的充气轮胎专利2010.2.192011.9.232030.2.19注册无韩国
396锦湖轮胎10-1059589射频识别标签埋设轮胎专利2009.5.62011.8.192029.5.6注册无韩国
397锦湖轮胎10-1037389半成品再生装置专利2009.1.62011.5.202029.1.6注册无韩国
3-1-701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398锦湖轮胎10-1027585适用于重荷载用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9.7.82011.3.302029.7.8注册无韩国
399锦湖轮胎10-1023759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08.12.182011.3.142028.12.18注册无韩国
400锦湖轮胎10-1023757防止老化特性提高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08.6.302011.3.142028.6.30注册无韩国
401锦湖轮胎10-1023756轮胎三角胶圈半成品传送装置专利2008.11.202011.3.142028.11.20注册无韩国
402锦湖轮胎10-1016367防止老化特性提高的轮胎橡胶组成物专利2008.6.302011.2.142028.6.30注册无韩国
403锦湖轮胎10-1007641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8.7.182011.1.52028.7.18注册无韩国
404锦湖轮胎10-0993421具有对称型胎面纹理的充气轮胎专利2008.6.262010.11.32028.6.26注册无韩国
405锦湖轮胎10-0991322不对称纹理重荷载用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8.12.42010.10.262028.12.4注册无韩国
406锦湖轮胎10-0970560带有地毯纹理的重荷载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8.6.302010.7.82028.6.30注册无韩国
407锦湖轮胎10-0965999绿色轮胎制造装置专利2008.6.252010.6.162028.6.25注册无韩国
408锦湖轮胎10-0952316轮胎的肩带条状自动安装装置专利2008.3.212010.4.52028.3.21注册无韩国
用于具有伸长率的带束用单丝帘线和应
409锦湖轮胎10-0921239专利2007.9.72009.10.52027.9.7注册无韩国
用其的子午线的轮胎
410锦湖轮胎10-0913597雪轮胎专利2008.5.152009.8.172028.5.15注册无韩国
411锦湖轮胎10-0893666多功能充气轮胎专利2007.9.102009.4.82027.9.10注册无韩国
412锦湖轮胎10-0883022卷胎面供给装置专利2007.3.292009.2.32027.3.29注册无韩国
413锦湖轮胎10-0869025带有可变型花纹细缝的充气轮胎专利2007.7.42008.11.102027.7.4注册无韩国
414锦湖轮胎10-0845196轮胎磨损测定方法专利2007.9.112008.7.32027.9.11注册无韩国
415锦湖轮胎10-0821838适用于重荷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6.12.272008.4.42026.12.27注册无韩国
具备提高耐磨性的带层的重荷载用充气
416锦湖轮胎10-0821549专利2006.12.272008.4.42026.12.27注册无韩国
轮胎
417锦湖轮胎10-0807430适用于重荷载用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5.10.122008.2.192025.10.12注册无韩国
3-1-702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418锦湖轮胎10-0807429适用于重荷载用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05.10.122008.2.192025.10.12注册无韩国
419锦湖轮胎10-0807428表面处理的雪轮胎专利2005.9.92008.2.192025.9.9注册无韩国
420锦湖轮胎10-0804210排水性能提高的充气轮胎专利2007.3.292008.2.112027.3.29注册无韩国
421锦湖轮胎10-0656831轮胎胎面用螺旋包裹装置专利2005.10.252006.12.62025.10.25注册无韩国
彩色烟熏轮胎用胎面橡胶组成物,具备
422锦湖轮胎10-0644875专利2005.8.222006.11.32025.8.22注册无韩国
上述胎面橡胶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包括配置为控制输出单元输出警告信号
423锦湖轮胎11656144的控制器的轮胎监测系统以及使用该系专利2021.7.222023.5.232041.8.23注册无美国
统的轮胎监测方法共享专利
(共同专利锦湖轮胎 持有者:KO/
REA
KOREA
ADVANCED
ADVANCED
424 11590801 非充气轮胎辐条组合物 专利 2018.11.7 2023.2.28 2039.10.28 注册 INSTITUTE 美国
INSTITUTE OF
OF
SCIENCE AN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ECHNOLO
GY)
425锦湖轮胎11331950非充气轮胎专利2019.11.202022.5.172040.6.12注册无美国
轮胎均匀度校正鼓和轮胎均匀性校正装
426锦湖轮胎11305502专利2019.7.262022.4.192040.4.30注册无美国
置用于非充气轮胎的轮辋和包括该轮辋的
427锦湖轮胎11059326专利2018.10.312021.7.132039.10.30注册无美国
车轮
428锦湖轮胎10960708半充气轮胎及半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7.9.192021.3.302038.4.18注册无美国
429锦湖轮胎10814572无气轮胎制造方法专利2018.2.142020.10.272038.10.11注册无美国
3-1-703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 THE
权人:THE
YOKOHAMA
430 10654318 非充气轮胎 专利 2017.5.17 2020.5.19 2038.7.27 注册 YOKOHAM 美国
RUBBER CO.A RUBBER
LTDCO. LTD)
431锦湖轮胎10576790充气轮胎专利2016.12.222020.3.32037.10.10注册无美国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 THE
权人:THE
YOKOHAMA
432 10538130 非充气轮胎 专利 2017.7.7 2020.1.21 2037.12.4 注册 YOKOHAM 美国
RUBBER CO.A RUBBER
LTDCO. LTD)
433锦湖轮胎10315468安装有吸音材料的共振降噪轮胎专利2016.11.92019.6.112037.5.19注册无美国
434锦湖轮胎10245901空腔降噪轮胎专利2015.1.212019.4.22036.11.14注册无美国
435锦湖轮胎10214636轮胎胎面用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2.132019.2.262037.4.21注册无美国
具有用于胎体帘布层的超细钢丝帘线的
436锦湖轮胎9840114专利2015.3.272017.12.122036.1.10注册无美国
乘用车充气子午线轮胎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437锦湖轮胎9427918专利2014.4.252016.8.302034.8.8注册无美国
合物
用于彩色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包含
438锦湖轮胎7743807专利2006.3.32010.6.292028.12.30注册无美国
该组合物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439锦湖轮胎112339499非充气轮胎专利2019.12.32022.9.132039.12.3注册无中国
440锦湖轮胎111152603非充气轮胎的轮辋及包括该轮辋的车轮专利2018.11.82023.5.22038.11.7注册无中国
薄层冠带层和使用该薄层冠带层的低重
441锦湖轮胎109835118专利2018.6.262021.5.112038.6.26注册无中国
量轮胎
442锦湖轮胎108949063带有膜内衬层的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18.5.172019.10.292038.5.17注册无中国
443锦湖轮胎107914521便于检查磨损状况的轮胎专利2017.9.272019.12.32037.9.27注册无中国
3-1-704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444锦湖轮胎107868293用于轮胎胎面的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2.222020.6.262037.2.22注册无中国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 THE
权人:THE
YOKOHAMA
445 107662456 非充气轮胎 专利 2017.7.28 2020.1.7 2037.7.27 注册 YOKOHAM 中国
RUBBER CO.A RUBBER
LTDCO. LTD)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 THE
权人:THE
YOKOHAMA
446 107662448 免充气轮胎 专利 2017.5.27 2020.5.22 2037.5.26 注册 YOKOHAM 中国
RUBBER CO.A RUBBER
LTDCO. LTD)
447锦湖轮胎107031309充气轮胎专利2016.12.262018.11.202036.12.27注册无中国
448锦湖轮胎104999864空腔降噪轮胎专利2015.1.292017.8.112035.1.29注册无中国
用于轮胎的具有自密封性能的彩色密封
449锦湖轮胎104119616剂专利2014.4.252016.8.242034.4.26注册无中国
组合物
450锦湖轮胎101579998雪地轮胎专利2008.12.152013.1.22028.12.15注册无中国
451锦湖轮胎7230321充气轮胎专利2021.9.302023.2.202041.9.30注册无日本
452锦湖轮胎6911255非充气轮胎专利2019.11.192021.7.122039.11.19注册无日本
453锦湖轮胎6767004非充气轮胎的轮辋和包括该轮胎的车轮专利2018.11.22020.9.232038.11.2注册无日本
454锦湖轮胎6728539非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8.2.192020.7.62038.2.19注册无日本
薄层型盖层帘布层及应用该盖层帘布层
455锦湖轮胎6692860专利2018.6.262020.4.172034.4.5注册无日本
的低重量轮胎
锦湖轮胎/ THE 共享专利YOKOHAMA (共享专利
4566690103非充气轮胎专利2017.7.132020.4.132037.7.13注册日本
RUBBER CO. 权人:THE
LTD YOKOHAM
3-1-705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A RUBBERCO. LTD)
457锦湖轮胎6638164半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17.9.202020.1.72037.9.20注册无日本
具有薄膜内衬层的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
458锦湖轮胎6547017专利2018.2.92019.6.282038.2.9注册无日本
法共享专利锦湖轮胎/ THE (共享专利YOKOHAMA
459 6493864 非充气轮胎 专利 权人:THE 2017.7.13 2019.3.15 2037.7.13 注册 日本
RUBBER CO. YOKOHAM
LTD A RUBBERCO. LTD)
460锦湖轮胎6340095轮胎胎面用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1.162018.5.182037.1.17注册无日本
461锦湖轮胎6252956充气轮胎冠带层及其制造方法专利2016.1.82017.12.82036.1.8注册无日本
462锦湖轮胎6120887空腔共鸣音降低轮胎专利2015.1.192017.4.172035.1.20注册无日本
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463锦湖轮胎5946860专利2014.4.252016.6.102038.6.26注册无日本
合物
彩色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包含该胎
464锦湖轮胎4365369专利2005.12.282009.8.282025.12.29注册无日本
面橡胶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轮胎监测系统及使用该系统的轮胎监测
465锦湖轮胎3995328专利2021.11.52023.8.302041.11.5注册无德国
方法轮胎监测系统及使用该系统的轮胎监测
466锦湖轮胎3995328专利2021.11.52023.8.302041.11.5注册无法国
方法
60201800718
467锦湖轮胎薄层胎面和使用其的轻质轮胎专利2018.4.92020.8.262038.4.9注册无德国
1.4
468锦湖轮胎3492278薄层胎面和使用其的轻质轮胎专利2018.4.92020.8.262038.4.9注册无法国
469锦湖轮胎3489042充气轮胎专利2018.4.172021.1.132038.4.17注册无德国
470锦湖轮胎3489042充气轮胎专利2018.4.172021.1.132038.4.17注册无法国
3-1-706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471锦湖轮胎3486078无气轮胎制造方法专利2018.2.202023.1.112038.2.20注册无德国
472锦湖轮胎3486078无气轮胎制造方法专利2018.2.202023.1.112038.2.20注册无法国
60201800408具有薄膜气密层的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
473锦湖轮胎专利2018.4.62020.4.292038.4.6注册无德国
9.7法
具有薄膜气密层的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
474锦湖轮胎3404075专利2018.4.62020.4.292038.4.6注册无法国
法具有薄膜气密层的充气轮胎及其制造方
475锦湖轮胎3404075专利2018.4.62020.4.292038.4.6注册无英国
法
60201701424充气轮胎用钢索胎圈及具有该钢索胎圈
476锦湖轮胎专利2017.6.292020.4.82037.6.29注册无德国
0.9的充气轮胎
充气轮胎用钢索胎圈及具有该钢索胎圈
477锦湖轮胎3315328专利2017.6.292020.4.82037.6.29注册无法国
的充气轮胎充气轮胎用钢索胎圈及具有该钢索胎圈
478锦湖轮胎3315328专利2017.6.292020.4.82037.6.29注册无英国
的充气轮胎
479锦湖轮胎3305560便于检查轮胎磨损情况专利2017.9.202019.8.282037.9.20注册无德国
480锦湖轮胎3305560便于检查轮胎磨损情况专利2017.9.202019.8.282037.9.20注册无瑞典
60201701816
481锦湖轮胎轮胎胎面用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5.242020.6.172037.5.24注册无德国
6.8
482锦湖轮胎3299413轮胎胎面用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5.242020.6.172037.5.24注册无法国
483锦湖轮胎3299413轮胎胎面用橡胶组合物专利2017.5.242020.6.172037.5.24注册无英国
60201603243
484锦湖轮胎安装有吸音材料的共振降噪轮胎专利2016.11.32020.3.252036.11.3注册无德国
3.4
485锦湖轮胎3248813安装有吸音材料的共振降噪轮胎专利2016.11.32020.3.252036.11.3注册无法国
486锦湖轮胎3248813安装有吸音材料的共振降噪轮胎专利2016.11.32020.3.252036.11.3注册无英国
60201602863
487锦湖轮胎充气轮胎专利2016.12.212020.1.292036.12.21注册无德国
9.4
3-1-707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488锦湖轮胎3187346充气轮胎专利2016.12.212020.1.292036.12.21注册无法国
489锦湖轮胎3187346充气轮胎专利2016.12.212020.1.292036.12.21注册无英国
充气轮胎冠带层及其制造充气轮胎冠带
490锦湖轮胎3042788专利2016.1.52018.4.18注册无德国
层的方法充气轮胎冠带层及其制造充气轮胎冠带
491锦湖轮胎3042788专利2016.1.52018.4.18-注册无法国
层的方法充气轮胎冠带层及其制造充气轮胎冠带
492锦湖轮胎3042788专利2016.1.52018.4.18-注册无英国
层的方法
602015036
493锦湖轮胎空腔降噪轮胎专利2015.1.202019.8.212035.1.20注册无德国
121.0
494锦湖轮胎2937231空腔降噪轮胎专利2015.1.202019.8.212035.1.20注册无法国
495锦湖轮胎2937231空腔降噪轮胎专利2015.1.202019.8.212035.1.20注册无英国
496锦湖轮胎2821258充气轮胎专利2014.6.122018.10.312033.7.2注册无德国
497锦湖轮胎2821258充气轮胎专利2014.6.122018.10.312033.7.2注册无法国
498锦湖轮胎2821258充气轮胎专利2014.6.122018.10.312033.7.2注册无意大利
602014000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499锦湖轮胎专利2014.4.172016.2.32034.4.17注册无德国
823.2合物
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500锦湖轮胎2796277专利2014.4.172016.2.32034.4.17注册无法国
合物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501锦湖轮胎2796277专利2014.4.172016.2.32034.4.17注册无英国
合物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502锦湖轮胎2796277专利2014.4.172016.2.32034.4.17注册无意大利
合物
602008000
503锦湖轮胎对称胎面花纹充气轮胎专利2008.6.302009.9.302028.6.30注册无德国
178.4
504锦湖轮胎2011672对称胎面花纹充气轮胎专利2008.6.302009.9.302028.6.30注册无法国
3-1-708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505锦湖轮胎2011672对称胎面花纹充气轮胎专利2008.6.302009.9.302028.6.30注册无英国
10-2018-127用于彩色烟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包
506锦湖轮胎专利2005.12.292008.4.22025.12.29注册无德国
459含该组合物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用于彩色烟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包
507锦湖轮胎1700717专利2005.12.292008.4.22025.12.29注册无法国
含该组合物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用于彩色烟轮胎的胎面橡胶组合物、包
508锦湖轮胎1700717专利2005.12.292008.4.22025.12.29注册无英国
含该组合物的轮胎及其制造方法
10-2019-
509锦湖轮胎非充气轮胎专利2019.11.272021.3.42039.11.27注册无德国
132077
10-2018-用于偏转轮胎的轮辋和具有这种轮辋的
510锦湖轮胎专利2018.11.52020.8.62038.11.5注册无德国
127459车轮
共享专利锦湖轮胎/THE (共享专利YOKOHAMA 10-2017-
无气轮胎 权人:THE 511 专利 2017.7.11 2021.6.17 2037.7.11 注册 德国
RUBBER CO. 115456 YOKOHAM
LTD A RUBBERCO. LTD)共享专利锦湖轮胎/THE (共享专利YOKOHAMA 10-2017-
512 无气轮胎 专利 权人:THE 2017.5.23 2021.9.9 2037.5.23 注册 德国
RUBBER CO. 111205 YOKOHAM
LTD A RUBBERCO. LTD)具有自密封性能的轮胎用彩色密封剂组
513锦湖轮胎2849849专利2014.4.252016.6.72034.4.25注册无加拿大
合物轮胎均匀度校准滚筒及具有该滚筒的轮
514锦湖轮胎35186专利2019.7.262023.4.252039.7.26注册无越南
胎均匀度校准装置
515锦湖轮胎28516具有自密封性能的彩色轮胎密封制剂专利2014.4.252021.6.252034.4.25注册无越南
516锦湖轮胎18858对称图案轮胎专利2008.7.22010.5.182028.7.2注册无越南
3-1-709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用于采集轮胎橡胶测试样品的样品采集
517锦湖轮胎10-2641267专利2021.11.102024.2.222041.11.10注册无韩国
装置
518锦湖轮胎10-2637601充气轮胎专利2021.6.82024.2.132041.6.8注册无韩国
519锦湖轮胎10-2634798利用磁流变弹性体的充气轮胎专利2021.8.42024.2.22041.8.4注册无韩国
520锦湖轮胎10-2630919轮胎锥度修复装置专利2021.10.122024.1.252041.10.12注册无韩国
521锦湖轮胎10-2624763轮胎胎圈的挤压力试验装置专利2022.10.212024.1.92042.10.21注册无韩国
利用 CFD 分析改善水膜性能的轮胎图案
522锦湖轮胎10-2202596专利2019.4.82021.1.72039.4.8注册无韩国
横纹理形状确定方法
523锦湖轮胎10-2202590制造用于附着力评估的样品模具专利2019.9.102021.1.72039.9.10注册无韩国
具有优异滚动阻力性能的轮胎橡胶组合
524锦湖轮胎10-2202580专利2019.4.82021.1.72039.4.8注册无韩国
物及其轮胎
525锦湖轮胎10-1950113含有工程塑料的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7.10.242019.2.132037.10.24注册无韩国
526锦湖轮胎10-1947765轮胎橡胶半成品制造用轧钢装置专利2017.5.152019.2.72037.5.15注册无韩国
轮胎内衬垫填充剂组成物的制造方法及
527锦湖轮胎10-1922774专利2016.10.132018.11.212036.10.13注册无韩国
含有其组成物的轮胎
含有纳米填充剂的利用 NSBR 橡胶的胎
528锦湖轮胎10-1918174专利2017.8.302018.11.72037.8.30注册无韩国
面橡胶组成物
529锦湖轮胎10-1712748多功能三角胶轮胎专利2015.12.12017.2.272035.12.01注册无韩国
530锦湖轮胎10-1703449耐用的重荷载子午线轮胎专利2015.10.292017.1.312035.10.29注册无韩国
531锦湖轮胎10-1370564含有多孔硅胶的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12.3.82014.2.272032.3.8注册无韩国
532锦湖轮胎10-1323283胎侧半成品及包含其的充气轮胎专利2011.12.132013.10.232031.12.13注册无韩国
防止水膜现象及提高噪音低减特性的轮
533锦湖轮胎10-1001807专利2008.12.292010.12.92028.12.29注册无韩国
胎
锦湖轮胎/ WILL 共享专利
53410-0788042含有珍珠颜料的橡胶组成物专利2006.10.182007.12.142026.10.18注册韩国CHEM KOREA (有专利权
3-1-710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CO. LTD 人:WILL
CHEM
KOREA CO.LTD)共享专利
(有专利权锦湖轮胎/WILL
人:WILL
535 CHEM KOREA 10-0665755 滚筒驱动注射器,彩色导线布置装置 专利 2005.10.20 2006.12.29 2025.10.20 注册 韩国
CHEM
CO. LTD
KOREA CO.LTD)
536锦湖轮胎108688406半充气轮胎及半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7.10.202021.2.52037.10.20注册无中国
537锦湖轮胎3385094半充气轮胎及半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7.9.182020.12.16-注册无德国
538锦湖轮胎3385094半充气轮胎及半充气轮胎的制造方法专利2017.9.182020.12.16-注册无法国
539锦湖轮胎10-2651177提高公正性的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专利2021.8.312024.3.202041.8.31注册无韩国
540锦湖轮胎10-2655642再利用轮胎专利2022.8.12024.4.32042.8.1注册无韩国
橡胶块切割与称量装置及利用该装置的
541锦湖轮胎10-2667807专利2022.11.42024.5.162042.11.4注册无韩国
橡胶块切割与称量方法
542锦湖轮胎10-2667906可临时行驶的车辆轮胎用轮辋专利2022.10.42024.5.162042.11.4注册无韩国
543锦湖轮胎10-2670220充气轮胎专利2022.11.212024.5.242042.11.21注册无韩国
544锦湖轮胎10-2670576充气轮胎专利2021.11.92024.5.242041.11.9注册无韩国
545锦湖轮胎10-2673709轮胎吸音材料压制装置专利2022.3.22024.6.42042.3.2注册无韩国
546锦湖轮胎10-2675128配备静电发电装置的轮胎专利2022.10.172024.6.102042.10.17注册无韩国
547锦湖轮胎10-2679273钢带半成品切割装置专利2022.9.222024.6.242042.9.22注册无韩国
548锦湖轮胎10-2683153具有沟槽突出形状结构的充气轮胎胎面专利2022.7.72024.7.42042.7.7注册无韩国
3-1-711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549锦湖轮胎10-2684346配有可更换辐条的非充气轮胎专利2022.8.22024.7.82042.8.2注册无韩国
550锦湖轮胎10-2684344具备吸音材料的充气轮胎专利2022.8.12024.7.82042.8.1注册无韩国
551锦湖轮胎10-2684347轮胎胎面橡胶组成物及包含其的轮胎专利2022.8.42024.7.82042.8.4注册无韩国
552锦湖轮胎10-2684345非充气轮胎专利2022.8.22024.7.82042.8.2注册无韩国
553锦湖轮胎10-2710834充气轮胎专利2022.11.12024.9.232042.11.1注册无韩国
554锦湖轮胎10-2710836充气轮胎专利2022.9.282024.9.232042.9.28注册无韩国
555锦湖轮胎10-2720833引导轮胎宽接触的充气轮胎用轮辋专利2022.9.232024.10.182042.9.26注册无韩国
556锦湖轮胎10-2728927充气轮胎的帘线结构专利2022.6.232024.11.72042.6.23注册无韩国
557锦湖轮胎10-2729424可用于多品种绿色轮胎的托轮结合结构专利2022.9.262024.11.82042.9.26注册无韩国
558锦湖轮胎10-2729425轮胎胎圈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2.8.112024.11.82042.8.11注册无韩国
559锦湖轮胎10-2731130防止异常磨损的充气轮胎专利2022.8.12024.11.122042.8.1注册无韩国
560锦湖轮胎10-2731124低噪音用充气轮胎专利2022.8.12024.11.122042.8.1注册无韩国
561锦湖轮胎10-2731699充气轮胎专利2022.8.112024.11.132042.8.11注册无韩国
轮胎缺陷测量装置及使用该装置的轮胎
562锦湖轮胎10-2731701专利2021.7.212024.11.132041.7.21注册无韩国
缺陷测量方法
563锦湖轮胎10-2734715橡胶片供应装置专利2022.11.142024.11.212042.11.14注册无韩国
564锦湖轮胎10-2745366充气轮胎专利2022.9.272024.12.172042.9.27注册无韩国
具有优异湿润性和滚动阻力特性的中重
565锦湖轮胎10-2745369专利2022.10.42024.12.172042.10.4注册无韩国
型轮胎橡胶组成物
566锦湖轮胎10-2745863充气轮胎专利2022.11.212024.12.182042.11.21注册无韩国
567锦湖轮胎10-2745857充气轮胎专利2021.10.182024.12.182041.10.18注册无韩国
568锦湖轮胎10-2746776具有优良舒适性的轮胎专利2022.9.272024.12.202042.9.27注册无韩国
3-1-712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ZL202111068 轮胎传感器设定装置及包含该装置的智
569锦湖轮胎专利2021.9.132024.3.82041.9.13注册无中国
435.6能轮胎系统
ZL202111191
570锦湖轮胎充气轮胎专利2021.10.132024.4.92041.10.13注册无中国
678.9
571锦湖轮胎4026708充气轮胎专利2021.9.282024.5.12041.9.28注册无法国
572锦湖轮胎4026708充气轮胎专利2021.9.282024.5.12041.9.28注册无德国
ZL202110951 轮胎监控系统及使用该系统的轮胎监控
573锦湖轮胎专利2021.8.182024.7.22041.8.18注册无中国
008.6方法
574锦湖轮胎4238749轮胎吸音材料压制装置专利2023.2.042024.10.22043.2.4注册无法国
575锦湖轮胎4238749轮胎吸音材料压制装置专利2023.2.042024.10.22043.2.4注册无德国
576锦湖轮胎10-2818100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专利2023.07.182025.06.042043.07.18注册无韩国
577锦湖轮胎10-2785931排水性能提高的无气轮胎专利2023.05.232025.03.192042.09.13注册无韩国
利用废弃贝壳制造碳酸钙的方法、包含
578锦湖轮胎10-2808734该碳酸钙并具有优异耐空气渗透性的轮专利2023.10.162025.05.132043.10.16注册无韩国
胎橡胶组合物及轮胎
579锦湖轮胎10-2770737卡车巴士用轮胎胎面橡胶组合物专利2023.05.102025.02.172042.09.08注册无韩国
580锦湖轮胎10-2770740稳定性优异的非充气轮胎专利2023.05.172025.02.172042.11.01注册无韩国
581锦湖轮胎10-2757242充气轮胎专利2022.11.242025.01.152042.09.08注册无韩国
582锦湖轮胎10-2770736轮胎半成品卷绕车专利2022.09.262025.02.172042.08.09注册无韩国
583锦湖轮胎10-2809090带束层组件的制造方法及制造装置专利2022.10.112025.05.132042.09.29注册无韩国
584锦湖轮胎10-2805070胎体帘布接头加工装置及方法专利2022.10.112025.05.022042.09.28注册无韩国
585锦湖轮胎10-2756763可变型胎面无气轮胎轮胎专利2022.09.292025.01.142042.10.11注册无韩国
586锦湖轮胎10-2757433充气子午线轮胎专利2022.09.282025.01.152042.09.30注册无韩国
3-1-713存续期限受保护国家/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法律状态他项权利到期日地区
587锦湖轮胎10-2799201轮胎吸音材料的压制装置专利2022.10.072025.04.172042.07.29注册无韩国
具有出色耐用性的重荷载充气轮胎充气
588锦湖轮胎10-2757421专利2022.10.072025.01.152042.10.11注册无韩国
轮胎
589锦湖轮胎10-2800988轮胎用橡胶组成物及利其制造的轮胎专利2022.09.302025.04.222042.08.17注册无韩国
590锦湖轮胎10-2771598轮胎用橡胶组成物及利其制造的轮胎专利2022.09.022025.02.182042.10.14注册无韩国
591锦湖轮胎10-2774225折叠式备用轮胎轮辋专利2022.10.142025.02.242042.09.02注册无韩国
接缝部厚度均匀的轮胎的制造方法及其
592锦湖轮胎10-2797932专利2022.08.092025.04.152043.05.17注册无韩国
轮胎
593锦湖轮胎10-2807024轮胎硫化模具胎的无气塞专利2022.09.082025.05.082042.10.07注册无韩国
594锦湖轮胎10-2757230充气轮胎专利2022.08.172025.01.152043.10.16注册无韩国
595锦湖轮胎10-2763980轮胎传感器模块专利2022.07.292025.02.032042.10.07注册无韩国
596锦湖轮胎10-2785933轮胎压制装置专利2022.11.012025.03.192043.05.10注册无韩国
597锦湖轮胎10-2770743轮胎胎面用橡胶组成物及包含其的轮胎专利2022.09.132025.02.172043.05.23注册无韩国
598锦湖轮胎10-2752915用于改善滚动阻力性能的轮胎设计方法专利2022.08.172025.01.072043.07.18注册无韩国
599锦湖轮胎10-2785932充气轮胎专利2021.10.272025.03.192042.09.26注册无韩国
600锦湖轮胎12275209轮胎吸音材料压制装置专利2023.02.222025.04.152043.02.22注册无美国
601锦湖轮胎3967527轮胎感应装置及包含它的智能轮胎系统专利2021.09.082025.03.122041.09.08注册无法国
602锦湖轮胎3967527轮胎感应装置及包含它的智能轮胎系统专利2021.09.082025.03.122041.09.08注册无德国
112018002
603锦湖轮胎非充气轮胎辐条用组成物专利2019.11.132025.05.152039.11.13注册无德国
131
3-1-714附表六锦湖轮胎本部设计类知识产权清单
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 0864412 汽车轮胎(KMD28) 韩国 注册 无 2016.07.13 2035.12.28
2 0618537 汽车轮胎(RD28) 韩国 注册 无 2011.10.21 2026.10.21
3 0816913 汽车轮胎(KXS10) 韩国 注册 无 2015.09.17 2035.03.30
4 0889356 汽车轮胎(KRD07) 韩国 注册 无 2017.01.03 2036.06.22
5 0893019 汽车轮胎(WP7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2.01 2036.08.10
6 0741233 汽车轮胎-公共汽车轮胎的胎面图案(KCA2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4.24 2029.04.24
