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3月17日,本人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力,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责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2次,应出席股东会2次,实际出席2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张力22000否2
1(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0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前,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2025年1月2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腾
2讯会议、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本人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0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选举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陈家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陈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
3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力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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