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证券简称:建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19
证券代码:149516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数量:1769.70万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人数:417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
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调整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1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分
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所属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报告〉的意见》,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2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情况《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23年12月30日公开披露。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2名拟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授予条件,3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22人调整为417人;
授予的 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1.60 万股调整为 1769.70 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获授限制性股获授限制性股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票占授予总量票占当前总股(万股)的比例本的比例
1王剑峰董事、总经理10.500.59%0.0059%
2闫英辉副总经理9.900.56%0.0055%
3孙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9.900.56%0.0055%
4朱海涛副总经理9.900.56%0.0055%
5靳永亮副总经理9.900.56%0.0055%
6张志勇副总经理9.900.56%0.0055%
7张贞财务负责人9.900.56%0.0055%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1699.8096.05%0.9487%员(含控股子公司)(410人)
合计(417人)1769.70100.00%0.9878%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
3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依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进行调整,且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
4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