7 0926793 汽车轮胎(HT5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0.12 2037.03.16
8 1055233 汽车轮胎(HS63) 韩国 注册 无 2020.04.13 2039.07.30
9 DM/212349 汽车轮胎 -欧洲 RR A TBR KLT23 韩国 注册 无 2022.05.17 2040.12.04
10 0657493 汽车轮胎(KR25 PTN) 韩国 注册 无 2012.08.23 2027.08.23
11 0650588 汽车轮胎(KU22) 韩国 注册 无 2012.06.27 2027.06.27
12 0603307 汽车轮胎(V720) 韩国 注册 无 2011.06.21 2026.06.21
13 0661063 汽车轮胎(RD50) 韩国 注册 无 2012.09.19 2027.09.19
14 0661061 汽车轮胎(RA50) 韩国 注册 无 2012.09.19 2027.09.19
15 0621656 汽车轮胎(MD31) 韩国 注册 无 2011.11.14 2026.11.14
16 0736171 汽车轮胎(KRT68) 韩国 注册 无 2014.03.24 2029.03.24
17 0736172 汽车轮胎(KRD16) 韩国 注册 无 2014.03.24 2029.03.24
18 0897925 汽车轮胎(MT5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3.07 2036.06.14
19 DM/088295 汽车轮胎 韩国 注册 无 2015.07.30 2035.07.30
3-1-715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0 DM/096431 汽车轮胎 -欧洲 All-Season solus HA31 SUV 韩国 注册 无 2018.04.05 2037.04.18
21 DM/205487 汽车轮胎 -欧洲 LCV Arctic Stud zone 新产品 CW11 韩国 注册 无 2021.02.09 2039.08.22
22 DM/217623 汽车轮胎 -卡车巴士用轮胎(KXD12) 韩国 注册 无 2022.11.16 2041.08.19
23 DM/222464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 韩国 注册 无 2023.07.21 2042.04.21汽车轮胎 -欧洲 Eco wing summer ES31 (5Rib
24 DM/097429 韩国 注册 无 2018.06.15 2037.06.14Type)
25 DM/213281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Wi32) 韩国 注册 无 2022.07.13 2041.02.15
26 DM/211768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KLS23) 韩国 注册 无 2022.05.17 2040.12.03
271122502汽车轮胎韩国注册无2021.08.032040.10.16
28 DM/101585 汽车轮胎 -轮胎图案设计(PA51) 韩国 注册 无 2019.01.02 2038.02.28
291195662汽车轮胎韩国注册无2022.12.132042.04.20
30 0754110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CW5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7.21 2029.07.21
31 0791887 汽车轮胎(KRA50) 韩国 注册 无 2015.04.06 2030.04.06
32 0898647 汽车轮胎(TX3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3.10 2036.07.20
33 889362 汽车轮胎(KCA03) 韩国 注册 无 2017.01.03 2036.06.20
34 0661061-01 汽车轮胎(KRS50) 韩国 注册 无 2013.01.15 2027.01.15
35 0889359 汽车轮胎(PS3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1.03 2036.07.07
36 0893013 汽车轮胎(SE1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2.01 2036.08.10
37 0726325 汽车轮胎(KH27) 韩国 注册 无 2014.1.16 2029.01.16
38 0974182 汽车轮胎(TA91) 韩国 注册 无 2018.9.18 2038.01.22
39 1088950 汽车轮胎(HA32) 韩国 注册 无 2020.12.23 2040.04.07
3-1-716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40 DM/222234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KC56) 韩国 注册 无 2023.10.31 2042.05.09
41 DM/222464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GTP AS/02) 韩国 注册 无 2023.07.21 2042.4.21
42 DM/215046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HS52) 韩国 注册 无 2022.09.08 2041.4.29
43 DM/217396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KRS12) 韩国 注册 无 2023.01.12 2041.10.01
44 0754112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PS9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7.21 2029.7.21
45 0754113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HP9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7.21 2029.7.21
46 0804379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HS21) 韩国 注册 无 2015.07.01 2034.7.25
47 0804380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HS61) 韩国 注册 无 2015.07.01 2034.7.25
48 0804374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HS81) 韩国 注册 无 2015.07.01 2034.7.25
49 0661065 汽车轮胎(KC55) 韩国 注册 无 2012.09.19 2027.9.19
50 0762909 汽车轮胎(HS5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9.19 2029.9.19
51 0893014 汽车轮胎(MU12) 韩国 注册 无 2017.02.01 2036.8.11
52 0893018 汽车轮胎(VS31) 韩国 注册 无 2017.02.01 2036.8.10
53 0726320 汽车轮胎(KL26) 韩国 注册 无 2014.01.16 2029.1.16
54 0927199 汽车轮胎(AT5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0.13 2037.3.28
55 DM/096279 汽车轮胎 -轮胎图案设计(HP71) 韩国 注册 无 2018.04.18 2037.4.18
56 0960703 汽车轮胎 Sidewall 设计(TA91) 韩国 注册 无 2018.06.11 2037.11.03
57 754108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VA31) 韩国 注册 无 2014.07.21 2029.7.21
58 0744202 汽车轮胎(KRA50) 韩国 注册 无 2014.05.14 2029.5.14
59 0621657 汽车轮胎(KRA04) 韩国 注册 无 2011.11.14 2026.11.14
60 0726324 汽车轮胎(TA31) 韩国 注册 无 2014.1.16 2029.1.16
3-1-717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61 0897921 汽车轮胎(KRT12) 韩国 注册 无 2017.3.7 2036.6.2
62 0893017 汽车轮胎(WP51) 韩国 注册 无 2017.2.1 2036.8.10
63 0892413 汽车轮胎(TA3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25 2036.7.26
64 0926792 汽车轮胎(WS3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0.12 2037.3.10
65 1055649 汽车轮胎(WS31) 韩国 注册 无 2020.4.16 2039.7.19
66 DM/214291 汽车轮胎 -欧洲冬季轮胎 Arctic Studless PCR Wi51 韩国 注册 无 2022.7.13 2041.2.15
67 DM/097427 汽车轮胎 -韩国内需/欧洲用 alpineSUV WS71 韩国 注册 无 2018.5.10 2037.6.14
68 DM/100036 汽车轮胎 -轮胎图案设计(KLS09) 韩国 注册 无 2019.1.2 2037.12.28
69 DM/222462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 韩国 注册 无 2023.7.21 2042.4.21
70 DM/222463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 韩国 注册 无 2023.7.20 2042.3.17
71 DM/216090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 韩国 注册 无 2022.11.24 2041.7.14
72 DM/212376 汽车轮胎 -欧洲 RR A TBR KLD23 韩国 注册 无 2022.5.2 2040.12.9
73 0654402 汽车轮胎(ku 50 图案设计) 韩国 注册 无 2012.7.26 2027.7.26
74 0657491 汽车轮胎(KL33) 韩国 注册 无 2012.8.23 2027.8.23
75 0754109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PA31) 韩国 注册 无 2014.7.21 2029.7.21
76 889361 汽车轮胎(KMD4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3 2036.6.20
77 0892415 汽车轮胎(TA1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25 2036.7.26
78 0927198 汽车轮胎(CW6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0.13 2037.3.27
79 1080331 汽车轮胎(KRA60) 韩国 注册 无 2020.10.21 2040.2.7
80 DM/097428 汽车轮胎 -欧洲 eco wing summer ES31 (4Rib Type) 韩国 注册 无 2018.6.15 2037.6.14
81 DM/213390 汽车轮胎 -轿车轮胎(TA51) 韩国 注册 无 2022.7.12 2041.3.4
3-1-718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82 DM/214590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TA21) 韩国 注册 无 2022.9.8 2041.4.28
831193217汽车轮胎韩国注册无2022.11.252042.3.22
84 0645870 汽车轮胎(KLT03) 韩国 注册 无 2012.5.22 2027.5.22
85 0772887 汽车轮胎(KLS03) 韩国 注册 无 2014.11.20 2029.11.20
86 0892414 汽车轮胎(PS7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25 2036.7.26
87 0634837 汽车轮胎(MD41) 韩国 注册 无 2012.2.23 2027.2.23
88 0781868 汽车轮胎 Sidewall 设计(AT61) 韩国 注册 无 2015.1.23 2030.1.23
89 DM/207704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MT71) 韩国 注册 无 2021.4.13 2039.6.27
90 DM/216591 汽车轮胎 -卡车巴士用轮胎(KRD23) 韩国 注册 无 2022.12.7 2041.8.19
91 DM/099426 汽车轮胎 -轮胎图案设计(PA21) 韩国 注册 无 2018.12.24 2037.10.25
92 DM/088974 汽车轮胎 - TBR 日本专用 Mix PTN 韩国 注册 无 2016.8.31 2035.10.23
93 DM/099425 汽车轮胎 -轮胎图案设计(WP72) 韩国 注册 无 2018.12.24 2037.10.25
94 DM/216996 汽车轮胎 -欧洲冬季 alpine WP52 韩国 注册 无 2023.1.12 2041.9.27
95 0754111 汽车轮胎(WI61) 韩国 注册 无 2014.7.21 2029.7.21
96 0846915 汽车轮胎(KRD55) 韩国 注册 无 2016.3.22 2035.9.23
97 0754115 汽车轮胎-轮胎胎面设计(HS51) 韩国 注册 无 2014.7.21 2029.7.21
98 0754116 汽车轮胎-轮胎图案设计(AT61) 韩国 注册 无 2014.7.21 2029.7.21
99 0694913 汽车轮胎(KRT03a) 韩国 注册 无 2013.5.22 2028.5.22
100 0736173 汽车轮胎(KRA33) 韩国 注册 无 2014.3.24 2029.3.24
101 0898648 汽车轮胎(TA71) 韩国 注册 无 2017.3.10 2036.7.21
102 DM/089052 汽车轮胎-重载充气子午线轮胎胎面设计 韩国 注册 无 2017.1.24 2035.9.16
3-1-719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03 0682441 汽车轮胎(WA03) 韩国 注册 无 2013.2.21 2028.2.21
104 0741232 汽车轮胎(KMA22) 韩国 注册 无 2014.4.24 2029.4.24
105 0928950 汽车轮胎(HP71) 韩国 注册 无 2017.10.25 2037.3.23
1061102298汽车轮胎韩国注册无2021.3.242040.6.1
107 DM/208344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HA32) 韩国 注册 无 2021.11.8 2040.4.3
108 DM/214972 汽车轮胎 -欧洲 LCV All-Season CX11 韩国 注册 无 2022.7.5 2041.2.22
109 DM/207285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V730) 韩国 注册 无 2021.7.19 2040.2.10
110 DM/200003 汽车轮胎 -欧洲 Arctic Studless SUV WS51 韩国 注册 无 2019.11.11 2038.9.16
111 DM/222462 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PA41) 韩国 注册 无 2023.7.21 2042.4.21
112 DM/205621 汽车轮胎 -欧洲 TBR Mixed Drive KMD51 韩国 注册 无 2021.2.22 2039.8.30
113 DM/205396 汽车轮胎 -欧洲 TBR Mixed All Position KMA31 韩国 注册 无 2021.2.9 2039.8.19
1141269161汽车轮胎韩国注册无2024.7.192043.11.10
115 DM/223283 LS23 韩国 注册 无 2022.7.6 2042.7.6
116 DM/221081 汽车轮胎(KXD10+) 韩国 注册 无 2024.1.24 2042.4.21
117 DM/217722 汽车轮胎(PA41) 韩国 注册 无 2022.11.22 2041.8.20
118 DM/211768 汽车轮胎(KLS23) 欧洲 注册 无 2020.12.3 2045.12.3
119 DM/200003 WS5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18.9.16 2043.9.17
120 003434083-0001 WP71 欧洲 注册 无 2016.12.15 2041.10.25
121 171279 WP7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17.8.31 2027.8.31
122 105326 WP7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17.10.11 2041.10.12
123 201615825 PS71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16.11.15 2026.10.14
3-1-720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24 D811989 PS71 美国 注册 无 2018.3.6 2033.3.6
125 003434166-0001 MU12 欧洲 注册 无 2016.12.15 2041.10.25
126 105324 MU12 俄罗斯 注册 无 2017.10.11 2041.10.12
127 5642 MU12 沙特阿拉伯 注册 无 2017.2.6 2026.11.30
128 D828291 HP71 美国 注册 无 2018.9.11 2033.9.11
129 DM/096279 HP71 欧洲 注册 无 2017.6.15 2042.4.18
130 ZL 201730127472.8 HP71 中国 注册 无 2017.10.27 2027.4.17
131 201711843 HP71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17.4.13 2027.3.28
132 DM/096431 HA31 欧洲 注册 无 2017.6.28 2042.4.18
133 ZL201730127242.1 HA31 中国 注册 无 2017.11.21 2027.4.17
134 671 145-671 151 KH11 (solus sport); 法国 注册 无 2002.8.2 2027.3.8
135 DM/097427 WS71 欧洲 注册 无 2017.9.15 2042.6.14
136 ZL 201730237488.4 WS71 中国 注册 无 2017.11.17 2027.6.9
137 DM/097427 WS71 土耳其 注册 无 2017.6.14 2042.6.14
138 DM/097428 ES31(4Rib Type); 欧洲 注册 无 2017.6.14 2042.6.14
139 ZL 201730232731.3 ES31(4Rib Type); 中国 注册 无 2017.11.17 2027.6.9
140 DM/097429 ES31(5Rib Type); 欧洲 注册 无 2017.9.15 2042.6.14
141 DM/099425 WP72 欧洲 注册 无 2018.2.16 204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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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179394 汽车轮胎(KLD1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18.11.13 2028.11.13
144 ZL201830069310.8 TA91 中国 注册 无 2018.6.5 2028.2.13
3-1-721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45 D856267 PA51 美国 注册 无 2019.8.13 2034.8.13
146 DM/200003 WS51 欧洲 注册 无 2018.9.16 2043.9.17
147 D726100 PS91 美国 注册 无 2015.4.7 2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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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1499863 PS91 日本 注册 无 2014.5.9 2034.5.9
150 002398958-0001 HS51 欧洲 注册 无 2014.2.5 2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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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202114197 汽车轮胎(Road Venture AT52)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1.8.30 2031.7.15
154 206474 汽车轮胎(Road Venture AT52)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2.11.9 2036.7.14
155 DM/216090 汽车轮胎(Road Venture AT52) 墨西哥 注册 无 2023.2.23 2046.2.23
156 1499864 HS51 日本 注册 无 2014.5.9 2034.5.9
157 3020140006720 HS51 巴西 注册 无 2015.4.14 2039.2.17
158 175341 WS7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18.10.1 2028.10.1
159 44973 PA31 墨西哥 注册 无 2015.9.4 2039.4.24
160 3020140014838 PA31 巴西 注册 无 2015.5.26 2039.4.2
161 D780095 PA31 美国 注册 无 2017.2.28 2032.2.28
162 002446633 HP91 欧洲 注册 无 2014.4.30 2039.4.14
163 2014/02616 HP91 土耳其 注册 无 2015.2.24 2040.2.24
164 002446682 CW51 欧洲 注册 无 2014.4.30 2039.4.14
165 93066 CW5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15.5.16 2039.4.2
3-1-722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66 D786786 AT61 美国 注册 无 2017.5.16 2032.5.16
167 D778809 VA31 美国 注册 无 2017.2.14 2032.2.14
168 002527101-0001 KLS03 欧洲 注册 无 2015.1.19 2039.8.28
169 DM/088295 KXS10 (NRS03) 欧洲 注册 无 2015.12.11 2040.7.30
170 364488 KXD10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15.10.1 2025.9.9
171 DM/089 052 KXD10 欧洲 注册 无 2016.2.12 2040.9.16
172 BR302015005668-1 KRD55 巴西 注册 无 2017.5.23 2040.12.14
173 49330 KRD55 墨西哥 注册 无 2017.3.31 2040.12.15
174 D794543 KXD10 美国 注册 无 2017.8.15 2032.8.15
175 177765 WP72 加拿大 注册 无 2018.10.1 2028.10.1
176 5641 PS71 沙特阿拉伯 注册 无 2017.2.6 2026.11.30
177 156190 PA3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15.11.3 2025.11.3
178 407 02 363.1 ECSTA XS (KU36); 德国 注册 无 2007.6.28 2032.5.4
179 D965508 汽车轮胎(TA21) 美国 注册 无 2022.10.4 2037.10.4
180 202112511 汽车轮胎(TA21)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1.6.16 2031.4.30
181 CN306793950S 汽车轮胎(HS52) 中国 注册 无 2021.8.31 2031.5.7
182 DM/215046 汽车轮胎(HS52) 欧洲 注册 无 2021.4.29 2046.4.29
183 084373 CW51 挪威 注册 无 2014.5.26 2039.4.23
184 DM/205396 欧洲 TBR Mixed All Position KMA31 欧洲 注册 无 2020.2.26 2044.8.19
185 DM/205487 欧洲 LCV Arctic Stud zone 新产品 CW11 欧洲 注册 无 2020.3.3 2044.8.22
186 DM/205487 欧洲 LCV Arctic Stud zone 新产品 CW11 挪威 注册 无 2020.3.31 2044.8.22
3-1-723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87 DM/205487 欧洲 LCV Arctic Stud zone 新产品 CW1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0.7.1 2044.8.22
188 CN305602813S 欧洲 LCV Arctic Stud zone 新产品 CW11 中国 注册 无 2020.2.11 2029.8.30
189 ZL 201630532264.1 PS71 中国 注册 无 2017.5.24 2026.10.27
190 363836 KXS10 (NRS03)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15.8.26 2025.8.11
191 003434174-0001 VS31 欧洲 注册 无 2016.12.15 2041.10.25
192 201630532263.7 MU12 中国 注册 无 2017.4.19 2026.10.27
193 D828280 PS92 美国 注册 无 2018.9.11 2033.9.11
194 D854489 PA21 美国 注册 无 2019.7.23 2034.7.23
195 D787426 HP91 美国 注册 无 2017.5.23 2032.5.23
196 D801260 KXS10 (NRS03) 美国 注册 无 2017.10.31 2032.10.31
197 407 02 227.5 KH31 德国 注册 无 2007.6.1 2032.5.2
198 080607 SUV STUD (KC16) 挪威 注册 无 2007.7.30 2032.6.1
199 2014 01116 HS51 土耳其 注册 无 2014.11.12 2039.2.13
200 001161384-0001 KU39 Ecsta LE sport 欧洲 注册 无 2009.7.9 2034.7.9
201 406 00 480.3 KH17 德国 注册 无 2006.3.30 2031.1.27
202 3023796 KH17 英国 注册 无 2006.5.2 2031.1.27
203 4002544 KH31 英国 注册 无 2007.4.30 2032.4.30
204 DM/212376 欧洲 RR A TBR KLD23 欧洲 注册 无 2020.12.9 2045.12.9
205 24318 SUV STUD (KC16); 芬兰 注册 无 2007.11.30 2032.5.31
206 000 946 306-0001 KL21 欧洲 注册 无 2008.6.5 2033.6.5
207 ZL 201730232710.1 ES31(5Rib Type); 中国 注册 无 2017.11.30 2027.6.9
3-1-724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08 DM/213281 汽车轮胎(Wi32)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1.2.15 2046.2.15
209 DM/213281 汽车轮胎(Wi32) 欧洲 注册 无 2021.2.15 2046.2.15
210 1(204188) 汽车轮胎(TA2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2.8.24 2036.8.24
211 000 946 322-0001 NEW V70A (V720); 欧洲 注册 无 2008.6.5 2033.6.5
212 DM/214291 欧洲冬季轮胎 Arctic Studless PCR Wi51 欧洲 注册 无 2021.2.15 2046.2.15
213 DM/214291 欧洲冬季轮胎 Arctic Studless PCR Wi5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1.2.15 2046.2.15
214 DM/205621 欧洲 TBR Mixed Drive KMD51 欧洲 注册 无 2019.8.30 2044.8.30
215 003434109-0001 PS71 欧洲 注册 无 2016.12.15 2041.10.25
216 D624006 KH30WING 美国 注册 无 2010.9.21 2025.9.21
217 001642679-0001 KW23 欧洲 注册 无 2009.12.2 2034.12.2
218 001657339-0001 KW27 欧洲 注册 无 2010.1.15 2035.1.15
219 D644982 KW27 美国 注册 无 2011.9.13 2025.9.13
220 ID 0028439-D KRA28 印度 注册 无 2012.2.17 2025.9.24
221 D665727 KU22 美国 注册 无 2012.8.21 2026.8.21
222 CN306071126S 汽车轮胎(HA32) 中国 注册 无 2020.9.25 2030.4.3
223 ZL202230238108.X 冬季 protranCW11 中国 注册 无 2022.8.16 2037.4.25
224 DM/221080 冬季 protranCW11 欧洲 注册 无 2022.4.21 2047.4.21
225 DM/221080 冬季 protranCW11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3.7.25 2047.4.21
226 DM/221082 汽车轮胎(WI32 MMC) 欧洲 注册 无 2022.4.21 2047.4.21
227 DM/221082 汽车轮胎(WI32 MMC)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3.7.25 2047.4.21
228 ZL202130647766.X 汽车轮胎(WP52) 中国 注册 无 2022.2.25 2036.9.29
3-1-725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29 DM/216996 欧洲冬季 alpine WP52 欧洲 注册 无 2021.9.27 2046.9.27
230 DM/215046 汽车轮胎(HS52) 俄罗斯 注册 无 2022.3.1 2046.3.1
231 D985479 汽车轮胎(Road Venture AT52) 美国 注册 无 2023.5.9 2038.5.9
232 D998550 汽车轮胎(HP51) 美国 注册 无 2023.9.12 2038.9.12
233 ZL202230142211.4 汽车轮胎 中国 注册 无 2022.6.14 2037.3.18
234 202116215 汽车轮胎(KRS12)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1.11.11 2031.10.8
235 DM/217396 汽车轮胎(KRS12) 墨西哥 注册 无 2023.3.24 2046.3.24
236 214931 汽车轮胎(TA51a)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4.1.11 2037.4.21
237 D988976 汽车轮胎(PA41) 美国 注册 无 2023.6.13 2038.6.13
238 209044 汽车轮胎(PA4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2.12.21 2036.8.20
239 D998541 汽车轮胎(TA91) 美国 注册 无 2023.9.12 2038.9.12
240 D998552 汽车轮胎(HP81 EV) 美国 注册 无 2023.9.12 2038.9.12
241202212327汽车轮胎澳大利亚注册无2022.5.172032.4.23
242 D1001724 汽车轮胎(TA 51a) 美国 注册 无 2023.10.17 2038.10.17
243 D978069 货车巴士用轮胎(KXD12) 美国 注册 无 2023.2.14 2038.2.14
244 202115135 货车巴士用轮胎(KXD12)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1.10.27 2031.8.27
245202212328汽车轮胎澳大利亚注册无2022.5.172032.4.23
246 ZL 201930469703.2 汽车轮胎(HS63) 中国 注册 无 2020.1.31 2029.8.28
247 CN 306854822 S 汽车轮胎(HP21) 中国 注册 无 2021.9.28 2036.6.4
248 D984961 汽车轮胎(HP21) 美国 注册 无 2023.5.2 2038.5.2
249 D966180 轿车轮胎(TA51) 美国 注册 无 2022.10.11 2037.10.11
3-1-726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50 202586 轿车轮胎(TA5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2.7.26 2036.3.4
251 201811178 PA51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18.3.21 2028.2.28
252 CN306661631S 欧洲 LCV All-Season CX11 中国 注册 无 2021.7.6 2036.3.4
253 DM/214972 欧洲 LCV All-Season CX11 欧洲 注册 无 2021.2.22 2046.2.22
254 D940637 汽车轮胎(HA32) 美国 注册 无 2022.1.11 2037.1.11
255 DM/208344 汽车轮胎(HA32) 欧洲 注册 无 2020.4.3 2045.4.3
256 196110 汽车轮胎(HA32)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1.8.26 2035.4.3
257 30714 汽车轮胎(MT71) 越南 注册 无 2020.5.22 2034.6.7
258 D931196 汽车轮胎(MT71) 美国 注册 无 2021.9.21 2036.9.21
259 DM/207704 汽车轮胎(MT71) 欧洲 注册 无 2020.5.14 2044.6.27
260 195440 汽车轮胎(MT71)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1.2.18 2034.6.27
261 ZL202130683120.7 汽车轮胎(TA21) 中国 注册 无 2022.4.1 2036.10.19
262 DM/212349 欧洲 RR A TBR KLT23 欧洲 注册 无 2020.12.4 2045.12.4
263 D957312 汽车轮胎(V730) 美国 注册 无 2022.7.12 2037.7.12
