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516.SZ
债券简称:21建能01
149743.SZ
21建能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长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5年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概况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1、交易所确认文件及规模: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建能01”)。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建能01,149516.SZ。
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42%。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1、交易所确认文件及规模: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建能02”)。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建能02,149743.SZ。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37%。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的情况
发行人拟将公司英文名称由“JOINTO ENERGYINVESTMENTCO.,LTD.HEBEI”修改为“HCIGEnergyInvestmentCo.,Ltd”,英文简称由“JEI”变更为“HCIGEnergy”。公司中文全称、中文简称和证券代码均不变。
(二)、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发行人拟取消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取消监事会、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删除《公司章程》“第八章 监事会”以及其他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表述,或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等;
2、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3、修改公司英文全称;
4、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
5、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产生、变更办法、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
6、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降低股东会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
7、修订党建入章相关内容;
8、董事会下增设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避选、审核。
(四)、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情况
(1)原任职人员情况
近期,发行人收到原董事长曹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欣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曹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选举董事秦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2)新任人员基本信息
秦刚先生,1975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香港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影响分析
平安证券作为21建能01、21建能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关于21建能01、21建能02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1建能01、21建能02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长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