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编号:2025-088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伟”)拟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减持公司股票数量
31444050股,占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1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询,以及收到深圳兆伟《减持信息表》后获悉:11月10日,深圳兆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44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占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37%。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兆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35%减少至9.00%,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1%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股份占剔除截至回购完成日公司减持股份股东减持减持减持减持股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总股本
名称方式期间均价(万股)中的股份数量后总的比例股本的比例深圳大宗2025年11
4.931440.471.37%1.35%
兆伟交易月10日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股份。
注: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办理完成注销回购部分股份,本次注销股份16208345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
1064343324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占总股本的股数(万占总股本的股数(万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016.8110.359576.349.00
其中:无限售条
深圳兆伟11016.8110.359576.349.00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秀社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住所
大厦三层 A313 室 C325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深圳兆伟出于自身资金周转变动需求,2025年11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404700股,导致深圳兆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35%变为9.00%,权益变动过程
权益变动超过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股份占剔除截至回减持股份购完成日公司回购专用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比例后总股本的比例
A股 1440.47 1.37% 1.35%
合计1440.471.37%1.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请注明)来源(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的股数占总股本的(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016.8110.359576.349.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16.8110.359576.349.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3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计划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是□否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不适用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深圳兆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4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深圳兆伟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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