264 DM/207285 汽车轮胎(V730) 加拿大 注册 无 2020.2.10 2035.2.10
265 D978780 货车巴士用轮胎(KRD23) 美国 注册 无 2023.2.21 2038.2.21
266 202115136 货车巴士用轮胎(KRD23)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1.10.27 2031.8.27
267 ZL202130739435.9 汽车轮胎(TF91) 中国 注册 无 2022.4.1 2036.11.11
268 D978063 汽车轮胎(GTP AS/02) 美国 注册 无 2023.2.14 2038.2.14
269 D828285 HA31 美国 注册 无 2018.9.11 2033.9.11
270 DM/221081 汽车轮胎(KXD10+) 欧洲 注册 无 2022.4.21 2047.4.21
3-1-727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71 DM/223283 欧洲 Longhaul Steer 用 Low RR LS23 欧洲 注册 无 2022.7.6 2047.7.6
272 DM/224037 汽车轮胎(KLT23_7rib) 欧洲 注册 无 2022.9.13 2047.9.13
273 D999153 汽车轮胎(KRS12) 美国 注册 无 2023.9.19 2038.9.19
274 D1022863 汽车轮胎(TA92) 美国 注册 无 2024.4.16 2042.4.6
275 202318792 汽车轮胎(PS72 M-UHP)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4.2.13 2033.12.28
276 202318791 汽车轮胎(PS72 S-UHP) 澳大利亚 注册 无 2024.2.13 2033.12.28
277 DM/237412 汽车轮胎(PS72 S-UHP) 欧洲 注册 无 2023.12.27 2048.12.27
278 DM/237408 汽车轮胎(PS72 M-UHP) 欧洲 注册 无 2023.12.27 2048.12.27
279 DM/221081 汽车轮胎(KXD10+) 韩国 注册 无 2022.1.24 2027.4.21
28030-126916130-1269161韩国注册无2024.7.192043.11.10
28130-128116130-1281161韩国注册无2024.10.292044.1.26
282 DM/215716 汽车轮胎(HP21) 越南 注册 无 2024.1.31 2036.7.14
283 DM/216090 汽车轮胎 (Road Venture AT52) 越南 注册 无 2024.1.31 2046.2.23
284 202318792 汽车轮胎 (PS72 M-UHP) 澳洲 注册 无 2024.2.13 2034.2.13
285 202318791 汽车轮胎 (PS72 S-UHP) 澳洲 注册 无 2024.2.13 2034.2.13
286 DM/217722 汽车轮胎(PA41) 越南 注册 无 2024.3.14 2036.8.20
287 DM/220946 汽车轮胎 (TA92) 美国 注册 无 2024.4.16 2039.4.17
288 DM/222465 汽车轮胎 (TA51a) 越南 注册 无 2024.5.31 2037.4.21
289 DM/241275 货车巴士用轮胎(KXD31) 海牙 注册 无 2024.8.7 2049.8.7
290 DM/241276 货车巴士用轮胎(KXA31) 海牙 注册 无 2024.8.7 2049.8.7
291 DM/241476 汽车轮胎(PA71) 海牙 注册 无 2024.8.14 2034.10.16
3-1-728序号注册号设计/产品名称受保护国家/地区法律状态他项权利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292 DM/242547 Mavis Mountaineer AT41 越南 注册 无 2024.10.07 2044.10.7
293 DM/242547 Mavis Mountaineer AT41 美国 注册 无 2024.10.07 2044.10.7
294 202415925 汽车轮胎(PA71) 澳洲 注册 无 2024.10.16 2034.8.22
295 202418883 长途拖车用轮胎(KLT31) 澳洲 注册 无 2025.01.21 2034.12.04
296 202510601 汽车轮胎(HP72) 澳洲 注册 无 2025.02.28 2035.01.27
297 DM/245282 汽车轮胎(KXT31) 海牙 注册 无 2025.01.22 2045.01.22
298 202512430 汽车轮胎(RT51) 澳洲 注册 无 2025.05.07 2035.03.27
299 202460001229.8 汽车轮胎(PS72 M-UHP) 中国 注册 无 2025.06.17 2038.12.27
300 202460001230.0 汽车轮胎(PS72 S-UHP) 中国 注册 无 2025.06.24 2038.12.27
301 D1086976 汽车轮胎 美国 注册 无 2025.08.05 2040.08.05
302 D1086014 汽车轮胎 美国 注册 无 2025.07.29 2040.07.29
3-1-729附表七锦湖轮胎本部自有商标权清单
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POWER
(第十二类)轮胎侧壁翻盖、内胎、汽车
1 40-0114395 GUARD 电源 1985.7.11 2025.7.11 注册 无 韩国
轮胎保护器
(01类)聚氨酯树脂、酚醛树脂
GOLDENLAK
240-01160481985.8.312025.8.31注册无(第十七类)橡胶软管、再生橡胶、橡胶韩国
E 锦湖
板、塑料软管、乙烯板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用轨道缓冲材料
GOLDENLAK (第十七类)橡胶板
340-01177091985.9.282025.9.28注册无韩国
E 锦湖 (第十九类)沥青屋顶纸、橡胶建筑或建筑专用材料
(第十二类)陆地车辆用橡胶带、运输机
GOLDENLAK 械用空气弹簧、运输机械用弹簧减震器
440-01177101985.9.282025.9.28注册无韩国
E 锦湖 (第十七类)橡胶填料、化工机械用橡胶制品
(第九类)电缆
GOLDENLAK
540-01189641985.10.242025.10.24注册无(第十七类)绝缘胶带、电绝缘用橡胶制韩国
E 锦湖品
GOLDENLAK
640-01189651985.10.242025.10.24注册无(第28类)高尔夫球、网球、垒球、棒球韩国
E 锦湖
GOLDENLAK
740-01190921985.10.262025.10.26注册无(第17类)橡胶软管韩国
E 锦湖
3-1-73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十二类)器具、空中输送机、飞艇、SILVERLAKE
840-01226711986.1.162026.1.16注册无轮胎、气垫运输船、汽车车轮、汽车引擎韩国
丝绸湖
盖、铁路索道、客车、管道
(第十二类)器具、空中输送机、飞艇、GOLDENLAK
940-01226721986.1.162026.1.16注册无轮胎、气垫运输船、汽车车轮、汽车引擎韩国
E 锦湖
盖、铁路索道、客车、管道
Extas 埃斯塔
1040-01356421986.12.242026.12.24注册无(第十二类)汽车轮胎挡板、内胎、轮胎韩国
斯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货运车轮胎、客
车轮胎、拖拉机轮胎、拖车轮胎、救护车
轮胎、消防车轮胎、洒水车轮胎、自卸车
轮胎、叉车轮胎、赛车轮胎、永久性轮
MARSHAL
1140-01542201988.5.122028.5.12注册无胎、水陆两用车轮胎、装甲车轮胎、坦克韩国
马歇尔
轮胎、三轮车轮胎、摩托车轮胎、清扫车
&Device
轮胎、云梯车轮胎、冷藏车轮胎、油罐车
轮胎、扫雪车轮胎、飞机轮胎、自行车轮
胎、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自卸车轮胎、轿车轮胎、飞
12 40-0163025 POWERMAX 1988.11.22 2028.11.22 注册 无 机轮胎、客车轮胎、拖拉机轮胎、货车轮 韩国
胎、叉车轮胎、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13 40-0164034 POWERACER 1988.12.6 2028.12.6 注册 无 韩国
板、飞机轮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的挡
POWER
1440-01640371988.12.62028.12.6注册无板、公共汽车、飞机、轨道车、自行车和韩国
FLEET
气垫运输船(艇)的索道
3-1-73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三十七类)民用电机修理业、电信机
MARSHAL
1541-00081171988.1.292028.1.29注册无械修理业、汽车修理业、飞机修理业、船韩国
马歇尔舶修理业
&Device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汽车内胎、摩托
16 40-0218842 HARMONY 1991.8.12 2031.8.12 注册 无 韩国
车轮胎、自行车轮胎、汽车后挡板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
17 40-0273380 I'ZEN 1993.9.2 2033.9.2 注册 无 盖、摩托艇、客车、货运车、摩托车、赛 韩国
车、自行车
(第十六类)报纸、杂志、年鉴、日历、
1840-0274766轮胎杂志1993.9.212033.9.21注册无韩国
地图、海报
(第九类)消防车
ROAD (第十二类)有轨电车、客车、货车、自
1940-02769111993.10.182033.10.18注册无韩国
VENTURE 卸车、赛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
盖、气垫式运输船。
20 40-0280607 DUMP MATE 1993.12.2 2033.12.2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CARGO
2140-02806081993.12.22033.12.2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韩国
MATE
22 40-0280609 TAXIMATE 1993.12.2 2033.12.2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3-1-73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三十七类)车辆修理业、浮动设备修
理业、轮胎内胎修理业、办公设备修理
AUTOMASTE
2341-00215961993.9.242033.9.24注册无业、电气设备修理业、销售机器修理业、韩国
R
测量机修理业、运输机械修理业、手动工
具修理业、飞机修理业。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
24 40-0287566 Xelex 1994.3.28 2034.3.28 注册 无 盖、摩托艇、客车、卡车、摩托车、赛 韩国
车、电力机车、自行车
(第九类)救生艇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
25 40-0291038 ECSTA 1994.6.2 2034.6.2 注册 无 韩国
盖、船只(救生艇除外)、客车、卡车、
摩托车、赛车、电力机车、自行车
TIRE PRO +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机构、汽车车轮
2641-0024319恐龙造型1994.7.42034.7.4注册无韩国
销售机构
(1)
TIRE PRO +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机构、汽车车轮
2741-0024320恐龙形状1994.7.42034.7.4注册无韩国
销售机构
(2)
(第三十九类)拖车业务、汽车租赁业务
AUTOMASTE
2841-00254351994.11.162034.11.16注册无、车库租赁业务、航空运输代理业务、快韩国
R递业务
HYDRO
2940-03232391995.10.22025.10.2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韩国
POWER
I'ZEN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3040-03304061995.12.272025.12.27注册无韩国
SENSOR 板
3-1-73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十二类)汽车车轮、机构、飞艇、气
31 40-0350941 ECOTRON 1996.12.3 2026.12.3 注册 无 垫运输船、铁路车辆索道、拖车、空中输 韩国
送机、汽车挡板、轮胎、管子。
(第十二类)汽车车轮、机构、飞艇、气
32 40-0350942 ECOTECK 1996.12.3 2026.12.3 注册 无 垫运输船、铁路车辆索道、拖车、空中输 韩国
送机、汽车挡板、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拖车、摩托艇、飞艇、电力
33 40-0408116 ECOVIA 1998.7.6 2028.7.6 注册 无 韩国
机车、客车、自行车、公共汽车
RWI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
ROTATE
3440-04376231999.1.112029.1.11注册无翻盖、牵引车、摩托艇、飞艇、电力机车韩国
WEAR
INDICATORS 、客车、自行车和公共汽车。
SOLUS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侧壁翻盖、
3540-04376241999.1.112029.1.11注册无韩国
索罗斯内胎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用轮胎、运输机械
3640-0461511爱’珍1999.12.232029.12.23注册无用内胎、轮毂、拖车、摩托艇、飞艇、电韩国
力机车、客车、自行车、公共汽车。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用轮胎、运输机械
37 40-0461512 爱’珍*S 1999.12.23 2029.12.23 注册 无 用内胎、轮毂、拖车、摩托艇、飞艇、电 韩国
力机车、客车、自行车、公共汽车。
38 40-0467868 KTS 2000.4.8 2030.4.8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 韩国
(第二十八类)高尔夫球袋、高尔夫球、
39 40-0469748 SOLUS 2000.5.9 2030.5.9 注册 无 高尔夫球杆、球拍、跑步机、划船机、杠 韩国
铃、羽毛球、保龄球袋、冲浪板
3-1-73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40 41-0059529 KTS 2000.2.12 2030.2.12 注册 无 韩国
销售经纪业务、进出口业务代理业务
41 40-0505265 KWS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2 40-0505266 KMT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3 40-0505267 KLD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4 40-0505268 KMD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5 40-0505269 KRS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6 40-0505270 KWA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7 40-0505272 KWD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48 40-0505277 KMA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3-1-73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49 40-0505284 KRT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50 40-0505285 KRD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51 40-0505286 KLA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52 40-0505287 KLT01 2001.11.2 2031.11.2 注册 无 (第 12 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XELEX (符
5340-05113122002.1.282032.1.28注册无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韩国号 l)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Longmark
5440-05113142002.1.282032.1.28注册无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韩国
龙标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SOLUS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用轮胎、运输机械
5540-05246302002.7.82032.7.8注册无韩国
SPORTS 用内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客车、货
车、拖车、拖拉机、自卸车、预拌混凝土
卡车、公共汽车、挡风玻璃刮水器
TRUCK
5645-00058672002.7.162032.7.16注册无(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韩国
MASTER
销售经纪业务、进出口代理业务、加油站
管理业务、服装销售代理业务、服装销售
经纪业务、汽车用品销售代理业务、汽车
3-1-73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用品销售经纪业务、广告策划业务、广告代理业务。
ECSTA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FOMULA
5740-05478052003.5.142033.5.14注册无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韩国
TECHNOLOG
Y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POWERTRA
5840-05478082003.5.142033.5.14注册无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韩国
NS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FOMULA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TECHNOLOG
5940-05667792003.11.282033.11.28注册无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韩国
Y
ECSTA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轮胎销
TIRE PRO + 售经纪业
6045-00087742003.11.282033.11.28注册无韩国
恐龙形状 3D (第三十七类)轮胎内胎修理业、汽车修
理业、运输机械修理业、动力机械设备修
理业、汽车车轮修理业、汽车加热器修理
业、汽车空调修理业、自行车修理业、加
油设备修理业、交通信号维修业务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
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TINOS +
6145-00087752003.11.282033.11.28注册无(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轮胎销韩国
恐龙形状 3D售经纪业
(第三十七类)轮胎内胎修理业、汽车修
理业、运输机械修理业、动力机械设备修
3-1-73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理业、汽车车轮修理业、汽车加热器修理
业、汽车空调修理业、自行车修理业、加
油设备修理业、交通信号维修业务
XRP RUN-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公共汽车、客62 40-0576421 FLAT (符号 2004.3.5 2034.3.5 注册 无 车、自行车、拖车、飞艇、电力机车、摩 韩国l) 托艇、轮胎侧壁翻盖
ECSTA
63 40-0623849 SEVEN 2005.7.6 2025.7.6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 韩国
狂喜七
SOLUS
64 40-0626508 PREMIUM 2005.7.29 2025.7.29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 韩国
索鲁斯高级版
65 40-0642676 Ice King 2005.12.12 2025.12.12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66 40-0642677 I'Zen Ice 2005.12.12 2025.12.12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韩国
ICE GRIP
6740-06464542006.1.92026.1.9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韩国
KW21
ICE POWER
6840-06672762006.6.212026.6.21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韩国
KW21
69 40-0687671 Aroma 2006.11.30 2026.11.30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 韩国
3-1-73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70 40-0687672 Aroma Tire 2006.11.30 2026.11.30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 韩国
7140-0687673香气2006.11.302026.11.30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韩国
7240-0687674泰国香气2006.11.302026.11.30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韩国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73 40-0733956 ZETUM 2008.1.14 2028.1.14 注册 无 韩国
气轮胎外壳等
(第十二类)
74 40-0739738 confido 2008.3.7 2028.3.7 注册 无 韩国
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板
(第十二类)
75 40-0741687 INOUT 2008.3.25 2028.3.25 注册 无 韩国
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板
IN-OUT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76 40-0751752 DESIGN (符 2008.6.30 2028.6.30 注册 无 韩国气轮胎外壳等
号)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77 40-0759655 XUHP 2008.9.3 2028.9.3 注册 无 韩国
气轮胎外壳等
ECSTA LX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7840-07766222009.1.202029.1.20注册无韩国
Platinum 气轮胎外壳等
3-1-73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ECSTA LE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7940-07816282009.3.42029.3.4注册无韩国
SPORT 气轮胎外壳等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80 40-0781629 eco SOLUS 2009.3.4 2029.3.4 注册 无 韩国
气轮胎外壳等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车轮、客
车、气垫式运输车辆、汽车轮胎挡板、汽
TIRE PRO 车盖板
8145-00288622009.9.32029.9.3注册无韩国(符号)(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销售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代理业务、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务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充
82 40-0828077 REVOLA 2010.6.30 2030.6.30 注册 无 韩国
气轮胎外壳等
83 40-0829911 Beleaf 2010.7.14 2030.7.14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内胎、挡泥板 韩国
84 40-0829912 Greeniti 2010.7.14 2030.7.14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内胎、挡泥板 韩国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85 40-0831098 eco Solus 2010.7.27 2030.7.27 注册 无 韩国
板
86 40-0837172 Ecowing 2010.9.27 2030.9.27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 韩国
3-1-74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ecowing (风
8740-08475002010.12.242030.12.24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韩国
格化)
ICOS Extra
Casing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8840-08520242011.2.72031.2.7注册无韩国
Durability 板(符号)
89 40-0871954 PORTRAN 2011.7.8 2031.7.8 注册 无 (第十二类)轮胎、轮胎盖、内胎 韩国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90 40-0892198 Voltima 2011.11.30 2031.11.30 注册 无 韩国
板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91 40-0892199 Wattrun 2011.11.30 2031.11.30 注册 无 韩国
板
(第十二类)轮胎、汽车轮胎、汽车轮胎
92 40-0895381 sense 2011.12.20 2031.12.20 注册 无 韩国
盖
CITYVENTU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
9340-09280422012.7.202032.7.20注册无韩国
RE 汽车车轮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销售经纪业务、轮胎批发业务、轮胎零售
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经纪
9441-0232831多罗角色2012.5.292032.5.29注册无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零售业务、汽韩国
车轮挡板销售代理业务、汽车轮挡板销售
中介业务、汽车挡板批发业务、汽车挡板
零售业务、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务、汽车
3-1-74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车轮销售经纪业务、汽车车轮批发业务、
汽车车轮零售业务、进出口代理业务、出
版物广告业务、广告或促销示范业务等。
(第三十五类)进出口代理业务、出版物
广告业务、广告或促销展示业务、广告及
商业宣传材料发行业务、广告空间及广告
材料租赁业务、广告空间及时间租赁或销
售业务、广告策划业务、广告代理业务、
广告目的展示服务业务、广告代写业务、
广告发布业务、广告制作及更新业务、广
告发行业务、广告代写业务、广告发布及
更新业务、广告发布业务、广告中介业务
、广告材料租赁业务、广告材料更新业务
、广告设备租赁业务、广告空间租赁业务
、广告信息提供业务、广告发行业务、广
告咨询业务、使用广告塔的广告业务、广
9541-0240084托洛2012.9.132032.9.13注册无告牌租赁业务、使用气球的广告业务、企韩国
业营销咨询业务、企业公共关系业务、广
播广告业务、营销咨询业务、营销服务业
务、营销研究业务、营销策略研究业务、
无线通讯广告业务、横幅广告业务、海报
张贴业务、商业或广告目的的展销会组织业务、展览。以商业或广告为目的的组织业务、产品样品分发业务、产品展示业务
、使用三明治人广告牌的广告业务、公共
关系业务、零售传播媒体上的产品展示业
务、商店橱窗装饰业务、体育营销服务业务、报纸。广告业务、报纸杂志广告业务、指南及样本发行业务、火车使用广告位
出租业务、电影广告业务、户外广告业务
3-1-74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邮政广告业务、邮寄广告发行业务、邮
购广告业务、广告空间。网站租赁业务、手机广告业务、互联网在线通信网广告发
布业务、互联网广告空间租赁业务、互联
网广告发布业务、电子广告牌广告业务、
电子媒体及互联网广告业务、铁路广告空
间租赁业务、计算机网络网络广告业务、
电视广告业务、通信媒体广告时间租赁业
务、促销代理业务、公共关系咨询业务、
求职及兼职信息提供业务、临时就业代理
业务、就业安置。业务、就业安置业务、雇员安置业务、就业信息提供业务、互联
网信息检索代理业务、信息数据库加工和
编辑业务、信息计算机数据库建设业务、
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和编辑业务、计算机数
据检索业务、电脑档案管理业务
WINTERCRA
9640-09704592013.5.202033.5.20注册无(第十二类)汽车轮胎韩国
FT
Fuel
Efficiency
9740-09763432013.6.202033.6.20注册无(第十二类)汽车轮胎韩国
Technology(Symbol)
98 40-0976344 duramile 2013.6.20 2033.6.20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99 40-1011011 SUPERMILE 2013.12.4 2033.12.4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3-1-74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00 40-0991447 CRUGEN 2013.8.28 2033.8.28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101 40-1011012 EXPERION 2013.12.4 2033.12.4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102 40-1011013 Xellen 2013.12.4 2033.12.4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内胎、汽
103 40-1011014 DOROE 2013.12.4 2033.12.4 注册 无 韩国
车轮胎盖、汽车车轮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销售经纪业务、轮胎批发业务、轮胎零售
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经纪
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零售业务、汽
104 41-0282454 DOROE 2014.3.7 2034.3.7 注册 无 韩国
车轮胎盖销售代理业务、汽车轮胎盖销售
中介业务、汽车轮胎盖业务批发业务、汽
车轮胎盖零售业务、汽车车轮销售代理、
汽车车轮批发业务、汽车车轮零售业务
(第三十七类)轮胎保养和修理业务、轮
胎管理咨询业务、轮胎管理业务、轮胎清
洗业务、轮胎装饰业务、内胎修理业务、
汽车保养和修理业务、汽车管理咨询业务
105 41-0282455 DOROE 2014.3.7 2034.3.7 注册 无 、汽车管理业务、汽车清洁与修理业务、 韩国
汽车装饰业务、运输机械维修业务、动力
机械设备维修业务、汽车轮毂维修业务、
汽车加热器维修业务、汽车空调维修业务
、自行车维修业务、加油站维修业务、交
3-1-74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通信号灯维修业务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销售经纪业务、轮胎批发业务、轮胎零售
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经纪轮胎
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零售业务、汽10641-0277177365+(风格化2014.1.82034.1.8注册无韩国车轮胎盖销售代理业务、汽车轮胎盖销售
)
中介业务、汽车轮胎盖批发业务、汽车轮
胎盖零售业务、汽车车轮销售代理、汽车
车轮批发业务、汽车车轮零售业务
(第三十七类)轮胎保养和修理业务、轮
胎管理咨询业务、轮胎管理业务、轮胎清
洗业务、轮胎装饰业务、内胎修理业务、
汽车保养和修理业务、汽车管理咨询业务轮胎
、汽车管理业务、汽车清洁与修理业务、10741-0282456365+(风格化2014.3.72034.3.7注册无韩国汽车装饰业务、运输机械维修业务、动力
)
机械设备维修业务、汽车轮毂维修业务、
汽车加热器维修业务、汽车空调维修业务
、自行车维修业务、加油站维修业务、交通信号灯维修业务
108 40-1037816 ECSTA PS91 2014.5.16 2034.5.16 注册 无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 韩国
K-SEAL (符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内胎、汽
10940-10426602014.6.132034.6.13注册无韩国
号)车轮胎盖、汽车车轮
K-MOVE
TECHNOLOG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内胎、汽
11040-10426592014.6.132034.6.13
Y (风格 注册 无 韩国 车轮胎盖、汽车车轮化)
3-1-74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业务、轮胎
销售经纪业务、轮胎批发业务、轮胎零售
K-MOVE 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经纪
TECHNOLOG 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零售业务、汽111 41-0290898 2014.6.13 2034.6.13 (风格 注册 无 韩国 Y 车轮胎盖销售代理业务、汽车轮胎盖化)销售中介业务、汽车轮胎盖批发业务、汽
