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亚平现任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应尽职责。及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现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及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人员构成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杨亚平,男,1963年出生,学历本科,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负责建筑管理。
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本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期自2024年1月31日起,2023年度内未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3年度,本人未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1月,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亚平
2024年4月25日