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证券简称:渤海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玲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2人,代表股份
1431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62972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80201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0人,代表股份
18104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
17103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1001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9%。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9284799.7338%2786400.1946%102500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72379597.8948%2786401.5390%1025000.5661%
审议结果:通过。提案2: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9284799.7338%2786400.1946%102500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72379597.8948%2786401.5390%1025000.5661%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8584799.7289%2856400.1995%102500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71679597.8562%2856401.5777%1025000.5661%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8084799.7254%2786400.1946%114500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71179597.8285%2786401.5390%1145000.6324%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4754799.7022%3181400.2222%1083000.0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67849597.6446%3181401.7572%1083000.5982%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6:关于《渤海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74754799.7022%3181400.2222%1083000.0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767849597.6446%3181401.7572%1083000.5982%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唐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