车轮胎盖零售业务、汽车车轮批发业务、汽车车轮零售业务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轮胎销售
安排、轮胎批发、轮胎零售、商业和营销
信息提供或研究、企业信息和会计咨询、
商业管理和办公处理、广告、商业信息提
供、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和处理。编辑业务、累积卡运营系统信息提供业务以促进营销(仅限非金融业务领域)、以促销和广
告为目的的客户里程管理服务业务、通过
The Tire Club 会员卡管理进行的营销服务业务、基于会
11241-03358842015.10.232025.10.23注册无韩国(风格化)员卡使用情况的卡积分提供服务业务、会
员折扣服务促销代理业务、促销会员卡发
行业务(仅限非金融业务领域)、促销会
员卡管理业务(仅限非金融业务领域)、会员资格。促销卡加盟店管理业务(仅限非金融行业领域)、促销积分/里程累积卡
发行业务(仅限非金融行业领域)、促销积分/里程累积卡管理业务(仅限非金融行业领域)
(第三十六类)
41- The Tire Club 提供金融或金融相关信息的业务、发行购
1132015.10.232025.10.23注册无韩国
0335885(风格化)买奖励积分的业务、按照使用服务比例使
用积分支付票价服务的业务、航空里程经
3-1-74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纪业务、支付飞机费用的里程经纪业务票
价、互联网电子支付服务业务、信用卡发
卡业务、信用卡服务业务、会员信用卡发
卡业务、会员卡发卡业务(金融行业)、
积分卡发卡业务(金融行业)、折扣发卡业务(金融业)、会员卡服务业(金融业)、积分/里程累积卡服务业(金融业)、
优惠卡服务业(金融业)、按用途积分/里
程累积卡发卡业务业绩(仅限金融领域)
、基于使用业绩的积分/里程累积卡服务行业(金融领域有限公司)、礼券发行业务
、优惠券发行业务、累积折扣优惠券发行业务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内胎、汽
114 40-1138197 EMREVO 2015.10.23 2025.10.23 注册 无 韩国
车轮胎盖、汽车车轮
(第九类)车用蓄电池、车用辅助蓄电池
、车用电池组、湿电池、蓄电池、光伏电
115 40-1138198 KAM 2MAX 2015.10.23 2025.10.23 注册 无 韩国
池、干电池、太阳能电池、蓄电池箱、蓄
电池组、车用充电器。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汽车轮胎盖板、汽车车轮、轮胎、内胎、汽车轮辋、汽车
保险杠、客车、公共汽车、气垫运输船、
气垫运输车辆、汽车轮盖(轮毂盖)、卡
车、拖车、雨刮器、运输机械用刹车片、
116 40-1154915 KAM 2MAX 2016.1.15 2026.1.15 注册 无 韩国
运输机械用制动衬片、运输机械用盘式制
动器、运输机械用带式制动器、运输机械
用制动蹄、运输机械用制动器零件、运输
机械用制动叉、运输机械块式制动器、运
输机械锥式制动器、汽车铝轮、汽车翻板
3-1-74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汽车车轮、内胎修补用粘合橡胶件、汽车
117 40-1154917 KXS10 2016.1.15 2026.1.15 注册 无 轮胎、汽车轮胎内胎、客车轮胎、客车轮 韩国
胎内胎、卡车轮胎、卡车轮胎内胎、运输
机械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汽车车轮、内胎修补用粘合橡胶件、汽车
118 40-1154918 KXD10 2016.1.15 2026.1.15 注册 无 轮胎、汽车轮胎内胎、客车轮胎、客车轮 韩国
胎内胎、卡车轮胎、卡车轮胎内胎、运输
机械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汽车车轮、内胎修补用粘合橡胶件、汽车
119 40-1154919 KXT10 2016.1.15 2026.1.15 注册 无 轮胎、汽车轮胎内胎、客车轮胎、客车轮 韩国
胎内胎、卡车轮胎、卡车轮胎内胎、运输
机械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汽车车轮、内胎修补用粘合橡胶件、汽车
120 40-1154920 KXA10 2016.1.15 2026.1.15 注册 无 轮胎、汽车轮胎内胎、客车轮胎、客车轮 韩国
胎内胎、卡车轮胎、卡车轮胎内胎、运输
机械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
Better All-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轮胎、内胎、汽
12140-11861532016.6.222026.6.22注册无韩国
Ways 车轮胎盖、汽车车轮
(第三十五类)轮胎销售代理、轮胎销售
经纪、轮胎批发、轮胎零售、汽车车轮销
Better All-
12241-04039652020.5.222030.5.22注册无售代理、汽车车轮批发、汽车车轮零售、韩国
Ways
进出口代理、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及编辑业务。
3-1-74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第十二类)挡圈、内胎、汽车轮胎、汽
123 40-1222444 MARSHAL 2016.12.20 2026.12.20 注册 无 车车轮、汽车轮胎内胎、运输机械轮胎、 韩国
运输机械轮胎内胎
Majesty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和汽车轮胎用挡
12440-12317232017.2.72027.2.7注册无韩国
SOLUS 板
POWER GRIP (第十二类)汽车轮胎、汽车内胎、轮胎
12540-00798521982.1.62032.1.6注册无韩国
电源停止盖板
(第三十六类)房地产租赁业
(第三十七类)洗车业、汽车清洗业、车
辆抛光业、汽车维修业、机械安装及管理
126 41-0015483 TIREPRO 1992.1.14 2032.1.14 注册 无 业 韩国
(第三十九类)汽车经纪、汽车驾驶中介
(第四十类)录像带录音业
(第四十一类)出版业
(第三十六类)房地产租赁业
(第三十七类)洗车业、汽车清洗业、车
辆抛光业、汽车维修业、机械安装及管理
AUTOMASTE
12741-00160391992.4.102032.4.10注册无业韩国
R
(第三十九类)汽车经纪、汽车驾驶中介
(第四十类)录像带录音业
(第四十一类)出版业
(第三十六类)汽车保险业务、保险代理
业务、保险结算业务、健康保险业务、责
AUTOMASTE
12841-00164551992.6.172032.6.17注册无任保险业务、医疗保险业务、人寿保险业韩国
R
务、保险经纪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证保险业务。
(第三十五类)广告代理业、出版物广告
AUTOMASTE
12941-00164561992.6.172032.6.17注册无业、电视商业广告业、广播商业广告业、韩国
R
印刷广告业、公告板租赁业、广告发行业
3-1-74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广播广告业、广告撰写业
(第三十七类)轮胎回收业务
(第四十类)电镀工业、塑料加工业、石
AUTOMASTE
13041-00165311992.6.262032.6.26注册无油精炼工业、废油回收工业、橡胶加工业韩国
R
、染色加工业、橡胶硬化加工业、食品冷
冻工业、焊接工业。
POWER
13140-02474521992.8.192032.8.19注册无(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韩国
DRIVER
(第七类)电梯
POWER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13240-02474531992.8.192032.8.19注册无韩国
PRIMA 、公共汽车、客车、飞机、自行车、拖船
、拖车
(十二类)汽车离合器、汽车加热器、轮
133 40-0247454 TIREPRO 1992.8.19 2032.8.19 注册 无 胎防滑链、汽车轮胎、汽车内胎、汽车卡 韩国
带架
(第十二类)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POWER
13440-02499671992.9.182032.9.18注册无、摩托艇、客车、卡车、两轮车、赛车、韩国
PRIME
有轨电车、自行车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轮胎内胎、运输机
135 40-1755896 K(形状) 2021.7.23 2031.7.23 注册 无 械轮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板、 韩国
汽车车轮、汽车轮胎、轮胎、内胎
(第三十五类)汽车轮胎盖批发业、汽车
轮胎盖销售代理业、汽车轮胎盖零售业、
汽车轮胎盖销售经纪业、汽车车轮零售业
、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汽车车轮批发业
136 40-1755897 K(形状) 2021.7.23 2031.7.23 注册 无 韩国
、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业务、轮胎批发业
务、轮胎零售业务、轮胎销售代理业务、
轮胎销售经纪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
零售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
3-1-75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经纪业务。
(第十二类)运输机械轮胎内胎、运输机
K(形状图案
13740-17453102021.6.282031.6.28注册无械轮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盖板、韩国
)
汽车车轮、汽车轮胎、轮胎、内胎
(第三十五类)汽车轮胎盖批发业、汽车
轮胎盖销售代理业、汽车轮胎盖零售业、
汽车轮胎盖销售经纪业、汽车车轮零售业
、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汽车车轮批发业
K(形状图案
13840-17453112021.6.282031.6.28注册无、汽车车轮销售代理业业务、轮胎批发业韩国
)
务、轮胎零售业务、轮胎销售代理业务、
轮胎销售经纪业务、内胎批发业务、内胎
零售业务、内胎销售代理业务、内胎销售经纪业务。
(第三十五类)广告代理业务,以商业或
广告为目的的展览及活动组织业务,广告及企业管理咨询业务,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广告业务和商业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一般购物中心业务,通过电信进行的邮购经纪业务,汽车轮胎挡板、批发业务、汽车轮胎盖零售业务、餐具零售业务、儿童餐
具套装零售业务、不倒翁(饮料杯)零售
图库商店+图
13940-18207332022.1.112032.1.11注册无业务、零售厨具、零售文具、零售办公用韩国
形品(不包括家具)、零售书写工具、零售
包袋、零售钱包、家具零售、靠垫零售、
双面毯零售、雨伞零售、鞋类零售、手表
零售、手机 USB 线零售、手机充电器座零
售、手机壳零售、手机吊饰零售、便携式
电源线、气球零售、吉祥物玩具零售、玩
具零售、玩偶零售、娱乐和游戏设备零售
、服装零售、帽子零售、服装手套零售业
3-1-75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务、袜子零售业务、图书零售业务、汽车
轮毂批发业务、汽车轮毂零售业务、汽车
轮胎批发业务、汽车轮胎零售业务
(第三十五类)广告代理业务,以商业或
广告为目的的展览及活动组织业务,广告及企业管理咨询业务,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广告业务和商业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一般购物中心业务,通过电信进行的邮购经纪业务,汽车轮胎挡板、批发业务、汽车轮胎盖零售业务、餐具零售业务、儿童餐
具套装零售业务、不倒翁(饮料杯)零售
业务、零售厨具、零售文具、零售办公用
我会保护你+品(不包括家具)、零售书写工具、零售
14040-18207342022.1.112032.1.11注册无韩国
形状包袋、零售钱包、家具零售、靠垫零售、
双面毯零售、雨伞零售、鞋类零售、手表
零售、手机 USB 线零售、手机充电器座零
售、手机壳零售、手机吊饰零售、便携式
电源线、气球零售、吉祥物玩具零售、玩
具零售、玩偶零售、娱乐和游戏设备零售
、服装零售、帽子零售、服装手套零售业
务、袜子零售业务、图书零售业务、汽车
轮毂批发业务、汽车轮毂零售业务、汽车
汽车轮胎批发业务、汽车轮胎零售业务
(第三十五类)广告代理业务,以商业或
广告为目的的展览及活动组织业务,广告及企业管理咨询业务,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托罗和罗罗+
14140-18207352022.1.112032.1.11注册无广告业务和商业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一韩国
图形
般购物中心业务,通过电信进行的邮购经纪业务,汽车轮胎挡板、批发业务、汽车轮胎盖零售业务、餐具零售业务、儿童餐
3-1-75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具套装零售业务、不倒翁(饮料杯)零售
业务、零售厨具、零售文具、零售办公用品(不包括家具)、零售书写工具、零售
包袋、零售钱包、家具零售、靠垫零售、
双面毯零售、雨伞零售、鞋类零售、手表
零售、手机 USB 线零售、手机充电器座零
售、手机壳零售、手机吊饰零售、便携式
电源线、气球零售、吉祥物玩具零售、玩
具零售、玩偶零售、娱乐和游戏设备零售
、服装零售、帽子零售、服装手套零售业
务、袜子零售业务、图书零售业务、汽车
轮毂批发业务、汽车轮毂零售业务、汽车
汽车轮胎批发业务、汽车轮胎零售业务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
胎、运输机械车轮实心轮胎、陆地车辆轮
142 40-1976884 QBIT 2023.2.15 2033.2.15 注册 无 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垫片、汽车 韩国
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管材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
胎、运输机械车轮实心轮胎、陆地车辆轮
143 40-2131073 KBM 2023.12.22 2033.12.22 注册 无 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垫片、汽车 韩国
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管材
(第九类)GPS 发射器、GPS 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管理可下载软件应用
程序、数据输入/输出/传输和存储设备、监
In.spire Total
14440-20138642023.4.272033.4.27注册无控计算机程序、射频发射器、射频接收器韩国
Service
、射频识别(RFID)天线、射频识别(RFID)信息系统(RFID 通信机)、射频识别(RFID)标签、采用无线通信技术的通信
3-1-75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模块、传感器控制器、运输机械轮胎自动
低压指示器、天线、远程监控和可下载分
析用计算机软件、电信数据接收装置、胎
压监测系统报警器、胎压传感器、胎温传
感器、便携式通讯装置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
胎、运输机械车轮实心轮胎、陆地车辆轮
In.spire Total
14540-20138652023.4.272033.4.27注册无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垫片、汽车韩国
Service
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管材
(第九类)传感器控制器、运输机械轮胎
自动低压指示器、轮胎压力传感器、轮胎
温度传感器、轮胎压力监测系统报警器、
射频接收器、GPS 发射器、射频发射器、
射频识别(RFID)天线、射频识别(RFID)信息系统(RFID 通信机)、采用无线通
146 40-2013866 In.spire V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信技术的通信模块、天线、电信数据接收 韩国
装置、便携式通信设备、GPS 计算机软件
、可下载数据库管理软件应用程序
、用于监控的计算机程序、用于远程监控
和分析的可下载计算机软件、用于数据输入/输出/传输和存储的设备、射频识别(RFID)标签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车轮实
心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陆地车辆轮
147 40-2013867 In.spire V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用车轮、汽 韩国
车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内胎
(第九类)GPS 发射器、GPS 计算机软件
148 40-2013868 In.spire B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韩国
、数据库管理可下载软件应用
3-1-75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程序、数据输入/输出/传输和存储设备、监
控计算机程序、射频发射器、射频接收器
、射频识别(RFID)天线、射频识别(RFID)信息系统(RFID 通信机)、射频识别(RFID)标签、采用无线通信技术的通信
模块、传感器控制器、运输机械轮胎自动
低压指示器、天线、远程监控和可下载分
析用计算机软件、电信数据接收装置、胎
压监测系统报警器、胎压传感器、胎温传
感器、便携式通讯装置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车轮实
心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陆地车辆轮
149 40-2013869 In.spire B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用车轮、汽 韩国
车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内胎
(第九类)GPS 发射器、GPS 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管理可下载软件应用
程序、数据输入/输出/传输和存储设备、监
控计算机程序、射频发射器、射频接收器
、射频识别(RFID)天线、射频识别(RFID)信息系统(RFID 通信机)、射频识别
150 40-2013870 In.spire P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韩国(RFID)标签、采用无线通信技术的通信
模块、传感器控制器、运输机械轮胎自动
低压指示器、天线、远程监控和可下载分
析用计算机软件、电信数据接收装置、胎
压监测系统报警器、胎压传感器、胎温传
感器、便携式通讯装置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车轮实
151 40-2013871 In.spire P 2023.4.27 2033.4.27 注册 无 心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陆地车辆轮 韩国
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用车轮、汽
3-1-75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车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内胎
插图+XRP
eXtended Run-
15240-20783252023.9.52033.9.5注册无(第十二类)汽车轮胎韩国
flat
Performance
(第十二类)充气轮胎、运输机械车轮用
实心轮胎、运输机械轮胎内胎、陆地车辆
153 40-2182988 EnnoV 2024.4.15 2034.4.15 注册 无 轮胎、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垫带、汽 韩国
车车轮、汽车轮胎、电动汽车专用轮胎、内胎
15440557258572011.11.152031.11.15注册无12:汽车轮胎美国
Aroma
155 3376381 TECHNOLOG 2008.1.29 2028.1.29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
Y & Design
CITY
156 4773152 2015.7.14 2025.7.14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 VENTURE
157 3868356 ECOWING 2010.10.26 2030.10.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ecowing &
15839322342011.3.152031.3.15注册无12:汽车轮胎美国
device
159 1936287 ECSTA 1995.11.21 2025.11.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美国
160 2739837 ECSTA STX 2003.7.22 2033.7.2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KUMHO
TIRES &
16132288142007.4.102027.4.10注册无12:汽车轮胎美国
device(red)
Majesty
16242985962013.3.52033.3.5注册无12:轮胎美国
SOLUS
3-1-75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63 2163056 MARSHAL 1998.6.9 2028.6.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所有车辆的内胎 美国
MARSHAL &164 3803985 device (彩色 2010.6.15 2030.6.15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标志)
165 3746674 SOLUS 2010.2.9 2030.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SOLUS
166 3352869 2007.12.11 2027.12.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XPERT
167 1914164 XELEX 1995.8.22 2025.8.2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XRP RUN-
168 3060626 FLAT & 2006.2.21 2026.2.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device
ZETUM
169 3684118 2009.9.15 2029.9.15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 SPORT
WINTERCRA
170 4479628 2014.2.11 2034.2.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FT
171 4298265 SENSE 2013.3.5 2033.3.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172 4493454 CRUGEN 2014.3.11 2034.3.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173 3600062 TIRES 4U 2009.3.31 2029.3.31 注册 无 35:零售轮胎店服务 美国
174 4795781 ECSTA PS91 2015.8.18 2025.8.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车用轮胎 美国
175 2815433 I'ZEN 2004.2.17 2034.2.17 注册 无 12:车用轮胎 美国
176 3648078 ZETUM 2009.6.30 2029.6.30 注册 无 12:车用轮胎 美国
ECSTA LX
177 4029082 2011.9.20 2031.9.20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 PLATINUM
ECSTA LE
178 3781740 2010.4.27 2030.4.27 注册 无 12:轮胎 美国 SPORT
3-1-75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Silent &
17949958042016.7.122026.7.12注册无12:汽车轮胎美国
device
Better All-
180 5929589 Ways & device 2019.12.10 2029.12.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彩色标志)QBIT (风格
18171027302023.7.112033.7.11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轮胎美国
化)
182 7230505 PORTRAN 2023.11.28 2033.11.2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美国
Aroma
183 005564257 TECHNOLOG 2007.11.12 2026.1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欧盟
Y & Design
CITY
184 010021046 2011.10.17 2031.6.6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欧盟 VENTURE
185 008393183 Ecowing 2010.1.12 2029.6.29 注册 无 12:汽车用轮胎、内胎、挡泥板。 欧盟
ecowing &186 008506487 device (彩色 2010.2.22 2029.8.24 注册 无 12:汽车用轮胎、内胎、挡泥板。 欧盟标志)
187 005317813 ECSTA X3 2007.7.12 2026.8.3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欧盟
ICOS Extra
Casing
1880069097662009.1.192028.4.30注册无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欧盟
Durability &
design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制动
189 002372241 I'ZEN 2002.9.27 2031.9.11 注册 无 衬片;挡风玻璃刮水器、汽车轮胎、内胎 欧盟
、轮胎侧壁翻盖。
KUMHO
190 000400127 1998.9.22 2026.10.23 注册 无 12:所有车辆用的汽车轮胎、内胎。 欧盟 PRIMA
KUMHO
191 006354765 TIRES & 2008.7.25 2027.10.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欧盟device (彩色
3-1-75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标志)
192 000948497 KW 7400 2000.3.17 2028.9.28 注册 无 12:车用充气轮胎。 欧盟
MARSHAL &
12:轮胎;车辆车轮用气筒,轮胎用内胎193 007235013 device (彩色 2009.5.14 2028.9.15 注册 无 欧盟 ;轮胎侧壁翻盖。标志)
MATRAC
194 002726057 2003.8.19 2032.6.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配件。 欧盟 STX
195 005318142 MATRAC X3 2007.7.12 2026.8.31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欧盟
196 009030693 PORTRAN 2010.9.28 2030.4.15 注册 无 12:汽车用轮胎、内胎和挡泥板。 欧盟
POWER GRIP
1970009828432000.5.82028.11.5注册无12:车辆用充气轮胎。欧盟749
THINK
198 009875253 2011.9.8 2031.4.7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欧盟 ROAD
199 009420811 Wattrun 2011.3.11 2030.10.4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欧盟
200 002716157 XELEX 2003.8.22 2032.5.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欧盟
201 5564505 XRP & Design 2007.11.12 2026.1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欧盟
XRP RUN-
202 002928331 FLAT & 2004.2.9 2032.11.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device
WINTERCRA
203 10855815 2012.9.12 2032.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FT
Fuel
Efficiency
2040109311942012.10.112032.6.1注册无12:汽车轮胎。欧盟
Technology &
device
205 011034841 SUPERMILE 2012.11.21 2032.7.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206 011327566 CRUGEN 2013.3.20 2032.11.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3-1-75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ROADVENT
207 11334711 2013.3.20 2032.1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URE
12:汽车轮胎。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销售;广告营销
208011439296托罗角色2013.5.212032.12.19注册无。欧盟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养。
ECSTA LE 12:陆上、空中、水上运动装置;各种车
209 6751572 2009.1.8 2028.3.5 注册 无 欧盟 SPORT 辆的轮胎、轮胎侧壁翻盖和内胎。
210 011791282 SENSE 2013.9.12 2033.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211 011999224 ECSTA PS91 2013.11.28 2033.7.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K-
2120120991072014.1.82033.8.29注册无12:汽车轮胎。欧盟
SEAL&device
K-MOVE 12:汽车轮胎
Technology & 35:汽车轮胎销售服务。
213 012266201 2014.3.26 2033.10.30 (彩色 注册 无 欧盟 device 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标志)养。
12:汽车轮胎。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销售;广告营销
214 012721882 角色 T-RO 2014.8.12 2034.3.24 注册 无 。 欧盟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保养。
12:汽车轮胎。
ECSTA
35:轮胎销售服务。
215 012724291 PERFORMAN 2014.8.13 2034.3.25 注册 无 欧盟 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CE CENTER保养。
SOLUSMAJE
216 012906831 2014.10.7 2034.5.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STY
3-1-76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用于工业、科学和摄影以及农业、园艺
和林业的化学品;未经加工的人造树脂、未经加工的塑料;肥料;灭火成分;回火和焊接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物质;鞣革剂;工业用粘合剂;汽车轮胎充气密封剂,充气轮胎(轮胎)用水泥,修补轮胎内胎(轮胎)用组合物,轮胎(轮胎)用胶泥,修补轮胎(轮胎)用组合物,修补充气轮胎用橡胶水泥,修补轮胎组合物,轮胎密封组合物。
217 005833579 ZETUM 2008.4.10 2027.4.2 注册 无 欧盟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的移动设备;汽车、工艺或车辆的轮胎,车辆车轮的内胎,插在内胎和汽车轮胎珠之间的布或橡胶条,以保护内胎不与轮辋接触。
17:橡胶、杜仲胶、树胶、石棉、云母及
由这些材料制成的不属别类的制品;用于
制造的挤压塑料;包装、停止和绝缘材料;非金属制软管;用于制造轮胎帘子线的
塑料纤维,包覆轮胎(轮胎)的橡胶材料。
1:用于工业、科学、摄影以及农业、园艺
和林业的化学品;未经加工的人造树脂、未经加工的塑料;肥料;灭火成分;回火和焊接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物质;鞣革剂;工业用粘合剂;汽车轮胎充气密封剂
218 006432711 XUHP 2008.8.27 2027.11.2 注册 无 欧盟;轮胎胶泥;轮胎内胎(修补用合成物);轮胎胶泥;修补轮胎(合成物);修补充气轮胎用橡胶胶泥;轮胎修补合成物;
轮胎密封化合物;轮胎(胶泥),轮胎修补合成物;轮胎(胶泥)。
3-1-76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的运动装置;汽车、船艇或车辆用的轮胎,车辆车轮用的内胎,插在汽车轮胎内胎和胎圈之间以保护内胎不与轮辋接触的布条或橡胶条;修补内胎或轮胎用的胶布;汽车轮胎;
自行车轮胎;充气轮胎的外壳;自行车轮胎;铁路轮毂轮胎法兰;气垫车轮轮胎内胎;汽车轮胎内胎;充气轮胎内胎;车用轮胎内胎;车辆车轮轮胎用防滑装置;车辆轮胎防滑装置;充气轮胎;摩托车用充气轮胎及内胎;铁路轮毂轮胎的法兰;车
辆车轮用实心轮胎、半气动和充气轮胎和轮辋;车辆用备胎托架;轮胎钉;轮胎用的螺柱;轮胎链;
陆地车辆零部件;轮胎罩;轮胎充气机;
轮胎内衬;轮胎补胎片;轮胎泵;轮胎翻新盖;轮胎防滑链及车辆零部件;车用轮
胎的轮胎气门;轮胎(铁路轮缘);轮胎(车辆用防滑装置);轮胎(汽车用);
轮胎(飞机起落架车轮用);轮胎(两轮机动车或自行车的轮胎);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儿童自行车轮胎;陆地车辆用轮胎;车辆车轮用轮胎;实心轮胎,用于车辆车轮;胎面,用于翻新轮胎(轮胎);土建工程车辆翻新轮胎用胎面;林业车辆轮胎翻新用胎面;土木工程工业用车辆
翻新轮胎用胎面;自行车、自行车用无内
胎轮胎;管式轮胎;管状(轮胎);轮胎阀门;轮胎;轮胎(铁路车轮的法兰);
轮胎(车辆用防滑装置);林业车辆车轮用轮胎和内胎;车辆和机动车辆用轮胎和
