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郭磊明,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现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其中通讯方式召开3次,现场结合腾讯
会议的方式召开7次;共召开股东会6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0次,实际出席
10次,应出席股东会6次,实际出席6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郭磊明106400否6
1(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核。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审核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和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1次,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召开会议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次数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03月17日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陈杰(召集
第十届董事会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人)、陈家贤、7
审计委员会3、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郭磊明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04月17日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6、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审合规中心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28、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9、关于2024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04月28日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内审合规中心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5年08月29日2、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内审合规部2025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5、2025年上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10月30日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内审合规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2025年12月5日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2025年12月26日
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重点审计和沟通事项。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第九届董事会张力(召集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名与薪酬考人)、郭磊明、12025年02月27日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核委员会熊伟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
2025年03月17日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郭磊明(召集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提名与薪酬考人)、陈家贤、4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04月17日
核委员会梁剑飞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2025年08月29日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2025年10月30日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陈家贤(召集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人)、熊伟、12025年04月17日审议通过了《2024年经营工作总结和2025年经营计战略委员会张志斐、陈家划》的议案。
慧、郭磊明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前,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4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2025年1月2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补充
2025年4月7日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
2025年4月25日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2025年8月19日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查了内部审计的执行结果;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严格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腾讯会议、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5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项关联交易议案,分别为:
1、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本人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该议案经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方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审议时承诺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6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兴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媛婷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规范,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2025年0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选举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陈家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陈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7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
会议选举陈家贤女士任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常立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扶金龙先生、谌中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小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公司原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常立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该议案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媛婷女士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3、2025年0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时修订《董事、
8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发挥专长和经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磊明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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