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证券简称:华媒控股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2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5人,代表股份54846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5人,代表股份544763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544685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370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3701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370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项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独立董事章丰、傅怀全,财务负责人何亚达,常务副总经理杨淑英,副总经理王柏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赵超鹏、郑隆隆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02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60%;反对4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3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02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60%;反对4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3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01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
反对44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1%;反对44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3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94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31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52%;反对431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4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高坚强对本提案回避表决。高坚强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777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0076%,2025年度在本公司领薪。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拟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94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3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52%;反对43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20%;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高坚强对本提案回避表决。高坚强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777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007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02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79%;反对43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2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959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7%;
反对149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5%;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496%;反对149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8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95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
反对150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75%;反对150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542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959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7%;
反对149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5%;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496%;反对149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8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95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反对150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75%;反对150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542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股东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赵超鹏、郑隆隆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