3-1-76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内胎;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车辆车轮用轮胎;车辆车轮用实心轮胎;汽车轮胎用气门杆;车用轮胎气门;车辆轮胎;车
辆车轮轮胎;车轮轮胎(车辆);作为车辆结构件的挡泥板支架;挡泥板吊架;挡泥板撑架;挡泥板支架;挡泥板砝码;车辆用挡泥板。
17:橡胶、杜仲胶、树胶、石棉、云母及
由这些材料制成但不属别类的物品;用于
制造的挤压塑料;包装、停止和绝缘材料;非金属制软管;用于制造轮胎帘子线的塑料纤维;包覆轮胎的橡胶材料;轮胎(包覆用橡胶材料)。
12:陆地、空中或水上运动设备;各种车
219 006749303 eco SOLUS 2009.1.8 2028.3.5 注册 无 欧盟 辆的轮胎、轮胎侧壁翻盖和内胎。
Better All- 12:汽车轮胎。
220 014588421 Ways & device 2016.2.25 2025.9.24 注册 无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销售;广告营销 欧盟(彩色标志)。
12:汽车轮胎用轮侧壁翻盖;内胎;轮胎;汽车车轮;汽车轮胎;汽车轮胎内胎;
车用轮胎;车胎用内胎。
35:轮胎领域的销售代理;轮胎销售安排;轮胎批发服务;轮胎零售服务;内胎领域的销售代理;管材销售安排;管的批发
221 018180892 装置(K 型) 2020.6.25 2030.1.15 注册 无 欧盟服务;管材零售服务;汽车轮胎轮胎侧壁翻盖领域的销售代理;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的销售安排;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批发服务;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零售服务;汽车轮胎用轮毂领域的销售代理;汽车轮胎用车轮的销售安排;汽车轮
3-1-76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胎轮毂批发服务;汽车轮胎轮毂零售服务。
QBIT
2220184198672021.7.12031.3.9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用轮胎。欧盟(Stylized)
EnnoV
223 018921188 2024.1.6 2033.9.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欧盟 (stylized)
224 2710132 MARSHAL MARSHAL 1995.9.29 2025.9.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日本
ROADVENT
225 3101780 ROADVENTURE 1995.11.30 2025.11.3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日本
URE
I'ZEN
226 3127052 1996.3.29 2026.3.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日本 SENSOR
VICTORACE
227 3127051 1996.3.29 2026.3.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日本 R
TIRE PRO &
22847033512003.8.222033.8.22注册无35:轮胎促销的策划执行机构日本
device
12:轮胎、其他汽车零配件、其他汽车及
229 4887002 ICEKING ICEKING 2005.8.12 2025.8.12 注册 无 日本
其零配件
12:轮胎、其他汽车零配件、其他汽车及
230 4887003 I'ZENICE I'ZENICE 2005.8.12 2025.8.12 注册 无 日本
其零配件
ICE POWER 12:轮胎、其他汽车零配件、其他汽车及
231 4936416 ICEPOWERKW21 2006.3.10 2026.3.10 注册 无 日本
KW21 其零配件
MARSHAL &
12:轮胎、内胎、轮轴带、其他汽车及其232 5218040 device (彩色 2009.3.27 2029.3.27 注册 无 日本零配件
标志)
12:轮胎、内胎、挡泥板、其他汽车及其
233 5406569 VOLTIMA VOLTIMA 2011.4.15 2031.4.15 注册 无 日本
零配件
12:轮胎、内胎、挡泥板、其他汽车及其
234 5406568 WATTRUN WATTRUN 2011.4.15 2031.4.15 注册 无 日本
零配件
235 5439246 THINKROAD THINKROAD 2011.9.16 2031.9.16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挡泥板、其他汽车及其 日本
3-1-76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零配件
WINTERCRA
236 5531571 WINTERCRAFT 2012.10.26 2032.10.26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及其零配件 日本
FT
Fuel
Efficiency
23755413422012.12.72032.12.7注册无12:汽车轮胎日本
Technology &
device
238 5613427 ecowing ecowing 2013.9.6 2033.9.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239 5577962 CRUGEN CRUGEN 2013.4.26 2033.4.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12:汽车轮胎
35:提供与轮胎有关的销售信息,在轮胎
零售或批发业务中向客户提供利益,提供人物
24055923492013.6.212033.6.21注册无与产品有关的销售信息,为产品促销、广日本
(三维商标)
告业务、市场营销提供策划和执行机构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或维
护
241 5606774 PORTRAN PORTRAN 2013.8.9 2033.8.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MAJESTY
242 5630612 MAJESTY SOLUS 2013.11.15 2033.11.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SOLUS
243 5637084 ECSTA PS91 ECSTA PS91 2013.12.13 2033.12.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K-
24456424232014.1.102034.1.10注册无12:汽车轮胎日本
SEAL&device
K-MOVE
Technology &245 5658830 2014.3.20 2034.3.20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日本 device标志)
K-MOVE
35:在汽车轮胎的零售或批发业务中向客
246 5658831 Technology & 2014.3.20 2034.3.20 注册 无 日本
户提供利益device (彩色
3-1-76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标志)
K-MOVE
Technology &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或保
24756588322014.3.202034.3.20注册无日本device (彩色 养标志)
248 4740875 SOLUS SOLUS 2004.1.16 2034.1.16 注册 无 12:陆地车辆机械元件、汽车零配件 日本
249 4605574 I'ZEN I'ZEN 2002.9.20 2032.9.20 注册 无 12:陆地车辆机械元件、汽车零配件 日本
250 2443164 POWERMAX POWERMAX 1992.8.31 2032.8.31 注册 无 12:修理汽车、汽车零配件、轮胎或内胎 日本
12:货物装卸用索道、汽车减震器、汽车
推力器、汽车牵引车、拖曳车辆、陆地车
辆动力机械(不包括其零件)、轴、轴承
、联轴器、轴承、动力传动装置、减震器
、弹簧、制动装置、降落伞、车辆防盗报
警器、轮椅、陆地车辆用交流或直流电机(不包括其零件)、船舶及其零件和附件(不包括“气垫船”)、气垫船、飞机、
251 5102371 ZETUM ZETUM 2007.12.28 2027.12.28 注册 无 飞机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及其他飞 日本
机零件及附件,轨道车辆及其零件及附件,汽车、汽车轮胎、内胎及轮胎侧壁翻盖
及其他汽车零件及附件,两轮车辆、摩托车轮胎及内胎及其他摩托车零件及附件,自行车、自行车轮胎及内胎及其他自行车
零件及附件,婴儿车、人力车、雪橇、手车、手推车、马车、后车厢,修理轮胎或内胎用橡胶胶粘剂
252 4144778 ECSTA ECSTA 1998.5.15 2028.5.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 日本
253 5788615 KXS10 KXS10 2015.8.28 2025.8.28 注册 无 12:客车轮胎,卡车轮胎,汽车轮胎 日本
3-1-76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254 5788616 KXD10 KXD10 2015.8.28 2025.8.28 注册 无 12:客车轮胎,卡车轮胎,汽车轮胎 日本
12:汽车轮胎
Better All-
35:在汽车轮胎的零售或批发业务中为客
255 5831908 Ways & device 2016.3.4 2026.3.4 注册 无 日本(彩色标志)户提供利益,产品订单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广告和营销QBIT (风格
25664886192021.12.202031.12.20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轮胎日本
化)EnnoV(风格
25768055802024.05.17-注册无12:汽车轮胎。日本
化)
258 1157079 ECSTA 1998.3.7 2028.3.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汽车轮胎 中国
259 1511272 SOLUS 2001.1.21 2031.1.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中国
迈士尔
26015818542001.6.72031.6.6注册无12:汽车轮胎中国
MAISHIR
261 3203149 KTS 2006.1.14 2026.1.13 注册 无 35:销售轮胎(替别人) 中国
262 3203148 MATRAC 2003.6.21 2033.6.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中国
ROADVENT
26332031562003.6.212033.6.20注册无12:汽车轮胎中国
URE
TIRE PRO &264 3786581 device (in 2008.3.28 2028.3.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中国color)
KUMHO
265 4187573 PRIMA & 2006.11.21 2026.11.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汽车内胎;汽车防爆轮胎 中国
device
3-1-76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Aroma12:汽车轮胎;轮胎侧壁翻盖(轮胎零件
266 5778227 TECHNOLOG 2009.9.14 2029.9.13 注册 无 中国);轮胎条;轮胎内胎
Y & Design
12:汽车轮胎;轮胎内胎;轮胎条;轮胎
267 5778226 XRP & Design 2009.9.14 2029.9.13 注册 无 中国
侧壁翻盖(轮胎零件)TIRE 37:车辆维修;汽车轮胎硫化处理(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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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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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樂馳
ICOS Extra
Casing
27066999722010.7.142030.7.13注册无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条中国
Durability &
design
12:车辆挡泥板;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
eco-up &
27168842752010.5.72030.5.6注册无;翻新轮胎用胎面;汽车内胎;车辆轮胎中国
device;充气轮胎(轮胎)
12:车辆挡泥板;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
eco-up Design
27268842722010.5.142030.5.13注册无;翻新轮胎用胎面;汽车内胎;车辆轮胎中国
& device;充气轮胎(轮胎)
12:车辆挡泥板;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
eco-up Energy
27368842742010.5.142030.5.13注册无;翻新轮胎用胎面;汽车内胎;车辆轮胎中国
& device;充气轮胎(轮胎)
eco-up 12:车辆挡泥板;自行车、自行车用轮胎
274 6884273 Material & 2010.5.14 2030.5.13 注册 无 ;翻新轮胎用胎面;汽车内胎;车辆轮胎 中国
device ;充气轮胎(轮胎)
12:车辆挡泥板;汽车内胎;飞机轮胎;
275 7012201 AIRCRUZ 2010.6.7 2030.6.6 注册 无 内胎修补用胶贴;车辆轮胎;自行车和三 中国
轮车内胎
MARSHAL &
12:修补内胎的胶贴;自行车、三轮车内276 7012200 device (彩色 2010.7.14 2030.7.13 注册 无 中国 胎;汽车内胎;汽车轮胎标志)
3-1-76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277 7510074 Ecowing 2010.10.21 2030.10.20 注册 无 12:挡泥板;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中国
278 7510069 Greeniti 2010.10.21 2030.10.20 注册 无 12:挡泥板;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中国
ecowing &279 7628418 device (彩色 2010.11.14 2030.11.13 注册 无 12:挡泥板;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中国标志)
12:挡泥板;车辆实心轮胎;车辆轮胎;
汽车轮胎;自行车轮胎;车辆轮胎;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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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气轮胎(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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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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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仕达
284 5971154 ZETUM 2009.11.14 2029.11.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车辆轮胎条;车辆内胎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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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TA LX 车;汽车;陆地车辆动力装置;车辆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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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tinum ;摩托车;车辆轮胎;车辆轮胎内衬;车辆内胎
12:陆地、空中、水上或铁路用机动运输
ECSTA LE 车;汽车;陆地车辆动力装置;车辆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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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 ;摩托车;车辆轮胎;车辆轮胎内衬;车辆内胎
12:陆地、空中、水上或铁路用机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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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权利/地区辆内胎
MARSHAL &
2885066651989.12.102029.12.9注册无12:轮胎内胎和外胎及皮带中国
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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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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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务信息机构;企业管理与组织咨询;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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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汽车轮胎的保养和维修;汽车保养和
角色修理;汽车轮胎保养咨询;汽车轮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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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陆地车辆刹车片;挡风玻璃刮水器;
294 1977313 ECSTA MX 2003.1.21 2033.1.20 注册 无 陆地车辆刹车片;车辆内胎;汽车轮胎; 中国
轮胎侧壁翻盖(轮胎零件)
12:陆地车辆刹车片;挡风玻璃刮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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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HAL &
35:广告;工商管理辅助;商业调查;商296 12330320 device (彩色 2015.3.21 2025.3.20 注册 无 中国 务信息机构;企业管理顾问标志)
MARSHAL & 37:汽车轮胎维修咨询服务;汽车维修咨297 12330319 device (彩色 2016.7.21 2026.7.20 注册 无 询服务;汽车轮胎清洗;汽车维修咨询服 中国标志)务;汽车轮胎维修咨询服务;汽车轮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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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权利/地区养维修
CRUGEN
298125052272014.9.282034.9.27注册无12:汽车轮胎中国
·凯路得
WINTER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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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AL&
301132800262016.1.142026.1.13注册无12:汽车轮胎中国
device
车驿站&302 13239141 device (彩色 2016.6.14 2026.6.13 注册 无 37:汽车轮胎修理 中国标志)
CITYVE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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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 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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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RE 365+ & 37:车辆维修相关咨询服务;车辆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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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FT 威冬
306150052922015.8.72025.8.6注册无12:汽车轮胎中国驰(风格化)威冬驰
WINTER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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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摩托车车轮;备胎罩;汽车滑雪架;
自行车或摩托车座套;车辆用轮胎;车用实心轮胎;翻新轮胎用胎面;充气轮胎用内胎;自行车及自行车内胎;修补内胎胶
K-Sil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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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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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All-织咨询;商业调查;工商管理协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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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e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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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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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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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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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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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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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logy & 35:汽车轮胎销售服务343 TMA946948 2016.8.22 2031.8.22 (彩色 注册 无 加拿大 device 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标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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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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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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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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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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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R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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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X
12:陆地、空中或水上运动设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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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VENT360 589267 URE(stylized 1992.10.27 2029.10.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和内胎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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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权利/地区胎
KUM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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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
POWERTRA
363 912151 POWERTRANS 2002.5.8 2032.5.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
NS
MARSHAL &364 1489639 device (彩色 2012.5.8 2032.5.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标志)
365 1491676 PORTRAN PORTRAN 2012.5.18 2032.5.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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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ici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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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logy &
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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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汽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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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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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1169285 ZETUM ZETUM 2007.3.29 2027.3.29 注册 无 澳大利亚飞机;气囊(汽车安全装置);气球;气垫车;气泵(车辆配件);飞行器;飞机
3-1-77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飞机(两栖);飞艇;救护车;水陆两用飞机;车辆防眩装置;车辆防眩光装置;防滑链;车辆防盗报警器;车辆防盗装置;汽车的身体;汽车连锁;汽车底盘;
汽车引擎盖;汽车轮胎(轮胎);汽车;
汽车(遮阳百叶窗);轴颈;车辆车轴;
婴儿车;婴儿车(车盖);车辆车轮的平
衡砝码;气球(空气);气球(飞船);
轮毂用绑带;驳船;车辆用杆(扭);适
用于自行车的筐;自行车的铃铛,自行车;车辆的泊位(卧铺);自行车铃;自行车刹车;自行车链条;自行车框架;自行车把杆;自行车打气筒;自行车钢圈;自行车鞍;自行车辐条;自行车支架;自行
车轮胎(胎);自行车;船钩;船;船(桅杆为);车体;铁路车辆转向架;车辆制动衬片;车辆用制动片;车辆用制动蹄片;自行车、自行车用制动器;车辆用制动器;铁路车辆用缓冲器;汽车保险杠;
保险杠(车辆);公共汽车(汽车);缆车;电缆运输器材及设施;沉箱(车辆);露营车;车用汽油(气)罐瓶盖;大篷车;车厢(铁路);载体三轮车;运载工具(行李);汽车;电缆运输装置用小车;手推车;充气轮胎的外壳(轮胎);手推车(车辆)用脚轮;铸造车厢;铸造汽车;链(防滑);链(自行车);自行车链条,自行车;升降机;底盘(汽车);
底盘(车辆);清洁手推车;楔子(航海);夹子(辐条)用于车轮;陆地车辆用
离合器;客车(电动机);混凝土搅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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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权利/地区;陆地车辆用连杆,电机、发动机部件除外;陆地车辆用转换器(转矩);输送机(空中);陆地车辆联轴器;联轴器(铁路);婴儿车盖;车辆方向盘盖;车辆用罩(座);陆地车辆部件曲轴箱,发动机除外;自行车用曲柄;自行车铃;自行车刹车;自行车车厢;自行车链;自行车车架;自行车把杆;自行车轮毂;自行车挡泥板;自行车泵;自行车轮辋;自行车鞍座;自行车辐条;自行车支架;自行车轮胎(轮胎);自行车;船用吊艇;运货三轮车;餐车;餐车(车厢);餐车(车厢);自行车、自行车等方向指示灯;车辆
方向信号;飞艇气球(飞艇);船用分离装置;车辆用门;挖泥机(船);自行车
、自行车的着装警卫;陆地车辆用驱动链条;陆地车辆用驱动电机;飞机弹射座椅;电动汽车;升降尾板(陆地车辆零部件);陆地车辆用发动机;引擎(牵引);
船舶挡泥板;渡船;铁路轮毂轮胎(轮胎)用法兰;叉车;自行车框架、自行车;
陆地车辆用自由轮;已经;机车用漏斗;
船舶用漏斗;陆地车辆用齿轮箱;陆地车辆齿轮传动装置;自行车齿轮;高尔夫球车;货物搬运车;手汽车;自行车、自行车的把手栏;车辆座椅的背带(安全-);汽车座椅头枕;婴儿车的头罩;车用
发动机罩;车辆用引擎盖;钩子(船);
车辆用喇叭;软管车;毂帽;车辆车轮用轮毂;船体(船的);车辆用液压回路;
水上飞机;船的倾斜通道;内胎(用于修
3-1-77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补的胶布);自行车、自行车用内胎;充
气轮胎(轮胎)用内胎;内胎(用于-的修理装备)年代;轮胎(车辆防滑装置-);车辆车轮用实心轮胎;车辆用起落架;车辆内饰;车辆轮胎用气门(轮胎);
货车(车辆);汽车保险杠;车辆底盘;
车盖(成型);车辆汽油(气)箱(盖)车辆踏板;车辆座位;车辆悬架弹簧;车辆轮辋;车辆车轮辐条;车辆车轮轮胎(轮胎);车辆车轮;车辆车轮(轮毂为-);车辆(气垫);车辆(防眩光装置用于);车辆(陆地用连杆),电机、发动机部件除外;车辆(电子);陆上、空中、水上或铁路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辆(军用-);车辆(冷藏);车辆(遥控-),玩具除外;车辆(空间);运货车;
货车(冷藏)(铁路车辆);货车(冷藏)(铁路车辆);自行车警告系统(可听);水车辆;车辆车轮的砝码(平衡);
轮毂(带);轮毂(车辆);车轮轮胎(轮胎)(车辆);手推车;轮椅;自行车的轮子,脚踏车车轮,车轮(辐条夹用于-);轮子(车辆);车辆用窗户;挡风玻璃刮水器;挡风玻璃;挡风玻璃刮水器;
挡风玻璃;游艇;轮胎;汽车轮胎;车辆用轮胎侧壁翻盖;车辆车轮用管;车辆零
部件及设备、上述货物的零部件及配件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的移动设备
ECSTA LX ECSTA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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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tinum platinum飞机;气囊(汽车安全装置);气球;气
3-1-77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垫车;气泵(车辆配件);飞行器;飞机;飞机(两栖);飞艇;救护车;水陆两用飞机;车辆防眩装置;车辆防眩光装置;防滑链;车辆防盗报警器;车辆防盗装置;汽车的身体;汽车连锁;汽车底盘;
汽车引擎盖;汽车轮胎(轮胎);汽车;
汽车(遮阳百叶窗);轴颈;车辆车轴;
婴儿车;婴儿车(车盖);车辆车轮的平
衡砝码;气球(空气);气球(飞船);
轮毂用绑带;驳船;车辆用杆(扭);适
用于自行车的筐;自行车的铃铛,自行车;车辆的泊位(卧铺);自行车铃;自行车刹车;自行车链条;自行车框架;自行车把杆;自行车打气筒;自行车钢圈;自行车鞍;自行车辐条;自行车支架;自行
车轮胎(胎);自行车;船钩;船;船(桅杆为);车体;铁路车辆转向架;车辆制动衬片;车辆用制动片;车辆用制动蹄片;自行车、自行车用制动器;车辆用制动器;铁路车辆用缓冲器;汽车保险杠;
