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证券代码:000600证券简称:建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35
证券代码:149516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1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实际执行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主要差异事项为对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未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照通知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调整前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2023年1月1日
报表项目调整金额
/2022年度/2022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535504277.9350296648.22585800926.15
递延所得税负债15709222.3729020409.1644729631.53
未分配利润2673491883.2713279038.442686770921.71
少数股东权益2641284860.837997200.622649282061.45
所得税费用91718550.555615589.2386102961.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2988567.873503266.78106491834.65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47897115.532112322.4550009437.98
(二)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调整前2021年12月31日调整后2022年1月1日项目调整金额
/2021年度/2021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576280576.7553637993.05629918569.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794938.7737977343.2253772281.99
未分配利润2589293250.639775771.662599069022.29
少数股东权益2545316169.305884878.172551201047.47
所得税费用-487554181.92-6282747.16-493836929.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210300112.883786989.93-2206513122.95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536641166.042495757.23-534145408.81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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