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证券简称:盛达资源公告编号:2025-07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二期,即40%的资金占用费合计42010739.73元。本次诉讼所涉《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均履行完毕。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相关和
解协议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将100%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
112864750.83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24年尚未到期收取的40%资金占用费
42010739.73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项核算。本次收到的40%资金占用费
42010739.73元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诉讼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7月18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019、
2023-031、2023-042、2024-031)。
二、诉讼进展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6月、2024年12月收到董赢、柏光辉返
还的定金合计6亿元,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协议,公司与董赢、柏光辉签署《补充协议》后,于2024年12月收到了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60%的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70854011.10元(董赢支付35428238.40元,柏光辉支付35425772.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56、2024-072、2024-114、2024-135、2024-138),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近日,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二期,即40%的资金占用费合计
42010739.73元(董赢支付21006191.78元,柏光辉支付21004547.95元),本
次诉讼所涉《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均履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相关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将100%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112864750.83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24年尚未到期收取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项核算。本次收到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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