保险杠(车辆);公共汽车(汽车);缆车;电缆运输器材及设施;沉箱(车辆);露营车;车用汽油(气)罐瓶盖;大篷车;车厢(铁路);载体三轮车;运载工具(行李);汽车;电缆运输装置用小车;手推车;充气轮胎的外壳(轮胎);手推车(车辆)用脚轮;铸造车厢;铸造汽车;链(防滑);链(自行车);自行车链条,自行车;升降机;底盘(汽车);
底盘(车辆);清洁手推车;楔子(航海);夹子(辐条)用于车轮;陆地车辆用
3-1-78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离合器;客车(电动机);混凝土搅拌车;陆地车辆用连杆,电机、发动机部件除外;陆地车辆用转换器(转矩);输送机(空中);陆地车辆联轴器;联轴器(铁路);婴儿车盖;车辆方向盘盖;车辆用罩(座);陆地车辆部件曲轴箱,发动机除外;自行车用曲柄;自行车铃;自行车刹车;自行车车厢;自行车链;自行车车架;自行车把杆;自行车轮毂;自行车挡泥板;自行车泵;自行车轮辋;自行车鞍座;自行车辐条;自行车支架;自行车轮胎(轮胎);自行车;船用吊艇;运货三轮车;餐车;餐车(车厢);餐车(车厢);自行车、自行车等方向指示灯;车辆
方向信号;飞艇气球(飞艇);船用分离装置;车辆用门;挖泥机(船);自行车
、自行车的着装警卫;陆地车辆用驱动链条;陆地车辆用驱动电机;飞机弹射座椅;电动汽车;升降尾板(陆地车辆零部件);陆地车辆用发动机;引擎(牵引);
船舶挡泥板;渡船;铁路轮毂轮胎(轮胎)用法兰;叉车;自行车框架、自行车;
陆地车辆用自由轮;已经;机车用漏斗;
船舶用漏斗;陆地车辆用齿轮箱;陆地车辆齿轮传动装置;自行车齿轮;高尔夫球车;货物搬运车;手汽车;自行车、自行车的把手栏;车辆座椅的背带(安全-);汽车座椅头枕;婴儿车的头罩;车用
发动机罩;车辆用引擎盖;钩子(船);
车辆用喇叭;软管车;毂帽;车辆车轮用轮毂;船体(船的);车辆用液压回路;
3-1-78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水上飞机;船的倾斜通道;内胎(用于修补的胶布);自行车、自行车用内胎;充
气轮胎(轮胎)用内胎;内胎(用于-的修理装备)年代;轮胎(车辆防滑装置-);车辆车轮用实心轮胎;车辆用起落架;车辆内饰;车辆轮胎用气门(轮胎);
货车(车辆);汽车保险杠;车辆底盘;
车盖(成型);车辆汽油(气)箱(盖)车辆踏板;车辆座位;车辆悬架弹簧;车辆轮辋;车辆车轮辐条;车辆车轮轮胎(轮胎);车辆车轮;车辆车轮(轮毂为-);车辆(气垫);车辆(防眩光装置用于);车辆(陆地用连杆),电机、发动机部件除外;车辆(电子);陆上、空中、水上或铁路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辆(军用);车辆(冷藏);车辆(遥控),玩具除外;车辆(空间);运货车;货车(冷藏)(铁路车辆);货车(冷藏)(铁路车辆);自行车警告系统(可听);水车辆;车辆车轮的砝码(平衡);轮毂(带);轮毂(车辆);车轮轮胎(轮胎)(车辆);手推车;轮椅;自行车的轮子,脚踏车车轮,车轮(辐条夹用于);轮子(车辆);车辆用窗户;挡风玻璃刮水器;挡风玻璃;挡风玻璃刮水器;挡风玻璃;游艇;轮胎;汽车轮胎;车辆用轮胎侧壁翻盖;车辆车轮用管;车辆零部件及
设备、上述货物的零部件及配件
374 1555270 SENSE SENSE 2013.5.3 2033.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
375 1567510 MAJESTY SOLUS MAJESTY 2013.7.9 2033.7.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
3-1-78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SOLUS
376 1570101 ECSTA PS91 ECSTA PS91 2013.7.22 2033.7.2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雨刷、汽车轮胎
377 904461 ECSTA STX ECSTA STX 2002.2.25 2032.2.25 注册 无 、内胎、轮胎侧壁翻盖;以上均不适用于 澳大利亚
自行式农具和车辆
K-
37815773422013.8.292033.8.29注册无12:汽车轮胎澳大利亚
SEAL&device
K-MOVE 12:汽车轮胎
Technology & 35:轮胎销售服务
37915877832013.10.242033.10.24注册无澳大利亚device (彩色 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和标志)保养
12:汽车轮胎
35:轮胎销售服务
380 1613459 角色 T-RO 2014.3.25 2034.3.25 注册 无 澳大利亚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和
保养
12:陆地车辆刹车片,挡风玻璃雨刷,汽
381 888847 SOLUS SOLUS 2001.9.11 2031.9.11 注册 无 澳大利亚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Better All-
382 1724198 Ways & device 2015.9.25 2025.9.2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澳大利亚(彩色标志)QBIT (风格
38321614032021.3.82031.3.8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用轮胎澳大利亚
化)EnnoV (风
38423858612024.4.122033.9.4注册无12:汽车轮胎澳大利亚
格化)
12:车用轮胎、充气轮胎用内胎和充气轮
MARSHAL
3859872511978.5.232028.5.31注册无胎用内胎保护器、护圈带、修补轮胎用胶德国(风格化)布
3-1-78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2:车用轮胎、充气轮胎用内胎、充气轮
KUMHO &
38611065041986.11.32026.11.30注册无胎用内胎护套、护圈带、修补轮胎用橡皮德国
device胶带
KUMHO POWER KUMHO 12:陆地、空中和水上交通工具及其部件
38711391771988.10.252028.10.31注册无德国
GRIP POWER GRIP ,特别是轮胎和内胎
388 39817214 KW 7400 KW 7400 1998.3.26 2028.3.31 注册 无 12:气动车辆轮胎 德国
MARSHAL
389 39824857 MARSHAL 790 1998.6.10 2028.5.31 注册 无 12:轮胎 德国
790
POWER GRIP
390 39824856 POWER GRIP 749 1998.6.10 2028.5.31 注册 无 12:轮胎 德国
749
12:车辆轮胎及其配件,即各种车辆用的
391 30228013 MATRAC MATRAC 2002.7.5 2032.6.30 注册 无 德国
轮胎内胎
MATRAC 12:车辆轮胎及其配件,即各种车辆用的
392 30228015 MATRAC TX 2002.7.5 2032.6.30 注册 无 德国
STX 轮胎内胎
12:车辆轮胎及其配件,即各种车辆用的
393 30228014 MATRAC TX MATRAC TX 2002.7.5 2032.6.30 注册 无 德国
轮胎内胎
XRP RUN-
394 30255118 FLAT & 2003.1.28 2032.11.30 注册 无 12:车辆轮胎 德国
device
395 30540141 SOLUS VIER SOLUS VIER 2005.7.8 2025.7.31 注册 无 12:车胎 德国
396 30574023 Aroma Tyre Aroma Tyre 2005.12.12 2025.12.31 注册 无 12:车胎、内胎、轮辋胶带 德国
397 30654195 ECSTA X3 ECSTA X3 2006.10.12 2026.8.3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辋胶带 德国
398 30654196 MATRAC X3 MATRAC X3 2006.10.12 2026.8.3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辋胶带 德国
ICOS Extra
3020080283 Casing
3992008.7.22028.4.30注册无12:汽车轮胎、内胎、轮辋胶带德国
86 Durability &
design
3020090145
400 SOLUS SOLUS 2009.5.6 2029.3.31 注册 无 12:各种车辆用轮胎和轮胎内胎 德国
17
3-1-78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ROADVENT
12:陆地、空中和水上车辆及其部件,特401 2054505 URE(风格 1994.1.18 2032.11.30 注册 无 德国 别是轮胎和内胎化)
12:陆地、空中和水上交通工具及其部件
402 2054508 ECSTA ECSTA 1992.12.16 2032.12.31 注册 无 德国,特别是轮胎和内胎
VICTORACE 12:陆地、空中和水上交通工具及其部件
403 2054507 VICTORACER 1992.12.16 2032.12.31 注册 无 德国R ,特别是轮胎和内胎
12:挡风玻璃刮水器、汽车轮胎、软管、
404 30210283 ECSTA STX ECSTA STX 2002.2.26 2032.2.29 注册 无 德国
轮胎防滑器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挡风玻璃刮水器
405 30153206 ECSTA MX ECSTA MX 2001.5.9 2031.9.30 注册 无 德国,汽车轮胎,软管,轮胎防滑器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刹车片,挡风玻璃雨刮器,陆地车辆用轮胎,
406 30155280 I'ZEN I'ZEN 2002.3.25 2031.9.30 注册 无 德国
轮胎内胎,胎圈带,胎圈盖,管状轮辋带,胎圈保护器
12:车辆;第12类的陆地、空中或水上运
407 30720892 ZETUM ZETUM 2007.6.22 2027.3.31 注册 无 动装置及其单个部件,特别是轮胎、内胎 德国
和车轮
Aroma
UK0000244 12:汽车轮胎,车辆车轮用内胎,轮胎侧
408 TECHNOLOG 2007.8.3 2026.12.5 注册 无 英国
0629 壁翻盖;上述货物的零件及配件。 Y & Design
UK0000152 12:轮胎;轮胎用的内胎;所有上述货物
409 ECSTA ECSTA 1994.1.14 2029.12.30 注册 无 英国
2703的零件及配件;均属第12类。
ICOS Extra
UK0000248 Casing 12:轮胎;汽车轮胎、内胎和轮胎侧壁翻
4102008.10.32028.5.9注册无英国
7093 Durability & 盖。
design
UK0000230
411 MATRAC MATRAC 2003.5.30 2032.6.8 注册 无 轮胎;车用轮胎;汽车轮胎。 英国
2413
UK0000230 MATRAC
412 MATRAC STX 2004.12.10 2032.6.8 注册 无 12:轮胎;车辆用轮胎;汽车轮胎。 英国
2411 STX
3-1-78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UK0000230
413 MATRAC TX MATRAC TX 2003.6.6 2032.6.8 注册 无 12:轮胎;车辆用轮胎;汽车轮胎。 英国
2409
UK0000230 POWERTRA
414 POWERTRANS 2002.10.18 2032.5.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0339 NS
12:机动陆地车辆;汽车;轮胎;轮胎用
UK0000224 ROAD
415 ROAD VENTURE 2001.3.2 2030.8.1 注册 无 内胎;所有上述货物的零件及配件;均属 英国
6050 VENTURE
第12类。
UK0000244 12:汽车轮胎,车辆车轮用内胎,轮胎轮
416 XRP & Design 2007.10.5 2026.12.5 注册 无 英国
0630胎侧壁翻盖;上述货物的零件及配件。
XRP RUN-
UK0000231
417 FLAT & 2004.6.18 2032.11.13 注册 无 汽车轮胎。 英国
5626
device
UK0000229 12:陆地车辆刹车片、雨刷、汽车轮胎、
418 ECSTA STX ECSTA STX 2003.1.3 2032.2.26 注册 无 英国
3919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的移动设备
UK0000245 ;轮胎;汽车轮胎;车辆挡板,即挡泥板
419 ZETUM ZETUM 2007.9.28 2027.3.26 注册 无 英国
0659和喷水挡板;车辆内胎;上述货物的零部件及配件。
UK0090236 挡风玻璃雨刷、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
420 ECSTA ECSTA 2002.12.19 2031.9.3 注册 无 英国
2234壁翻盖。
UK0091002 CITY
421 CITY VENTURE 2011.10.17 2031.6.6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英国
1046 VENTURE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制动
UK0090237
422 I'ZEN I'ZEN 2002.9.27 2031.9.11 注册 无 衬片;挡风玻璃刮水器、汽车轮胎、内胎 英国
2241
、轮胎侧壁翻盖。
UK0091085 WINTERCRA
423 WINTERCRAFT 2012.9.12 2032.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5815 FT
UK0091103
424 SUPERMILE SUPERMILE 2012.11.21 2032.7.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4841
UK0091132
425 CRUGEN CRUGEN 2013.3.20 2032.1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7566
3-1-78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UK0091133 ROADVENT
426 ROADVENTURE 2013.3.20 2032.1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4711 URE
12:汽车轮胎。
Robots of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销售;广告营销
UK0091143
427 human 2013.5.21 2032.12.19 注册 无 。 英国
9296
appearance 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养。
UK0090271
428 XELEX XELEX 2003.8.22 2032.5.2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 英国
6157
UK0090272 MATRAC
429 MATRAC STX 2003.8.19 2032.6.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配件。 英国
6057 STX
XRP RUN-
UK0090292
430 FLAT & 2004.2.9 2032.11.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8331 device
UK0091179
431 SENSE SENSE 2013.9.12 2033.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1282
UK0090120 K-
4322014.1.82033.8.29注册无12:汽车轮胎。英国
99107 SEAL&device
K-MOVE 12:汽车轮胎
UK0090122 Technology & 35:汽车轮胎销售服务433 2014.3.26 2033.10.30 (彩色 注册 无 英国 66201 device 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修理、安装、保标志)养。
12:汽车轮胎。
ECSTA ECSTA
UK0091272 35:轮胎销售服务
434 PERFORMANCE PERFORMAN 2014.8.13 2034.3.25 注册 无 英国
429137:汽车维修;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CENTER CE CENTER保养。
UK0091290 SOLUSMAJE
435 SOLUSMAJESTY 2014.10.7 2034.5.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英国
6831 STY
Better All- 12:汽车轮胎。
UK0090145
436 Ways & device 2016.2.25 2025.9.24 注册 无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销售; 英国
88421(彩色标志)广告营销。
3-1-78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UMHO
UK0090063 TIRES &437 2008.7.25 2027.10.2 (彩色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英国 54765 device标志)
ICOS Extra
UK0090069 Casing
4382009.1.192028.4.30注册无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英国
09766 Durability &
design12:各种车辆用轮胎和轮胎内胎(以12类
439 001077320 SOLUS SOLUS 2000.8.4 2029.2.10 注册 无 欧盟
为限)
ecowing &
UK0090085440 device (彩色 2010.2.22 2029.8.24 注册 无 12:汽车用轮胎、内胎、挡泥板。 英国 06487标志)
12: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内胎;轮胎;汽车车轮;汽车轮胎;汽车轮胎内胎;车用轮胎;车胎用内胎。
35:轮胎领域的销售代理;轮胎销售安排;轮胎批发服务;轮胎零售服务;内胎领域的销售代理;内胎销售安排;内胎的批UK0090181 装置(K 设计 发服务;内胎零售服务;汽车轮胎轮胎侧
4412020.6.252030.1.15注册无英国
80892
)壁翻盖领域的销售代理;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的销售安排;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批发服务;汽车轮胎用轮胎侧壁翻盖零售服务;汽车轮胎用轮毂领域的销售代理;汽车轮胎用车轮的销售安排;汽车轮胎轮毂批发服务;汽车轮胎轮毂零售服务。
UK0090903
442 PORTRAN PORTRAN 2010.9.28 2030.4.15 注册 无 汽车用轮胎、内胎和挡泥板 英国
0693
UK0090176
443 KMD01 KMD01 2001.8.27 2030.7.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配件 英国
7680
3-1-78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UK0090176
444 KWS01 KWS01 2001.8.27 2030.7.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附件。 英国
7698
UK0090942
445 Wattrun Wattrun 2011.3.11 2030.10.4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英国
0811
UK0000360 QBIT
4462021.7.92031.3.8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用轮胎。英国
6180 (Stylized)
UK0000395 EnnoV
4472023.11.242033.9.4注册-12:汽车轮胎。英国
2693 (stylized)
448 02006472 MATRAC MATRAC 2002.6.6 2032.6.6 注册 无 12:第 12 类轮胎。 马来西亚
449 02006471 MATRAC TX MATRAC TX 2002.6.6 2032.6.6 注册 无 12:第 12 类中的轮胎 马来西亚
MATRAC
450 02006470 MATRAC STX 2002.6.6 2032.6.6 注册 无 12:第 12 类中的轮胎 马来西亚
STX
XRP RUN-
451 02015641 FLAT & 2002.12.18 2032.12.18 注册 无 12:第 12 类中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device
ROAD 12:汽车轮胎、内胎、胎皮;均包括在第
452 07007631 2007.4.30 2027.4.30 注册 无 马来西亚 VENTURE 12 类。
453 07007632 MARSHAL 2007.4.30 2027.4.30 注册 无 12 类:汽车轮胎、内胎、外胎 马来西亚
KUMHO
12:汽车轮胎、内胎、飞机轮胎侧壁翻盖
TIRES &
454080068152008.4.82028.4.8注册无制动装置、车辆用泥板;均包括在第12类马来西亚device (彩色标志)。
455 2012053361 PORTRAN 2013.4.23 2032.5.18 注册 无 12:列入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456 2012058875 ECOWING 2012.11.8 2032.11.8 注册 无 12:列入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457 2012058878 CRUGEN 2012.11.8 2032.11.8 注册 无 12:列入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458 2012058991 WATTRUN 2012.11.14 2032.11.14 注册 无 12:列入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459 2013055502 ZETUM 2013.6.7 2033.6.7 注册 无 12: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3-1-78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MAJESTY
460 2013056650 2013.7.8 2033.7.8 注册 无 12: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SOLUS
461 2013057580 ECSTA PS91 ECSTA PS91 2013.7.29 2033.7.29 注册 无 12:第 12 类的汽车轮胎。 马来西亚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挡风玻璃刮水器
462 02004130 ECSTA STX ECSTA STX 2002.4.17 2032.2.6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均包 马来西亚
括在第12类。
12类: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刹
463 01012452 SOLUS SOLUS 2001.9.20 2031.9.20 注册 无 车片、挡风玻璃雨刷、汽车轮胎、内胎、 马来西亚
轮胎侧壁翻盖;均包括在第12类。
12类: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刹
464 01012788 ECSTA ECSTA 2001.9.27 2031.9.27 注册 无 车片、挡风玻璃雨刷、汽车轮胎、内胎、 马来西亚
轮胎侧壁翻盖;均包括在第12类。
12类:陆地车辆用刹车片、陆地车辆用刹
465 01012789 I'ZEN I'ZEN 2001.9.27 2031.9.27 注册 无 车片、挡风玻璃雨刷、汽车轮胎、内胎、 马来西亚
轮胎侧壁翻盖;均包括在第12类。
TM20230267
466
EnnoV
2023.9.6-注册-12:汽车轮胎。马来西亚
28 (stylized)
467 67783 Image MARSHAL 1992.8.12 2032.8.11 注册 无 / 危地马拉
KUMHO
TIRES & 12:车辆;陆、水、空交通工具;轮胎、
468204062010.4.272030.4.27注册无乔治亚州device (彩色内胎、胶带(轮胎用)
标志)
12:车辆;陆、水、空交通工具;轮胎、
469 20407 Image ZETUM 2010.4.27 2030.4.27 注册 无 乔治亚州
内胎、胶带(轮胎用)
MARSHAL &
12:车辆;陆、水、空交通工具;轮胎、470 20405 device (彩色 2010.4.27 2030.4.27 注册 无 乔治亚州内胎、胶带(轮胎用)
标志)
471 152334 Image MARSHAL 2008.6.18 2027.3.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SAMBRELES;LASPERS 希腊
3-1-79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UMHO &
472 1986/07389 Image 1997.2.28 2026.11.4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device
POWERTRA
473 2002/05992 Image 2006.9.15 2032.5.2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NS
474 2002/07589 Image MATRAC 2006.10.31 2032.5.29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75 2002/07590 Image MATRAC TX 2007.5.9 2032.5.29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MATRAC
476 2002/07591 Image 2008.7.7 2032.5.29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STX
477 2012/12948 Image PORTRAN 2014.6.27 2032.5.18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78 2012/29976 Image ecowing 2014.6.27 2032.11.6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79 2012/30630 Image CRUGEN 2014.8.29 2032.11.12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0 2012/30746 Image WATTRUN 2015.6.24 2032.11.13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POWER
481 2012/30854 Image 2015.6.24 2032.11.14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RACER
ROADVENT
482 2013/15457 Image 2015.1.30 2033.6.11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URE
WINTERCRA
483 2013/15458 Image 2015.1.30 2033.6.11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FT
484 2013/15456 Image ZETUM 2015.1.30 2033.6.11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5 2013/20265 Image ECSTA PS91 2022.7.12 2033.7.26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6 81/1943 Image MARSHAL 1983.11.11 2031.3.26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7 2001/15639 Image ECSTA 2010.7.30 2031.9.7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8 2001/16359 Image SOLUS 2006.6.23 2031.9.18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489 2001/16360 Image I’ZEN 2006.6.23 2031.9.18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Better All-
490 2017/09830 Image 2017.4.7 2027.4.7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
Ways & device
3-1-79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彩色标志)
QBIT
491 2021/06606 Image 2021.3.8 2031.3.8 注册 无 / 南非共和国(Stylized)
ICE GRIP
492 230008 Image 2005.12.8 2025.12.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KW21
493 229243 Image Ice King 2005.11.10 2025.11.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ICE POWER
494 232534 Image 2006.5.10 2026.5.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KW21
495 230640 I'Zen Ice 2006.1.26 2026.1.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KUMHO &
4961329791988.8.112028.8.11注册无12:车轮轮胎[轮胎]挪威
device
WINTERCRA
497 266765 Image 2012.8.23 2032.5.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FT
498 268408 Image I'ZEN 2012.11.22 2032.6.1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499 267377 Image PORTRAN 2012.9.27 2032.6.1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500 272649 Image ecowing 2013.10.14 2032.11.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501 269387 Image CRUGEN 2013.2.12 2032.11.1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502 269389 Image WATTRUN 2013.2.12 2032.11.1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挪威
I'ZEN
503 161789 Image 1994.3.10 2034.3.10 注册 无 12:充气轮胎和轮胎用的气管。 挪威
SENSOR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的移动设备;轮胎、轮胎内嵌件、轮胎用内胎;以及
504 248697 Image ZETUM 2008.11.17 2028.11.17 注册 无 上述所有货物的零部件、车用织物用环或 挪威
汽车轮胎珠间插入的橡胶条,用于保护带轮辋的内胎。
3-1-79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UMHO
TIRES &
5052547022010.3.82030.3.8device (彩色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胎线等。 挪威标志)
KUMHO
TIRES &506 01305763 2008.4.1 2028.3.31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内胆。 台湾 device标志)
MARSHAL &
12:轮胎;车辆车轮用气筒,轮胎用内胎507 7235013 device (彩色 2010.10.28 2028.9.15 注册 无 丹麦;轮胎侧壁翻盖
标志)
MARSHAL &
LR/M/2009/508 Image device (彩色 2009.11.10 2029.10.28 注册 无 / 利比里亚
00042
标志)
MARSHAL &509 420617 device (彩色 2010.10.15 2028.9.24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标志)
ROADVENT
510 232149 2002.12.18 2030.5.23 注册 无 / 俄罗斯 URE
511 211073 ECSTA 2002.4.17 2030.5.23 注册 无 / 俄罗斯
KUMHO
TIRES &512 384565 2009.7.24 2028.4.8 (彩色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device标志)
WINTERCRA
513 489334 2013.6.11 2032.5.4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FT
514 485833 I'ZEN 2013.4.23 2032.5.14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15 487998 PORTRAN 2013.5.27 2032.5.17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16 502944 SOLUS 2013.12.24 2032.10.25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3-1-79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517 504593 ecowing 2014.1.22 2032.11.6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18 502972 CRUGEN 2013.12.24 2032.11.8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19 504602 WATTRUN 2014.1.22 2032.11.13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20 523961 MATRAC 2014.10.6 2033.6.7 注册 无 12 类 俄罗斯
521 358969 ZETUM 2008.9.4 2027.3.26 注册 无 / 俄罗斯
Better All-
522 593050 Ways & device 2016.10.31 2025.9.25 注册 无 12 类;35 类 俄罗斯(彩色标志)
KUMHO
TIRES &
523 137575 Image 2011.8.22 2026.8.22 /device (彩色 注册 无 黎巴嫩标志)
MARSHAL &524 137578 Image device (彩色 2011.8.22 2026.8.22 注册 无 / 黎巴嫩标志)
KUMHO
525 2007/000425 TIRES & 2007.7.27 2028.7.27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马拉维
DESIGN
MARSHAL &
526 1066751 device (彩色 2008.10.15 2028.9.25 注册 无 12:轮胎、气室(气动);车辆尾鳍。 墨西哥
标志)
527 1241804 MATRAC MATRAC 2011.10.5 2031.5.25 注册 无 12:轮圈;轮胎内胎;挡泥板。 墨西哥
MATRAC
528 1259468 MATRAC STX 2012.1.6 2032.5.30 注册 无 12:轮胎 墨西哥
STX
POWERTRA
5297638502002.9.302032.5.8注册无12:轮胎墨西哥
NS
3-1-79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XRP RUN-
530 779877 FLAT & 2003.2.24 2032.12.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墨西哥
device
531 1318667 PORTRAN PORTRAN 2012.10.8 2032.5.2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墨西哥
Fuel
Efficiency
53213220992012.10.232032.6.8注册无12:汽车轮胎墨西哥
Technology &
device
533 1357352 ECOWING ECOWING 2013.3.25 2032.1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罩。 墨西哥
534 1359322 CRUGEN CRUGEN 2013.4.8 2032.11.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罩。 墨西哥
535 1357923 WATTRUN WATTRUN 2013.3.26 2032.11.1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罩。 墨西哥
ROADVENT
536 1391330 ROADVENTURE 2013.8.20 2033.6.12 注册 无 12:充气式汽车轮胎。 墨西哥
URE
537 1404480 ECSTA PS91 ECSTA PS91 2013.10.16 2033.7.29 注册 无 12:充气式汽车轮胎。 墨西哥
538 750862 ECSTA STX ECSTA STX 2002.3.17 2032.3.4 注册 无 12:轮胎。 墨西哥
12:陆地车辆刹车垫;陆地车辆制动器衬
539 731659 ECSTA ECSTA 2002.1.30 2031.9.26 注册 无 里(衬里);挡风玻璃刮水器;汽车、轮 墨西哥
胎、轮胎内腔;车辆用轮胎气门。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海上移动设备;
540 990236 ZETUM ZETUM 2007.6.27 2027.3.28 注册 无 墨西哥
汽车用轮胎、车辆尾鳍和轮胎用气室。
ECSTA LX ECSTA LX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海上的运动装置
54110923002009.3.272028.1.14注册无墨西哥
PLATINUM PLATINUM 。
Better All-
542 1608354 Ways & device 2016.1.27 2025.9.29 注册 无 12:充气式汽车轮胎。 墨西哥(彩色标志)
35:轮胎销售服务;
Better All-
产品的营销,即轮辋[轮胎]用于车辆车轮
543 1655545 Ways & device 2016.7.13 2025.9.29 注册 无 墨西哥(彩色标志),轮胎代理第三方[商业中介];
广告和营销。
3-1-79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角色(三维商
54416893982016.10.272026.7.1注册无12:充气式汽车轮胎。墨西哥
标)
35:轮胎销售服务;产品的营销,即轮辋[
角色(三维商
54516893992016.10.272026.7.1注册无轮胎]用于车辆车轮,轮胎代理第三方[商墨西哥
标)
业中介];广告和营销。
角色(三维商37:汽车修理;汽车轮胎的修理、安装、
54616894002016.10.272026.7.1注册无墨西哥
标)保养
547 2474685 SENSE KR26 2021.3.9 2031.3.9 注册 无 12:汽车车轮用轮胎,汽车轮胎。 墨西哥EnnoV (风
54826658942024.2.232034.2.23注册无12:车辆车轮用轮辋[轮胎],充气式。墨西哥格化)
12:车辆;陆、空、海运动器具,包括轮
549 19472 ZETUM 2010.1.11 2029.1.28 注册 无 胎(胎);轮胎侧壁翻盖(护圈条)和摄 摩尔多瓦
像头
MARSHAL & 12:车辆;陆、空、海运动器具,包括轮
550 19471 device (彩色 2010.1.11 2029.1.28 注册 无 胎(胎);轮胎侧壁翻盖(护圈条)和摄 摩尔多瓦
标志)像头
KUMHO
12:车辆;陆、空、海运动器具,包括轮
TIRES &
551 19498 2010.1.16 2029.1.28 (彩色 注册 无 胎(胎);轮胎侧壁翻盖(护圈条)和摄 摩尔多瓦 device
标志)像头
KUMHO
552 20736 2010.12.20 2028.12.15 注册 无 35:广告等。 摩尔多瓦 TYRES
KUMHO &
553186131990.7.162030.9.22注册无12:所有车辆用的汽车轮胎和内胎马耳他
device
MARSHAL
5541/0061641981.4.222026.1.10注册无12:内外胎、轮胎侧壁翻盖巴林
马阿沙勒
MARSHAL &555 1/116370 device (彩色 2017.9.17 2026.5.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林标志)
3-1-79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UMHO
TIRES &556 131902 Image 2010.4.11 2027.4.11 注册 无 / (彩色 孟加拉国 device标志)
MARSHAL &比荷卢经济557 0887607 Image device (彩色 2010.12.10 2030.9.10 注册 无 /联盟
标志)
558 178262 Image XELEX 1995.7.10 2025.7.10 注册 无 / 委内瑞拉
MARSHAL &559 363281 Image device (彩色 2017.8.31 2032.8.31 注册 无 / 委内瑞拉标志)
560 4-0088123 SOLUS 2007.9.10 2026.9.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圈。 越南
12:汽车轮胎;汽车内胎;轮辋
561 4-0132884 TIRE PRO 2009.9.7 2028.2.26 注册 无 35:汽车轮胎销售代理; 越南
汽车轮胎销售服务;汽车轮胎进出口代理
562 4-0088122 ECSTA 2007.9.10 2026.9.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圈。 越南
563 4-0095599 I'ZEN 2008.1.31 2026.11.2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圈。 越南
KUMHO
TIRES &564 4-0102483 2008.6.5 2026.5.19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圈。 越南 device标志)
565 4-0088124 Road Venture 2007.9.10 2026.9.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轮胎;轮辋 越南
ROADVENT
566 4-0104981 2008.7.14 2027.1.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圈。 越南 URE
567 4-0088139 Matrac 2007.9.10 2026.9.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轮胎;轮辋 越南
KUMHO
30:咖啡;可可;茶;糖;大米;麸粉;
TIRES &
5684-00955952008.1.312026.11.24注册无人造咖啡粉(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物越南
device(red) 粉;糕点和糖果、冰淇淋(植物冰淇淋)
3-1-79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蜂蜜(盘装奶油)、加糖(非药用)麦
麸粉(烤或烤芥末酱、腌料、腌料、腌料、酱料加糖、酱料加糖、酱料加糖、酱料加糖或酱料加糖)*蘸料)。
MARSHAL &569 4-0186312 device (彩色 2012.6.14 2031.5.26 注册 无 12:车辆用轮胎;汽车轮胎和汽车挡泥板 越南标志)
37:带发动机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轮胎的
570 4-0208738 TIRE PRO 2013.7.15 2031.12.21 注册 无 保养和修理;轮胎安装服务;轮胎清洗服 越南务;轮胎保养维修相关咨询服务
4-0240425-
571 ECOWING 2015.2.12 2033.5.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越南 000
4-0240426-
572 SUPERMILE 2015.2.12 2033.5.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越南 000
4-0240427-
573 WATTRUN 2015.2.12 2033.5.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越南 000
4-0240428-
574 PORTRAN 2015.2.12 2033.5.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越南
000
4-0240429-
575 CRUGEN 2015.2.12 2033.5.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越南
000
12:汽车轮胎、自行车轮胎、充气轮胎、自行车轮胎、钢轨轮辋、固定汽车轮胎用
胶布、摩托车轮胎、充气轮胎、轮胎修补
套件、车辆轮胎修补工具、轮胎防滑结构;固定汽车轮胎用胶粘胶片
576 4-0149498 ZETUM 2010.7.15 2028.7.14 注册 无 ,钢轨固定轮胎用工具袋,防滑用轮胎用 越南尖钉,防滑用轮胎用钉子,钢轨轮辋,轮胎用轮胎,车轮用车轮,车辆用紧凑轮胎,装轮胎用轮胎,摩托车用轮胎,汽车-
自行车用阀门和挡泥板(车辆部件),泥护舷,车用泥护舷,摩托车用泥护舷,轮
3-1-79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胎,车用泥护舷,上述产品的零件,安装在轮胎边缘之间用于保护轮胎和轮辋的车辆用布或橡胶门
Better All- 12:汽车轮胎
577 4-0314476 Ways & device 2019.2.20 2025.9.25 注册 无 35:轮胎销售服务;销售产品介绍;广告 越南(彩色标志)营销服务
QBIT
5784-04644802023.11.12031.3.8注册无12:汽车轮胎;电动汽车轮胎。越南(Stylized)
ROADVENT
579 16129 2002.10.25 2030.7.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白俄罗斯 URE
580 16244 ECSTA 2002.12.3 2030.7.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白俄罗斯
581 16246 KUMHO 2002.12.3 2030.7.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白俄罗斯
MARSHAL &582 43670 device (彩色 2013.4.2 2030.7.26 注册 无 12:轮胎;摄像头;汽车防尘罩。 白俄罗斯标志)
583 87521-A Image MARSHAL 1991.7.9 2031.7.9 注册 无 / 玻利维亚
KUMHO &
584 51212-A Image 1987.8.31 2027.8.31 注册 无 / 玻利维亚
device
轮胎、防水油布、汽车轮胎、轮胎及其配
585 823710220 KUMHO KUMHO 2009.4.7 2029.4.7 注册 无 巴西
件
POWERTRA
586 824492803 POWERTRANS 2010.7.20 2030.7.20 注册 无 12:轮胎 巴西
NS
587 824564081 MATRAC MATRAC 2011.5.31 2031.5.31 注册 无 12:轮胎 巴西
XRP RUN-
588 825087775 FLAT & 2007.10.30 2027.10.3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device
车辆、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维修、保养和
KUMHO &
5898177213121996.7.22026.7.2注册无清洁服务。橡胶、皮革、皮革、帆布、塑巴西
device
料、玻璃、镜子和纺织材料的修理和保存
3-1-79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服务;车辆、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维修、
保养和清洁服务。橡胶、皮革、皮革、帆布、塑料、玻璃、玻璃镜和纺织材料的修理和保存服务
37:车辆、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维修、保养和清洁服务。橡胶、皮革、皮革、帆布MARSHAL 、塑料、玻璃、镜子和纺织材料的修理和
590 817721347 TIRES & 1996.7.2 2026.7.2 注册 无 保存服务;车辆、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维 巴西
device 修、保养和清洁服务。橡胶、皮革、皮革、帆布、塑料、玻璃、玻璃镜和纺织材料的修理和保存服务
MARSHAL &591 829866345 device (彩色 2019.11.12 2029.11.12 注册 无 12:轮胎、电子气阀;制动器 巴西标志)MARSHAL(
592 828048029 2018.1.30 2028.1.30 注册 无 12:轮胎;气室。 巴西 stylized)
593 904914321 PORTRAN PORTRAN 2015.9.8 2025.9.8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轮胎。 巴西
Fuel
Efficiency
5949049143722015.9.82025.9.8注册无12:轮胎;汽车轮胎。巴西
Technology &
device
595 905541065 ECOWING ECOWING 2016.1.26 2026.1.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596 905541022 CRUGEN CRUGEN 2016.1.26 2026.1.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597 905584112 WATTRUN WATTRUN 2015.11.10 2025.11.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598 905806832 EXPERION EXPERION 2015.12.15 2025.12.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599 905862783 XELLEN XELLEN 2016.1.5 2026.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ROADVENT
600 906428572 ROADVENTURE 2016.5.3 2026.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URE
3-1-80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601 906657032 ECSTA PS91 ECSTA PS91 2018.5.8 2028.5.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12:地面车辆制动盘;地面车辆用刹车片
602 824031156 ECSTA ECSTA 2011.5.31 2031.5.31 注册 无 、挡风玻璃刮水器、轮胎、管道和轮胎侧 巴西
壁翻盖
12:地面车辆用制动盘;地面车辆用刹车
603 824031148 ECSTA MX ECSTA MX 2007.3.6 2027.3.6 注册 无 片、挡风玻璃刮水器、轮胎、管道和轮胎 巴西
侧壁翻盖
604 926514547 ZETUM ZETUM 2023.7.4 2033.7.4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轮胎。 巴西
605 908969066 Beleaf Beleaf 2017.9.5 2027.9.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巴西
MARSHAL &606 1263/60 Image device (彩色 2011.6.26 2028.2.5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标志)
POWERTRA
607 706/25 Image 2003.12.6 2031.11.11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NS
608 677/06 Image MATRAC 2003.5.24 2031.11.11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XRP RUN-
609 721/13 Image FLAT & 2004.3.22 2031.12.28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device424/55(续POWER
610 展注册:14 Image 1998.1.7 2026.2.3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PRIMA
1703063)166/98(续
611 期注册:14 Image KUMHO 1987.9.5 2025.11.2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0700460)
KUMHO
TIRES &612 1190/23 Image 2010.9.1 2027.9.9 (彩色 注册 无 12:轮胎 沙特阿拉伯 device标志)613 1016/29(续 Image HYDRO 2008.9.22 2026.9.13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3-1-80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展注 SENSOR
册:142803
314)
614 143307787 Image PORTRAN 2013.12.23 2031.10.17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615 143313817 Image CRUGEN 2014.6.25 2032.4.1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616 1519/46 Image WATTRUN 2013.9.29 2032.4.11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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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ER
TIRE PRO &
618 143400902 Image 2013.12.23 2032.4.24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device
TIRE PRO &
619 143400906 Image 2013.12.23 2032.4.29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device
620 143403861 Image XELLEN 2014.4.14 2032.6.26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ROADVENT
621 143410154 Image 2014.7.17 2032.11.5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URE
622 143410153 Image ZETUM 2014.5.28 2032.11.5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623 1444004668 Image ECSTA 2022.11.27 2032.5.17 注册 无 / 沙特阿拉伯
EnnoV
624 1445007324 Image 2023.12.13 / 注册 无 12: 各类车辆用的汽车轮胎和内胎 沙特阿拉伯(stylized)
KUMHO &
625277921987.10.312031.11.7注册无12:所有车辆的汽车轮胎和内胎。塞浦路斯
device
KUMHO
TIRES &626 74018 2007.7.24 2028.7.24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胶带。 塞浦路斯 device标志)
12:汽车车轮用轮胎,汽车车轮用内胎,
627 73897 / MARSHAL 2011.12.14 2028.6.11 注册 无 塞浦路斯
汽车车轮用气门
3-1-80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MARSHAL & 12:各类车辆用轮胎,包括轮胎内胎;车
62825221989.12.42026.8.1注册无西萨摩亚
device 轮;与轮胎配套使用的本类配件
MARSHAL &629 7051 device (彩色 2018.3.14 2026.8.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西萨摩亚标志)
KUM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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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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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374881 Image I Z?EN ICE 2005.9.16 2025.9.16 注册 无 12:汽车底板 瑞典
ICE GRIP
633 375350 Image 2005.10.7 2025.10.7 注册 无 12: 汽车底板 瑞典
KW21
ICE POWER
634 376744 Image 2005.11.25 2025.11.25 注册 无 12:汽车底板 瑞典
KW21
12:车辆和船只;陆、空、水运输的运输
635 398040 Image ZETUM 2008.10.10 2028.10.10 注册 无 工具;轮胎、轮胎内胎、轮辋胶带;以上 瑞典货物的零件。
KUMHO
TIRES & 12:车用轮胎;所有轮胎的内胎;泥轮胎636 575320 2008.8.12 2028.4.4 (彩色 注册 无 瑞士 device 侧壁翻盖。标志)
MARSHAL &637 608545 device (彩色 2010.11.29 2030.7.28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内胎和挡泥板。 瑞士标志)
POWER GRIP
638 460882 POWER GRIP 749 1999.4.29 2028.11.4 注册 无 12:气动车辆轮胎。 瑞士
749
12:陆地车辆用制动油缸,陆地车辆用制
639 2425305 I'ZEN I'ZEN 2002.7.5 2031.9.19 注册 无 动蹄片,挡风玻璃刮水器,汽车轮胎,摄 西班牙像头和挡板。
640 2593271 MATRAC MATRAC 2004.10.4 2034.4.26 注册 无 12:轮胎 西班牙
3-1-80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12:各类轮胎、车辆轮毂、车辆轮辋、车2990132(4 MARSHAL641 2011.11.2 2031.7.1 注册 无 辆轮胎内保护件、车辆车轮轮胎侧壁翻盖 西班牙 ) (device)
。
MARSHAL &
12:汽车轮胎、内胎及汽车轮辋保护镶件642 229499 device (彩色 2011.3.15 2030.8.5 注册 无 斯洛伐克。
标志)
56865 MARSHAL
643 续展注册号 Image TIRES & 1996.1.31 2026.1.30 注册 无 / 叙利亚
:51877 device
MARSHAL &644 135762 Image device (彩色 2017.7.13 2026.2.23 注册 无 / 叙利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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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T0708668A ECSTA 2007.4.23 2027.4.2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轮胎内胎,车辆挡泥板。 新加坡
ROAD
647 T0708667C 2007.4.23 2027.4.2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轮胎内胎,车辆挡泥板。 新加坡 VENTURE
MARSHAL &648 T1109035C device (彩色 2011.7.7 2031.7.7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用内胎和挡泥板。 新加坡标志)
MARSHAL &阿拉伯联合649 119673 Image device (彩色 2012.9.11 2028.9.23 注册 无 /酋长国
标志)
ROADVENT 阿拉伯联合
6500186901998.10.102027.5.19注册无12:所有汽车的轮胎和内圈
URE 酋长国
KUMHO阿拉伯联合
651 25723 Image TIRES & 2000.10.4 2025.9.4 注册 无 /
酋长国
device
POWERTRA 阿拉伯联合
652 38192 Image 2003.4.22 2032.5.10 注册 无 /
NS 酋长国
XRP RUN-
653 41329 Image 2003.7.12 2032.11.29 注册 无 / 阿拉伯联合
FLAT &
3-1-80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device 酋长国阿拉伯联合
654 173914 PORTRAN 2014.9.22 2032.5.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Fuel
Efficiency 阿拉伯联合
6551748142014.9.242032.6.6注册无12:汽车轮胎
Technology & 酋长国
device阿拉伯联合
656 181697 ecowing 2015.6.9 2032.1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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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阿拉伯联合
658 182166 2015.2.18 2032.11.1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RACER 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
659 193214 ZETUM 2016.6.1 2033.6.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MAJESTY 阿拉伯联合
660 194977 2016.11.15 2033.7.1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SOLUS 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
661 195744 ECSTA PS91 2017.6.19 2033.7.3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
662 381107 ECSTA STX 2023.5.9 2032.8.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阿拉伯联合
663 381106 ECSTA 2023.5.9 2032.8.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
664 381108 SOLUS 2023.5.9 2032.8.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阿拉伯联合
665 381113 I'ZEN 2023.5.9 2032.8.1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酋长国
Better All-阿拉伯联合
666 271015 Ways & device 2018.5.3 2027.4.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彩色标志)酋长国
3-1-80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QBIT 阿拉伯联合
6673468112021.6.162031.3.11注册无12:机动车轮胎;电动汽车用轮胎(Stylized) 酋长国
12:公交车。汽车(汽车)。跑车(汽车)。汽车——混凝土搅拌机。汽车——冰箱(电冰箱)。汽车悬挂装置悬挂软化剂航天器飞行器
航空中使用的仪器、机器和装置滑翔机
热气球行李箱(汽车的)
滑雪行李箱(汽车的)运输工具
。汽车列队.汽车车身盖.婴儿车可伸缩车身盖.汽车车身盖.三通帆船三通.棒球三通.船舶螺旋桨.水上飞机(水上飞机).滑动门.铁路车辆轮子的卡带.卡车(汽车).信号喇叭(车辆).。(车辆的)轨道。(MARSHAL &车辆的)门。发动机(陆地车辆)。自行668 15065 device (彩色 2010.3.4 2029.1.30 注册 无 亚美尼亚车用发动机。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螺标志)杆驱动器。小型船舶用螺旋桨发动机。飞艇。缆车对面.挖泥机(浮动机械)。挖泥船(漂浮机)。铁路手推车。自行车、摩托车的铃铛。交通信号灯。索道的动产。
对面的缆车舱。自行车内胎。用于气动减震的气室。汽车发动机盖。陆地车辆机构支撑箱(发动机除外);刀具。汽车轮子。自行车、摩托车车轮。矿用独轮手推车车轮。轮椅(车辆)轮胎。制动卡钳,车辆用衬套。弹簧钳的等级。婴儿车、摩托车手推车。轮船、小船、摩托车(交通工具)。自行车的篮子。两轮车辆的侧面。
陆地车辆的齿轮箱。船体(炮弹、支架)
3-1-80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船保险杠。轮紧固件。弹射座椅(飞机专用)。病人用的摇椅。车辆油箱盖;船的锚。汽车的身体。汽车的身体。卡车车身。蒸汽机(机车)。机车(火车)。浇水的机器。车身升降机构(陆地车辆部件);陆地车辆动力机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陆地车辆用超跑离合器;陆地车辆用联轴器的联轴器。减震器修理用的成套工具和设备;修补气室用的不干胶贴纸。
气泵(气泵)(车辆用设备)。自行车用气泵。运输用的海报。车轮的轮辋。自行车轮胎。车辆的窗户。坐在公共汽车。车轴。降落伞。渡轮。自行车踏板。陆地车辆用齿形变速器;用于减震器修复的滚动面;手推车座椅(车辆)头枕。(车辆的)脚踏板。汽车用自动充气安全气囊。登山者用的升降机。升降机(电梯)。外(硬)涂层。车辆枕木。桥的船只。陆地车辆用变矩器;车辆防眩光装置。车辆防盗装置。汽车防晒装置。车辆冲击防滑装置;用于车轮平衡的配重。车辆用压缩弹簧。自行车框架。船桅杆(海军)。还原剂(发射器)。汽车座椅安全带;悬架弹簧(车辆)。(车辆的)方向盘。自行车车把。自行车的曲柄。飞机(飞机)。飞机。雪橇雪橇。自行车、摩托车的鞍座。车辆用货网。自行车防护网。车辆防盗报警装置。车辆倒车指示灯。座位(车辆)。
儿童安全座椅(车辆专用)。车辆液压系统。铁路车辆。自行车轮子。车轮(用于车辆车轮)。船的倾斜水轮。牵引的运输
3-1-80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工具。水的车辆。用于运输的军事装备。
空中汽车。小升量的土地产品。陆、空、水、轨手段。电动势的意思。卫生技术手段。遥控装置(玩具除外);三轮汽车。
货物运输用三轮车辆。
12:公交车。汽车(汽车)。跑车(汽车)。汽车——混凝土搅拌机。汽车——冰箱(电冰箱)。汽车悬挂装置悬挂软化剂航天器飞行器
航空中使用的仪器、机器和装置滑翔机
热气球行李箱(汽车的)
滑雪行李箱(汽车的)运输工具
。汽车列队.汽车车身盖.婴儿车可伸缩车身盖.汽车车身盖.三通帆船三通.棒球三通.船舶螺旋桨.水上飞机(水上飞机).滑动门.铁路车辆轮子的卡带.卡车(汽车).
669 15067 ZETUM 2010.3.4 2029.1.30 注册 无 信号喇叭(车辆).。(车辆的)轨道。( 亚美尼亚车辆的)门。发动机(陆地车辆)。自行车用发动机。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螺杆驱动器。小型船舶用螺旋桨发动机。飞艇。缆车对面.挖泥机(浮动机械)。挖泥船(漂浮机)。铁路手推车。自行车、摩托车的铃铛。交通信号灯。索道的动产。
对面的缆车舱。自行车内胎。用于气动减震的气室。汽车发动机盖。陆地车辆机构支撑箱(发动机除外);刀具。汽车轮子。自行车、摩托车车轮。矿用独轮手推车车轮。轮椅(车辆)轮胎。制动卡钳,车辆用衬套。弹簧钳的等级。婴儿车、摩托
3-1-80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车手推车。轮船、小船、摩托车(交通工具)。自行车的篮子。两轮车辆的侧面。
陆地车辆的齿轮箱。船体(炮弹、支架)。船保险杠。轮紧固件。弹射座椅(飞机专用)。病人用的摇椅。车辆油箱盖;船的锚。汽车的身体。汽车的身体。卡车车身。蒸汽机(机车)。机车(火车)。浇水的机器。车身升降机构(陆地车辆部件);陆地车辆动力机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陆地车辆用超跑离合器;陆地车辆用联轴器的联轴器。减震器修理用的成套工具和设备;修补气室用的不干胶贴纸。
气泵(气泵)(车辆用设备)。自行车用气泵。运输用的海报。车轮的轮辋。自行车轮胎。车辆的窗户。坐在公共汽车。车轴。降落伞。渡轮。自行车踏板。陆地车辆用齿形变速器;用于减震器修复的滚动面;手推车座椅(车辆)头枕。(车辆的)脚踏板。汽车用自动充气安全气囊。登山者用的升降机。升降机(电梯)。外(硬)涂层。车辆枕木。桥的船只。陆地车辆用变矩器;车辆防眩光装置。车辆防盗装置。汽车防晒装置。车辆冲击防滑装置;用于车轮平衡的配重。车辆用压缩弹簧。自行车框架。船桅杆(海军)。还原剂(发射器)。汽车座椅安全带;悬架弹簧(车辆)。(车辆的)方向盘。自行车车把。自行车的曲柄。飞机(飞机)。飞机。雪橇雪橇。自行车、摩托车的鞍座。车辆用货网。自行车防护网。车辆防盗报警装置。车辆倒车指示灯。座位(车辆)。
3-1-80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儿童安全座椅(车辆专用)。车辆液压系统。铁路车辆。自行车轮子。车轮(用于车辆车轮)。船的倾斜水轮。牵引的运输工具。水的车辆。用于运输的军事装备。
空中汽车。小升量的土地产品。陆、空、水、轨手段。电动势的意思。卫生技术手段。遥控装置(玩具除外);三轮汽车。
货物运输用三轮车辆。
12:公交车。汽车(汽车)。跑车(汽车)。汽车——混凝土搅拌机。汽车——冰箱(电冰箱)。汽车悬挂装置悬挂软化剂航天器飞行器
航空中使用的仪器、机器和装置滑翔机
热气球行李箱(汽车的)
滑雪行李箱(汽车的)运输工具
。汽车列队.汽车车身盖.婴儿车可伸缩车身盖.汽车车身盖.KUMHO 三通帆船三通. 棒球三通. 船舶螺旋桨.TIRES & 水上飞机(水上飞机). 滑动门.
670150662010.3.42029.1.30注册无亚美尼亚
device (彩色 铁路车辆轮子的卡带. 卡车(汽车).标志)信号喇叭(车辆).。(车辆的)轨道。(车辆的)门。发动机(陆地车辆)。自行车用发动机。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螺杆驱动器。小型船舶用螺旋桨发动机。飞艇。缆车对面.挖泥机(浮动机械)。挖泥船(漂浮机)。铁路手推车。自行车、摩托车的铃铛。交通信号灯。索道的动产。
对面的缆车舱。自行车内胎。用于气动减震的气室。汽车发动机盖。陆地车辆机构支撑箱(发动机除外);刀具。汽车轮子
3-1-81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自行车、摩托车车轮。矿用独轮手推车车轮。轮椅(车辆)轮胎。制动卡钳,车辆用衬套。弹簧钳的等级。婴儿车、摩托车手推车。轮船、小船、摩托车(交通工具)。自行车的篮子。两轮车辆的侧面。
陆地车辆的齿轮箱。船体(炮弹、支架)。船保险杠。轮紧固件。弹射座椅(飞机专用)。病人用的摇椅。车辆油箱盖;船的锚。汽车的身体。汽车的身体。卡车车身。蒸汽机(机车)。机车(火车)。浇水的机器。车身升降机构(陆地车辆部件);陆地车辆动力机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陆地车辆用超跑离合器;陆地车辆用联轴器的联轴器。减震器修理用的成套工具和设备;修补气室用的不干胶贴纸。
气泵(气泵)(车辆用设备)。自行车用气泵。运输用的海报。车轮的轮辋。自行车轮胎。车辆的窗户。坐在公共汽车。车轴。降落伞。渡轮。自行车踏板。陆地车辆用齿形变速器;用于减震器修复的滚动面;手推车座椅(车辆)头枕。(车辆的)脚踏板。汽车用自动充气安全气囊。登山者用的升降机。升降机(电梯)。外(硬)涂层。车辆枕木。桥的船只。陆地车辆用变矩器;车辆防眩光装置。车辆防盗装置。汽车防晒装置。车辆冲击防滑装置;用于车轮平衡的配重。车辆用压缩弹簧。自行车框架。船桅杆(海军)。还原剂(发射器)。汽车座椅安全带;悬架弹簧(车辆)。(车辆的)方向盘。自行车车把。自行车的曲柄。飞机(飞机)。飞机
3-1-81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雪橇雪橇。自行车、摩托车的鞍座。车辆用货网。自行车防护网。车辆防盗报警装置。车辆倒车指示灯。座位(车辆)。
儿童安全座椅(车辆专用)。车辆液压系统。铁路车辆。自行车轮子。车轮(用于车辆车轮)。船的倾斜水轮。牵引的运输工具。水的车辆。用于运输的军事装备。
空中汽车。小升量的土地产品。陆、空、水、轨手段。电动势的意思。卫生技术手段。遥控装置(玩具除外);三轮汽车。
货物运输用三轮车辆。
KUMHO &
671 1302186 Image 1988.8.2 2030.7.5 注册 无 / 阿根廷
device
1-555-299
MARSHAL &
672 续展注册号 Image 1995.3.31 2025.8.23 注册 无 / 阿根廷
device
:2038891
MARSHAL &673 3199219 Image device (彩色 2021.8.27 2031.8.27 注册 无 / 阿根廷标志)
MARSHAL
674 V0011604 1981.5.7 2031.5.7 注册 无 12:轮胎和轮胎内胎 冰岛 (风格化)
KUMHO
TIRES &
675 267/170 Image 2010.10.20 2030.10.20 注册 无 / 海地device (彩色标志)
MARSHAL 12:车辆车轮用轮胎;车辆车轮用的内胎
6762416502009.6.102029.6.9注册无爱尔兰(device) ;车辆车轮的轮胎侧壁翻盖
MARSHAL &677 623-11 Image device (彩色 2010.11.29 2030.11.29 注册 无 / 厄瓜多尔标志)
3-1-81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KUMHO
00082- TIRES &
678 Image 2012.7.19 2032.7.19 注册 无 / 萨尔瓦多00190 device (彩色标志)
KUMHO &
679 5889 Image 1995.8.19 2025.8.19 注册 无 / 也门
Device
MARSHAL
680 25428 Image TIRES & 1990.1.28 2030.1.28 注册 无 / 也门
device
MARSHAL &681 1/063951 device (彩色 2011.7.16 2030.7.28 注册 无 12:车辆轮胎、车辆内胎、车辆用泥胶 阿曼标志)
KUMHO12:车辆轮胎、车辆内胎、轮胎圈(是放TIRES &682 1/059714 2010.12.22 2029.10.24 (彩色 注册 无 置在内胎和轮胎边缘之间的橡胶,用来保 阿曼 device标志)护内胎和轮胎)
683 274682 Image I'ZEN 2013.9.9 2043.6.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奥地利
KUMHO
684 84016 Image TIRES & 2002.3.21 2032.3.21 注册 无 / 洪都拉斯
device
KUMHO
685 48494 Image ROADVENT 1998.2.21 2034.3.8 注册 无 12:所有车辆的轮胎和内圈 约旦
URE / HT
KUMHO
TIRES &
6865364002023.8.292032.10.24注册无12:汽车轮胎、轮辋、胎管和挡泥板乌拉圭device (彩色标志)
MARSHAL &687 142919 device (彩色 2011.8.10 2030.7.28 注册 无 12:轮胎;汽车的充气室和挡泥板 乌克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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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28202 2002.11.15 2030.7.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乌克兰 URE
3-1-81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689 28192 KUMHO 2002.11.15 2030.7.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乌克兰
690 28190 ECSTA 2002.11.15 2030.7.2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乌克兰
KUMHO
TIRES &691 113148 2009.10.12 2028.4.4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摄像头、防护罩 乌克兰 device标志)
12:汽车轮胎;车轮用轮胎;轮辋带;车
轮用内胎;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城际);卡车;汽车;汽车遮阳板;卡车;汽车;客车;救护车;混凝土搅拌车;冷藏车;汽车引擎盖;汽车车身;汽车链条;汽车底盘;汽车轮胎;牵引装置;航空用仪
器、机器和装置;飞机;飞艇;气球;可
转向气球(飞艇);汽车减震器(避震器);
汽车减震器(避震器)悬挂装置;汽车减震器(避震器)弹簧;自行车车箱;汽车车箱;行李车;汽车行李网;汽车车轮平
692 124632 ZETUM 2010.6.25 2029.1.28 注册 无 乌克兰 衡砝码;汽车保险杠(保险杠);汽车保险杠;轮毂边缘;驳船;长艇;无内胎自行车轮胎;汽车座椅安全带;汽车儿童安
全座椅;拖车房(货车)(旅行用);铁
路车辆缓冲器;移动自助餐(车厢);手推车;餐车;冷藏车;货运手推车;货运三轮车和摩托车;自行车;自行车制动器;自行车发动机;自行车铃;自行车车把;自行车曲柄;自行车链条;自行车轮毂;自行车打气筒(泵);自行车轮辋;自行车支架;自行车车架;自行车鞍座;自行车轮胎;自行车辐条;自行车挡泥板;
3-1-81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汽车折叠顶;桨;船尾桨;飞机弹射座椅;儿童头罩
婴儿车;手推车(推车);火车车厢推车;轮椅;购物车;军用车辆;车窗;车辆挡风玻璃;水上交通工具;船钩;车辆制动器;车辆制动片;车辆制动衬片;
船舶用螺旋桨(驱动器);车辆用液压系统;水上飞机;陆地车辆用扭矩转换器;
快艇;运输软管的小车;高尔夫球车;铁路车轮的梳子轮辋;车辆用门;陆地车辆用发动机;后视镜;机车用烟囱;船舶烟囱;遥控车(玩具除外);婴儿车;婴儿车盖;挖泥机(挖掘机)(船舶);挖泥工具;陆地车辆电动机;电动交通工具(电动车辆);铁路联轴器;服装防护(保护)装置,自行车;
运输工具的声音信号;修理充气室的工具;陆地车辆用联轴器;车辆用联轴器;舷窗;悬挂式核道路用舱室;自行车室;充气轮胎室;陆地车辆用发动机罩;陆地车
辆用曲轴箱(机动车辆除外);船;舵(方向舵、舵柄);汽车方向盘盖;汽车方向盘;汽车轮胎气门;船舶(海洋)千斤顶;悬浮态化学需氧量道路;悬浮态化学需氧量道路设备;带单座的悬浮态化学需氧量道路;汽车轮毂;轮辐联轴器;运输轮轮胎;自行车轮;陆地车辆用单向离合器;
车辆车轮;手推车(车辆)车轮;摩托车挎斗;船舶;陆地车辆变速箱;船体;宇宙飞船,装置;船舱;自行车筐;船舶起
3-1-81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重机;车辆座椅;车辆座椅盖;车身(陆地车辆部件)升降装置;车辆车身;医院货车;车辆(滚筒)轨道连接装置;
防滑链;用于修理充气室的粘合橡胶补丁;铸造车;滑雪用升降机;滑雪用汽车行李箱;车辆内衬;水陆两栖飞机;飞行器;机车;轮毂盖;车辆卧铺;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带挎斗的摩托车;
陆地车辆用联轴器;充气轮胎;陆地车辆
用赛道(连杆),发动机部件除外;车辆用油箱盖;气泵(车辆用配件);脚踏雪橇;车辆用轮辋;船舶去耦装置;公共汽车;车轴;轴颈;
挡风玻璃(前)清洁眼镜;降落伞;铁路客车;汽车座椅安全带;自行车踏板;陆地车辆传动轴;陆地车辆传动链;翻斗车(货车和手推车的部件);翻斗车;翻斗
车车身;车辆用弹簧悬挂装置(弹簧);
悬挂输送机;汽车座椅头枕;自行车支架(自行车零件);汽车转向指示器;带气
垫的汽车;气囊(汽车安全装置);气动汽车;自行车转向指示器;洒水车;浮桥;渡船(船舶);船舶坡道;挡泥板;车辆防眩装置;车辆轮胎防滑装置;车辆防盗装置;车辆防盗信号装置;船舶桅杆;
陆地车辆喷气发动机;陆地车辆变速箱;
矿车车轮;铁路车辆;缆车车辆;螺旋桨;船用螺旋桨;陆地车辆推进装置;滑板车(车辆);雪橇(车辆);车辆倒车信号装置;自行车或摩托车鞍座;摩托车和自行车座椅盖;卧铺车;跑车;船舶转向
3-1-816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装置;
车辆用梯子;手推车;车辆用扭杆;拖拉机;电车;陆地车辆用变速器(发射器);车辆用遮蔽物(某种形式);车辆底盘;车辆用轮辐;陆地、空中、水上和轨道车辆;拖车;
三轮车和摩托车;陆地车辆用涡轮机;陆地车辆用牵引电机;陆地车辆用牵引链条;轮胎翻新设备;缆车;货车(车辆);
车辆底盘;清洁车;船用桅杆;自行车齿轮;陆地车辆的车辆齿轮;阔叶桨;船舶吊具;轮胎钉;游艇水上和铁路;拖车;
三轮车和摩托车;陆地车辆涡轮机;陆地车辆牵引电机;陆地车辆牵引链条;轮胎
翻新设备;缆车;货车(车辆);车辆底盘;清洁车;船用桅杆;自行车齿轮;陆地车辆齿轮;
宽刃桨;船用吊具;轮胎钉;游艇水上和轨道;拖车;三轮车和摩托车;陆地车辆涡轮机;陆地车辆牵引电机;陆地车辆牵引链条;翻新轮胎设备;缆车;货车(车辆);车辆底盘;清洁车;船用桅杆;自行车齿轮;陆地车辆齿轮;
宽刃桨;船用吊具;轮胎钉;游艇水上和轨道;拖车;三轮车和摩托车;陆地车辆涡轮机;陆地车辆牵引电机;陆地车辆牵引链条;翻新轮胎设备;缆车;货车(车辆);车辆底盘;清洁车;船用桅杆;自行车齿轮;陆地车辆齿轮;
宽刃桨;船舶吊具;轮胎钉;游艇水上和轨道;拖车;三轮车和摩托车;陆地车辆
3-1-817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涡轮机;陆地车辆牵引电机;陆地车辆牵引链条;轮胎翻新设备;缆车;货车(车辆);车辆底盘;清洁车;船用桅杆;自行车齿轮;陆地车辆齿轮;宽刃桨;船舶吊具;轮胎钉;游艇
KUMHO
TIRES &693 7534 Image 2011.12.13 2025.12.12 (彩色 注册 无/埃塞俄比亚
device
标志)
MARSHAL &
FTM/3755/1694 Image device (彩色 2011.12.13 2025.12.12 注册 无 / 埃塞俄比亚
6
标志)
KUMHO
TIRES &
695 163445 Image 2009.2.11 2028.4.7 注册 无 / 伊朗device (彩色标志)
MARSHAL &696 164321 Image device (彩色 2009.2.11 2028.9.16 注册 无 / 伊朗标志)
KUMHO
TIRES &697 227961 2011.4.6 2030.3.11 (彩色 注册 无 12:轮胎;内胎,汽车用挡泥板 以色列 device标志)
KUMHO &
698682761988.10.252026.11.8注册无12:各类车辆的汽车内外胎;埃及
device
POWERTRA
6991524032007.5.72032.6.29注册无12埃及
NS
XRP RUN-
700 156000 Image FLAT & 2007.4.18 2032.11.23 注册 无 / 埃及
device
701 275154 PORTRAN 2016.11.30 2032.5.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制品归入第 12 类 埃及
3-1-818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702 280988 ecowing 2014.11.4 2032.11.8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及其产品 埃及
703 280990 Image CRUGEN 2015.8.9 2032.11.7 注册 无 / 埃及
704 281322 Image WATTRUN 2015.8.9 2032.11.17 注册 无 / 埃及
POWER
705 / Image / 2032.11.17 注册 无 / 埃及
RACER
POWERTRA
706 0001488675 2006.4.24 2032.6.4 注册 无 12:车辆;陆地、空中或航海运动装置 意大利 NS
707 0001005058 MATRAC 2006.4.26 2032.6.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意大利
708 0001005057 MATRAC TX 2006.4.26 2032.6.1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意大利
709 1488678 MATRAC 2006.4.26 2032.6.13 注册 无 12:车辆;陆地、空中或航海运动装置 意大利
12:陆地车辆刹车片、挡风玻璃雨刷、车
710 0977699 ECSTA 2005.10.5 2031.9.25 注册 无 意大利
辆轮胎、车辆扰流板
12:陆地车辆用刹车片、
711 1002708 ECSTA STX 2006.4.11 2032.4.10 注册 无 陆地车辆用气动挡风玻璃雨刷、 意大利
汽车内胎保护胶带与室气之间的刹车片
12:陆地车辆刹车片、陆地车辆制动衬片
712 0977698 SOLUS 2005.10.5 2031.9.25 注册 无 、挡风玻璃雨刮器、车辆轮胎、车辆扰流 意大利
板
12:陆地车辆刹车片、挡风玻璃雨刷、车
713 0977701 I'ZEN 2005.10.5 2031.9.25 注册 无 意大利
辆轮胎、车辆扰流板
KUMHO
TIRES &714 1452477 2006.5.19 2026.5.19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 device标志)
715 1495568 ROAD VENTURE Road Venture 2006.10.10 2026.10.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
716 1495567 SOLUS 2006.10.10 2026.10.1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
3-1-819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IDM000353
717 KH17SOLUS 2012.4.17 2030.3.10 注册 无 12:禁用,管子,活动瓣片 印度尼西亚 049
IDM000193
718 ECSTA 2009.2.19 2027.5.7 注册 无 12:汽车的轮胎、管子、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尼西亚 920
KUMHO
IDM000228 TIRES &719 2009.11.23 2028.5.2 (彩色 注册 无 12:禁用,管子,活动瓣片 印度尼西亚 187 device标志)
MARSHAL
IDM000093
720 TIRES & 2006.11.3 2025.2.2 注册 无 12:禁止移动的 印度尼西亚
730
device
IDM000193 ROAD
721 2009.2.19 2027.5.7 注册 无 12:汽车的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尼西亚 919 VENTURE
IDM000416
722 SOLUS 2014.6.25 2027.5.7 注册 无 12:汽车用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印度尼西亚 533
12:汽车车轮用轮胎,(轮胎侧壁翻盖)
插在汽车轮胎内胎和气门之间的布或橡胶
IDM000270 ,其作用是用轮辋保护内胎,内胎,自行
723 ZETUM 2010.9.21 2029.1.29 注册 无 印度尼西亚
977车、摩托车和其他零件用轮胎,内胎,汽车车轮用橡胶轮胎
KUMHO
TIRES &724 54086 Image 2009.7.1 2029.7.1 注册 无 / (彩色 牙买加 device标志)
KUMHO &
725 47/91 Image 2001.9.13 2032.9.13 注册 无 / 桑给巴尔
device
MARSHAL &
12:轮胎;车辆车轮用气筒,轮胎用内胎726 317231 device (彩色 2009.5.14 2028.9.15 注册 无 捷克共和国;轮胎侧壁翻盖
标志)
12:轮胎、内胎和轮胎保护器。
727 822974 MARSHAL 2008.2.4 2028.2.4 注册 无 智利
17:橡胶、杜仲胶、树胶、石棉、云母;
3-1-820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半成品塑料制品;填缝、密封、绝缘用材料;非金属挠性管。
MARSHAL 35:第 12 类、第 17 类产品的进出口服务
7289079782010.11.222030.11.22注册无智利(彩色标志)。
Better All-
729 1263937 Ways & device 2017.11.21 2027.11.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智利(彩色标志)
MARSHAL &730 36365 device (彩色 2011.9.26 2030.7.27 注册 无 14:轮胎;内胎,汽车的挡泥板。 哈萨克斯坦标志)
KUMHO
731 13807 Image TIRES & 2002.9.10 2025.8.20 注册 无 / 卡塔尔
device
MARSHAL &732 62823 Image device (彩色 2012.5.15 2030.6.22 注册 无 / 卡塔尔标志)
KUMHO
TIRES &
7332203912012.8.102032.8.10device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飞机轮胎 哥斯达黎加标志)
12:各类轮辋;轮胎;轮辋用轮胎和其他
MARSHAL
734 212155 2011.8.29 2031.8.29 注册 无 轮辋件的主要支撑结构;用于车辆车轮的 哥斯达黎加 (device)轮辋;轮辋用于车辆;车辆车轮用尾鳍片
735 296531 ZETUM ZETUM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736 296519 ECSTA ECSTA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12:气动乘用车轮胎;不用于工业、农业
737 299038 MATRAC MATRAC 2021.9.2 2031.9.2 注册 无 哥斯达黎加
或工程机械上
738 296522 SOLUS SOLUS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739 296526 SENSE KR26 SENSE KR26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3-1-821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740 296520 ECOWING ECOWING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741 296532 CRUGEN CRUGEN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ROADVENT
742 296521 ROADVENTURE 2021.5.20 2031.5.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URE
743 296401 PORTRAN PORTRAN 2021.5.14 2031.5.1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辋轮胎 哥斯达黎加
MARSHAL &744 82107 Image device (彩色 2015.10.19 2025.10.19 注册 无 / 哥伦比亚标志)
KUMHO
745 30084 Image TIRES & 1995.12.13 2025.12.12 注册 无 / 科威特
device
MARSHAL &746 141933 device (彩色 2016.8.19 2025.9.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科威特标志)
747 TM293234 ECSTA 2009.2.13 2027.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泰国
KUMHO
TIRES &748 TM304949 2009.10.8 2028.4.8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泰国 device标志)
749 TM295286 SOLUS 2009.3.25 2027.5.3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汽车轮胎,汽车内胎 泰国MARSHAL(
750 TM168630 1980.11.21 2030.11.20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stylized)
751 TM384354 PORTRAN 2014.8.26 2032.6.2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
752 TM398270 ecowing 2015.7.20 2032.11.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
753 TM391595 CRUGEN 2015.1.29 2032.11.12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
754 TM390266 WATTRUN 2014.12.29 2032.11.15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
3-1-822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MAJESTY
755 TM414507 2016.4.12 2033.7.9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泰国 SOLUS
Better All-
756 2017/30596 Ways & device 2017.10.31 2027.4.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土耳其(彩色标志)
KUMHO
TIRES &
757 166679 Image 2007.11.19 2027.11.19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车轮、内胎(用于车轮)和挡板 巴拿马 device
标志)
MARSHAL
758 23151 Image 1979.3.22 2029.3.22 注册 无 12:各类车辆的车轮、胎管和车轮盖 巴拿马(标识)
759 178809 Image eco SOLUS 2009.1.29 2029.1.29 注册 无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运动装置 巴拿马
ROADVENT 12:属于这一类的所有车辆的汽车轮子和
760 86894 Image 1997.4.10 2027.4.10 注册 无 巴拿马
URE 管子
Better All-
761 257518 Image Ways & device 2017.4.6 2027.4.6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罩 巴拿马(彩色标志)
KUMHO &
7624458421987.4.32027.4.3注册无12类巴拉圭
device
KUMHO &
763 137 913 Image 1996.10.2 2028.10.2 注册 无 / 巴基斯坦
device
MARSHAL
764 247821 TIRES & 1992.3.18 2032.3.18 注册 无 12 葡萄牙
device
765 18228 Image MARSHAL 1987.3.9 2029.3.9 注册 无 / 巴基斯坦
KUMHO &
766 18135 Image 1987.5.28 2029.2.4 注册 无 / 葡萄牙
device
ICE POWER
767 235358 2006.1.31 2026.1.31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芬兰 KW21
768 234379 I'Zen Ice 2005.10.14 2025.10.14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 芬兰
3-1-823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I'ZEN 12:车辆和船只;陆、空、水运输的运输
7691321601994.5.202034.5.20注册无芬兰
SENSOR 工具;机动车辆、船舶用轮胎。
4-2007-
770 ECSTA 2007.8.27 2027.7.27 注册 无 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菲律宾
004030
KUMHO
4-2008- TIRES &771 2008.7.28 2028.7.28 (彩色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菲律宾 003829 device标志)
4-2007- ROAD
772 2007.8.27 2027.8.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菲律宾 004029 VENTURE
4-2007-
773 SOLUS 2007.8.27 2027.8.27 注册 无 12:汽车轮胎,内胎,轮胎侧壁翻盖。 菲律宾 004031
KUMHO &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运动装置及
7741276531989.1.232028.7.27注册无匈牙利
device 其充气轮胎和充气管。
KUMHO
TIRES & 12:充气轮胎(胎),充气轮胎(胎)的
7751956632008.10.22028.4.25注册无匈牙利device (彩色内胎,充气轮胎的保护胶带。
标志)
MARSHAL
12:车辆;陆地、空中或水上运动设备及776 127654 TIRES(devic 1989.1.23 2028.7.27 注册 无 匈牙利其充气轮胎和充气管。 e)錦湖??
777 40-0154014 KUMHO & 1988.05.09 2028.5.9 注册 无 (05类) 水产品、幼儿食品 韩国
Device
(38类)利用全球计算机网络的数字音视频广播传输业务、网络广播业务(利用全球计算机网络的广播业务)、数据/音频/
778 40-2300600 ECSTA TV 2025.01.10 2035.1.10 注册 无 韩国
视频/游戏及多媒体内容点播传输服务业
务、数据广播业务、数字广播业务媒体电
子连接提供业务、通过智能手机的移动内
3-1-824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容传输业务、电影/音乐/视频/游戏和多媒
体内容的流媒体服务提供业务、音频/视频
/图形数据、音频/视频/静止和运动图像的
互联网和数字传输业务/文本/数据传输/
广播/接收业务、网络广播服务业务、利用
互联网等通信网络的多媒体广播业务、利
用互联网等通信网络的视频广播业务、利用互联网和无线网络的音视频内容流媒体
服务业务、互联网广播业务、利用互联网
的数据连接提供业务、利用互联网的多媒
体内容广播业务、利用互联网的视听和多
媒体内容广播业务、利用互联网的视听内
容广播业务、利用互联网的视频/音频文件
传输业务、通过计算机网络为他人提供数字媒体内容的流媒体服务
(41类)可下载的网络在线大众杂志服
务、提供不可下载的网络在线漫画书及图
像小说服务、通过不可下载的点播视频提
供电影及电视节目服务、与各种主题相关
信息的在线电子出版服务、数码摄影服
务、数码视频拍摄服务、数码视频编辑服
务、定制角色的现场演出及出演形式的娱
779 40-2350955 ECSTA TV 2025.04.25 2035.4.25 注册 无 乐服务、动画电影的制作/放映/发行服 韩国
务、制作与旅行相关的电影/电视/广播/视
频表演的娱乐服务、为娱乐目的组织及筹
备展览会服务、电影/视听/电视节目制作
服务、音频及视频节目制作服务、音像及
视频记录物制作服务、音像/电影/视频记
录物制作及发行服务、为互联网及其他媒
体制作广播及电视节目服务、互联网电子
3-1-825法律状他项受保护国家
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标商标名称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商品
态权利/地区
形式的印刷物出版服务、提供只读型在线电子出版物的信息服务。
3-1-826附表八锦湖轮胎本部域名清单
序号域名所有权人起始日期到期日法律状态
1 marshaltires.com 锦湖轮胎 1998.01.13 2026.01.12 有效
2 kumhotires.co.kr 锦湖轮胎 2002.01.17 2026.01.17 有效
3 kumhotyres.com 锦湖轮胎 2002.01.18 2026.01.18 有效
4 kumhotyre.co.kr 锦湖轮胎 2002.01.19 2026.01.19 有效
5 kumhotyres.co.kr 锦湖轮胎 2002.01.19 2026.01.19 有效
6 marshaltire.co.kr 锦湖轮胎 2000.02.21 2026.02.21 有效
7 kumhotyre.net 锦湖轮胎 2010.02.23 2026.02.23 有效
8 marshaltyres.com 锦湖轮胎 2002.02.28 2026.02.28 有效
9 marshaltyre.co.kr 锦湖轮胎 2022.02.28 2026.02.28 有效
10 marshaltyres.co.kr 锦湖轮胎 2002.02.28 2026.02.28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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